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AA(以下简称“AA”)员工考核制度,使员工离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离任审计是指因届满卸任、工作调动、提升、免职、撤职、辞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由稽核部门根据有关程序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并给予评价。
第三条离任审计应依据人力资源部门在被审计对象离任前书面通知稽核部门组织离任审计。
第四条被审计对象的分支机构要积极配合离任审计工作,及时提供离任对象所经办相关业务事项的移交清单及其他资料;所在分支机构要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审计所需业务档案资料及其有关的账表并接受质询,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隐匿、阻挠和刁难。
第五条离任审计的时限,原则上为被审计对象在本单位任职期间。
第六条发现被审计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稽核部门应及时向AA汇报,必要时应及时移交至其他部门做进一步的核实处理。
第二章审计范围及要求第七条离任审计范围主要包括:AA各部门负责人、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及其他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人员。
第八条审计人员的要求:(一)审计组必须制定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依据方案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如确需延长审计时间,须经稽核部门负责人认可并报主管领导同意。
(二)审计组人员至少二人,组长可兼任主审,主审和助审要对稽核事项的记录相互审核。
(三)审计组人员在审计期间必须遵守内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出与审计无关的要求。
(四)审计组人员必须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稽核底稿记录要真实、简练、准确、事实清楚。
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九条离任审计应根据被审计人员岗位职责,确认其责任。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情况。
是否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违反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变相发放信用贷款等。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模版(3篇)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离任人员的审计工作,规范离任审计程序,建立一套科学的离任审计制度,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离任人员的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职员、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离任审计是指对离任人员的工作、经济状况及资产的全面审查和核实工作。
第四条离任审计的目的是确保离任人员在企业任职期间的行为合规合法,查明离任人员在企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和资产情况,发现并防止损害企业利益的任何不当行为。
第五条离任审计依据信息完整、真实、准确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离任审计应遵循公正、客观、准确、高效的原则,依法合规,保护离任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离任审计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审计过程和结果的机密性。
第八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第九条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离任审计的开展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的工作情况和资产情况。
第二章离任审计程序第十条离任审计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离任通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收到离任人员提交的离任申请后,应及时向离任人员发出离任通知,告知离任审计的程序、要求和时间安排。
(二)审计准备:离任人员应配合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准备工作,提供相关的工作文件、经济资料和财务信息。
(三)资料核实: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离任人员的工作文件、经济资料和财务信息进行核实和比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审计报告: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编制离任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离任人员的工作情况、经济状况和资产情况等。
(五)审计结果反馈: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将离任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反馈给离任人员,并告知审计结果和后续处理措施。
(六)结果登记: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将离任审计结果进行登记备案,并妥善保存审计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离任审计应依法合规,不得干预离任人员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离任审计应公开透明,离任人员有权了解审计程序和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离任审计结果应真实准确,不得有任何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5篇)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任时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确保经济责任的清晰界定和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指在离任时对离职人员承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适用于所有离职人员,包括因自愿离职、解雇、合同到期等原因离职人员。
第四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地进行,确保权益受到保护。
第五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包括对离任人员的日常财务交易、经济责任承担情况的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
第六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者独立的审计机构负责执行,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七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遵守保密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秘密性和安全。
第二章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流程第八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流程包括:申请审计、审计准备、审计执行、审计报告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离任人员应在离职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申请,申请应包括离职人员个人信息和离任经济责任的情况说明。
第十条所在单位收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申请后,应尽快组织审计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审计的范围、时间和审计人员,制定审计计划。
第十一条审计执行阶段,审计人员应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询问和调查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等。
第十二条审计报告应清晰、准确地反映离任人员在工作期间的经济责任承担情况,包括资金管理、财务报表、采购合同、资产处置等内容。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阶段,所在单位应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需要对离任人员进行追责。
第三章责任与追责第十四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将作为离职人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对于经济责任承担不清的情况,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离任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便利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十六条离任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拖延、阻碍审计工作的,应负相应责任,并可能受到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处罚。
离任审计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人员管理,明确界定拟离任的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期间的工作责任,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交接和进行,特制定本离任审计制度。
第二条离任审计的对象一、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助理拟离任的;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或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和电脑部负责人拟离任的;三、证券投资部、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或负责人拟离任的;四、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或负责人拟离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认为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离任审计的实施一、公司董事长和总裁拟离任时,由公司董事会委托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其他人员的离任审计由公司稽核部组织实施,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人员进行辅助审计。
第四条离任审计的内容一、公司董事长和总裁的离任审计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其他人员的离任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被审计人员在任期内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2、被审计人员在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3、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离任审计制度(最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健全干部监督机制,督促干部正确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关联法规: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指领导干部离任时,由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审计,并确认其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含监管办事处、营业管理部)、重要业务部门、行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重要业务部门是指资金、财务、金融监管等部门。
第四条离任审计是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时的必经程序,实行先审计后离任,特殊情况可先离任后审计。
第五条审计人员要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二章审计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正、副行长的离任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并根据其工作职责,确认其责任:(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情况;(二)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调查研究、深入论证、集体讨论的情况,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三)对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的情况,对越权批设金融机构、金融监管不力、金融风险防范处置不当等问题应负的责任;(四)信贷资金管理、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对本单位违规挪用信贷资金、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应负的责任;(五)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的情况,对本单位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经济案件应负的责任;(六)重大问题反映报告情况,对本单位业务报表数据、文件报告及有关重大问题的报告失实、延误应负的责任;(七)执行干部管理制度和政策情况,对于任人唯亲、用人失察、失控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八)其他需审计的事项。
第七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重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离任审计,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责,审计其履行职责和工作效率的情况;对其所在部门出现的工作责任事故或重大失误,确认其应负的责任。
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
是指对企业或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或职务发生变动时进行审计和评估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监督和评估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以确保其职责和权力的正确行使,以及在离职时保护企业或组织的利益。
离任审计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审计程序:确定审计的范围、时间和方式,包括依据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和道德标准进行审计。
2. 审计对象:确定需要审计的离任管理人员,通常是企业或组织的高级管理层,如CEO、CFO等。
3. 审计内容:审计人员会对离任管理人员在职期间的财务报表、经营决策、内部控制、合规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
4. 审计目标:审计的目标是评估离任管理人员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包括其业绩、管理能力、道德品质等。
5. 审计发现和报告:审计人员会根据审计程序和内容进行审计,并将审计发现和评估结果整理成报告,向相关股东、监管机构等进行披露。
离任审计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企业或组织的治理能力和透明度,促进高级管理人员的负责任行为,保护企业或组织的利益和声誉。
同时,离任审计制度也有助于引入新的管理人员,为他们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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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制度模板
离任审计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离任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审计是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规定范围内的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经营行为、公司资产变动等情况进行的一种专门审计。
第三条离任审计应坚持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公司设立离任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离任人员进行审计,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第五条离任审计的对象包括:(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其他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三)公司认为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离任审计的范围包括:(一)审计对象的任职期间;(二)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三)审计对象的经营行为;(四)公司资产变动等情况。
三、审计程序第七条离任审计的程序如下:(一)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决定是否对离任人员进行审计;(二)公司董事会确定离任审计的对象和范围;(三)公司董事会选聘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四)审计机构制定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五)审计机构向离任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六)离任审计委员会对审计结果进行审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结果,对审计对象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审计机构在进行审计时,应按照审计计划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九条审计机构应保守审计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审计信息。
四、审计结果处理第十条审计机构应向离任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离任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根据离任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结果和处理建议,对审计对象进行相应的处理,处理结果应向全体股东公告。
第十二条对审计对象的处理结果,公司应视具体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员工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离任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资产安全、财务真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离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等。
第三条员工离任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审计过程中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二)全面性原则:审计范围应涵盖离职员工在任期间所承担的各项工作职责;(三)及时性原则:审计工作应在员工离职后及时进行;(四)保密性原则:审计过程中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审计范围与内容第四条审计范围:(一)离职员工在任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二)离职员工离职前公司资产、财务状况;(三)离职员工离职原因及交接情况。
第五条审计内容:(一)离职员工在任期间的工作绩效;(二)离职员工在任期间的合规性;(三)离职员工离职前的财务状况;(四)离职员工离职原因及交接是否规范。
第三章审计程序第六条审计部门在接到离职员工离职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启动审计程序。
第七条审计部门应向离职员工发出审计通知,明确审计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审计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现场审计,包括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核对等。
第九条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形成审计报告,内容包括审计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处理建议等。
第十条审计报告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管理层审批。
第四章审计结果处理第十一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对存在问题的离职员工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要求离职员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二)追究离职员工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将审计结果纳入员工档案。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前言离任审计制度,是一种在员工离职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审计,以确保公司合规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在于发现员工在员工离职前可能造成的损失和风险,以及提高公司信息安全。
离任审计制度的必要性预防信息安全漏洞离任审计制度可以发现员工在离开公司之前,是否将公司的重要机密信息外泄出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密、客户资料等。
在发现这些问题后,公司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发现员工疏漏和犯错在进行离任审计时,可以发现员工在工作中可能有的疏忽和犯错,这些错误可能会影响公司未来业务的顺利进行。
将这些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可以避免未来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规范员工离职程序离任审计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离职的程序,使离职员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离职程序,并保证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为员工的离职而出现中断。
离任审计制度的执行流程提前规划公司应该在员工入职时就明确离任审计的流程和规则,并在员工离职的时候提出明确的要求。
同时还应该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离任审计的执行,确保全面而精确地完成工作。
处理权限问题在离任审计开始前,公司应该限制员工的权限和群组。
避免员工在离职前利用旧账号和密码获取公司敏感资料以及登录公司系统造成损失。
收集数据离任审计执行人员应该通过内部系统查询员工的工作记录并全面收集该员工的重要信息。
同时还应该收集员工所负责的项目现状等相关数据,以便发现问题点。
确认资产信息执行人员需要确认员工工作状态和主要办公设备的信息,以确保公司外的设备被妥善处理并尽可能回收。
检查工作记录执行人员应该对员工的工作记录进行检查,并比对与安全,收集员工保存或者下载了哪些文件或数据等信息。
汇报审计结果执行人员必须将审计结果整理成报告,反映出所发现的问题状况和工作建议的意见,并在与业务方进行有效沟通后,及时制止隐患与风险。
离任审计制度的注意事项法律法规合规离任审计涉及到隐私问题和数据保护,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员工隐私不会受到侵犯,并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合法。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3篇)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1、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提高公司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意识,保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正常延续,防范经营与舞弊风险,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2、离任审计职责2.1审计职责界定1/8备案。
2.2审计工作职权3、离任审计内容3.1离任审计工作内容(1)经营业绩与预算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评价;(2)任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真实性;(3)任职期间执行的内部控制业务是否存在重大缺陷;(4)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5)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及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2/8(6)各项资产的管理情况;(7)对外投资、担保、借款等风险业务执行情况;(8)有无严重损失浪费和其它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9)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年度经营计划,重要的合同、协议、领导人员办公____及年度工作总结。
需移交的内容包括:(1)述职报告(包括对任职履历的叙述、任职期内重点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对本岗位下步工作的建议);(2)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重大未决事项的完成情况、重大风险业务的提示;(3)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资料;(4)其它需移交的内容;(5)其它按公司人事管理要求需移交的内容。
3.2对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总经理以外)离任审计内容包括:3/8需移交的内容包括:(1)述职报告;(2)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重大未决事项的完成情况、重大风险业务的提示;(3)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执行情况。
(4)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5)其它按公司人事管理要求需移交的内容。
3.3对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离任审计内容参照3.2内容,并重点____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未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4、审计程序4.1审计立项4/8导、部/子公司总经理审批;4.2审计通知4.3审计实施审计组根据审计计划要求,采用现场审计与报送审计等方式,通过审阅、测试、分析、复算、盘点等审计方法,根据离任审计测试程序实施审计。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
01
02
03
收集资料
向被审计人或相关人员收 集相关的财务、业务和法 律等方面的资料。
审查资料
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和分析,包括账目、合同 、会议记录等。
现场调查
对重要的业务活动或资产 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实际 情况。
审计报告阶段
编写审计报告
根据审查结果和现场调查 结果,编写离任审计报告 。
审核审计报告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
2023-10-27
目 录
• 离任审计制度概述 • 离任审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 离任审计制度的程序和方法 • 离任审计制度的内容和重点 • 离任审计制度的实践与挑战 • 企业离任审计案例分析
01
离任审计制度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是对企业高管在其任职期满或离职时,对其所承担的经济 责任进行审查和评估的制度。
重要性及意义
确保高管行为合法合规
提高企业治理水平
离任审计制度通过对高管的经济责任进行审 查和评估,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防止违 法违规行为对企业造成损失。
离任审计制度有助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提 高治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发现管理问题并改进
通过对高管的经济责任进行审查和评估,防 止其利用职权进行利益输送或侵占企业资产 ,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确 保报告内容完整、准确、 公正。
发布审计报告
将审核后的审计报告发布 给相关人员,包括被审计 人、上级领导和其他利益 相关者。
后续跟踪阶段
问题整改
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 建议,被审计人或相关单位需 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实施。
跟踪检查
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离任审计制度模版(三篇)
离任审计制度模版1. 公司离任审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离任审计组织体系第三章离任审计工作流程第四章离任审计工作方法第五章离任审计报告编制和审批第六章离任审计报告解释和使用2. 政府部门离任审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离任审计组织机构第三章离任审计工作程序第四章离任审计内容与要求第五章离任审计报告编制和审批第六章离任审计报告发布和解释3. 银行离任审计制度范文:第一章离任审计基本概念和任务第二章离任审计组织和运行机制第三章离任审计工作流程第四章离任审计报告编制和审批第五章离任审计报告解释和使用4. 学校离任审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离任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第三章离任审计工作程序和步骤第四章离任审计内容和要求第五章离任审计报告编制和审批第六章离任审计报告解释和使用5. 医院离任审计制度范文:第一章离任审计基本原则和任务第二章离任审计组织和运行机制第三章离任审计工作流程第四章离任审计报告编制和审批第五章离任审计报告解释和使用离任审计制度模版(二)离任审计制度是指对公职人员离职前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的一项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公职人员的工作合规、透明、公正,防止滥用职权和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
下面是离任审计制度的五个重要方面:一、离任审计的对象范围:离任审计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府官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无论其级别或职位。
二、离任审计的程序:离任审计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确定审计对象、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检查、编制审计报告等步骤。
审计程序应确保客观、公正、透明。
三、离任审计的内容:离任审计应对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经济责任、行政管理、人事任免、资产管理等方面。
审计内容应覆盖公职人员离任前的全部工作。
四、离任审计的责任主体:离任审计制度的责任主体包括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等。
各级审计机关应负责对本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离任前的工作进行审计。
五、离任审计的结果和处理:离任审计应形成审计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离任审计制度五
离任审计制度五
离任审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 组织结构与责任分工:离任审计制度应明确组织内离任审计的职责与权限,确定离任审计的组织结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分工。
2. 审计程序与方法:离任审计制度应规定离任审计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包括对离任对象进行文件审核、现场检查、数据分析、访谈等方式进行审计。
3. 离任审计标准与准则:离任审计制度应明确离任审计的标准和准则,包括内部控制的评价标准、财务报表的审计准则等,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离任审计报告与意见:离任审计制度应规定离任审计报告和意见的编写要求和格式,明确报告的内容和审计意见的表述方式,以便于向管理层和有关方面传达审计结果。
5. 离任审计的监督与评价:离任审计制度应明确离任审计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包括对离任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价,以及对审计人员的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提高离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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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
指的是在员工离职时,进行对其工作及相关账目的审计活动。
其目的是确保员工在离职之前完成工作任务,并对其在职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核实。
离任审计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审计:对离职员工的工作任务进行审查,确认其工作是否按时完成,并评估其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效果。
2. 财务状况审计:对离职员工在职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包括对账目的核实和财务记录的整理,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资产管理审计:对离职员工在职期间负责管理的资产进行审查,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的清点和核对,以防止遗失或不当处理。
4. 信息安全审计:对离职员工在职期间接触和使用的敏感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其没有泄露敏感信息或滥用权限。
离任审计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离职员工进行一视同仁的审计,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2. 存在合理理由原则:只有当具有合理理由时,才开展离任审计,避免滥用或过度干预。
3. 适度保护个人隐私原则:在审计过程中,需尊重离职员工的个人隐私,避免侵犯其合法权益,并采取措施保护其个人信息的安全。
离任审计制度的实施可以提供对离职员工工作和财务状况的全面了解,有助于保护企业利益和财务安全,并对离职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诚信进行评估。
此外,离任审计还可以为员工离职后的定期审计提供参考依据,确保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离任审计制度范本(五篇)
离任审计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离任审计及____报告内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____报告内容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应当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____,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____期间不得到其他同类型机构任职。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的,应当按相关要求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其它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由公司监督____部门或控股方监督____部门实施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条董事长、总经理的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或者基金销售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____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
第五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____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
离任审计制度
绩效审计: 审查企业经 营业绩、管
理效率等
风险评估: 评估企业面 临的风险及 其影响程度
信息系统审 计:审查企 业信息系统 的安全性、 可靠性、有
效性等
审计程序
确定审计对象:确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 的人员和单位
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撰写 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制定审计计划:制定审计方案,明确 审计目的、范围、方法等
利用区块链技术:提高审计数 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发展远程审计技术:实现远程 审计,提高审计的灵活性和便 捷性
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际审计准则的 制定与实施
国际审计师协会 的成立与发展
国际审计师资格 认证制度的建立 与广
国际审计师培训 与交流活动的开 展与推广
离任审计制度的风险与应对策略
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评估:评估风险的严重程度和影响 范围,确定应对策略的优先级
风险应对策略制定:针对识别出的风 险,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如加强审 计人员培训、完善审计程序等
风险应对策略实施:按照制定的应对 策略,实施相应的措施,降低风险, 保障审计质量
风险应对策略评估:定期评估风险应 对策略的效果,及时调整应对策略, 确保审计质量。
离任审计的内容包括财务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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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领 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领导 干部在任期间的行为符合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
离任审计的结果可以作为干部选 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也可以作为 对领导干部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离任审计制度的目的
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
风险管理审计:审查企业风险管理机制、风险识别、风险应对等,评估 风险管理有效性
2023年离任审计制度
2023年离任审计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是指在国家领导人离职或官员任期结束时,对其在任期间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的制度。
它旨在确保国家机关的廉洁、公正和透明运作,加强领导人和公务员的监督和问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2023年离任审计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加强我国反腐倡廉的力度,提升我国国家治理水平,建设法治国家。
首先,离任审计制度可以有力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离任审计可以全面梳理领导人与公务员的工作表现,查找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并从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对其进行评估。
通过离任审计,可以揭示出潜在的腐败风险和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
其次,离任审计制度可以提升政治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离任审计及时总结前期决策的成果和问题,分析原因,交流经验,完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通过对政策的审计,可以发现政府资源分配存在的问题,调整政策方向,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三,离任审计制度可以增强社会民众的信任感和公众参与度。
离任审计的结果对公众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通过对领导人和公务员工作的全面审计,可以让公众了解政府部门的运作情况,评估其表现和能力,并监督他们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同时,离任审计可以将审计结果公之于众,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第四,离任审计制度可以加强国家财政的监管和管理。
离任审计可以评估政府在财政收支、资源配置、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发现财政资金的滥用、浪费和变相挪用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通过离任审计的监督和整改,可以提高国家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财政风险的发生,保障国家财政的安全和稳定。
最后,离任审计制度可以促进政府部门的改革创新。
离任审计对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运行模式和工作方式进行评估和改进,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改善意见,推动政府部门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创新。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范文(三篇)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任人员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加强离任人员经济责任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公共财务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离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三条离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遵循公正、客观、准确、全面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二章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组成第四条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组成,主要成员包括财务部门、人事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人员。
第五条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由主任负责召集和组织工作,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执行工作职责,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第六条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审计标准和程序,对离任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准确的审计。
第三章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程序第七条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备程序:离任人员应在离任前向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报备相关财务情况。
(二)审计程序: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根据报备情况进行审计工作,包括现金核对、财务记录核对、资产调查等。
(三)初步审查: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经济责任是否存在问题。
(四)整改程序:如发现离任人员存在经济责任问题,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当要求离任人员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和期限。
(五)复核程序: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整改计划进行复核,确认整改情况是否到位。
(六)报告程序: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处理第八条离任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应将审计结果报送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领导。
第九条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应按照审计报告的结果,对离任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处理,包括追责、整改等。
第十条对于存在经济责任问题的离任人员,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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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应当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期间不得到其他同类型机构任职。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的,应当按相关要求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其它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由公司监督检查部门或控股方监督检查部门实施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条董事长、总经理的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或者基金销售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
第五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
第六条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客观、公正地出具离任审计报告。
第七条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内容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审查对象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及合规情况。
第八条审计、审查对象应当配合离任审计、审查工作。
离任审计、审查报告应当附审计、审查对象的书面意见,审计、审查对象拒绝对审计、审查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九条根据本企业、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对审计、审查对象已经出具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如果审计、审查内容涵盖本准则规定的相关内容的,可以不进行重复审计或者审查。
第十条出具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离任审计、审查报告。
第十一条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未按本准则规定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离任审计报告内容不符合本准则要求或者出具的报告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重新出具离任审计报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离任审计、审查对象没有正当理由不配合离任审计、审查工作的,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及监管规定实施相应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本准则自董事会批准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地址:/article/6028579.html离任审计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应当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期间不得到其他同类型机构任职。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的,应当按相关要求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其它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由公司监督检查部门或控股方监督检查部门实施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条董事长、总经理的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或者基金销售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
第五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
第六条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客观、公正地出具离任审计报告。
第七条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内容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审查对象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及合规情况。
第八条审计、审查对象应当配合离任审计、审查工作。
离任审计、审查报告应当附审计、审查对象的书面意见,审计、审查对象拒绝对审计、审查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九条根据本企业、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对审计、审查对象已经出具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如果审计、审查内容涵盖本准则规定的相关内容的,可以不进行重复审计或者审查。
第十条出具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离任审计、审查报告。
第十一条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未按本准则规定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离任审计报告内容不符合本准则要求或者出具的报告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重新出具离任审计报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离任审计、审查对象没有正当理由不配合离任审计、审查工作的,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及监管规定实施相应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本准则自董事会批准发布之日起施行。
范文二:离任审计制度Xxx有限公司离任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离任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在任职期间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工作移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保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根据集团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所属各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工作岗位的业务负责人,因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调任、转任、晋升、辞职、退休,或者被免职、辞退和开除等原因离开所任职岗位,应按此制度接受离任审计。
第三条有关规定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管理责任的人员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涉及到技术及商业秘密离任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的评价活动。
被审计对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
参与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审计原则。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组织第四条管理机构公司离任审计的方针和政策由督审部内审处确定。
督审部内审处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审计人员实施离任审计工作时应成立审计小组,审计小组的成员应当具备与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如有必要,可以聘请公司外部的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全程或部分审计事项。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计人员认为审计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计公正的,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
审计人员是否回避,由集团领导和被审计人员的上级领导共同商定。
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必须保守实施离任审计中得悉的公司秘密。
第三章离任审计的内容及审计分工第六条审计内容一、经济管理责任审计:1、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2、任职期间主要经济或业务指标完成情况,是否达到公司要求;3、任职期间管理职能履行情况;4、任职期间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5、任职期间涉及的各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6、任职期间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7、有无严重违犯法纪、并给公司带来危害的违法乱纪活动;8、有无严重损失浪费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离职工作交接事项:1、述职报告(包括任职期内工作情况以及对本岗位下步工作的计划);2、工作中遗留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3、商务活动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与对方公司之间及公司代表与对方代表或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4、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5、其它需移交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