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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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控制工程投资,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省及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设计变更是自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

第四条工程的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等的要求。

第五条代建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

代建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管理。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提高勘测设计水平。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分类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重要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发生变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其他设计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具体的划分标准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七条涉及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和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等方面较大变化的设计变更,应征得初步设计报告批复部门的同意。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提出第八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工程需要提出设计变更建议;设计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或设计合同约定在其职责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设计变更的建议;承包人可依据监理机构指示,或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建议或申请;监理机构可依据有关规定、规范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建议或申请。

上述变更建议或申请的提出,应和项目法人沟通并应考虑留有为项目法人与监理机构对变更建议进行审查、批准、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以及承包人进行施工准备的合理时间。

第九条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人身、工程安全或财产严重损失时,如汛期防洪抢险等,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可要求立即进行变更工作,但监理机构应在第一时间将变更情况报告项目法人,并督促变更提出单位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57对涉及分供方的设计变更,由工程部负责审核分供方实施设计变更后所提交的PPAP文件并签署PSW文件。
58业务部负责与顾客对接,保证按计划实施产品状态切换。对设计变更造成配套价格变化,应与顾客协商重新签订供货合同。
对顾客有特殊要求的,按顾客特殊要求执行。
6.相关文件:《文件控制程序》《DFMEA管理办法》《过程FMEA管理办法》
.3工程部按顾客要求格式编制设计变更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审签。
.4工程部将设计变更申请表提交顾客设计变更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5对顾客不予批准的设计变更,由工程部人员负责:
a) 如为本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则终止实施。
b) 如为分供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则通知分供方终止实施。
.6对顾客批准的设计变更,按要求进行实施。
为了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以确保设计变更处于受控状态,符合技术状态控制要求。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过程设计变更。
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的实施。
工程部负责办理产品图样更改许可书、更改通知书,并按程序文件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业务部负责向顾客提交设计变更报价资料。
物流部负责设计变更过程中旧状态产品库存量统计、控制及新旧状态产品切换管理。
分供方提出的设计变更
.1分供方将设计变更申请、变更技术方案、变更报价和支持计划等资料提交工程部。
.2工程部人员组织制造部、业务部、采购部、物流部等相关部门人员对设计变更可行性进行评审。
.3未经评审通过的设计变更申请,由工程部负责通知分供方终止设计变更。
.4经评审通过的设计变更申请转入“5.1.2.3”条执行
.3工程部组织业务部等相关部门对顾客设计变更信息进行评审,对不可接受的设计变更提出书面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报顾客设计变更管理部门;对可接受的设计变更,编制工艺、工装变更技术方案(包括原材料、材料定额等变更);编制变更支持计划,由业务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顾客相关部门。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变更设计程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变更设计活动。

二、变更设计的分类(一)按照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工程变更设计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1、重大变更:指涉及工程规模、技术标准、路线走向、结构形式等重大设计原则的变更,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

2、较大变更:指对工程局部方案、工程数量、工程材料等进行较大调整,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变更。

3、一般变更:指对工程局部细节、施工工艺等进行的较小调整,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影响较小的变更。

(二)按照变更的提出主体,工程变更设计分为业主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和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

三、变更设计的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使用功能和效益。

(三)有利于节约工程投资,控制工程造价。

(四)尽量减少对工程进度的影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变更设计应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四、变更设计的提出(一)业主提出的变更业主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预期效果。

(二)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发现原设计存在缺陷或需要优化,应及时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附变更设计文件。

(三)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或为了提高施工效率、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说明变更的理由、依据和实施方案。

(四)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或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和要求。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1设计变更执行原则1.1 多级审核原则:至少要经过三级以上的审核。

第一级为项目管理部的专业工程师和成本控制部;第二级为项目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第三级为审计部。

1.2 通过施工合同的相关限定控制设计变更。

1.2.1 权力限制原则: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1.2.2 原件结算原则: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1.2.3 标准表格原则:应采用标准的格式。

1.2.4 法律约束原则:在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时,应按本指引约定设计变更工作流程,特别明确甲方向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指令的有效签发人。

同时约定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甲方接收部门及人员。

1.3 归口管理原则: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设计变更通知单》;项目管理部负责编制《设计变更审批单》,负责发放《设计变更通知单》,负责除《设计变更确认单》外的其他设计变更表单的编号;项目管理部负责《设计变更确认单》的事实确认;成本控制部负责《设计变更确认单》的费用确认及编号。

1.4 时间限制原则: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实行一单一算,严禁事后补办。

1.5专人跟进原则:项目管理部及成本控制部应专人负责设计变更工作。

2 设计变更分类2.1 设计变更分为二类:第一类为产品设计变更,第二类为其它设计变更。

2.2 第一类设计变更2.2.1 第一类设计变更是指:变更将影响原经审批的规划指标、建筑方案,牵涉到功能布局、面积指标、重大效果等重点控制事项的设计变更;或可能引起相关法律纠纷,如与主力店的合作纠纷、可能导致购房业主法律纠纷的设计变更,包括国家或地方政策、法规的变化引起的规划调整等。

2.2.2 第一类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均须报项目管理部和成本控制部审核。

2.2.3 第二类设计变更2.2.4 第二类设计变更是指:除第一类设计变更以外的一切设计变更。

包括但不限于:租户协议文件引起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设计图纸错误(错,漏、碰、缺)引起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配合施工需要引起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配合设计优化需要引起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业态对接和专项设计分步实施造成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配合商家进场造成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事项等。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为加强建设管理,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投资,规范和及时处理工程设计变更(以下简称“设计变更”),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2005年第5号)、省高指《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014)、《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青交工[2003]236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的所有设计变更活动(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及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各施工标段均应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工程项目自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之日起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和调整等行为(包括对工程量清单的修正)。

无论是“包干项目”还是“非包干项目”,当实际实施的与原设计相比有发生变化时,无论造价是否增减,都必须进行变更。

第二条施工图设计文件是组织施工的依据。

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设计变更:1、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碰、缺及设计明显不合理、设计深度或程度不足、勘察设计资料不详,设计图与自然条件(包括水文、地形、地质等)不符。

2、在不降低原设计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节省投资或可少占用耕地和拆迁或便利施工可缩短工期的;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能提高工程使用寿命,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运营、养护成本,或提高行车安全性,而不增加投资或者增加投资较少,或虽增加较大投资但能在运营期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4、由于铁路、水利、农田、工矿、环保、水保、国防、文物以及地方工作等方面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5、因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变化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工程技术要求;6、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工程地质灾害、国防等因素引起的变更;7、工程正式开工后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前,因社会经济发展、建设条件、建设环境的需要或因当地政府要求确需进行的变更;8、有利于投资人投资目标实现的其他原因;9、由于不按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和有关规程施工,导致不良后果所引发的设计变更,属于施工补救措施,其增加费用由施工标段承担,但其变更设计的程序应按本办法执行;10、其它特殊情况。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终修改版)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终修改版)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期间设计施工图的管理,确保工程设计变更科学、合理、正确,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现场建设期间施工图设计变更的实际情况,明确设计施工图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确保工程完工及时结算,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电集团、国电电力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必须坚持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设计变更。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和权限(一)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参建单位对设计变更进行内部评审;负责对由于设计单位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应按照设计合同相关规定对设计单位提出考核;设计变更单必须经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二)工程项目部: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负责设计修改内容、工作量确认;负责一般设计变更的初步审查,并报送工程建设部审核;协助工程建设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专家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内部评审;设计变更单必须经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三)计划经营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增减工程量进行复核,审定变更引起的增减费用;设计变更单必须经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第五条参建单位职责和权限(一)监理单位:负责对设计变更提出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初审意见;设计变更单必须经总监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公章方为有效;负责公司已批准的设计变更的签发;(二)设计单位:负责对各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提出设计意见,出具变更方案;对已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定,并出具设计变更单;设计变更单必须经设总签字、加盖设计院项目部公章方为有效;第三章管理内容和方法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提出条件(一)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二)由于其他原因引起设计条件变化需要变更设计;(三)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四)上级单位要求变更设计;(五)施工错误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六)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等原因要求修改;(七)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一般、重大变更表格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一般、重大变更表格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一般、重大变更表格×××集团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根据×××年7月10日召开的“×××集团组织架构调整改革大会”会议精神及部门职责~设计中心本着对项目公司支持、服务、指导、监督的工作原则~对今后的设计变更工作规范如下: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设计变更是对经过集团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形成书面设计文件的行为~包括设计变更审批与设计变更图纸。

,规划调整和景观、建、结、水、电、暖等专业重大设计方案调整及在原招标项目基础上增加新的项目不在设计变更工作范围内,。

1.2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发生~减少设计变更次数。

设计变更发生的控制应坚持“先研讨再测算最后决策”的控制原则~简单说来~先从技术上验证是否可行~然后从成本上验证是否可行~最后决策是否变更。

1.3设计变更应遵循先出图,或设计变更单,后施工的原则。

1.4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及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规范、法规和集团有关规章制度。

1.5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合1.6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和集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1.7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和集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2.1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及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内容。

2.2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和技术设备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2.3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必须要调整的内容。

2.4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2.5客户提出的变更。

2.6由于某种需要集团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流程及权责:3.1为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设计变更由项目公司提出并进行实施控制,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除外,。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所有工程变更得到控制,特制度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顾客、供应商和公司内部提出的变更。

2 职责2.1主管采购部的副总经理负责批准供应商提报的材料和外协件价格;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或以上级领导负责批准我司报出的变更后产品价格;2.2开发副总负责批准顾客提出变更的评审结论;2.3开发负责识别所有的(包括顾客和内部提出的)工程更改,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更改的可行性分析,并按照顾客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等;负责组织修订PFMEA、控制计划、过程流程图、作业指导书;负责组织样件制作评审;负责确认试制的首中末件和过程记录;负责工程更改的PPAP文件递交;负责传递顾客对更改的需求。

负责批准供应商PPAP;负责封制材料和外协件的样件;2.4采购负责供应商提出的工程更改的识别,并负责将供应商更改信息向技术中心传递。

负责确定变更后材料的价格;负责推动供应商按时提交报价、样件、试作材料和PPAP文件;负责外协模具、工装和设备的控制;负责处理供应商处的老状态材料、零件或/和外协产品;负责组织供应商按要求标识变更后的首次送样和第一个批量;2.5检验负责检测样品尺寸的符合性;负责跟踪顾客试装现场情况;负责更改出厂、成品、工位和入厂检验标准;负责检测试制材料;负责确认供应商全尺寸检测报告;负责培训操作人员检验方法和要求;负责试制的首中末件确认;负责按检验标准实施试作巡视、成品检验和出厂检验;2.6销售负责向顾客提交变更申请;负责传递顾客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负责组织老状态产品和材料的盘存;负责组织与顾客协商价格、变更进度和老状态产品的处置;负责试装和量产通知;负责审核内部变更的成本变化;2.7生产部负责按计划进行试制;负责按要求张帖样件标识;负责记录变更实施开始批次;负责自制模具和工装的修改;负责提供自制模具和工装的修改费用;负责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实施不合格品的处理;2.8财务部负责跟踪顾客发出变更引起的老状态产品的索赔实施情况;2.9物资部负责准确盘存老状态材料、成品库和中储的老状态产品数量;负责跟踪老状态产品库存数量和处理结果;负责核算物流成本变化;负责隔离老状态产品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度》对老状态产品进行处理;2.10相关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更改信息向技术中心传递。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XXXXXX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管理,加强投资事中控制,严格设计变更管理,从而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目标,结合本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由于项目建设条件的改变或施工实际需要变更原设计,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提出必须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充分体现实事求是、节约投资的原则。

及时掌握设计变更实施的费用,减少结算的扯皮现象,并能动态反映工程造价的增减。

第四条设计变更管理归口部门为XXXXXX建设有限公司技术协调管理部。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提出条件第五条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不能满足实际工程技术要求,经设计单位、勘探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和技术下调部论证确认必须修改的,应进行工程设计变更。

第六条业主根据实际需要,从使用功能或运行管理等方面对项目内容提出合理性更改的,应进行工程设计变更。

第七条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对按原施工图纸无法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提出设计变更的,应进行工程设计变更。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分类第八条设计变更分类(一)、由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需以书面正式文函通知南粤集团技术协调管理部,技术协调管理部经研究、论证后填写《设计变更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审批。

审批后,技术协调管理部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依据技术协调管理部书面意见进行变更设计。

(二)、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审批表》,并附设计变更方案说明书,办理会审报批手续。

《设计变更审批表》经批准后,由技术协调管理部将《设计变更审批表》副件交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依据《设计变更审批表》进行变更设计。

第四章设计变更程序第九条设计变更的相关要求(一)、设计变更必须坚持严格审批、规范程序的原则,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程序办理。

(二)、任何设计变更应本着工程结构更加完善,适用功能更加合理,技术可行、可靠,费用合理的原则。

(三)、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应确保项目的完整性,且设计变更完成时限应满足工程建设进度需要。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试行)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设计变更主要类型 (1)第三章设计变更执行原则 (1)第四章设计变更金额审批权限 (2)第五章设计变更流程管理 (3)第六章设计变更时效要求管理 (8)第七章设计变更审核要点 (9)第八章各流程责任部门 (10)第九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满足施工进度和控制成本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公司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管理。

第三条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和监理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设计变更主要类型第四条本办法中的设计变更,是指公司自认可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至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优化、实施、验收等活动。

第五条设计变更的主要类型(一)政府要求:由于法律法规及规范改变造成的变更。

(二)设计原因:由于调整使用功能、设计标准或者修正设计错误等造成的变更。

(三)各类优化:优化带来的设计变更。

第三章设计变更执行原则第六条先审批后实施原则除紧急事项外,设计变更必须做到事前控制,必须按照设计变更的审批权限完成申请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严禁先实施后补审批手续。

第七条紧急事项先实施原则确因事项紧急需尽快实施的变更,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核确认后,可先行实施,但须在允许先行实施后 3 日内按设计变更正式流程审批。

第八条及时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完工后,相关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填写《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

第九条原件结算原则必须有齐备、签字齐全的《设计变更申请单》、《工作联系单》或者《工作联系函》及附件、《设计变更技术审核单》、《设计变更审批单》、《医疗功能需求审批单》、《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等原件作为结算必要条件。

第十条归口管理原则(一)施工单位负责发起《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

(二)公司相关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发起《工作联系函》和《工作联系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设计的程序和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_____工程项目的变更设计管理。

工程变更设计应遵循科学合理、实事求是、严格审批、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

二、工程变更设计的分类工程变更设计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工程的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工艺流程、主要结构形式、主要建设规模等。

较大变更指对工程质量、安全、使用功能、工期和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的变更。

一般变更则是指对工程局部或少量内容的调整,不影响工程的主要性能和总体布局。

三、工程变更设计的提出工程变更设计可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基于项目功能需求、规划调整等原因提出变更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发现原设计存在缺陷或错误,或者根据新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需要进行变更。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变化、施工条件限制等实际情况提出变更设计建议。

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提出变更设计意见。

四、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批流程(一)一般变更设计审批流程1、提出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2、监理单位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会审,形成会审意见。

4、设计单位根据会审意见出具变更设计文件。

5、建设单位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批,批准后实施。

(二)较大变更设计审批流程1、提出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2、监理单位对变更申请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专家进行会审,形成会审意见。

4、设计单位根据会审意见出具变更设计文件。

5、建设单位将变更设计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实施。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6月1日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6月1日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6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确保工程设计变更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二条工程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需要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更改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设计变更必须坚持科学、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遵循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确保变更后的设计方案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

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核、批准和监督程序,由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和确认,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

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及时进行,确保工程建设的连续性和延续性。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变更情况及时更新相关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

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得转嫁给设计单位或其他参建单位。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设计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设计变更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设计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设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分类和受理第九条工程设计变更分为前期设计变更和施工过程设计变更两类。

前期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前,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

施工过程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已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发现工程实际情况与设计方案存在差异时,应当及时组织召开设计变更会议,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计变更进行评估和论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编制设计变更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工程实际情况变化的原因和影响,提出合理的变更方案,并提交设计单位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变更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变更对工程的影响和风险,并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申请应当附带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数据,并按要求进行登记和归档。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设计变更审核意见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执行设计变更,并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批准和实施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当经过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管理,杜绝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随意性,增强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提升项目的运营效能,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全资或参照操作模式运行的合资、合作项目。

1.3职责范围1.3.1集团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执行及监督检查。

由集团组织各公司定期对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并适时进行修订。

1.3.2各城市公司设计管理部是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犯勺归口职能部门,应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技术性以及对设计变更后的建筑效果、建筑功能、产品标准、技术规范等方面的影响承担管理责任,负责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进行分类处理,负责对口协调设计院完善设计变更图纸或文件。

1.3.3各城市公司开发报建部对设计变更后的报建和验收风险承担管理责任。

根据设计管理部对设计变更是否影响报建及验收方面的初步判断,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变更内容进行确认。

若存在报建和验收风险,应由项目总经理组织专题论证会,评估是否变更或调整变更的意见。

1.3.4各城市公司营销管理部、客服管理部对设计变更后的销售指标及客户交付风险承担管理责任。

根据设计管理部对是否影响销售指标及客户交付进行初步判断,会同相关部门对变更内容进行确认。

若影响销售指标或存在客户交付风险,则由项目总经理组织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影响进行论证、评估,作出是否变更或是否调整变更的意见。

1.3.5各城市公司项目管理部是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实施部门,对设计变更的施工质量、实施的可行性、及时性承担管理职责。

应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发生时施工进度进行记录,确认有无返工,对工期有无影响等,并对方案可行性、施工质量和对工期影响提出明确意见。

1.3.6各城市公司成本管理部是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经济核算部门,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成本测算、成本分析承担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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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变更设计原则 (1)
第三章变更设计条件 (2)
第四章设计变更的等级 (4)
第五章变更设计的有关规定 (6)
第六章变更的办理程序 (7)
第七章变更履行的审核程序 (10)
第八章变更设计审批的权限 (12)
第二章变更设计原则
(一)设计文件是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及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二)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在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缩短工期等方面有显著效益以及设计与实际不符合时,可考虑变更设计。

(三)进行变更设计,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并填写《变更设计报审表》(A-22表),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包括与原设计的经济比较)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请审批。

每项设计变更在实施前必须向指挥部提出申请,未经正式批准,一律不得实施。

(四)变更设计后的工程费用按本章规定办理。

(五)变更设计后的工程工期,属一般变更的,仍按原工期完成。

属重大变更项目,指挥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专家论证,审查确认后报省建设局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交通厅批复。

第三章变更设计条件
(一)设计文件存在下列问题,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

1、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
2、设计文件虽然可行,但明显不够合理。

3、勘察资料不详尽,导致设计不准确甚至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及安全隐患;
4、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含地质、水文、地形等)不符;
(二)为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按本办法对设计进行变更。

1、有利于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或有利于节省占地、避免水土流失,或改善施工条件的设计调整或修改。

2、由于农田、水文、水利、地质、工矿、文物、城镇规划、景区开发、生态建设、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和完善的,可以按本办法规定对局部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3、有利于提高综合环保水平。

矿渣、粉煤灰等废弃物的利用,能够降低噪音和粉尘的施工工艺,更加完善的绿化方案等。

4、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和扩建,但不增加投资或投资不多。

5、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省良田。

6、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
特殊的工艺、技术问题、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7、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促进技术进步。

8、由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及工程事故。

9、为贯彻交通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工程建设要求,可以按规定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第四章设计变更的等级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1、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3、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4、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5、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1、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2、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3、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5、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6、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7、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8、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9、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10、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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