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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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近年来,我国技工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技工院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逐步提高,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在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技工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办学条件薄弱,发展不均衡,培养能力和质量有待提高。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意见:一、贯彻《决定》精神,坚持技工教育发展方向(一)充分认识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性。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将发展技工教育作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民生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支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技工院校创新发展。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根据《决定》精神,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变化,对学校发展进行战略谋划,制定学校五年发展规划,推动学校新一轮改革创新,实现高水平可持续发展,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围绕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以立德树人和培养职业精神为根本,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以适应市场需求为目标,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人社部积极推动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

人社部积极推动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

材料1人社部积极推动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一体化课程从教学组织形式到教学实践等诸多环节均颠覆了传统的教育观。

一体化教学抓住技工教育教学规律,促进了技工教育从知识教育向能力培养转变、从课堂教学向生产教学转变、从书本教学向实践教学转变,推动技工教育内涵发展,实现了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师一体化、教材一体化、教室一体化、学习主客体一体化。

日前,人社部在广州工贸技师学院召开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张斌介绍说,2009年7月,人社部启动了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已在全国17个省(区、市)30所试点院校64个班级中开展了第一学年的教学试验工作,共有2336名学生参加一体化课程教学试验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这次会议既是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会,同时也是启动焊接加工等10个新专业课程改革工作部署会。

”张斌说,加快技工院校课程改革,是适应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必然要求。

确立现代技工教育课程新体系一体化教学改革历经了试点启动、课程开发和试验推动三个阶段。

张斌表示,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试点院校已经构建了一体化课程体系雏形,为确立现代技工教育课程新体系奠定了基础。

课程标准、学生工作页和教学实施方案是相互配套的教学材料,也是一体化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斌说,试点院校组织开发完成的这些课程教学材料凸显了现代技工教育课程特色。

首先,课程不再是传统的学科体系,而是与企业的典型工作任务紧密相连,将企业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相关课程、学习任务,课程学习内容与企业生产实践紧密结合,体现了学以致用。

其次,在注重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专业能力、工作能力的同时,还注重培养学生的方法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社交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体现了对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

张斌告诉记者,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一体化教学将理论知识融入工作任务和教学活动,实现了干中学、学中干,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融通合一。

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 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

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 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

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意见》。

意见称,根据《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意见强调了制定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

鼓励企业在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取得预备技师证书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后,可申报参加技师资格综合评审,合格者按规定取得相应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意见要求各地要提高专业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课教师的技能操作水平,安排专业教师每年不少于两个月的企业生产实践活动。

鼓励技工院校教师参加专业硕士学习。

到“十二五”末,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应达到50%以上;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专业课教师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应达到70%以上。

有条件的地方,对表现优秀的技工院校教师可给予适当奖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09.07.13•【文号】人社厅发[2009]86号•【施行日期】2009.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推动技工教育可持续发展,我部制定了《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决定在全国部分技工院校中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列入我部试点的技工院校(试点院校名单另行通知)要在统一指导下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未列入试点的专业课程和技工院校,应按照我部颁布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展教学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安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国新型工业化对技能人才的要求,加大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力度,建立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理论教学与技能操作融合贯通的课程体系,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技能人才规模化培养,探索中国特色的技工教育改革与发展之路。

二、工作目标在全国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通过两年努力,开发完成技工院校若干主体专业一体化课程体系,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企业生产需要的现代技工教育新教学体系。

三、基本原则一体化课程是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典型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设计课程体系和内容,按照工作过程的顺序和学生自主学习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并安排教学活动,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学做合一。

关于转发《关于技工学校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技工学校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校管理体制有关 问题的通知》 人社职司便 函 fo 5 ( 2 m1o号)转 ,
发给你们 ,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 强对技工学校的综合管理 . 加
认 真 履 行技 工 院校 管 理职 责 在 工 作 中遇 到 涉 及技 工 院 校管 理
结算 . 但是 门诊 特 殊 疾 病 医疗 费 统 筹 基 金 支 付 和 职 工 医 保 普 通 门 、 用 个 人 帐 户 支 付 的 医疗 费 用 直 接 结算 率还 较低 。省 医 急诊
各 级 人 力 资 源社 会 保 障 部 门要 在各 级 党 委 、政 府 领 导 下 , 认 真 贯 彻 全 国 人 才 工 作 会 议 、 国教 育 工 作 会 议 和 《 全 国家 中长 期 人 才 发 展规 划 纲要 (0 0 2 2 年 ) 、国家 中长 期 教育 改 革 2 1- 0 0 》《
困 难 . 期 向 地 方 党 委 和 政 府 汇 报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 完 成 各 项 定 为 医改 任 务 创 造 良好 的 条件 和 氛 围
四川 省 人 力资 源 和社 会 保 障 厅
『 力资 源 和社 会 保 障 部 《 于做 好 人 社 系统 承 担 的 2 1 度 人 关 0 0年 医疗卫 生 体 制改 革 X 作 的通 知 》 本- ( 0 第 8期 ] - . 见 7 2) 年 q i 1
二 。 一 O 年 八 月十 九 日
为确保今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的完成 . 各级人社部 门要进

步提高认识 , 切实加强领导 . 按照职能分工 . 保质保量完成各
项 医 改任 务 ; 要切 实 加 强 与 相 关部 门 的沟 通 、 调 , 同推 进 各 协 共
项医改工作 : 要及时总结T作成效 、 研究工作 中存 在的问题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启动会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启动会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启动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09.06•【文号】人社厅函[2012]407号•【施行日期】2012.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启动会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经研究,我部定于2012年9月下旬召开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启动会,届时部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总结交流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前期试点经验,对扩大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参会人员(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业能力建设(技工院校管理)处负责同志各1人。

(二)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院校(见附件1)主要负责人,每校1人。

三、时间地点(一)时间:9月24-25日,23日报到。

(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金鑫宾馆(杭州市桐庐县富春路528号,前台电话:*************)。

四、其他事项(一)请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本地相关技工院校参会,并统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9月17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职业能力建设司。

(二)会议报到当天在杭州萧山机场、杭州城站火车站、杭州火车南站安排接站,请需要接站的代表于9月17日前将航班(车次)、抵达时间等信息反馈杭州技师学院。

(三)会议代表往返差旅费自理,其他费用由会议承担。

(四)请首批30所试点院校按照《关于请准备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情况总结等有关材料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12〕50号)要求,准备宣传展板,并由参会人员携带参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加快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12月9日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制定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现状“十二五”时期,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贯彻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一是总体规模基本稳定。

全国技工院校保持在2500所以上,年招生保持在120万人以上,在校生保持在300万人以上,职业培训保持在500万人次左右。

二是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台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落实生均拨款、改善教师和毕业生待遇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通过实施中职基础能力建设、中职示范校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近70亿元,带动各地加大投入,提升了技工院校整体实力。

四是办学质量明显提高。

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突出能力培养,提高了技工院校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

五是技能竞赛取得突破。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推动优秀技能人才培养和选拔。

技工院校改革新政照亮技能人才锦绣前程

技工院校改革新政照亮技能人才锦绣前程

同 时 ,考 虑 今 后 落 实 《国 家 中 长 期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承 担 培 养 任务 等 方 面 有 较 大 差 异 。 为 了充分 体 现 分 类 指
导 , 进 一 步 突 出 技 工 院 校 办 学 特 色 , 《 见 》 明 确 了 三 类 意 技 工 院校 的功 能定位 和发展 方 向。
实 行 弹 性 学制 和学分 制 。 《 见 》提 出 ,建立 和 完 善 意 适 合学 分 制 的教 学质 量评 价体 系 和考 核 制 度 ,技工 院校 学 生 累计 学 分 达 到 规定 要 求 的 ,可 提 前 毕 业 。开 展企 业职 工 在职 培 训 可 采 取 弹 性学 制 ,企 业职 工利 用 业余 时 间分 阶 段
服 务就业 创 造 条件 。
事 实上 , 《意 见 》已 然 将技 工 院 校 发 展 的 美好 蓝 图 已经勾 勒 出来 :到 “ 十二 五 ”末 ,全 国 技工 院校 学制教 育 在 校 生规 模 达  ̄ 5 0 J 0 万人 ( 中 ,高 级技 工 、预备 技 师在 J 其 多 元 办 学是 技 工院 校 发 展 的一 条重 要 经验 ,同 时 , 也 是今 后应 对普通 初高 中毕 业 生减 少的一条 重要措 施 。 《意 见 》首 次对 开 展 多元 办 学 提 出 明确 要 求 :一 是 办 学 主体 多元化 。倡导 政 府 、行 业企业 、社会 团体 等 多 方 面 力量 举 办技 工院校 。二 是 办 学功 能多元化 。指导 技 工 院 校 生 规 模 达 到 2 0 人 ),毕 业 生 就 业 率 保 持 在9 %以 0万 6 上 ;面 向 社 会 开 展 各 类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年 均 达 到8 0 人 0万 次 。地 级 以 上城 市 都 要 建成 1 符 合 当地 经 济发 展 需要 的 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字号】豫人社职业〔2015〕 3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5〕33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技工院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86号)要求,结合我省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各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增强办学实力,经研究,从今年9月起,在全省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全面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范围(一)课改专业汽车维修专业、数控加工专业、机床切削加工专业、钳加工专业、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焊接加工、汽车钣金与涂装、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广告制作、服装制作与营销、烹饪、通用职业素质课共15个专业。

(二)课改院校全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具备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条件的技工学校。

(三)课改对象1新启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的院校,可依据自身条件,从2015年秋季入校新生中选择不少于3个专业、每个专业按照不少于2个班级的规模开展中级工或高级工的教学工作。

2我省国家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5所院校和17所省级试点院校原则上应创造条件全面推进15个专业的一体化课程教学工作。

二、课改内容(一)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

各课改院校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制定的15个专业的《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标准(试行)》要求,做好课程教学安排,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技工院校改革新政出台

技工院校改革新政出台
“ 教学 水平 再 高 又有 什 么用 , 永 你 远 只能 在副高 职称 徘徊 。” 些技 工院 一
校 的教师经常 这样 自嘲 。

“ 0 9年 , 20 我们 学校 秋 季招 收新 生
35 7 5人 ,完成 招 生计 划 7 %,与 2 0 5 08 年相比, 减少 了 2 0 0 0多人 。” 西 机械 广 高级技 工学 校校长何 阳春有 些无奈 。 据悉 ,整个 广西 2 0 0 9年 原计 划招
符合 当地 经 济发 展 需 要 的高 级教 校或技 师学 院。
— —
全 国建设 5 0所 示范性 教
任, 并从技 工 院校 教学 改革 、 生就业 、 招
6 : 叠^ 2 取- 鼓曹 2 1. 0 第2 0 092 7期
院 、0 20所示 范性 高级技 工学 校 、 5
i .嗣豳龋蟊 ‘ 目_ - : l .
能 人才 队伍 的 发展 目标 :到 2 1 0 5年 , 高 技 能 人 才 总 量 达 到 30 4 0万 人 ; 到 22 0 0年 , 技 能人 才 总量 达 到 30 高 9 0万 人 , 中技 师 、 级 技 师 达 到 10 其 高 0 0万
人左 右 。
此 次 出 台 的《 见》 握住 这 意 把 的发展机 遇 , 出推 进技 工 院校 提
量 为 99 80万 人 ,其 中高 级 工 1 1 80万 人 , 占 1.% ,中级 工 3 4 8 3 7 7万 人 , 占
3 .% 。 79
许 多政 策不 同。 如属 同一层次 的职业学 校与技 工学校 , 师工资 待遇 和职称 评 教
定标准 不 同。技 校教 师 的工 资较 低 、 各 种福利 待遇差 , 使一些 教师 不能 安心 致 从教 , 外流 现象 比较严重 。多数 教师 工 资 没有 企业一 线 的高级 工人多 , 打击 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中组发〔2011〕11号),按照《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有关要求,我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对原《高级技工学校标准》进行了修订。

三类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技能人才培养特色。

现将《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高级技工学校标准》废止。

附件:1.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2.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3.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附件1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技工学校设置,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技工学校。

第三条技工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四条技工学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技工学校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第五条技工学校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第六条技工学校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

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意见

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意见

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意见技工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技工院校在为社会输送高素质技术工人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对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呢?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是技工院校的核心力量,教师的水平直接影响到学生的质量。

因此,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关键。

首先,应该加大招聘力度,吸引更多高水平的技工教育专家加入技工院校。

同时,要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此外,要加强教师的奖惩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技工教育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教育,因此,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是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

首先,应该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实训设备的使用率和实训效果。

同时,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借助企业的生产实践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加真实的实训环境。

此外,还应该注重教材建设,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三、拓展学生就业渠道技工院校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技能型劳动力,因此,拓展学生就业渠道是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重点。

首先,应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了解企业的用工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同时,要注重学生的职业规划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此外,还应该加强就业服务,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教育信息化已经成为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

技工院校也应该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首先,应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带宽和稳定性。

同时,要推广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为学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教学方式和学习资源。

此外,还应该注重教育数据管理和分析,为教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拓展学生就业渠道,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才能使技工院校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技工院校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切实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现就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方向(一)充分认识加强技工教育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09年底,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时指出:“技能型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

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突出强调了技能人才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指出了新时期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意义。

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是落实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载体。

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技工院校在新形势下提升竞争力、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技工院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强化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8.12•【文号】人社部发〔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08.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深化技工院校改革,促进技工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化技工院校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培养高技能人才,坚持德技并修、多元办学、校企融合、提质培优,实现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健全完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服务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将技工院校发展成为开展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服务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平台、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构建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推动形成体系完善、布局合理、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的良好局面。

“十四五”期间,全国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在360万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97%以上,累计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达到200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0万人次以上。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

要建成 1 所符合 当地经 济发展需要的高级技 工学校 或技 师学院 ;全 国 建设 5 所示范性技师 学院、 0 所 示范性高级技工 学校 、 0 所示范性 O 20 50
普通技工学校和 10 0 个示 范性公共实训基地。
突出强调 了技能人才对促进经济社会 发展 的重要作用, 明确指 出了新
全 国技 工院校 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 50万人 ( 中,高级技 工、 0 其 预
作提出如下意见。


进一 步提高思想认识 。 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方向
(一 J 充分 认识 加强技 工教 育 的重要 性。党 中央、国务 院高度 重 视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 09 底 , 20 年 胡锦涛 总书记视察珠海 市高级技工
( ) 八 实行弹 性学 制和 学分 制 。结合 教学改革实 际, 采取 灵活的
弹性 学制 , 实行学分 制。 要科 学 划定学分 , 制定 实施 方案 , 立工作 建 机制 , 强质 量监控 。 加 要建 立和完善适合 学分制 的教 学质 量评价体 系 和考核 制度 , 学生累计 学分 达到规 定要求 的, 可提前毕 业。 开展企业
工教育培训 ;要指导技工 院校 由注重 学制教 育向多元 化技 工教 育培训 转 变,由注 重学校教育 功能向技工教 育培训、技 能水 平评价和就 业指 导服务等 综合性功 能转 变。 类技工 院校要积极创造 条件 , 各 拓展 多元
政 策 法 规
各 省 、自治 区、 辖 市 人 力资 源社 会 保 障 厅 ( ) 新 直 局 ,
疆生产 建 设兵 团劳 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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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 , 坚持高端 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 , 强化校 企合作 , 深化教 学改革, 一步完善政 策、 新机制、 进 创 夯实基础、 提高 质 量, 充分发挥技工 院校在技 能人 才培养工作 中的重要作用 , 加快 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0.08.23•【文号】人社部发[2010]57号•【施行日期】2010.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技工院校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切实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现就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方向(一)充分认识加强技工教育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09年底,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时指出:“技能型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

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突出强调了技能人才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指出了新时期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意义。

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是落实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载体。

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技工院校在新形势下提升竞争力、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技工院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强化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近年来,我国技工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技工院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逐步提高,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在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技工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办学条件薄弱,发展不均衡,培养能力和质量有待提高。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意见:一、贯彻《决定》精神,坚持技工教育发展方向(一)充分认识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性。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将发展技工教育作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民生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支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技工院校创新发展。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根据《决定》精神,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变化,对学校发展进行战略谋划,制定学校五年发展规划,推动学校新一轮改革创新,实现高水平可持续发展,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围绕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以立德树人和培养职业精神为根本,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以适应市场需求为目标,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11.28•【文号】人社部发〔2017〕90号•【施行日期】2017.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工作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人事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符合技工院校教师特点的职称制度,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11月28日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技工院校(包括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工学校)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技能人才的专门学校。

技工院校教师是我国教师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推动技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技工教育发展规律,健全完善符合技工院校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畅通技工院校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更好地发挥其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遵循规律,突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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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意见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0年08月26日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技工院校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切实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现就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方向(一)充分认识加强技工教育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09年底,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时指出:“技能型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

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突出强调了技能人才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指出了新时期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意义。

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是落实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载体。

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技工院校在新形势下提升竞争力、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技工院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强化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需要,加快培养一流技能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逐步形成规划布局合理,办学理念先进,培养模式科学,服务社会功能显著,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培训体系。

到“十二五”末,全国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500万人(其中,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在校生规模达到200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均达到800万人次。

地级以上城市都要建成1所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国建设50所示范性技师学院、200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500所示范性普通技工学校和100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

二、明确技工院校功能定位,突出办学特色(三)坚持高端引领。

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立足技工教育发展基础,加强规划引导,形成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技工教育培训网络。

技师学院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基地,承担通过学制教育培养预备技师、高级技工的任务,也是本区域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提升培训与研修、考核与评价的重要平台。

高级技工学校承担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和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的重要任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中坚力量。

普通技工学校在主要承担中级技工培养任务的同时,应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成为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

到“十二五”末,技师学院的高级工以上在校生规模要达到60%以上,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工以上在校生规模要达到50%以上,技工学校每年开展社会培训人次应高于学制教育在校生数。

(四)开展多元办学。

各地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进一步创新技能人才培养途径。

要注重发挥多方面力量开展技工教育培训;要指导技工院校由注重学制教育向多元化技工教育培训转变,由注重学校教育功能向技工教育培训、技能水平评价和就业指导服务等综合性功能转变。

各类技工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拓展多元招生渠道,在坚持面向城乡初高中毕业生、青年求职人员开展学制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积极扩展培训对象,面向企业在职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群体,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培训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功能。

(五)注重内涵发展。

各地要处理好扩大规模和内涵发展的关系,指导技工院校在注重改善办学条件,保持适度办学规模的同时,强化内涵发展。

要通过深入实施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技工教育培训能力,实现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双提升。

要根据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技工院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特点,坚持能力本位的办学理念,通过加强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社会能力培养,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就业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提升办学水平(六)深入实施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既是技工院校发展的方向,也是技工院校的一项基本办学制度。

要积极探索多种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努力实现校企互利双赢。

各类技工院校要通过设立咨询机构、定期召开咨询会议等形式,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根据企业对技能人才的实际要求,联合制定培养计划,共享师资资源,强化实训实习。

结合专业设置设立企业定点实习基地,并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每个专业至少与3个以上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力争实现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同步,实习与就业一体。

(七)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

积极创新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学做合一。

在全国选择部分技工院校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开发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和教材,推进一体化教学场所和师资队伍建设。

技工院校要积极探索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的改革,推行模块化、“培训菜单”等教学改革方式。

加快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进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仿真模拟教学。

(八)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结合教学改革实际,采取灵活的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

要科学划定学分,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质量监控。

要建立和完善适合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学生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可提前毕业。

开展企业职工在职培训可采取弹性学制,企业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可取得相应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九)规范高技能人才培养学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直接招收高中毕业生,培养高级技工的学制教育期限为3年,培养预备技师的学制教育期限为4年。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收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培养高级技工的学制教育期限为2年,培养预备技师的学制教育期限为3年。

学生学习期满且毕业成绩合格者,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四、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就业工作,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十)加大招生工作力度。

组织实施全国技工院校扩招计划,每年定期举办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并形成制度安排。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劳动力需求、生源情况和学校办学能力,加强与教育部门协调配合,指导技工院校做好招生工作。

要利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搭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招生宣传工作网络,依托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建立一支技工院校招生信息员队伍。

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技工院校专门招生窗口,开展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常年招生。

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要积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收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学员,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十一)抓好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将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要强化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预测和信息发布效能,指导技工院校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凡省级和国家重点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都要设立学生就业指导机构,为学生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要建立学校与企业、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有效合作机制,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

(十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各地要制定技工院校教师培训、进修计划,定期组织师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课教师的技能操作水平,安排专业教师每年不少于两个月的企业生产实践活动。

鼓励技工院校教师参加专业硕士学习。

到“十二五”末,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应达到50%以上;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专业课教师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应达到70%以上。

要积极吸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学校担任专业课教师或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有条件的地方,对表现优秀的技工院校教师可给予适当奖励。

开展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吸引和稳定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优秀人才长期从事技工教育。

(十三)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协调办学主管部门为技工院校配备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强、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校级领导班子,并保持稳定。

要结合技工院校发展趋势和办学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校长岗位培训。

每年定期组织全国技工院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活动,加强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不断提高技工院校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十四)规范学校管理。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要定期开展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活动,加强对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使用的指导和监督。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定期组织进行技工学校合格评估,继续实施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四年复评制度。

推动全国技工院校全部使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免学费政策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技工院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管理信息化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深化技工院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五、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十五)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认证考核。

结合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实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认证考核。

经批准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技工院校,其一体化专业课程的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试点院校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制定一体化课程教学技能考评工作方案,组织校外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进行检查督导,实施课程认证和过程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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