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知识讲座
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材料
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材料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社会保障对于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它关系到我们的福利和权益。
因此,了解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掌握相关知识,对我们每个人都是非常有益的。
今天,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关于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及意义社会保障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通过社会团体或政府机构,对公民和其他个人、家庭提供的一种经济补偿和服务,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护其基本权益的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旨在实现社会公平、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由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等组成,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宪法: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每个人的社会保障权益。
2. 劳动法:劳动法是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之一,它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劳动条件的保障。
3.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核心,它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运行规则。
4. 社会救助法与社会福利法:社会救助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而社会福利法则更多地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福利保障的相关规定。
三、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重要政策和制度:1. 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旨在为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根据年龄和工作年限等因素,可以享受相应的养老金。
2. 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公民在生病就医时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多个层次。
3. 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和再就业帮助。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相关的再就业援助服务。
五险一金知识讲座94536
·工伤职工在申报医疗费时,需出具费用清单、处方、检查化验报告、 就诊病历等。
工伤保险详解
工伤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
医疗保险详解
支付项目 – 住院医疗费 ·参保人员如因出差、探亲及临时外出等在外地急诊住院时,可直接
在当地医院就医,并及时通知公司,委托公司社保经办专人到社保 进行登记,返回后再将相关票据上报。
·住院治疗的结算期一次最长为90天,不足90天的按实际天数结算, 超过90天,应办理一次出院手续,从第91天起,再重新办理一次住 院手续,即视为第二次住院,社保中心则按照第二次住院应起付的 标准报销费用。
·职工门(急)诊医疗费发生额在8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由职工个人 从医疗卡中支取,超过800元至5000元的门(急)诊医疗费可向社 保中心申请报销。
医疗保险详解
·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报销流程
支付项目 – 门(急)诊医疗费
持医疗保险证、卡到定点医院就医
到非联网医院就医的,费 用先由个人垫付
到联网医院就医的,与医院 结清个人负担的费用
心病等严重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及其后遗症;慢性肾病;肝硬 化伴腹水或有其他严重合并症。 ·家庭病床的结算期全年累计不超过90天。 ·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工伤保险详解
基础知识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在24小时之内向社保中心和劳动局进行备 案。
·职工经劳动人事局认定为工伤后,方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详解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题讲座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题讲座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本次关于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题讲座。
我将为大家介绍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实用的方法和途径。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含义。
劳动者合法权益指的是在劳动过程中,以及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假期、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等。
这些权益是劳动者基本的法律保障,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核心内容。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相关法律规定,这样才能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劳动者要学会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如果遇到工资拖欠、加班不给报酬、工作时间超过法定限制等问题,劳动者首先应当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要求。
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尝试通过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途径,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争取自身权益。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通过沟通和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如果调解失败,劳动者可以将争议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不断学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可以增加自身的竞争力,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地位和待遇。
最后,我想强调一点,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仅仅是为了自身,也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只有当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才能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才能激发劳动者的热情和创造力,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总结一下,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劳动者了解法律法规、学会有效的沟通和协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等。
只有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意识到自己的权益与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密切相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知识讲座.ppt
序论:社会保障一般 几点启示
• 根据本国国情,选择恰当的社会保障制度
无绝对的“好坏”或“高低”之分,关键是符合国情
• 社会改革要注意基本制度的稳定性,循序渐进地推 进 刚性需求,柔性处理
• 健全的管理服务体系,是实现社会保障政策目标的 基础 三分政策,七分管理
• 应对经济社会危机,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 要契机 公众的公平述求尤为强烈;解除后顾之忧,有助于
——储备基金计划(Provide Fund),也称为公积金计划,以 新加波,智利为代表。
此外,雇主责任计划(Employer Liability)
序论:社会保障一般(四)社会保障的项目
国际
我国
1
养老金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
伤残津贴
新农保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3
遗属津贴
4
疾病津贴 2 职工医疗,新农合,城
要逐步消除劳动力和人才流动在制度方 面的限制,创造良好的劳动力流动的渠道, 同时要加强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 完善政府服务,充分发挥人才和劳动力市 场的作用。
第二部分: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 乡的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序论 一、我国已初步建成社会保障体系框 架 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新 情况新问题 三、“十二五”时期加快推进我国社 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养老保险是一种消除革命的投 资,一个期待养老金的人是最守 本分的,也是最容易被统治的
序论:社会保障一般
(一)社会保障的历史沿革——3个标志性事件
——1935年,美国颁布 了《社会保障法》,第 一次提出了Social Security的概念。
规定国家为老年人、儿童、 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雇主要为劳动者支付养老 金和失业保险金,提供医 疗保险
劳动保护知识系列讲座
劳动保护知识系列讲座劳动保护知识问答1、什么是劳动保护?答:“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综合性、跨门类的边缘科学。
2、劳动保护科学由哪些部份组成?答:劳动保护科学由劳动保护科学管理、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三个部份组成。
3、什么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答:“劳动保护科学管理”是指从立法和组织管理措施的角度来研究如何处理好生产(经营)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组织关系,实现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
4、什么是“安全技术”?答:“安全技术”是指为防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学的观点、方法,分析事故的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而在技术上、设备上、个人防护上所采取的一整套措施。
5、什么是“职业卫生”?答:“职业卫生”(又称劳动卫生、工业卫生)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防治职业病和职业性多发病等职业性危害,在技术上、设备上、医疗卫生上所采取的一整套措施。
6、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经历了哪三个阶段?答: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经历了建立和发展、停顿和倒退、恢复和提高三个阶段。
7、当前我国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体制是什么?答:当前我国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相结合的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体制。
8、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答: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9、什么是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答:“三不放过原则”是指发生职工伤亡事故以后,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小学劳技《电工》讲座提纲一、设计教学简易《开关》(一)功能、名称与意义开关——用于隔离电源或接通、分断电路或改变电路的连接一种控制电器。
开关,从民用到军用,从玩具到航天器;小似芝麻大小的电子手表上的按键,大到一幢房似的高压控制柜;可以说:《开关》普遍存在,与人类的生活生产同步发展。
普及劳动法讲座题目
普及劳动法讲座题目问1.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是否可以免除竞业限制义务?答答:只要是在竞业限制的履行期限内,用人单位支付了补偿金,劳动者就应当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劳动者仍应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
六、工资、工时、休假问2.劳动者的工资包含哪些内容及哪些劳动者的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答答: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劳动者的以下的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保险福利费用,包括: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各种非工资性补贴以及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医药费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4)实物折款(5)员工的个人的财产性收入(6)员工个人的转移性收入(7)其他。
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不明确时如何处理?答答:约定不明确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问4.同工同酬的条件?答答: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问5.用人单位可否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降低劳动者工资?答答:用人单位可以调节工资标准的情形如下: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充分、平等的协商,可以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做相应的调整。
第二,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有关工资标准调整、变更的事项,待约定事项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对工资待遇进行调整。
第三,用人单位依据法定程序可以制定并公布本单位相应的工资支付规则,明确规定工资调整的范围、条件、方法等事项。
且,用人单位无论如何调整,在降低工资待遇时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资料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资料一、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在当今的劳动市场中,劳动合同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规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了解和遵守劳动合同法是避免法律风险、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关键;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法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一方都不得通过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二)订立的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往往难以证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容易引发纠纷。
(三)订立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种情况。
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详解
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详解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主讲老师:雷立平目录一、社会保险基本知识 1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4工伤保险 5生育保险案例分析二、公积金基本知识案例分析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流程及注意事项社会保险流程公积金流程注意事项这个讲座还是偏向于针对单位社保和公积金的经办人员,不同的企业经办人员可能属于不同的部门,有的企业是由人事部门来做,有的企业是由财务部门来做并不是简化,反而更复杂我们常说“三险一金”“五险一金”,是指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三险一金是以前的说法,因为工伤保险于XX年实行,生育保险于XX年才实行1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新社保法XX年7月施行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及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作用就在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保、伤有所疗、失有所得也就是让你在老病伤失的时候,能获得一定费用的补偿和救济这其实就是对未来不确定的事项提前做一个准备目的就是为了控制风险,通过风险分散和预期固定收益等手段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社保是具有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缴费个人只需要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三种,生育和工伤由用人单位缴但实际上,社保国家也有承担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8%,医疗保险为2%,失业保险为1%,各个地方的社保构成比例不太一样,但差别不会太大基本知识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缴费的全部加上用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实行个人账户储存劳动者在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时,可按月领取*的养老金和享受其它的养老待遇养老保险是所有社会保险中最复杂且最重要的险种,是为了规避个人无法理性安排未来年老时生活保障的风险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2方法筹集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经办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它具有几个主要特点:一是普遍性;二是强制性;三是互济性 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的必要物质补偿,以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导致不能工作,收入暂时中断,国家和社会给予必要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育状态的劳动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因繁衍后代而产生的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案例分析养老保险案例:1小王是农村户口,二十岁开始交的养老保险,他有疑问:有没有规定农村户口比非农户口要晚一点到退休年龄,因为才二十岁,交满十五年才到三十五岁,是否到退休年龄这段其间可以不用交了3由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社会保险与是什么户口没有关系交满后可以不用再交,但领取保险金的多少与交纳的金额多少有关2小李从服务了3年的一家公司辞职,来到省外另一城市寻找发展机会,但是一时半会还没有单位接受,那么他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呢?首先要确定转移接收地是否是个人档案与户口的所在地如不是则不能转移如果是的话,没有单位也不要紧,可以将保险转至本人档案所在地的劳动局或存档单位,由其代为办理养老保险缴费事宜,是以个人名义,个人要承担原单位个人负担部分接收单位需提供一份异地转移保险通知书,上面需提供接收单位名称、所在地址、相关联系方式、银行账户、开户行名称等,并加盖有接收当地社保公章 3原来是工厂的一名普通职工,后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工厂上班时,单位给缴了养老保险,现在自谋生计,想补办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这种情况,可以在原单位开据证明的情况下办理补缴,直至退休年龄退休后可以享受其档案工资的待遇医疗保险案例分析1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前交在A地,现在人到B地工作,用人单位只是继续给交了养老保险,没有交基本医疗保险,想把在A地的两个保险都转过来,可是社保局的人说不用转,等退休后一起转到户籍所在地,又是C地人,如果这样的话不是要等二十五年后才可以转吗,到那时在A地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可以转吗,会保留以前交的吗?有权要求单位和社保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纳医保属于违法行为,有权要求其交纳,拒绝交纳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2在A地参加的医保,回老家住院的医疗费报不报,怎么报?有关规定指出,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旅游等原因,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抢救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出院后由单位或个人到社保机构按规定结算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直接到社保机构结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本市同级医院的标准执行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享受医疗保险43因病就治于一家医院近2个月,病情未有好转,现在打算转到另一好点的医院继续接受治疗,转院手续该如何办理?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副主任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审核盖章,由病人家属带到出院结算处办理结算转出医院出院结算处凭《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及转诊转院申请后,电话通知市医保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科,同时传真《转院申请表》市医保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科接到传真后,即给予办理备案手续在《转院申请表》上加注是否同意备案意见,并将《转院申请表》传真给转出医院出院结算处,交由病人带到转入医院转入医院在为参保病人办理就医登记时应向病人索取市医保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科加注备案意见的传真件,并在月结算时附同报表送市医保中心备查另据最新规定,转诊可以先转院后结算4原来参加的是市医保,后因工作关系需参加省医保请问这种医保的转移怎么办手续?市医保和省医保都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从市医保转移到省医保,和正常医疗保险转移一样;具体程序是:携带调动手续,养老金转移手续,医疗保险手册,由调出和调入单位盖章,在到市医保盖章,交省医保接受,就可以了工伤保险案例分析1我是XX集团公司的仓库保管员,XX年x月x日晚十点,我正在仓库清点数量,一辆叉车从后面开过来,因货物堆得太高挡住了司机的视线,司机没看见我在前面,车子一直开过来将我推倒在地,滑去十米开外,结果全身二十多处擦伤,脸上、手上、身上、脚上到处都是伤,真是惨不忍睹现在已两个多月了,我还在医院我这种情况,厂方应负怎样的责任,我是刚进厂的,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厂方除了付所有的医辽费外,误工费、照顾我的人员的工资是否厂方也要出?是否还有其它赔偿?照你陈述的情况来看应属工伤,虽然你还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因当事人双方都是单位职工,如果你还未参加工伤保险,费用应由单位负担5二、公积金基本知识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目前我所在地区的规定是要求企业都应该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分国有和私营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强制性的个人长期住房储蓄基金职工个人每月按一定比例扣缴工资,所在单位每月拿出相等金额,两数相加,存入职工个人账户此项储蓄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和职工个人买房、建房及缴纳新增加房租之用如职工住房已解决,到退休时,可连本息一起支取归退休职工个人所有6案例分析公积金案例分析1正热恋中的两人想登记后贷款买房,两个人的单位都是按照全市最低水平上的公积金,打算买二手房,可以贷多少公积金?如果一方是外地户,但在本市工作,单位也给上了公积金,像这种情况,还需要其它什么手续吗?公积金可贷额度还和所购的房屋价格和贷款年限有关,可以点击贷款银行的换算栏目,输入相关信息,即可算出公积金可贷额度外省市户口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暂住证地户口,但在B地上班,能办理住房公积金吗?这种情况是可以的住房公积金的建立是以劳动工资关系所在单位为准,不以户籍为限,哪怕是农村户口职工或者外地户口职工,只要与当地的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3假如婚前一方已买了房子,婚后另一方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婚前所购房屋的房款?如果已经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那么能提取,如果还不是,则不能同时还要注意,必须在购房合同签订后的6个月内提取住房公积金4去年买的房子,目前每月都要付按揭,请问现在能提取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吗?可以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在未偿清贷款的情况下,可每年提取一次,但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同时期该交纳给银行的本息还款额,至还清贷款本息止 5刚刚工作调动,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的,单位应在30日之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并持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之前,有单位欠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应予以补齐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有利息吗?有根据规定,职工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利率计息,上年结转数按3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按年结息,每年的x月x日为结息日7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流程及注意事项单位开户/年检/注销:社保:开户: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所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登记证;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年检:单位每年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年检年检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以前年检等情况②参加险种、参保人数及变更情况③申报缴费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④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内容年检时,单位须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表》并携带以下相关资料:①《登记证》②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④职工工资名册⑤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8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年检未经年检,证件自行失效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在《登记证》上加盖核验印章注销: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发生注销登记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注销登记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时须填写《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为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收回《登记证》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登记证》由单位保管,不得伪造、转让、涂改、买卖和损毁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应当及时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补办公积金:开户:到所在地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所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年检:填写《年检登记表》,并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单位从业人员情况汇总表;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副本未办理年检登记的,将不能办理当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注销: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社会保险流程涉及的机构是劳动局和社保中心:9各项社会保险具体的经办机构主要是社保中心,如果有审批的须到劳动局社保中心是劳动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是具体执行处理各项社保事务的养老:①在职增加: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前未参加过保险这次为新参保,一种是以前参加过保险,有保险转移单 A新参保的:材料:本市非农业户口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农业户口、外埠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报表:《社会保险个人信息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提供身份信息复印件主要是因为户口性质不一样则保险缴纳情况不一样;报表准备两份是因为一份社保存底,一份在社保工作人员办理完签字后返还、企业存底,以备后查身份信息复印件是否必须视情况而定,所以会出现各窗口要求宽严不一致的情况,建议都准备齐,有备无患农民工按现行政策可以先行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建议只上这两险 B以前参加过保险有转移单:材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或者《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报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保险转移单各地叫法不一,有的叫转移证明,有的叫转移情况表,等等是以前参保的证明,上面记载了你以前的缴费情况和个人账户情况如果是本省转入,因为社保是省级统筹,所有信息是联网的,所以办增加很简单,填增加表,再附上转移单原件,连信息表也省了如果是外省转入,则涉及到个人账户转移,就比较麻烦了基本原理是两步:一是先在本市按新参保的办理,然后提供社保账户,让外省将个人账户金额寄到本地社保;二是等钱到帐后,根据外省的保险转移单,将历年缴费情况填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中,再去本地社保办理补填,将缴费记录补上具体情况参加后面的特殊业务办理10C关于保险基数的确定:社保基数原则上一经核定,一年内不再变更对于新参保的,直接按照第一月工资确定社保基数注意:外省转入的由于先按新参保的办理,所以也适用按第一月工资确定基数的办法对于本省转入的,若3、4月核定过基数,则按照转移单基数办理;若未核定过基数,则可以按到本企业后第一月工资核定基数②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减少有几种情况:一是城镇户口的,需打印转移单;二是当月在职转退休的,需打印清算单;三是在职死亡的,需打印清算单;四是农民工,可按其选择打印转移单或清算单材料:在职死亡的需要提供医学证明,其他不需材料报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首先强调的是:当月解除劳动关系及死亡的在职人员,在下月月初做减少!这与退休人员死亡、医疗保险的减少经办时间是很不一致的,尤其注意!!退休清算单用于养老金计算及审批;其他清算单可以再填写表将金额领取出来,具体情况参加后面的特殊业务办理转移到外省的,提供如下材料后可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到外省,并打印《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调入单位名称、调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调入省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名称、调入单位上级社保机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交换号、银行账号③退休人员增加:执清算单、退休审批表、档案等先到劳动局保险科批退休劳动局批完退休后,本月20日之前到社保做退休人员增加:材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XX市退休职工审批表》报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XX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11④退休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减少一般来说只有一种情况:死亡其他如因劳教、判刑等需暂时中断基本养老金发放时,也填写表做暂停,但不清算;若因社会化或者企业破产退休关系转出需打印《XX市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转移单》,然后转出材料:在职死亡的需要提供医学证明报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其实与在职人员死亡的材料、报表一样但是由于这涉及到停止支付养老金,所以需与在职人员减少分开填写表格,在四险支付窗口办理⑤特殊事项之一:信息变更材料:相关证明,如姓名、民族、户口变更,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报表:《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变更表》信息变更须社保审核岗审批此项业务并不复杂,但需注意相关联的HR信息库变更、财务信息库、代扣费用处信息库变更,以及由于户口性质变化带来的保险缴费基数、比例等的变化外地转入,需增加生育保险;细节需详加注意,否则造成错误⑥特殊事项之二:月报外支付月报外支付主要有几种情况:上月在职人员死亡个人账户清算,因上年社保平均工资调整需要补支基本养老金增加额的,部分人员按政策规定需支付冬季取暖补贴或丧葬补助费等的,以上都是社保支付给企业还有的情况是退休死亡在25号后当月已经办理不了减少,社保多支付了养老金,需退还社保中心,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补支补退的⑦特殊事项之三:保险缴费记录补填材料:外地保险转移单或缴费明细情况报表:《XX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某些地方只有外埠人员户口变更为XX市户口后方能从外省转入,首先执XX市户口的身份证到社保12。
2024全新劳动法律讲座课件
01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孕期保健、产前检查等特殊保护,用
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
产假及哺乳假
02
女职工享有产假及哺乳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保
障其合法权益。
禁止性别歧视
03
用人单位在招聘、晋升、薪酬等方面不得对女职工进行性别歧
视。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
禁止招用童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 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未成年工工种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如矿山井下、有毒有 害等。
残疾人员就业保障政策
残疾人就业政策
国家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职业培训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提供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其 就业能力。
休假制度
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病假、婚假 、产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应依法保障 劳动者的休假权益。
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方式
社会保险种类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缴纳方式
企业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社
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患 病、失业、工伤等情况下,依法
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04 劳动争议处理机 制与法律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
调解程序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 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仲裁程序
劳动保障政策水平讲座高级课件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
三 童工与未成年工就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和城镇居民使用童工 禁止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就业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做童工
一、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3、“文革”期间劳动法搁置,形成空白。 4、改革开放以来,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82宪法对公民的劳动权、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社会保险等规定了基本原则。1986年,中央和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改革劳动制度的几个规定的通知》,推动了劳动制度的改革,恢复了劳动合同制度,工会和企业民主管理方面的立法也逐步完善,1987年出台了《国营企业劳动争议暂行规定》,恢复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1993年《劳动监察规定》规定了劳动监察制度的建立。 1994年通过了《劳动法》,标志着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初步确立。
目录
第一部分 劳动法律概述 第二部分 促进就业政策 第三部分 劳动关系政策 第四部分 工时休假政策 第五部分 工资福利政策 第六部分 劳动保护政策 第七部分 社会保险政策 第八部分 争议处理政策 第九部分 劳动保障监察 第十部分 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办法 第十一部分 劳动保障行政诉讼
劳动法的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8项,这也是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 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劳动者享有取得报酬的权利; 3、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4、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 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劳动者享有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 8、劳动者享有组织工会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劳动法知识讲座ppt课件
基本知识
• 广义的劳动法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包括一切与劳动关 系相关的专门性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和地方性法规如《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深圳市最低工 资规定》
•
2000年,河北姑娘李某来京,受聘于中友百货任导购,后升任领班。2005
年10月,中友百货的资方要求该商场内所有导购人员必须具备“35岁以下,北
京市城镇户口”的条件。于是,外地户口的纷纷购买假身份证蒙混过关。李某
也在海淀区万寿路地铁口附近,向一名制售假证人员提供了自己的照片和虚假
信息,花600元让其为自己伪造了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明一张,北京市户口簿一
本,高中毕业证书一本。
2006年6月15日,李某被例行盘查的西单商场派出所民警发现涉嫌伪造居
民身份证罪,随后被羁押。交待了违法事实后,被取保候审。
2006年9月26日,李某与其他三名同事一同在西城法院接受审判。
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李某等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件罪和伪造国家机关
证件罪均成立。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
禁止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 得解除劳动合同:
•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 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讲座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
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企业全部职工工资
总额的20%)和个人(个人工资的8%)缴费以及政府补贴
等组成。
1
2、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7%)和 职工(个人工资的2%)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 险费。
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劳动1 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
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
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情形
1
视同工伤的情形
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 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的;
③ 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 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
工伤排除的情形
①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② 醉酒导致伤亡的; ③ 自残或者自杀的。
中职毕业生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讲座
中职毕业生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讲座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实习与就业,让学生了解更多关于劳动保障的政策、法规,在学生科陈少萍副科长的指导下,我院于11月11日14:30—16:00在江高校区饭堂4楼举行中职毕业生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讲座,届时由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的梁敏香老师给我校14届大、中专学生进行劳动保障政策培训。
讲座上,梁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如何区分正规职业中介与非法职业中介。
并且用一些真实的案例来引入话题,生动地介绍了“黑中介”的存在,提醒我们黑中介会有诸多的骗人手段,让我们实习时要警惕。
同时还强调了毕业生应聘时的注意事项。
然后,梁老师向我们介绍了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讲述了不同的劳动合同类型。
除此以外,老师还列出了劳动合同的条款,提醒我们要注意合同陷阱,避免上当受骗。
最后,梁老师教导我们在就业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我们介绍了见习期、实习期、试用期的区别,强调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水平,教我们辨别不合理的工作待遇。
这次讲座让同学们了解更多的劳动保障知识,学会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这次讲座得到同学们的一致好评,同学们希望可以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劳动保障的信息,为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职业生涯发展协会
撰稿人:江秋贤
2015年11月11号。
劳动法讲座
劳动法讲座劳动法是人类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它关系着劳动者们的合法权益的完善和发展。
随着劳工和企业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劳动法的改善也在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日趋严格,对所有的劳动者来说,既需要对劳动法的有个全面的认识,又要掌握在各类劳动关系中的法律优势和义务。
因此,为了提高劳动者们的法律意识和知识,保障劳动者们的权益,解决劳动者遇到的相关纠纷,有必要在此举办劳动法讲座。
此次劳动法讲座涉及到劳动法的各个方面,如雇佣关系和合同法,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险等内容。
本次讲座将由有丰富劳动法经验的专家和律师团队带领参与者,通过专业的分析和设想,帮助劳动者们正确理解劳动法的规定,从而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权利,依法保护自身的权益,同时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
此外,讲座还进行了劳动争议的调解以及劳资纠纷的仲裁,解决劳动者遇到的各类困难,帮助劳动者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解决劳动纠纷,以采取适当的行动,在劳动关系中取得法律的保护。
本次讲座的参与者非常多,其中不仅有劳动者,还有各大企业的代表,他们都对此次讲座中提出的内容十分感兴趣。
专家们很耐心地解释说明劳动法,并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解释,有利于参与者们正确理解劳动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此次讲座受到了参加者们的一致赞许,大家都积极参与,对劳动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形成了相应的遵守劳动法的意识,大家纷纷表示要努力做好职责,合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
通过本次劳动法讲座,大家受益匪浅,不仅对劳动法有更深刻的了解,而且也明白了自身的权利,学习了保护自己的法律技巧,更加重视劳动法的严格执行,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劳动法讲座的成功不仅彰显了劳动法的重要性,也充分展示了劳动者们对于劳动法的认识和遵守。
本次劳动法讲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提高了劳动者们的法律素养和规章知识,而且还有助于增强各方面的沟通协商,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并且能够推动企业社会发展和繁荣,为更好地维护劳动者们的合法权益和增强劳动者们的法律意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工伤保险知识讲座
工伤保险知识讲座一、工伤保险定义与目的工伤保险是针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所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得到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
其目的是为了分散工伤风险,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安全生产。
二、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伤保险主要覆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其保障范围包括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三、工伤认定标准与流程工伤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职业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
工伤认定流程包括: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理;工伤申报与登记;工伤调查与核实;工伤认定与结论。
四、工伤保险待遇与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救治、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抚恤金、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具体的赔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有所差异。
五、工伤康复与职业培训工伤康复是指通过一系列措施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过程。
职业培训则旨在帮助工伤职工重新获得职业技能,提高再就业能力。
六、工伤预防与安全管理预防工伤事故的关键在于加强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意识。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提高安全标准,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七、工伤保险缴费与待遇调整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费率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有所差异。
待遇调整则根据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以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八、工伤保险法律责任与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职工在发生工伤后也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者政策解读活动
劳动者政策解读活动一、活动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全社会关注劳动者权益和劳动保障的呼声日益高涨。
为了加强对劳动者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保障的能力,我市决定举办一场“劳动者政策解读”活动。
二、活动目的1. 促进劳动者权益的保障:通过解读相关政策,让劳动者了解自身权益和应享受的待遇,进一步强化对劳动保障的认识,提高对劳动纠纷的预防和解决能力。
2. 加强政府与劳动者的沟通与交流:活动将为政府和劳动者之间搭建一个互动交流的平台,使政府了解劳动者的需求和关切,更好地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
3. 增强社会稳定和谐:通过提高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认知,活动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活动内容1. 劳动者政策解读讲座:邀请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就劳动者待遇、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等方面的政策进行详细讲解,回答劳动者关心的问题。
2. 座谈会:邀请劳动者代表与政府部门代表进行面对面的座谈,交流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3. 专题工作坊:设置专题工作坊,由专业人士进行针对性培训,如劳动合同的起草与签署、工资支付的合法程序等,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操作能力。
4. 宣传推广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手册、海报、视频等多种形式,将劳动者政策解读的知识普及到更广大的劳动者群体当中,提高社会的整体认知度。
四、活动措施1. 会场及设备准备:选取宽敞的会议室或礼堂作为活动场所,提供适当的音视频设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宣传推广:通过各大媒体、社交平台、工会组织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邀请劳动者积极参加。
3. 师资准备:邀请相关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作为主讲人,确保讲座和工作坊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4. 意见收集与整理:对于劳动者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加以整理并向有关政府部门反馈,以实现政府与劳动者之间的良好互动。
五、活动评估1. 活动过程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听取参与者的反馈等方式,了解活动的可行性、有效性和满意度,为今后活动的改进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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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教学简易《开关》
(一)功能、名称与意义
开关——用于隔离电源或接通、分断电路或改变电路的连接一种控制电器。开关,从民用到军用,从玩具到航天器;小似芝麻大小的电子手表上的按键,大到一幢房似的高压控制柜;可以说:《开关》普遍存在,与人类的生活生产同步发展。
(二)形式
1.压力开关——切换式开关、按键式开关、跷板式开关、轻触式开关、微动式开关、水银式开关、扭子式开关??
(2)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系列。要求学生树立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的意识,在学校和家庭中参加力所能及的诸如扫地、抹桌子椅子、参加学校值日等劳动。中高年级各班开展“我是父母的小帮手”和“我当一天家”等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公益劳动,并和学雷锋、学赖宁活动有机结合。
(3)手工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系列。我们把手工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分成折纸、剪纸、泥塑、棒针、钩针、种植、养殖、金工、电工、灯具装配等10个项目,按项目分配至各年级实施。
2.变阻开关——旋转式开关、滑臂式开关、光电式开关??
3.感应开关——薄膜式开关、密封式开关、(隔离式开关)??
4.启动开关(触发器)——限流(漏电保护开关)、水压(液位定位开关)、温度式开关、过载式开关??
5.高压开关——真空式开关、压差式开关??
(三)开关的常见材料
1.切换式开关
2.按键式开关
3.旋转式开关
一、小学劳技教育的实践
1、确定劳技教育内容的三系列。
我们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年龄、生理、心理特点,循序渐进,制定了不同层次的劳技教育内容。
1、确定劳技教育内容的三系列。
(1)自我服务劳动系列。在各年级开展“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活动,把学生的自理劳动分成洗涮、穿戴、保管使用学习用品等方面,再按年级段提出不同的要求。
答:“劳动保护科学管理”是指从立法和组织管理措施的角度来研究如何处理好生产(经营)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组织关系,实现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
4、什么是“安全技术”?
答:“安全技术”是指为防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学的观点、方法,分析事故的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而在技术上、设备上、个人防护上所采取的一整套措施。
二劳动知识讲座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指出:“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我国教育方针中也明确提出“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是实现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也一贯提倡在教育实践中做到“手脑并用”、“教学做合一”,反对封闭读书的教育方式。
常闭式——如:拉闸等
常开式——如:按键等
被动式——如:扭子、跷板等
主动式——如:继电器、电路保护器等
2.《开关》学具的设计——材料选择法
《开关》学具是群体体验的实践工具(一般不拘泥形式、功能的体现,但要考虑到学生经费和工具加工技术等局限性,因此主张《材料选择设计法》身边容易找到的材料为例)
绝缘体——薄木片、小木条、旧牙刷柄、塑料垫板、废纸箱板、瓶盖、橡皮??导体——马口铁片(废饼干桶等)、铝合金片(易拉罐等)、细铁丝、图钉、大头针、回形针??
盲目参加招聘考试。此外,施校长还强调网上招聘风险大,要同学们小心谨慎。每位同学都认真聆听施校长的讲解,还不时做着笔记。
本次讲座让即将步入社会的同学们了解到求职工程中的风险与注意事项,为同学们打了一剂预防针。同时加强了同学们的防范意识。这为即将找工作与正在找兼职的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安全就业的砝码。相信他们能够将本次讲座中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
劳技教育具有整体功能。在中学阶段有效地开展劳技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密切配合,相互渗透,就能共同完成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任务。劳技教育是“渗透一切、贯通一切的东西”,有目的、有计划的劳技教育,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点、良好的劳动习惯,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树立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的重要途径。养成学生“从小劳动,天天劳动”的习惯,就能使学生逐步懂得“劳动光荣,懒惰可耻”、“劳动创造了世界”,并使他们懂得物质财富来之不易,因而珍惜劳动成果。劳动需要智慧。在劳动过程中,逐步掌握技能,人变得更聪明。劳动发展了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适当的体力劳动,对于强健学生身体,促进学生身心发育,培养学生的耐力和坚强的意志,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劳动场面的壮观,劳动创造过程的美感体验,物质财富中凝聚的审美价值使同学们懂得了美植根于劳动,劳动是美的源泉,因此,劳技教育对一个人的人格塑造、知识的完善、体魄的强健、思维的发展,都具有独特的功能,是提高人的素质不可缺少的方面。
首先,讲座刚开始时,施校长为大家播放了一系列骗局的视频,其中有学生网上参与却险些被侵害:月嫂集体被拖欠工资而老板却卷款潜逃等。一个个案件都让同学们惊讶不已,原以为简单的求职原来竟是危机四伏。之后,施校长进入了今天讲座的主题——劳动中的陷阱与防范对策。屏幕上缓缓打出了一些劳动就业中的“就业陷阱“的案例。在这个过程中,施校长联系刚才的视频与一些身边的求职案例为同学们讲解当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劳动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其中一个案例说到一位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因为合同里写着他是“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所以不能有加班费。对此,施校长讲到这也是一处陷阱。所谓“不定时工作制”是工作时间不固定的工作岗位,而且一般这些岗位都很特殊。例如:一些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此外,他还讲到了劳动就业中的“十大陷阱”:诈骗钱财假招聘、求职先交抵押金、提供劳动无报酬、完成任务有底薪等。而且他还针对每个陷阱给出防范对策:调查了解招聘单位的合法性,拒绝不合理收费项目,到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注意入职条件、试用期和工资的规定,不要
2、确保劳技实践活动的三到位。
(1)理论指导到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劳技教育理论,明确劳技教育的重要性。定期聘请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劳技教育专家、教授来校作理论指导。
(2)组织机构到位。建立劳技教育实验领导组织,成立劳技教研组,学校教师人人参与实验,形成以学校为主体,挂钩厂和劳技实验基地为依托的校内外结合的劳技教育网络。
3.《开关》模型的设计——工具选择法
《开关》模型是展示性模拟物(为了体现真实性,因此工具的使用是关键;所以主张《工具选择设计法》)
剪、切、锯、割、钻、铣、刨、锉、磨、夹、钳、锤、模、范??工具
二、简易线路图的认识
串联——把电路元件逐个顺次联接的方法。特点:如果有电流通过时,则各元件的电流相同。1.电源的串联:把一个电源的负极接到次一个正极,这样的顺次联接,这时整个电源组的电动势等于各电源电动势之和。2.电阻的串联:把电阻器顺次联接成单一线路,总电阻等于各电阻的总和。
(2)劳技活动和科技活动相结合。增强劳技活动的科技含量,在劳技活动中培养学生发明、创造的意识,促进学校科技活动的开展
(3)教育价值和经济价值相结合。劳技活动不可回避教育价值和经济价值这两个问题。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本身也是一种教育过程。我们在实验基地生产的几万斤蔬菜以及校办厂装配灯具,为校办厂节约了开支,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激发了同学们参加劳技活动的自豪感,增强了劳动创造人类、创造世界的意识。
4.滑臂式开关------导体绝缘体(电介质)半导体
(四)材料知识
1.导体——善于传导电流的物质为导体。导体中存在大量可以自由移动的带电物质微粒,称为载流子。在外电场作用下,载流子作定向运动形成了明显的电流。
金属是最常见的一类导体,金属原子最外层的价电子很容易挣脱原子核的束缚,成为自由电子,留下的正离子形成规则的点阵。金属中自由电子的浓度很大,所以金属导体的电导率通常比其他导体材料的大。电解质的水溶液及熔融的电解质和电离的气体也能导电。
(3)教育活动到位。充分发挥少年队组织的阵地作用,开展教育活动,加强检查督促,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形成劳技活动的保障机制。
3、开展劳技活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三途径。
劳技实验基地——在镇政府支持下,开辟了一块占地32亩的中小学劳技实验基地,让同学们参加种植、养殖等方面的劳技实践活动
4、注重劳技活动的三结合。
(1)课内和课外结合。教师认真上好劳技课并在其他学科中挖掘劳技教育因素,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并把劳技教育从狭小的课堂通过劳技实践延伸到家庭、社会,贯穿于学生的生活,陶冶情操,增长知识。
5、什么是“职业卫生”?
答:“职业卫生”(又称劳动卫生、工业卫生)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
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防治职业病和职业性多发病等职业性危害,在技术上、设备上、医疗卫生上所采取的一整套措施。
6、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经历了哪三个阶段?
答: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经历了建立和发展、停顿和倒退、恢复和提高三个阶段。
2.绝缘体(电介质)——不善于传导电流的物质
固体:塑料、橡胶、玻璃、陶瓷??(外壳、基座、支架、联杆、固定件??)液体:各种天然矿物油、硅油、三氯联苯??(填充、冷却、润滑)气体:空气、二氧化碳、六氟化硫??(填充、冷却、阻尼)
(五)《教学开关》的设计建议
1.《开关》教具的设计——功能选择法
《开关》教具是教学实物演示工具(一般不考虑经费、材料和工具来源,主要考虑一目了然的演示效果,因此主张《功能选择设计法》)
5、强化劳技活动管理的三规范。
(1)计划管理规范。学校拟订了《劳技教育纲要》、《劳技教育实验计划》,确定了实验的整体以及分级目标内容、实施方法等,各班级再制定本班劳技实验计划,公布实施,有条不紊。
(2)常规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制定了劳动规则、生产操作规程、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劳动质量检验制度、学生劳技活动考核制度。这些制度目的明确,要求具体规范,有利于激励和约束学生积极参加劳技活动。
7、当前我国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体制是什么?
答:当前我国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相结合的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