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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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规章制度

会场规章制度

会场规章制度1. 会场准入要求和行为规范1.1 入场要求 - 参会人员需持有效证件及会议邀请函或注册确认函进入会场。

- 未满18岁的人士必须有成年人陪同方可进入。

1.2 行为规范 - 参会人员需保持安静,不得妨碍他人正常参会。

- 严禁在会场吸烟,饮食和饮料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食用。

- 禁止携带或使用危险品、易燃物品、爆炸物等,以确保会场的安全。

- 保持会场整洁,不乱丢废弃物品,如有需要请使用指定垃圾桶。

- 严禁擅自改动或损坏会场内的设施和设备。

1.3 紧急情况应对 - 遇到火灾、地震或其他紧急情况,请保持冷静并按照工作人员指示有序撤离。

- 遇到疏散或紧急指示,请尽快离开会场,并且不要返回取个人物品。

2. 会场设施使用规定2.1 使用会议设备和设施- 参会人员需要预约或申请使用会议设备,如投影仪、音响设备等。

- 使用设备时请注意操作规程,避免错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

2.2 使用网络服务 - 会场提供无线网络服务,参会人员可以申请临时账号使用。

- 请勿使用网络进行非法活动或传播违法内容,不得扰乱网络正常使用秩序。

2.3 使用会场办公设备 - 参会人员可根据需要使用会场办公设备,如复印机、打印机等。

- 使用设备时请节约用纸,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安全保卫措施3.1 安全巡查 - 会场设有安保人员进行巡查,确保会场安全。

- 如发现可疑人员或物品,请及时向安保人员报告。

3.2 火灾防范 - 会场配备了消防设备,参会人员在发现火警时应立即向最近的灭火器报警器或灭火器报告。

- 在会场遇到火灾时,参会人员应按照逃生路线及标志迅速疏散。

3.3 突发事件应对 - 在会场发生突发事件时,请遵从工作人员的指示,保持冷静并有序疏散。

4. 失物招领和应急医疗服务4.1 失物招领 - 如遗失个人物品,请尽快向会场工作人员报告,以便寻找失主或登记失物。

4.2 应急医疗服务 - 会场设有应急医疗服务区域,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寻求医疗帮助。

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制定失物招领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公司内遗失物品能够及时、准确地返回失主手中,同时减少因物品丢失而引发的安全隐患和不必要的纠纷。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办公区域、公共空间以及配套设施区域内发现的遗失物品管理。

三、责任主体
1.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监督失物招领制度的执行。

2. 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失物招领工作。

3. 安保部门负责对捡拾到的物品进行初步分类和保管。

4. IT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如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

四、操作流程
1. 发现遗失物品的员工应立即上报给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交给安保部门。

2. 安保部门收到物品后,需记录详细信息,包括物品描述、发现时间地点及上交人信息,并在24小时内公布于内部网络平台。

3. 失物招领信息将保留30天,期间失主可随时认领。

4. 失主认领需提供物品的详细描述和相关证明,经确认无误后方可领回物品。

5. 对于无人认领的物品,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协商决定处理方式,可能的处理方式包括捐赠、拍卖等。

五、保密原则
1. 所有参与失物招领管理的员工必须对失物信息保密,不得泄露失主的个人信息。

2. 未经失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看他人失物记录。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故意隐瞒不报的失物,一旦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冒领他人物品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失物招领处是由化工学院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班长张亚轩倡导成立的石家庄学院北校区校园失物招领信息平台和服务机构。

失物招领处由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负责具体实施,化工学院学生会负责监督管理。

(以下失物招领处简称本处)第二章工作人员职责第二条本处值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有同学在即可。

第三条值班地点为石家庄学院北校区主教422。

第三条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对同学们的各种失物信息和招领信息做好记录,并由前来登记同学签字确认。

第四条根据拾获物品者意愿,失物可由拾获物品者保留处理权,并自行保管;也可由拾获物品者将处理权转移给本处,并由本处保管,由本处开具相关证明。

对于保留处理权的,本处人员将做好跟踪工作;对于取得处理权的,在该物品得到处理后,将相关信息告知拾获该物品者。

第五条本处值班人员能对登记情况进行现场对接确认的,应安排双方进行对接。

第六条值班的副处长在工作结束后,将近日登记信息与值班期间的登记信息进行对比整理,发现失物和招领信息相符能实现对接的,应于当天通知相关人员,并协调双方进行对接。

第七条不能实现对接,先根据登记的招领信息和物品特征,贴出告示,等待失主前来认领。

如能判断出失主身份的物品,当日值班人员应于登记当日将失物归还失主。

第八条每隔一定时间,将失物招领信息进行整理,对于未实现对接的信息向外公布,每周周一公布上周具体情况,学期末公布本学期总结,公布方式包括主教4楼两侧黑板、微博、校园贴吧。

第三章丢失物品者须知第九条如果您不慎遗失了物品,您可在本处登记失物信息。

并对您登记的遗失物品的详细情况确认签字。

但您必须保证所登记和寻找物品为本人(或您的委托人)所有,如因冒领或误领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您承担。

第十条如果本处人员能现场确认您的失物已被人拾得并已在本处登记,我们将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如果我们得到与您的失物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您,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托管中心的规章制度牌

托管中心的规章制度牌

托管中心的规章制度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托管中心的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所有在托管中心工作和学习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托管中心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保障托管中心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四条学生进入托管中心前,必须经过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否则不允许入园。

第五条学生的个人物品由学生自己保管,不得随意交给他人。

第六条学生在托管中心内禁止打架斗殴,互相尊重,团结友爱。

第七条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各项活动,不得逃课。

第八条学生必须遵守纪律,听从老师的管理和教导。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九条教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严格执行教育教学计划。

第十条教师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教师必须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注意学生的饮食和卫生健康。

第十二条教师要积极参与学生的各项活动,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托管中心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第十四条托管中心内严禁携带火种,压缩气体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托管中心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托管中心内的消防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灭火器等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卫生管理第十七条托管中心必须保持环境卫生,定期对教室、卫生间等进行清洁。

第十八条托管中心的食品必须经过合格的供应商供应,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九条托管中心内的学生和教师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定期更换衣物。

第六章处罚制度第二十条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二十一条学生违反规定者,将受到警告、停课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教师违反规定者,将受到警告、扣工资等处理。

第七章补充规定第二十三条对于本规章制度中未能覆盖的情况,由托管中心领导机构具体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或补充,将另行公布。

托管中心领导机构具有最终解释权。

老年活动中心各类规章制度

老年活动中心各类规章制度

老年活动中心各类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管理好老年活动中心,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权益,促进老年人的健康幸福生活,在老年活动中心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中心管理1.老年活动中心的管理机构为中心主任和工作人员,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2.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服从中心主任的工作安排,对老年人要尊重,体贴;3.各类设施设备的维护,保洁工作及时进行,确保老年人的健康生活环境;4.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安全;5.中心主任要对中心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确保中心管理的有效性。

第三章老年人员出入规定1.老年人员进入中心要出示有效证件,并在登记簿上登记个人信息;2.老年人员在中心内进行活动时,要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中心;3.老年人员出入中心要保持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中心内吸烟;4.老年人员在中心内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工作人员求助,不得私自决定处理问题。

第四章活动安排1.中心每天都会安排老年人员进行体育运动、文艺交流等各类活动;2.老年人员可以根据个人喜好自行选择参加哪些活动;3.中心会定期组织老年人员进行集体活动,如郊游、文艺表演等;4.老年人员要遵守活动时间的要求,不得私自离开中心参加其他活动。

第五章伙食管理1.中心将为老年人员提供三餐伙食,食物要健康卫生;2.老年人员在就餐时要维护餐桌卫生,不得浪费食物;3.老年人员有特殊饮食要求的要提前告知中心食堂,中心会根据需求调整餐食;4.老年人员在就餐过程中要保持文明礼貌。

第六章请假制度1.老年人员如需要请假,需提前向中心主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中心;2.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三天,且不得连续请假;3.请假期间要保持手机畅通,如有突发情况要及时通知中心。

第七章失物招领制度1.老年人员如有遗失物品,要向中心工作人员报告,中心将启动失物招领程序;2.中心会在显眼位置设立失物招领处,老年人员可以前往查询遗失物品;3.找到遗失物品的老年人员要进行认证并领取物品。

失物招领工作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工作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工作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工作,规范失物招领流程,保障失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及访客在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公共区域等场所遗失物品的招领管理。

第三条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失物招领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设立专门的失物招领处,负责失物的接收、登记、保管、查找及归还等工作。

第四条失物招领流程1. 发现失物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拿走,应立即交至失物招领处。

2. 失物招领处工作人员应对失物进行登记,包括失物的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遗失时间、地点、发现人等信息。

3. 失物招领处应建立失物招领台账,对失物进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4. 失主前来认领失物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描述失物特征,经核实无误后,办理认领手续。

5. 失物招领处应在失物归还时,向失主询问是否需要开具失物证明,并根据失主需求提供相关服务。

第五条失物处理1. 失物在招领处存放三个月后,仍未被认领的,视为无人认领。

2. 无人认领的失物,经失物招领处负责人批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公司财务。

3. 失物招领处在处理无人认领的失物时,应邀请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处理过程的公正、透明。

第六条违规处理1. 任何人不得私自拿走遗失物品,一经发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2. 员工在遗失物品时,应主动向失物招领处报告,并配合失物招领管理工作。

第七条保密原则失物招领处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失主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失主的个人信息。

第八条宣传和教育公司应通过内部培训、公告等形式,加强员工对失物招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招领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制度修订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条实施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和保障失物招领中心的正常运作,提高失物招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失物招领中心是负责收集、登记、保管、发布和归还失物的机构,是失主和找寻方之间的桥梁,旨在促进社会互助和和谐发展。

第三条失物招领中心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为失主和找寻方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失物招领中心设立管理层、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三个主要岗位。

第五条管理层负责失物招领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决策,由中心主任及其助理组成。

第六条工作人员负责中心的具体操作和管理工作,包括失物登记、保管、发布和归还等工作。

第七条志愿者参与失物招领中心的日常活动,协助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失物登记:工作人员应认真登记失物的种类、数量、颜色、尺寸等信息,并对失物进行编号和保管。

第九条失物保管:失物招领中心需建立健全的保管制度,确保失物安全、整洁。

第十条失物发布:失物招领中心应及时发布失物信息,包括失物的基本信息、拾得时间和地点等,以便失主找回失物。

第十一条失物归还:失物招领中心需核实失主身份,确保失物被归还给真正的失主。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热情、耐心地对待失主和找寻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三条失物招领中心应定期举办培训活动,提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失物招领中心应保护失主和找寻方的隐私信息,严禁泄露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公正、廉洁。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监督管理:失物招领中心应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投诉处理:失物招领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失主和找寻方的投诉,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奖惩机制:失物招领中心应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纪者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中心主任负责解释并修订本规章制度。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失物招领管理,维护失主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失物招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失物招领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确保失物能够及时归还给失主。

第四条学校设立失物招领中心,负责失物招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失物招领中心的设置与管理第五条失物招领中心设在学校后勤管理部门,专人负责,设立明显的标识。

第六条失物招领中心应当建立失物招领档案,包括失物名称、数量、型号、规格、颜色、领取人信息等。

第七条失物招领中心应当定期通过学校公告栏、校园网等渠道发布失物招领信息,方便失主查询、认领。

第八条失物招领中心对收到的失物要进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挪用、遗失、损坏。

第九条失物招领中心应当建立失物认领制度,失主认领失物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相关信息。

第十条失物招领中心对认领的失物,应当在确认失主身份后及时归还。

第三章失物的处理第十一条失物招领中心应当对无人认领的失物进行公告,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

第十二条公告期内,如有失主认领,应当及时归还;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失物招领中心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失物招领中心处理无人认领的失物时,应当邀请相关部门或者老师代表进行监督。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学校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恶意领取他人失物的,一经查实,学校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废品回收值班员规章制度

废品回收值班员规章制度

废品回收值班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品回收值班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废品回收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废品回收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废品回收站的值班员,值班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好工作职责。

第三条废品回收值班员应遵循“诚实守信、敬业奉献、服务至上、互助合作”的工作原则,为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废品回收值班员应具备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纪守法,做到守时守纪。

第五条废品回收值班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执行废品回收管理规定,做到废品分类、垃圾清理、环境卫生等。

第六条废品回收值班员应当遵循废品回收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得私自挪用废品资金,不得乱收费,不得敷衍塞责。

第七条废品回收值班员在工作中应当保护环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不得乱扔垃圾。

第八条废品回收值班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勤勉、勇敢、积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懒惰敷衍。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废品回收值班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废品回收站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接待顾客,协助顾客分类废品,指导顾客正确投放废品;3、负责日常巡查废品回收站,检查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保持环境卫生;4、及时汇报废品回收站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做好记录,并协助解决;5、做好废品回收站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和顾客的安全。

第十条废品回收值班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尽职尽责,不得玩忽职守、搞破坏、漠视工作。

第十一条废品回收值班员应当积极参与值班计划的制定,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废品回收值班员在接待顾客时应当礼貌热情、耐心细致,不得脾气暴躁、对顾客粗暴。

第十三条废品回收值班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团队精神,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废品回收值班员应当掌握必要的废品回收知识,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专业技能。

第三章评价考核第十五条废品回收值班员的工作表现将定期进行评价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

学校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规定(修订)

学校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规定(修订)

学校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规定(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一站式)的管理,提升一站式的服务质量与服务品位,全面发挥一站式作为全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努力把一站式打造成“为学生服务”的示范窗口,结合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一章组织架构第一条一站式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并下设秘书部、纪检部、宣传部三个部门,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部长组成集体决策小组,负责对一站式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第二章工作职责及要求第二条一站式主任(副主任)职责(一)负责一站式人员的选拔、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召开每周例会,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布置。

(三)起草一站式的各类管理制度,对一站式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

第三条部长职责(一)召开部门会议,落实相关工作,并对工作开展讨论与总结。

(二)负责部门内信息的上传下达,保证部门成员及时了解组织内的工作动态。

(三)对部门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协助做好组织成员的奖惩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定期开展有关活动,及时了解其成员思想动态。

第四条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一)严格遵守一站式的规章制度。

(二)参加一站式例会和部门会议,完成部长所下达的任务。

(三)对部门和一站式的建设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工作范围:负责失物招领、早报到新生接待、接待学生家长来访、教室设备报修、学生水电报修等、学生请假审批、补办学生证、雨伞借取、申请教室、课桌椅的申请、师生员工问题反映、业务咨询、学生火车优惠卡购买、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心理咨询指导等领域的业务办理。

(五)工作要求1.值班期间注意形象,一律不得穿拖鞋,不得带零食进入。

女生不得散发披肩、浓妆艳抹,不得穿超短裤超短裙,穿着应得体大方端庄;男生不得穿奇装异服,应干净利落,精神饱满;2.所有工作人员值班时间需佩戴工作证、摆放好工作牌,微笑服务,用心服务,使用礼貌用语。

语言表达明确,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来访人员和业务办理者;3.工作人员应了解各种材料的相应存放位置,做到业务办理有条不紊;4.工作人员碰到问题时应做到及时上报、及时解决,业务材料应遵循“不积压、不错放、不隐瞒”的基本原则。

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失物招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失物招领工作,保障失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失物招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失物招领管理工作。

三、管理目标失物招领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加强对失物招领工作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失物招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失主可以更快捷地找回失物。

四、管理职责1. 公安机关应当牵头负责失物招领的监管和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失物招领管理部门。

2.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应当统一管理失物招领工作,建立失物招领数据库,对失物进行登记和分类管理。

3.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配合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开展失物招领工作,提供协助和支持。

五、管理流程1. 发现失物的民众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将失物送交公安机关。

2. 公安机关接到失物招领报警后,应当立即启动失物招领程序,对失物进行登记和存储。

3.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对失物进行鉴定、登记、存储和公开展示,同时在失物招领平台上发布失物信息,帮助失主找回失物。

4. 失主可以通过失物招领平台查询失物信息并认领失物,认领失物时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失物的所有权。

5. 失物管理部门对认领失物的失主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失物交还给失主。

六、管理要求1.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失物,防止遗失、损坏或被盗。

2.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更新失物信息,确保失物信息准确无误。

3.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应当配备齐全的鉴定设备和工作人员,确保失物得到准确鉴定和登记。

4.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失物公开展示活动,提高失物被认领的机会。

5.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失物招领数据库,对失物进行分类管理和跟踪追溯。

七、管理措施1. 对失物招领管理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和单位予以奖励。

2. 对失物招领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个人和单位予以处罚。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失物招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4. 加强与失物招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建立失物招领工作的协作机制。

托送中心学生规章制度

托送中心学生规章制度

托送中心学生规章制度为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培养优秀的学生品质,托送中心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

一、宿舍管理规定1.1 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维持宿舍内外的卫生和秩序。

个人物品、教材等应放置整洁有序,不得占用公共空间,不得擅自调换床位。

1.2 宿舍内禁止私设电器,使用电器应符合安全规范,禁止炊事、煮水等行为,以免引发火灾。

1.3 宿舍内严禁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禁止私藏危险物品,严禁宵禁,学生应按时入宿舍并保持安静。

1.4 宿舍内不得随意挪动他人物品,如有损坏需赔偿。

1.5 宿舍内不得擅自接纳外来人员,如需接待需提前向宿舍管理员请示。

1.6 宿舍内不得进行任何损坏、破坏宿舍设施的行为,违者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1.7 在宿舍生病需请假住院的学生,应及时向辅导员或宿舍管理员报告,做好病例记录。

1.8 宿舍电子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责任自负。

1.9 宿舍内发生任何意外事件,应及时向辅导员或宿舍管理员报告,配合处理。

1.10 在宿舍内遇到安全问题或紧急情况,请保持冷静,及时向相关人员求助。

二、学习管理规定2.1 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不得擅自缺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并说明理由。

2.2 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参加各类考试,不得作弊,一经查实将受到严厉处罚。

2.3 学生应遵守学校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辅导员请假。

2.4 学生应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所有提交的作业、论文等均应真实原创。

2.5 学生应尊重教师,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不得在课堂上讲手机、玩游戏等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2.6 学生应有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不得懒惰贪玩,躲避学习。

2.7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课前预习、课后复习,保持学习的连续性与高效性。

2.8 学生因故未能参加考试,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向辅导员请假,如无正当理由,将不得再次参加该考试。

办公室失物招领通告

办公室失物招领通告

办公室失物招领通告尊敬的办公室员工们:大家好!为了帮助大家快速找回丢失的物品,我们特地发布此次办公室失物招领通告。

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时间与地点失物招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

地点位于办公室一楼大厅的失物招领柜台。

请大家在这个时间段内前往领取,以方便工作人员提供帮助。

二、拾到物品的登记与归还任何拾到丢失物品的员工都应立即将物品交到失物招领柜台工作人员手中,工作人员将会详细记录拾到物品的特征和时间,并根据特征提供给丢失者进行辨认。

工作人员会对交接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直到失主前来认领。

三、丢失物品的认领如有丢失物品,请及时向失物招领柜台工作人员提供详细信息以助于认领。

失主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物品的所有权,例如相关收据、照片或者物品上的特殊标记等。

认领时,请务必出示有效的员工证件,并在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四、认领期限失物招领通告将持续发布一周,认领期限为发布通告之日起的两周内。

请大家务必在认领期限内前往认领,逾期将无法保证物品的安全与完好。

五、未认领物品的处理对于未在认领期限内领取的物品,我们将在一定时间后进行处理。

低价值物品将捐赠给慈善机构,而高价值物品将进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将全数捐赠给公益事业。

最后,请大家相互关心,积极提醒身边同事遵守办公室规章制度,以防止物品的丢失。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随时与失物招领柜台的工作人员联系。

感谢大家的合作与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办公环境而努力!祝工作顺利!------------------------------------------------------------Dear Office Employees,Greetings! In order to assist everyone in quickly recovering lost items, we are issuing this office lost and found notice. Please read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carefully.I. Time and LocationThe lost and found service is available during working hours, from 9:00 AM to 5:00 PM, Monday to Friday. The service is located at the lost andfound counter in the lobby on the first floor of the office building. Please retrieve your lost items during this time to facilitate assistance from our staff.II. Reporting and Returning Found ItemsAny employee who finds a lost item should immediately hand it over to the staff at the lost and found counter. The staff will record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time of the found item and provide this information for the owner's identification. The staff will then properly store the item until the owner comes to claim it.III. Claiming Lost ItemsIf you have lost an item, please provide detailed information to the lost and found staff to aid in the identification process. The owner must provide sufficient evidence to prove ownership of the item, such as relevant receipts, photos, or specific markings on the item. Please ensure you present a valid employee identification card and sign the registration book when claiming your item.IV. Claim PeriodThis lost and found notice will be published for one week, and the claim period is within two weeks from the date of publication. Please ensure you claim your item within the designated period; otherwise, we cannot guarantee the safety and intactness of the item.V. Unclaimed ItemsFor items that are not claimed within the designated period, we will dispose of them accordingly. Low-value items will be donated to charitableorganizations, while high-value items will be auctioned publicly, and the proceeds will be fully donated to charity.Lastly, we kindly ask everyone to care for and remind their colleagues to abide by office rules and regulations to prevent the loss of personal belongings.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or need further assistance,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the staff at the lost and found counter.Thank you for your cooperation and support! Let us work together to create a warm and harmonious office environment.Wishing you all a successful workday!。

失物招领_法律规定(3篇)

失物招领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失物招领,是指单位和个人在遗失物品后,通过公告、张贴启示、媒体发布等方式,向公众征集拾得物品的所有者,以期找回失物的活动。

失物招领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以来就有“拾金不昧”的美德。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失物招领现象日益增多,失物招领法律制度也逐渐完善。

本文旨在探讨失物招领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以期为我国失物招领工作的开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失物招领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1. 宪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这一规定为失物招领法律制度的制定提供了宪法依据。

2. 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这一规定明确了拾得遗失物的处理原则。

3. 行政法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拾得物处理办法》对拾得物处理程序、期限、保管、发布招领启示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4.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层面部分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失物招领工作进行了细化。

三、失物招领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 拾得物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拾得物是指遗失物、遗弃物和无人认领的物品。

拾得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物质形态;(2)所有权人不明;(3)拾得人未将其占为己有。

2. 拾得物的保管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拾得物,防止遗失物毁损、灭失。

拾得人不得擅自使用、处分拾得物。

3. 招领启示的发布拾得人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启示,以便失主认领。

招领启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拾得物的名称、数量、特征;(2)拾得时间、地点;(3)拾得人的联系方式;(4)招领期限。

4. 招领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拾得物处理办法》规定,招领期限为一年。

失主在招领期限内未认领的,拾得物归国家所有。

5. 拾得物的返还失主在招领期限内认领拾得物,拾得人应当返还。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找回学生们丢失的物品,维护校园安全秩序,方便管理和归还失物,避免物品浪费或损失,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学生、教职工及访客。

第三条学校设立失物招领处,专职负责管理和归还学校失物。

第四条学生在发现或丢失物品时,应立即报告失物招领处或校园管理人员。

第五条学生在领取失物时,应提供有效证明和相关信息以便确认所有权。

第六条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失物招领处负责制定和宣传。

第七条学生应遵守失物招领规章制度,不得恶意占有或私自处理他人遗失物品。

第二章失物的处理第八条学生发现他人遗失物品应立即交付失物招领处。

第九条学生丢失物品后应第一时间到失物招领处寻找,若无法找回,应填写失物登记表。

第十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及时处理寄放或无人认领的失物,保护物品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定期公示失物信息,方便所有失主认领。

第十二条学生认领失物时,应提供有效证明和相关信息,否则将无法领取。

第三章失物的归还第十三条学校失物一经认领,应当及时归还失主。

第十四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在认领失物时,应核实所有权关系,并妥善交还。

第十五条学生领取失物时,应签字确认,并保证不再发生遗失情况。

第四章失物的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严格管理失物,保证安全存放。

第十七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建立失物登记系统,做好记录和查询工作。

第十八条学生应自觉爱护个人物品,注意避免遗失事件的发生。

第十九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定期检查物品,对损坏或遗忘物品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制定失物保管期限,超过期限未认领的物品将进行处理。

第五章失物的归档第二十一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对认领但未取走的失物进行归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妥善保存归档资料,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学生若在认领时未取走物品,可在一定期限内再次认领或申请处理。

第六章失物的处置第二十四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对于长时间无人认领或遗失物品,可进行处置。

治安保卫部规章制度(4篇)

治安保卫部规章制度(4篇)

治安保卫部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我们单位的治安秩序,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而制定的。

2. 所有本单位的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违反。

3. 组织治安保卫部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纪律和标准,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治安巡逻制度1. 每天在早晨和晚上,治安保卫部将组织专门的巡逻人员对单位内外进行巡逻检查,以确保治安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巡逻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并配备必要的装备。

3. 巡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完成巡逻任务,巡逻路线必须涵盖单位内外的关键区域。

4. 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情况。

5. 巡逻人员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治安保卫部,并协助处理。

三、门禁管理制度1. 治安保卫部将严格管理单位的进出门禁,保证安全。

2. 所有员工只有刷卡通过门禁系统方可进出单位大门。

3. 外来人员必须提前向治安保卫部报备,并获得许可,方可进入单位。

4. 当出现紧急情况需要紧急撤离时,门禁系统将自动解锁,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按照指示撤离。

四、安全防范制度1. 治安保卫部将对单位内外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的巡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 对于单位内的重要设备、财产,治安保卫部将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安装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等。

3. 单位内的员工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并且不得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单位。

4. 单位内的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安全防范培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员工管理制度1. 治安保卫部将对所有员工的背景进行审查,确保员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治安保卫部将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对员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工作记录、请假记录等。

3. 治安保卫部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4. 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单位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规定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5. 员工必须遵守单位的纪律,不得打架斗殴、吸烟、酗酒等,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失物招领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规章制度出租车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一.值班制度为**汽车运输公司对遗失物品及失物招领的管理,维护失主的权益,进一步弘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营造温馨和谐的环境。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1、失物招领处地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服务质量部2、失物招领处值班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上午:8:30-12:30 下午:2:30-17:003、值班要求:⑴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如实做好登记工作,如有人上交拾物应做好登记、保存;如有人认领物品,须格外谨慎,以防冒领、错领和重领。

⑵值班时应注意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惜办公物品如桌椅、记录本、笔纸、工作证和钥匙等。

所有东西用完后都要归位,摆放整齐。

更重要的是保护好上交的物品。

4、储存制度:⑴物品储存前要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记录工作后存放到专用的失物存放柜。

⑵发现有物品丢失、损坏、霉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⑶所有物品如有人为毁坏,责任人员应主动赔偿,不得推卸责任。

⑷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带回私用。

5、登记制度:⑴所有表格应认真填写,要求笔迹清晰,不得潦草,不得随意涂改,不得遗漏事项;登记失物时需贴好编号,以便查找。

⑵填写认领表格表时应仔细查看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防冒领、误领和重领。

6、奖惩制度:⑴对冒领、挪用、侵吞、损毁失物的,除返还原物或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处分,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⑵对于多次拾物并主动上交的驾驶员或单次拾获物品贵重者,本公司将及时张贴红榜对其进行全公司通报表扬。

⑶对于故意冒领和重领的失主一经查出本公司将上报派出所处理。

二、失物招领流程1、拾物接收⑴拾到失物的驾驶员将失物交至质量服务部,值班人员协助其填写登记表。

⑵值班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交回本公司拾物做好图片留存记录。

⑶接收到的失物,由值班人员存放。

2、失物认领当工作人员确定领取人所描叙的失物特征与失物登记表上的信息相符后,需让领取人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办理认领手续,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将原物归还失主,失主在确认物品无损坏后填写失物领取表即可。

如何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

如何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

如何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在公共交通工具中,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是一种常见的情况。

无论是出租车、公交车还是火车等,都存在乘客丢失物品的可能性。

对于运营者来说,如何高效地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不仅能提升服务质量,还能增强乘客对交通工具的信任感。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

一、设立有效的寻物渠道首先,为了更好地解决乘客的物品遗失问题,运营者应设立有效的寻物渠道。

可以在交通工具上设置寻物招领区域,供乘客寄放丢失物品或拾获物品,并提供相应的联系方式。

同时,也可以在相关的官方网站、APP等平台上设立“失物招领”栏目,便于乘客查询与发布信息。

通过这些寻物渠道的设立,可以提高失主与拾主之间的联系效率,为物品的寻找提供便利。

二、培养服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其次,对于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交通运营者应当重视并培养服务人员的敬业精神。

服务人员应具备责任心和耐心,并且应受到相关培训,了解如何妥善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

当乘客发现遗失物品或者举报拾获物品时,服务人员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进行登记。

同时,在乘客下车或换乘等环节,服务人员也应提醒乘客仔细检查个人物品,以防止遗失的发生。

三、建立完善的失物招领管理制度在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时,建立完善的失物招领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该制度可以包括寻物招领区域的管理、失物招领登记的规范以及失主认领物品的流程等。

运营者可以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进行宣传,让乘客了解到失物招领管理制度的存在和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协助乘客寻找遗失物品。

四、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此外,在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中,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可以通过视频监控设备对交通工具的部分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以便及时获取丢失物品的相关线索。

同时,还可以借助物联网技术,利用智能标签或附着装置,对乘客的常用物品进行监测和定位,从而降低物品丢失的风险。

五、加强宣传配合,提高乘客的自我防护意识最后,为了更好地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运营者还应加强宣传配合,提高乘客的自我防护意识。

lost and found阅读理解

lost and found阅读理解

lost and found阅读理解摘要:1.介绍“失物招领”的含义和重要性2.讲述失物招领的流程3.分析失物招领的好处4.提出如何提高失物招领效率的建议正文:【提纲】1.介绍“失物招领”的含义和重要性失物招领,顾名思义,就是将丢失的物品找回并归还给失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小心遗失物品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失物招领则能够帮助我们找回丢失的物品,减少损失。

对于失主来说,失物招领让他们有了找回失物的希望,而对于拾到物品的人来说,失物招领则给了他们一个归还物品的途径。

总的来说,失物招领是一项充满正能量的社会服务,它体现了人们对诚信、友善、互助的价值观的践行。

2.讲述失物招领的流程失物招领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发现遗失物品:当你发现身边有他人遗失的物品时,首先要做的是妥善保管好物品,避免损坏或丢失。

(2)报告失物:将拾到的物品交给有关部门,如物业管理处、前台等,同时提供相关信息,如拾到物品的地点、时间等。

(3)查询失物:失主可以通过发布寻物启事、向有关部门查询等方式,了解失物的相关信息。

(4)认领失物:失主在得知失物信息后,可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认领,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以确保物品归还给真正的失主。

3.分析失物招领的好处失物招领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失物招领能够让人们养成拾金不昧的良好习惯,减少因丢失物品引发的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

(2)弘扬传统美德:失物招领体现了诚信、友善、互助的传统美德,有利于传播正能量,提高社会道德水平。

(3)提高资源利用率:失物招领让遗失的物品重新回到失主手中,避免了资源的浪费,提高了资源利用率。

4.提出如何提高失物招领效率的建议为了提高失物招领的效率,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网络、社区等,加大对失物招领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失物招领的重要性和流程。

(2)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失物招领的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失物招领流程的顺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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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学生会厦门校区执委会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厦门校区执委会生活服务部二〇一〇年十月目录1.前言…………………………………………………………2.宣传方案……………………………………………………3.失物招领中心制度…………………………………………4.工作时间日期安排…………………………………………5.失物招领中心工作安排……………………………………附则●失物登记单招领登记单取物登记单 (16)●失物登记表 (17)●招领物品整理一览表 (18)●转收招领物品证明 (19)●接收招领物品证明 (20)●失物信息 (21)●招领信息 (22)一、前言: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我们共同生活的园地。

每一天我们忙碌的奔波着,为生活、为学业、为事业、为爱情,于是一遍一遍的奋进在华厦之路上,我们无谓疲倦,无谓劳苦,然而却有这样一件事时常困扰着我们,打乱我们的行程。

许多同学都有类似的经历:忙碌中丢失了东西,偏偏又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来寻回物品。

尤其当物品很贵重或者很重要、有特殊意义时,就更是干着急了。

偶然拾得他人物品的同学纵然有心归还物品,也别无他法。

尤其在现在的厦门校区,太多的系统还不够完善。

这就急需一个系统、完善、行之有效的失物招领体系的建立。

失物招领中心就是在广大厦门校区师生的强烈呼声中建立起来的。

它是由我们华侨大学学生会厦门校区执委会生活服务部、监察部倡导成立,以“为学生服务”为宗旨的定时和定址的为失物招领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

失物招领中心的基本工作模式是:每天固定时间由执委会工作人员在失物招领中心值班,对同学们的拾获和丢失物品情况做好登记。

对于拾得物品者,根据个人意愿,可将拾得物品交由中心保管或自行保管;若自行保管,则对其进行跟踪调查。

每隔一段时间,对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整理,通过失物招领中心信息栏向外公布信息。

在整理过程中或信息发布后,发现拾失双方有信息相符情况的,立即联系双方进行协调对接。

另外,中心还将对教学楼、餐厅服务台、超市收银台、楼栋管理处、行政楼、篮球场等招领物品处进行收集和登记,确保尽快返还到失主手中。

该中心由校学生会厦门校区执委会生活服务部、监察部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配合协助。

失物招领中心以服务广大学生为根本目标,希望能为师生们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以方便师生们的学习和生活。

我们会尽量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使您的前进道路上少一些彷徨,多一些信任和友情。

二、活动日期安排:(具体另定)每年上学期:1.纳新后周二正式开业(内部名词,下同):2.每隔三周进行一次失物招领摆摊;3.办公室闭门(内部名词,下同)前一周进行统计、入库;4.期末办公室闭门起,暂停值班!5.失物招领工作直到放假!下学期:1.开学第一周安排完值班;2.第二周周二正式开业;3.每隔三周进行一次失物招领摆摊;4.办公室闭门(内部名词,下同)前一周进行统计、入库;5.期末办公室闭门起,暂停值班!6.失物招领工作直到放假!注;办公室闭门期间由专人负责(具体如后文)!三、宣传方案:(一)、前期宣传1.传统媒介宣传(1)在篮球场护栏上张贴展示大幅海报(240×160cm),详细介绍失物招领中心主要工作流程(海报张贴后可寄存在学生组织办公室,后期可利用),之后于每学期新生开学时张贴于篮球场护栏上,亦可贴于食堂广场前。

另在其他学生居住集中、活动密集,面向学生宣传方便的地点如各个楼栋布告栏、食堂前公告板等地张贴内容精炼的小型宣传海报。

(海报由宣传部绘制)(2)在对中心成立作材料式宣传的同时,中心人员将与教学区物业管理人员、各楼栋管理员、餐厅负责人等事先磋商,使管理员先行了解中心活动流程和活动启动后相关的实施细则,提前做好活动必要的联系工作,以保证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各食堂柱子上、餐牌旁、门口处悬挂、张贴本中心制作的温馨小提示:请保管好随身物品校学生会失物招领中心(宣)联系电话:6160321本环节同时在图书馆各楼层、行政楼(入口处)、教室、超市(入口处)等地点实行。

(4)活动前若干天在食堂广场前设立垂询点以供咨询,让广大师生对中心工作环节有初步的了解并提出对中心工作的宝贵意见。

垂询点选择表达能力强的干事向学校师生们详细解释活动细则及注意事项等。

(5)宣传品的派发分为两个方面:①在设立垂询点期间同时分发传单。

②在设立垂询点期间除了分发传单以外,对于对活动有兴趣的师生分发印有我中心“华侨大学学生会失物招领中心”字样的书签(背面附温馨提示如:“丢东西了?找失物招领中心啊!”、“拾到东西了?送失物招领中心啊!”)③食堂前小广场打出横向幅条:华侨大学学生会失物招领中心正式启动地点:紫荆苑2号楼一楼学生组织办公室(6)在办公室门口张贴硬性指示牌:失物招领中心。

以此引导同学。

2.平面媒介、校园媒体对活动的宣传(1)联系校园媒体的记者对失物招领中心进行报道,尽量争取到媒体对活动的专栏报道及评论。

(2)与华大广播台联系,在人流高峰时期播放对失物招领中心的宣传报道。

(3)除了新闻广播的宣传报道外,以失物招领中心的名义,在华广点歌栏目中为支持活动的人士进行感谢,同时作为一种隐性广告树立中心的品牌形象。

(二)、试行阶段宣传1.试行阶段收取失物的活动为每天到教学区物业办公室、图书馆、各餐厅、超市收取一次,起到提高知名度、扩大公信力和与合作的失物收取方相互熟悉的作用,待活动正式运行阶段再改为定期收取。

2.仍然在各餐厅前、校区主道张贴宣传海报、提示标语。

失物招领中心正式启动的横向条幅继续悬挂在食堂前小广场。

3.反馈信息及时与各餐厅经理和图书馆负责人联系,得到对失物招领物品落实状况的了解以及他们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意见反馈表),以提高活动的权威,并指导接下来的工作。

4.媒体广告宣传①继续保持与校园媒体的联系,邀请其为失物招领中心进行跟踪报道。

②网络媒体上关于活动的内容及时更新,请外联部部长帮助解决,对试行阶段进行详尽的介绍和反馈。

5.开始试行对所收取失物上表张贴。

(三)、正式阶段的宣传1.收取失物的活动改为定期进行,并定期对失物上表张贴。

2.网络宣传(1)在桑梓网站开论坛(外联部帮忙),方便中心人员的内部交流以及失主、寻获者和中心工作人员的沟通。

(2)设立QQ群,此QQ群除中心工作人员加入外,也对外公开,欢迎广大学子的加入,方便失主、寻获者和中心工作人员的沟通,及时找回丢失物品。

3.原始方式宣传的跟进(1)在中心未完全形成规模这段时间内,适时张贴宣传标语、海报。

(2)平时工作人员值班,收取失物时要进行形象宣传,工作人员要佩带工作证。

(3)一段时间内做问卷调查,宣传工作兼收集意见。

4.部门形象的树立(1)正式阶段开始后,在学生会办公室设置失物招领中心的特别标志(以示区别),购置必要用具,给到部门交物或取物的同学以良好、专业的印象。

(2)举行失物招领主题活动,届时在食堂前广场组织相关活动进行宣传(具体时间可定为每年新生开学时期)。

四、活动流程:(一)流程丢失物品同学于值班时间到失物招领中心进行登记,内容包括丢失物品的时间、地点、丢失物品特征等(见失物登记表)。

若遇到较为紧急的情况,丢失物品的同学可联系校学生会生活部当天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联系方式进行公示)。

拾到物品的同学可随时将物品交予我们。

在值班时间送来的物品,我们将根据同学留下的信息在招领信息表上做好登记。

中心工作人员定期对同学们的拾获和丢失物品情况进行整理,通过失物招领中心信息栏向外公布信息。

在整理过程中或信息发布后,发现拾失双方有信息相符情况的,立即予以失物归还,并做好相关登记。

(当同学丢失物品已找回时,工作人员要在失物登记表对接一栏做好记录。

)对于同学自行保留物品处理权的情况,中心将对其进行跟踪调查,确保拾失双方完成无误对接。

考虑到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可能出现冒领的情况),中心将不予于提倡。

注:到中心登记及认领失物者须带一卡通及相关证件(二)中心人员工作流程:我们失物招领中心有一个规范的工作标准。

对于同学丢失或拾到的物品要做好登记和整理。

每周二和周五值班时间分组固定到教学楼、餐厅服务台、超市收银台、楼栋管理处、行政楼、篮球场等招领物品处进行收集和登记同学丢失的物品。

每周对同学们的登记作一整理,方便以后查阅。

五、失物招领中心制度:(一)条例第一条失物招领中心是由华侨大学学生会厦门校区执委会倡导成立的华侨大学校园失物招领信息平台和服务机构。

失物招领中心由执委会生活服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执委会其他部门协助实施。

第二章工作人员职责第二条中心值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8:30-12:15,14:30-16:15。

第三条值班地点为紫荆苑2号楼一楼学生组织办公室。

第三条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对同学们的各种失物信息和招领信息做好记录,并由前来登记同学签字确认。

第四条根据拾获物品者意愿,失物可由拾获物品者保留处理权,并自行保管;也可由拾获物品者将处理权转移给本中心,并由本中心保管,由中心开具相关证明。

对于保留处理权的,中心人员将做好跟踪工作;对于取得处理权的,在该物品得到处理后,将相关信息告知拾获该物品者。

第五条中心值班人员能对登记情况进行现场对接确认的,应安排双方进行对接。

第六条中心人员于值班工作结束后,将近日登记信息与值班期间的登记信息进行对比整理,发现失物和招领信息相符能实现对接的,应于当天通知相关人员,并协调双方进行对接。

第七条不能实现对接,先根据登记的招领信息和物品特征,贴出告示,等待失主前来认领。

如能判断出失主身份的物品,当日值班人员应于登记当日将失物归还失主。

第八条每隔一定时间,将失物招领信息进行整理,对于未实现对接的信息向外公布,公布方式包括校学生会网站回音壁栏目和失物招领公告栏。

第三章丢失物品者须知第九条如果您不慎遗失了物品,您可在本中心登记失物信息。

并对您登记的遗失物品的详细情况确认签字。

但您必须保证所登记和寻找物品为本人(或您的委托人)所有,如因冒领或误领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您承担。

第十条如果本中心人员能现场确认您的失物已被人拾得并已在本中心登记,我们将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如果我们得到与您的失物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您,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如果您的失物在本中心最近的一次信息发布之时还没登记,本中心会将您的信息及时向外公布。

第十三条如果您未通过本中心与拾获了您失物的人直接联系,找回了您的失物,请您及时告知我们相关情况,以便于我们对您的失物信息的了解和本中心信息的整理。

第四章拾得物品者须知第十四条如果您拾获了他人不慎遗失的物品,您可在本中心登记招领信息。

第十五条您必须保证所招领物品为合法所得。

一旦因招领物品的来路问题与失主产生法律纠纷,本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您将失物处理权转交给本中心的物品,在本中心确认失主后,将直接归还该物品,并及时通知您关于该物品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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