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理工作考核办法HT-R1-KH-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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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可以根据具体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业务特点进行制定。

下面是相关的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供参考:一、考核办法:1. 考核周期:一般以项目或阶段为单位进行考核,可以根据需要设定不同的考核周期。

2. 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综合考核、定期考核和随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考核内容:- 监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监理工作报告的撰写和提交情况- 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跟踪情况- 监理工作中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效果- 监理工作中与业主、承包方等相关方的沟通和协调情况- 监理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和质量验收情况- 监理工作中的合同履行和费用管理情况4. 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内容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可以制定相应的考核评分标准。

5.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得分,评定相应的考核结果,例如优秀、合格、待改进和不合格等,并根据考核结果按照一定幅度进行考核奖惩。

二、考核标准:1. 监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按时制定和更新监理工作计划- 确保监理工作计划与项目实际进展相符- 做到监理工作计划的严格执行2. 监理工作报告的撰写和提交情况:- 按时撰写和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准确、清晰、完整3. 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跟踪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和跟踪整改情况- 确保问题的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4. 监理工作中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效果:- 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确保问题的解决能够达到预期效果5. 监理工作中与业主、承包方等相关方的沟通和协调情况: -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与相关方保持密切联系- 协调解决相关方之间的利益冲突6. 监理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和质量验收情况:- 提供准确、实用的技术指导- 能够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的检查和验收7. 监理工作中的合同履行和费用管理情况:- 确保监理工作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确保费用支出合理、合规以上是一些比较常见的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项目监理部工作考核办法

项目监理部工作考核办法

项目监理部及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办法1、目的为了充分调动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量化对项目监理部工作的考核内容和标准,明确奖惩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对项目监理部及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对于到考核时成立不满1个月的项目监理部不在考核范围内。

考核分两个层面进行。

一是中心对监理项目部及总监(总监代表)的考核,二是总监(总监代表)对监理项目部成员的考核。

3、职责3.1中心主任负责组建考核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对项目监理部工作的考核。

3.2考核组成员由中心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人力资源负责人、资料档案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组成,参与对项目监理部工作的考核。

3.3项目监理部职责项目监理部按照监理合同及有关规程、规范和中心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确保履行监理合同。

同时项目监理部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3.3.1 按照监理规范、监理规程的要求,以及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的规定,开展监理工作,工程监理部按照巡回检查、考核标准及有关文件对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平均每次巡检发现问题不超过3个。

3.3.2 在公司内部管理审核中,发现问题总数不应超过4个。

3.3.3 努力做好监理服务工作,确保顾客满意度调查得分满足分解指标要求,报送的顾客满意度调查表必须签字、盖章齐全,真实有效,签字人员应为工程部经理以上人员,盖章应为建设单位工程部业务章或公章。

凡签章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顾客满意度调查表,视为不合格。

3.3.4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有关部门报送相关资料,报送的及时、准确率应为100%。

3.3.5 总监应准时参加中心管理例会,并在会后2日内将管理例会精神向员工传达,留有内部会议记录。

3.3.6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约定,及时催收监理费,确保监理费实收率达到95%以上。

3.3.7项目监理部应努力构建和谐、团结的项目部,不发生因内部团结问题向公司投诉。

最新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资料

最新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资料

监理工作质量管理办法及考评标准1.编制目的1.1通过规范、督促监理作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最终实现项目管控质量和产品质量;1.2衡量到岗监理人员从业素质,激发责任;体现在岗人员价值、价格;1.3量化监理工作绩效。

2.为确保监理工作质量,体现优质优价,结合公司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与《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配套执行。

3.本“办法”作为监理施工过程、《监理委托合同》协议约定之一。

4.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应约定以下内容——4.1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资质、资格,未满足招标条件、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有权拒付当月监理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4.2从监理合同总价中单列10%~15%作为监理工作绩效‘考核金’,与本“办法”考核挂钩;4.3项目完成既定节点计划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监理工作质量月度绩效考核分值≥95分时,建设单位给予监理费总价×%‘奖励金’;4.4考核兑现部分的‘考核金’、建设单位的‘奖励金’由监理单位委托建设单位直接发放到监理部个人。

5.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控制、考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部分管专业工程师;6.考核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或监理部)为对象;7.考核由建设单位现场工务部负责,经项目工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核后生效。

8.监理工作每月考核一次,在次月5号前完成。

9.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分制,满分为100分;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

考核以60分为合格。

当月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合同约定的当月‘考核金’。

考核合格的,应得‘考核金’=‘考核金’×考核得分%。

当月考核分大于等于95分时,当月考核分按100分计算,当月考核费按全额计取。

10.监理部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对公司资料库,年终平均分小于80分的将不能参加建设单位下一项目的监理投标。

11.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项目和各考核项目的分值进行增、减调整。

12.监理工作质量月度考核评分表及汇总表,由建设单位编制,并随月度监理费用申报流程流转。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和工作质量,实现工作目标的有效达成。

以下是一个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的范例:1. 考核目标和指标:- 完成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目标;- 约定的监理任务按时完成;- 所提供的工作文件和报告准确、完整。

2. 考核周期:- 定期(如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随时进行临时考核。

3. 考核方法:- 综合评价:根据工作目标和指标进行打分,综合考评;- 临时考核:有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时进行临时考察和评价。

4. 考核评分:- 按不同目标和指标进行评分,制定不同权重;- 评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5. 考核流程:- 制定监理人员工作考核计划,包括考核目标、指标、权重及考核周期;- 监理人员根据考核计划准备相关材料和报告;- 根据考核指标和目标进行评分,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评分结果对监理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理。

6. 奖惩制度:- 对于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监理人员,给予经济奖励或表彰;- 对综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监理人员,进行纪律处分或调整工作岗位。

7. 反馈机制:- 对每位监理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并解释评分原因;- 对考核结果不满意的监理人员进行申诉,建立申诉处理机制。

8. 监督和评估:- 监理机构负责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理机构领导对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审批和决策。

9. 考核结果公示:- 将监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公示,并纳入人事档案。

以上是一个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的简要范例,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考核办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考核办法提要:指挥部根据对监理工作的考核评价情况,按照《监理工作考核办法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考核办法一、监理工作的考核(一)监理工作的履约考核,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指挥部负责组织每月、季度的监理工作考核;每月25号前,由监理单位按考核标准自行打分,报指挥部,月末前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指挥部应加强监理工作的日常检查抽查和季度考核评价。

月度组织对监理工作进行日常检查考核,月度考核情况计入季度考核评价,并将月、季度检查、考核评价情况报指挥部和进行通报。

(三)指挥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由有关部门及单位参加的监理工作综合检查、考核评价。

并将有关部门对监理工作进行的日常或专项检查、抽查情况计入季度考核评价。

(四)指挥部根据日常检查考核情况和季度考核评价结果,予以考核和批准当季应付监理费用。

二、监理工作考核的奖惩措施(一)指挥部根据对监理工作的考核评价情况,按照《监理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奖惩,奖励或扣罚监理单位的监理费用。

(二)对于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指挥部将给予"黄牌"警告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处以扣款,且将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三)年度内累计两次季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指挥部将出示"红牌",并依据监理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加倍处罚,要求调整主要管理人员,直至终止监理合同。

(四)由于监理单位或其监理人员过错造成工程延期、质量安全事故、或引起合同索赔时,将依据监理合同条款和按其承担的责任予以处罚。

(五)由于监理人员违反建设监理规定和监理人员守则,而损害指挥部或施工单位合法权益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暂停监理工作、责令该监理人员退场;直至报告建设部、铁道部监理管理部门,建议取消其监理执业资格。

(六)对于弄虚作假或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指挥部将通报批评监理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快速推进,监理工作质量的提高和监理人员的职业素养成为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安全的关键。

为了评估监理工作质量,制定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2.1 考核主体监理工作质量的考核主体为监理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

2.2 考核内容监理工作质量的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 工程质量监控 - 工程变更管理 - 工程进度控制 - 工程安全管理 - 工程造价控制2.3 考核方式监理工作质量的考核方式可以包括以下几种: - 现场考核:监督人员对监理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观察工程进展、安全措施等情况,并填写考核表进行评分。

- 文件审核:对监理机构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包括监理报告、监理记录等,评估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专业水平。

- 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问卷或面对面访谈的方式,获取业主或项目相关方对监理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反馈。

2.4 考核周期监理工作质量的考核周期可以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而定,一般可设定为每个工程阶段结束后进行考核评估。

三、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3.1 工程质量监控•是否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是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记录和报告相关部门。

3.2 工程变更管理•是否及时评估工程变更的影响,并进行变更管理和控制。

•是否合理审核和审批工程变更申请,确保工程变更符合规范和要求。

3.3 工程进度控制•是否进行工程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并及时监督施工单位按计划进行工程建设。

•是否发现并处理工程进度延误的问题,并协调相关方解决。

3.4 工程安全管理•是否制定和执行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并定期检查和评估工程安全状况。

•是否及时处理和报告工程安全事故和隐患,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

3.5 工程造价控制•是否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费用合理控制。

监理单位考核办法

监理单位考核办法

监理单位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量化对项目监理部工作的考核内容和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第1条、监理公司派驻工地监理人员,必须对本工程施工技术熟悉,并能指导施工单位施工,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

监理公司必须为监理人员配备电脑、相机、交通工具等基本设备和必要的检测仪器。

第2条、监理公司派驻的监理人员,常驻工地实施工程监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调动。

工程监理人员安排休息,公司必须派人替代,保证所有人员到岗率及出勤率100%,对于不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出勤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照5000/天、人扣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按照2000元/天/人扣违约金。

更换人员必须经过委托人同意,每缺少或擅自更换一名人员,按合同有关约定扣相应违约金。

如擅自更换重要岗位的人员:如监理总监等,委托人有权清退监理方,无需结算,情节严重者需赔偿委托方的损失。

第3条、本工程的关键部位如: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防水工程等;必须进行重点巡视、旁站监理;工程关键工序:砼浇筑与回填土回填等隐蔽性工程施工必须有旁站监理。

监理结果要详细记入监理日记,监理工程师要签署意见,并要督促施工单位记入施工日记。

第4条、工程所需材料,监理工作人员要对其进行检验和旁站抽样试验,所用材料手续齐全,满足国家和地方的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并将检验结果记入监理日记。

第5条、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设计的,必须经业主单位同意,由设计部门出具变更联系单,方可进行施工。

其它在施工中碰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经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送达业主工程部决定是否变更。

第6条、监理应对工程质量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收受贿赂,所有签字必须保证内容真实,严禁有代签、套签、复写、复印等弄虚作假行为。

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业主单位。

第7条、工程完工时,监理工程师要与工程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其他有关人员,对工程量进行实地测量,并在原始验收单上签名确认。

监理工作考核办法(最新-超值版)

监理工作考核办法(最新-超值版)

监理工作考核办法为发挥工程监理在建设方建设单位罗店大型居住社区项目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合同、图纸设计要求,促进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小组建设单位成立工程监理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考核的依据1、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2、上海市下发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文件、规定;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4、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6、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7、监理人员现场资料;8、施工单位、各承包商及其它方面反馈的有关信息。

三、考核办法监理工作考核采用月度考核、季度汇总考核、工程完工总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1、考核内容见《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2、监理工作考核分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考核两种形式;3、月度考核期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每月27日起由考核小组对监理工作按照《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系统考核,月末完成。

次月上旬,考核结果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发盖章后由监理单位驻场代表签收;4、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加)分制,满分为 100 分;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月度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为合格,不处罚;月度考核85分以下为不合格,每低一分处罚监理单位1000元。

凡有被一票否决项的,月考核为不合格。

月考核为不合格的,除处罚外,建设单位将要求总监落实改进措施;5、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度考核结束,随即进行季度考核,7日内完成;对当季考核结果实施汇总:本季度三个月考核的平均分数按权重80%、随即抽查考核(随机抽查考核不定期、不定频次随时进行)的分数按权重20%,汇总计算出当季考核总评分数。

当季考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将约谈监理单位项目组上级分管领导,责成监理单位采取切实措施整改;6、季度考核均合格的,建设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的,除月度处罚外,建设单位将要求监理单位更换相关人员,并延缓监理费支付,直至连续三个季度考核均为合格。

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目录一、组织机构二、考核办法三、监督措施附件:监理责任目标考核表监理考核办法为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使监理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确保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工程费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监理考核组织机构成立监理考核小组组长:刘书健副组长:徐重新李福伟成员: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二、考核办法1、对施工监理采用责任目标量化的考核办法。

按照监理工作特点,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

考核内容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管理、内部管理、廉正建设等八个具体项目(见附表)。

每个项目均列出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以得分多少考核监理工作成效。

2、监理单位考核结果综合评分为90分以上为优秀、综合评分为7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评分为70分以下为不合格。

3、监理单位考核结果不合格,事业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5000元违约金,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总集团。

4、综合评比工作事业部统一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

综合评比分集体与个人两种:集体评比由各项目部先进行自检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事业部,然后事业部组织各部门于该月25日前进行考评,评选出先进的监理单位;个人评比由各项目部评议,推荐优秀监理工程师,最后事业部审定。

5、对监理人员的考核(1)方法:定期和不定期的在现场抽查各岗位监理人员监理工作,并结合理论、实践考核或答疑。

(2)处理措施:对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或业务素质达不到要求的监理人员,业主将清退。

若工作中发生失误,将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并处以5000元—20000元罚款。

三、监督措施1、监理工程师如在计量和变更工作中弄虚作假,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每次将从监理费用中扣除损失额的2%,同时该人员即被替换;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处以1000元—3000元罚款。

2、监理工程师严禁向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队伍、推销原材料。

监理管理制度之监理工作考核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之监理工作考核制度

监理工作考核制度
1.监理考核制度是加强监理队伍教育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监理
工作的信誉和监理队伍形象,树立敬业奉献、清正廉洁的行业新风,确保监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各单位应认真执行,定期考核。

2.考核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考核对象:参加镇胜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监理人员。

4.考核程序:
(1)听取监理人员工作汇报
(2)检查现场监理工作情况
(3)查阅监理资料
(4)对监理人员进行理论和实地操作抽查考核
(5)工地实行质量抽查
5.奖惩办法:
(1)每月考核一次,每季表彰一次。

(2)个人考核由每个驻地办组织考核。

由驻地办组长对组员评分,并报送总监办审核,总监办可随机对组员考核。

(3)驻地办由总监办进行考核。

(4)经考核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第一次视情节轻重,可以调整其监理岗位,第二次则调离监理岗位。

(5)每月考核后,驻监办将及时行文通报,并送相关单位领导、资质审批部门及考核单位,考核意见记入被考核单位资质管
理档案。

6.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1)个人考核评分参照《监理人员评分表》
(2)单位考核参照《监理单位评分表》
(3)得分达90分以上者为优良,75~90分为合格,75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4)工程有关各方面对监理人员和驻地办的评价计入考核结果。

(5)每月考核结果累计季度、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业主及监理单位的奖励依据。

(6)有以下情况者视为不合格。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且监理员有直接责任或总监办、建设办认定的其它严重违纪行为,考评评分未达75分。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1、业主对监理工作的质量(成效)实行月度、季度评价考核制度,考核分为对监理机构的考核及对监理人员的考核两级进行。

2、业主对监理评价考核是依据工程项目的状态(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接口管理)、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工作成果及其工作效率和效果作出的综合评价。

3、考核按工程建设监理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程协调等项目,采取100分制法打分考核。

4、百分制法打分考核以分项检查得分分乘以上所占总分的百分比为分项检查实际得分,分项检查实际得分之和,即为检查考核得分。

得分在90~100分为优;得分在70~90(不含90)分为良;得分在50~70(不含70)分为合格;得分在40~50(不含50)分为较差;得分在40分以下为差。

5、对评价结果为优良的,业主对监理单位(机构)、监理人员提出物质或精神奖励;对评价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业主对监理单位(机构)、监理人员的不良工作项目提出整改通知,监理单位(机构)、监理人员必须限期整改,同时业主按合同条件的约定进行处罚。

如情节严重,业主可以将监理行为通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直至中止监理服务合同。

6、评分方法。

(1)每个事项按“好”、“较好”、“合格”、“较差”、“差”五组评定。

(2)凡达到本规定要求,全面较好的评为好,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100%。

(3)凡达到本规定要求,基本完好的评为较好,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90%。

(4)凡符合本规定要求,达到合格要求的,有一定的缺陷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评为合格,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70%。

.(5)凡基本符合本规定要求,有较大缺陷,虽经处理仍留下不良后果的,评为较差,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50%。

(6)不符合本规定要求,有严重缺陷或失职,且造成明显的不良后果的,评为差,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0%。

(7)缺项不评分,分子、分母都不计算。

(8)如发现有严重失职、严重问题或违纪的项目,可视其严重程度,在零线下给予负5~10分处理,并在检查汇总表的总分中酌情扣减5~20分。

监理考核办法

监理考核办法

监理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是合同的补充文件,作为监理考核、奖励金发放的依据之一。

一、监理工作考核办法1、对监理部工作的综合考核:1.1工程部每月组织各专业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工作考核表》(见附件一)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监理部进行考核,于下月初将考核情况反馈至监理部;1.2考核阶段各月考核成绩取平均分作为该阶段监理部的最终考核成绩,该成绩作为监理部奖励金申请依据。

2、对监理人员的考核2.1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每周对监理部对口的各专业工程师按《监理人员考核细则》(见附件二)进行考评,总监及总监代表由工程部根据监理部各专业工程师考评成绩综合评定。

2.2监理人员考评成绩作为监理人员每阶段实际奖励金领取的唯一依据。

3、监理部及监理人员应针对每月考核意见向工程部提交相应的整改或改进计划,并在下月的监理月报中汇报整改结果;二、监理奖励金考评办法:1、监理奖励金考评阶段及比例(各阶段的奖励金比例根据合同中的总奖励金金额予以分配):目监理工作考核表》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评分及合同要求(如下)确定监理单位本阶段奖励金的发放比例(公司预算部部据此发放阶段监理奖励金):三、监理奖励金支付办法:1、监理奖励金支付阶段同合同中进度款的支付阶段,奖励金考核阶段与支付阶段不一致时,根据考核意见累计到下个进度款支付阶段支付;2、监理单位取得阶段奖励金款项后,将该款项(税后)的70沖现金方式提交我工程部,根据考核评分,由项目经理和总监共同发放此奖励金;监理人员奖金发放表详附件三。

4、监理人员所得奖励金=阶段监理奖励金总额*70%*岗位分配比例*监理人员考评调整系数(同一岗位如有多人时,奖励金按岗位分配后再根据各人考评分数的权重进行分配)。

5、监理部考评分数低于75分者将不予发放奖励金;6、当期监理人员奖励金确定后,实发70%其余30%乍为年终奖或完工奖,在年终或完工时发放。

7、考核阶段内离职人员(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将不作为该阶段奖励金分配人员,且累计的完工奖也不再发放,其奖励金由在职监理人员统筹调配;如有特殊情况,由监理部总监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由工程部确定具体分配办法。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1、业主对监理任务的质量〔成效〕实行月度、季度评价考核制度,考核分为对监理机构的考核及对监理人员的考核两级停止。

2、业主对监理评价考核是依据工程项目的形状〔平安、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接口管理〕、监理工程师提交的任务效果及其任务效率和效果作出的综合评价。

3、考核按工程树立监理的平安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程协调等项目,采取100分制法打分考核。

4、百分制法打分考核以分项反省得分分乘以上所占总分的百分比为分项反省实践得分,分项反省实践得分之和,即为反省考核得分。

得分在90~100分为优;得分在70~90〔不含90〕分为良;得分在50~70〔不含70〕分为合格;得分在40~50〔不含50〕分为较差;得分在40分以下为差。

5、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业主对监理单位〔机构〕、监理人员提出物质或肉体奖励;对评价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业主对监理单位〔机构〕、监理人员的不良任务项目提出整改通知,监理单位〔机构〕、监理人员必需限期整改,同时业主按合同条件的商定停止处分。

如情节严重,业主可以将监理行为通报政府树立主管部门直至中止监理效劳合同。

6、评分方法。

〔1〕每个事项按〝好〞、〝较好〞、〝合格〞、〝较差〞、〝差〞五组评定。

〔2〕凡到达本规则要求,片面较好的评为好,给予该项规范分值的100%。

〔3〕凡到达本规则要求,基本完整的评为较好,给予该项规范分值的90%。

〔4〕凡契合本规则要求,到达合格要求的,有一定的缺陷但没有形成不良结果的评为合格,给予该项规范分值的70%。

.〔5〕凡基本契合本规则要求,有较大缺陷,虽经处置仍留下不良结果的,评为较差,给予该项规范分值的50%。

〔6〕不契合本规则要求,有严重缺陷或尽职,且形成清楚的不良结果的,评为差,给予该项规范分值的0%。

〔7〕缺项不评分,分子、分母都不计算。

〔8〕如发现有严重尽职、严重效果或违纪的项目,可视其严重水平,在零线下给予负5~10分处置,并在反省汇总表的总分中酌情扣减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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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考核办法[编号:HT-R1-KH-V1.0]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华铁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总监办)2013年09月监理管理体系文件目录1、编制目的 (4)2、编制依据 (4)3、定义 (4)4、管理职责 (4)5、考核评分办法 (5)6、监理考核评比奖惩 (10)7、改进 (10)8、附则 (10)9、附表: (10)1、编制目的监督各驻地监理标段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是否满足监理合同要求,结合日常监管结果进行考核评比。

2、编制依据(1)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土建监理合同;(2)国家、地方有关规范、规定;(3)青岛地铁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度。

3、定义业主: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总监办:指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总监理办公室: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办对各驻地监理机构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业主进行建设管理的服务机构,是业主建设管理的延伸。

总监办全称: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总监办;简称:华铁总监办。

驻地办:各驻地监理标段监理单位派驻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4、管理职责4.1业主业主负责依据工程项目的状态(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接口管理)、总监办提交的考核报告、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工作成果及其工作效率和效果,作出最后的综合评价,给予奖惩的决定。

4.2总监办总监办负责对各驻地办的工作质量实行日常检查、月度考核评比,并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及月度考核情况向业主提交考核报告,提出奖惩建议。

4.3考核组织机构考核组由总监办组织,考核组组长由业主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业主部门负责人、总监办总监担任,组员由业主、总监办共同组成。

业主和总监办可根据工程情况,对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及工程实体进行巡查、抽查。

考核组直接对业主负责。

4.4考核内容按照监理工作分为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程协调等项目进行日常检查、月度末集中检查及特别事项检查考核评分。

5、考核评分办法5.1 评分依据(1)现场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月度末检查;(2)各种工程文件、监理日志及记录;(3)检查整改通知书等;(4)业主及上级各种安全、质量检查结果(记录);(5)监理效果。

5.2 评分体系按照监理工作分为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程协调等项目。

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质量控制按日常检查评分及月末考核评分,其他考核项目在月末综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分,最后根据各项权重计算实际得分及监理工作特别事项评分进行汇总,得出最终综合评分(百分制)。

(详见5.2.1~5.2.4)5.2.1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日常检查评分5.2.2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季末检查评分5.2.3 特别事项检查评分详见表《监理工作质量考核特别事项评分表》5.2.4监理工作质量考核综合评分汇总表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工作质量考核综合评分汇总表检查成员(签字):5.3 评分方法根据具体评定内容,采用定性评分和定量评分进行评定。

只要能够定量的项目,采用定量评分,确实不能定量的项目采用定性评定。

8.3.1.定性评分方法:适用于无法定量的项目评分,每个事项按“好”、“较好”、“合格”、“较差”、“差”五组评定。

(1)凡达到规定要求,全面较好的评为好,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100%。

(2)凡达到规定要求,基本完好的评为较好,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90%。

(3)凡符合规定要求,达到合格要求的,有一定的缺陷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评为合格,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70%。

(4)凡基本符合规定要求,有较大缺陷或失误,虽经处理或补救仍留下不良后果的,评为较差,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50%。

(5)不符合本规定要求,有严重缺陷或失职,且造成明显的不良后果的,评为差,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0%。

(6)如果缺项,不予评分,同时对应的标准分也不予计算,分子、分母都不计算。

(7)每项最后得分: 折合标准分值=实际得分之和/应得总分×100,其中,应得总分=100-缺项的标准分值。

8.3.2.定量评分方法:(1)采用无缺陷管理的理念,对于每个分项符合要求和规定的得满分(标准分值),只要出现不符合项,就扣减相应分值,本项扣完为止。

(2)如果缺项,不予评分,同时对应的标准分也不予计算,分子、分母都不计算。

(3)每项最后得分:折合标准分值=实际得分之和/应得总分×100,其中,应得总分=100-缺项的标准分值。

8.3.3.日常检查评分:根据日常检查扣分通知单,在月度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前1天计算出日常检查得分。

8.3.4.月末考核评分:在月末根据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表由考核组对监理标段现场集中检查评分。

8.3.5.特别事项评分:在季末根据监理工作质量考核特别事项评分记录表由考核组根据相关支持性材料和事实进行评分。

8.3.6.综合评分:由考核组根据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评分汇总表进行汇总,并对监理工作质量作出评价结论。

5.4 评分过程8.4.1.日常检查(1)每月总监办按照本考核办法规定的考评内容及扣分标准对各监理机构进行同频次现场检查,查看相关资料、记录等,根据实际情况下发检查整改通知单,根据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日常检查扣分标准相应扣分。

(2)总监办会同业主相关人员对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的巡查、抽查采用随机制度,事先不必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要随时配合总监办的日常巡查和抽查,不得阻碍日常巡查和抽查工作。

监理机构存在问题视情况下发本办法《检查整改通知单》或《工程事项整改通知单》,则根据本办法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日常检查扣分标准相应扣分。

8.4.2.月末集中检查(1)准备考核组在考核评比前1天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接到通知后,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2)考核时间一般为本月末,考核组具体考核人员安排及考核细则以书面通知为准。

(3)考核要求:①项目监理机构应在考核前将所有的内业资料集中到指定的地点,并安排相关的监理人员配合考核组织机构人员进行检查。

②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陪同考核组成员到随机选定的工点进行现场检查。

③考核时项目监理机构总监必须到位,如需请假应向考核组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5.5 考评结果8.5.1.考评等级根据各监理机构月度考核综合得分情况,分别进行评价。

得分在90~100分为优;得分在80~90(不含90)分为良;得分在70~80(不含80)分为合格;得分在60~70(不含70)分为较差;得分在60(不含60)分以下为差。

此考评结果作为业主对各监理机构进行奖惩和酬金支付的依据。

8.5.2.各监理机构的评比根据各监理机构月度考核综合得分高低,排出名次。

作为业主对监理机构奖惩的依据。

8.5.3.考核评比报告总监办根据对各监理机构的月度考核结果形成考核评比报告,上报地铁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同时抄报项目公司。

6、监理考核评比奖惩监理考核评比奖惩按地铁集团公司考核办法实施。

7、改进根据考核评比结果,对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监理单位须提交整改报告,经业主和监理管理单位复查,签署意见。

8、附则(1)在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业主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本办法,监理单位必须遵循,并积极配合业主和总监办的考核工作。

(2)本办法由青岛地铁蓝硅线总监办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9、附表:华铁总监办-AK-RJ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华铁总监办-ZK-RJ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监理投资控制工作日常检查扣分标准对照表监理合同管理工作日常检查扣分标准表对照表监理工程信息管理工作日常检查扣分标准对照表监理工程信息管理工作日常检查扣分标准对照表监理组织协调工作日常检查扣分标准对照表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质量考核表年第月度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质量考核表年第月度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质量考核表华铁总监办-ZK-MJ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质量控制工作质量考核表年第月度监理质量控制工作质量考核表年第月度监理质量控制工作质量考核表小组组长:考核人员:接受人(总监):华铁总监办-JK-MJ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进度控制工作质量考核表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进度控制工作质量考核表小组组长:考核人员:接受人(总监):华铁总监办-TK-MJ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投资控制工作质量考核表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投资控制工作质量考核表小组组长:考核人员:接受人(总监):华铁总监办-HT-MJ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合同管理工作质量考核表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合同管理工作质量考核表小组组长:考核人员:接受人(总监):华铁总监办-XX-MJ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工程信息管理工作质量考核表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工程信息管理工作质量考核表小组组长:考核人员:接受人(总监):华铁总监办-XT-MJ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组织协调工作质量考核表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组织协调工作质量考核表小组组长:考核人员:接受人(总监):华铁总监办-MY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月度业主对监理工作质量满意度评分表华铁总监办-TP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工作质量考核特别事项评分表组长:副组长:成员:华铁总监办-RP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日常检查评分汇总表小组组长:考核人员:华铁总监办-MP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季末检查评分汇总表小组组长:考核人员:华铁总监办-ZP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监理工作质量考核综合评分汇总表组长:副组长:复核:记录:华铁总监办-XTB-1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系统设备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表(监理部)年第月度系统设备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表(监理部)监理部:检查日期:年第月度系统设备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表(监理部)监理部:检查日期:华铁总监办-XTB-2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系统设备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表(监理分部)监理分部:检查日期:年第月度系统设备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表(监理分部)年第月度系统设备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表(监理分部)组长:考核人:复核人:接受人(总监):华铁总监办-XTB-3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第月度系统设备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评分汇总表组长:考核人:复核人:接受人(总监):华铁总监办-ZGTZ工程事项整改通知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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