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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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保障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

第三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的形式。

第四条公司法律事务主管部门是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部门。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登记、统一管理。

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托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委托事项和权限,有效期限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章授权委托事项及程序第六条下列事项可以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一)合同授权委托,即以公司名义对外谈判、协商、签订合同(包括各类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二)股东授权委托,即公司委派发起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或股东代表,参加所投资公司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东(大)会决议等法律文件;(三)诉讼、仲裁授权委托,即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或仲裁;(四)公司(企业)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投资公司或企业的登记注册、变更、解散等事宜;(五)产权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变更等手续;(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需求,应当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按照授权期限和办理程序的不同,分为年度专项授权委托与一事一授的一次性授权委托。

第八条年度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各部门的职权,对代理人在一年内的授权范围予以书面确认的制度。

公司每年年初对年度授权委托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视情况需要发放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三篇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三篇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三篇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一、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的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多经企业、县分公司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书等二、管理职能1、办公室为公司签订合同授权委托管理职能部门2、公司下属各单位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三、管理内容和要求1、本公司总经理根据需要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2、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必须持有本公司总经理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3、在授权范围内订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行为人不具备承办资格、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承办、签订的合同其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自负四、代理人、代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的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作具体规共 18 页定1、对副总经理周庆文作如下委托: 1)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对外签订技术协议、安全协议、调度协议、并网协议;大修、技改、科技项目可研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物资订购合同、廉政合同 2)代理权限大修、技改工程,委托代理人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单项工程价款金额在人民币万元内,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设备物资订购合同价款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内;科技项目,委托代理人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单项工程价款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内2、对副总经理周晓昌作如下委托: 1)在全公司范围内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对外签订中小用户供用电合同 2)在全公司范围内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可以直接对外签订容量为20及以下用户供用电合同 3)对分公司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对外签订分公司范围内的供用电合同;设备物资采购合同;10kV及以下农网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技术协议、安全协议、廉政合同 4)对分公司代理权限共 18 页对上一条代理项目,委托代理人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设备物资采购合同价款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内;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单项工程价款金额在人民币万元内3、对副总经理作如下委托: 1)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对外签订基建工程、35kV及以上电网建设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物资订购合同、安全协议、廉政合同 2)代理权限上述代理项目,委托代理人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设备及物资订购合同价款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内;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单项工程价款金额在人民币万元内4、对电力营销部主任毕爱军作如下委托: 1)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对外签订中小用户供用电合同 2)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可以直接对外签订容量为及以下用户供用电合同 5、对分公司常务副经理马江虎作如下委托: 1)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对外签订分公司范围内中小用户供用电合同共 18 页2)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可以直接对外签订容量为及以下用户供用电合同 6、对供应运输部主任郭芬作如下委托: 1)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对外签订大修、技改、科技项目设备订购合同及其它物资采购合同 2)代理权限大修、技改工程、科技项目委托代理人,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设备订购合同价款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内;其它物资采购,委托代理人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单项价款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内 7、对辉耀公司经理杨成富作如下委托: 1)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楚雄辉耀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对外签订kV及以下电网施工合同、发电安装合同、设备物资订购合同、安全协议、廉政合同 2)代理权限上述代理项目,委托代理人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设备物资订购合同价款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内;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单项工程价款金额在人民币万元内8、对辉耀公司副经理李舜安作如下委托: 1)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楚共 18 页雄辉耀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对外签订kV及以下电网建设设计合同、25MW及以下发电站设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 2)代理权限上述代理项目,委托代理人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设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价款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内五、代理期限授权委托书一年签发一次,代理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授权委托书签订期限为有效期限六、相关管理规定有关合同签署的规定根据《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共 18 页篇二: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XX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严格法人授权委托程序,依法维护XX 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人授权委托是指XX有限公司在一定权限范围内,授予特定人员代表XX有限公司在办理指定事务过程中做出特定法律行为的权利 XX有限公司在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职责权限中所做的授权,以及任命人员时所做的职务授权,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法人授权委托,不适用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XX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被授权委托人签发书面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法人授权委托书是被授权委托人获得所授权利的证明性法律文件第四条在处理下列事务时,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 (一)合同事务,即以XX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二)股东事务,即XX有限公司委派发起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或股东代表参加XX有限公司所投资公司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三)诉讼、仲裁事务,即XX有限公司作为诉讼或仲裁当事人,委派代表参加诉讼或仲裁程序;共 18 页(四)公司登记事务,即代表XX有限公司办理XX有限公司所投资公司或企业的登记注册、变更、解散等事宜;(五)产权登记事务,即代表XX有限公司办理XX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房产及其他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变更等手续;(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XX有限公司需要,应当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第五条XX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坚持一事一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对在一年内将多次发生的具有同一性质和内容,但发生的额度、时间、对方当事人尚不明确的合同签署事项和其他事项,可以办理年度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对在一个项目内将多次发生的,额度、时间、对方当事人尚不明确的合同签署事项和其他事项,可以办理项目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但应严格控制,加强审核第六条XX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 被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二) 授权委托权限; (三)授权委托期限;(四)XX有限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第七条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有关法律法规和XX有限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代表XX有限公司处理上述事务,无需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第八条XX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是法人授权委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法人授权委托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XX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共 18 页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XX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九条未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不得代表XX有限公司在合同、章程、决议、证明或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加盖XX有限公司公章,不得代表XX有限公司办理第四条所列相关事务第二章办理程序第十条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由负责授权委托事项的XX有限公司部门向法律事务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律事务机构审核通过后提交给法定代表人审批申办部门应当严格审查授权委托事项,保证授权委托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第十一条申办部门应当确定授权委托事项的类别,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事项,应依据本办法和《XX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XX有限公司合同审核及合同签署法人授权委托申请审批表》,在办理合同审核批准程序的同时办理授权委托审批程序除年度和项目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以外的其他授权委托事项填写《XX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申请审批表》,在申请审批表上写明被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授权委托事项及权限、授权委托期限等内容,由申办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第十二条申办部门提出办理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文件:(一)签订合同、协议的,应提供准备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的正式文本; (二)参加发起人会议、出资人会议或股东会的,应当提供XX有限公司同意参加会议的批准文件或正式文件;(三)参加股东会、发起人会议、出资人会议需要表决的,应当提供XX共 18 页有限公司批准或同意表决事项的文件; (四)XX有限公司领导对相关事项的批示文件;(五)其他根据需要应当提供的文件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法律事务机构可要求申办部门补充和修改有关材料第十三条合同事务与股东事务授权委托期限一般为十天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公司登记事务与产权登记事务授权委托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诉讼仲裁事务授权委托期限可以根据授权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但应当对结束时点做出明确规定其他法人授权委托期限根据授权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十四条授权委托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申办部门应将申请审批表送有关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第十五条经有关部门会签、审核同意后,申办部门应当至少在办理授权委托事项之日前五个工作日向法律事务机构提交授权委托申请审批表及所附文件第十六条法律事务机构负责对申请审批表填写内容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同时对授权委托事项、所附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第十七条合同签署事项在办理合同审批程序的同时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他事项经主管授权委托事项的公司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批准并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第十八条XX有限公司公章管理部门在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上加盖XX有限公司公章后,交由法律事务机构向申办部门发放法人授权委托书可根据授权事项办理需要一式多份,除一份由法律事务机构存共 18 页档外,其他可以交由被授权委托人使用、保管或提交对方当事人第十九条因情况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办理授权事项之日前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申办部门应当请示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征得其同意后,先行办理授权事项申办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告知法律事务机构授权事项办理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申办部门应当向法律事务机构提交法人授权委托申请审批表及所附文件,补办授权委托第二十条年度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仅对授权委托事项做出概括性表述,但应明确授权委托代理权限年度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的申办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于每年1月底前填写《XX有限公司年度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申请审批表》,详细说明申请理由、拟授权委托事项的性质、范围、预计可能发生合同的总额度以及可能涉及的对方当事人范围,并附主管领导意见年度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的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每个年度的x月x日起计算,至该年度的x月x日止第二十一条项目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仅对授权委托事项做出概括性表述,但应明确授权委托代理权限项目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的申办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于项目启动前填写《XX有限公司项目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申请审批表》,详细说明项目名称、项目启动时间及预计终止时间、申请理由、拟授权委托事项的性质、范围、预计可能发生合同的总额度以及可能涉及的对方当事人范围,并附主管领导意见项目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的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该项目启动时起计算,至该项目终止时止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二十二条法人授权委托书只限被授权委托人本人在办理授权事项时使用,不第 10 页共 18 页得涂改、转借、转委托或代作他用在文本上有任何修改、涂改痕迹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无效第二十三条法人授权委托书只在载明的授权委托期限内有效,被授权委托人应当在授权委托期限内办理授权委托事项授权委托期限内没有办理完毕授权委托事项的,被授权委托人及申办部门应当告知法律事务机构第二十四条被授权委托人及申办部门应当保证根据授权委托所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章程、决议、文件等与提交审核的文件保持一致,但不涉及权利义务的个别文字改动除外如需要对授权委托签署的合同、协议、章程、决议、文件的内容进行涉及权利义务的改动,或需要修改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应重新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十五条被授权委托人及申办部门应当在授权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根据授权委托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章程、决议、文件等原件一份交法律事务机构存档,无原件的,应提交一份复印件第二十六条被授权委托人及申办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使用法人授权委托书,如发生遗失、毁损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机构,并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登报声明相关授权委托书作废发生法人授权委托书遗失、毁损后,被授权委托人须继续办理授权委托事项的,应补办授权委托书第二十七条法律事务机构每年度第一季度将上年度已办结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所附由法律事务机构保存的文件,按XX有限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第四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法律事务机构应不定期地对授权委托办理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使用情第 11 页共 18 页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第二十九条未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即办理授权委托事项,情节严重的,对被授权委托人及申办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第三十条未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超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权限或授权委托期限已过期后做出的行为,未经XX有限公司追认的一律无效,由行为人本人承担责任给XX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XX有限公司所受到的全部损失,XX有限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为人处分第三十一条因保管不善使法人授权委托书遗失且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 12 页共 18 页篇三: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申请、签发、使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是指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过程中必须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其代表公司的权利委托其行使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本部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或受托人的权利证明书第二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第四条公司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代表公司依法进行各种业务活动,并有权委托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有关业务人员作为代理人代理进行有关业务活动第五条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受托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参与诉讼、仲裁及其他业务活动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非公司正式员工不得作为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第 13 页共 18 页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第三章授权委托管理程序第七条根据授权事项的性质,公司授权分为一次性职务授权和一事一授的临时性授权职务性授权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受托人任职期限第八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第九条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或受托人才能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第十条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对在形式或内容上有瑕疵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及时提出意见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部门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托人姓名、职务,委托事项和权限,有效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第十三条因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需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时,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登记表第十四条对于紧急委托,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及时授权事项,申请人可以通过第 14 页共 18 页电话或邮件形式进行授权申请人应向财务部提供以下文字资料: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姓名、职务;能够证明授权委托的事项已由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的有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文件、签报,会议纪要,以及按公司有关规定经过审查的合同草本;被授权人或受托人的权利范围;授权委托期限;其他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提供的资料;授权办理紧急事项,需提供相应证明以上文字材料由财务部进行形式审核、合规审核第十五条财务部负责制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送董事长秘书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公司印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方可生效董事长秘书将生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予财务部后,由财务部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第十六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在记载的有效期限内有效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文本上不得有任何修改、涂改的痕迹第十七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一般不得使用转授权或转委托方式确有必要时,申请人应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转授权委托书办理批准手续时,申请人应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转授权的事由及附代理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第 15 页共 18 页件等书面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XX金融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申请、签发、使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是指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过程中必须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其代表公司的权利委托其行使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本部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或受托人的权利证明书。

第二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第四条公司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代表公司依法进行各种业务活动,并有权委托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有关业务人员作为代理人代理进行有关业务活动。

第五条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受托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参与诉讼、仲裁及其他业务活动。

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非公司正式员工不得作为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表1)的形式。

第三章授权委托管理程序第七条根据授权事项的性质,公司授权分为一次性职务授权和一事一授的临时性授权。

职务性授权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受托人任职期限。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九条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或受托人才能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三篇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三篇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保障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

第三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的形式。

第四条公司法律事务主管部门是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部门。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登记、统一管理。

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二章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托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委托事项和权限,有效期限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章授权委托事项及程序第五条下列事项可以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一)合同授权委托,即以公司名义对外谈判、协商、签订合同(包括各类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二)股东授权委托,即公司委派发起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或股东代表,参加所投资公司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东(大)会决议等法律文件;(三)诉讼、仲裁授权委托,即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或仲裁;(四)公司(企业)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投资公司或企业的登记注册、变更、解散等事宜;(五)产权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变更等手续;(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需求,应当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按照授权期限和办理程序的不同,分为年度专项授权委托与一事一授的一次性授权委托。

第七条年度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各部门的职权,对代理人在一年内的授权范围予以书面确认的制度。

公司每年年初对年度授权委托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视情况需要发放法人授权委托书。

年度法人授权委托的文件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方为有效。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保障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

第三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的形式。

第四条公司法律事‎务主管部门‎是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部门‎。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登记、统一管理。

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托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委托事项和‎权限,有效期限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章授权委托事‎项及程序第六条下列事项可‎以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一)合同授权委‎托,即以公司名‎义对外谈判‎、协商、签订合同(包括各类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二)股东授权委‎托,即公司委派‎发起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或股东代表‎,参加所投资‎公司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东(大)会决议等法‎律文件;(三)诉讼、仲裁授权委‎托,即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或‎仲裁;(四)公司(企业)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投资公司‎或企业的登‎记注册、变更、解散等事宜‎;(五)产权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变更等‎手续;(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需求,应当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按照‎授权期限和‎办理程序的‎不同,分为年度专‎项授权委托‎与一事一授‎的一次性授‎权委托。

第八条年度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各部门‎的职权,对代理人在‎一年内的授‎权范围予以‎书面确认的‎制度。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保障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

第三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的形式。

第四条公司法律事务主管部门是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部门。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登记、统一管理。

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托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委托事项和权限,有效期限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章授权委托事项及程序第六条下列事项可以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一)合同授权委托,即以公司名义对外谈判、协商、签订合同(包括各类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二)股东授权委托,即公司委派发起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或股东代表,参加所投资公司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东(大)会决议等法律文件;(三)诉讼、仲裁授权委托,即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或仲裁;(四)公司(企业)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投资公司或企业的登记注册、变更、解散等事宜;(五)产权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变更等手续;(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需求,应当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按照授权期限和办理程序的不同,分为年度专项授权委托与一事一授的一次性授权委托。

第八条年度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各部门的职权,对代理人在一年内的授权范围予以书面确认的制度。

公司每年年初对年度授权委托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视情况需要发放法人授权委托书。

年度法人授权委托的文件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方为有效。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XX金融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申请、签发、使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是指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过程中必须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其代表公司的权利委托其行使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本部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或受托人的权利证明书。

第二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第四条公司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代表公司依法进行各种业务活动,并有权委托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有关业务人员作为代理人代理进行有关业务活动。

第五条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受托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参与诉讼、仲裁及其他业务活动.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非公司正式员工不得作为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表1)的形式。

第三章授权委托管理程序第七条根据授权事项的性质,公司授权分为一次性职务授权和一事一授的临时性授权。

职务性授权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受托人任职期限。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第九条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或受托人才能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XX金融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申请、签发、使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是指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过程中必须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其代表公司的权利委托其行使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本部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或受托人的权利证明书。

第二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第四条公司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代表公司依法进行各种业务活动,并有权委托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有关业务人员作为代理人代理进行有关业务活动。

第五条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受托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参与诉讼、仲裁及其他业务活动。

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非公司正式员工不得作为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表1)的形式。

第三章授权委托管理程序第七条根据授权事项的性质,公司授权分为一次性职务授权和一事一授的临时性授权。

职务性授权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受托人任职期限。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九条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或受托人才能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保障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

第三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的形式。

第四条公司法律事务主管部门是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部门。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登记、统一管理。

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托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委托事项和权限,有效期限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章授权委托事项及程序第六条下列事项可以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一)合同授权委托,即以公司名义对外谈判、协商、签订合同(包括各类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二)股东授权委托,即公司委派发起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或股东代表,参加所投资公司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东(大)会决议等法律文件;(三)诉讼、仲裁授权委托,即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或仲裁;(四)公司(企业)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投资公司或企业的登记注册、变更、解散等事宜;(五)产权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变更等手续;(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需求,应当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按照授权期限和办理程序的不同,分为年度专项授权委托与一事一授的一次性授权委托。

第八条年度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各部门的职权,对代理人在一年内的授权范围予以书面确认的制度。

公司每年年初对年度授权委托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视情况需要发放法人授权委托书。

年度法人授权委托的文件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方为有效。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保障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

第三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的形式。

第四条公司法律事务主管部门是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部门。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登记、统一管理。

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托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委托事项和权限,有效期限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章授权委托事项及程序第六条下列事项可以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一)合同授权委托,即以公司名义对外谈判、协商、签订合同(包括各类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二)股东授权委托,即公司委派发起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或股东代表,参加所投资公司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东(大)会决议等法律文件;(三)诉讼、仲裁授权委托,即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或仲裁;(四)公司(企业)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投资公司或企业的登记注册、变更、解散等事宜;(五)产权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变更等手续;(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需求,应当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按照授权期限和办理程序的不同,分为年度专项授权委托与一事一授的一次性授权委托。

第八条年度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各部门的职权,对代理人在一年内的授权范围予以书面确认的制度。

公司每年年初对年度授权委托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视情况需要发放法人授权委托书。

年度法人授权委托的文件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方为有效。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三篇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三篇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一、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的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多经企业、县分公司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书等。

二、管理职能1、办公室为公司签订合同授权委托管理职能部门。

2、公司下属各单位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

三、管理内容和要求1、本公司总经理根据需要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

2、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必须持有本公司总经理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3、在授权范围内订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行为人不具备承办资格、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承办、签订的合同其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四、代理人、代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的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作具体规定。

1、对副总经理周庆文作如下委托:1)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对外签订技术协议、安全协议、调度协议、并网协议;大修、技改、科技项目可研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物资订购合同、廉政合同。

2)代理权限大修、技改工程,委托代理人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单项工程价款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内,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设备物资订购合同价款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内;科技项目,委托代理人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单项工程价款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内。

2、对副总经理周晓昌作如下委托:1)在全公司范围内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对外签订中小用户供用电合同。

2)在全公司范围内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可以直接对外签订容量为20XXkVA及以下用户供用电合同。

3)对分公司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对外签订分公司范围内的供用电合同;设备物资采购合同;10kV及以下农网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技术协议、安全协议、廉政合同。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保障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

第三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的形式。

第四条公司法律事务主管部门是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部门.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登记、统一管理。

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托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委托事项和权限,有效期限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第二章授权委托事项及程序第六条下列事项可以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一)合同授权委托,即以公司名义对外谈判、协商、签订合同(包括各类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二)股东授权委托,即公司委派发起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或股东代表,参加所投资公司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东(大)会决议等法律文件;(三)诉讼、仲裁授权委托,即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或仲裁;(四)公司(企业)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投资公司或企业的登记注册、变更、解散等事宜;(五)产权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变更等手续;(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需求,应当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按照授权期限和办理程序的不同,分为年度专项授权委托与一事一授的一次性授权委托。

第八条年度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各部门的职权,对代理人在一年内的授权范围予以书面确认的制度。

公司每年年初对年度授权委托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视情况需要发放法人授权委托书.年度法人授权委托的文件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方为有效.第九条年度授权委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年度授权委托事项应当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法定代表人认为必要的,可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二)年度授权委托必须是公司主管领导或业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并且明确授权的额度和权限。

法人授权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管理办法法人授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法人授权管理,规范授权活动的行为,增强授权活动的法律效力,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单位内部或与外部单位进行授权行为的法人。

第三条授权概念授权是指法人将其拥有的某项权利或行为权限转让给他人代为行使的行为。

授权可以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进行。

第四条授权方式授权可以采用书面授权或口头授权的方式。

第二章授权行为第五条授权许可的主体和范围授权许可的主体可以是法人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授权许可的范围应当明确,不得超过被授权人的权限。

第六条授权的内容和期限授权的内容应当明确,不得超出法人的权限范围或法律规定的范围。

授权的期限应当明确,授权结束之后应当及时撤销。

第七条授权义务授权人应当遵守授权的约定,对授权行为负责;被授权人应当按照授权人的要求行使授权的权利或行为权限,对授权行为负责。

第三章授权管理第八条授权的管理本单位应当建立授权管理制度,规范授权行为的流程,保障授权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授权记录的保存本单位应当保存授权记录,包括授权书、授权人件、被授权人件等证明文件,保存期限应当至少为3年。

第十条授权的撤销授权人可以在授权期限到期或授权事项完成后随时撤销授权。

第四章法人授权的效力第十一条授权协议的效力授权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订立,受到法律保护。

被授权人按照授权约定行使权利或行为权限,授权行为有效。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授权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授权,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法人:法律认可的组织形式。

2. 授权:法人将其拥有的权利或行为权限转让给他人代为行使的行为。

3. 授权许可:授权人通过授权书等形式授权被授权人行使某项权利或行为权限。

4. 授权行为:在授权许可范围内,被授权人行使法人授权的权利或行为权限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XX金融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申请、签发、使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是指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过程中必须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其代表公司的权利委托其行使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本部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或受托人的权利证明书。

第二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第四条公司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代表公司依法进行各种业务活动,并有权委托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有关业务人员作为代理人代理进行有关业务活动。

第五条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受托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参与诉讼、仲裁及其他业务活动。

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非公司正式员工不得作为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表1)的形式。

第三章授权委托管理程序第七条根据授权事项的性质,公司授权分为一次性职务授权和一事一授的临时性授权。

职务性授权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受托人任职期限。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九条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或受托人才能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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