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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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是指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依据其授权的职权,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案件进行审理、裁决以及调解的特定司法机构。

知识产权法院通常分为两个层级,包括高级知识产权法院和地方知识产权法院。

高级知识产权法院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直属院所,主要负责全国范围内的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

而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则是地方人民法院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本地区的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审理。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法院通常处理涉及以下领域的案件:1. 专利权纠纷;2. 商标权纠纷;3. 著作权纠纷;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其保护纠纷;5.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纠纷;6.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纠纷。

以商标权纠纷为例,当两个公司之间针对某个商标发生纠纷时,需要将该案件提交至知识产权法院进行调解或者裁决。

在此过程中,知识产权法院将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和辩论,最终做出相关的判决。

知识产权法院的职能包括:1. 受理、审理和裁决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2. 受理、审理和裁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 协调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相关组织间的合作关系;4. 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相关行政案件的申诉。

同时,知识产权法院还承担着以下职责:1. 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意识;2.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司法培训,加强法官和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提升;3. 维护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质量及审判公正性;4. 改进审判程序,加强对案件的审查和监督,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的效率。

综合来看,知识产权法院不仅是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司法机构,同时也是推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繁荣的重要力量之一。

希望未来知识产权法院能够不断完善自身的功能和机构,更好地为社会、企业和公众服务。

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权产品制造地、储存地、运输地、销售地,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在地,权利人受到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对有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对于不同犯罪嫌疑人、犯罪团伙跨地区实施的涉及同一批侵权产品的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符合并案处理要求的,有关公安机关可以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二、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行政执法部门收集、调取证据的效力问题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收集、调取、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法院庭审质证确认,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行政执法部门制作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调查笔录,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作为刑事证据使用的,应当依法重新收集、制作。

三、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抽样取证问题和委托鉴定问题公安机关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抽样取证,或者商请同级行政执法部门、有关检验机构协助抽样取证。

北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

北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

北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与重要性也逐渐增加。

北京作为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其地区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范围和专业能力上具备着独特的优势。

本文将从北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基本情况、法律依据和优势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北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基本原则是按照被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侵权人所在地的基本原则。

而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章程》第五条规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是一家独立的法院,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在北京,除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有一些地区法院也具备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权力。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的意见》,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管辖权确立在各区人民法院。

这样的体制保障了北京各级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综合管辖,进一步提升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能力。

二、北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法律依据北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上文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根据该法的相关规定,被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侵权人所在地都具备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

而作为中国的首都,北京是知识产权活动的聚集地,很多被侵权行为发生在北京,或者被侵权人在北京,因此北京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地具备着合理性和合法性。

另一方面,是《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章程》。

该章程的颁布和实施,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管辖权。

根据该章程的第二条规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使的管辖权范围包括对在北京市范围内发生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

这一点再次强调了北京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地的重要性。

三、北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优势北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北京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资源和专业人才。

在北京,聚集了众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大量的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14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一)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二)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三)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第二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东省内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

第三条北京市、上海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广东省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

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各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

第四条案件标的既包含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内容,又包含其他内容的,按本规定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第五条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一)不服国务院部门作出的有关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授权确权裁定或者决定的;(二)不服国务院部门作出的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强制许可决定以及强制许可使用费或者报酬的裁决的;(三)不服国务院部门作出的涉及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的其他行政行为的。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与受理条件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与受理条件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与受理条件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资产之一,它涉及到创作者的权益保护以及创新的推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有发生,因此了解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与受理条件对于保护创作者的权益至关重要。

一、法院管辖条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管辖条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地域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保证侵权案件审判的效率和便利性的基础。

2.上级法院管辖:在涉及重大的、涉及跨地区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可以由上级法院或特设的法院行使管辖权。

这是为了保证对重要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公正性。

3.专门法院管辖:在一些国家或地区,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这些专门的法院通常由熟悉知识产权法律的法官组成,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理质量。

二、受理条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受理条件是指法院对案件受理的基本要求和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资格:只有具备一定法定资格的主体才能作为原告或被告参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诉讼。

一般来说,只有知识产权所有人或受许可人有权提起诉讼,被许可人也有权提起诉讼。

2.合法性证明:原告需要提供合法的知识产权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这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诉讼时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提起必须符合诉讼时效的规定,否则将无法受理。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诉讼时效规定不同,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进行判断。

4.管辖权异议:被告可以在案件受理阶段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移送案件至其他法院审理。

法院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管辖权异议的合理性。

三、补充说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与受理条件是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来判断。

此外,随着国际交流的加深和全球化的发展,跨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与受理条件也日益受到关注。

诉讼管辖规定

诉讼管辖规定

诉讼管辖规定诉讼管辖规定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的地理辖区或者专门管辖特定案件类型的法院的规定。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诉讼管辖规定主要分为一般管辖和特定管辖两种情况。

一、一般管辖一般管辖是指法院对除特定管辖之外的案件均有审判权的情况。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诉讼案件的一般管辖如下:1.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住所地,即法院对该地区内的案件有管辖权。

2.合同履行地管辖:当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如发生合同纠纷,则相关人民法院对该地区内的案件有管辖权。

3.侵权地管辖:当侵权行为发生地与其他地区有关连,相关人民法院可根据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进行管辖。

4.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对于不动产相关的纠纷,相关人民法院可根据不动产所在地进行管辖。

5.信用卡、银行卡业务纠纷地管辖:信用卡、银行卡业务发生纠纷时,相关人民法院可根据信用卡发卡机构所在地或者经营场所所在地进行管辖。

6.离婚及子女抚养、教育纠纷管辖:涉及离婚及子女抚养、教育纠纷的案件,由原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二、特定管辖特定管辖是指法院对某类案件进行专门管辖的情况。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定管辖的案件有以下几种情况:1.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主要由知识产权法院进行管辖,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

2.海事案件管辖:我国法律规定海事案件由海事法院进行管辖,如船舶、海运合同纠纷等。

3.劳动争议案件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如不服仲裁决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诉讼管辖规定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的地理辖区或者专门管辖特定案件类型的法院的规定。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管辖的案件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侵权地、不动产所在地、信用卡、银行卡业务纠纷地以及离婚及子女抚养、教育纠纷管辖等。

特定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案件、海事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等。

山东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规定

山东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规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二00四年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全省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集中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及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

现就有关地域管辖及级别管辖的问题规定如下:一、地域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由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青岛、烟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市范围内的案件,全省其他地区的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审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管辖。

第一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由济南、青岛、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青岛、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市范围内的案件,全省其他地区的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由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济南市历下区和青岛市市南区范围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络域名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除外),分别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和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级别管辖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第一审著作权纠纷案件和20万元以下的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本数)不满500万元的第一审著作权纠纷案件和20万元以上(含本数)不满500万元的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及其他应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三、其他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违反规定受理案件的,应当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判决,提审或者指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浙江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法院不同层级标的标准

浙江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法院不同层级标的标准

浙江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法院(2013年1月1日起)
管辖法院 1.除舟山中院外,各中级人民法院均具有标的额为人民币500万至 2亿之间的专利民事案件的管辖权,舟山地区的专利民事案件由宁 波中院管辖。 2.义乌法院管辖其辖区内的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实用新型和外 观设计专利案件(发明专利除外)。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对标的额为人民币500万至2亿之间的该类案 件 管辖杭州、嘉兴、湖州、金华、绍兴、衢州、丽水辖区内的驰名 商标认定案件 管辖宁波、温州、台州、舟山市辖区内的驰名商标认定案件 西湖区人民法院(涉外,简易程序审法院),滨江区人民法院 (涉外,含滨江、江干、上城辖区),拱墅区人民法院(涉 外),下城区人民法院(涉外),余杭区人民法院,萧山区人民 法院 鄞州区人民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北仑区人民法院(涉外), 慈溪市人民法院(涉外),海曙区人民法院,奉化市人民法院 (涉外) 乐清市人民法院,瑞安市人民法院(含平阳、泰顺、苍南、文成 辖区),鹿城区人民法院(简易程序审法院),瓯海区人民法院 (涉外) 绍兴县人民法院(涉外),诸暨市人民法院,上虞市人民法院 (涉外) 玉环县人民法院,温岭市人民法院,椒江区人民法院 婺城区人民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涉外,部分专利案件,三审 合一法院),东阳市人民法院,永康市人民法院(涉外) 南湖区人民法院,桐乡市人民法院,海宁市人民法院,秀洲区人 民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吴兴区人民法院(涉外)
浙江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法院(2013年1月1日起)
知识产权集成 电路布图、垄断纠 纷 驰名商标认定案件 管辖法院
全省中院 杭州中院 宁波中院 杭州基层法院
宁波基层法院 标的额在500万以 下的普通知识产权 民事案件(不含专 温州基层法院 利、植物新品种、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垄断纠纷案件和 绍兴基层法院 涉及驰名商标认定 纠纷案件) 台州基层法院 金华基层法院 嘉兴基层法院 湖州基层法院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

The kind of people who blindly look forward to but never act are a breeding ground for the plagu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知识产权包括哪几项权利?(一)专利权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

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4、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

5、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二)商标权1、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

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

2、商标权的主体: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3、商标权的客体: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4、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

5、商标权人的义务: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

(三)著作权1、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地域管辖规定

知识产权地域管辖规定

知识产权地域管辖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各类案件具体管辖如下:(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三)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

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四)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具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名单

具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名单

最高法院指定的具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165家)一、北京:(12个)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二.、天津:(2个)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三、上海:(6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四、重庆:(3个)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五、安徽:(3个)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芜湖市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六、福建:(4个)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晋江市人民法院德化县人民法院七、甘肃:(2个)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八、广东:(34个)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九、广西:(2个)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十、河南:(1个)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十一、湖北:(3个)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十二、湖南:(6个)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常德津市人民法院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十三、江苏:(35个)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昆山市人民法院太仓市人民法院常熟市人民法院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吴江市人民法院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江阴市人民法院宜兴市人民法院无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镇江市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丹阳市人民法院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南通市海安县人民法院启东市人民法院如皋市人民法院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高邮市人民法院仪征市人民法院大丰市人民法院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靖江市人民法院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十四、江西:(3个)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十五、辽宁:(2个)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十六、山东:(5个)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十七、陕西:(2个)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十八、四川:(6个)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郫县人民法院泸州市江阴区人民法院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十九、新疆:(2个)农十二师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农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法院二十、浙江:(32个)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慈溪市人民法院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奉化市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瑞安市人民法院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海宁市人民法院桐乡市人民法院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绍兴市绍兴县人民法院诸暨市人民法院上虞市人民法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东阳市人民法院永康市人民法院台州市玉环县人民法院温岭市人民法院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院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共165个)。

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一般属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范畴,《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涉外知识产权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涉外保护是指的在我们国内注册商标等等之类的知
识产权业务只是针对于我们国内。

到国外的话就不受保护了。

比如你格力空调在国内注册了商标他们的产品出口美国或其他地方,那么格力这个商标在国外在了商标注册的话就会受到保护,如果没做给别人抢注了,那么你以后每经过抢注者的统一你的产品就不能出口到那个国家了。

知识产权检索分很多种,国外的一些商标注册是需要检索,国内的专利也是需要检索的。

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知识产权案件⼀般由哪个法院管辖在我们国家对于不同的案件是有不同的法院进⾏管辖的,那如果是知识产权案件应该哪个法院管辖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知识产权案件⼀般由哪个法院管辖专利纠纷第⼀审案件,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民法院和最⾼⼈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民法院管辖。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若⼲规定》第⼆条注:经最⾼⼈民法院批准指定义乌、昆⼭、海淀审理外观设计、实⽤新型专利案件。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中级⼈民法院管辖。

商标民事纠纷第⼀审案件由中级以上⼈民法院管辖,各⾼级⼈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民法院受理第⼀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范围问题的解释》第⼆条不服国务院⼯商⾏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中级⼈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民法院管辖,各⾼级⼈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基层⼈民法院管辖第⼀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条反不正当竞争民事第⼀审案件,⼀般由中级⼈民法院管辖,各⾼级⼈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确定若⼲基层⼈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案件》第⼗⼋条最⾼⼈民法院于2010年1⽉28⽇发出了《关于调整地⽅各级⼈民法院管辖第⼀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通知》,调整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级⼈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四川知识产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四川知识产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四川知识产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是较为特殊的案件,主要是因其专业程度高,所以一般而言知识产权案件是中院管辖,但是也有指定基层审理的。

那么四川的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是怎么确定?我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四川知识产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一、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纠纷案件以及垄断纠纷案件等特殊类型案件外,其他如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企业名称、特殊标志、网络域名、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发现权、发明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为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规定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三、对于第二项标准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经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外,均由各中级人民法院各自管辖。

四、对于第二项标准以下的第一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四川省绵阳市辖区内案件由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其他辖区内的第一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五、对于第二项标准以下的第一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纠纷案件以及垄断纠纷等特殊类型案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六、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锦江区、郫县范围内争议标的金额在规定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上述四个基层人民法院各自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来找专业的为你学习服务是最好的选择,这里会带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等内容,替你解答自己的疑问。

知识产权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

知识产权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

知识产权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知识产权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尊敬的法院:我方在此就本案件中的知识产权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请求法院依法予以审查。

一、案件基本情况(本部分简要介绍案件背景、涉及的权利等)二、异议理由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本案件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应当由知识产权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可以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本案件中的侵权行为地和被告所在地均不在贵院管辖范围内。

3. 我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根据该规定,我方有权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仲裁协议无效或者仲裁协议的内容不符合仲裁法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而本案件并未涉及仲裁协议,因此贵院无权管辖。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四十九条;3.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四、结论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件不应由贵院管辖。

我方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并作出移送管辖的裁定。

此致敬礼!异议人:(姓名或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地址:(地址)日期:(日期)。

常用中的管辖法院选择

常用中的管辖法院选择

常用中的管辖法院选择管辖法院是关于司法管辖权的一个重要概念。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选择提起诉讼时,需要考虑选择哪个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那么,在常用中,如何选择管辖法院呢?1. 法定管辖在我国,法定管辖是指根据立法规定,明确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

例如,涉及海事纠纷的案件应当由海事法院管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应当由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等。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选择相应的法院进行诉讼。

2. 专属管辖除了法定管辖以外,一些特定案件在地域上也具有专属管辖权。

比如,合同纠纷、债权与债务纠纷等普通民事案件,可以根据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等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诉讼。

具体的管辖规定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协议管辖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等民事法律文件时,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

协议管辖是一种合同约定的形式,当事人有充分的自主权来选择管辖法院。

一般来说,这种约定应当是平等自愿的,并且应当在合同等文件中明确表述清楚。

4. 基于便利原则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诉讼的便利性选择管辖法院。

比如,当事人可能会考虑选择离自己较近、出行方便的法院,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这种选择主要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便利性,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常用的原则,常用中的管辖法院选择可以基于法定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和便利原则进行。

当事人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应当仔细考虑具体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正确的选择。

这样才能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指导意见二2011

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指导意见二2011

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指导意见二20111. 背景和目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对于维护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指导相关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要求进行审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本指导意见。

2. 一般原则在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法院应当秉持公正、公平、有效的原则,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益,并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

3.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应当由具有专门审判权的法院管辖,确保案件能够得到专业、高效的处理。

4. 举证责任和举证标准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原告应当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以及自己享有的知识产权。

证据的认定应当根据合法、充分、足以确凿的标准进行。

5. 证据保全和鉴定针对可能涉及证据毁灭或难以取得的情况,法院可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需要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进行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

6. 救济措施和赔偿计算对于确实侵权的被告,法院可以采取禁止侵权行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侵权影响等救济措施。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违法所得、损失赔偿、合理开支等因素。

7. 司法保护的延伸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法院还应当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8. 其他规定本指导意见所未涉及的问题,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裁量。

以上为《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指导意见二2011》的主要内容,如有需要,请详细阅读原文以获取更全面的信息和准确的法律要求。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能否约定管辖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能否约定管辖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能否约定管辖在司法实践中,随着对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案件产生的纠纷非常多,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就要确定管辖权,那么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能不能约定管辖?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能否约定管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不能约定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适用专属管辖,所以不能约定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二、协议管辖的条件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

3、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协议管辖,将协议管辖作为合同的内容之一,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诉讼发生前以书面形式约定协议管辖。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协议管辖的条款应被视为具有独立性的条款,即使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亦不受影响。

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

法律规定的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这五个地点与合同具有较紧密的联系。

5、当事人必须做确定的、单一的选择。

当事人须在协议中对管辖法院作出明确的约定,不明确则管辖无法依协议而确定。

当事人在选择时只能选择上述五个法院中的一个,不得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多数法院同样无法依据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6、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和的规定。

起诉的法院管辖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异议法院管辖异议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对于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审理产生争议的情况下提出的异议。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法院管辖异议的处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在我国,法律对法院的管辖进行了明确规定,诉讼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

比如,对于一般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基层法院(即人民法院)具有一审管辖权。

而对于涉及特定法律领域的案件,如知识产权纠纷、海事海商纠纷等,应当由具有专门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二、同级法院间的管辖争议在某些情况下,案件的管辖可能同时涉及两个或多个同级法院,此时即使法律规定明确,仍然可能出现管辖异议。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采取以下解决方法:1. 提前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事先协商,主动达成一致意见并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尝试寻找第三方进行调解或者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

2. 向上级法院申请指定管辖:当事人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

3. 向两个或多个法院同时提起诉讼: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向涉及争议的多个法院同时提起诉讼,并由这些法院共同协商决定由哪个法院审理。

三、异议的处理程序当事人对于法院的管辖提出异议后,法院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和处理。

一般来说,异议的处理程序如下:1. 双方陈述意见:法院会要求当事人双方提供书面陈述意见,明确阐明各自的观点和理由。

2. 召开庭审:法院可能会安排对此案件进行庭审,允许当事人陈述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

3. 法院裁定:经过审理后,法院会作出相关裁定,判断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四、异议裁定的上诉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异议裁定不满意,可以依法提起上诉,要求上级法院重新审查并作出更终裁定。

上级法院会重新审查案件和相关证据,权衡各方观点,并最终作出是否改变异议裁定的决定。

总结起诉的法院管辖异议是诉讼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解决异议既需要当事人的合作和理解,也需要法院的权威和公正。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佛山市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管辖法院的公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佛山市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管辖法院的公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佛山市知识产权一审案
件管辖法院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3.01.11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1.01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管辖
正文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佛山市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管辖
法院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质效,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佛山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对全市知识产权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基层管辖法院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起,全市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本公告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含刑事附带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统一由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受理。

二、自2023年1月起,除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外,全市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本公告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含刑事附带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三、2023年1月13日前,全市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的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已提交起诉材料或申请材料但尚未立案的民
事、行政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查、立案并审理;已移送审查起诉的,由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所在区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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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注: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义乌、昆山、海淀审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案件。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反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案件》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月28日发出了《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通知》,调整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述标准以下,除应当由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属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体标准由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自行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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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w/cq/8227.html)精彩推荐:注册一个商标要交多少费用/w/cq/18599.html 中国‘名牌’与‘驰名商标’的区别/w/cq/18597.html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是否构成商标侵权/w/cq/18595.html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点/w/cq/18593.html著作权的管理/w/cq/18591.html商号的取得/w/cq/18589.html三维商标/w/cq/18587.html《商标法实施细则》-总则/w/cq/18585.html 注册商标的步骤/w/cq/18583.html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w/cq/18581.html著作权自何时产生/w/cq/18579.html‘类似商品’和‘近似商标’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w/cq/18577.html商标的作用/w/cq/18575.html将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价投资入股应该如何办理/w/cq/18573.html商标的概念,特征和功能/w/cq/18571.html著作权诉前责令停止有关行为/w/cq/18569.html画家‘抄’照片是否构成侵权/w/cq/18567.html注册商标的转让有哪些法律程序/w/cq/18565.html商标的作用是什么/w/cq/18563.html商标代理人违反相关规定的行政责任/w/cq/18561.html商品商标/w/cq/18559.html微软打击盗版游戏nbsp;封杀100万个XboxLive账户/w/cq/18557.html中国和平出版社与王晓龙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的函/w/cq/18555.html商标法实施细则/w/cq/18553.html商标的法定条件/w/cq/18551.html侵犯服务商标的行为/w/cq/18549.html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件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处于怎样的权利/w/cq/18547.html著作权纠纷管辖/w/cq/18545.html什么是著作权/w/cq/18543.html中国商标局/w/cq/18541.html商标与相关概念的关系/w/cq/18539.html正确界定驰名商标的内涵/w/cq/18537.html 浙江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草案提交审议/w/cq/18535.html对著作权经营许可问题的意见/w/cq/18533.html往来信件的发表展示,双方是否受著作权保护/w/cq/18531.html商标和注册商标/w/cq/18529.html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办法/w/cq/18527.html 什么是商标/w/cq/18525.html企业该如何应对商标抢注/w/cq/18523.html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注意的问题/w/cq/18521.html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w/cq/18519.html由‘欧美大地’案所引发的思考/w/cq/18517.html‘近似商标’是什么/w/cq/18515.html商标法中的先用权/w/cq/18513.html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纠纷案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w/cq/18511.html著作权纠纷案件案由的确定/w/cq/18509.html 徐州光学仪器总厂与徐州医用光学电子仪器研究所、李国强侵犯著作权及侵犯商/w/cq/18507.html名人商标/w/cq/18505.html同其它名称,标志相同或近似而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准(2017年最新版)/w/cq/18503.html商标注册申请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有明显错误,是不是可以申请更正/w/cq/18501.html自然人能不能申请商标注册/w/cq/18499.html ‘著作权’和‘版权’的含义是否相同/w/cq/18497.html报刊转摘作品报酬收转的有关规定/w/cq/18495.html知名商品的法律含义/w/cq/18493.html中国名牌产品与中国驰名商标有何区别/w/cq/18491.html商标与商品名称/w/cq/18489.html商标名称的拟制方法/w/cq/18487.html侵犯著作权的民事制裁/w/cq/18485.html著作权案例要点评析下/w/cq/18483.html经过商标注册查询程序通过的商标是否就一定能取得注册/w/cq/18481.html商标注册簿/w/cq/18479.html注册商标图形与著作权相冲突,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保护/w/cq/18477.html商标注册的程序及注意细节/w/cq/18475.html 软件著作权登记/w/cq/18473.html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和权利的保护期限/w/cq/18471.html商标的特征/w/cq/18469.html本田‘HONDA’诉力帆‘HONGDA’一字之差引发诉讼/w/cq/18467.html商标评审委员会采取什么方式评审商标案件/w/cq/18465.html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后仍使用合伙企业的注册商标是否构成商标侵权/w/cq/18463.html著作权诉前应注意收集哪些证据/w/cq/18461.html刊登作品的通知时限及转载、摘编作品的报酬/w/cq/18459.html如何判断商标的相同或相似/w/cq/18457.html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怎样计算/w/cq/18455.html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w/cq/18453.html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投资入股应该如何办理/w/cq/18451.html日东京海关公开销毁2万件假名牌和盗版产品/w/cq/18449.html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w/cq/18447.html哪些人有权申请注销注册商标/w/cq/18445.html如何领取《商标注册证》/w/cq/18443.html借用商标不料反‘撞车’‘康王’洗发水涉嫌侵权/w/cq/18441.html商标专用权的含义/w/cq/18439.html第五届全国作品版权交易会亮相北京图书订货会/w/cq/18437.html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中侵权行为的认定/w/cq/18435.html集体商标/w/cq/18433.html浅析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2017年最新版)/w/cq/18431.html商标的种类有哪些/w/cq/18429.html申请注册商标应提交哪些材料/w/cq/18427.html录像制作者/w/cq/18425.html著作权行政投诉的具体规定/w/cq/18423.html 商标申请人直接领取商标书件的注意事项/w/cq/18421.html商标代理人资格考核办法/w/cq/18419.html 商标的概念和功能/w/cq/18417.html保护涉外商标不含糊/w/cq/18415.html著作权人包括哪些/w/cq/18413.html赢了网法律咨询版权局的地域管辖权分配/w/cq/18411.html 国际贸易中的商标产品平行进口问题法律研究/w/cq/18409.html变更商标原因/w/cq/18407.html联合商标的含义及其运用细节/w/cq/18405.html什么是商标的构成要素/w/cq/18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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