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结算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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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一、引言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力。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稳定农民工队伍,落实工资支付责任,制定本《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二、工资计算与结算1. 农民工工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和结算。

2. 工资计算应融入法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因素,确保符合劳动合同约定。

3. 农民工工资结算为月度结算,应当于每月底前发放至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

三、发放渠道与方式1. 农民工工资应通过银行发放,不得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2. 用人单位应与银行建立工资代发协议,确保正常、及时地将工资发放至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

3. 农民工可依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工资账户类型,但需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四、工资发放的程序与要求1. 发工资前,用人单位应编制工资发放计划,并及时向农民工公示工资金额及发放时间。

2. 工资发放时,用人单位应当准确记录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并提供与之相应的凭证。

3.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计划,保证工资按时发放,不得存在拖欠、克扣、迟发等情况。

五、工资发放的监督与维权1. 监督部门应对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资支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 农民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明细,核对工资发放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

3. 农民工如发现工资未按合同约定发放,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六、处罚与追责1. 对违反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用人单位,分别处以罚款、行政警告等行政处罚。

2. 对恶意欠薪、克扣工资、迟发工资等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3. 农民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总结本《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旨在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农民工及相关部门应共同配合,全面落实本办法,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项目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项目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项目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项目分包单位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项目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施工人员工资有序发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为加强项目分包单位工资支付管理工作,项目部成立分包单位工资发放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宣传、协调和查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项监管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派驻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为副组长,负责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第三章监管办法在项目现场设立施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工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名单。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项目分包单位必须与施工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

分包单位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不得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各项目部关于分包单位工资支付,具体措施如下:1.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

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分包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一般为分包合同金额的3%--5%;以保证施工人员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推行分包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健全分包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4.推行施工人员上下班打卡制度,动态监管施工人员个体工时情况,以保证施工人员工资核算真实性、准确性。

5.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分包单位招用施工人员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6.项目部必须对分包单位使用的施工人员建册管理,随时掌握施工人员数量,分包单位必须每月25日向项目部提供本月在场、退场人员花名册。

7、分包单位需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工资支付清单,记录施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备查。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第三稿)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的劳务用工管理,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合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劳务队伍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所有劳务用工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公司代表集团公司行使农民工管理职能。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为进一步加大实名制管理,集团公司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

1、集团公司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并成立集团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2、分公司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纳入管理范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日常管理。

3、项目部需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或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集团公司的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劳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省、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的评价工作。

3、负责对劳务公司资格的预审和业绩能力考查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劳务队伍,对劳务承包集中管理。

4、组织分公司、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和更新合格劳务队伍。

5、定期汇总发布、更新集团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名册和不良劳务队伍名册。

6、参与项目劳务队伍的评审及监督。

7、负责对劳务承包合同单价的审核、签订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和监督分公司遵照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

8、指导分公司对劳务公司与农民工之间发生工资纠纷的调解工作。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一、前言农民工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一些企业存在薪资拖欠、违法违规行为,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往往不能得到保障,给农民工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背景1. 迅速增长的农民工人数: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逐年扩大,农民工的数量持续增加。

2.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很多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欺诈手段降低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

三、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内容1. 工资支付方式:规定企业应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工资,禁止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

2. 工资发放时间: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工资。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未按时支付工资,应当向农民工支付滞纳金。

3. 工资标准: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 工资核查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核查机制,由社会组织、工会等第三方进行工资核查,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工资保障基金:建立工资保障基金,用于解决企业破产、资金困难等情况下无法支付工资的问题,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

6. 法律责任: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欺诈手段降低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和处罚。

四、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是社会的一部分,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待遇和权益。

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待遇,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和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有效实施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3. 推动经济发展:农民工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劳动力来源,他们的工资待遇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就业积极性。

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用工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企业。

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谁承包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支付责任,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直接支付责任。

施工企业不得以被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企业之间依法分包工程或分包劳务的,应当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不得以总承包企业拖欠分包工程款、分包劳务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分包企业未履行支付责任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章农民工实名制各级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身份识别等技术装置,归集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岗位技能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及个人信用信息,实现在岗考勤、工资结算、教育培训、权益保障、信用管理等动态管理的功能。

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本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在项目开工前,到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

农民工查询本人从事劳务作业的工作记录、计酬明细等情况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企业应当为农民工开设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支付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其他电子支付方式进行。

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农民工工资条例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条例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条例管理办法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和
谐稳定劳动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境内从事建筑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园林
绿化等建设工程领域的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资支付
用工单位应当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或使用工作证明,并按期
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方式应当合法、安全、及时。

第四条工资结构
用工单位应当向农民工明确告知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工资组成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工资支付保障
用工单位应当经常对本单位及所承揽工程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检查。

发现农民工未及时足额领取工资或者发现经营单位未按照政府规定缴纳对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和保险费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催促用工单位和经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第六条法律责任
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支付,必要时可以公开曝光,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七条维权途径
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工资有未支付或者被拖欠的情况,可以要求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协调、调解;也可以通过起诉、仲裁等方式依法制止和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加班费,赔偿损失。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5.1日施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5.1日施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条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如下:
一、为严格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农民工权益保障水平。

二、各级政府应当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支付的程序和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

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核算和审核机制,确保工资计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对工资支付记录进行完整保存,以便随时核查。

五、企业应当依法为农民工建立工资支付记录档案,明确工资条目和支付情况,及时向农民工公布工资支付信息,接受农民工监督和检查。

六、企业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八、对违法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将依法予以惩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九、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并报文化部、工商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以上为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工作需各方积极配合,确保工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扬州市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最新

扬州市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最新

扬州市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最新农民工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的辛勤付出为我们的城市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确保他们能够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扬州市出台了最新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扬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制造业等行业对农民工的需求不断增加。

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制定和完善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的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1、工资支付制度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约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工资支付日期应当明确,并告知农民工本人。

2、工资支付保障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保证金用于在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同时,鼓励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确保工资发放的透明和规范。

3、实名制管理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劳动用工台账,记录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信息。

4、监督检查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本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法律责任对违反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用人单位,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

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实施措施1、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网络、宣传册等,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内容和意义,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知晓度。

同时,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政策的准确执行。

2、建立协调机制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在城市建设、农业生产等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权益保障,也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了规范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确保农民工按时获得工资,规范工资支付管理过程,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管理主体和责任1. 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信用评价和监督检查。

2. 用人单位: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支付周期和工资计算方式;加强与劳务派遣机构、工资支付银行等的合作,确保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3. 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农民工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工资支付的问题。

4. 工资支付银行:负责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合作,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工资及时、准确地支付到农民工个人账户;加强支付安全管理,防止工资被挪用。

5. 农民工自身:应保持对工资支付管理的关注,及时提出工资支付问题,维护自身权益;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参与工资支付管理评估,提高工资支付管理的透明度和效力。

三、工资支付管理流程1.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事项。

2. 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供农民工应支付的工资信息,劳务派遣机构核实后与用人单位确认。

3. 劳务派遣机构与工资支付银行合作,为农民工开设工资专用账户。

4. 用人单位按规定周期将应支付的工资转至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同时将工资明细通知劳务派遣机构。

5. 劳务派遣机构核对工资明细,并将工资明细通知农民工本人。

6. 农民工通过个人工资账户查询到账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四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四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落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入场前公司应与每个农民工鉴定劳动合同书,明确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培育教育、劳动纪律及与农民工有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项目部负责每个入场工人的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前将考勤表报送公司财务部,对于承包工程量的,由预算科算出当月工程量,报送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制定每月农民工工资花各册。

第四条。

每月项目部要将农民工出勤记录张贴公布,如农民工有疑问,及时查对考勤记录,如属项目部错误,公司更正后将对其进行处罚。

第五条。

公司工资发放以季度为单位,便于农民工现____管及人员流动管理,但财务部应每月制定工资表,最晚于每个季度末发放不低于工资全额的____%。

第六条。

工资发放形式以公司财务部到施工现场发放,并要求项目部负责人、及考勤记录人员到场,发放以农民工____制形式,不准代领,严禁将工资发放到施工班组长及专项承包人手中。

第七条。

工资发放过程中,要求每个农民工签字领取工资,如本人有其他情况不能领取工资者,需本人尽快到公司财务部领取,不得让别人代领。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领取者,要求有五人以上同地区其他农民工出示____复印件、在公司工资代领证明上签字、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

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技术人员要及时处理质量相关问题,不得在工资中扣除维修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项目。

第九条。

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用工告示牌,注明投诉地址、注明项目经理、公司经理、监管员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电话,做到农民工投诉有序。

第十条。

对农民工工资有疑问时,公司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协调、处理,对恶意损害公司总裁形象,散布不真实言论的农民工公司要对其进行追究。

第十一条:任何____和个人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建筑管理部门____:(一)企业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二)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三)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四)企业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五)侵害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局管工程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局管工程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局管工程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局管工程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局管工程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和完善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芜湖市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芜市建【2014】72号,、《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芜湖市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14】179号,等法律、规章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局管工程,含在建工程、未到质保期或竣工决算未办结的已完工工程,。

第三条局各相关工程科室、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工人,农民工,,以下简称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严禁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为加强对局管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许耀辉副局长李护林、贾晖、黄俊平组员陈明、钱治华、曹定友、李琪、颜丹青主要负责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检查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等。

第五条各工程项目部需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必须有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和工资发放工作。

施工单位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制定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具体方案和办法~重点明确发生拖欠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六条监理单位由总监负责~并指定一名专职监理~督促检查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监理工作~做好统计、资料归档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所使用的农民工。

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一)实名登记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所使用的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农民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址、联系电话、工种、技能等级、文化程度、进退场时间等信息。

(二)劳动合同签订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条款。

(三)实名制考勤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装实名制考勤设备,对农民工进行考勤管理。

考勤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依据。

(四)信息管理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将农民工实名登记、劳动合同签订、实名制考勤等信息录入系统,并实时更新。

同时,应当将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与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一)工资支付制度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农民工工资应当按月足额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二)工资专户管理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用于存储和支付农民工工资。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按时足额拨付至工资专户。

(三)工资支付流程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实名制考勤记录,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通过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以下简称《条例》),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据《XX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XX办发(20XX)XX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一)调整充实领导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州、县两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

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XXX任组长,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及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联络员组成。

(二)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州、县两级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围绕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问题、部署工作。

州、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部门间横向联动和沟通对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研究推进保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工作。

州、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并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同级领导小组。

(三)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州、县两级人民政府原则上每季度听取一次领导小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月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排查、调处台账至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季度向同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按月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送新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新项目开工、停工项目恢复施工等情况。

各级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按季度向同级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按月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送新项目开工、停工项目恢复施工等情况。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劳务企业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单位关于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持劳务企业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有关要求、建筑业“营改增”行业背景和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则(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纳入合同条款的原则。

(二)优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则.(三)及时、足额发放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试用于XXXXX。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第四条项目部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副组长:项目工会主席(党群协理员)成员:办公室、工程部、工经部和财务部负责人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一)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全面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二)项目工会主席(党群协理员)主持本项工作的实施,具体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工作,对工资发放流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建立工作日志,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如实、负责的进行写实记录,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项目办公室负责劳务企业资质审核及农民工管理,收集农民工信息,建立农民工实名登记基本信息库,实时掌握农民工进出场时间。

(四)项目工程部按照《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每月对合格实物工程量收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善资料后及时移交项目工经部。

(五)项目工经部负责核实外协队伍资质,把握外协队伍工程业绩、诚信履约情况,清理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每月及时与工程部对接收方资料,并将验工计价资料交公司相关部门按流程审批,建立工程验工计价台帐,交项目财务列账。

(六)财务部负责劳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农民工工资拨付和发放监督工作。

对未能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提交拨付农民工工资资料的劳务企业负有指导、帮助的责任.(七)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近年来,中国农民工群体逐渐壮大,成为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农民工的信任度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也逐渐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出台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实现了农民工工资管理从无到有、从低效到高效的跨越。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什么?《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国务院于2004年颁布并于2008年进行修订的一部法律法规。

这部法规的目的在于规范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它在规定付款方式、时间、劳动报酬、工资保障等方面都有详尽的规定。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实施情况如何?2008年,《条例》修订版推出。

该版《条例》比起前一版的最大变化在于增加了劳动保护标准,并对一些现实中传统“口头约定”等工资支付方式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了应向农民工支付最后一个月工资的最长期限为15天。

自此以后,《条例》逐渐得到广泛地推广和实施。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条例》实施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有25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农民工工资保障条例及实施细则,其中16个已经实现了农民工工资在月结时限内发放的目标,11个在规定时限内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率达到100%。

这表明,我国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逐渐覆盖到全国各地,成效明显。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影响及启示1. 明确了每个参与方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条例》在规定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劳动报酬计算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双方权利合法权益和义务。

这是规范工资支付的重要措施。

使用这种制度,工资支付可以实现有效的监督和管制,保证了工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也会坚守合法度和自律的行为操守,实现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

2. 促进了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合理管理在《条例》的规定下,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或工资计算方式,依法支付农民工公正、合理的劳动报酬。

2024年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2024年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2024年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可能包括以下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1. 工资支付方式:可能会采用电子工资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移动支付等方式向农民工发放工资,以提高支付效率和方便性。

同时,可能会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以确保农民工能够顺利使用电子支付工具。

2. 工资起付标准:可能会制定工资起付标准,确保农民工的最低工资水平。

这将有助于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并防止他们遭受低工资的剥削。

3. 工资监管机制:可能会加强对企业和雇主的工资支付监管,确保工资按时发放,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以惩罚拖欠工资行为。

4. 工资公示制度:可能会要求企业公开工资支付信息,让农民工知晓自己的工资情况,并且能够监督企业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5. 维权机制:可能会加强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鼓励农民工维权,对违法欠薪行为进行打击,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救济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只是针对2024年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的一些可能的政策和措施,具体的制度安排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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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引言:农民工是我国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一些农民工在工资支付方面面临诸多困扰和不公平待遇。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逐渐完善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情况等方面分析该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挑战。

一、政策背景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农民工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一些用工单位缺乏诚信,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问题日益突出。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政策文件。

首先,2008年发布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对于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次,2010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目标和举措。

随后,各地相继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加强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和监督。

二、主要内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工资支付义务人的责任:劳动用工单位作为工资支付义务人,有责任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农民工支付工资。

他们应当设立专门的工资支付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并向农民工提供工资台账和工资条等。

2. 工资支付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劳动用工单位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工资支付信息,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工资支付情况。

这有助于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防止拖欠工资和恶意克扣等问题的发生。

3. 农民工的维权途径: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用工单位提起诉讼、仲裁或调解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工会、劳动监察部门等也会提供援助和支持,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4. 惩罚措施:对于恶意拖欠工资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劳动用工单位,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包括罚款、行政处分、限制资金贷款等,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权益。

三、实施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方面,政府加大了对用工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解决了一些拖欠工资问题,并减少了恶意欠薪的案件数量。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本(5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本(5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工资支付制度。

第二条本工资支付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聘用的所有农民工。

第三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农民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岗位工资标准、工龄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标准等因素确定,并公正、合理地支付。

2. 及时足额原则:农民工应当按时领取工资,工资应当足额支付。

3. 安全保障原则:农民工工资应当以合法、安全的形式支付,不得以任何方式滞后支付或扣发。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具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第五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进行工资结算,并提供相关的工资条和支付记录。

第六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资支付流程第七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用人部门提供农民工工资核算表和相关材料。

2. 财务部门根据农民工工资核算表,结算农民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

3. 财务部门编制工资单并提供给农民工。

4. 农民工签字确认工资单,退还给财务部门。

5. 财务部门按照工资单支付工资给农民工。

6. 财务部门保留工资支付记录和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工资单。

第八条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时间为每月的月底,具体时间由财务部门合理安排。

如遇法定节假日,可提前支付。

第九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农民工银行账户的开立和工资的转账。

第十条农民工因故不能自行到银行领取工资的,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需提供相关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

第三章工资核算与发放第十一条农民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核算和发放:1. 基本工资:按照相关岗位工资标准确定。

2. 绩效奖金:根据农民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确定。

第十二条农民工工资核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农民工劳动合同已签订并生效。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例(3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例(3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范例一、引言工资支付制度对于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提高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工资支付责任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2.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的制度和程序,并公示相关信息。

3.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向农民工发放工资,并提供支付凭证。

三、工资支付方式1. 工资支付方式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确保工资安全到达农民工个人账户。

2. 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开立个人工资账户,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工资支付周期1. 工资支付周期采取月度支付制度,确保按月结算工资并支付给农民工。

2. 工资支付周期的具体时间为每月25日前,确保工资按时到达农民工个人账户。

五、工资核算与发放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核算制度,确保工资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工资核算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等项目,明确工资计算规则。

3. 工资发放应当提供详细的工资条,并记录工资核算依据和计算方式。

4. 工资发放应当公开透明,符合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

六、工资支付监督1.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监督,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

2. 农民工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工资支付问题,保护自身权益。

七、处罚规定1.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2. 监管部门可以公开曝光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形成舆论压力,推动工资支付的规范化。

八、工资支付制度的评估和改进1. 工资支付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2.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制度的反馈机制,听取农民工的意见和建议,优化制度。

3.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资支付制度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结语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模板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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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资结算实施办法
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保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民工工资结算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支付民工工资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由项目经理(组长)和各施工队负责人签订《民工工资兑现协议书》。

三、每月25-30日,由项目部计价部门对各施工队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数量单由双方确认并签字),并报送项目部财务。

财务根据计量单在25-30日内足额支付各施工队劳务价款。

各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在项目部支付后及时兑现民工工资(每月5-30日内),并上报民工工资发放表(由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的)。

四、每月30日,民工结算领导小组对各施工队进行检查,主要由项目部财务、计价组织实施。

检查民工工资是否发放到位,未发放到位的施工队要追究该施工队负责人的责任,并查明原
因,责成该队3日内落实到位。

五、对不按《民工工资兑现协议书》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的施工队,财务将在下次支付时扣除30%的结算价款,直接由项目部支付民工工资。

项目部
支付民工工资监督机制
1、施工单位支付民工工资情况受青海省公路局及青海省公路局工会委员会监督;
2、项目办、项目办民工分会监督施工单位支付民工队合格价款情况;
3、民工分会及项目经理部监督民工头兑付民工工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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