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环境卫生学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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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医院环境卫生学采样及监测要求
一环境卫生学检测范围
①Ⅰ类环境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室。

②Ⅱ类环境包括普通手术室,导管室,产房,新生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消毒供应中心无菌物品存放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

③Ⅲ类环境包括普通病房的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血液净化室,消毒供应中心检查包装及灭菌区。

④Ⅳ类环境包括传染科和病房。

二、环境卫生学检测时间
科室每月自查一次,院感办每季度抽查一次。

当医院有感染流行,怀疑于医院感染流行病学因素有关时,及时进行检测。

三、环境卫生学检测方法
(一)空气
1.时机
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洁净系统自净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消毒或规定的通风换气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或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采样。

2.方法
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采用沉降法:室内面积≤30 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应距墙壁1m处;室内面积>30 m2,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的布点位置应距墙壁1m处。

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Φ90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1.5m;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旁,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

将送检平皿置36℃±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若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⒊结果判定
沉降法按平均每皿的菌落数报告:cfu/(皿.暴露时间)
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要求应遵循GB50333。

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4cfu/(5min·直径9cm平皿)。

注意事项:采样前,关闭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0min后采样。

(二)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
根据科室特点重点监测,如治疗台,雾化器,氧气湿化瓶,体温计,病床,床旁桌椅等。

1.采样时间
选择在清洁消毒后或使用前采样或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采样,如暴发流行则尽可能对未消毒处理的现场进行采样,并增加采样点
2.采样方法
用5cmx5cm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0.03mol/L磷酸盐缓冲液(PBS)或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4个规格板面积,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面积≥100cm2,取100cm2。

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有10ml 无菌检验用洗脱液的试管中送检。

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表面采样。

采样物体表面有消毒剂残留时,采
样液应含相应中和剂。

3.结果判定
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5cfu/ cm2。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 cfu/ cm2
(三)消毒液的监测
常用消毒液有效成分含量测定
库存消毒剂的有效成分含量依照产品企业标准进行检测;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测定可用上述方法,也可使用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剂浓度纸(卡)进行监测。

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测定
1.监测方法
用无菌吸管按无菌操作方法吸取1.0mL被检消毒液,加入9mL 中和剂中混匀。

2.结果判断
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3.注意事项:采样后4h内检测。

(四)手卫生
1.时间
每月对Ⅰ,Ⅱ类环境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消毒效果检测,Ⅲ,Ⅳ类环境每季度监测,怀疑医院感染爆发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应及时监测。

2.方法
手卫生后采样,采用六步洗手法5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浸湿的棉拭子在双手指曲从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2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²,立即送验。

3.标准
洗手及手消毒后≤10cuf∕㎝²,外科手消毒后≤5cuf∕㎝²。

(五)紫外线灯的检测
1.方法
⑴辐射强度检测:新灯功率为30w,40w时辐射强度必须≥90μW∕㎝²,每年监测一次;辐射强度89~80μW∕㎝²,每半年监测一次,辐射强度79~70μW∕㎝²,每季度监测一次,当辐射强度<70μW∕㎝²应更换灯管。

⑵时间监测
登记每只灯管的起始及累计使用时间,超过1000小时应及时更换。

2.注意事项:1.灯管购置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保持灯管清洁每周及监测前用95﹪的酒精擦拭灯管
3.辐射强度监测应有专人使用合格的监测仪进行
4.每次监测后记录监测时间及强度
5.更换灯管应记录更换时间
(六)清洁用品的消毒效果监测
1.采样时间:消毒后、使用前进行采样。

2.采样方法:布巾、地巾等物品可用无菌的方法剪取1cm×3cm,直接投入5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生理盐水中,及时送检。

3.检测方法:将采样管在混匀器上振荡20s或用力振打80次,取采样液检测致病菌。

4.结果判定: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木垒县医院院内感染委员会 201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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