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编制和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
导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5.18
•【字号】沪教委高[2012]38号
•【施行日期】2012.05.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
会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2〕38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各委员:
为加强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委决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包括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有关专项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附件1)的要求,开展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经学校遴选推荐,并经我委研究,决定首批成立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8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2)。本届教指委聘期四年。
本年度我委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届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委员所在高校应对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
附件:1.《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2. 八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附件1:
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市教委决定聘请有关专家组建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
教育部16号文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6】16号
在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现就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高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为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对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丰富了高等教育体系结构,形成了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框架;顺应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新型国家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既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要深刻认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适当控制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明确培养目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海高职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
海高职院校获奖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沪教委高[2016]6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1.05
【实施日期】2016.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海高职院校获奖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6〕6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14号),现将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上海选拔赛(高职组)的获奖选手及其指导教师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和2)。
请各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对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予以宣传和表彰,充分发挥大赛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的引领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上海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
附件:1.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高职组获奖名单
2.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获奖名单(上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5日
附件1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
高职组获奖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
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11.06
•【字号】沪教委学〔2009〕74号
•【施行日期】2009.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指导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
个人评选工作通知
沪教委学〔2009〕74号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各区县和各高校的共同努力,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社会整体就业形势严峻、高校毕业生人数连年大幅攀升的情况下,取得了显著成果。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本市各普通高等学校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为促进广大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为实现“四个确保”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评选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学厅函〔2009〕26号)的要求,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以及上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各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采集与管理方法探析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采集与管理方法探析
作者:李小辉
来源:《现代职业教育》2022年第09期
[摘要]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是可以全面反映学校的办学定位、基本办学条件及内涵建设、人才培养状态的重要平台。建设并利用好数据平台有利于院校的发展和办学质量的提升。通过分析学院三校合并背景下采集填报数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梳理数据平台采集与管理方法,推动学校数据平台管理工作。
[关键词]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与管理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2)09-0046-03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平台”)是教育部自2008年开始以学年为单位,统计高职院校办学情况的一个数据采集分析平台,其目的是推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为院校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评价体系提供数据支持。
高职院校数据平台采集的数据涉及学校的诸多方面,采集的数据量大、源头广。每学年数据采集的情况,可以较为全面地反映学校的办学定位、基本办学条件及内涵建设情况。2016年,我校初步完成三所高职院校融合,三所院校在部门整合、院系合并、专业调整的过程中,数据平台采集的数据量和难度都成倍增加。而在院校合并融合过程中,通过数据质量监测评估院校办学情况和基本状态尤为重要。因此,有必要了解数据平台采集工作的特点、找出我校数据平台工作中的问题所在、优化我校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方法、提升数据采集的效率、规范数据采集流程,推动我校数据平台采集工作的顺利完成。
“双高”背景下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的提升--基于“国际影响力50 强”榜单的思考
在高等教育本科阶段实施“双一流计划”后,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职业教育也于2019年开始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教育部、财政部于2019年12月下旬公布了“双高计划”建设名单,共有197所高职院校入选,其中56所高职院校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141所高职院校入选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双高计划”是为了支持基础条件良好的高职院校和专业优先发展,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最终打造一批“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职业教育标杆。高职院校要做到“国际可交流”,意味着要“走出去”,并且在国际上得到认可,以及有一定的影响力。“走出去”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很容易做到,可要在国际上有影响力却不是易事。基于此,笔者试图通过研究“国际影响力50强”评价指标,探寻提升高职院校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方法。
一、“国际影响力50强”的内涵解读(一)“国际影响力50强”的由来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每年都会委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麦可思研究院共同编制《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并发布。
[摘要]随着国家“双高计划”的实施,我国所有的高职院校都在对标文件,全力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提升国际化水平作为“双高”建设的任务要求之一,促使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开始重视国际化办学。文章通过研究“国际影响力50强”指标、分析“国际影响表”发现,目前高职院校国际化发展不平衡、不健全、不深入,为此提出各省市级政府应明确高职教育国际化定位、给予政策扶持、协调资源搭建高职教育国际化合作平台,学校应明确国际化发展理念、调动全校资源、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创新国际化开展模式和内容、全方位均衡发展,以保障高职教育国际化质量、提升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6.28
•【字号】沪教委学[2013]39号
•【施行日期】2013.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
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3〕39号)
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总结推广各区县、各部门促进就业创业的成果和经验,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就业创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13〕36号)要求,依据本市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市教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促进就业先进集体”、“促进就业先进工作者”和“就业创业优秀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
1.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处室。
2.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工作者: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处室从事毕
业生就业工作的人员。
3.上海市就业创业优秀个人:在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推荐评选名额
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6个,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工作者5名,上海市就业创业优秀个人2名。
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合计 院校种类
31 所高职院校 示范性院校 非示范院校 公办院校 民办院校
143197 65205 77992 107591 35606
4619.3 9315.1 3249.7 6328.9 2543.3
10
第二篇 上海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分析
(一) 专业设置
1. 总体规模 2012—2013 学年,上海市 31 所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共开设 758 个专业, 校均专业数为 24 个。专业在校生平均规模为 145 人,每年级 48 人,略低 于经济培养规模。 其中,市级以上(含市级)重点专业 126 个,市级以上(含市级)特色 专业 77 个,上述专业占专业总数的 26.8%,如表 5-2 所示。
87.4
(四) 高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
1. 经费投入 2012 年度,上海市 31 所独立设置高职院校经费收入达 24.88 亿元,其 中,学费收入 10.55 亿元,占 43%;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为 6.52 亿元,占 26%; 财政专项投入为 6 亿元,占 24%,社会捐赠及其他收入合计占 7%,与上年度 基本持平。如图 5、表 3 所示。
3
第一篇 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状况
(一) 高职院校数 2012~2013 学年,上海市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共 32 所,全日制本
科院校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二级学院 22 所(如图 1 所示),专业点 835 个, 在校生约 14.2 万人。
高级职业中学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高级职业中学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2016年,我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升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重点做好稳定招生规模、调控专业结构、加强学校管理、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学质量等工作,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以及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稳步推进综合改革,全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创新职业教育管理框架,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践行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整体提升了围绕加快供给侧结构改革思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学校情况
1、学校概况。高级职业中学是县公立职业中学。截止2016年底,学校占地面积为59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0082平方米,其中实训楼9100平方米,教学楼6379平方米,宿舍8294平方米,餐厅3697平方米。开设专业有机电、化工、建筑、汽驾与维修、计算机、财会、幼师、工美、护理、旅游和采矿等11个专业(其中旅游和采矿是2个选修专业)。2009年被批准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011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也是我县“星火计划”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同时与内蒙古机电职业学院、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内蒙古电子信息技术学院等多所职业技术院校开展联合办学。
2、学生情况。在校生1301人,比上年增加133,其中住宿生543人;毕(结)业人数332人,比上年减少3人。
3、教师队伍。我校教职工总数为195人,聘任专业教师36人。专任教师117人,专任教师中硕士学历教师占0.85%,本科学历教师占88%;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65人,其中“双师型”教师42人,占专业课教师的64%。与2015年度相比基本没有变化。
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建议
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建议
根据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共有学校1.12万所,共有教职工110万人,在校生165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是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强化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客观需要。
第一部分中职年报编制依据
一、内涵
内涵:全面反映一个学校或地区在一段时期内职业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的综合性报告.
高职:2011年首次要求编制;2012年:更名为质量年报,网上公开;2014年公办高职院校全编制;2015年民办高职院校全覆盖,并进行合规性评价;2016年合规性评价正式写入通知。《省级年报》和《院校年报》应至少包含: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六个部分(标题不限)和“计分卡”“资源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国际影响表”等五张表格。鼓励各高职院校尤其是国家示范(骨干)校,主动联系推动实际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发布“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7)。
中职:已验收通过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鼓励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和发布2016年度质量报告;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自2017年起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二、中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意义
1、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是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2、是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向社会宣传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展示学校风采风貌和办学特色的重要途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奖励专业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奖励专业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3.18
•【字号】沪教委职〔2024〕9号
•【施行日期】2024.03.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奖励专业目录的通知
沪教委职〔2024〕9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精神,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8号)规定,本市将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中就读奖励专业的学生纳入免费教育范围。现将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的2024年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奖励专业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
参照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内容,2024年专业奖励专业目录总数80个(含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职与应用本科贯通专业),其中,加
工制造类专业48个、现代服务类专业32个。请各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专业奖励实施工作,制定具体招生办法和操作细则,并在招生录取前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奖励专业目录(略)
上海市教委关于发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教委关于发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行有效行
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7.14
•【字号】沪教委青〔2016〕8号
•【施行日期】2017.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市教委关于发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
件目录》的通知
沪教委法〔2017〕13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令2016年第46号)要求,经清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继续有效的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68件,现将有关目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4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0.09.26
•【字号】沪教委人[2010]68号
•【施行日期】2010.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0〕68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附件:
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本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
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以及《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结合本市高等学校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本市所属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统称高等学校)适用本办法。
(二)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一)高等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推进组建区域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推进组建区域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02.13
•【字号】沪教委职[2009]6号
•【施行日期】2009.0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推进组建区域职业教
育集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职〔2009〕6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关于本市推进组建区域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委联系。
附件:关于本市推进组建区域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附件:
关于本市推进组建区域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集团化和连锁化”,“率先在电子信息、机电数控、交通物流、建筑、轻工、化工、旅游、现代艺术、现代护理和现代农业等10个领域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要求,根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7〕26号),市教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政策扶持,稳步扎实地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组建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继续推动组建行业职业教育集团的同时,加快组建区域职业教育集团工作,是本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进一步创新与发展的重点工作。现就做好区域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区域集团)的组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教育部16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16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
干意见》
教高〔2006〕16号
校园通知加入时间:2009-3-9 10:30:43 点击:561 在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现就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高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为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对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丰富了高等教育体系结构,形成了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框架;顺应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新型国家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既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要深刻认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适当
控制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预算单位2016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申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预算单位2016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申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5.15
•【字号】沪教委科〔2015〕29号
•【施行日期】2015.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预算单位2016年度市本级信
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申报的通知
沪教委科〔2015〕29号各预算单位:
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沪经信委〔2015〕206号)的要求,为做好本系统2016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培训安排。2015年5月19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将举办2016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培训班(见附件),请各预算单位安排负责信息化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的财务部门和信息化工作部门同志各1人参加培训。
2.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5〕25号),统筹规范各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管理,我委定于5月20日下午3:00,在上海开放大学(国顺路288号)会议中心一楼演讲厅召开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工作会议,请各预算单位安排负责信息化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的财务部门和信息化工作部门同志各1人参加培训,机关各处室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同时,我委已商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前开通“市本级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举办2016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培训班的通知(沪经信推〔2015〕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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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
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沪教委高[2015]5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1.18
【实施日期】2015.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5〕56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
教育的决定》(沪府发〔2015〕9号),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
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38号)(简称“教育部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本市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的编制与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市各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含民办,统称高职院校),须按要求报送高等职业
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简称《院校年报》)。同时,鼓励各高职院校主动联系一批实际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面向社会发布“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6)”(简称《企业年报》)。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级特色高等职业院校须联系一家规模以上企业发布《企业年报》,聚焦企业资源投入、参与高职教育教学(做法、成效和问题)等方面,由企业自身独立编制发布。
二、工作要求
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编写年报。我委将委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院校年报》编制进行指导,并对各《院校年报》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进行通报。
各高职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关于“强化对报告发布情况和撰写质量的监督管理”要求,实行校长负责制,加强对年报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完成年报编制工作,注重形成年报质量的审查机制。
三、报送要求
各高职院校年报材料共分三次报送市教委:
1.第一次为数据报送:材料包括“计分卡”、“资源表”、“服务贡献表”和“落实政策表”等4张表格(最终稿),excel格式(见附件),主要为撰写市质量年报提供统计数据。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
2.第二次为案例报送:材料包括《院校年报》(初稿,命名为“**(学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企业年报》(初稿,命名为“**(企业全称)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6)”,由联系企业的院校负责报送)及典型案例与创新举措(最终稿),word格式,主要为撰写市质量年报提供素材。案例名称应主题突出,案例内容应言简意赅(每个案例不超过1000字)、图文并茂。报送截止时
间:2015年12月5日。
3.第三次为最终材料报送:《院校年报》(最终稿,命名为“**(学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word格式);《企业年报》(最终稿,命名为“**(企业全称)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6)”,word格式,由联系企业的院校负责报送)。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5日。
三次材料均通过行健数据平台上报。联系人:刘妍、徐静茹、耿春喜,联系电话:64163905(业务咨询)、56940080(技术咨询)。
4.我委将对各《院校年报》进行审核。2016年1月5日起,经我委审核通过后,各高职院校可登陆“教育部通知”中规定的系统平台,完成质量年报提交工作。
附件:1.“计分卡”指标
2.“资源表”指标
3.“服务贡献表”指标
4.“落实政策表”指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1
“计分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