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规范侵犯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商务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商务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车用燃油、仿冒他人合法标识“山寨加油站”、无证无照无牌“黑加油点”及“黑油罐车”等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稳定,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安全生产、绿色发展,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家庄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8〕95号)的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一、整治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零售网点布局更加科学合理,达到规范经营,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为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基础。
二、整治内容(一)无证无照无牌经营行为。
未获得商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许可,未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等,擅自建设加油站(点)的行为;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擅自通过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辆等销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擅自经营行为;无证、无照、套牌或者证照不全,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未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的行为。
(二)销售劣质油品行为。
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行为;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行为;经营走私或非法炼制成品油的行为;不按规定销售国IV标准车用汽油、柴油的行为等。
(三)仿冒他人合法标识行为。
三、职责分工(一)商务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购销台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油品来源等情况;对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销售车用燃油的,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予以查处;协调供电部门对“黑加油点”断电,并会同国土资源、规划、公安、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依法取缔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非法从事成品油销售行为。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暨放心消费进社区、进乡村、进商场活动项目成交公示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暨放心消费进社区、进乡村、进商场活动项目成交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2.09.30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暨放心消费进社区、进乡
村、进商场活动项目成交公示
项目名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暨放心消费进社区、进乡村、进商场活动项目
采购编号:ZYZB-2022-W-0292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暨放心消费进社区、进乡村、进商场活动项目已于2022年9月30日09:00在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楼)开标室磋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原则及方式完成了评审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北佳年广告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北嘉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石家庄兰青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项目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经过认真评审,确定符合成交条件的成交人:河北佳年广告有限公司;成交价:人民币18.8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元整);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服务承诺:满
足采购人及项目需求。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方式:秦女士
135****4945。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2.04•【字号】冀市监办〔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经省局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在全省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现将《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4日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工作要点,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诈”两个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活动,发挥系统集成效应,严厉打击危害民生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开展以下三项工作:(一)严厉查处违法案件。
1.突出“保安全”主题,严厉查处“两品一特”领域违法案件。
一是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制造业产品领域,以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电热取暖器具、农资化肥、建筑材料及家居装饰用品、电线电缆等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二是食品安全领域,以宣称镇痛、安睡等功能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的违法行为;三是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查处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行为;四是检验检测领域,重点查处在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活动中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
2024年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方案
2024年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方案一、概述伪劣商品是指制造商或销售商以虚假标识、伪装包装、低劣品质等手段制售的商品,其对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经济的稳定都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止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我们制定了以下行动方案。
二、法律法规的加强1. 修订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更加明确严厉的惩罚措施,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2. 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包括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等,形成联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体系。
三、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1. 加大对消费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 强化对中小学生的消费教育,培养他们对真伪的辨别能力和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抵制意识。
四、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制度1. 完善商品质量标准体系,确保商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和可检测性。
2. 建立健全商品质量抽检机制,加强对市场流通商品质量的监督,确保合格商品进入市场。
3. 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规范电商平台的经营行为,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五、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1. 重点监管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高风险领域的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控制力度。
2. 建立健全原材料供应链追溯体系,确保生产企业使用安全可靠的原材料生产商品。
六、加大执法力度1. 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投诉举报进行全面调查和处理。
2. 加强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线索收集和追踪,打击整个制售链条。
七、加强国际协作1.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同打击国际假冒伪劣商品的制售行为。
2. 在国际贸易中,加强对入境商品的检验和监管,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借贸易渠道进入我国市场。
八、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1. 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
2. 加强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及时解决消费者遇到的问题。
3. 完善消费者赔偿机制,加大对消费者的赔偿力度。
【政法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政法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全区经济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工作统一部署和市处非办《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石处非办〔2016〕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为做好有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和《河北省防范非法集资实施意见》,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态度坚决、稳步推进,全面排查、分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妥善处置重大案件,着力完善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使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一批重大风险案件得到稳妥处置;区域性、行业性非法集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潜在风险苗头得到及时控制;重点行业主管、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行业运行更加规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宣传、推介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明显减少,公众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涉稳隐患和事件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非法集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三、工作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非法集资风险的集中排查、专项治理和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真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行业归口。
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对行业内非法集资问题一线把关。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要求,做好本行业内非法集资问题的专项治理。
(三)坚持协同推进。
专项治理工作要注意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相衔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
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得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及时启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处理。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方案范文(3篇)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方案范文根据知识产权保___和《___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__》文件精神,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营造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善于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监管协作、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为科技创新、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一)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印刷复制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等企业的监管。
发现无证生产、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以及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企业和经营户及时向上级职能部门汇报。
(二)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排查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
排查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禁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协助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和游商地摊的监管。
协助有关部门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指导企业加强对所经营商品的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
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监管力度。
(三)强化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展会知识产权监管,调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加强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以及网络购物、电话购物、电视购物活动的监管。
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
(四)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协助有关部门查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___犯罪活动。
关于开展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关于开展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了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商场的经营行为,维护星球商业中心良好形象和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广大商户和消费者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在星球商业中心开展综合治理活动,重点清理整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确保商场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该工作的领导,星球商业中心成立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此项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消),成员如下:组长:郑学飞副组长:任健民查景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星邦商业有限公司营运部,负责清理整顿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任健民兼任,副主任王珍同志担任。
成立专项清理整顿专班,人员从各部门抽调。
专门负责受理举报、检查抽查场内商品、提交嫌疑货品交质监工商机构甄别、下达处理通知,查违纠偏,查漏补缺,以及清理不合格商铺退场等。
专班联系电话:8880011。
二、整治目标和任务针对场内掺杂使假现象,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法从严查处藏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和张贴商品标签行为;坚决清理挂羊头卖狗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坚决扫除害群之马,维护星球商业中心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整体形象。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对商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商户自律制度和信用体系,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1、开展销售、服务行为专项检查。
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商场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七种行为:一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二是销售过期食品行为;三是销售短斤缺量商品行为;四是虚假标识标注行为;五是价格欺诈行为;六是促销陷阱行为;七是虚假宣传行为。
2、开展商品质量监测。
重点对商场日常用品以及消费申诉举报集中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测。
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商品予以查封扣留,立案查处,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医疗美容广告市场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医疗美容广告市场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3.08•【字号】冀市监函〔2024〕101号•【施行日期】2024.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医疗美容广告市场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广告监测中心: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在全省深入开展医疗美容广告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24年医疗美容广告市场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8日2024年医疗美容广告市场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近期,部分医疗美容机构、直播平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坑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频发,成为舆论关注、群众关心的焦点。
为有效治理医疗美容广告市场乱象,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违规医疗美容广告案件,惩戒、震慑一批不法分子,使我省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为我省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治理重点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着力解决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以下违法违规情形依法予以重点打击:(一)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美容广告行为以及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医疗美容广告行为,特别是通过直播带货形式擅自发布医疗美容广告行为。
(二)推销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超声炮等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以及利用无资质医师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
【城管办法】石家庄市栾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城管办法】石家庄市栾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石家庄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公共、自有或他人所有的建(构)筑物、设施、场地、空间以及其他载体上,利用牌匾、招牌、霓虹灯、灯箱、橱窗、绘画、电子显示牌(屏)等设置、悬挂、绘制、张贴的广告。
第三条凡在栾城区域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广告主、场地和设施拥有者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户外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健康、合法,不损害国家、民族尊严,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得贬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五条区城市管理局是户外广告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申请的受理、审批和监督管理。
区工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
区交通局负责国、省干道及县、乡公路红线内两侧设置、悬挂非交通标志、大型广告牌匾的设置初审,初审后报区城管局审核、备案,批准设置后,由区交通局负责监管。
红线外区域设置广告牌匾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设置人向所辖乡镇申请,乡镇初审后,上报区城管局审核,批准设置后,由所辖乡镇负责监管。
区住建、公安、园林、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相关职责,协助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户外广告设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总体协调、有偿使用、美化亮化、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二章设置管理第七条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程序:(一)申请人应当向区城管局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资格的证明文件;2、户外广告设计结构图、实景效果图(包括现状图、装修后白日效果图和夜景效果图);3、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维护措施;4、涉及公安、住建、交通、供电、邮政、乡镇等部门的,须提供该单位的意见材料;5、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4.29•【字号】市政[2001]55号•【施行日期】2001.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2001]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营造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当前市场经济秩序的现状,按照《河北省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分析当前形势,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始终注重从源头上、体制上解决市场经济秩序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党政机关已与所办经济实体和所管的直属企业脱钩,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实行各种财政性资金“收支两条线”,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按要求完成整体上划,实现了由省级政府垂直领导的体制。
自1998年以来,全市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打击走私的力度,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4437起,大要案件1254起,端掉制假窝点789个;查获各类走私贩私案件52起,查办了一批偷漏税的重大案件。
所有这些对促进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由于复杂的原因,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且品种多、数量大,制假售假问题仍然存在;偷税、骗税、逃汇、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和走私活动时有发生;财务失真、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比较普遍;文化市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的问题仍然突出;有些地方把打假及骗税逃汇等专项斗争与本地区发展经济对立起来,阻碍或者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打假任务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和单位不执行安全生产法规,重大安全事故仍未杜绝。
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整治目标1.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2.彻底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违规行为,恢复市场秩序和环境秩序。
3.加强机构监督和必要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务员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整治措施1.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部门和人员的监督管理。
建立全程监督制度,对部门和人员的办事流程和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处理汇报和提出建议。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识别能力。
通过多种途径,如网络、电视、广播等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和警示,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识别能力。
3.加大惩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建立严格的处罚机制,对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同时公开处罚结果,以警示他人。
4.加强行业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行业协会应认真履行职责,对于行业内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违规行为,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和处罚,并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5.加强机构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
对于部门内部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违规行为,建立举报机制,并依法对举报进行核实和处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6.提高公务员素质,加强培训和考评工作。
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和考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的培养,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落实措施1.建立相关工作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2.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违规行为。
5.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措施,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惩处力度、加强行业协会监督等多种手段,以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问题,恢复社会正常秩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开展集中整治破墙开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开展集中整治破墙开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1•【字号】石政办发[2008]132号•【施行日期】2008.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开展集中整治破墙开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08〕132号)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石家庄市开展集中整治破墙开店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石家庄市开展集中整治破墙开店行动实施方案为改善街道景观,遏制破墙开店等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行为,保障房屋安全,减少邻里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市政府决定,自11月16日至12月6日,在市区开展集中整治破墙开店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市区内所有街道两侧沿街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划、房管部门批准,擅自将住宅楼、办公楼底层或小房改为商业门店的。
二、整治标准按建筑原建设设计要求的材质、色彩,对破墙开店的门窗进行封堵、粉刷,恢复建筑原貌和使用性质。
并根据建筑周边环境,补建透空栏杆,整修便道,补植绿化,达到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整洁美观的要求。
三、责任分工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34号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17号文件要求,本次整治活动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封堵破墙开店、粉刷整修建筑外立面和修建透空栏杆。
按照街道绿化、市政道路维护管理职责由各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园林局分别负责相应的街道绿化和便道硬化。
市行政效能中心负责对各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以及党员干部所属的破墙开店整治工作进行效能检查。
沿街产权单位负责封堵各自的破墙开店、粉刷整修建筑外立面和修建透空栏杆,完成本单位范围内绿化、硬化。
四、工作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0日)。
整治不规范经营的通知
整治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各地企业数量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许多企业和商家为了谋求更多的利益,采取了一些不规范的经营方式,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不断出台措施整治不规范经营,多次发布相关的通知。
首先,整治不规范经营不仅是维护市场秩序,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需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商家采取不规范经营方式,如滥发广告、虚假宣传等,这样的行为不仅欺骗了消费者,也破坏了市场的公正竞争。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关法规措施,要求企业和商家在经营中不得采取虚假宣传、不当竞争和不正当行为等,同时要求消费者在购物时要保持警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上当受骗的情况发生。
其次,整治不规范经营有利于培养诚信经营和良好商业风尚。
做生意讲究诚信为本,只有通过真诚待人,诚实守信的方式才能获得更长久的生意经营,这也是许多企业所坚守的信念。
而采取不规范的经营方式不仅不符合道德底线,也会短期内获取经济利益,但长期来看会失去更多消费者的信任。
因此,政府部门发布相关的整治通知,舆论氛围逐渐改变,企业和商家们也逐渐开始关注诚信经营,呵护良好商业风尚。
最后,整治不规范经营要形成长效机制,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要严格对非法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同时加强对市场信息和监管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形成套利和垄断。
企业和商家要规范经营、注重诚信,形成良好的商业风尚,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虚假宣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各方共同配合,才能形成有效的制度机制,建立公正合理的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整治不规范经营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共同协调配合,才能真正建立一个良好的商业生态环境,为企业和消费者都创造更好的利益和环境,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
政府部门发布相关的整治通知是对市场的一种引导和规范,也是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护,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不断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2•【字号】石政办发[2010]35号•【施行日期】2010.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0〕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石家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0〕1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河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坚持全市统一行动与区域重点整治相结合,部门分工负责与强化协作配合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相结合,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不发生重大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在我市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综合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明显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恶性侵权事件基本杜绝,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4•【字号】石政办发[2009]38号•【施行日期】2009.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09〕38号)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石家庄市市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四日石家庄市市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又好又快地推进省会面貌“三年大变样”,市政府决定,自4月7日至5月7日,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在市区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建立公平诚信、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为目标,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竞争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为构建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内容(一)未办理规划、建设手续或手续不全擅自建设的;(二)未按规划方案内容建设的;(三)非法占用土地、转让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以及不按规定时限开发的;(四)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或者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五)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售房的;(六)发布虚假售房广告的;(七)利用合同欺诈违法、违规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
三、工作步骤本次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一)工作准备阶段(4月7日-4月10日)。
组建市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部门职责和分工,从每个成员单位抽调2名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在职干部(其中市公安局抽调人员要具备执法资格),落实办公地点,实行集中办公,设立举报电话。
无(石栾城综罚决字〔2022〕第015号)
无(石栾城综罚决字〔2022〕第015号)
【主题分类】土地城建
【发文案号】石栾城综罚决字〔2022〕第015号
【处罚依据】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1修订)18489241410000 【处罚日期】2022.05.05
【处罚机关类型】城管执法局
【处罚机关】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栾城区(原栾城县)
【处罚对象】王x明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5.13 15:49:10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石栾城综罚决字〔2022〕第015号
相对人名称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姓名
王x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
主要违法事实驾驶渣土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事由渣土
违反的法律条款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
条款
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处罚结果罚款0.5万元实施机关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决定(通知)日期2022年05月05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2年05月05日
日
全文公示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消费者权益保护【发文字号】郑工商文[2012]35号【发布部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2.03.19【实施日期】2012.03.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工商文【2012】35号)各县(市)工商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3号)精神,根据省局制定的《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豫工商文【2012】27号)要求,市局决定印发《郑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请各单位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最近,国家工商总局决定2012年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组织实施好这次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市局成立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检查行动进展情况,督办重大案件。
组长由赵中祥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赵小林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场处、法制处、消保处、公平交易处、监管处、宣教处、注册处、外资处、12315指挥中心、经检支队、消协等组成。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13•【字号】石政办函[2007]93号•【施行日期】2007.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07〕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商业零售企业:近日,重庆沙坪坝区“家乐福”超市举行店庆促销活动,发生群众踩踏事件,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为此,国家商务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确保市场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规范促销活动的认识。
商业促销活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安全。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规范促销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完善管理机制,打造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加强监管,切实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狠抓工作落实。
商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正确引导和支持零售企业依法开展促销活动;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零售企业促销活动的监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物价部门要加强对促销活动的价格管理,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近期,商务、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对本地零售企业促销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规范促销,确保促销活动安全有序。
各商业零售企业要以重庆“家乐福”超市事件为戒,牢固树立经营安全意识,依法开展促销活动。
要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杜绝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要参照《超市购物环境》标准,对店铺进行安全环境设计和改造,确保消费环境安全。
违规商铺整改处置工作方案
违规商铺整改处置工作方案一、背景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商业环境,我市决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商铺进行整改处置。
二、整改对象1.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的商铺;2.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者扩大营业面积的商铺;3.超范围经营、擅自涉足限制性行业的商铺;4.非法销售、代购、走私、仿冒等违法违规商品的商铺;5.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设置广告牌等的商铺。
三、整改要求1.对于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商铺,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相应许可证,并且在整改期间停止一切经营活动;2.对于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者扩大营业面积的商铺,要求其限期停止违规行为,并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3.对于超范围经营、擅自涉足限制性行业的商铺,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无法符合相关要求,要求其终止经营该业务或者撤离;4.对于非法销售、代购、走私、仿冒等违法违规商品的商铺,要求其停止一切违法违规活动,并接受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置;5.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设置广告牌等的商铺,要求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或者按照相关规定拆除违规广告牌,并整改相关违规行为。
四、整改期限1.对于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商铺,整改期限为3个月;2.对于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者扩大营业面积的商铺,整改期限为1个月;3.对于超范围经营、擅自涉足限制性行业的商铺,整改期限为2个月;4.对于非法销售、代购、走私、仿冒等违法违规商品的商铺,整改期限为3个月;5.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设置广告牌等的商铺,整改期限为1个月。
五、处置措施1.对于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存在违规行为的商铺,要求其停业整顿、关闭、拆除或者撤销相关经营许可证;2.对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商铺,涉及法律责任的,将启动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对于其他存在违规行为的商铺,可按照情节轻重采取警示、批评、经济制裁等处置措施。
六、监督管理1.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整改商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2.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举报违规商铺;3.对于举报有实际违规情况的,将适时给予奖励和表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商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规范侵犯消费者合同格
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合同格式条款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签约履约行为,立足合同监管职能,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纠正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有关YYY,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合同契约公平原则,努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大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合同监管职责。
通过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清理各类“霸王条款”,为消费者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二、整治重点
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YYY,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的对象:全区范围内银行、电信、旅游、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家庭住宅装修装饰等行业企业。
专项整治的重点:各行业企业合同(协议、补充条款、附件等)通知、声明、告示、服务单据、商务信函等格式条款。
三、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引导全社会的关注,使社会各界了解并理解开展合同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确定本单位整治重点,全面启动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行动。
(二)条款收集阶段(5月1日至5月5日)。
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有关格式合同文本(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服务单据、商务信函等样本的收集、报送工作,于5月5日前报区工商局市场科(联系电话:88212315)。
(三)开展行政约谈(5月11日至5月20日)。
针对辖区内大型、重点、问题突出的企业或经营者开展行政约,并发送行政建议书或责令整改通知书。
通过行政约谈加强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增进执法部门和监管对象的理解和沟通,对企业和经营者起到警示和告诫作用。
对检查中自查出问题并且积极配合的单位,不予处罚;对不予配合的,依照有关YYY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四)专项执法整治阶段(5月21日至9月30日)。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经营者利用合同“霸王条款”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YYY进行查处,净化消费环境。
(五)分析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梳理典型案例,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做好合同格式条款工作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