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2401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最新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 【发布单位】质检总局【发布文号】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发布日期】 2006-08-25【生效日期】 2006-09-01【效力】【备注】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关于印发糕点等7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8月25日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糕点生产标准
本标准整合并代替了SB/T 10222-94烘烤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3-94油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4-94水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l0225-94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7-94糕点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SB/T l0030-92蛋糕通用技术条件、SB/T l0031-92片糕通用技术条件、SB /T l0032-92桃酥通用技术条件和SB/T l0033-92中式糕点分类。
本标准的第5.1条、第5.4条、第5.5条、第8.1条、第8.2条、第8.4条、第8.5条、第8.6条、第9.3. 1条为强制性;其余条文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哈尔滨商业大学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上海糖制食品专业协会、北京焙烤食品糖制品协会、广州莲香楼、广州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好利来工贸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食品厂、东莞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静安面包房有限公司、新疆麦趣尔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堂广益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冠邦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守文、宋全厚、王伟明、汪国钧、张漪、吴玉銮、唐少珍、曾祥平、丁西泽、李岩、马浩、黄雅萍、李刚、梁嘉臻、许武顺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糕点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糕点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示、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3.1规定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3865 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GB 4789.2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糖果、糕点、果脯检验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GB/T 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GB/T 5737 食品塑料周转箱GB 7099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3432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3 分类3.1 烘烤制品以烘烤为最后熟制工序的一类糕点。
糕点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糕 点 通 则
糕点通则GB/T 20977-2007糕点通则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the pastry2007-06-04发布2007-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是在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 10222-1994《烘烤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3-1994《油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4-1994《水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l0225-1994《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6-1994《月饼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7-1994《糕点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SB/T l0030-1992《蛋糕通用技术条件》、SB/T l0031-1992《片糕通用技术条件》、SB/T l0032-1992《桃酥通用技术条件》和SB/T l0033-1992《中式糕点分类》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上述标准同时被替代。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糕点专业委员会负责起草。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上海糖制品专业协会、北京焙烤食品糖制品协会、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广州市莲香楼、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好利来工贸有限公司、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食品厂、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静安面包房有限公司、新疆麦趣尔食品有限公司、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堂广益食品添加剂实业有限公司、沈阳桃李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冠邦食品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守文、张丽君、王伟明、宋全厚、汪国钧、张漪、吴玉銮、唐少珍、曾祥平、丁西泽、池向东、侯勇、马浩、黄雅萍、李刚、冷建新、梁嘉臻、吴学群、许武顺。
糕点通则(新)
糕点通则GB/T 20977-2007糕点通则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the pastry2007-06-04发布2007-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是在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 10222-1994《烘烤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3-1994《油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4-1994《水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l0225-1994《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6-1994《月饼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7-1994《糕点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SB/T l0030-1992《蛋糕通用技术条件》、SB/T l0031-1992《片糕通用技术条件》、SB/T l0032-1992《桃酥通用技术条件》和SB/T l0033-1992《中式糕点分类》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上述标准同时被替代。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糕点专业委员会负责起草。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上海糖制品专业协会、北京焙烤食品糖制品协会、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广州市莲香楼、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好利来工贸有限公司、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食品厂、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静安面包房有限公司、新疆麦趣尔食品有限公司、湖北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堂广益食品添加剂实业有限公司、沈阳桃李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冠邦食品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守文、张丽君、王伟明、宋全厚、汪国钧、张漪、吴玉銮、唐少珍、曾祥平、丁西泽、池向东、侯勇、马浩、黄雅萍、李刚、冷建新、梁嘉臻、吴学群、许武顺。
细则60: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细则60: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2401糕点——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糕点——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微生物指标超标。
2.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糕点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附件2: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50-9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代替SB~SB~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SB~SB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熟粉制品的分类、原辅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预先熟制的米粉或面粉为主要原料,然后与其它原辅料混合而制成的一类糕点。
2引用标准GB317白砂糖GB1355小麦粉SB/T10143糕点用小麦粉GB1455绵白糖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48鲜鸡蛋卫生标准GB2754鸡全蛋粉卫生标准GB2755鸡蛋黄粉卫生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5410全脂乳粉GB5411脱脂乳粉GB5415奶油GB7100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8883食用小麦淀粉GB8884食用马铃薯淀粉GB8885食用玉米淀粉GB10146猪油卫生标准GB11680食品包装用纸卫生标准ZBX31005麦芽糖饴GB3865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GB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糖果、糕点、果脯检验GB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3产品分类熟粉制品按其加工工艺的不同,可分为5类。
冷调韧糕类用糕粉、糖浆和冷开水调成有较强韧性的软质糕团,经包馅、成形而制成的冷作糕类制品。
冷调松糕点用糕粉、潮糖或糖浆拌合成松散性的糕团,经成型而制成的松软糕类制品。
热调软糕类用糕粉、糖和沸水调成有较强韧性的软质糕团,经成形制成的柔软糕类制品。
印模糕类用熟制的米粉为主要原料,经拌合、印模成型而制成的口感柔软或松脆的糕类制品。
切片糕类以米粉为主要原料,经拌粉、装模、蒸制或炖糕,切片而制成的口感绵软的糕类制品。
4原料要求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
小麦粉应符合GB1355的规定。
专用小麦粉应符合SB/T10143的规定。
绵白糖应符合GB1455的规定。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p#分页标题#e#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糕点、糕饼、焙烤、烘焙
糕点、糕饼、焙烤、烘焙糕点、糕饼、焙烤、烘焙:挖掘整理/糕饼资深工匠杜德春特约行业资深工匠:汪国钧在GB2760-2014的食品分类中,却明确了焙烤食品的分类,糕点属于焙烤食品;在我国糕点实则糕饼、二者同语。
烘焙一词溯源英文-baking 、bake,范围大致是蛋糕cake 、面包bread、甜品sweets的范围;后延伸了包涵范围-譬如杂志《中国烘焙》、《现代烘焙》也包涵了红酒、茶叶;且非官方烘焙业范畴等同“焙烤食品”;但GB2760-2014的食品分类中、焙烤食品的分类,糕点属于焙烤食品;而无烘焙“越俎代庖”的文字。
行业标准:本标准(GB/t20977-2007糕点通则)是在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 10222-1994《烘烤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3-1994《油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4-1994《水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l0225-1994《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6-1994《月饼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 10227-1994《糕点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SB/T l0030-1992《蛋糕通用技术条件》、SB/T l0031-1992《片糕通用技术条件》、SB/T l0032-1992《桃酥通用技术条件》和SB/T l0033-1992《中式糕点分类》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上述标准同时被替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守文、张丽君、王伟明、宋全厚、汪国钧、张漪、吴玉銮、唐少珍、曾祥平、丁西泽、池向东、侯勇、马浩、黄雅萍、李刚、冷建新、梁嘉臻、吴学群、许武顺。
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式糕点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式糕点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本标准不适用于裱花蛋糕和月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糕点审核细则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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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50-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代替SB~SB~
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SB~SB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熟粉制品的分类、原辅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预先熟制的米粉或面粉为主要原料,然后与其它原辅料混合而制成的一类糕点。
2引用标准
GB317白砂糖GB1355小麦粉
SB/T10143糕点用小麦粉GB1455绵白糖
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48鲜鸡蛋卫生标准GB2754鸡全蛋粉卫生标准GB2755鸡蛋黄粉卫生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5410全脂乳粉
GB5411脱脂乳粉GB5415奶油
GB7100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8883食用小麦淀粉GB8884食用马铃薯淀粉
GB8885食用玉米淀粉GB10146猪油卫生标准
GB11680食品包装用纸卫生标准ZBX31005麦芽糖饴
GB3865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GB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糖果、糕点、果脯检验
GB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3产品分类熟粉制品按其加工工艺的不同,可分为5类。
冷调韧糕类用糕粉、糖浆和冷开水调成有较强韧性的软质糕团,经包馅、成形而制成的冷作糕类制品。
冷调松糕点用糕粉、潮糖或糖浆拌合成松散性的糕团,经成型而制成的松软糕类制品。
热调软糕类用糕粉、糖和沸水调成有较强韧性的软质糕团,经成形制成的柔软糕类制品。
印模糕类用熟制的米粉为主要原料,经拌合、印模成型而制成的口感柔软或松脆的糕类制品。
切片糕类以米粉为主要原料,经拌粉、装模、蒸制或炖糕,切片而制成的口感绵软的糕类制品。
4原料要求
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
小麦粉应符合GB1355的规定。
专用小麦粉应符合SB/T10143的规定。
绵白糖应符合GB1455的规定。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
鲜鸡蛋应符合GB2748的规定。
鸡全蛋粉应符合GB2754的规定。
鸡蛋黄粉应符合GB2755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全脂乳粉应符合GB5410的规定。
脱脂乳粉应符合GB5411的规定。
奶油应符合GB5415的规定。
小麦淀粉应符合GB8883的规定。
4.13马铃薯淀粉应符合GB8884的规定。
玉米淀粉应符合GB8885的规定。
猪油应符合GB10146的规定。
麦芽糖饴应符合ZBX31005的规定。
5技术要求
感官要求见表1。
表1
项目要求
形态外形整齐,花纹清晰,薄厚均匀,切口整齐,无缺损,无漏馅
色泽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
组织粉料细腻,紧密不松散,粘结适宜,不硬,不粘片,馅料分布均匀,松软、细腻,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组织特征气味滋味味纯正,甜咸适度,不粘牙,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口感及风味,无异味
杂质外表和内部均无肉眼可见杂质
理化要求见表2。
表2
项目要求
水分,%按企业标准执行
总糖,%≥15
卫生要求应符合GB7100的规定,见表3。
表3
项目指标
不含奶油含奶油
酸价(以脂肪计)≤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黄曲霉毒素B1,μg/kg≤5
食品添加剂按GB2760规定
细菌总数(出厂),个/g≤7501500
(销售),个/g≤10002000
大肠菌群个/100g≤3040
致病菌(指肠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
霉菌计数(出厂),个/g≤50
(销售),个/g≤100
6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
检验类别
自检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检验机构,负责监督、指导本企
业食品卫生工作和产品的质量检验,生产车间、班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验人员,加强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检验工作,每批产品须经检验合格,附产品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
抽检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应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复检产品经检验后,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为合格品。
如不符合标准规定,可复检1~2次。
采取随机取样方法抽取样品,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一次不合格时,应加倍抽取样品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时,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
检验结果卫生指标不符合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对卫生指标合格,其它指标不符合的产品,可按质论价处理。
检验项目以同一班次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产品规格和感官要求为每批产品的必检项目,其它项目应定期检验。
取样方法
检样的抽取以随机取样法于成品仓库和市场抽取样品,每批抽取500g作为检样,检样一式三份,供检验、复验和备查用。
检样的处理检样应贴上标有品名、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及批号、抽样日期及抽样人姓名的封签。
检验方法
重量检验:以感量为的天平称量后,与标准规定对照,作
出评价。
感官检验:将样品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
目测包装、形态、色泽及表面杂质、口味、内部组织,以餐刀剖开后,进行目测、鼻嗅和口尝。
理化检验:按GB3865执行。
卫生检验:按GB,GB,GB执行。
7验收、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验收
每批产品均应由生产企业的质检部门按照产品质量要求验收。
销售部门提货时可按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验收。
包装
包装形式分为箱包装、纸包装、袋包装及盒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大包装产品应使用清洁、干燥、无异味的糕点专用箱,产品不得外露,箱内应垫以包装纸,装箱高度应低于箱边2cm 以上。
标志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GB7718的要求。
运输
运输时要用专用车船,车船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得与其它物品混运。
装卸时应小心,严禁重压。
保管
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
产品不得接触墙面或地面,间隔应在20cm以上,堆放高度应以提取方便为宜。
产品应勤进勤出,先进先出,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不得入库。
产品仓库应通风干燥,夏季库温应控制在27℃以下,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5%。
最低保质期:参见企业标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黑龙江商学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守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5-01-26批准1995-06-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