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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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1.21•【字号】沪教委德〔2014〕35号•【施行日期】2014.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14〕35号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精神,深入实施《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社科〔2014〕3号),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长效机制的发展背景和重要意义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长效机制是落实党和国家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战略需要,是上海推动教育综合改革、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加强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效性与针对性的重要保证。

2005年《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纲要》(试行)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引领,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立足点,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认知规律,构建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公民人格教育为重点,与国际性大都市建设相适应的民族精神教育实施体系,形成了以民族精神教育为根基的德育新格局,广大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显著增强,学生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与文化素养显著提高,为进一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上海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

在这种形势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成为既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意识,又具有民族情怀和文化根基,能够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富有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新时期教育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和品牌专业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和品牌专业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和品牌专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09•【字号】沪教委职〔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和品牌专业的通知沪教委职〔2020〕6号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和品牌专业建设验收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职〔2019〕1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和品牌专业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6〕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和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沪教委职〔2016〕21号)的要求,通过学校自评、专家网上材料评审、集中汇报答辩评审、实地抽查和综合评议等环节,经市教委研究,现认定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的园林技术专业等42个专业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见附件1),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的园林技术专业等68个专业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见附件2)。

希望各有关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持续推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内涵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不断深化专业课程改革,突出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带动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培养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知识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

联系人:马骏,联系电话:23116721附件:1.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名单2.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0年2月9日附件1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名单附件2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上海市文教结合“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出版工程”2016年度入选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教委科[2016]44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日期】2016.06.22【实施日期】2016.06.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上海市文教结合“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出版工程”2016年度入选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16〕44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相关出版单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出版工程”的通知》(沪教委科〔2016〕1号),各高校、各出版社开展了2016年度本市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出版工程的项目申报工作。

经学科专家和出版专家评议,市教委和市新闻出版局研究,共确定40个出版项目入选(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承担者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按时完成项目。

资助出版的图书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上海市文教结合‘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出版工程’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市新闻出版局出版处姜静联系电话:64370176-8410市教委科技处陈悦联系电话:23116822附件:上海市文教结合“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出版工程”2016年度入选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16年6月22日附件上海市文教结合“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出版工程”2016年度入选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及实验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及实验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及实验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7.14•【字号】沪教委职成[2006]33号•【施行日期】2006.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及实验项目名单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6〕33号)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的精神,结合贯彻《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委发〔200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我委于2006年3月下发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及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6〕15号)。

经各区县教育部门组织申报、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评审,我委研究,决定设立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56个、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129个。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附件2)。

请各区县教育部门加强对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和实验项目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将实验工作的实施情况反馈给我委职成教处。

我委将在2006年年底对社区教育实验工作进行中期检查,2007年下半年对社区教育实验工作进行评估。

附件:1.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名单2.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六年七月十四日附件1: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名单┌────────────────────┬────────────────────┐│所在区县│实验街道(乡镇)名称│├────────────────────┼────────────────────┤│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董家渡街道││├────────────────────┤││人民广场街道│├────────────────────┼────────────────────┤│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南京西路街道│├────────────────────┼────────────────────┤│卢湾区│淮海中路街道││├────────────────────┤││打浦桥街道│├────────────────────┼────────────────────┤│普陀区│长寿路街道││├────────────────────┤││曹杨新村街道│├────────────────────┼────────────────────┤│闸北区│天目西路街道││├────────────────────┤││宝山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大宁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街道││├────────────────────┤││彭浦镇│├────────────────────┼────────────────────┤│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殷行街道│├────────────────────┼────────────────────┤│长宁区│新华街道││├────────────────────┤││新泾镇街道││├────────────────────┤││华阳街道│├────────────────────┼────────────────────┤│徐汇区│田林街道││├────────────────────┤││漕河泾街道││├────────────────────┤││康健街道││├────────────────────┤││徐家汇街道││├────────────────────┤││华泾镇││├────────────────────┤││湖南街道│├────────────────────┼────────────────────┤│虹口区│曲阳街道││├────────────────────┤││凉城街道│├────────────────────┼────────────────────┤│闵行区│莘庄镇│├────────────────────┼────────────────────┤│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张庙街道││├────────────────────┤││淞南镇│├────────────────────┼────────────────────┤│嘉定区│嘉定镇街道││├────────────────────┤││真新新村街道││├────────────────────┤││新成路街道││├────────────────────┤││南翔镇││├────────────────────┤││安亭镇││├────────────────────┤││江桥镇│├────────────────────┼────────────────────┤│浦东新区│上钢新村街道││├────────────────────┤││高桥镇││├────────────────────┤││张江镇││├────────────────────┤││潍坊新村街道││├────────────────────┤││梅园新村街道││├────────────────────┤││洋泾街道│├────────────────────┼────────────────────┤│南汇区│惠南镇││├────────────────────┤││周浦镇│├────────────────────┼────────────────────┤│金山区│石化街道│├────────────────────┼────────────────────┤│松江区│方松街道││├────────────────────┤││泗泾镇│├────────────────────┼────────────────────┤│青浦区│徐泾镇││├────────────────────┤││重固镇│├────────────────────┼────────────────────┤│奉贤区│南桥镇││├────────────────────┤││奉城镇│├────────────────────┼────────────────────┤│崇明县│陈家镇││├────────────────────┤││堡镇│└────────────────────┴────────────────────┘附件2: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名单┌─────┬─────────┬─────────────────────────┐│ 所在区县│申报单位名称│实验项目名称│├─────┼─────────┼─────────────────────────┤│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构筑社区合作网络,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金陵东路街道│以“老年读书会”为载体,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试行个案教学,优化劳模爱心学校成果││├─────────┼─────────────────────────┤││半淞园路街道│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搭建学生社会实践平台││├─────────┼─────────────────────────┤││董家渡街道│提升市民学校办学质量,满足各类群体学习需求││├─────────┼─────────────────────────┤││老西门街道│构建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的实││││验││├─────────┼─────────────────────────┤││人民广场街道│拓展市民学校课程,满足各类群体学习需求││├─────────┼─────────────────────────┤││外滩街道│ 发挥社区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豫园街道│豫园社区学生校外活动组织初探││├─────────┼─────────────────────────┤││小东门街道│社区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探索│├─────┼─────────┼─────────────────────────┤│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发挥社区文化与教育优势,建立适应居民多样化需求的学││││习模式││├─────────┼─────────────────────────┤││南京西路街道│发挥名人效应,促进社区教育发展││├─────────┼─────────────────────────┤││曹家渡街道│发挥社区学校阵地作用,努力创建学习型社区││├─────────┼─────────────────────────┤││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受助学生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爱心循环链”行动探││││索││├─────────┼─────────────────────────┤││江宁路街道│关于办好江宁社区学校的实验│├─────┼─────────┼─────────────────────────┤│卢湾区│淮海中路街道│提高文体团队整体水平,努力打造团队特色品牌││├─────────┼─────────────────────────┤││打浦桥街道│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与社区发展的内在关系的再研究│││├─────────────────────────┤│││学校、家庭、社区与文化机构“三加一”互动模式的实验│├─────┼─────────┼─────────────────────────┤│普陀区│长寿路街道│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实验研究│││├─────────────────────────┤│││整合社区优质资源,开发社区教育特色课程的实验││├─────────┼─────────────────────────┤││曹杨新村街道│社区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创新实验││├─────────┼─────────────────────────┤││石泉路街道│积极开发老年人需求的课程│││├─────────────────────────┤│││社区学校组织青少年暑期系列教育活动构思││├─────────┼─────────────────────────┤││宜川路街道│社区市民教育新载体--社区论坛的实效性研究││├─────────┼─────────────────────────┤││长风新村街道│推进社区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的实验│││├─────────────────────────┤│││社区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及途径│││├─────────────────────────┤│││社区居民“迎世博,学双语”的探索│├─────┼─────────┼─────────────────────────┤│闸北区│天目西路街道│深化学习型小区特色建设的实验研究│││├─────────────────────────┤│││天西街道外来媳妇素质素养教育实验研究││├─────────┼─────────────────────────┤││宝山路街道│社区独居老人闲暇学习沙龙的组织与绩效评价││├─────────┼─────────────────────────┤││芷江西路街道│聋哑人学习团队建设的实践│││├─────────────────────────┤│││“档案进家庭”推广活动││├─────────┼─────────────────────────┤││共和新路街道│陶行知教育思想在社区教育中的应用││├─────────┼─────────────────────────┤││大宁路街道│大宁街道社区教育载体运行优化实验│││├─────────────────────────┤│││大宁街道社区教育志愿者能力建设实验││├─────────┼─────────────────────────┤││彭浦新村街道│ 提升困难人群人文素养,共建彭浦幸福家园的实验研究││├─────────┼─────────────────────────┤││临汾路街道│临汾社区失学无业青年教育、培训、就业的联动实验│││├─────────────────────────┤│││构建临汾社区教育“一居一特色”的实验││├─────────┼─────────────────────────┤││彭浦镇│构建社区教育资源互动与共享机制的实验│││├─────────────────────────┤│││社区边缘青少年自助学习沙龙的实验││├─────────┼─────────────────────────┤││闸北区教育局│加强闸北区社区教育辅导员网络化建设│││├─────────────────────────┤│││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的实验研究││├─────────┼─────────────────────────┤││闸北区社区教育指导│建立闸北区社区教育网上工作平台│││中心│││├─────────┼─────────────────────────┤││闸北区成人教育协会│发挥协会中介作用,整合区域人力资源的实践││├─────────┼─────────────────────────┤││北站街道│新上海人学礼仪活动的实验项目││├─────────┼─────────────────────────┤││临汾路街道│发挥校外阵地作用,构筑居民网上学习圈│││闸北青少年活动中心│││├─────────┼─────────────────────────┤││新艺交通设施工程公│开展外来务工者“三学”培训的实验│││司│││├─────────┼─────────────────────────┤││民进闸北区委│发挥民主党派人才优势,加强“独居老人”心理辅导的实││││验│├─────┼─────────┼─────────────────────────┤│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充分整合资源,构建社区居民的终身教育网││├─────────┼─────────────────────────┤││殷行街道│社区教育网络运行的推进实验││├─────────┼─────────────────────────┤││四平路街道│老年大学“手工制作--布艺”教学与活动的研究│├─────┼─────────┼─────────────────────────┤│长宁区│新华街道│发挥社区文化优势,开展社区特色文化教育││├─────────┼─────────────────────────┤││新泾镇街道│外来流动人口素质教育培训││├─────────┼─────────────────────────┤││华阳街道│学习型家庭创建与和谐社区实验│├─────┼─────────┼─────────────────────────┤│徐汇区│田林街道│传统文化进社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漕河泾街道│社区教育信息化││├─────────┼─────────────────────────┤││斜土街道│社区转型背景下的社区学前教育的模式之研究││├─────────┼─────────────────────────┤││康健街道│社区教育“三、五”工程与营建康乐家园的实验研究││├─────────┼─────────────────────────┤││徐家汇街道│形成社区广场活动圈的互促共进机制的实验││├─────────┼─────────────────────────┤││华泾镇│“绿色华泾”学习型社区建设││├─────────┼─────────────────────────┤││湖南街道│湖南社区襄阳文化特色广场││├─────────┼─────────────────────────┤││凌云街道│依托青少年校外教育资源,构建凌云社区学校││├─────────┼─────────────────────────┤││龙华街道│以“龙华魂”系列教育为载体,推动社区教育新发展││├─────────┼─────────────────────────┤││社区教育管理办公室│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区域性推进社区教育的发展││├─────────┼─────────────────────────┤││天平街道│运用街道宾馆服务业资源积极开展社区职业技能培训的实││││验││├─────────┼─────────────────────────┤││社区学院│徐汇区社区教育的师资培训方案研究││├─────────┼─────────────────────────┤││卫生局│社区健康教育示范项目的开发│├─────┼─────────┼─────────────────────────┤│虹口区│曲阳街道│引导社区民间团队参与社区教育实验││├─────────┼─────────────────────────┤││凉城街道│社区居民终身学习的探索与发展│├─────┼─────────┼─────────────────────────┤│闵行区│莘庄镇│建立开发整合社区教育资源的机制,夯实创建学习型社会││││的基础│├─────┼─────────┼─────────────────────────┤│宝山区│友谊路街道│社企融合,积极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的实验研究││├─────────┼─────────────────────────┤││张庙街道│构建和谐社区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实验││├─────────┼─────────────────────────┤││淞南镇│引领文体团队创建学习型组织,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顾村镇│以诗歌为载体,提升社区文化品位││├─────────┼─────────────────────────┤││海滨街道│军民共建、社校联动,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月浦镇社区学校│创建鼓乡文化节的特色品牌││├─────────┼─────────────────────────┤││ 社区学校指导中心│政府补贴在社区教育中运作模式的探索││├─────────┼─────────────────────────┤││行知学院│宝山区远程教育网的功能定位与框架设计│├─────┼─────────┼─────────────────────────┤│嘉定区│嘉定镇街道│从农民到市民--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培训问题探究││├─────────┼─────────────────────────┤││真新新村街道│城郊结合部实施“现代市民教育工程”的探索││├─────────┼─────────────────────────┤││新成路街道│以楼组为载体,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南翔镇│自主型学习型组织的培育和探究││├─────────┼─────────────────────────┤││安亭镇│以车城文化引领安亭社区教育的发展││├─────────┼─────────────────────────┤││江桥镇│办好家长学校,创建学习型家庭││├─────────┼─────────────────────────┤││嘉定工业区成校│构建学习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黄渡镇│以传统节日为载体,推进社区教育发展││├─────────┼─────────────────────────┤││马陆镇社区学校│以全民读书月活动为抓手,推动学习型社区建设││├─────────┼─────────────────────────┤││华亭镇│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构建和谐社区││├─────────┼─────────────────────────┤││菊园新区│推广“居民读书会”,发展社区教育││├─────────┼─────────────────────────┤││徐行镇社区学校│发展社区教育,弘扬民俗文化││├─────────┼─────────────────────────┤││外冈成校│乡镇成人学校与社区内企业联合办学的探索与实践││├─────────┼─────────────────────────┤││嘉定区教育局│“农村社区学习中心”的构建│├─────┼─────────┼─────────────────────────┤│ 浦东新区│上钢新村街道│一站式家庭教育服务超市的实践和研究││├─────────┼─────────────────────────┤││高桥镇│充分利用本地区历史、人文底蕴与特色文化开展社区教育││││的实验│││├─────────────────────────┤│││对社区教育志愿者进行有效组织和激励的实验││├─────────┼─────────────────────────┤││张江镇│张江镇离土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效性实验││├─────────┼─────────────────────────┤││潍坊新村街道│关于分阶段、分人群、按需求、按规律、有重点地推进社││││区教育的实验││├─────────┼─────────────────────────┤││梅园新村街道│“共同家园大课堂”市民教育工程的组织和实施││├─────────┼─────────────────────────┤││洋泾街道│社区问题青少年职业适应能力培训(IPDG培训)的组织实││││施││├─────────┼─────────────────────────┤││东明路街道│利用社区教育平台创建特色体育项目的实验││├─────────┼─────────────────────────┤││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社区教育最大限度满足其不同居民的学习需求与对策研究│││第二教育署│││├─────────┼─────────────────────────┤││沪东新村街道│关于创建学习型楼组的实验││├─────────┼─────────────────────────┤││金桥镇人民政府│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开展家长教育的实验││├─────────┼─────────────────────────┤││金杨新村街道│加强街道社区学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实验││├─────────┼─────────────────────────┤││南码头路街道│努力创建学习型文体团队││├─────────┼─────────────────────────┤││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社区、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德育模式的实验│││第三教育署│││├─────────┼─────────────────────────┤││唐镇人民政府│城市化进程中村(市)民学校建设的实践与研究││├─────────┼─────────────────────────┤││曹路镇人民政府│创办外来青年夜校的实验探虚││├─────────┼─────────────────────────┤││周家渡街道街道│以人性化服务促进来沪人员管理模式改革的探索││├─────────┼─────────────────────────┤││浦东新区社区教育指│外来农民管理和教育模式的研究│││导中心├─────────────────────────┤│││加强学校、社区、部队合作,共同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关于加强村民学校建设的实验│├─────┼─────────┼─────────────────────────┤│南汇区│惠南镇│学习型楼组和学习型家庭建设的实验││├─────────┼─────────────────────────┤││周浦镇│以活动为载体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素养││├─────────┼─────────────────────────┤││六灶镇│镇级社区教育运行机制的探索││├─────────┼─────────────────────────┤││芦潮港镇│村民学校建设的实践与探索││├─────────┼─────────────────────────┤││宣桥镇│郊区老年学校教育项目的组织与开发││├─────────┼─────────────────────────┤││新场镇│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有效性实践│├─────┼─────────┼─────────────────────────┤│金山区│石化街道│社区老年教育活动的探索│├─────┼─────────┼─────────────────────────┤│松江区│永丰街道│育龄人群生殖保健教育的探索││├─────────┼─────────────────────────┤││方松街道│加大信息化社区创建力度,提升学习型社区创建质量││├─────────┼─────────────────────────┤││泗泾镇│加强社区老年教育的课程建设│├─────┼─────────┼─────────────────────────┤│青浦区│徐泾镇│社区教育信息化的实践与研究││├─────────┼─────────────────────────┤││重固镇│社区老年教育的实践与研究│├─────┼─────────┼─────────────────────────┤│奉贤区│南桥镇│老年英语教学活动的实践与探索││├─────────┼─────────────────────────┤││奉城镇│区划调整背景下建构社区教育管理网络的实践│├─────┼─────────┼─────────────────────────┤│崇明县│陈家镇│提高市民生态素质的教育实验││├─────────┼─────────────────────────┤││堡镇│构建社区教育网络,提高社区教育覆盖面││├─────────┼─────────────────────────┤││建设镇社区学校│村民学校的建设与管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明确本市各专门学校收生区域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明确本市各专门学校收生区域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明确本市各专门学校收生区域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5.15•【字号】沪教委青〔2015〕14号•【施行日期】2015.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明确本市各专门学校收生区域的指导意见沪教委青〔2015〕14号各区县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专门学校收生工作,提高专门学校办学效益,体现职权与职责的一致性,现就本市各专门学校接收行为不良学生(以下简称学生或男、女生)区域及教育经费转移支付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专门学校收生区域的基本划分目前本市奉贤、青浦、松江、金山四个区未设立专门学校,部分专门学校无女生部,根据以上情况,现就各专门学校收生区域明确如下:(一)浦东新区育华(集团)学校:1.接收本区初中阶段男、女生;2.接收全市高中阶段男、女生。

(二)黄浦区新晖中学:1.接收本区、松江区初中阶段男、女生;2.接收金山区、奉贤区、闵行区初中阶段女生。

(三)静安区康定中学:1.接收本区、青浦区初中阶段男、女生;2.接收嘉定区、虹口区、长宁区初中阶段女生。

(四)闵行区启德学校:接收本区、奉贤区、金山区初中阶段男生。

(五)嘉定区新春学校:1.接收本区初中阶段男生;2.承担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教育中心任务。

(六)虹口区广中学校:接收本区初中阶段男生。

(七)长宁区新元学校:接收本区初中阶段男生。

(八)杨浦区辛灵中学:接收本区初中阶段男、女生。

(九)普陀区澄源中学:接收本区初中阶段男、女生。

(十)徐汇区龙漕中学:接收本区初中阶段男、女生。

(十一)闸北区彭顺中学:1.接收本区初中阶段男、女生;2.接收本区职业学校男、女生。

(十二)宝山区灵石学校:1.接收本区初中阶段男、女生;2.接收本区职业学校男、女生。

(十三)崇明县培成学校:1.接收本县初中阶段男、女生;2.接收本县职业学校男、女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教委办[2010]104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9.13【实施日期】2010.09.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10〕104号)各区(县)教育局:现将《上海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附件:上海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为完善招生考试信息发布制度,增加本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透明度,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完善本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服务考生,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三、基本目标通过标准化建设,实现本市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目录编制的一致性,实现本市各区(县)教育招生机构公开事项、形式的规范化,方便公众浏览和查询招生考试信息,方便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四、主要任务(一)建立信息公开专栏要充分发挥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的平台作用,使其成为区(县)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单位应在网站首页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并根据《上海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规范》(见附件1)依次设置下级栏目。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首批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首批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首批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8.02•【字号】沪教委德[2012]41号•【施行日期】2012.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首批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沪教委德〔2012〕41号)各高等学校:近年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颁布以来,上海着力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涌现了一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辅导员先进典型,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和高度评价。

为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育人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设立“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

首批命名的高校辅导员工作室为包涵工作室和洪汉英工作室共2个。

其中:包涵工作室设在复旦大学,由包涵(女,1978年生,党的十八大代表、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党委副书记)担任工作室主持人;洪汉英工作室设在上海中医药大学,由洪汉英(女,1965年生,党的十八大代表、上海中医药大学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担任工作室主持人。

工作室由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和工作室所在高校共建。

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将整合全市资源,对工作室提供支持。

希望工作室所在高校充分重视工作室建设,落实专门场地和办公设备,配备人员,协调关系,安排配套经费,为工作室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希望工作室广泛吸纳全市各高校辅导员参与,建立工作团队,结合工作特色和资源优势,积极组织辅导员工作研讨和交流活动,努力把工作室打造成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和方法的平台、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

希望各高校认真组织辅导员参与工作室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鼓励支持辅导员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质量、高水平的高校辅导员队伍,培养更多的育人名师。

上海市教委关于发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教委关于发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教委关于发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行有效行
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7.14
•【字号】沪教委青〔2016〕8号
•【施行日期】2017.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市教委关于发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
件目录》的通知
沪教委法〔2017〕13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令2016年第46号)要求,经清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继续有效的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68件,现将有关目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4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定311位同志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定311位同志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定311位同志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日期】2010.12.21•【字号】沪教委督[2010]30号•【施行日期】2010.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定311位同志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沪教委督〔2010〕30号)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在京津沪渝四市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督〔2009〕15号)精神,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市教育督导部门(不包括黄浦、长宁、浦东、闵行4个试点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开展了督学资格过渡认定。

经本人申报、区县教育督导室推荐、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初审,以及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审核等认定程序,现认定戈一萍等311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名单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名单一、专职督学(以姓氏笔画为序)戈一萍仇智君王华王斌王晓虹石建柱刘陆XXX国印国荣朱坚朱英朱涵成汤一湘阮建萍余东岭吴志伟吴静波张峰张涛张莹张慧张薇张小华张云霞张建国张根洪李学红李家元李逢五杨国顺杨明哲杨桂龙汪建华沈玲沈辉沈若玉沈雪林辛敏邵志勇邵宛英陆树兴陆家贤陈言陈敖陈红陈一铭陈宇卿陈建青陈建国周锋周一飞周长兴周以珍孟琴娣林燕华郁丹郑万瑜郑亚鸣金文金东娣金志清姚凤姜雅琴胡占才胡昊然赵雁鸿郝鹤鸣倪培人唐纯平唐海宝徐琴徐生祥徐兴龙徐界生殷越人秦俭耿明生陶金凤顾薇顾宏伟顾健家顾婷婷顾筱璞曹四清梁英盛丽华黄亚民黄华明黄爱兵黄慧娟彭远海景兰萍董爱凤蒋兴涛蒋庆颖蒋志明谢秋观潘宏伟潘擎文戴美晶二、兼职督学(以姓氏笔画为序)丁一匡丁银娣丁新康仇言瑾卞松泉卞贤俊尹在林方红梅毛放XXX 王玉王洪王钢王曙王小柳王以权王向群王旭东王丽萍王志方王明发王秉衡王厥轩王慧琴乐霆包罗叶纲叶蕴平杰任升录任博生刘政刘琪XXX超刘京海刘国华刘顺甄刘琪莹刘超美刘颖瑾向玉青吕波孙鸿孙琳孙雪芬孙稼麟朱宏朱蕾朱光明朱宏英朱良俊朱怡华朱鸽翔朱耀庭汤雁汤丽英许伟许建苗邬宪伟齐小云严英严萍何强何士雄余利惠吴琳吴慕莲应彩云张扬张岚张珏张云生张正之张仲一张犹策张秀丽张剑杰张春强张新良李英李永元李昌群杨青杨安国步定芳汪维辉沈宁雷沈立刚沈佩芬沈国强沈黎明沙绮绮肖麟钦苏军邹叶陆磊陆文一陆国光陆青萍陆谏谆陆葆谦陆锡根陈军陈红陈劻陈英陈青陈俭陈娟陈为果陈永年陈伟安陈志国陈李明陈剑钰陈效民陈熙强周卫倩周小密周伟灿周丽君周建明季洪旭林红林勤林乃华范广璆范琪斌茅兴昌郁洪飞郁耀昌郎建中郑惠萍金辉金文清金诵芬金新民俞子骠俞克斌俞玲萍姚仁根姚仲明姚阿民施伟施红卫施红菊施志照洪晓琴胡国琳胡建中荣慧谦贺蓉赵其坤赵美君钮恩光须建瑾唐盛昌奚建华席璐徐虹徐谊徐静徐旦泽徐立德徐丽萍徐阿根徐承博徐韵安柴秋云殷南华秦慧莫云华袁玉棣谈莉莉郭宗莉钱明涛顾剑顾世杰顾利萍顾志跃顾泠沅顾根新顾爱玉顾锦芳高平康定梁重柏盛小盈章本荣黄慧黄志琼黄建忠龚尚勤傅坚敏傅禄建程华程建华童勤康葛玉华葛根贵董文良蒋兴谊蒋辉蘽谢应平鲁慧茹鲍道成鲍锡荣谭惠龙薛毓良戴耀红瞿大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4.12
•【字号】沪教委学〔2024〕19号
•【施行日期】2024.04.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4〕19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2024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稳妥落实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改革,市教委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见附件)。

其中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现将《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切实做好
2024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

附件: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教育新闻宣传中心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教育新闻宣传中心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教育新闻宣传中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5.27
•【字号】沪教委人[2013]38号
•【施行日期】2013.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闻出版
正文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
立上海教育新闻宣传中心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3〕38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适应上海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促进上海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内设立上海教育新闻宣传中心,其工作职能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教育新闻宣传中心工作职能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5月27日附件
上海教育新闻宣传中心工作职能
1.承担重大教育新闻宣传活动的方案策划和组织实施、收集和挖掘教育系统新闻线索等工作。

2.承担教育政务微博的日常维护与教育舆情应对工作。

3.承担媒体教育报道专业阅评工作,开展宣传效果评估等专业化研究工作。

4.承担教育系统新闻评论员队伍建设工作。

5.协助指导上海教育系统各类宣传媒体的建设工作。

6.完成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授予“2021-2022学年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授予“2021-2022学年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授予“2021-2022学年上海市安
全文明校园”称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3.04
•【字号】沪教委青〔2024〕7号
•【施行日期】2024.03.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授予“2021-2022学年上海市安全文明
校园”称号的通知
沪教委青〔2024〕7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根据要求,本市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深入开展了安全文明校园申报推荐活动,有力推动校园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经过自评、验收、抽查等程序,现决定授予复旦大学等55所高校和黄浦区南京东路幼儿园等2497所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得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的学校积极发挥示范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力量,深入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为广大青少年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附件请至“上海教育”网站/ 下载。

附件:2021-2022学年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学生中华优秀文化主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教卫党[2016]200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日期】2016.09.02【实施日期】2016.09.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学生中华优秀文化主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沪教卫党〔2016〕200号)各高校,各区教育局、文化(广)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文件精神,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教育深入校园,进一步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外、进师资、进网络、进评价,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上海市文教结合2016年工作要点》的部署,现就开展“2016年上海市学生中华优秀文化主题月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传承中华文化感受非遗魅力二、活动时间2016年9月三、参与范围本市大、中、小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及相关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四、活动内容(一)深入推进中华优秀文化进课堂发挥学科德育育人作用。

以语文、历史、思政(思想品德、品德与社会)、美术、艺术学科为重点,加强对学生中华优秀文化及非遗在学科中的教学与熏陶;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诵读,帮助学生在听诵中体味古诗文的音韵之美,感悟古代先贤字里行间的真情;以班团队会、主题教育、专题教育为载体,开展非遗技能学习及展示活动,增强学生对非遗活态传承、审美欣赏的兴趣和热情,为使每个学生学会1-2项艺术技能创造条件;通过知识、技能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参与体验,引导学生长智慧、明方向、增力量,牢固树立文化自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28•【字号】沪教委法[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沪教委法〔2011〕12号)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0年6月1日前由市教委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如下:本次清理共清理出继续有效的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135件,宣布失效的29件,决定废止的11件,共计175件。

特此通告。

附件:1.上海市教委宣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上海市教委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上海市教委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附件1:上海市教委宣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0年6月1日共计135件)1.上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政〔1991〕8号)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教育系统实行新标准工时制度的通知(沪教委办〔1995〕5号)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知识与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改变考试方法的通知(沪教委高〔1995〕34号)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乱招生乱办班的通知(沪教委高〔1995〕36号)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普教系统中小学和其他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人〔1995〕67号)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禁止普通高校师生参加各项传销活动的通知(沪教委高〔1995〕68号)7.上海市民办中小学人事管理若干规定(沪教委人〔1996〕53号)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1996〕80号)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教师进修学院和中小学、幼儿园“自培”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师〔1997〕1号)10.上海市托幼工作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托幼机构营养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托〔1997〕2号)1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校勤工助学(帮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学〔1997〕3号)12.本市普教系统干部、教师职务培训课程学分核定意见(沪教委师〔1997〕3号)1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校学生家教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学〔1997〕14号)14.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沪教委人〔1997〕71号)1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国家教委《小学管理规程》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1997〕72号)1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外来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后〔1998〕4号)17.上海市盲、聋、弱智幼儿学前班办班基本要求(沪教委托〔1998〕8号)1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档案工作标准》的通知(沪教委办〔1998〕15号)1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普教系统学校创建合格退休教工之家的若干意见(沪教委人〔1998〕33号):2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老年教育机构设置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成〔1998〕55号)2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贯彻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的通知(沪教委法〔1999〕01号)22.关于在本市普通幼儿园中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托〔1999〕5号)2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乡(镇)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成〔1999〕20号)2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1999〕44号)2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办〔1999〕119号)2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实施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意见(沪语委〔2000〕6号)27.托儿所工作人员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沪教委托〔2000〕6号)2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健康促进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00〕7号)2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教委高〔2000〕13号)3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非教育部门托幼机构教师(保育员)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通知(沪语委〔2000〕15号)3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本市高校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意见(沪教委语〔2001〕7号)3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禁止擅自组织学生集体性服药和推销保健品的紧急通知(沪教委体〔2001〕29号)33.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01〕40号)3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职〔2001〕48号)3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本市中等和职业技术学校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语〔2002〕2号)3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图书馆规程》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2〕17号)3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教育功臣”评选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沪教委人〔2002〕24号)3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读教育暂行规程》的通知(沪教委青〔2003〕1号)3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试行《上海市实施〈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体〔2003〕6号)4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高校后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后〔2003〕11号)4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办台湾同胞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港澳台〔2003〕14号)4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3〕22号)4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3〕35号)4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体〔2003〕37号)4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中小学接受捐资助学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财〔2003〕99号)4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审〔2004〕2号)4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建站规定》(沪教语委〔2004〕3号)4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未成年犯试读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委青〔2004〕5号)4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工读学校跨区收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青〔2004〕8号)5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中小学校安全责任风险警示制度》的通知(沪教委青〔2004〕9号)5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学校消防设施配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保〔2004〕12号)5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04〕30号)5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4〕31号)5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体〔2004〕40号)5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卫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4〕41号)5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五四学制的通知(沪教委基〔2004〕50号)5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示范性幼托园所收费问题的通知(沪教委财〔2004〕62号)5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4〕77号)5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非师范毕业生和本市师范毕业生教师服务期满待遇处理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人〔2004〕85号)60.上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居民小区内学校周边环境建设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校综治办〔2005〕5号)61.上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校综治办〔2005〕6号)6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关于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实行考察教育制度的实施意见(沪教委青〔2005〕10号)6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15号)6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港澳台〔2005〕16号)6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6单位关于对本市特殊教育学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减免学习费用的意见(沪教委基〔2005〕20号)66.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标准(试行)(沪教委人〔2005〕26号)67.上海市特级教师标准(试行)(沪教委人〔2005〕28号)6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对中小学习题集、试卷集等应试类教辅读物管理的意见(沪教委基〔2005〕33号)6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初中毕业生中等学校考试收费及有关经费安排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37号)7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高等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49号)7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5〕65号)7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办〔2005〕100号)73.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沪学位办〔2006〕4号)7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系统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规定》的通知(沪教委保〔2006〕5号)75.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基〔2006〕7号)7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沪教委青〔2006〕17号)7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06〕20号)7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06〕21号)79.上海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沪教委基〔2006〕25号)8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技工学校学生统一实行电子注册的操作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6〕46号)8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接受外国学生(幼儿)若干规定的通知(沪教委外〔2006〕73号)8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06〕77号)8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试行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外〔2006〕78号)8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6〕79号)8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6〕85号)86.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条例》的通知(沪教委德〔2007〕2号)87.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07〕4号)8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公办中小学幼托园所接受外国学生(幼儿)收费管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8号)8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等级考试项目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8号)90.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登记备案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学位〔2007〕10号)91.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评聘试行办法(沪教委人〔2007〕12号)9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沪教委科〔2007〕21号)9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体〔2007〕24号)9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24号)9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沪教委高〔2007〕25号)9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27号)9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科〔2007〕37号)9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高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38号)9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51号)10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未成年犯和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7〕58号)10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学〔2007〕88号)10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08〕3号)10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申本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沪教委财〔2008〕5号)10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免费提供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8〕7号)10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4单位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教委青〔2008〕16号)10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高校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高〔2008〕18号)10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镇(乡)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沪教委终〔2008〕19号)10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8〕50号)10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职务系列有关规定的通知(沪教委人〔2009〕56号)1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免借读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08〕58号)11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前教育信息工作管理机构及网络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8〕59号)11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8〕67号)11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人〔2008〕69号)11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民办学校建立年金制度的通知(沪教委发〔2008〕123号)11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财〔2008〕124号)11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终〔2009〕2号)117.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等6单位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教育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青保办〔2009〕6号)11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晨光计划”管理办法;“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科〔2009〕13号)11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特殊学校、工读学校、早期教育中心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沪教委人〔2009〕13号)12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科〔2009〕19号)12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对农村、海岛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费教育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职〔2009〕38号)12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2009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曙光计划”管理办法;“曙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科〔2009〕45号)12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财〔2009〕50号)12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布实施《上海市教育系统网站(教育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科〔2009〕53号)12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53号)126.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77号)12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民办高等学校学费及政府扶持资金账户管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9〕80号)128.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标准(修订稿)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83号)12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省市转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有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90号)13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持民办中小学发展的通知(沪教委民〔2010〕6号)13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7号)13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8号)13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警备区司令部、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关于印发《上海市学生军事训练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体〔2010〕21号)13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23号)13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37号)附件2:上海市教委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0年6月1日共29件)1.上海市教育局、上海市托幼工作办公室、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幼儿园(班)登记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幼字〔1994〕2号)2.上海市幼儿园(班)登记注册实施办法(沪教幼字〔1994〕2号)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竞赛管理办法(1995年4月份修订)》的通知(沪教委基〔1995〕第05号)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生学杂费分期付款和减免实行助学金制度的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1995〕第32号)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部分听力残疾教育学校跨区、县招生的暂行规定(沪教委基〔1995〕第33号)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外班(分校、分院)管理的通知(沪教委高〔1995〕第43号)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在本市高校大学生中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1995〕第69号)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培训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招收优秀初中生运动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委体〔1996〕第14号)9.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成〔1996〕第17号)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筹)实施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试点方案(暂行)》的通知(沪教委高〔1996〕第29号)1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系统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奖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1996〕72号)1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财〔1997〕8号)1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基〔1997〕59号)1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教委成〔1998〕4号)1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科〔1998〕12号)1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等学校教职工数据库管理暂行细则》的通知(沪教委师〔1998〕43号)1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各类成人高校校外教学点设置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教委成〔1998〕44号)1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生学杂费分期付款和减免及实行助学金制度的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1999〕45号)19.上海市贯彻《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实施细则(试行)(沪教委基〔1999〕6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部分高校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部分高校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部分高校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11.16•【字号】•【施行日期】2004.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部分高校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检查的通知本市各有关高校:为了全面推动本市高等院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使之更好地为加强高教内涵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服务,经研究决定对本市部分高校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检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本市尚未接受过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检查的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1、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明确校级分管领导,落实职能部门;建立覆盖校、系(院、部)、教学班的工作网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

2、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开展工作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学校管理常规,纳入基本技能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

结合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教育教学实践、教师职称评定、各种评先评优等活动,切实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3、加强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充分发挥学校宣传媒体的作用,在校园内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氛围;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的讲座、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师生的语言文字法制意识、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根据文件规定,组织好对教师和学生普通话的培训、测试工作。

4、积极、稳妥地推进对校园用语用字的管理采取切实措施,逐步提高校园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水平。

教育教学、会议和集体活动等必须使用普通话;学校名称牌、指示标志牌、公告栏、公文、校刊以及各项教育教学、宣传活动等用字应当规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增设20个专业点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工作的批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增设20个专业点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工作的批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增设20个专业点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工作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12.08
•【字号】沪教委职〔2023〕56号
•【施行日期】2023.12.08
•【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增设20个专业点开展中高职
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工作的批复
沪教委职〔2023〕5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你们关于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工作的请示收悉。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1〕3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沪教委职〔2012〕25号),经学校申报、专家评议及市教委核定,同意2024年增设上海食品科技学校与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的生物产品检验检疫等20个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专业。

学生学籍管理和收费标准按相应规定执行,前3年按中职校有关规定管理,高职阶段按高职院校有关规定管理。

希望获批举办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专业的相关中职校与高职院校切实加强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工作的管理,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贯通培养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工作水平与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增设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院校、专业一览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20•【字号】沪教委体〔2024〕22号•【施行日期】2024.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4〕22号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全面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学校美育的普及实施,促进青少年学生审美素养持续提升,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艺术后备人才,现就做好新一轮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布局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建设工作2019年7月起,本市相继下发《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学校美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建设工作。

目前,市、区两级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已基本形成,全面发展的艺术骨干人才招收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学校及项目建设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校艺术“一条龙”建设发展水平,助力学生艺术人文素养持续提升及优秀艺术后备人才培养,本市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在市、区两级进行新一轮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建设工作。

其中,市级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工作由市教委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区级布局工作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开展。

二、认真做好新一轮“一条龙”学校布局申报工作各区要加强经验总结和资源整合,统筹制定新一轮布局建设总体方案,所申报的市级学校艺术“一条龙”项目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2.16•【字号】沪府办发〔2015〕12号•【施行日期】2015.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2月16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20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

2.取消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的确认。

3.取消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写核准。

4.取消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

5.取消民办高等学校聘任校长核准。

6.取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登记备案。

7.取消高等学校内同一层次研究生类型结构调整审批。

8.取消专科高职指导性专业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的调整审批。

(二)增加的职责1.增加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审批。

2.增加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3.增加民办高等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变更备案。

4.增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

5.增加根据国家部署深化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本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和实现步骤;指导协调市、区县教育规划的编制实施;统计、分析和发布教育基本信息。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评议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评议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评议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2.26•【字号】沪教委办[2011]157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评议结果的通知(沪教委办〔2011〕157号)各区县教育局: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办〔2011〕120号),我委于2011年10月19日至2011年11月14日,开展了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评议工作。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经专家现场评议,杨浦区招生办、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浦东新区招生办、虹口区招生办、静安区招生办、长宁区招生办、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徐汇区教育招考中心、奉贤区招生办、青浦区教育考试中心等11家招生考试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受到好评。

一、主要成效本次评议工作显示,全市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上取得了以下三方面的突出成效:(一)招生考试的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整体推进。

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我委2010年9月下发的《上海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招生考试的信息公开。

为此,徐汇、长宁、普陀、杨浦、嘉定、浦东、松江等7个区县的招生考试机构专门设立了网站,黄浦、静安、闸北、虹口、闵行、宝山、金山、青浦、奉贤和崇明等10个区县的招生考试机构则在所在区县教育局网站设置了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网上专栏,用于相关信息的公开。

为了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招生考试信息,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上述网站或专栏规范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最新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在线服务等类目,向社会公布了信息公开受理的联系方式,重点公开了小学招生、初中招生、高中招生、中职招生、高考招生的有关信息,包括各类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录取分数线、考生政策加分名单、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考场安排等,有效增强了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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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文化艺术名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教委体[2017]5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6.12
【实施日期】2017.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
文化艺术名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体〔2017〕59号)
各区教育局:
为搭建文艺人才培养大平台,服务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和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文化艺术名师工作室的通知》精神,各区教育局结合区域实际,在电影、戏剧、美术、沪剧等领域推荐了旨在培养高水平文艺人才,发挥文教结合作用的文化艺术名师工作室。

经专家评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遴选出5个中小学文化艺术名师工作室。

现将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文化艺术名师工作室
(以下简称“工作室”)名单公布如下:
喻荣军戏剧创作名师工作室
徐伯涛沪语沪剧推广名师工作室
金炜中小学影视艺术名师工作室
陈光辉陶艺名师工作室
李涛中国诗词唱诵名师工作室
希望各工作室负责人进一步完善工作室实施方案,围绕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工作;各区教育局要协同区文化局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本区域内工作室的统筹、协调工作,并指定专门部门指导管理工作室工作;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承担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会同市文教办秘书处构建工作室工作推进协调机制,明确专人统筹协调、管理,服务工作室的相关工作。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市教委、市文教办将研究制订工作室管理及考核验收相关制度,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文化艺术名师工作室简介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附件
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文化艺术名师工作室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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