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济学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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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房地产经济学专业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全面系统地掌握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房地产经济学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经济研究方法,熟悉房地产经济理论发展的前沿动态,具有扎实的房地产经济学理论基础、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宽广的知识面,具有独立从事房地产经济经济学领域的教学、研究和实际经济管理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用该门外语熟练地阅读专业文献,并具有初步从事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

二、研究方向

1.房地产经济基本理论

主要研究房地产经济运行机制、特征和基本规律。

2.房地产投资

主要研究房地产投资制度、投资实务、投资结构、投资规律。

3.房地产市场

主要研究房地产市场理论、房地产市场制度、房地产市场运行规律和房地产市场实务。

4.房地产金融

主要研究房地产金融理论、房地产金融制度、房地产金融运行规律和房地产金融实务。

5.房地产市场管制和宏观调控

主要研究房地产市场的政府管制和宏观调控理论、制度与政策。

6.房地产估价

主要研究房地产估价理论、制度和实务。

7.住房保障

主要研究住房保障理论、制度、政策及运行。

8.房地产产业发展

主要研究房地产产业发展因素、模式、规律和房地产产业组织、产业结构和产业政策。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申请提前毕业者在校最低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公共必修课5学分,学科通开课8学分,研究方向必修课6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在职研究生免修);学位论文10学分。

可以选择本专业开设的选修课,也可以选修相关专业的通开课和专业课作为选修课。本专业选修课应选择不少于3门6学分。

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须补修本方案指定的本科生必修课至少2门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该成绩不计入学分。

五、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紧密结合学科发展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建设需要进行选题,要求具备一定的理论创新与应用价值,具有高起点、新视角和前沿性,并经导师审核同意。

2.开题报告:选题后,学生应拟定撰写计划,然后在指导小组内进行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的理由和意义、国内外关于该选题研究的文献综述、本人的研究计划、写作提纲和参考文献等。参加论文开题报告的老师为3至5名(包括导师),应对论文选题的意义、研究计划的可行性等做出认真的评议。经指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正式进行搜集资料、专题研究和论文撰写工作。

3.论文撰写:论文应具一定的创新性,在论题涉及的研究领域应在理论或政策等方面有创造性的贡献。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后,导师应不定期检查论文进展情况;学位论文完成并经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提交给2位论文评阅人评阅。评阅人须是具备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意见在合格以上者,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4.答辩资格: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完成课程的学习并修满学分;完成实习实践环节;并参与至少一项课题研究;至少参加10次以上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高层次的学术会议、听学术报告、参加学术研讨会等)并填写《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成绩优秀,创新能力强,且须在本学科指定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指定的学术期刊范围为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开发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不含增刊)收录的期刊(以入校时和发表年份的版本为准)和SSCI、SCI和EI收录的期刊(以入校时和发表年份的版本为准)。提交论文答辩时学术论文以在指定的学术期刊正式发表(已见刊或在期刊网站上online)为准。

5.论文答辩:在每年5月底或11月底前完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论文方为通过。

六、其他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在第四学期进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到实际部门实习、教学实践、学术交流等实践活动,总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参加实习实践的情况需详细填写在《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考核表》上,并提交实习实践总结报告。经学院审核合格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备案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并计2学分(在职研究生免修)。

2.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进行,实行淘汰制,根据研究生学习及科研情况,结合专业成绩,确认其具体流向,包括硕博连读、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以及退学等。

七、培养方式

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在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订出合理的个人培养计划,对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等做出具体安排,努力实现因材施教,培养研究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和研究相结合、严谨治学和勇于创新相结合的精神和能力,使研究生具有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创新知识的能力;根据课程特点,灵活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方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的训练和培养,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强研究生文献阅读与信息检索能力的培养,研究生应博览群书,具有宽广的知识面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应认真学习基础理论和钻研原著,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严格考核,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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