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计价管理规定
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标准版)
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量的计算、审核(简称“工程计量”)及工程造价的确定(简称“工程计价”)工作,保证工程量、工程造价的相对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责任部门及责任人(1)造价管理部负责工程计量、工程计价等相关工作,工程计量、计价分专业由造价工程师完成。
(2)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相关文件。
(3)总工程师、总经理负责审核计量得出的工程量、工程造价。
第二章工程计量管理第3条需要工程计量的工作环节包括以下6项(1)编制施工图预算。
(2)编制非委托招(议)标标底。
(3)设计变更的调整。
(4)经济签证的确认。
(5)审核竣工造价结算。
(6)工程进度付款的计算。
第4条工程量的计量必须有依据,无书面依据的工程量为无效工程量。
(1)施工图预算(或标底)的计量依据包括设计施工图纸、书面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勘察设计资料等。
(2)设计变更调整计量的依据包括设计变更、原设计施工图、必要的施工方案等。
(3)工程进度付款及竣工造价结算(按实)计量的依据包括工程竣工图纸(含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图纸、经济签证、必要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形象进度签证(进度付款计量用)。
(4)上述相关的计量依据由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提供。
第5条工程计量必须在具备工程计量的条件时进行。
工程计量的先决条件包括以下四个。
(1)工程部提供的资料齐全。
(2)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并符合质量要求(仅限于工程进度付款及竣工造价按实际结算额计量)。
(3)技术交底或设计变更已经得到批准。
(4)符合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
第6条工程计量方式必须与工程计价方式相统一,分项工程单价中包含的工程量不得重复计量。
第7条以招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工程量清单作为附件。
第8条工程进度付款计量累计工程量不得大于合同工程清单量。
第9条工程计量必须精确,力争准确,计量误差率不得大于3%。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严格控制道路工程的投资,真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工程投资的计量工作,规范工程计量的管理及流程,明确各方在计量工作中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BT合同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回购方)和(BT方)的共同商议,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工程计量计价的范围: 道路工程建安工程费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应计量计价费用;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可计入建设成本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工程计量计价的依据: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图、经批复的工程设计变更、补充(完善)设计图、签证资料;补充合同(协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黔建办通〔2005〕36号发布的新计价依据及相关定额、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图预算;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回购方和BT方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及办法、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复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工程计量计价的原则:工程数量按施工图(最终计量按竣工图)或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计算;按定额计价原则、合同文件等规定计算费用;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工程的各种试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计量。
第五条工程计量分为中期计量和最终计量.中期计量按季进行,最终计量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进行,也可在完成分部工程验收后进行分部最终计量(如土石方工程、路基及排水工程、路面工程等),最终计量的程序和方法与中期计量一致,最终结算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进行。
工程投资的计量按附表《工程中期(最终)计量程序》进行。
第六条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
对于施工图以内部分,施工单位根据相关定额和监理确认的完成工程量编制《施工图内费用计算书》,计算直接费、间接费、其他项目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对于施工图以外的变更和现场签证费用,要做到及时办理,具体审批和时间限定按《工程变更设计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应在监理确认事实和签署同意意见后及时编制《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并申报确认费用;对于一些未包含在《费用计算书》中的措施、其他等费用应以通知、协议、报告或纪要的形式由监理和回购方确认,如铁路配合费、定额计价取费中未包含的场地准备费及临时供水、电、路、气、通信等其他工程费用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法律法规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法律法规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建设工程中用来确定工程量和进行计价的重要文件,它的编制与应用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
下面将介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法律法规依据,并分析其重要性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一、法定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应按照工程量、质量、安全、造价等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工程量的确定和计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八条的规定,招标投标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依据。
以上法律法规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制定和编制提供了明确的法定依据,为保障工程量计量和计价的准确性提供了法律支持。
二、重要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证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规范工程造价的计算和核算具有重要意义。
1.确保计量准确性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中进行计量的主要依据,其准确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计量结果。
通过制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可以统一计量标准、规范计量程序,保证工程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2.规范工程造价计算和核算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了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计价标准,通过对工程量清单的统一计算和核算,可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公正、合理和透明。
3.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建立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制度,为各参与方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避免不合理的报价和恶意竞争。
三、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在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法律法规的更新由于建设工程和计价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需求和变化。
2.计量标准的统一建设工程涉及的行业众多,不同行业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因此需要通过加强沟通和协调,实现计量标准的统一和规范。
甲方工程计量计价制度规范
甲方工程计量计价制度规范一、总则1. 本规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特点制定,旨在规范甲方工程项目的计量与计价行为,保证工程投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咨询单位必须遵守本规范,并按照本规范的要求执行计量与计价工作。
3. 本规范适用于甲方所负责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二、组织管理1. 甲方应设立专门的计量计价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计量与计价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
2. 甲方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
3. 甲方应建立和完善计量计价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等。
三、计量管理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编制,并经过严格审核。
2.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调整应及时反映在工程量清单中,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3. 工程量的计算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标准执行,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 对于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进行计量,并由甲方、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
四、计价管理1. 计价依据应包括国家和地方的定额、指标以及市场价格信息,确保计价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2. 合同价格应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各项费用的构成和调整机制。
3. 对于材料、设备采购,甲方应建立严格的招投标制度和供应商评审体系,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4. 结算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对于变更和索赔项目,应有明确的计价依据和审批流程。
五、监督与考核1. 甲方应定期对计量计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于执行规范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
3. 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计量计价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如使用专业的计量计价软件等。
六、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甲方负责解释。
工程量结算规章制度
工程量结算规章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程项目的计量准确无误,维护建设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工程量结算规章制度。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计量与结算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程量计量原则1. 工程量计量应以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单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计量标准执行。
2. 工程量的计量应当客观、公正,不得随意估算或虚构。
3. 对于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进行验收,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反映在工程量计量中,并有相应的书面材料支持。
三、工程量结算流程1. 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编制初步结算报告,并提交给监理单位审核。
2. 监理单位应对初步结算报告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
3. 审核无误后,监理单位应出具审核意见,并与施工单位共同签署结算文件。
4. 建设单位在收到结算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四、争议解决1. 如在工程量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行业协会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3. 若调解或仲裁仍不能解决问题,最终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监督管理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工程量结算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结算的公正性。
2. 对于违反结算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并记入信用档案。
3. 鼓励社会公众对工程量结算活动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行为均可举报。
六、附则1. 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章如有更新,以最新规定为准。
结语:。
工程量算量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量算量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规范和标准化工程量的计量和管理而制定,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
1.2 工程量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进度、分部工程量、单价工程量等内容。
1.3 工程量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有关规定的计量单位。
1.4 工程量计量的对象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现场测量等。
1.5 工程量计量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1.6 工程量计量工作由计量组组长负责,计量员协助完成。
二、工程量计量管理2.1 工程量计量小组应当按照专业分工,有计量组组长、计量员、审核员等人员。
2.2 工程量计量前,应当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确认,确定计量范围。
2.3 工程量计量应当严格按照计量规范进行,确保计量结果准确可靠。
2.4 工程量计量的时间应当与工程进度保持一致,及时更新。
2.5 工程量计量结果应当存档备查,方便日后查询和核对。
2.6 工程量计量过程应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工程量计量程序3.1 工程量计量分为图纸计量和现场计量两个阶段。
3.2 图纸计量应当由计量组组长负责,审核员进行核对确认。
3.3 现场计量应当派专人负责,实地检查工程完成情况,与图纸计量核对。
3.4 工程量计量报表应当由计量员填写,审核员确认,计量组组长签字盖章。
3.5 工程量计量报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得造假或夸大。
3.6 工程量计量结果应当定期通报,及时汇总,评估工程进度及成本。
四、工程量争议处理4.1 工程量计量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当立即停止计量工作,进行核实处理。
4.2 争议处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听取各方意见,经过审核组确认后作出决策。
4.3 如争议无法解决,应当向相关部门申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4 工程量争议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方,并做好记录存档。
五、工程量计量验收5.1 工程量计量完成后,应当由审核员进行验收确认。
5.2 工程量计量验收应当系统全面,确保工程量计量结果准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全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1 总 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工程计量的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为了更进一步的严格项目管理;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统计、计划制度,推动工程项目管理的的良性运转,特制定如下分部内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郑万客专河南段二分部管段内对下验工计量。
一、计量原则1、优质优价原则对下计量根据工程质量确定计量比率:合格工程按100%计量;不合格工程在处理完毕后达到合格后按100%计量,处理的一切费用施工队自行承担。
2、按实际计量原则对下计量工程数量以现场施工(或技术)负责人、工程部长、测量队长、安质部部长和总工程师共同签认的实物工程量进行计量,按照分部制定的控制工程量计算,超出范围不予计量;不符合计量程序的不予计量。
3、按单价计量原则对下计量按照合同签定的单价计量,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计量单价。
二、计量控制1、工程量控制审核的数量不能超出控制数量,如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发生的工程量超出设计数量,则应该在工程量计算表后附详细原因说明及批复文件、施工影像资料。
资料齐全,超出部分予以计量确认;资料不齐全,对超出部分不予计量。
图纸上没有的临时工程或其他合同中未约定的项目,由施工队提交《合同外工程量申报表》,并附详细说明及影像资料,经过具体安排部门签认报项目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同意后交计划部计量。
资料不齐全,不予计量。
每月发生的合同外工程量,月月计量,过期不予计量。
桩基工程:在桩基检测合格后可计量80%,混凝土56天强度合格后,计量剩余20%。
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后计70%,56天后同条件下养护的混凝土试件各项试验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构件外观达到优良的计量剩余30%。
钢筋工程:根据定额规定钢筋损耗率为1%,超过损耗率则扣除施工队浪费材料的材料费(市场价格3倍扣除)。
钢筋加工完成后,经检验合格后,在满足混凝土计量条件时,钢筋按100%计量。
预应力筋、波纹管、锚具、孔道压浆等在整个预应力工程施工完成后,监理等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计量100%。
工程计量与计价制度
工程计量与计价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实际工程需要制定,旨在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变更、结算等全过程的计量与计价行为。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
二、计量管理1. 工程量清单应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编制,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
2.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实施前,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编制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3. 施工过程中,任何工程量的变更都应及时记录,并由监理单位复核。
重大变更应报建设单位审批。
4.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编制竣工工程量清单,由监理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计价管理1. 计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价格真实、合理。
2. 施工单位应依据工程量清单和合同约定的价格体系进行初步计价,并提交给监理单位审核。
3. 监理单位应对初步计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 合同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和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进行调整,任何调整都应有充分的依据,并得到双方的认可。
5. 结算时,应综合考虑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因素,确保结算价格的公正性。
四、监督与考核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计量与计价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工程计量与计价进行检查。
2. 对于违反计量与计价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工程计量与计价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4. 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大家遵守计量与计价规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
工程量计算管理制度
工程量计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量计算管理,提高工程量计算质量和效率,准确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计算管理工作。
三、工程量计算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工程量计算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工程量计算管理工作。
由工程量计算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工程量计算的编制、复核、验收和资料保存工作。
四、工程量计算编制程序1.编制前,项目经理应确定工程量计算编制的时间节点和指定编制人员,并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所需资料。
2.编制人员应仔细查阅全部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开展实地勘察,了解项目内外情况。
3.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规定格式填写。
4.编制完成后,将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5.经过复核无误后,由项目经理进行验收,签字确认。
6.完成验收后,将工程量计算资料进行归档保存,备查。
五、工程量计算管理流程1.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需要,向工程量计算管理部门提出工程量计算申请。
2.受理申请:工程量计算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及时召集编制人员进行工程量计算。
3.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根据申请要求,认真查阅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完成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
4.复核工作:工程量计算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进行复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5.验收工作:经过复核后,项目经理对工程量清单进行验收确认。
6.归档保存:验收通过后,将工程量计算资料进行归档保存,备查。
七、工程量计算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工程量计算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量计算质量和效率。
2.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
3.工程量计算资料必须保存完整,避免遗漏和错误。
4.项目经理要加强对工程量计算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工程量计算管理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八、工程量计算管理制度的执行公司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工程量计算管理制度,不得擅自修改和篡改工程量清单。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工程结算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工程结算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体系。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保障各方的权益,避免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关于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的示范文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权益的合法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
第三条工程结算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进行的工程量计量、计价、核算和结算等工作。
第四条工程结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工程结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的约定进行,并符合财务会计规定。
第六条工程结算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不得有虚假、失实的情况。
第七条工程结算应及时进行,确保结算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工程量计量与计价第八条工程量计量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各方应在工程量计量时进行实地勘测和测量,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九条工程量计量的标准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计量结果的可靠性。
第十条工程的计价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应根据工程变更、增减项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工程计价应参照市场价格和行业基准价,确保计价的公正和合理性。
第十二条工程计价的依据应清晰明确,并应在结算过程中进行逐步核算和调整。
第三章工程结算过程第十三条工程结算应制定详细的结算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的要求进行结算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结算应设立专门的结算小组,由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人员等组成,负责具体的结算工作。
第十五条工程结算应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进行逐步结算,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确保合同约定的资金到位。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应进行结算审核,由专门的财务人员、法务人员等进行审核,确保结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工程结算文件管理第十八条所有工程结算相关文件应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分类、归档和保存。
工程上计价管理制度
工程上计价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确立工程项目的计价原则和方法,规范计价行为,保障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计价活动。
3. 责任: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财务部门负责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
二、预算编制1. 预算依据: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市场价格信息编制。
2. 预算审核:预算编制完成后,需经过专业造价工程师的审核,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预算调整:如遇设计变更或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应及时调整预算,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三、合同签订1. 合同条款:明确合同中的计价方式、支付条件、变更处理等关键条款。
2. 风险分担:合理划分甲乙双方的风险责任,确保风险可控。
3. 法律合规: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四、进度款支付1. 支付条件: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按阶段支付工程款项。
2. 支付程序:施工单位提交进度报告,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单位确认后支付。
3. 延迟处罚:对逾期未完成工程进度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五、变更与索赔1. 变更程序:任何工程变更需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等。
2. 索赔处理: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或额外费用,施工单位有权提出索赔。
3. 争议解决:建立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六、结算管理1. 结算依据: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2. 结算审核:由专业造价人员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3. 结算支付:结算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项。
七、监督与考核1. 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计价管理的有效性。
2. 绩效考核:对项目管理团队的计价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奖惩分明。
3. 持续改进:根据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结果,不断完善计价管理制度。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甲方工程计量计价制度
甲方工程计量计价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与进度,合理控制工程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工程计量计价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
3. 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工程计量计价工作。
二、工程计量1. 工程量计算应以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单为依据,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
2. 乙方应在每月的固定时间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报告应包括完成的工作量、使用的材料数量等信息。
3.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报告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由双方共同核实后确定。
三、工程计价1. 工程计价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如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等。
2. 工程量清单应由甲方提供,乙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填报相应的综合单价。
3. 材料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合理确定,如有波动,应及时调整工程预算。
四、结算与支付1.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进行。
2. 工程结算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金额应基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
3. 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五、监督管理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计量计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法性。
2. 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计量计价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甲方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甲方工程计量计价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
它不仅涉及到工程量的准确计算,还包括了合理的计价方式、结算与支付的规定以及监督管理措施。
这份制度范本旨在为甲乙双方提供一个公正、透明的合作基础,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项目经理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基础管理工作,正确掌握工程价值进度,及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对内准确核定各分部及劳务协作队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验工计价管理程序,根据集团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亦称工程计量或支付,下同)是将工程施工实物工作量反映在金额上的全过程,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最直接、最基本、最大量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
第三条验工计价是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参考依据,是财务拨款的前提条件,是合同主体之间进行经济结算的依据。
包括项目部对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和项目部内部对项目分部、架子队及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
第四条从事验工计价的工作人员应满足持证上岗及资格要求,上岗前应进行必须的培训教育,从具备条件的技术人员中选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机构由总经济师负责,计划合同部归口管理,专人负责。
项目部、项目分部二级机构主要职责:1、项目部机构及主要职责:成立由主管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由计划合同部配备专门人员,归口管理验工计价业务工作。
2、各部门主要职责: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对建设单位做好季度计价、年度计价、竣工结算等报表编制、报批,监督、造价管理工作,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工作。
对内严格按照项目部内部管理办法、操作程序核实项目部对外承包工程单价,及时对架子队及劳务(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计价。
建立有关报表台帐,建立验工计价报表分析报告制度及台帐资料,及时分析反映有关情况。
工程管理部:负责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签证、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相关工作,核实架子队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
物资设备部:负责提供、核实验工计价关于物资、设备数量和质量,及时提供物资、设备代扣款项等相关资料,安质部:负责对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进行监控。
财务管理部:根据合同规定、验工计价等资料对外及时收取工程款、办理竣工决算,对内合理支付计价款,收集、整理项目财务基础数据,使其系统化、表格化,以最终计算评价指标来反映项目的本质状况,为领导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工程计量计价制度
工程计量计价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计量计价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
3. 工程项目的计量计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计量管理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并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2.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计算书,并对计算结果进行确认。
3. 如出现争议,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仲裁。
三、计价管理1. 计价应以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最新工程定额为基础,结合市场行情和材料价格变动进行调整。
2.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提出初步的工程预算,并在工程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
3. 结算时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
四、变更与索赔1. 工程变更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任何变更都应及时通知相关方,并得到书面确认。
2. 因变更导致的额外费用或延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费用。
3. 施工单位在遇到不可预见的条件或甲方要求变更时,有权提出索赔,但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索赔请求。
五、支付管理1. 工程款项的支付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进行。
2. 施工单位应按月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请款申请,监理单位负责审核并出具支付意见。
3.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监理单位的支付意见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款项的支付。
六、监督与考核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计量计价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项目的计量计价情况进行检查。
2. 对于违反计量计价制度的行为,应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各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各参建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方法规范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方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承包商和业主进行工程量计量和计价的依据。
合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方法和规范可以确保工程计价的准确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方法和规范。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1.计价基准: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以合同约定的计价基准为准,如单位工程成本、市场价或实际发生成本等。
2.单位计价:对每一项工程量进行单位计价,即确定单位工程量的价值,通常以数量乘以单价的方式进行计算。
3.构成计价:对每一项工程量的计价应详细列明构成项目,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费用、利润等。
4.预留措施:在计算工程量时应考虑预留措施,如增加垫资费、风险补偿等,以应对工程实际情况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变动。
5.调整机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考虑调整机制,以适应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化和调整。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1.定额法: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要求,编制相应的定额表,确定各项工程量的单位计价,然后按照施工实际情况进行数量乘以单价的计算。
2.市场调查法: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各种工程量的市场价,确定单位工程量的单价。
3.成本分析法:对每一项工程量按照实际成本构成进行分析,确定单位工程量的单价。
4.测算法: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工程量的测量和测算,得到单位工程量的数量,然后确定单价。
5.配额法: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质量要求,按照配额进行分配工程量的单位计价。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合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根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遵循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
2.行业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
3.科学合理: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科学、合理、公正,遵循估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透明公开: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公开透明,所有计价依据、计算过程和结果都应明确、清晰地记录并向相关方进行解释和说明。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对各项工程量进行计量和计价的规定。
合理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能够维护项目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下面是对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的详细解释。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每个公路工程项目都需要编制相应的工程量清单,涵盖工程的所有内容,包括施工范围、工程部位、材料和设备等。
工程量清单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确保数量准确无误。
2.计量计价单位:工程量清单中应当明确每一项工作内容的计量单位,以便进行后续的计量计价工作。
计量单位通常使用国际通用单位或行业标准单位,如米、立方米、平方米等。
3.计量规则:公路工程的计量规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的特点进行确定。
通常情况下,采用完工量计量法,即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测量,确定其数量。
对于一些工程难以完工量计量的情况,可以采用进度量计量法,即按照工程进度来确定工程量。
4.计价规则:公路工程的计价规则包括单价、合价和价差等。
单价是指单位工作内容的价格,单价通常由招标单位进行编制并确认,同时,单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定额和标准。
合价是指其中一种工作内容完成后,按照其工程量和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格。
价差是指工程量清单中实际发生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之间的差异,如果实际工程量超过计划工程量,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加价;如果实际工程量小于计划工程量,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减价。
5.明细计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作内容都需要进行明细计价,即对每一项工作内容进行单价和工程量的计算,得出该项工作内容的总价格。
明细计价应当准确无误,并且与招标文件中的计价规则保持一致。
6.结算支付:在公路工程中,结算支付是指按照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对承包商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付款。
结算支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同时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审核,确保款项支付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承包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制度
承包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制度14.1 目的为加强工程成本管理,规范计量计价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所属各子公司及项目要加强计量计价工作的管理,依据规定,认真抓好落实,使计量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计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4.2 计量计价程序14.2.1 施工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或项目规定时间)向项目部成本科提出计量申请和计量有关签证、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等计量基础资料。
14.2.2 项目部根据承包单位的计量申请,于每月26日(或项目规定时间)由成本科牵头,工程科等部门人员与承包单位施工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进行现场验工(验工包括现场工程师对工程数量的核实、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确认;采购专员对材料的盘点等)。
14.2.3 根据现场验工的数量和质量情况,每月28日(或项目规定时间)由项目总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工程、成本、财务等相关部门人员召开计量会议,结合承包单位计价申请的工程项目、数量、签证等资料,逐项进行审定。
同时做好会议纪录和履行好签证手续。
14.2.4、成本科根据计量会议审定的计价的项目数量,分别依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和补充合同单价等进行价款计算。
14.2.5 各部门依据计量会议确定内容,审核当月已完工程数量、盘点物资消耗情况、验检工程质量等,确认无误后签证。
14.2.6 当月计量经各部门复核签证后,由成本科报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并按审批价款于当月28日(或项目规定时间)前完成对下的月计量计价。
14.3计量规则14.3.1 对下计量,必须按本办法13.2“计量计价程序”进行。
14.3.2 对下计量计价额,根据计量会议审定的工程项目数量确定工程数量,单价按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内确定的合同单价计算。
14.3.3 工程量差和主材、设备差价,凡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给予调差的且实际发生后业主已核定批复的,计量时按对下合同规定对施工承包单位计取实际发生的相关价差。
合同中或业主有关文件中未有或明确规定不给予调差的,计量时严禁调整差价。
公司工程计量结算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计量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结算工作。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计量结算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工程计量结算工作。
2. 计量结算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计量工程师,对工程量的计算和审核负有直接责任。
3. 项目管理部门应与计量结算部门密切配合,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和支持。
三、计量结算流程1. 工程开工前,项目管理部门应向计量结算部门提交完整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 计量结算部门应根据图纸和技术资料,编制详细的计量计划,明确计量方法、标准和时间节点。
3. 施工过程中,计量结算部门应定期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记录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 每个计量周期结束后,计量结算部门应及时整理测量数据,编制初步计量报告,并与项目管理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5. 项目完工后,计量结算部门应汇总所有测量数据,编制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并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
四、审核与批准1. 计量结算部门提交的初步计量报告和最终工程量清单,需经过项目经理的审核。
2. 项目经理审核无误后,应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审批。
3. 高层管理人员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结算工作。
五、结算与支付1. 根据审批通过的工程量清单,财务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比例,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2. 结算完成后,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项目管理部门和供应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六、监督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计量结算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对于违反计量结算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计量结算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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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相关文件。
(3)总工程师、总经理负责审核计量得出的工程量、工程造价。
第二章 工程计量管理
第3条 需要工程计量的工作环节包括以下6项
(1)编制施工图预算。
(2)编制非委托招(议)标标底。
(3)设计变更的调整。
(4)经济签证的确认。
(3)确定分项工程资源(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由造价管理部负责。
第12条 造价管理部要负责分项工程单价的书面形成及确认。
第13条 实现分项工程单价确定的方式
(1)通过工程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此时,分项工程单价必须以清单的形式在合同中体现,并附有工程量清单,无工程量清单的必须约定分项工程单价包含范围。
(5)审核竣工造价结算。
(6)工程进度付款的计算。
第4条 工程量的计量必须有依据,无书面依据的工程量为无效工程量。
(1)施工图预算(或标底)的计量依据包括设计施工图纸、书面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勘察设计资料等。
(2)设计变更调整计量的依据包括设计变更、原设计施工图、必要的施工方案等。
(3)工程进度付款及竣工造价结算(按实)计量的依据包括工程竣工图纸(含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图纸、经济签证、必要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形象进度签证(进度付款计量用)。
第18条 因控制成本需要,企业自行编制的分项工程单价(企业定额)必须是实测实量得出的,并不得高于平均市场价,且应根据人工、材料价格及施工工艺的市场变化进行周期(或异地)调整。
第19条 工程计价的方式由造价管理部根据项目开发方式和施工合同类型经企业领导同意后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20条 本办法由造价管理部协助总工程师办公室制定,其修订、废止、解释权归总工程师办公室。
(2)通过工程承包商报送、企业相关责任部门审核的方式确定。此时,分项工程单价必须由工程承包商、施工监理、甲方代表三方签署确认。以这种方式确认的前提条件是:存在因甲方原因产生的工程变更;合同中无相应分项工程单价。否则,不得办理确认。
(3)通过行业定额来确定。此时,分项工程单价必须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14条 分项工程单价包含内容必须与工程量计量方式相统一(配合)。分项工程单价包含的工作内容不得进行相应的重复工程计量。
第6条 工程计量方式必须与工程计价方式相统一,分项工程单价中包含的工程量不得重复计量。
第7条 以招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工程量清单作为附件。
第8条 工程进度付款计量累计工程量不得大于合同工程清单量。
第9条 工程计量必须精确,力争准确,计量误差率不得大于3%。
第三章 工程计价管理
第10条 开发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一个持续管理的过程,自配合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开始,至项目竣工决算为止。工程造价的确定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工程计量计价管理规定工程源自量计价管理办法制度名称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了规范工程量的计算、审核(简称“工程计量”)及工程造价的确定(简称“工程计价”)工作,保证工程量、工程造价的相对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1)造价管理部负责工程计量、工程计价等相关工作,工程计量、计价分专业由造价工程师完成。
(4)上述相关的计量依据由工程技术部、设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提供。
第5条 工程计量必须在具备工程计量的条件时进行。工程计量的先决条件包括以下四个。
(1)工程部提供的资料齐全。
(2)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并符合质量要求(仅限于工程进度付款及竣工造价按实际结算额计量)。
(3)技术交底或设计变更已经得到批准。
(4)符合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
第15条 造价管理部有责任在相应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部分分项工程基准单价,以此控制工程成本。
第16条 因采用甲方供应材料形式造成分项工程材料单价与分项工程施工单价相剥离的,材料供应数量及结算方式必须与分项工程施工单价及相应工程量相统一。
第17条 企业对不便或不易计量(计量依据不足),且对工程无直接影响的施工措施等费用(如临时设施费、基础降水费、边坡支护费等)采用模糊计价。模糊计价的方式是合同包干,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此类费用的总额或标准。模糊计价的范围必须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并在合同中约定。
(1)确定分项工程单价,它是实现单位、单项工程及开发项目工程造价的基础和前提。
(2)确定单位、单项工程的造价。
(3)确定开发项目的工程造价。
第11条 确定分项工程单价的前提条件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确定分项工程施工内容(做法)和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材料材质,由工程技术部负责。
(2)确定材料的单价,由材料设备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