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请销假制度
农村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
农村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农村干部请销假行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干部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的种类(一)事假:包括病假、事假;(二)探亲假:每年不得超过15天;(三)婚丧假:领导班子成员婚丧假不得少于7天;(四)陪产假:男性干部每年不少于10天;(五)公派调研学习假:按申请单位及上级部门安排时间;(六)其他特殊情况假:可由按规矩建立的调人员关系机构会同派出单位及有关部门办理。
三、请假程序的规定1、请假申请:干部请假一般应提出书面申请,需口头请假时须事后补写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单应当注明请假时间及理由,并有请假人的签字;2、审批程序:请假人应当将请假申请单交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请假部门应负责核对请假人的请假情况。
在审批手续完备后即行报部门主管及领导审批;3、请假批复: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应当连同批复即时送达请假人。
无特殊情况,下午即当天上午提出的请假申请,应当当天下午就报批准;4、假期交接:请假人应当将工作交接给经过审批的人员代行工作。
请销假不严格限制时间,但原则上不要超出三天;四、销假的程序规定1、请假期间离岗处置和延长请假人本人或所在单位在安排工作方案时必须事先与上级单位联系请销假。
在请假期间如有增加销假的需要,应在当事人履行批请销假手续后在设定时限内连同批复送达该部门;2、请假期间发生变故请假期间的发生变故或有突如其来的重要事情发生,能自觉出席处理是即应解释原因,达到行满白纸的效果;3、请假期间达到批准变通情况请假期间若经批准因故早来迟走的人员口头上向单位工作人员及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所随后他人所提出的请假均以书面为准,严禁乱发涂改文字的行为。
按请假满足四年正常销假,住院者自动脉处所在单位或派出部门审批。
五、请销假的管理1、请销假登记:各级领导部门统能考勤及工资的管理,要求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考勤工资管理制度,因此请假销假应当深入考勤工作,健全假期管理制度;2、请销假备案:请销假的部门、单位对请销假的工作监督,检查部门及单位的假期有关工作,要求假期管理处、储备上、下级管理门的各项制度、文件备案。
乡镇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
**镇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根据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严格镇机关干部请假制度执行规定如下:
1.请假必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口头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经批准后,请假单交于纪委书记存档,请假期结束后,当日及时销假。
未经批准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申请年休假(包括探亲假、婚假、产假等)须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
病假必须附有医院有效证明;事假应先抵消年休假;休假期间,除病假外,若遇抢险救灾和其他紧要事情,要服从镇里调配,休假期则延后。
3.加强对事假控制:鉴于实行了年休假和双休日,工作人员一般不应再请事假,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也可以用年休假(探亲假)冲抵事假天数。
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4.逐级请假:所有干部请假需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批,请假单交于镇纪委存档。
因公出差的请假必须附文件通知或分管领导意见。
5.上班期间中途下村办事的必须告知科室同事、分管领导,填写**镇外出办事去向登记薄,便于督查室掌握全镇机关干部的
去向。
本规定适用于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自2014年10月1日起试行三个月。
原请假制度自本制度实施起废止,本请假制度统一由督查室负责解释。
中共**镇党委
2014年9月27日。
村级请销假制度
村级请销假制度
1.村干部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必须提前向书记、镇
长请假。
事假须提前一天向书记、镇长分别请假,病假应提前向书记请假。
二天以上由镇长签批,三天以上由局分管领导签批,一周以上由县委分管领导签批。
2.村干部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先经书记、镇长同意后
签字,党政办工作人员方可登记。
除特殊情况外,电话请假、捎口信及事后补假等请假手续一律不予受理。
3.请假人员假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书记、镇长不
在时,要向在岗领导销假。
4.实行全天候坐班制,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实行签到
制度,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实行值班制度。
5.若出现值班期间空岗或值班期间因病因事请假现象,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
6.正常上班期间若出现私自离岗现象,视情节予以通
报批评或进行纪律处分。
7.若出现请假时限超出一天不履行请假手续离岗现象,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进行纪律处分。
8.驻村干部下乡驻村时间要求:每周一至周四必须全
天驻村开展工作,并参加所在村的各项活动。
周五报帐员到镇里报帐及处理有关事务,主抓扶贫可以根据上述内容进行
补充和完善,制定适合自己村落的请销假制度。
乡镇请销假考勤制度
乡镇请销假考勤制度乡镇请销假考勤制度一、全体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必须确保22个工作日。
镇召开工作会议,应参加人员应准时到会。
二、需要出席上级召集的会议或因公出差,凭办公室会议通知,个人有事必须事前书面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对待。
三、实行各单位单独分别考核的办法,对在岗人员进行考勤,各单位人员要服从本单位的统一安排。
各单位每月底上报上月考勤情况。
四、坚持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缺勤人员经济处罚,当月兑现。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勤15天或累计缺勤30天者,按《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处理。
对出勤出力,实绩突出者给予相应表彰与奖励。
五、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档案年龄为准》,确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凭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可以办理请长假手续,工资全额发放。
六、按照干管权限,对镇党委管理的干部,经本人申请后,可以办理每次半年以上的请假手续,签订协议后工资按50%发放生活费(上划干部每月缴纳工资额的50%,否则年底不予考核,扣发全部绩效工资),自谋职业,期间镇政府不承担任何个人行为造成的法律责任、安全责任。
附送:乡镇财务制度乡镇财务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堵塞漏洞,厉行节约,提高资金运行质量,制止奢侈浪费,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镇财务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镇人大主席任副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党政办主任、财政所长为成员。
二、镇实行定期签批制度。
每月一号、十五号为集中签报日,上月所有支出票据由镇财务领导小组会议统一审核后,由人大主席审批,所有支出票据必须在当月内办理审核签批手续,特殊情况要予以说明,否则跨月不予报销。
三、严禁公款私借,因公确需借用的,必须经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凭据借支,并在三个月内归还借款或交冲销支出票据。
四、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所需各项采购,由办公室或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和计划,经领导研究审核后,由采购小组安排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财政所结算,未经采购小组采购的各项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村请销假管理制度
村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机关工作人员的请假和销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机关工作人员的请假和销假管理。
第三条:村级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村级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四条:请假和销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村干部应当以身作则,按照规定请销假,不得违规请销假。
第六条:请假和销假的具体规定由各村级机关自行制定并报村委会备案。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八条:村级机关工作人员在需要请假时,应当事先向主管领导提出请假申请。
第九条:请假申请应当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十条:主管领导应当及时审批请假申请,并书面通知请假人。
第十一条:请假期间请假人应当保持联系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当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并报备理由。
第十二条:请假期间请假人应当主动配合工作进展,并将请假期间可能涉及到的工作委托给他人处理。
第十三条:请假期满请假人应当及时回归工作岗位,并向主管领导销假。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十四条:请假期满的工作人员应当在销假日当日回到工作岗位,并向主管领导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五条:销假手续包括填写销假登记表、复工报道等。
第十六条:主管领导应当在销假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传达相关工作安排。
第十七条:销假后,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恢复工作状态,全力投入工作。
第四章请销假纪律第十八条:工作人员请销假应当严格遵守制度规定,不得违规请销假。
第十九条:如有违反请销假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纪律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恶意违规请销假的工作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频繁请销假、无故缺勤的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废止之前相关制度。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村委会,如有争议最终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
第六章其他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以上为村请销假管理制度,望各村级机关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做好请销假工作。
乡 镇 请 销 假 制 度
乡镇会议制度一、到上级开会(一)原则。
贯彻上级精神及时、准确,不误事。
(二)办法。
1.程序。
党政办接到上级开会通知后,第一时间向书记、镇长报告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参会人员及要求,书记、镇长做出参会人员安排后,由党政办通知参会人员参会,并在当天的签到表上注明到上级开会,以此作为报账凭证之一,参会人员参加完会议后,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分管领导或书记镇长报告,并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补助。
到县上开会,补助50元/人次;遇特殊情况需住宿的,报镇长同意后每晚不超过50元/人次;到市上开会,补助70元人/次;到省上开会,补助80元/人次。
到县上报表,报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属实后补助50元/人次的差旅费。
报销会议补助或差旅费,必须凭分管领导签字和党政办提供的当天的签到表,事由必须一致,否则不予以报销。
凡领导安排到上级办事的补助及报销程序,参照执行。
因公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已全额报销差旅费的,不再报销差旅补助。
书记、镇长不报会议差旅补助。
(三)要求。
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
因不按时参会、早退、不遵守会议纪律受到上级批评的,按仁纪〔2011〕2号文件规定(违反会风规定扣本人目标奖500元,违反请销假规定扣本人目标奖300元)处理,取消会议补助,并向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在镇干部会上作出检查。
二、镇内开会1.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由党政办做好会议通知、会务安排和会议记录;专题会议由分管领导做好会议通知、会务安排和会议记录。
召开由辖区村、社区及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必须请示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召开。
2.参会人员必须准时按要求参会。
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的,按上班考勤制度兑现处罚。
乡请销假制度
乡请销假制度乡请销假制度指的是农村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介绍的一项请假制度。
这种制度的特点是在较宽松的规定下允许员工请假,同时也强制规定员工必须在工作之余在乡里奉献一定的社会服务。
尽管乡请销假制度是适应农村实际情况设计的,但是,它在解决员工出勤和发挥员工在乡村建设中的作用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首先,乡请销假制度允许员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请假。
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更加自由地安排自己的时间,可以更好地完成个人的事务和探亲等活动。
而乡里也允许员工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获得相应的休假和优待。
在这种条件下,员工能够在呼吸新鲜空气,休养身心方面获得良好的效果。
同时,员工可以更好地保持身体健康,提高身体素质,更好地投入到乡建事业中去,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乡请销假制度要求员工在乡村中也必须发挥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在工作之余也需要为乡村建设和群众服务做出一定的贡献,为乡村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这样一来,员工在工作中将会更加热心和积极,将更多地投入到乡建项目中去,为乡村建设提供更多的支持和贡献。
最后,乡请销假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乡村中,员工能够与同事之间更好地交流和沟通,从而促进彼此之间的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服务水平。
这样一来,工作之余,员工之间可以进行学习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成长,更好地发挥合作的优势。
综上所述,乡请销假制度对于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群众服务水平,发挥员工在乡村建设中的作用,维护员工在个人生活和社会服务方面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虽然该制度在适应农村实际情况方面具有极高的实用率,但是在落实方面需要更好地强化制度落实的力度和制度的科学性,更好地推进乡村建设,从而实现村民的生产生活幸福和质量发展。
乡机关请假销假制度1
***乡机关请销假制度为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组织纪律性,使我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请销假和考勤制度,要求全乡干部职工严格遵守。
一、乡上每位干部职工都必须自觉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兢兢业业干事,不干违法乱纪的事,不说影响团结和不利于工作的话,有事有病不能正常上班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请假,将干部的出勤列为干部职工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写出请假条,请假条由向上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考勤人员,请假期满后要立即返回乡上,并向主要和考勤人员入销假,除特殊情况外,严禁打电话或捎假条请假。
三、乡上干部每月至少出勤22天以上,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8天,每超一天扣当日工资的50%,多出勤一天奖励4元,奖励金每月兑现一次,对全年出勤最好的同志年终作为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之一,家住在乡政府所在地职工不享受出勤奖。
四、乡计生专干和服务所人员考勤由分管领导考勤,计生专干和服务所人员因事因病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6天以下有项主要领导审批,6天以上由乡党委加注意见报县人口委和其他主管部门审批,主要部门审批后将请假条交乡主要领导,否则,按旷工论处,矿工一日扣除当日工资,每月将专干和服务所人员出勤情况如实向县人口委报送。
五、乡上其他干部因事因病请假5天以内的,由乡主要领导审批,请假在7天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乡党委加注意见后报组织部或其他主管部门审批。
六、在计划生育和禁毒等突击活动期间,乡干部职工除亲属婚、丧、嫁、娶等特殊情况外,不能请假,工资关系不在乡上的同志,由乡上报其主管部门按制度扣除工资。
七、乡干部职工考勤情况每月底将考勤情况公布一次,奖罚在每月工资中兑现。
八、乡干部职工请假期满后,要按照销假,如请假期满后续假的一定办理补假手续。
九、家在本乡居住的干部职工,原则上要求在乡政府住宿,以应付突发事件,住宿家庭的要求每天按时上班(8:30),按时下班(6:00),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一日论处。
乡政府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乡政府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在乡政府工作的工作人员需要每天按时足量到岗上班,符合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工作时间应该是每天8个小时,每周不超过44个小时。
乡政府采用打卡考勤系统,每个员工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打卡,包括上班打卡和下班打卡。
每个员工必须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打卡,否则将被扣除考勤分数并扣除相应的工资。
请假制度如果工作人员需要请假,必须按照乡政府的请假制度进行请假。
请假的期限根据员工所在行政职级而定。
请假时必须提交申请表格,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期间以及其他必要的请假信息。
乡政府将根据员工的请假说明和请假期间来审批请假申请。
请假未经批准的员工将被扣除相应的考勤分数和罚款。
销假制度员工销假时必须按照规定的销假制度进行销假。
目前,乡政府的销假制度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假条的销假,另一种是无假条的销假。
如果员工销假有假条,需要提交销假申请表格,说明销假期间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并附上假条。
乡政府将会审批销假申请,如果通过审批,则会批准员工的销假申请。
如果员工销假无假条,需要提交销假申请表格,说明销假期间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乡政府将会核对员工的考勤记录,如果考勤记录证明员工确实请了假,则会批准员工的销假申请。
离职请假如果员工即将离职,需要提前申请离职请假。
离职请假需要在离职的前一个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离职原因、离职时间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离职请假必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否则离职手续将无法成立。
乡政府的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减少员工请假及不在岗情况带来的影响,还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满意度,进而提高乡政府的综合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精选9篇)
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精选9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精选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1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严肃干部请销假制度,保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根据有关纪律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请销假对象为全体机关干部和工勤人员。
二、请销假范围是事假、婚假、产假、病假等。
三、请假批准时间: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外,一年内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除外)。
四、请假必须具备假条,1天以内书面向分管领导请假,2天以上必须经书记或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
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事情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按照程序口头请假,并在2日内由本人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在请假外出后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的,要及时向准假领导续假,返回后及时补办续假手续。
凡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干部在请假前,必须事先做好工作交接,请假后不得影响和贻误工作。
五、干部在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六、在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县政府部署重大工作期间,干部原则上不得请假。
干部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的,或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期间,本部门出现生产、安全等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办公室认真做好考勤登记,并将每月考勤情况于次月第一周内进行通报。
机关干部在一年内有1次违犯请销假制度的,在全乡干部会上予以通报批评;有2次违犯请销假制度的,取消当年年终考核评优资格并进行诫勉处理;对2次以上不履行请销假制度的,将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乡镇机关干部最新请销假制度
乡镇机关干部最新请销假制度
一、请销假流程
1、机关干部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必须注明原因(除隐私外)。
请假实行登记审批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同志请假须先由工作交接人签字,分管领导、包片领导审签后,按照审批权限报机关领导审批。
同志请假1天的,由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审批;2—3天的,由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审签后,报镇长审批;4—7天的,由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审签、镇长、书记审批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7天以上的,由镇长、书记签署意见,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批。
领导请假1—3天的,由镇长、党委书记审批;4—7天的,由镇长、党委书记审批,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7天以上,由镇长、镇党委书记签署意见,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
2、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存查。
假满后要主动到主管机关领导处和办公室销假。
如需延长时间,另行履行请假手续。
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的,经主要领导同意,事后及时补办手续,未履行补办手续的,仍视为旷工。
二、请休假相关规定
1、每月因事累计请假一天者,不扣发工资;请假两天及以上者,每天扣发工资30元。
无故旷工者,每天扣发工资。
乡请销假制度
一、乡村(三职)干部有事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事先请假,并具备假条,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二、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请假一律由党委书记批准;乡干部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并报乡长。
村干部请假三天,由联系村领导和党务书记批准并报乡长;乡干部请假二天,村干部请假五天,由乡长批准并报党委书记;乡干部请假三天,村干部请假七天的由党委书记批准。
乡干部一次请假超出三天,交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三、乡干部当月请事假超过10天、病假20天的不享受当月差旅补助。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60天的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婚假、产假按有关政策执行。
村干部请假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超过1个月不计发月基本误工,并不享受年终考核奖金分配中的当月部分。
四、所有请假条必须说明理由,请病假一律由医院出具证明。
五、所有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存入专卷。
太石乡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太石乡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根据《公务员法》、《康县干部请销假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1、一般干部请假。
所有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康县干部请销假制度》有关规定,一般干部因病因事请假在十天(含十天)以内的,由本人写出请假条,由主要领导审批;十天至一个月内由本人写出请假条,经主要领导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批;部管一般干部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有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县委组织部加注意见后,报组织部长审批;事业单位公务人员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由乡上和人社局加注意见后报政府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县长审批。
2、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
副科级以上领导因病因事请假在三天(含三天)以内的,由本人写出请假条,由主要领导审批;请假在三天以上十天以下的,乡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请假在十天以上的,由组织部提出意见后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在请假手续未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岗。
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按照程序电话或口头请假,并在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因故需延长假期的,须在假期未满前按审批权限提出申请,进行续假。
所有人员都有严格遵守请假时间,不得随意超假,请假期满后需续假而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在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原则上不准请假。
请假期间,要做好工作交接安排,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原则上,每月允许干部请事假5天,5天以上的,每超一天扣工资20元;请病假需持有关医院证明。
二、村干部请销假制度村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外出3天以内要给驻村干部请假,3天以上的要给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待批准后方可外出。
乡级敬老院请假销假制度
乡级敬老院请假销假制度为保障××乡敬老院入住老人的人身安全及公寓财产安全,有效预防敬老院的老人走失、外来伤害、财产丢失等各种突发事件。
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请假制度××乡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供养老人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1、敬老院工作人员、老人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开。
2、工作人员、老人请假由院长批准,院长请假由敬老院管理中心主任或××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3、协议可外出老人,老人外出一小时以内不用假条,由当日责任护理人员电话通知门卫放行。
4、协议可外出老人,老人外出一小时以上,半日内由当日责任护理人员写假条,并由当事人签字,门卫见假条放行。
5、老人经批准外出,工作人员应交代注意事项,需使用证件的,发给有关证件,归院后交回有关证件。
6、请假外出必须如实说明请假原因,到什么地方,找什么人,有什么事,以便及时联系和查找。
7、工作人员请病假要持有正规医院诊断书,因特殊原因休假三天以上者,需提前报请院长批准。
8、请假外出期间,参与非法活动和出现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二、销假制度外出人员归院后应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老人销假:入住老人经批准外出前,由工作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发给有关证件。
归院后,必须向当日值班工作人员或院长销假,并交回发给的有关证件。
2、工作人员销假:回工作岗位时,于副院长处报告销假。
(正常调休除外)3、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未经批准,超期或者逾假不归的,应予以追究。
(1)、入住老人无故私自外出者或拖延外出时间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家属面谈教育,不改正者劝退。
(2)、工作人员无故私自外出者或拖延外出时间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开除工作人员身份,并扣除制度内工资。
乡镇机关请销假制度
乡镇机关请销假制度
乡镇机关请销假制度
一、机关干部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假条,3天以内的,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审批,同时报告分管领导、值班领导知晓;4至7天以内的,由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同时报告分管领导、值班领导知晓;8天以上的,报县委组织部或人事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机关干部公休请假一律由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并按公休条例执行。
二、所有假条必须交党政办存档并作好登记备查。
三、若不假自走连续7天累计15天以上者,镇党委与其诫勉谈话,并扣发一个季度的工作津贴;若不假自走连续15天累计30天以上按公务员法规定执行。
四、假满后,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时,须先电话请假,回单位后补假条。
否则,按旷工处理。
村居请假销假管理制度
村居请假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居员工的请假和销假行为,维护村居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居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请假和销假程序,不得擅自请假或销假。
第三条村居应当建立健全请假和销假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确保请假和销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村居员工请假和销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组织纪律,维护村居形象,服从领导安排。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五条村居员工请假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汇报,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经主管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六条请假时间三天及以下的,员工应提前一天请假;请假时间三天以上的,员工应提前三天请假。
第七条请假事由应属于正当范围,如因病请假,应提供医院的病历证明;如因事假请假,应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表格,并交由所在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保留一份备查。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九条村居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销假时间三天及以下的,员工应提前一天销假;销假时间三天以上的,员工应提前三天销假。
第十条员工销假需填写销假表格,并交由所在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保留一份备查。
第十一条员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销假,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主管说明理由,并取得同意后可延长销假时间。
第四章请假销假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首次违规,责令员工补齐相关手续,并作出书面警告。
(二)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扣工资、降职等处罚。
(三)多次违规,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甚至开除员工。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三条村居对于员工请假和销假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处理。
第十四条村居应当建立健全请假和销假记录档案,并定期进行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村居领导及部门主管应当加强对员工请假和销假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请假和销假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全体员工讨论通过后执行。
乡镇卫生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利辛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请销假及旷工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 国务院第 514 号令 ) 、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 ( 皖人发〔1997〕83号) 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请假类别是指:( 一) 病假:工作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
( 二) 事假:工作人员因本人或家庭事务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
( 三) 婚假:工作人员结婚的,可以请婚假。
( 四) 产假:女职工生育的,可以请产假。
( 五) 丧葬假: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的,可以请丧葬假。
第二条请假需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请销假报告单,按请销假审批权限审批后有效。
如因重病或急事不能事先请假时,应及时报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办理补假手续。
第三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
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请假或续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按准假权限销假,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四条请假审批权限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 工作人员请假 5 天以内的 ( 含公休日,下同 ) ,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 二) 工作人员请假 5 天及以上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报卫生局备案。
( 三) 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请假外出 3 天以上的报卫生局备案。
第五条病事假生活待遇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 工作人员病假在15 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及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扣除请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 二) 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从第三个月起,给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放;取消请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 三 )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本工资按照下列标准执行: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百分之七十;2、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百分之八十;3、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发给百分之九十。
村干部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请销假制度Establish standards and manage them well. January 26, 2023x x乡村干部请销假制度为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严肃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村干部请销假制度;一、适用对象各村四职干部二、请销假程序1、工作期间,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律实行书面请假,请假人需事先写出请假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请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的,由乡纪违书记xx同志签批后方可离岗;请假两天以上的,由乡党委书记xx同志或乡长xx同志签批;每人每年累计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0天;2、乡党委、政府召开的村干部会议,村干部必须按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村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乡主要领导请假;3、请假人员请假后,一律将请假条交党政办公室,并以此作考勤依据,否则视为无故缺勤;4、村干部请假期限满返回工作岗位或回村后,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予以销假,因特殊情况确需续假,需要延期的要及时说明理由,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续假手续;三、组织纪律1、村书记、主任不能同时请假,尤其在防汛防洪、森林防火、突发事件、重大会期等关键时期,应尽量不安排外出;2、村干部在请假手续未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先电话或口头请假,但事后须补办手续;3、村干部在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联系无障碍;4、村干部在请假期间,需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安排,保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如因工作安排不妥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失误、重大影响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5、村干部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乡党委将此作为村干部评先评优和任免的重要条件之一;对无故不请假、假满不销假、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病假等特殊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另计的村干部,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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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请销假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结合我乡机关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范围:机关工作人员因事、生病、公休、结婚、妇女生育等,可按规定请假。
二、请假方式:机关工作人员符合请假条件,需要请假时,须由本人写出书面假条,按审批权限报批。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因公外出须按规定报告。
并将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存查。
如因紧急情况未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应先口头告知,事后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三、审批权限:
(一)书记、乡长因公出差、外出开会及休假,事前应将事由、时间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二)其他科级干部出差(出访)、外出开会及休假一天以上,事前由本人将外出时间、事由向书记报告,并将联系方式通知办公室。
(三)一般干部出差、外出开会及休假一天以上,事前由本人将外出时间、事由向书记报告,并通报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同时将联系方式告知办公室。
(四)因事因病请假的,一般干部一至三天(含三天)由书记、乡长批准,并通报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同时将假条报办公室备案;三天以上的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科级干部经书记、乡长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一般干部经书记、乡长同意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四、请假纪律
(一)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同旷工处理。
(二)假满后,必须按时回单位正常上班,并及时到办公室销假;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同旷工处理。
(三)一年内累计请请事假超过30天或病假超过60天或事、病假累计超过45天者,当年不享受公休待遇,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当年福利奖金及有关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