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电动执行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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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执行器使用说明书

电动执行器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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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A-I电动执行器使用说明

简介:DF-A-I型电动执行器是配用调节阀及电动开闭件的执行

机构,通过90度的转角行程达到自动开启、关闭调节阀门,它具有电动与手动切换、远近距离操作功能、造型美观调节性能好、反馈信号准确、安装方便等优点,能适用于我们的开度大小,风机连锁温度控制等配套使用。

安装与调试:

外形尺寸:155*85*70

连接轴D12.7轴高阀体上面(装夹子85mm,不装夹子65mm),然后将执行器设置在关闭终点拧紧螺丝及定位螺钉即可,执行器的运转方向为逆时针关,顺时针开(如有特殊要求订货时说明)。

调试时如被执行件到达终点机构才能停止,应松开坚固螺丝,使其运转在终点再重新坚固。

技术参数:电源AC220V50Hz功耗7W环境温度-10+50度

AC24V 控制阀门面积≤1㎡,工作制度50%

DC24V 力矩16Nm 运行时间50S(0-90℃)

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滨州高新铝电股份有限公司魏桥热电厂

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关于电动执行机构的技术要求:

1、类型:智能一体化多回转转矩型电动执行机构

2、控制信号:DC24V开关量。

3、工作电源:AC380V 50Hz。

4、开度反馈信号: 两线制标准电流,4-20mA。

5、工作环境温度:-20--+70℃。

6、防护等级IP68;带显示参数,就地/远控切换旋钮,就地操作开/关旋钮,遥控器等。

7、质保期:每套自使用起质保不低于三年,使用寿命不低于五年。

8、配套阀门型号:D971J-6 DN900衬胶蝶阀

配套法兰盘数据如下:

扬修M系列调节型电动执行器技术规范

扬修M系列调节型电动执行器技术规范

扬修M系列调节型电动执行器技术规范

1.1.9.1 扬修M系列调节型电动执行器概述

本说明书作为多回转(2SA3)、直行程(2SB3)和部分回转(2SQ3、2SJ3)电动执行机构《使用说明书》的补充和说明。M系列功率控制器的分类和配置:

MU:三相功率控制器,与闭环控制的电动执行机构配置(简称调节型)。

MD:单相功率控制器,与闭环控制的单相电动执行机构配置(简称单相调节型)。

MDK:单相功率控制器,与开环控制的单相电动执行机构配置(简称单相开关型)。

MK:三相功率控制器,与开环控制的电动执行机构配置(简称开关型)。

2SA3、2SB3、2SQ3或2SJ3电动执行机构与M系列功率控制器组装成为机电一体的

整体式电动执行机构,适用于开环或闭环控制系统中各类阀门的开、关或自动调节控制。

可广泛应用于电站、冶金、石化、矿山和公用事业。

1.1.9.2 主要技术参数

输入信号:通道1 4~20mA

通道2 24VDC或220V AC(MD、MDK用)

阀位输出信号:4-20mA

死区:≤1%

控制精度:≤±1%

输入电源:MU、MK三相380V AC 50Hz

MD、MDK单相220V AC 50Hz

防护等级:IP67

环境温度:-20℃~+80℃

环境湿度:≤95%

电机功率:≤10KW

电机制式:MU、MD S5(1200次/小时)

MK、MDK S2(短时15分钟)

1.1.9.3 性能特点

1 微处理器控制,固态继电器驱动,性能可靠。

2 具有开、关向过转矩故障、行程控制故障、电机过载及机械故障的自诊断功能,并有就地灯光报警指示和信号远传。

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格书-发布稿

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格书-发布稿

前言
为了加强设备、材料的采购过程管理,统一油气储运项目设备材料技术规格书的编制格式、主要 订货技术要求和技术评分标准,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标准化 模块化 信息化”设计工作的 要求,特编制本技术规格书。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油气储运工程电动执行机构的采购。 本技术规格书包括技术条件、数据单和技术评分表三部分内容: ——技术条件部分为各工程项目通用并统一的技术要求;未经发布单位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 得对该部分进行修改; ——数据单是为了统一各工程项目实际使用,在工程项目使用中填入用于订货的参数;工程项目 中的数据单应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经审批后用于订货; ——技术评分表是为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通用技术组评分标准,在工程项目使用中,可根据工 程项目特点进行调整、修改,修改后用于工程项目的技术评分表应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经审批后 方可使用。 本技术规格书与《油气管道工程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格书》CDP-S-PC-IS-056-2009/B 相比主要变化 如下: ——按照标准格式调整各章节 ——1 范围修改为“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油气管道、储气库、CNG 等储运项目的开关型电动执行机 构。”; ——3.1.2 中 1)修改为“供货商应有相关业绩和经验” ——.2 中 2)修改为“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及其配件应符合相关国标或行(部)标规定,经相关管理 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并具有生产许可证。” ——4 采用规范、标准及法规增加 GB/T 12222 和 GB/T12223 ——取消 ISO5210、ISO5211、EN 50018、EN 50014、IEC 529 和 IEC 60079/CENELEC 并用相应国 标代替 ——5 供货范围修改为“供货商应提供电动执行机构及其他配套设备,与阀门配套的连接件,辅件 和连接头”。 ——6.1.6 修改为“电动执行机构的阀位指示应为连续指示,递增量为 1%。执行机构在外部电源 断电时仍然可以就地显示阀位及相关报警,并可实时反映因就地手轮操作而使阀位发生的变化。” ——6.1 中增加“使用寿命开关全周期≥8000 次。” ——删除 6.1.12、 6.1.13 和 6.3.14。 ——6.2 机械特性中增加涡轮蜗杆的机械啮合效率≥35%; ——6.3 电动特性中增加“执行机构突然掉电时,阀门的状态信号能够上传站控系统” ——6.3.13 修改为“执行器内应为一体化产品,电机启动器与所有电缆应在执行器内部。” ——6.4 “电动特性”改为“控制系统”。 ——6.4.7 输出信号增加“过扭矩报警”。 ——6.4.3 改为“电动执行机构应有带锁的 就地/停止/远控 选择开关。选择开关在就地位时, 执行机构由就地的开关(按钮)控制。选择开关在远控位时,执行机构由远程开关或控制系统控制。 选择开关在停止位时,执行机构只能通过手轮操作。阀门所配的电动执行机构的就地开关操作为自保 持型,远控开关操作可设置为非自保持型/自保持型。” ——增加 6.4.8 改为“执行机构应具有输出扭矩在线实时显示功能 ——增加 6.4.9 改为“启用 ESD 命令时,应不受就地/远控开关的限制” ——8.2 名称“在电动执行机构厂家进行的试验”改为“执行机构的测试”;8.3 名称“在阀门厂 家进行的试验”改为“执行机构和阀门组装后的整体测试。” ——删除 10.1 中定货单号。 ——增加了执行机构涂层的具体要求。 ——12.2 中增加阀门与执行机构的连接图纸,并将“测试报告”修改为“型式试验测试报告”。 ——评分表中否决项 1 修改为“供货商需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提供权威机构颁发的 ISO 9001 认证 证书复印件,并具有生产许可证”。否决项 2 修改为“提供电动执行机构型式试验报告”。原否决项“电

电动执行器相关标准

电动执行器相关标准

电动执行器相关标准

一、结构与设计

电动执行器应设计紧凑、坚固耐用,能够承受各种环境条件下的机械和电气负荷。其结构应易于维护和更换部件,同时应符合相关国际和国内标准。

二、性能与试验

电动执行器应具有高效率、低噪音、平稳运行和良好的控制性能。在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中,需要进行全面的性能试验,包括负载试验、环境适应性试验、重复精度试验、速度控制试验等,以确保产品达到预期的性能指标。

三、安装与运行

电动执行器的安装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在安装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机械和电气冲击,确保执行器与电源和控制系统的正确连接。在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执行器,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四、质量与验收

电动执行器的质量和验收应符合相关国际和国内标准。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验,包括原材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等环节。在产品交付前,买方应进行验收,确保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

五、安全与环保

电动执行器应符合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在产品设计阶段,应考虑防爆、防电击、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同时应采用环保材料和工艺,减少噪音和污染。

六、维护与保养

电动执行器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与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应定期检查执行器的机械部件、电气部件、润滑系统等,发现故障或异常应及时处理。同时,应定期更换易损件和润滑剂等,保持执行器的良好状态。

七、产品说明书与标签

电动执行器的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应清晰明了地说明产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维护保养方法等内容,以便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产品。同时,标签上应包含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以便用户和厂家进行识别和管理。

上仪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上仪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上仪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1.1.11.1 概述:

1 、AI、MI系列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是我公司在引进英国ROTORK公司A、M系列产品的基础上,采用当今最先进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研制而成的新一代智能化、数字化、多功能的电动执行机构。产品执行标准:Q/YXBM 470 -2006《AI、MI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及隔爆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

结构特征工作原理及基本技术参数:

2 、工作原理:AI、MI系列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由三相异步电动机驱动,通过蜗轮蜗杆减速,带动空心输出轴输出转矩。减速器具有手/电动切换机构,当切换手柄处于手动位置时,手轮通过离合器带动空心输出轴转动;电动操作时,切换机构将自动回落至电动位置,离合器和蜗轮啮合,由三相电机驱动空心输出轴转动。

执行机构输出轴的转动通过增速机构传至霍耳效应脉冲式传感器,而电机蜗杆轴向力产生的轴向位移传到机械式的力矩控制机构(开关机构)上,以实现阀位和力矩的控制。

电动执行机构的智能控制器接受标准模拟电流控制信号或开关量控制信号或总线信号,将执行机构的输出轴定位于和输入信号相对应的位置上;又可以根据联锁控制、两线控制或紧急ESD事件信号定位于控制系统预先设置的位置。

3、MI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的主要特点:

●经典的机械式力矩保护装置,工作稳定可靠

●霍耳效应脉冲式传感器精度高,适应性强

●采用超大规模集成芯片,使执行机构具备了强大的功能

●提供中、英文菜单。可通过遥控器进行设定调试,操作简单方便●非侵入式设计——采用双密封结构、壳体无贯通轴设计,调试时无需打开控制箱罩盖,防护等级达到IP68

1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1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1VVVVVVVVVVVVV 电动执行机构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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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四月

-2

目次

1.总则 (1)

2.技术规范 (1)

3.设备规范 (1)

4.供货范围及交货时间 (5)

5.工程技术服务 (6)

6.买方工作 (6)

7.工作安排 (6)

8.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6)

9.质量保证和试验 (6)

-31.总则

1.1 本规范书对卖方提供的热工自动化系统中的电动执行机构提出了技术方面和有关方面的要求,它包括功能设计、设备结构、性能和制造、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要求。满足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满足要求

1.3 如果卖方的报价与本规范书有偏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对每一点都作详细说明。如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买方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满足要求

1.4 本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满足要求

1.5 所投标的产品均要求为智能一体化型,且具有同类机组三年以上的运行经验。满足要求

1.6 电动执行机构按进口品牌ROTOK(IQ系列)、AUMA、SIPOS5和国产品牌瑞基、扬修五个品牌分别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价,由招标方最终确定品牌。满足要求

2.技术规范

2.1 连续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以通过伺服放大器(一体化,随执行机构供)直接接受来自DCS系统输出的4~20mA DC模拟信号。断续开关型调节的执行机构可以接受DCS系统输出的220VAC开关量信号。满足要求2.2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证装置。

电动执行器 执行标准

电动执行器 执行标准

电动执行器的执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GB/T 24926-2010《电动执行器》:该标准规定了电动执行器的评定、使用条件、性能参数、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2. GB/T 15529-2008《液压连动控制系统技术条件》:该标准适用于工业自动控制系统中的电动执行器。

3. GB/T 26246-2010《电动执行器用电缆连接器》:该标准规定了电动执行器用电缆连接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基本内容。

4. GB/T 26927-2011《蝶阀执行机构用嵌装弹性元件的交流电动执行机构技术条件》:该标准规定了蝶阀执行机构用嵌装弹性元件的交流电动执行机构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基本内容。

在实际应用中,根据使用环境和负载要求,从电动执行器的种类、型号、执行器行程、定位器、避障等方面进行选择,确保最终使用效果。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还需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各项规定,对电动执行器的安装和调试、防护接地等方面进行认真考虑和操作,确保使用安全。

如需更多信息,可以咨询生产或销售电动执行器的厂家,也可以查阅相关的产品说明或技术文档。

阀门电动执行器标准

阀门电动执行器标准

阀门电动执行器标准

阀门电动执行器标准

阀门电动执行器是一种自动化阀门控制系统,具有操作简便、启动转矩小、输出稳定等特点。以下是一些阀门电动执行器的标准:

1. DIN标准:DIN 3356-2002是阀门电动执行器的基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执行器的结构、尺寸、性能和试验方法等方面的要求。

2. API标准:API 600是北美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和电力等领域用阀门电动执行器的结构、性能、试验方法、标志、包装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3. JIS标准:JIS B7213-1992是日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执行器的分类、构造、性能、试验方法、标志、包装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4. 国标标准:GB/T 12295-2003是阀门试验方法国家标准,规定了阀门电动执行器的试验方法、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方面的要求。

总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会有不同的标准,但这些标准都会对阀门电动执行器的结构、性能、试验方法、标志、包装和运输等方面的进行规定。在选购和使用阀门电动执行器时,需要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和要求,选择符合标准的设备,以确保安全和可靠性。

电动机技术规范书

电动机技术规范书

招标技术文件附件

招标方:XXXXXXXX

2010年1月杭州

目录

1总则------------------------------------------------------------------------------------- 1 2供货范围------------------------------------------------------------------------------- 1 3技术要求------------------------------------------------------------------------------- 3 4性能保证要求 ------------------------------------------------------------------------ 4 5设计条件------------------------------------------------------------------------------- 5 6标准与规范---------------------------------------------------------------------------- 6 7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 6 8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1 9设计联络和现场服务 --------------------------------------------------------------13 10差异表---------------------------------------------------------------------------------14 11附件------------------------------------------------------------------------------------14

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要求

1 电动执行机构采用智能一体化优质产品(包括齿轮箱、控制部分、电机部分、支架及输出拐臂。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 电动执行机构是高精度、高可靠性调试维护方便的产品。具有成熟的现场运行经验。具有抗干扰能力,具有输入、输出信号隔离措施。

3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以通过自配的精确定位装置接受DCS系统输出的4~20mADC模拟信号和开、关无源干接点信号。所供的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可接收开、关、停脉冲无源干接点信号或有源信号,开关触点容量为220VAC 5A。确保电动执行机构和自动调节系统的接口协调一致,组成完整的闭环控制回路。

4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提供一个内部供电的电气隔离的4~20mA开度反馈信号,并具有就地开度显示功能。

5电动执行机构的位置反馈装置不应使用传统的电位器或增量式编码器配电池的方式,应采用进口的多圈绝对值编码器,总计数范围应达到4096圈,单圈分辨率应达到4096位,可在任意位置设置全关位置和全开位置。

6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在失电或信号时,应能保持在失电或失信号前的原位不动,并提供报警输出接点。

7 电动执行机构的开度及开、关限位装置可靠,保证无过开、过关现象,开度标志明显,开关无空程,并保证开度指示与阀门开度位置一致。

8电动执行机构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力矩保护装置,执行机构过力矩时,自动切断电机电源,并发出过力矩报警信号。

9 电动执行机构能输出带光电隔离的、无源的开到位、关到位、开力矩、关力矩、就地、远程、综合报警等无源干接点输出信号,开关触点容量为220VAC 5A。

标书电动执行器技术规范

标书电动执行器技术规范

标书电动执行器技术规范

1。电动执行机构的机械部件与电子单元在设计原理、制造工艺及整机性能上均应是先进的、安全的、可靠的、高质量的无需维护或只需少量维护工作的定型产品。

2.所供电动执行机构应为非侵入式一体化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必须带一体化智能型控制单元,控制单元必须带CPU,及液LCD晶显示屏可现场查看阀位反馈,免开盖进行调试和设定,主要参数可通过编程设定,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且操作调试简便。

3.电动执行机构参数设定由面板操作按键即可完成,无需遥控器,按键需使用不锈钢或耐腐蚀老化材质,保证按键的可靠性;

4.现场面板需显示远程控制信号目标位置,及故障指示标志,以便于维护

5.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以通过自配的精确定位装置(随执行机构一体化)接受DCS系统输出的4~20mADC模拟信号,确保电动执行机构和自动调节系统的接口协调一致,组成完整的闭环控制回路。

6。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提供一个内部供电的电气隔离的4~20mA阀位反馈信号。使控制输入信号与阀位反馈信号本身即为共地连接,保证调节性能.

7.电动执行机构具备干接点信号输出,且是独立的SPST接点,NC\NO可调。

8、能够提供4-20mA的阀位反馈用于阀门位置的远端指示,并具有反馈微调功能以矫正仪表。

9.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的每小时最大操作次数不应低于1200次。

10。买方仅提供动力电源和4—20mA控制系统指令。

11。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过力矩保护装置和行

程限位保护.

12.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可靠的制动功能,以防止电动机惰走,卖方在报价时应详细说明采用的制动方法及性能。

SIPOS5系列调节型电动执行器技术规范

SIPOS5系列调节型电动执行器技术规范

SIPOS5 系列调节型电动执行器技术规范

1.1.8. 1 SIPOS5 电动执行器技术规范:

序项

指标

号目

环-25+70℃,相对湿度:〈 95%

1

境条件

电小力矩单相: 220VAC ±10% ,以及三相380V ±2

10%,频率 550Hz ± 1%

技基本误差:≤± 1.5%,回差:≤± 1%,死区:0.5%-3% 3

术指标可调

起电源电压降至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启动4

动特性

绝输入端子与机壳间:≥ 20M Ω;电源端子与机壳5

间:≥ 50M Ω;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50M Ω缘电阻

信输入输出为标准的 4~20mA 模拟量信号,并带有6

号开关量信号。

1.1.8 .2 SIPOS5电动执行器检修工序项目及检修工艺标准、

注意事项

1、外观检查

1所有安装的螺钉和连接元件,包括电子元件连接可靠。

2地线和等电位连接的连接正确。

3电子元器件间的连接正确。

4电动机和阀门没有损坏。

5电动机温度在允许的范围,并且也要考虑末端控制元件的

散热情况。

2、调整齿轮组的传动比

1拆下传动齿轮单元上的面板。

2确定转数 / 行程;输出轴的最大移动距离由输出轴的转数决定。

3把转数 / 行程圆整到下一个增长值。

4旋下其上的 4 个螺钉,完全拆下传动齿轮单元。

5调整带有闭锁装置的滑轮 B1 部分,直至其牙缘与箱内上标尺标示的所需的增量值齐平时为止。

6安装传动齿轮单元。

7安装传动齿轮单元上的面板。

注意:只能用拇指轻轻的按正确的方向推动滑轮,稍微转动一下中央轮或输出轴,推动时会容易一些,再次安装齿轮传动单元以使输出轴 C 和传动轴相连,使输出轴和传动轴的位置成

扬修SDQ系列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扬修SDQ系列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扬修SDQ系列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1.1.1

2.1 概述

SDQ(H)(B)系列部分回转阀门电动执行机构适用于开启和关闭蝶阀、球阀、挡板等90°角行程阀门。该产品广泛应用于电站、给排水、船舶、市政工程等工业部门。其中核电型严格按照美国IEEE 382-1996标准进行了振动老化试验和地震试验并已获通过,试验中OBE的地震加速度为4g,SSE的地震加速度达6g,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尚属首例,符合EJ/T1022.11-1996《压水堆核电厂阀门电动装置》中1E级K3类产品安全方面的要求;隔爆型可在Ⅱ类A、B级T1、T2、T3、T4组爆炸性气体的工况环境下工作。

1.1.1

2.2 其使用环境如下:

1、环境温度:-20℃~60℃

2、相对湿度:≤90%(25℃时)

3、工作环境:无强腐蚀性介质

4、防护等级:IP65

5、电源:220V AC,50 Hz或三相380V,50Hz

6、隔爆型防爆等级:ExdⅡBT4

7、工作制式:调节型为S5,负载持续率为10%,最大工

作次数为1200c/h;开关型为S2,10 min。

1.1.1

2.3 产品型号

1、产品型号表示方法 SDQ

__ 全行程时间: s

公称转矩: 1/10 N ·m

表示部分回转 表示电动执行机构

{

表示隔爆型字母非隔爆型不表示

B {

表示核电型字母非核电型不表示

H

1.1.1

2.4 主要工作原理

电动执行机构由电机、减速机构、控制机构、手轮和机械限位等组成。其传动原理见下图:

A—输出内齿轮B—内齿轮(B’蜗轮)C、D—行星轮(双联齿轮)

E、F—正齿轮G—蜗杆H—转臂

电动执行器的技术要求 - zbhnicwxcom

电动执行器的技术要求 - zbhnicwxcom

电动执行器的技术要求

(锅炉一、二次风用电动执行器)

1、非侵入式智能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角行程)。

2、速度和力矩双向独立可调,超大的调整范围降低用户的选型难度和备品成本。

3、电气部分充分的抗干扰和防冲击能力,运行极为稳定。

4、超高的定位精度,即使在全行程1圈的情况下,也能够达到1%的定位精度。

5、完善的安全防护功能,有效杜绝现场误操作或在系统紧急故障时将危害降低至最小。

6、简洁高效的人机交互界面和非侵入式设计,现场安装调试简单可靠;供电电源:AC380V;工作模式:调节型接通次数大于1200次/小时;内部电源:24V DC最大40MA ,具有短路保护功能;输入信号:模拟量:4--20MA,输入阻抗250欧;输出信号:模拟量4--20MA,负载阻抗小于750欧。

7、行程范围:多转式最小圈数1圈,最大不限;设定力矩40%--100%可调;设定转速40%--100%可调。

8、基本误差:角行程电动执行机构小于等于正负0.5%;控制死区:0.5--10%可调;防护等级IP67。

10、环境温度-25℃~ +70℃;相对温度≦95%。

第1包电动执行器技术标书

第1包电动执行器技术标书

一、招标设备清单

电动执行器选配参考表

编号技术参数数量备注12/16.11 电动百叶阀 2

型号: 室外型

规格: Ø3000mm

气体温度:100ºC(max.150ºC)

风管角度:45º

12/16.11M 电动执行机构 2 法国原装伯纳德型号:

力矩: 4000N.m

输入输出信号:4~20mA

12/16.13 电动百叶阀 1

型号: 室外型

规格: Ø1600mm

气体温度:100ºC(max.150ºC)

风管角度:35º

12/16.13M 电动执行机构 1 法国原装伯纳德型号:

力矩: 2500N.m

输入输出信号:4~20mA

12/16.14 电动蝶阀(冷风阀) 2

型号: 室外型

规格: Ø1000mm

气体温度:100ºC

风管角度:90º

12/16.14M 电动执行机构 2 法国原装伯纳德型号:

力矩: 1600N.m

输入输出信号:4~20mA

12/16.45 电动百叶阀 1

型号: 室外型

规格: Ø3350mm

气体温度:100ºC(max.150ºC)

风管角度:45º

12/16.45M 电动执行机构 1 法国原装伯纳德型号:

力矩: 6000N.m

输入输出信号:4~20mA

15b.07 电动风机启动阀(05#风机用) 2

型号: (DN800)

公称压力: 0.01MPa

15b.07M 电动执行器 2

型号:

功率:

最大扭矩:600N.m

电压:380V

15b.10 电动风机启动阀(02#风机用) 1

型号: DN450

公称压力: 0.01MPa

15b.10M 电动执行器: 1

型号:

功率:

最大扭矩:250Nm

电压:38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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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电动执行器技术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标书电动执行器技术规范

1.电动执行机构的机械部件与电子单元在设计原理、制造工艺及整机性能上均应是先进的、安全的、可靠的、高质量的无需维护或只需少量维护工作的定型产品。

2.所供电动执行机构应为非侵入式一体化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必须带一体化智能型控制单元,控制单元必须带CPU,及液LCD晶显示屏可现场查看阀位反馈,免开盖进行调试和设定,主要参数可通过编程设定,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且操作调试简便。

3.电动执行机构参数设定由面板操作按键即可完成,无需遥控器,按键需使用不锈钢或耐腐蚀老化材质,保证按键的可靠性;

4.现场面板需显示远程控制信号目标位置,及故障指示标志,以便于维护

5.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以通过自配的精确定位装置(随执行机构一体化)接受DCS系统输出的4~20mADC模拟信号,确保电动执行机构和自动调节系统的接口协调一致,组成完整的闭环控制回路。

6.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提供一个内部供电的电气隔离的4~20mA阀位反馈信号。使控制输入信号与阀位反馈信号本身即为共地连接,保证调节性能。

7.电动执行机构具备干接点信号输出,且是独立的SPST接点,NC\NO可调。

8、能够提供4-20mA的阀位反馈用于阀门位置的远端指示,并具有反馈微调功能以矫正仪表。

9.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的每小时最大操作次数不应低于1200次。

10.买方仅提供动力电源和4-20mA控制系统指令。

11.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过力矩保护装置和行程限位保护。

12.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可靠的制动功能,以防止电动机惰走,卖方在报价时应详细说明采用的制动方法及性能。

13.应配置就地操作面板,配备远控/就地操作切换开关、按钮、指示等,并提供保护措施防止就地误操作。就地操作仅在调试检修时使用,正常运行时均接受DCS系统的远方控制。具有远程联锁功能,防止现场误操作。

14.电动执行机构可以进行安全位置预设定,在丢失控制信号时自动运行到安全位置,并可输出报警接点。一般情况下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时,应能保持在失电前的原位不动,特殊情工艺要求时可以选择断电复位功能的电动执行机构。

15. 电动执行机构均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是静止状态,都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作位置。手轮操作力矩不大于300NM。

16.电动执行机构应能送出至少以下无源干接点各一付供用户使用,接点容量220VAC,3A:全开位、全关位、开方向过力矩、关方向过力矩、执行机构故障远方/就地控制方式。

17.三相交流异步电机应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起动转矩倍数、低的起动电流、小的转动惯量,并应具有电机的过热保护、动态缺相相保护、静态缺相保护、顺时逆转保护等保护功能。投标书应对此给出详细说明。

18.卖方应提供满足本工程所需的各种最大输出力矩的电动执行机构。启动力矩作为执行机构的铭牌力矩,电动执行机构的铭牌力矩即为-15%额定电压下的静态启动力矩值,最大力矩为启动力矩的1.8~2.0倍。

19.电动执行机构应能够在环境温度:-30℃~70℃,湿度:<95%的环境中长时间连续使用的无故障。

20.电动执行机构电源电压:三相380V±10%,频率50Hz±1%

21.电动执行机构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

22.电动执行机构应配备就地机械式阀位指示器。

23.整体结构采用模块化结构,使得更换备件时快速方便。具有强大的故障自诊断功能,方便用户及时快速处理故障。

24. 传动部分注有长效润滑油,可长期运行而无需维护。只需每6-8年维护一次。

25. 外部箱体材质为优质铝合金,强度比铸铁高、防腐性能极佳。外部所采用的螺钉均为不锈钢材质。

26.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自动相序校正功能。

27.卖方应在投标书中填写电动执行机构主要技术指标:

基本误差:≤± 1% 回差:≤ 1% 死区: 0.5%

起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起动。

绝缘电阻:输入端子与机壳间:20M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50M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50M

绝缘强度:输入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 500V 50Hz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试验电压与频率:500V 50Hz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

<60V 500V 50Hz

130~<250V 1500V 50Hz

250~380V 2000V 50Hz

28.力矩和行程开关:银接点开关容量220VAC,5A;220VDC,1A.

29.外部电缆进线采用端子连接,连接端子必须与电子部件分开设计并作永久标记以便施工及维修。

30. 执行机构48小时的漂移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0%。投标书应注明执行机构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应存在需要定期进行更换的部件。

31.执行机构应正常使用条件下可承受工厂级的,10Hz~200Hz的频率范围内直到0.5g的加速度的震动条件。

32.执行机构应在包装条件下按ZBY002中有关要求进行连续冲击试验,试验后的基本误差和回差应符合2.25条。

33.卖方应在每台电动执行机构上配有不锈钢名牌,标识该设备的KKS编号、用途名称及规范,所有标识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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