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定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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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第一册通用项目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

二、本定额项目通用于《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试行)(198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1985年);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定额。

五、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号不同而调整。

六、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二册道路工程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工程。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88道路分册及建设部关于定额的有关补充资料;2、新编《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3、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4、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基础资料;6、已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被检验确定成熟的资料;四、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可套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排水分册的有关项目。

五、本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总说明

市政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共分九册,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地铁工程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配合比情况确定材料的用量。

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整。

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修费已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市政工程定额计价

市政工程定额计价

2、定型井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井按不同井深、井径以“座”为单位计算。 2)各类井的井深按井底基础以上至井盖顶计算。 3、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工程工程量计算
规则
1)本章所列各项目的工程量均以施工图为准计算, 其中:
①砌筑按计算体积,以“m3”为单位计算。
2)检查井筒的砌筑适用于混凝土管道井深不同的调 整和方沟井筒的砌筑,区分高度以“座”为单位 计算,高度与定额不同时采用每增减0.5m计算。
⑤水下管线铺设,执行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有关项目。
(2)取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大口井内套管、辐射井管安装按设计图中心线 长度计算。
四、市政管网排水工程工程量计算
排水工程也分为室外排水工程和室内排水工程 两大部分。本课程所说排水工程、主要是指室外 排水工程。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排水 工程” 包括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定型井、 非定型井、渠基础及砌筑,顶管,给排水构筑物,给 排水机械设备安装,模板、钢筋(铁件)加工及井字 架工程,共七章1355个子目。
=526.81×[0.99+2.740] =526.81×3.74=1970.27(m3)
3.围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1)围堰工程分别采用m3和延长米计量。
(2)用m3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 心线的长度。
(3)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4)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1.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角度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管、缸瓦管铺设, 井中至井中的中心扣除检查井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工程量。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按表计算。
2)管道接口区分管径和做法,以实际按口个数计算工 程量。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定额的土石方挖、运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夯填方按夯实后体积计算,松填方按松填后的体积计算。

如需体积折算,应按下表系数计算。

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天然密实度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1.001.300.871.080.771.000.670.831.151.491.001.240.931.200.811.00二、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实际平整面积,以“m2”计算。

三、土方工程量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时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人工、机械凿石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石方爆破可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允许超挖量可参考: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四、管道沟槽工程量计较划定规矩:一)管道沟槽长度:主管按管道的设计轴线长度计较,支管按支管沟槽的净长线计较。

二)管道沟槽的深度:管道沟槽的深度按基础的形式和埋深分别计算。

带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道基础底面高程计算,设计有垫层的,还应加上垫层的厚度;枕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底高程加管壁厚度计算。

三)管道沟槽的底宽:沟槽的底宽按施工方案计算,如施工方案无规定,排水管道底宽按其管道基础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给水燃气管道沟槽底宽按其管道外径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支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定计算外,每边另加0.1m。

每侧工作面增加宽度按下表计算:管径(mm)非金属管道(m)金属管道(m)构筑物(m)100-5000.200.15无防潮层有防潮层600-.250.20.250.401100-.300.251600-.400.35四)管道沟槽的放坡:管道沟槽的放坡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的坡度计算,如施工方案无规定且挖土深度超过或等于1.5m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野生开挖机械开挖在沟槽坑底在沟槽坑边1:0.301:0.251:0.67五、沟槽放坡挖土边坡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土方不扣除,但井位加宽、枕基基坑、集水坑挖土等不再计算。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实施时间】1993-07-28【发布单位】建城字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
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建城字第553号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3.07.28
【实施日期】1993.07.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
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3年7月28日建城字第553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
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目录总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册“通用项目”编制说明. (25)第二册“道路工程”编制说明 (56)第三册“桥涵工程”编制说明 (69)第四册“隧道工程(岩石层隧道)”编制说明 (101)第四册“隧道工程(软土层隧道)”编制说明 (117)第五册“给水工程”编制说明 (139)第六册“排水工程”编制说明 (162)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编制说明 (206)第八册“路灯工程”编制说明 (251)第九册“地铁工程”编制说明 (27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已颁布执行,为了便于各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广大市政定额的用户贯彻执行该定额,现对该定额编制中的综合问题说明如下:一、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二、本定额的作用本定额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的内容本定额共九册:第一册通用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

共七章721个子目。

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

共四章350个子目。

第三册桥涵工程包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装饰工程。

共十章591个子目。

第四册隧道工程包括:隧道开挖与出渣,临时工程,隧道内衬,隧道沉井,盾构法掘进,垂直顶升,地下连续墙,地下混凝土结构,地基加固、监测,金属构件制作。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实施时间】1993-07—28【发布单位】建城字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发布试行.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第一册通用项目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

二、本定额项目通用于《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试行)(198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1985年);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定额。

五、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号不同而调整。

六、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二册道路工程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工程。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88道路分册及建设部关于定额的有关补充资料;2、新编《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3、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4、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基础资料;6、已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被检验确定成熟的资料;四、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可套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排水分册的有关项目。

五、本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实施时间】1993-07-28【发布单位】建城字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山西省市政工程定额说明

山西省市政工程定额说明

第一册通用工程册说明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涉及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工程共七章。

二、本册定额合用于《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其他专业册。

三、详尽事宜见各章节阐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干、湿土旳划分一方面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含水率﹤25%为干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如下为湿土;堆积起来不能成型或具有流变性质旳为淤泥或流沙。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降水措施旳土方按干土计算。

运湿土,可按相应旳运土定额乘以1.18系数执行;汽车运淤泥、流沙按运土定额乘以系数1.5。

二、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三、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旳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四、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运土旳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五、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旳不属支撑下挖土。

六、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

定额项目选用电雷管,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长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解决。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规定,则增长旳费用另计。

七、本定额不涉及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土、石方旳场地占用费按本地规定解决。

八、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规定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旳,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旳费用。

九、轮式拖拉机运土,可按5t汽车运土项目乘以系数0.5执行。

十、槽坑填料夯实项目中,水泥碎石(砂)混合料旳计价,可参照第二册《道路工程》中旳相应项目计算该材料旳价格及场外运送费。

市政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D.A 土石方工程说 明二、土方工程说明(一)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3,先开挖后支撑时不属支撑下挖土。

(二)人工挖一般土方,深度>2m 时,定额按下表乘以系数:(三)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深度>8m 时,按深度≤8m 定额乘以下表系数:(四)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定额内已包括槽、坑底打夯的人工。

(五)挖掘机挖、运土方、沟槽、基坑定额项目系按深度≤4m 考虑的,深度>4m 时,定额按下表乘以系数,增运距项目不乘系数:(六)机械挖、运淤泥、流砂,按上述挖掘机挖、运土方、沟槽、基坑相应定额进行深度调整后,再乘以系数1.5。

(七)机械土石方作业的坡度因素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坡度不同时,定额不做调整。

(八)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定额不做调整,但未包括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机械费。

(九)取土回填,如取松土(虚方),按机械运土方相应定额项目执行;如取天然密实土,按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配合运土相应定额项目执行,但基本运距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9。

四、其他说明(一)挡土板支撑中的密撑指满铺挡板;疏撑指间隔铺挡板。

(二)挡土板支撑项目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挡土板考虑,如一侧支挡土板时,人工乘以系数1.33, 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三)如无特殊说明,沟槽深≤4m 时,可执行疏撑项目,沟槽深>4m时,可执行密撑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 本定额的土石方挖、运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夯填方按夯实后体积计算,松填方按松填后的体积计算。

如需体积折算,应按下表系数计算。

二、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实际平整面积,以“m2”计算。

三、土方工程量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时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人工、机械凿石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石方爆破可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允许超挖量可参考: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四、管道沟槽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管道沟槽长度:主管按管道的设计轴线长度计算,支管按支管沟槽的净长线计算。

市政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基础定额》(GYD-101-1999~GYD-308-1999)、1999年《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年《重庆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4-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给水、燃气及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用“()”表示的材料为未计价材料,未计价材料费另行计算。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市政工程费用定额

市政工程费用定额

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市政工程费用定额。

市政工程费用定额是指根据市政工程项目的不同性质、规模和工程量,制定的相关费用标准和定额规定,用于指导市政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和费用控制。

了解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对于项目的高效管理和控制成本非常重要。

定额编制原则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政策法规进行编制,综合考虑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2. 依据市场行情和成本实际,确保定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3.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定额规定;4. 不断修订和更新,与时俱进,适应市政工程发展的需求。

定额内容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包括以下内容:1. 主要材料费用:包括砂石、水泥、钢筋等材料的费用;2. 劳动力费用:包括工人工资、社保等费用;3. 设备租赁费用:包括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4. 运输费用:包括材料和设备的运输费用;5. 管理费用: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费用;6. 其他费用:包括辅助材料、检测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定额编制流程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的编制流程如下:1. 调研与数据收集:了解市政工程的特点和需求,收集相关市场价格和成本数据;2. 制定定额标准和规定: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制定相关费用标准和定额规定;3. 内部审核和审批:由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审核和审批,确保定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4. 发布和实施:将定额发布至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始实施费用控制和预算编制。

定额的作用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预算编制:作为市政工程项目预算编制的依据,帮助项目管理者准确预估项目费用;2. 费用控制:作为费用控制的参考依据,帮助项目管理者控制成本,避免超支;3. 合同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依据,帮助双方明确工程费用,避免纠纷;4. 行业标准:作为市政工程行业的参考标准,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

总结市政工程费用定额是高效管理市政工程项目和控制成本的重要指导依据。

本文介绍了定额的编制原则、内容、编制流程以及作用等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帮助项目管理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市政工程费用定额。

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计算规则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计算规则是指在进行市政工程预算编制过程中,根据重庆市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铡劝玖潤陟と宁娆峝ュ财务预算的一种规则。

本文将从定额编制、计算规则和预算审核等方面来详细介绍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计算规则。

首先,定额编制是市政工程预算的基础,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施工工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编制的指导性文件。

定额编制包括工程量计算、人工费用计算、材料费用计算、机具设备费用计算等内容。

在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编制中,需要参照国家有关定额和重庆市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在计算规则方面,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和施工工艺进行计算,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二是按照标准定额和市场价格进行计算,确保费用的合理性;三是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特点和环境条件进行计算,确保工程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除了定额编制和计算规则,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还需要进行审核。

预算审核是指对市政工程预算文件进行审查和核实的过程,目的是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审核内容包括预算编制的基础数据、计算方法、费用计算依据等方面的审核。

预算审核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可靠的参考。

总结起来,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计算规则是重庆市进行市政工程预算编制的基础。

通过定额编制、计算规则和预算审核等步骤,可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可行性,为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计算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

市政工程定额规定

市政工程定额规定

市政工程定额规定(二三四册)定额混凝土A.泵送和非泵送调整1. 泵送商品混凝土调整为商品混凝土:定额人工乘以2. 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调整我泵送商品混凝土:定额人工乘以0.75,并扣除定额子目中垂直运输机械含量。

B.现浇调整为泵送.非泵送1. 现浇混凝土调整为泵送商品混凝土:扣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水平及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含量,人工系数乘以系数0.4。

2. 现浇混凝土调整为非泵送商品混凝土:扣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水平及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含量,人工系数乘以系数0.55。

C.现浇砂浆调整为预拌(干混或湿拌)砂浆1. 现浇砂浆调整为干混砂浆砌筑的,除将现浇砂浆数量比例调整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砌筑砂浆扣除人工0.2工日,灰浆搅拌台班数量乘以系数0.6。

2. 现浇砂浆调整为湿拌砂浆砌筑的,除将现浇砂浆数量比例调整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砌筑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并扣除灰浆搅拌台班数量。

D.本定额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小型预制构件等制作的工程量计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另加1.5%损耗率。

E.钢模板(含钢支撑)回库维修费按其材料单价的8%计入消耗量。

道路工程路基处理1. 边坡所出余土弃运路基50m以外。

2.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定额中未考虑块石,钢筋锚固等因素,如实际发生可按实计算有关费用。

定额中土工布按300g/m2取定,如实际规格为150 200 400g/m2时,定额人工分别乘以0.7 0.7 1.2系数。

道路基层1. 每增减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压实厚度早20cm以上的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2.道路基层工程量计算时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道路面层1. 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不包含在该项目子目中,需另行计算。

2. 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按现场搅拌机搅拌和商品混凝土分别编制。

3. 喷洒沥青油料定额中,透层粘层封层并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油料,具体应根据设计要求套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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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定额规定
(二三四册)定额
混凝土
2. 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调整我泵送商品混凝土:定额人工乘以0.75,并扣除定额子目中垂直运输机械含量。

B.现浇调整为泵送.非泵送
1. 现浇混凝土调整为泵送商品混凝土:扣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水平及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含量,人工系数乘以系数0.4。

2. 现浇混凝土调整为非泵送商品混凝土:扣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水平及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含量,人工系数乘以系数0.55。

C.现浇砂浆调整为预拌(干混或湿拌)砂浆
1. 现浇砂浆调整为干混砂浆砌筑的,除将现浇砂浆数量比例调整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砌筑砂浆扣除人工0.2工日,灰浆搅拌台班数量乘以系数0.6。

2. 现浇砂浆调整为湿拌砂浆砌筑的,除将现浇砂浆数量比例调整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砌筑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并扣除灰浆搅拌台班数量。

D.本定额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小型预制构件等制作的工程量计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另加1.5%损耗率。

E.钢模板(含钢支撑)回库维修费按其材料单价的8%计入消耗量。

道路工程
路基处理
1. 边坡所出余土弃运路基50m以外。

2.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定额中未考虑块石,钢筋锚固等因素,如实际发生可按实计算有关费用。

定额中土工布按3002取定,如实际规格为150 200 4002时,定额人工分别乘以0.7 0.7 1.2系数。

1. 每增减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以内,压实厚度早20以上的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2.道路基层工程量计算时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道路面层
1. 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不包含在该项目子目中,需另行计算。

2. 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按现场搅拌机搅拌和商品混凝土分别编制。

3. 喷洒沥青油料定额中,透层粘层封层并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油料,具体应根据设计要求套用项目。

如果设计喷油量不同,沥青油料含量换算。

4. 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人工系数乘以系数1.01。

5. 带平石的面层扣掉平石面积,不扣除各类井类井所占面积。

人行道及其他
1. 人行道板安砌定额中人行道板如采用异形板,其人工乘以系数1.1,材料消耗量不变。

人行道砖人字文铺装按异型考虑。

2. 石材面层安砌定额中板材厚度按4以内编制,如果涉及厚度在6以内时,定额人工系数1.2。

3.人行道广场铺设按m2计算,应扣除侧石,树池级单个面积大于0.3m2以上矩形盖板等面积。

桥涵工程
说明
1. 单跨100m以内的城市桥梁工程。

2. 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

3. 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4. 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于现场预制,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

5. 圆涵管套用第六册(排水工程)定额,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1.25系数。

1. 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机械乘以1.43。

2. 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20碎石垫层,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计算。

3. 打板桩定额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4. 送桩定额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定额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a. 送桩5m以内乘以1.2系数
b. 送桩6m以内乘以1.5系数
c. 送桩7m以内乘以2.0系数
d. 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0.75系数
桩孔灌注桩工程
1. 回旋钻孔成孔定额按桩径划分子目,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穿越砂(粘)土层和碎(卵)石层的因素。

如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套用相应定额计算人岩增加费。

2. 钻孔灌注混凝土定额均已包括混凝土灌注充盈量。

3. 套用回旋钻机钻孔,冲孔桩机带冲抓锤成孔,冲孔桩机带冲击锤成孔定额时,若工程量小于150m3,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25。

4. 钻孔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桩截面积计算,桩长=设计桩长+设计加灌长度。

设计未规定加灌长度时,加灌长度按不同设计桩长确定:25m 以内按0.5m, 35m以内按0.8m 35m以上按1.2m计算。

砌筑工程
1. 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已m3体积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面积不予扣除。

钢筋计钢结构工程
1. 定额中钢筋按圆钢螺纹钢两种分列,圆钢225,螺纹钢采用335,钢板均按A3钢计列,预应力筋采用4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

设计与定额不符,可以调整。

现浇混凝土工程
1. 板与板梁的划分即跨径≤8m的为板,跨径>8m的为板梁。

预制混凝土工程
1.预制构件场内运输,构件场外运输则参照本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2. 本章定额不包括地膜,胎膜费用,需要本册第九章相应定额执行。

3. 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

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在增加计算。

如采用钢模时,不考虑内模压缩变形因素。

立交箱涵工程
1. 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地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

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定进定额时应乘以0.7系数。

安装工程
1. 小型构件安装已包括150m场内运输,其他构件均未包括场内运输。

临时工程
桩机工作平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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