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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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8干燥失重测定法操作规程

0038干燥失重测定法操作规程

贵州明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GMP文件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确保实验数据准确。

依据《中国药典》2005版一部附录。

范围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供试品。

责任人QC负责人、化验员。

内容1 常压恒温干燥法的原理在常压和规定的温度下,用电热干燥箱将供试品干燥至恒重。

2 干燥恒重的定义在规定的温度下,供试品在扁形称量瓶中置规定的温度下烤1小时,取出后在变色硅胶干燥器内放置半小时进行称量,其重量之差不超过0.3mg。

3 试剂3.1变色硅胶4 仪器设备4.1电热干燥箱(最高使用温度为250~300℃)。

4.2在万分之一天平上4.3扁形称量瓶4.4干燥器5 操作方法在万分之一天平上称取供试品1—2g(如颗粒较大迅速研成2mm以下细粒),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中,使供试品平铺于瓶底,厚度不超过5mm,如疏松物,不超过10mm,在万分之一天平上称量,将称量瓶放入洁净的培养皿中,瓶盖半开或置瓶旁,放入规定温度(±2℃)干燥中干燥至恒重,取出后迅速盖好,放入装有硅胶干燥剂的干燥剂器内放置20-30分钟,迅速在万分之一天平上称重(放置时间与称重顺序与空称量瓶一致)。

6 注意事项6.1变色硅胶使用过程中,由蓝色变为粉红色时,应将硅胶置105~110℃烘烤2小时以上。

至蓝色后,取出稍冷,放人干燥器内。

6.2干燥系统用的硅胶和硫酸按上述方法处理。

6.3每个干燥器内放入称量瓶不得超过6个。

6.4供试品如未达到干燥温度即溶化时,先将供试品置于较低温度中干燥除去大部分水份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7 结果计算m1-m2干燥失重= 100%m1-m0式中:m o——空称量瓶重量g;m1———干燥前称量瓶和供试品重量g;m2———千燥后称量瓶和供试品重量g。

QC-SOP-2096干燥失重炽灼失重及炽灼残渣测定标准操作规程(残联材料)

QC-SOP-2096干燥失重炽灼失重及炽灼残渣测定标准操作规程(残联材料)

1 目的规范干燥失重、炽灼失重及炽灼残渣测定标准操作。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质的干燥失重、炽灼失重及炽灼残渣的检测。

3 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4 职责本规程由质检中心起草,并负责实施。

5 试剂及仪器设备用具DGF25007C型电热鼓风干燥箱、SX3―4―10型箱式电炉、减压干燥器GM-0.33A型隔膜真空泵、称量瓶、坩埚等6 操作方法6.1 干燥失重测定法:6.1.1 在与供试品相同条件下,将扁形称量瓶干燥至恒重,即将称量瓶放入干燥箱后,在规定温度下,先烤2个小时,拿出称量后,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6.1.2 依据QC-SOP-3158电热鼓风干燥箱使用标准操作规程的具体操作步骤进行操作,除另有规定外,在105℃干燥至恒重。

将扁形称量瓶放入干燥箱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放入到干燥器中;放置30分钟至冷却,然后迅速称定重量。

称量完毕后,迅速将称量瓶放入到干燥箱中,同上操作,继续干燥1个小时后称重。

6.1.3 取待干燥样品约1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平铺在已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精密称定,将放有样品的称量瓶放入到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取下瓶盖,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其余操作同6.1.2项。

6.1.4 由称量瓶的重量和样品减失的重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6.2 减压干燥法:6.2.1 称量瓶或干燥用器皿干燥至恒重:具体操作同6.1.2项。

6.2.2 精密称取待干燥样品约1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于已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中,放入到减压干燥器中,取下瓶盖,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具体操作见QC-SOP-3164减压干燥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减压干燥2小时后,将称量瓶盖好,迅速称定重量;称量完毕后,继续将称量瓶放入到减压干燥器中,同上操作,继续干燥1个小时后称重。

6.2.3 由称量瓶的重量和样品减失的重量计算供试品的减压干燥失重。

干燥失重测定

干燥失重测定

干燥失重测定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干燥失重测定。

责任:质检员实施本操作规程,检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本规程正确执行。

程序:1.简述1.1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

主要指水分、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1.2干燥失重测定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Ⅷ L)有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减压两种。

1.3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可助水分的挥发。

2.仪器与用具2.1扁形称量瓶。

2.2烘箱最高温度300℃,控温精度±1℃。

2.3恒温减压干燥箱。

2.4干燥器(普通)。

2.5减压干燥器。

2.6真空泵。

3.试药与试液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或硫酸。

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4.操作方法4.1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

分取约1g或该药品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

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1.0%以上的品种应做平行试验两份。

4.2干燥 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

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

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4.3称重4.3.1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4.3.2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分钟),再称定重量。

4.4恒重 称定后的供试品按(4.2~4.3)操作,直至恒重。

5.注意事项5.1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湿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干燥失重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性范围: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下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1.简述1.1 样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

主要指水分、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1.2 干燥失重测定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Ⅷ L)有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减压两种。

1.3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可助水分的挥发。

2.仪器与用具2.1 扁形称量瓶2.2 烘箱最高温度 300℃,控温精度±1℃。

2.3 恒温减压干燥箱2.4 干燥器(普通)2.5 减压干燥器2.6 真空泵3.试药与试液3.1 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或硫酸。

2.2 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4.操作方法4.1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

分取约1g或该药品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

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1.0%以上的品种应做平行试验两份。

4.2 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

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

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4.3 称重4.3.1 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4.3.2 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分钟),再称定重量。

4.4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4.2~4.3)操作,直至恒重。

5.注意事项5.1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二部)2 定义:药品的干燥失重是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经干燥后所失去的重量,主要是指水分、结晶水,亦包括其它挥发性的物质减失的重量。

3 原理:在常压和规定温度下,用电热恒温干燥箱将供试品干燥至恒重。

4 检验操作方法4.1 应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供试品。

4.2 仪器及用具电热恒温干燥箱电子天平1扁形称量瓶2个干燥器1个4.3 操作方法4.3.1 用电子天平精密称取供试品1~2g(如颗粒较大,迅速研成2mm以下的颗粒),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恒重的称量瓶中,使供试品平铺瓶底,厚度不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不超过10mm,精密称定,将称量瓶放入洁净的干燥器中,瓶盖半开或置瓶旁,放入规定温度(±2℃)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

4.3.2 取出后迅速盖好瓶盖,放入装有干燥剂的干燥器内放20~30分钟,迅速精密称重(放置时间与称重顺序与空称量瓶一致)。

4.4 计算干燥失重%= m1-m2 ×100%m1-m0式中:m0—空称量瓶质量,g ;m1—干燥前称量瓶和供试品质量,g ;m2—干燥后称量瓶和供试品质量,g 。

5 注意事项5.1干燥器内的变色硅胶使用过程中,如蓝色变为粉红色,应将硅胶置105~110℃烘箱内烘烤2小时以上,至蓝色后,取出稍冷,置干燥器内。

5.2 每个干燥器内放入称量瓶不得超过6个。

5.3 供试品如未达到规定干燥温度即熔化时,应先将供试品置于较低温度中干燥,除去大部分水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6 附注恒重:除另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干燥失重测定法(2010药典一部)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测定法(2010药典一部)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类别:技术标准 1/1文件名称干燥失重测定法(一部)检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号:09T-I676-01 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日期:日期:日期: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生效日期:分发部门:质量控制科1. 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一部)检验标准操作规程,并按规程进行检验,保证检验操作规范化。

2.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3.范围:适用于所有用干燥失重测定法(一部)测定的供试品。

4.责任:检验员、质量控制科主任、质量管理部经理对本规程负责。

5.正文:5.1. 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取约1g 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相同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精密称定,除另有规定外,在105℃干燥至恒重。

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5.2. 供试品干燥时,应平铺在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

放入烘箱或干燥器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置烘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然后称定重量。

5.3.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将供试品在低于熔点5~10℃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5.4. 当用减压干燥器(通常为室温)或恒温减压干燥器(温度应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设置)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20mmHg)以下。

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

干燥剂应及时更换。

干燥失重测定法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测定法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测定法操作规程
1.实验准备:
a.准备好干燥箱、称量器具、烧杯等实验设备。

b.将待测样品准备好,确保样品的数量足够进行测定,并且符合实验
要求。

c.清洁和校准实验设备,确保实验的准确性。

2.称量样品:
a.使用准确的称量器具,称取一定质量的待测样品。

b.将样品称量到预先称好的烧杯中,并记录下样品的质量。

3.干燥样品:
a.将烧杯放入预热好的干燥箱中,并以一定的温度进行干燥。

b.注意干燥的温度不要过高,以避免样品的烧损或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

c.根据待测样品的性质和要求的精度,设定合适的干燥时间。

4.冷却和称量:
a.将经过干燥的样品取出,将其置于钢质或铝质的冷却器中,使其迅
速冷却到室温。

b.冷却后,立即使用准确的称量器具称取样品的质量,并记录下质量。

5.计算结果:
a.根据样品的质量和烧杯的质量计算出样品的干燥质量差(即干燥失重)。

b.通过干燥失重和样品初始质量之间的差异计算出样品的含水量。

c.计算并记录下实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并进行验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清洁和保存:
a.实验结束后,将实验器具进行清洁和消毒,以防止交叉污染。

b.将实验数据、记录和结果进行整理和保存,以备后续的数据分析和参考。

以上为干燥失重测定法的详细操作规程。

在进行实验前,需要认真阅读并熟悉实验原理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为了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还应进行重复实验以及与其他方法的比较验证。

同时,实验过程中应注意操作技巧和安全事项,以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实验设备的完好。

QC-SOP-2096干燥失重炽灼失重及炽灼残渣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QC-SOP-2096干燥失重炽灼失重及炽灼残渣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干燥失重、炽灼失重及炽灼残渣测定标准操作。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质的干燥失重、炽灼失重及炽灼残渣的检测。

3 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4 职责本规程由质检中心起草,并负责实施。

5 试剂及仪器设备用具DGF25007C型电热鼓风干燥箱、SX3―4―10型箱式电炉、减压干燥器GM-0.33A型隔膜真空泵、称量瓶、坩埚等6 操作方法6.1 干燥失重测定法:6.1.1 在与供试品相同条件下,将扁形称量瓶干燥至恒重,即将称量瓶放入干燥箱后,在规定温度下,先烤2个小时,拿出称量后,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6.1.2 依据QC-SOP-3158电热鼓风干燥箱使用标准操作规程的具体操作步骤进行操作,除另有规定外,在105℃干燥至恒重。

将扁形称量瓶放入干燥箱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放入到干燥器中;放置30分钟至冷却,然后迅速称定重量。

称量完毕后,迅速将称量瓶放入到干燥箱中,同上操作,继续干燥1个小时后称重。

6.1.3 取待干燥样品约1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平铺在已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精密称定,将放有样品的称量瓶放入到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取下瓶盖,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其余操作同6.1.2项。

6.1.4 由称量瓶的重量和样品减失的重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6.2 减压干燥法:6.2.1 称量瓶或干燥用器皿干燥至恒重:具体操作同6.1.2项。

6.2.2 精密称取待干燥样品约1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于已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中,放入到减压干燥器中,取下瓶盖,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具体操作见QC-SOP-3164减压干燥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减压干燥2小时后,将称量瓶盖好,迅速称定重量;称量完毕后,继续将称量瓶放入到减压干燥器中,同上操作,继续干燥1个小时后称重。

6.2.3 由称量瓶的重量和样品减失的重量计算供试品的减压干燥失重。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Shandong Boyuan Pharmaceutical CO., Ltd.1.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检验标准操作规程,为干燥失重检验提供依据。

2.范围QC检验人员3.责任QC检验人员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和完成相关的记录4.内容:4.1定义: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经干燥后,所失的重量,主要是指水分、结晶水,亦包括其他挥发性的物质。

干燥失重的检查,应根据药物的性质、含水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三种测定干燥失重的方法。

4.2第一法常压恒温干燥法4.2.1应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供试品。

4.2.2原理在常压和规定温度下,用电热干燥箱将供试品干燥至恒重。

4.2.3试剂a)变色硅胶;b)硫酸4.2.4仪器设备a)电热干燥箱(最高使用温度250~300℃);b)分析天平(万分之一);c)扁形称量瓶;d)干燥器4.2.5操作方法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

取约1g或各药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瓶中,精密称定,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至恒重。

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供试品干燥时,应平铺在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

放入烘箱或干燥器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置烘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然后称定重量。

4.3第二法减压恒温或减压干燥剂干燥法4.3.1应用范围本法适用于较难烘出水分及低熔点,受热不稳定的供试品。

4.3.2原理在温度低于100℃(包括100℃)、压力在2.67kpa一下并在五氧化二磷存在下,用电热减压干燥箱或减压干燥器,将供试品干燥至恒重。

4.3.3试剂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

4.3.4仪器设备a)分析天平(万分之一);b)扁形称量瓶;c)扁形称量瓶;d)干燥器e)电热减压干燥箱,备有一个校正过数值的压力表和温度计,减压干燥器,备有水银压力表;f)真空泵;g)干燥系统:由装有变色硅胶和浓硫酸的洗气瓶串联而成,连在减压干燥箱上。

干燥失重测定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测定操作规程

制药GMP 管理文件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S 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

一、目 的:为规定干燥失重测定方法和操作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检品干燥失重测定。

三、责 任 者:质验员。

四、正 文:1 仪器与用具:a 、扁形称量瓶 b 、恒温干燥箱2 操作步骤: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 以下的小粒,取约1g 或各药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于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精密称定,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至恒重。

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计算公式:式中 W 1为称量瓶恒重的重量(g );干燥失重(%) =W 2-W 3 ×100%W 2-W 1W2为(称量瓶+供试品)恒重前的重量(g);W3为(称量瓶+供试品)恒重后的重量(g)。

3 注意事项:3.1 供试品干燥时,应平铺在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放入烘箱或干燥器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置烘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然后称重。

3.2 供试品如未达到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3.3 当用减压干燥器或恒温减压干燥器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 2.67Kpa(200mmHg)以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无水氧化钙、硅胶或五氧化二磷,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

干燥剂应保持有效状态。

干燥失重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性范围: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下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1.简述1.1 样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

主要指水分、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1.2干燥失重测定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毗L )有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减压两种。

1.3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可助水分的挥发。

2.仪器与用具2.1 扁形称量瓶2.2 烘箱最高温度300 C,控温精度土「C。

2.3 恒温减压干燥箱2.4 干燥器(普通)2.5 减压干燥器2.6 真空泵3.试药与试液3.1 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或硫酸。

2.2 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4.操作方法4.1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 以下的小粒)。

分取约1g或该药品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

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 1.0%以上的品种应做平行试验两份。

4.2 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

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

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4.3 称重4.3.1 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4.3.2 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分钟),再称定重量。

4.4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4.2〜4.3 )操作,直至恒重。

5.注意事项5.1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原辅料、成品职责:检验室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正文:1.原理1.1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

主要指水分、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1.2干燥失重测定法有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法,后者又分常压、减压两种。

1.3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可助水分的挥发。

2.仪器与用具2.1扁形称量瓶2.2烘箱最高温度300℃,控温精度±1℃。

2.3恒温减压干燥箱2.4干燥器(普通)2.5减压干燥器2.6真空泵3.试药与试液——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或硫酸。

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4.操作方法4.1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

分取约1g或该药品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

干燥失重在1.0%以上的品种应做平行试验两份。

4.2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

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

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4.3称重4.3.1 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4.3.2 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分钟),再称定重量。

4.4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4.2~4.3)操作,直至恒重。

5.记录与计算5.1记录干燥时的温度、压力,干燥剂的种类,干燥和放冷至室温的时间,称量及恒重数据,计算和结果(如做平行试验两份者,取其平均值)等。

5.2计算W1+W2-W3干燥失重%= ×100%W1式中 W1为供试品的重量(g);W2为称量瓶恒重的重量(g);W3为(称量瓶+供试品)恒重的重量(g)。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1 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正确操作。

2 范围适用本公司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3 责任质量管理部4 内容4.1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4.2 概述4.2.1 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

主要指水分、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4.2.2 干燥失重测定法有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常压、减压)。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以助水分的挥发。

4.3 仪器与用具4.3.1扁形称量瓶、烘箱(最高温度300℃,控温精度±1℃)、恒温减压干燥箱、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真空泵。

4.3.2试药与试液:常用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或硫酸。

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4.4 操作方法4.4.1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分取约1g或各该品种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

4.4.2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

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须将瓶盖盖好。

4.4.3 称重4.4.3.1 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4.4.3.2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分钟),再称定重量。

4.4.4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5.4.2.—5.4.3.操作,直至恒重。

4.5 注意事项:4.5.1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干燥失重法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法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规范干燥失重的检验操作,保证检验的质量。

2.范围:适于本公司原辅料、成品的干燥失重检查测定检验。

3.责任:质量管理科、中心化验室、检验员。

4.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四部干燥失重测定法操作方法。

5.内容:5.1 简述◆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

主要指水分、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干燥失重测定法有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减压两种。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以助水分的挥发。

5.2 仪器与用具◆扁形称量瓶◆烘箱最高温度300℃,控温精度±1℃◆干燥器(普通)◆分析天平(万分之一)5.3 试药与试液常用干燥剂为硅胶、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5.4 操作方法◆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适量,混合均匀(如为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

分取约1g或该药品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

◆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

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

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称重●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置烘箱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分钟),再称定重量。

◆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操作方法(5.4第二种和第三种)操作,直至恒重。

●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

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

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称重➢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置烘箱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分钟)再称定重量。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Ⅷ L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Ⅷ L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1. 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ⅧL 。

3. 范围:适用于各种干燥失重的测定。

4. 职责:QC检验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 程序:5.1.定义及简述:5.1.1. 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

主要指水分、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5.1.2. 干燥失重测定法有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常压、减压)。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以助水分的挥发。

5.2.仪器与用具:5.2.1. 扁形称量瓶、烘箱(最高温度300℃,控温精度±1℃)、恒温减压干燥箱、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真空泵、分析天平(感重0.1mg)。

5.3.试药与试液:常用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或硫酸。

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5.4.操作方法:5.4.1.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分取约1g或各该品种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

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1.0%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试验两份。

5.4.2.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

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须将瓶盖盖好。

5.4.3.称重:5.4.3.1. 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5.4.3.2.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分钟),再称定重量。

5.4.4. 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5.4.2.—5.4.3.操作,直至恒重。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山东康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标准操作规程题目:干燥失重标准操作规程编号: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检验室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目的:建立一个干燥失重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以规范操作。

范围:适用于干燥失重测定的操作。

责任:检验操作人员负责实施。

内容1.简述1.1 药品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

减失的重量主要是水,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1.2 干燥失重测定法常采用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减压两种。

1.3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不稳定或其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以助于除去水分与挥发性物质。

2.仪器与用具2.1 扁形称量瓶2.2 烘箱控制精度±1℃2.3 恒温减压干燥箱2.4 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2.5 真空泵2.6 分析天平感量0.1mg3.试药与试液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

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硅胶应显蓝色,五氧化二磷应呈粉末状,如表面呈结皮现象时应除去结皮物。

无水氯化钙应呈块状。

4.操作方法:4.1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 以下的小粒),取约1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

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1.0%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实验两份。

4.2 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

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

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4.3 称重4.3.1 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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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康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干燥失重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以规范操作。

范围:适用于干燥失重测定的操作。

责任:检验操作人员负责实施。

内容
1 .简述
药品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

减失的重量主要是水,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干燥失重测定法常采用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 减压两种。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不稳定或其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以助于除去水分与挥发性物质。

2.仪器与用具
扁形称量瓶
烘箱控制精度土「C
恒温减压干燥箱
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
真空泵
分析天平感量
3.试药与试液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

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硅胶应显蓝色,五氧化二磷应呈粉末
状,如表面呈结皮现象时应除去结皮物。

无水氯化钙应呈块状。

4.操作方法: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取约1g 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 精密称定。

干燥失重在%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实验两份。

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

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

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称重
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用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
(一般约需30~60 分钟),再称定重量。

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操作,直至恒重。

5.注意事项由于原料药的含量测定,根据《中国药典》凡例的规定,应取未经干燥的供试品进行实验,测定后再按干燥品计算,因而干燥失重的数据将直接影响含量测定的结果;当供试品具有引湿性时,宜将含量测定与干燥失重的取样放在同一时间进行。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将供试品在低于熔点5~10C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采用烘箱和恒温减压干燥器干燥时,待温度升至规定值并达到平衡后(加热温度有冲高现象)再放入供试品,按规定条件进行干燥,同时记录干燥开始的时间。

减压干燥,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0mmH以下。

并宜选用单层玻璃盖的称量瓶,如用玻璃盖为双层中空,减压时,称量瓶盖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内,应放在另一普通干燥器内。

减压干燥箱内部为负压,开启前,应注意缓缓旋开进气阀,使干燥空气进入,并避免造成气流吹散供试品。

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时,宜先将外部用厚布包好,再行减压,以防破碎伤人。

装有供试品的称量瓶应尽量置于温度计附近,以免因箱内温度不均匀产生温度误
测定干燥失重时,常遇有几个供试品同时进行,因此称量瓶(包括瓶盖)宜先用适宜的方法编码标记,以免混淆;称量瓶放入烘箱内的位置以及取出放冷、称重的顺序, 应先后一致,则较易获得恒重。

称定扁形称量瓶和供试品以及干燥后的恒重,均应准确至位。

6•记录与计算
记录干燥时的温度,压力,干燥剂的种类,干燥和放冷至室温的时间,称量及恒重数据,计算和结果等。

计算:
干燥失重%=(W l W2)W3 100%
W i
式中:W为供试品的重量(g);
W为称量瓶恒重的重量(g);
W为(称量瓶+供试品)恒重的重量(g)o
7•结果与判定:计算结果按有效数字修约规则进行修约,使其与标准中规定限度的有效数位一致。

其数值小于或等于限度时,判为符合规定;大于限定值时,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如规定为高低限度范围时,而测得的数值介于高低限度范围之内时,判为符合规定。

8•附注
干燥至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在规定条件下连续两次干燥后称重的差异在以下;干燥过程中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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