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管辖的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管辖的规定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民事诉讼管辖
【发文字号】浙高法[2008]79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08.03.31
【实施日期】2008.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管辖的规定
(浙高法〔2008〕79号2008年3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院《关于第一审民事和商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试行)》,现就我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关管辖问题规定如下: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