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义务教育科学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义务教育化学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义务教育化学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义务教育化学教学评价体系,深入推进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教学评价是以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为研究对象,根据一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原理,运用科学可行的评价方法和手段,对教学的过程和效果做出客观衡量和价值判断的过程。
评价的本质功能在于关注学生发展,强调教师成长。
评价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学生的化学学习状况,激发学生的化学学习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 1 -自我价值的实现,提高教学质量。
在评价过程中,应真正体现《标准》中提倡的评价目标多维、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方法多样的基本理念。
一、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
树立促进教师发展的评价观,在评价方式上强调自我反思,在评价主体上强调多元,在交流和分享中使教师把停留在经验层面上的认识上升到理性层面,产生新的认识和新的思想、从而实现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和提升。
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纲要》中明确指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它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评价体系指明了方向。
三、提高化学教学质量建立发展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及时总结成功的教学经验,及早发现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保证教学目标的全面实现,更加有效地发挥评价的激励、改进功能,更好地调动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细则(培训使用)
普通 指标 (28 项)
18.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建筑面积,中小学生均达到1.72平方米。 19.食堂设施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并按卫生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定期消毒,通风、采光良好、卫生、整洁,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符合要 求 20.学生宿舍建筑面积小学生均5平方米,初中生均5.5平方米,每人一张床。 21.宿舍坚固安全,配套设施齐全,取暖、通风、采光和卫生状况良好,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设置 合理,并设有路灯(农村学校参照横梁)。 22.按要求设立卫生室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急救箱、视力测试表、体重计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管理规范(有标准。有制度、有体 检或急救记录)。 23.按国家标准配备心理咨询室,并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标准》配置心理健康教育设备有人、有地、有设施、资料。 24.实验室装备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JY/T 0385-2006》基本要求。 25.分组实验能保证按4~6人一组进行实验操作,配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实验教师和专业管理人员。 26.小学配有远程教育卫星教学收视点设备及教学资源,初中按远程教育要求建立计算机网络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可通过卫星或互联网接收远程教育 资源,各学科有教学资源库和教师课件用于教学。 27.小学、初中设有藏书室、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并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管理员(有制度、活动记录)。 28.严格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 29.中小学校长必须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经历,身体健康。 30.初中校长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城镇小学及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职称。 31.中小学校长具有“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每五年接受一次提高培训,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 32.中小学专职管理人员不高于教职工总数的10%,工勤人员不高于教职工总数的5%。
甘肃省义务教育历史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义务教育历史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精神,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义务教育历史教学评价体系,继续深化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根据《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评价的指导思想义务教育历史教学评价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历史学科教学评价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多元智能理论为指导,对历史教学过程、教学效果以及影响教学的各种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的价值判断。
采用灵活多样的评价方法,科学设计评价标准,正确使用评价结果,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诊断功能、激励功能和促进功能,推动历史教学改革的深化、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
义务教育历史教学评价要根据《课程标准》,树立“全面、多元、发展”的评价理念,建立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教学评价体系,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学业评价体系。
二、评价的基本原则(一)构建发展性评价体系转变过分注重甄别的评价观念,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和促进功能,让学生在现有基础上谋求实实在在的发展,形成学生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自我进步的能力,使评价成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教育手段。
(二)诊断性评价、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在对教育教学进行评价的时候,既要重视教育教学的结果,也要关注教育教学的过程;既要注重学习的结果,也要注重学习的过程,使教育教学评价能够全面地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通过观察、交流、教学观摩、调研、学生作品分析等方式,评价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过程。
通过分析诊断结果与过程之间的关系,为教师和学生提出进一步发展的方向。
(三)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通过科学设计各种测评工具,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进行定性评价和量化评价。
甘肃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学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的精神,依据教育部2000年颁布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结合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学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培养学生信息素养,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主要目标。
通过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伦理和社会等问题,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为学生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信息技术课程要突出基础性与技术性、普及性与发展性、科学性与人文性的和谐统一。
要注重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操作技- 1 -能的学习;注重学生对信息技术思想和方法的领悟与运用;注重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对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和探讨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部分实施建议一、教学目标及内容(一)教学目标小学阶段l.了解信息技术的应用环境及信息的一些表现形式。
2.建立对计算机的感性认识,了解信息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培养学生学习、使用计算机的兴趣和意识。
3.在使用信息技术时学会与他人合作,学会使用与年龄发展相符的多媒体资源进行学习。
4.能够在他人的帮助下使用通讯远距离获取信息、与他人沟通,开展直接和独立的学习,发展个人的兴趣和爱好。
5.知道应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系统及软件,养成良好的计算机使用习惯和责任意识。
初中阶段l.增强学生的信息意识,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及其对工作和社会的影响。
2.初步了解计算机基本工作原理,学会使用与学习和实际生- 2 -活直接相关的工具和软件。
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细则
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细则一、概述为提高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保证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细则。
二、细则内容1、学校管理(1)学校应依法依规办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教育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3)学校应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代会、家委会等组织的作用。
2、教师队伍(1)学校应配备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2)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学校应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关心教师福利,提高教师待遇。
3、教育教学(1)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组织教学,确保教育质量。
(2)学校应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适合本校实际的教育教学模式。
(3)学校应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德育、体育、艺术等方面教育。
4、办学条件(1)学校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舍、场地和教学设施,确保学生安全和健康成长。
(2)学校应配备充足的教学器材和图书资料,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3)学校应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5、安全管理(1)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6、家校合作(1)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情况。
(2)学校应积极组织家长会、座谈会等活动,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
(3)学校应与社区合作,共同开展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评估方法与标准1、本细则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评估标准包括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实际操作效果等方面。
2、每项评估标准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C级为合格。
甘肃省义务教育思想品德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义务教育思想品德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精神,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义务教育思想品德教学评价体系,进一步深化我省课程改革,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实施义务教育思想品德教学评价是学校开展素质教育评价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本课程教学评价在教学改革中起着导向与质量监控的重要作用,通过课程评价对课程的组织和教学进行监控,达到促进课程的发展与完善,考查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评价成为促进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品德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一、把学生德育素质的评价放在突出的位置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是促进初中生道德品质、健康心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课程。
把对学生德育素质的评价放在首位,这是思想品德学科特殊性决定的。
因此评价要全面、客观地记录描述学生德育素质的发展状况,注重考查学生的行为,特别要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表现。
二、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生评价必须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要理解学生、尊重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应全面客观地记录学生学习状况和思想品德的成长发展过程,关注学生的发展差异及发展中的不同需求和特点,促进学生的个性、潜能和创造性的发挥,使每个学生具有自信心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教师评价要关注教师专业成长中的需要,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激励、改进的功能,通过评价过程的反馈、调控的作用,帮助教师认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使每个教师都能从评价中获得激励、自信和不断前进的动力,从而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并且在评价中促进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
四、实施有效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教学评价,不仅要关注教师教的行为,更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行为,要求教师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内容的科学体系进行有序的教学,注重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情感体验,引导教师认真地研究并有效实施课堂教学策略,激发学生学习热情,鼓励学生发现、探究和质疑,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7.15•【字号】甘教基[2010]68号•【施行日期】2010.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甘教基[2010]68号)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等师范学校,有关办学单位:为了加强对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制定了《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好的改进建议,请及时反馈到省课改办。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建立健全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及《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使评价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要求,符合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能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为学生全面并富有个性地发展创造条件,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导向性原则。
通过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学生发展观,推动素质教育和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完善高中学生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全面性原则。
要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动态的、综合的、完整的、全面的评价。
评价既要关注基础性发展目标,又要关注学科学习目标;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素质的协调发展;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和发展潜能。
甘肃省义务教育思想品德教学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义务教育思想品德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和《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思想品德教学工作,推进我省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的实施,更好地规范教师教学,提高德育的实效性,结合我省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是一门以初中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一门综合课程。
”在教学中应以当代社会发展和初中学生成长的需要为出发点,把立德树人作为本课程的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增强思想品德教育的时代感、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使学生全面掌握初中思想品德课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促进初中生道德品质、健康心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一、突出课程的导向性,准确把握课程功能- 1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的教师通过教学活动把中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发展的倾向性向教师预设的目标进行引导,并产生教师所期望的教育效果。
要通过教学对中学生的某些行为进行某种倾向性的引导,使其行为具有某种积极意义,即达到真、善、勇、美,使学生的人格走向完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重视课程的规范性,落实课程教学目标义务教育思想品德的教学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因而它对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具有极为重要的规范性功能。
通过教学要使初中学生基本做到或努力做到:理想远大,信念持久,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品质优良。
要求他们要更新传统的旧观念、旧意识,树立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新观念、新意识。
更为重要的是还要对他们的道德行为进行规范,学会做人,同时也能学会成才、学会生活。
三、尊重学生的个性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义务教育思想品德在素质教育中极为重视中学生的个性化教育。
甘肃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04号)精神和《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深化我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改革,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功能、促进学校体育与健康教研水平的提高,结合我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评价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遵照“健康第一”的思想,强调实践性特征,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努力构建较为完整的课程评价体系和发展性评价方式。
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是促进学生达成学习目标的重要手段,《课程标准》倡导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以多元的内容、多样的方法、多元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主体,构成科学的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体系,多方面收集评价信息,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反馈、激励与发展功能,更有效地挖掘每一位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潜力,调动他们- 1 -的体育与健康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更好地“学”和教师更好地“教”,充分实现评价促进师生共同发展的功能。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是教育评价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评价在体育与健康教学中的具体表现,是衡量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效果的一种手段和主要依据。
因此,在评价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原则在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过程中,应科学设计和安排评价标准,努力提高教学评价的科学化水平,防止教学评价中的盲目性、随意性和经验主义倾向。
要整体提高评价理论与技术的科学性,加强体育教学评价实施者对评价理论与技术掌握的程度,促进体育教学评价的科学性。
二、全面性原则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时要针对评价对象各个方面作全面的考察和描述,不应特别突出某一方面。
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所囊括的内容很多,不仅包括体育教学理论、技术技能、身体素质和智力发展;而且还要广泛延伸至品德、个性、态度等非智力因素的发展。
甘肃省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精神,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要求,深入推进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教学评价体系,规范和正确引导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教学,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学生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
《品德与社会》课的教学评价不具有甄别和选拔的性质,根本目的是“在于获得反馈信息,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促进学生发展,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
评价的功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教师而言,具有诊断与调节功能。
通过评价对课程的实施情况、课程目标达成度、学生学习的质量与水平、成绩与需要以及存在的问题做出诊断,以供教师找出教学中的症结所在,找到相应的对策,对日后教学做出针对性的调整,从而不断提高- 1 -课堂教学质量。
二是对学生而言,具有强化与教育功能。
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评价,目的不是学生品德形成和发展的终结性评价,更不是对学生进行比较和分等级,是利用评价对学生的学习成就进行鼓励和肯定,强化其积极因素;对学生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使他们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根据课程性质,教师在评价中必须树立“育人为本”的发展性评价理念,明确对学生进行评价是教育过程的一个环节,把握评价的功能与品德教育目标的一致性,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功能,体现“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
应密切关注学生的童年生活,强调对学习活动过程的评价,重视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情感、态度、行为表现及真实的生活体验,了解学生发展的需要,帮助他们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构建属于学生自己的知识体系,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内化道德品质。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一、过程化原则教学评价是课堂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教学中十分重要的过程,也是一种持续性的动态过程。
两个意见研读心得-刘雯
《甘肃省义务教育数学教学指导及评价意见》研读心得酒师附小刘雯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深化我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我省的教育教学实际,省领导特制定《甘肃省义务教育数学教学指导意见》及《甘肃省义务教育数学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通过对以上两个意见的深入学习,使我对新课程标准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对新教材有了一个新的认识,结合我校的基本特点,我有以下几点学习心得:一、充分发展学生的主体地位及教师的引导地位。
教师做好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
教师不在是课程的执行者,而是课程的建设者、调适者,是课程实施中问题的协商者、解决者。
因此,新课程对教师在决策、开发、研究能力上提出了许多要求。
教师在新课程中的最大变化是角色的变化。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帮助学生检视和反思自我,唤起学生成长的渴望;帮助学生寻找、搜集和利用学习资源,设计恰当的学习活动;帮助学生发现他们所学东西的实际意义,营造和维持学习过程中积极的心理氛围;帮助学生对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并促进评价的内在化。
教师要善于捕捉和激发学生思维的火花和学习的灵感,发现和挖掘学生发展的潜能和性向,努力营造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生动活泼的课堂氛围,形成有效的学习过程。
二、注重实践,在做中学。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提倡让学生在做中学”。
因此在平时的教学中,教师要力求领悟教材的编写意图,把握教材的知识要求,充分利用学具,让学生多动手操作,手脑并用,培养技能、技巧,发挥学生的创造性。
通过摸一摸、摆一摆、拼一拼、画一画、做一做等活动,使学生获得数学知识,在操作中激起智慧的火花,进行发现和创造。
在教学实践中,可以从日常生活入手,创设生动有趣的问题情境,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样使学生从生活经验和客观事实出发,在研究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数学、理解数学,同时把学习到的数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实际,使学生亲近数学,感到学习数学的快乐,初步体现与现时生活的联系。
甘肃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精神,为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评价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信息技术教学评价是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信息技术的教学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评价应以教学目标为依据,以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为研究对象,运用有效的技术手段,对教学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检测、调控。
信息技术教学评价应凸显发展性功能,提倡评价目标多维、评价方法多样、评价主体多元、评价内容综合化的基本理念。
信息技术教学评价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
在评价中发掘学生的潜能,有效利用评价结果的导向作用,了解学生的发展需求,发挥教育评价的作用,建立学生的自信心,促进学生信息素养和操作实践能力的提升,提高学生信息技术与其他- 1 -课程整合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评价中建立有效的教学评价体系,反思教师教学行为,检验教学过程和结果,提高教学的实效性,通过教学反思,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学能力的提升。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教学评价是信息技术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信息技术的学习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
信息技术教学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发展性原则评价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要转变传统的评价理念,理解评价对教与学的促进作用,努力拓展评价的功能,通过评价的合理实施,不断提高信息技术教师的反思能力和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帮助学生提高信息素养。
评价过程要关注学生的个别差异,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造力,使教学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主动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过程。
二、全面性原则教学评价必须全面、全员和全程采集以及利用与学生各种素质培养、各种技能发展有关的评价信息,全面地反映学生全部学习、教育的动态过程。
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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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细则(试行)
指标 评 估 标 准 达标情况 达标 未达标 备注
13.校园选址和布局合理,校方具有土地使用证书,建有围墙和校门,配有升旗设施。 14.班班有标准教室,使用面积小学每个教室不小于54平方米,初中每个教室不小于61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小学初中均 不低于1.2平方米。 15.小学科学实验室个数:2~4个平行班设1个、4~6个平行班设1~2个、6~8个平行班设2~3个,学校规模大于8个平行班 的,按照《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标准中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2个平行班 时,科学教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l套。初中理、化、生实验室个数,4~8个平行班设理、化、生实验室各1个;9~l2个平 行班各设2个;13~l6个平行班各设3个,学校规模大于16个个平行班的,以《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化》(JY/T03862006)准中16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4个平行班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套。 16.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的个数和使用面积参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甘肃省义 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化(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33号)要求配置。 17.厕所符合卫生标准,使用方便。小学女生15人设一蹲位,男生30人设一蹲位和1米小便槽;中学女生20人设一蹲位,男生40 人设一蹲位和1米小便糟。新建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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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 备标准 JY/T 0386—2006 》基本要求。 指标 7.普通小学体育器材配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要求。寄宿制小学体育器 (12项) 材配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要求。初级中学体育器材则(试行)
甘肃省义务教育数学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义务教育数学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和《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深入推进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义务教育数学教学评价体系,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评价意见》)。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甘肃省义务教育数学教学评价以《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发展、专业水平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促进义务教育数学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和专业水平的提高教师肩负着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重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是青少年一代成长的引路人。
立德先立师,树人先正己。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即数学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数学教- 1 -学过程中。
要通过教学评价促使教师反思教学过程,主动与同伴合作交流,热情参与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的发展和专业水平的提高。
二、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不仅要关注学习的结果,更要重视他们的学习过程;不仅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水平,还要重视他们在数学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激发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改进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要通过有效的教学评价引导教师将数学教学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之上,将数学教学变成师生交往、师生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变成教师引导学生开展积极的数学活动的过程,从而有效促进数学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二部分评价的基本原则义务教育数学教学评价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目的性原则数学教学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 2 -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和改进教师的教学,要与数学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服务于义务教育数学课程的总目标,服务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甘肃省义务教育语文教学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义务教育语文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甘肃省义务教育语文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的精神,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语文教育教学工作,深化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本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语文教育要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体现语文课程人文性与工具性的统一。
一、语文教学应致力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语文教学不仅要教会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语文,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使之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读写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还要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
二、语文教学应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大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种的学习方式。
语文教学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需求,保持每个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通过生动丰富的语文实践活动,培养主动探究、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的精神。
三、语文教学要突出语文课程的实践性本质。
结合汉字和汉语的自身特点,让学生通过大量、丰富的语文实践活动,感悟、习得和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并且恰当运用规律,进行语文学习。
四、语文教学应注重语文与生活的紧密联系,提倡在教学过程中创设开放而有活力的教学情境。
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如多媒体和网络技术)拓宽学生的语文学习渠道,重视学生的语文实践活动,提高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语文教学提倡以发展性评价为主来评价师生的教与学。
要改进评价手段和评价方式,以鼓励、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尊重学生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实施建议一、确立适切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确立要从语文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出发,注重积累、感悟、应用。
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办法
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2〕12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含不设区的市、县级市区,以下统称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
第三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工作,主要包括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和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
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
第四条评估认定工作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32号)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要注重发掘典型、总结经验,宣传推广,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营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良好氛围。
第五条各地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重要内容,在宏观规划、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上优先安排,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
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帮助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六条健全教育督导机构,科学、严格、有序开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各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各项具体工作。
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各地督导评估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组织省级评估验收。
第二章评估内容和评估标准第七条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指标。
重点评估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情况。
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甘肃省义务教育生物学教学评价与衡量指导意见(试行)
实用文档甘肃省义务教育生物学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重要精神,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要求,深化我省义务教育领域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发挥《课程标准》的统领作用,加强课程实施与教学评价的育人导向,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结合我省义务教育生物学教学评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生物学教学评价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生物学课程的过程和结果,激励学生学习和改进教师教学;评价要立足过程、促进发展,要有利于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化发展水平,提高学校生物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应以生物学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为依据,体现课程的基本理念,全面评价学生在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表现,并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与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终身学习意识的建立紧密联系;评价要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出发点,突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环境意识等教育,不断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特长,强调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体魄、健康的心理、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注重评价的激励作用,既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又有利于学生、教师的发展;从单一评价主体转变为多元化评价主体,从定量评价转变为注重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从终结性评价转变为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既要重视生物学教师业务水平和学生学业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学生的道德修养;既要评估教师的工作绩效和学生的学业水平,又要重视教师的工作过程和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体现教师和学生的群体协作、共性发展,又要关注他们的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
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对教学评价的内容、评价的主体、评价的方法和途径要多元化,重视教师和学生自评的作用,做到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使教学评价更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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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义务教育科学教学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功能,结合我省义务教育科学教学评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义务教育科学(3-6年级)课程是以培养科学素养为宗旨的科学启蒙课程。
科学课程的教学评价是通过了解学生实际的学习和发展状况,改进教学,促进学习,最终实现课程目标,提高每个学生的科学素养。
一、科学教学评价的宗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要将培养和提高学生科学素养评价的宗旨落实到每一节课- 1 -和每一项探究活动中,不仅要关注学生在科学素养方面的发展,而且要了解学生在科学学习中的需求,挖掘他们在科学探究活动中多方面的潜能,帮助学生反思自我,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契机,促进学生在已有水平上的发展,强化评价的内在激励作用,发挥评价的诊断、教育和发展功能。
二、科学教学的评价核心:以学生为主体的科学探究活动建立以评价学生自主探究活动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要将“学生的探究活动”作为课堂教学评价的重要维度,学生的探究状态应成为课堂教学评价的聚焦点和出发点,并以此去审视其他方面的利弊与得失。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义务教育科学(3-6年级)教学评价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关键要促进“两个发展”。
一是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首先体现在教学目标上,不仅要完成知识、技能等基础性目标,更要关注学习发展性目标的形成,即关注学习的过程与方法,形成正确的学习态度,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其次体现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认真研究课堂教学策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最后体现在教学的效果上,要倡导“以学论教”的思想。
- 2 -二是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评价的方向应该沿着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方向发展,要坚决摒弃那些形式主义的、急功近利的做法,真正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
课堂教学评价的重点不在于鉴定教师课堂教学结果,把课堂教学结果作为判断教师是否已具备奖励或处罚的条件,而是诊断教师教学上的问题,制定教师发展的目标,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二、多元化原则多元化包括评价主体多元,即专家、教师、学生、家长等共同参与评价;评价手段多元,包括运用教师课后反思、学生座谈、家长调查、信息化平台等多种手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多元,包括对学生学的情况、教师教的情况以及课堂活动几方面进行多维评价。
三、全面性原则评价要涵盖科学素养各方面的内容,既要考察学生对科学概念与事实的理解,又要评价学生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科学探究方法与能力、科学的行为与习惯等方面的变化与进步。
四、过程性原则要体现教师教学经验的发展过程,以及促进学生学习经验发展的过程。
过程性原则不是在某一事件评定某一结果,而要体现个体发展的连续性。
为了真正发挥评价的教学作用,要把教师、学生个体成长与进步放在重要位置上。
教师要不断对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和教学行为进行分析和反思,对评价资料进行细- 3 -心收集、整理与分析。
应注重评价对教与学的反馈与激励作用,建立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给予教师恰当的帮助和指导,鼓励教师与时俱进,教学相长,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学与教育科研能力,提高教学实效。
第三部分评价的内容与指标一、教师教学评价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师素质和成绩考核五方面进行评价。
对每一堂课都要提出明确、多样、恰当、又符合小学生科学学习特点的教学目标。
教师要明白重视什么,关注什么。
在科学教学中要注意目标的多重性,其中有预设目标和生成目标,有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
课堂教学过程要重视教学设计在实施中的合理性,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有价值的探究活动。
课前对教学内容进行活动化的处理,把课堂教学过程设计成一个个有关联的活动组合。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根据探究价值的大小引领学生积极参与科学活动,并在多向互动中培养学生以“探究为核心”的科学素养。
课堂教学效果要从学生的外在表现和隐含在教学过程中的三对重要关系来进行评价。
第一,要注意学生在课堂上反映的两个“量”的变化。
一是参与度,即主动参与探究活动的学生数占- 4 -全班学生数的比例;二是创新度,即具有思维亮点的学生数占参与探究活动的学生数的比例。
第二,要在总体上观察这堂课学生主体与教师指导活动的趣味性与探究性、活动的量和质这三对关系是否和谐。
学生主体与教师指导关系的具体表现是:尊重孩子的学习意愿和教师控制教学进程的关系。
教师素质上,主要看教师是否能从科学教学的特点出发,对课堂教学起到有效的调控作用。
教学语言具有科学性、准确性,善于随机应变地、流利地、有节奏感地引领学生探究,这是科学教师应具备的一项重要素质。
组织和管理教学器材、教学过程的能力,为学生创设和保持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也是科学教师非常重要的素质。
教师调控性、激励性评价方法是否灵活多样也是科学教师应具备的一项重要素质。
考查方案的设计要从记忆性知识考查为主转向理解性、应用性知识考查为主,重视对学生独立性或合作性探究性能力的考查。
教师的考查思想会直接影响课堂教学目标确立及过程体现。
二、学生学习评价主要从科学探究、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科学知识三方面进行评价。
(一)科学探究评价:具体可以从认识科学探究和参与科学探究的过程、方法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认识科学探究方面,应该评价他们是否知道科学研究为什么- 5 -要从提出问题开始,科学探究活动有哪些常用的方法,为什么科学探究不能主要依靠感觉,使用工具在科学探究中有什么重要的意义,科学探究的主要环节有哪些,什么样的结果才符合科学探究结果的特征,科学探究在科学发展中有什么作用,为什么交流与讨论也是科学探究的重要方面,等等。
参与科学探究的过程、方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价:小学生参与科学学习活动是否积极,是否持之以恒,是否实事求是;在科学学习和探究活动中观察是否全面,提问是否正确,假设是否恰当,计划是否合理,测量是否准确,表达是否清晰;搜集、整理信息,进行合理解释的能力怎么样,与同学之间的交流、合作交往的能力怎么样。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他们对待科学学习的兴趣是否浓厚,学习动机是否强烈,学习是否认真;对待身边的各种自然现象与问题是否有兴趣,是否充满了想知道的欲望;在科学探究活动中是否尊重事实,尊重证据;能否大胆想象,勇于创新,是不是乐于与其他同学合作和交流;在日常生与学习中是否关心科学技术的发展,能否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并表现出责任感等。
(三)科学知识:《标准》中规定的小学阶段“科学”学科,在知识内容主要涉及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宇宙科学三大领域。
具体设定每一部分科学知识的评价指标时,要紧扣内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
在生命世界领域里,主要从生物的多样性、生- 6 -命的共同特征、生物与环境、健康生活四方面着手;物质世界则抓住物体与物质、运动与力、能量的表现形式三个方面;地球与宇宙包括地球的概貌与物质、地球运动与所引起的变化、天空中的星体三个部分。
第四部分评价的方法与途径科学课程的评价以真实的日常教学为基础,充分利用所有正常的课堂教学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全面反映学生实际的学习和发展状况。
评价方法主要有:教师观察:注意观察学生的科学学习表现,据此安排教学内容,调整教学进度,改善教学方法,必要时开展个别教学指导。
长期、系统的观察应有记录。
与学生谈话:科学教师、教育管理者和家长以平等的身份向学生询问一些开放性的问题,了解学生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或想法。
杰出表现记录:教师和学生对科学学习活动过程中有特殊意义或价值的信息(如学生的超常表现、独特见解、科学创意等)及时记录在案,供终结性评价时参考。
测验与考试:测验与考试在科学课程的评价中有两种用法:一是在学习开始前对学生的已有知识经验进行摸底;二是在学习告一段落时对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总结。
要改变过去以知识记忆- 7 -为主的书面考试方法,针对不同的要求,采用口试、笔试、现场操作等方法,着重检查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活动产品分析:学生科学学习活动的一切结果都可以用来评价。
例如,科学课笔记、科学图画、科学诗文、科学概念图、科学实验报告、科学调查报告、手抄报等,通过学生的自评和互评,逐步学会分析个人科学学习的特点,以利扬长避短。
学生成长记录袋:由教师或学生收集学生的学习结果,如科学观察日记、科技小制作、科学报告等,全面把握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轨迹。
评定量表:教师根据学生某一活动的表现,直接对其结果做出评定。
这种评定可以是描述性的,也可以是程度、等级或数值,分别称为定性量表、程度量表、等级量表和等值量表。
作业法:即教师提供一项作业任务,从学生完成该作业的质量判断其有关水平与能力。
作业法从形式上可分为短周期与长周期两种。
短周期作业:指教师提供某一作业任务,学生当堂完成。
教师通过现场观察其完成作业的速度、质量与效果,评价其某些方面的水平与能力。
长周期作业:指教师布置作业任务,学生从设计、实施到报告可以经历一段时间(从几天到几个月),其间教师参与全程指导,并根据学生对指导的依赖性和表现,对其有关方面作出评价。
评议法:涉及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指标,除上述- 8 -方法外,还需采用评议法,即先由学生按指标要求自评,然后组成小组让学生互评,最后教师可根据学生自评与互评的结论,参照观察记录、考试与作业情况,作出综合评定。
第五部分评价结果的呈现与运用在评价结果的呈现与运用上,要将量化表述和质性描述有机地结合。
不仅要关注评价结果的准确、公正,还要强调评价结果的反馈以及评价者对评价结果的“认同”,强调评价者与学生相互之间以及师生之间的双向沟通和协商。
《标准》提出“如果学生自己对某次考试的结果不满意,学校应创造条件允许学生有再次考试的机会”,用“二次评价或推迟判断”淡化评价的甄别功能,尊重学生之间的差异,为不同学生的发展创造条件。
学生在学习发展上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应允许一部分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随着科学知识和素养的提高逐步实现应达到的目标,这是新课程实行弹性设置课程目标的基本出发点。
要在结果分析的基础上,使用二次评价或推迟判断的方法,用明确、具体的语言,有针对性的、有个体化特征的描述我们期望看到的学生通过改进以后达到目标时的行为表现,使学生在反思中变“结果”为新起点,在更高水平上获得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