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10年4月) 20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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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10年6月) 2010-06-10

当升科技: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10年6月) 2010-06-10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六月目录第一章 总 则.........................................- 1 - 第二章 决策范围.......................................- 1 - 第三章 决策程序.......................................- 2 - 第四章 决策的执行及监督检查...........................- 6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7 - 第六章 附 则.........................................- 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第三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进和监控;必要时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

第二章 决策范围第四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一)签订重大购买、销售、承包、分包合同的事项;(二)其他重大经营事项。

第五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一)购买或者出售、处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让;(十)签订许可协议;(十一)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十二)对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十三)新建生产线;(十四)其他重大投资事项。

北京科锐: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10年3月) 2010-03-23

北京科锐: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10年3月) 2010-03-23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一) 收购、出售、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二) 租入、租出资产;(三) 对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四) 新建生产线;(五)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六) 债权、债务重组;(七) 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八)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九) 其他投资事项。

第四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二章决策权限第五条本规定所称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是指公司向其他企业进行购买、出售、置换企业所有者权益、实物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的行为。

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等资产处置行为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一)下列范围的资产处置行为除须经董事会批准外,实施前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1.批准单项发生金额或连续12个月内对同一或相关资金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值的15%的资产处置事宜(包括委托经营、受托经营、承包、租赁、资产出售、报废等);2.批准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5%的对外投资及资产收购;3.批准年度借贷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0%的借贷额;授权借贷额可循环使用,即贷款归还后额度自行恢复;4.批准单项发生金额或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5%的对外担保或抵押;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出现本条所属情形的,视同公司的行为。

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内容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重大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合资、合作、资产购置、长期股权投资等。

三、管理原则1. 合规性原则:所有投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 风险控制原则: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3. 经济效益原则:投资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4. 决策透明原则:投资决策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投资决策程序1. 项目提案:相关部门或管理层提出投资项目建议,并进行初步调研。

2. 可行性分析:财务部门和战略发展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财务和市场可行性分析。

3.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4. 决策审议:投资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评审。

5. 最终批准:根据投资委员会的审议结果,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最终投资决策。

五、责任与权限1. 投资委员会负责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负责最终的投资决策和批准。

3. 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并组织实施投资项目。

4.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财务监控和效益分析。

5. 风险管理部负责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和管理。

六、监督与考核1.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

2. 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应定期向股东和相关利益方披露。

3. 对于投资效果不佳的项目,应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改。

七、附则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需要,可根据公司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

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模版

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模版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Kinlong Hardware Products Co., LTD.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二〇二一年四月**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及总裁办公室(以下称“总裁办”)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总裁办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所述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签订购买、销售产品、提供或接受服务有关的合同等与日常经营管理有关的事项及收购或出售资产(不含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

第五条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有特殊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决策管理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水平,规范重大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的安全,提高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金融资产投资包括:(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二)持有至到期投资;(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一)对子公司投资;(二)对合营公司投资;(三)对联营公司投资;(四) 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所有投资业务。

公司投资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达到合理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第二章授权批准及岗位分工第四条公司的投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合法程序通过,重大金额投资必须经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权的除外。

公司实行分级决策的投资决策程序。

公司投资金额在公司净资产5%以内,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施。

公司投资金额在公司净资产10%以内,由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实施。

公司投资金额在公司净资产30%以内,由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超过公司净资产30%以上的投资,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权,实施批准的投资方案或处置方案。

第六条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实行项目负责制管理,在项目经批准后,公司成立项目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第七条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核投资的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

第八条公司加强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确保投资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重点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内重点项目投资决策的管理流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项目投资的安全、稳定和可连续发展,订立本《重点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重点项目的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重点项目定义)重点项目是指投资金额超出企业规定额度的项目,或者对企业发展具有紧要意义、战略意义的项目。

第四条(原则)重点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应遵从以下原则: 1.科学决策:决策应基于全面、准确的信息和分析,重视科学性和客观性。

2.风险掌控:投资决策应对项目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订立相应风险掌控措施。

3.依法合规:投资决策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4.资源合理配置:投资决策应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投资的合理性和效益。

5.信息透亮:投资决策应保障信息的透亮度和及时性,避开信息不对称。

第二章重点项目投资决策流程第五条(项目申报)1.部门负责人或项目发起人应向投资决策部门提出项目申报,包含项目背景、目标、预期效益、投资额度等相关信息,并填写《重点项目申报表》。

2.投资决策部门收到项目申报后,应及时组织项目评估。

第六条(项目评估)1.投资决策部门应组织专业团队对项目进行评估,包含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风险评估等方面。

2.评估团队应编制《项目评估报告》,并附上评估结论和建议。

3.投资决策部门依据评估报告,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1.投资决策部门依据初步筛选结果,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2.可行性研究应包含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等方面。

3.投资决策部门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上研究结论和建议。

第八条(投资决策会议)1.投资决策部门应组织投资决策会议,会议由公司高层主持。

2.投资决策会议应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评估团队成员参加。

3.投资决策会议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议,依据各方看法和评估结论,作出最终投资决策。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上海***********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重大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含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风险投资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

第四条公司重大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履行本制度,对有关事项的判断应当本着有利于公司利益和资产安全和效益的原则审慎进行。

第二章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第六条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单笔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 10%以下或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外,单笔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 5%以下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提出投资方案,报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单笔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 10%-30%(含 30%)或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外,且单笔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 5%-15%(含 15%)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提出投资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第八条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单笔投资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或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外,单笔投资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 15%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提出投资方案,报董事会通过,再报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九条公司进行项目投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的风险投资,其决策程序如下:总经理提出投资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进行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的除证券投资以外的风险投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机电:关于盈利预测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0-04-13

金龙机电:关于盈利预测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0-04-13

证券代码:300032 股票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10-019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利预测执行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前提
公司以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2009 年1-6 月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实际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2009 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及其他相关资料,并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09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

并确定了该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前提:
(1)本公司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经济环境在预测期内无重大改变;
(2)本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布局及产品市场状况无重大变化;
(3)本公司经营所涉及的信贷政策及利率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4)本公司遵循的税收制度和有关的纳税基准或税率无其他重大变化;
(5)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产生的或任何非经常性项目的重大不利影响。

按照上述基本假设前提,公司盈利预测预计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32,719.81万元,净利润5,738.62万元。

二、公司盈利预测实际完成情况
本公司2009 年度预测与实现数对比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实现数 预测数 差额
营业收入 32,719.8134,304.27-1,584.46
利润总额 6,767.616,564.84202.77
净利润 5,738.625,588.07150.55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营业收入实现数较预测数少4.62%,未超过10%,
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的盈利预测已经实现,公司实际业绩兑现了盈利预测的承诺。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范文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的管理,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合法性和透明度,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重大决策事项管理中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决策的提出、讨论、审批、执行和监督等。

第三条企业重大决策事项,是指对企业发展和经营产生重要影响、面临重大风险或需获得内外授权的事项。

第四条企业重大决策事项以投资、并购、战略调整、内外资合作、重大合同签订及涉及政府或行业协会合作等重要事项为重点。

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必须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法律法规,并提前进行充分论证。

第五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相关决策事项。

第二章决策的提出与讨论第六条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的提出应当通过正式渠道提交,并明确提出的事项关键信息、风险评估、前期准备工作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第七条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应当由相关部门、岗位人员参与,形成相应的讨论报告并附上讨论的结果、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企业决策讨论应当注重权威性和公正性,鼓励多方参与和广泛征询意见。

需要听取专家意见的决策事项应当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第九条决策讨论会议应当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并保存相关材料。

第十条企业可以通过内部调研、市场调研、专家咨询等方式,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

第三章决策的审批与批准第十一条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的审批权限应当明确,审批权限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决策事项的重要性、风险程度和所涉及的资源。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决策事项审批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决策事项上的责任分工和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企业所有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文件和材料应当进行编号和归档,并确保审批链条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的审批应当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应当由专门部门或人员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规性审查。

第十五条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的批准应当由具有批准权限的人员进行,在批准前,必须充分了解决策事项的背景和重要性,并根据相关材料和讨论报告进行评审。

金龙机电:公司章程(2020年4月)

金龙机电:公司章程(2020年4月)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二○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金龙机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公司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于 2009年12月0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70万股,于2009年1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Jinlong Machinery & Electronic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乐清市北白象镇进港大道边金龙科技园邮政编码: 325603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3,169,608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金龙机电: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05-28

金龙机电: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05-28

证券代码:300032 股票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10-023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于2010 年05月20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0年5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现场董事 6人,以传真方式投票的董事 3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金绍平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网站。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重大投资决策制度一、引言在现代企业管理中,重大投资决策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本文就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的必要性及其主要内容进行论述。

二、重大投资决策的重要性1. 重大投资风险巨大重大投资决策通常涉及大额资金,风险相对较高。

如果决策不科学或者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可能导致企业面临巨大损失甚至倒闭。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投资决策制度可以降低风险,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2. 决策程序的合理性重大投资决策通常需要经过多个决策环节,从项目选定、评估、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估等。

合理的决策程序能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避免个人意志和偏见的干扰。

制度化的程序可以提高决策的透明度,防止内外部不当干预。

3. 投资决策的一致性重大投资涉及多个部门或者多个层级的决策者。

不同决策者之间对于投资项目的认识和判断存在差异,易产生冲突和摩擦。

建立统一的投资决策制度,可以确保不同决策者在决策标准、评估方法和决策程序上保持一致,减少决策之间的不确定性和争议。

三、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的主要内容1. 决策流程和标准重大投资决策制度首先需要明确决策流程和决策标准。

决策流程包括项目选定、可行性研究、投资评估、决策审批、实施监督等环节。

决策标准包括投资回报率、风险评估、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等指标。

明确的决策流程和标准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一致性。

2. 决策参与者和责任重大投资决策涉及多个部门或者多个层级的决策参与者。

制度应明确不同参与者的角色和责任,明确谁负责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谁负责执行决策,谁负责监督和评估决策结果。

明确责任可以提高决策的效率和责任感。

3. 信息收集和分析重大投资决策需要充分的信息支持和分析。

制度应规定信息收集的渠道和方式,明确需要评估的数据和指标。

同时,制度还需要明确信息分析的方法和工具,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信息收集和分析的规范化可以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32 股票简称:金龙机电公告编号:2010-004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01月20日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10年02月01日上午9:00--11: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公司监事陈景华、谢木樨、张录文及高管人员张晓萍、陈宇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金绍平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一、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387,055,308.57元超募资金,董事会经谨慎研究,决定:1、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45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乐清北白象支行贷款余额2,450万元。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使用2,45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并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开始实施。

2、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决定将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等高风险投资。

3、超募资金中的其余31,255.53万元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最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审议结果:表决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特此公告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年二月二日。

东晶电子: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10年10月) 2010-10-20

东晶电子: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10年10月) 2010-10-2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监控。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一)重大购买、销售合同;(二)原材料的外包加工;(三)购买或处置生产设备;(四)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制定的经营计划中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一) 收购、出售、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二) 租入资产;(三) 资金借入;(四) 固定资产采购;(含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对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新建生产线购建;)(五)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六) 债权、债务重组;(七)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八) 其他投资事项。

第六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及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有特殊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七条 重大合同签订权限和程序:(一) 公司总经理有权签订标的额不超过2000万元(包括2000万元)的购买合同和不超过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的销售合同;(二 )标的额超过2000万元的购买合同及超过5000万元的销售合同,公司总经理应在签署后报告公司董事会,报告时,应提交与签订该合同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本条所述购买合同,是指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本条所述销售合同,是指公司出售产品、商品等给他人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

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决策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各类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固定资产购置、技术改造、对外融资等。

第三条公司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3. 实施科学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4. 强化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5. 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二章投资决策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投资决策机构包括:1. 投资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和提出建议;2. 董事会: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进行最终审议和批准;3. 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进行最终审议和批准。

第五条各投资决策机构的职责:1. 投资委员会:(1)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2)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3)提出投资建议;(4)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监督。

2. 董事会:(1)审议投资委员会提出的投资建议;(2)对公司投资决策进行最终审议和批准;(3)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监督。

3. 股东大会:(1)审议董事会提出的投资决策;(2)对公司投资决策进行最终审议和批准。

第三章投资决策程序第六条投资决策程序如下:1. 投资项目提出: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提出投资项目,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 投资项目初审:投资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3. 投资项目审议:董事会审议投资委员会提出的投资建议,并作出决策;4. 投资项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出的投资决策,并作出最终决策;5. 投资项目实施:投资决策通过后,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6. 投资项目跟踪监督: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监督。

第四章投资风险控制第七条公司投资风险控制措施:1. 实施风险评估: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2. 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3. 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投资风险;4.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投资风险;5. 强化责任追究:对投资风险事件进行责任追究。

重大项目决策管理制度(1范本)

重大项目决策管理制度(1范本)

重大项目决策管理制度1. 引言重大项目对于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们通常涉及巨大的投资和资源调配,并对企业的未来产生深远影响。

为了确保重大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重大项目决策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重大项目决策的流程、参与方的责任和权利,同时提供了相应的决策评估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决策的质量和持续改进。

2. 管理原则重大项目决策管理制度遵循原则:•高效性:制度应确保决策过程高效,减少时间和资源的浪费。

•透明度:决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应透明,决策参与方应有权查阅相关信息和报告。

•公正性:决策应公正、客观,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意见。

•质量导向:决策制度应着重保障决策的质量和可行性,降低项目风险和不确定性。

•监督与反馈:制度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并建立反馈渠道,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3. 决策流程3.1 项目启动项目启动是决策管理制度的起点,它包括步骤:1.项目提案:相关部门或个人可提出项目提案,提案需包含项目背景、目标、预期成果和所需资源等信息。

2.项目评估:由专业评估团队对项目提案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投资回报率、资源需求等。

3.决策批准:评估报告提交给高层决策机构,由其决定是否批准项目启动。

3.2 项目筹备项目筹备阶段需要进行更加详细的研究和规划,包括:1.项目调研:对项目背景、市场需求、技术可行性等进行深入调研。

2.项目规划:制定项目目标、可行性研究报告、进度计划和资源分配等。

3.风险评估:对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应对计划的制定。

4.决策审批:项目筹备报告提交给高层决策机构,由其审批是否继续推进项目。

3.3 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阶段是实际推进项目的过程,包括:1.项目组建:按照项目规划组建项目团队,并明确各个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2.进度控制:制定项目计划和里程碑,定期检查和调整项目进度。

3.资源管理:确保项目所需资源的及时供应和合理分配。

4.风险管理:监测项目风险的变化和产生,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

300032金龙机电2023年上半年经营风险报告

300032金龙机电2023年上半年经营风险报告

金龙机电2023年上半年经营风险报告一、经营风险分析1、经营风险金龙机电2023年上半年盈亏平衡点的营业收入为95,629.84万元,表示当企业该期营业收入超过这一数值时企业会有盈利,低于这一数值时企业会亏损。

营业安全水平为41.80%,表示企业当期经营业务收入下降只要不超过68,675.87万元,企业仍然会有盈利。

从营业安全水平来看,企业承受销售下降打击的能力较强,经营业务的安全水平较高。

2、财务风险从资本结构和资金成本来看,金龙机电2023年上半年的带息负债为22,010.8万元,企业的财务风险系数为0.83。

从企业当期资本结构、借款利率和盈利水平三者的关系来看,企业增加负债不会增加企业的盈利水平,相反会降低企业现在的盈利水平。

经营风险指标表二、经营协调性分析1、投融资活动的协调情况从长期投资和融资情况来看,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能为企业提供4,756.09万元的营运资本,投融资活动是协调的。

营运资本增减变化表(万元)所有者权益138,241.02 -2.18 112,939.31 -18.3 119,490.18 5.8 非流动负债65,311.15 696.43 23,819.33 -63.53 22,920.97 -3.77 固定资产61,164.93 -17.84 58,083.99 -5.04 61,178.41 5.33 长期投资10,102.74 15.87 22,629.11 123.99 13,993.98 -38.162、营运资本变化情况2023年上半年营运资本为4,756.09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5,648.82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69.61%。

3、经营协调性及现金支付能力从企业经营业务的资金协调情况来看,企业经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企业提供16,915.66万元的流动资金。

但企业投融资活动没有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足够的资金保证,经营活动是不协调的。

经营性资产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上半年2022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存货17,948.6 -17.13 36,074.95 100.99 36,778.67 1.95 应收账款36,620.8 3.35 82,484.97 125.24 54,345.16 -34.12 其他应收款2,474.93 -68.07 4,182.93 69.01 3,788.52 -9.43 预付账款2,133.88 -30.71 1,536.34 -28 910.65 -40.73 其他经营性资产7,555.55 -6.97 42,694.32 465.07 5,124.14 -88合计66,733.75 -12.24 166,973.51 150.21 100,947.14 -39.54经营性负债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上半年2022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应付账款32,676.03 8.41 90,544.03 177.1 67,917.05 -24.99 其他应付款4,290.19 10.38 4,794.16 11.75 4,105.21 -14.37 预收货款0 - 2.63 - 11.92 353.27 应付职工薪酬6,159.88 23.25 9,762.96 58.49 8,625.46 -11.65 应付股利10 - 0 -100 0 - 应交税金981.01 -47.9 2,773.55 182.73 824.76 -70.26 其他经营性负债5,919.3 186.78 52,029.89 778.99 2,547.08 -95.1 合计50,036.41 16.44 159,907.23 219.58 84,031.48 -47.454、营运资金需求的变化2023年上半年营运资金需求为16,915.66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7,066.28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1.3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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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二○一○年四月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对内及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合理、科学、优质、高效”的原则,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中关于重大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对内和对外的重大投资事宜。

第二章 重大投资信息的来源
第五条 公司的重大投资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一)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关于投资计划的内容;
(二) 日常工作中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搜集、获得的投资信息;
(三) 总经理认为现有生产经营设施亟需改造时提出的投资计划项目;
(四) 其它来源的各种投资信息。

第三章重大投资信息的筛选及传递
第六条 投资信息的筛选以下列方式进行:
(一) 由总经理负责汇总各种投资信息,并对各种投资信息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筛选;
(二) 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拟订项目建议书及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制定拟投资项目的风险对策,分清轻重缓急。

第七条 投资项目信息的传递由总经理负责。

具体传递方式见本制度第六章的有关条款。

第四章重大投资的分类及资金来源
第八条 公司重大投资主要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一) 对内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改项目;设立分公司;营销网络及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等项目;
(二) 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的股权投资;对外收购、兼并企业或资产;包括股票、期货在内的风险投资及委托理财等。

第九条 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
(一) 公司自身资金积累;
(二) 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五章 重大投资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第十条 对内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 成长性原则,即投资项目的实施必须与公司未来的成长要求相匹配;
(三) 能力性原则,即新上项目必须与公司可支配或可利用资源、能力相适应,以保证项目的可执行性;
(四) 自主性原则,即新项目的实施应立足于独立自主,以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及收益的最大化。

第十一条 对外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性原则,即公司的对外投资不能超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性规定;
(二) 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 适量性及无妨碍性原则,即对外投资不能影响公司自身所需的正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量;
(四) 风险回避性原则,即必须充分估计项目的风险,并选择风险——收 益比最小的投资方案。

第六章 投资决策权限及批准程序
第十二条 单笔500万元以下,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对内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批。

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按下列程序进行: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包括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等在内的投资方案及方案建议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责成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投资项目。

第十三条 单笔超过500万元,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20%的对内投资以及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20%以下的对外投资,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

公司董事会可在适当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部分决策权。

董事会审议批准按下列程序进行: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有关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对该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负责投资方案的前期拟定、可行性分析与评估等调研工作,提出具体的财务预案;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方案及方案的建议说明,由董事会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投资方案进行评审并交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责成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同时应将上述情况及该投资项目的实施结果报公司股东大会备案。

第十四条 拟投资总额(包括对内和对外投资)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0%时,该项投资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程序如下: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该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估等并对投资方案进行前期拟定,提出具体的财务预案报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总经理
批准后,将投资方案及方案的建议说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批准后责成董事会交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第十六条 涉及关联交易项目的投资其决策权限与程序还须遵守《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的规定。

第十七条 凡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经股东大会决定后,原则上不再单项决策和审批,变更年度投资计划内容和年度投资计划外的投资项目,必须按照公司投资决策权限和审批权限逐项审批。

第七章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八条 基本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新项目等对内投资项目,由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属资本经营的对外投资项目,经董事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审议形成方案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办理有关申报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对内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总经理应及时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

第二十条 项目实施管理
(一) 严格执行投资计划。

项目承办单位或部门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的规模、标准和投资总额。

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严格按照变更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经董事会批准。

(二) 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和公司有关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项目(除资本经营项目外)经批准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招标投标、项目法人制等形式进行管理,重大投资项目须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监事会以及有关业务部门组成招投标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招投标管理法律、法规及办法,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落实投资责任和项目责任人。

(三) 资本经营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决定组织实施,落实责任人。

(四)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二十一条 项目的监督考核
(一) 建立投资项目报告制度。

项目承办单位或部门每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项目进度、质量、资金运用、前景分析等情况;依据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实施的投资项目,总经理应当每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以上内容。

(二) 建立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控制度。

职能部门通过对项目进度落实、款项清算、验收及转入固定资产等方面进行监控。

(三) 建立项目评估制度。

项目完成后,按项目决策的权限,由总经理或董事会组织对项目规模、标准、质量、工期、资金运用、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估。

形成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四) 建立项目考核制度。

由总经理组织按合同或协议书的规定对项目责任人进行考核,按照项目评估结果对投资决策部门或责任人进行考核和奖惩。

(五)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司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负责组织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其结果报告股东大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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