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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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八章、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单项选择( 年司法考试题) 单项选择(2005年司法考试题) 年司法考试题
甲乙均为俄罗斯公民。甲定居在中国, 甲乙均为俄罗斯公民。甲定居在中国,乙定居在韩 双方在汉城订立了一借贷合同, 国,双方在汉城订立了一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 同争议有中国法院排他管辖,英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 同争议有中国法院排他管辖,英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 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 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 合同争议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 合同争议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个选项是 正确的 A 当事人双方都是俄罗斯公民,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 当事人双方都是俄罗斯公民, 应适用俄罗斯法律 B 当事人在汉城订立合同,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 当事人在汉城订立合同, 用韩国法律 C 当事人选择英国法为合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 当事人选择英国法为合同准据法, 时效应适用英国法律 D 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 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 应适用我国法律
例外: 例外:1980年《罗马公 年 约》规定在当事人没有 选择法律时, 选择法律时,适用不动 产所在地法
法律适用Biblioteka 不动产所在地法第四节 我国国际合同法律适用的 理论与实践
我国对国际合同法律适用的立法
我国法律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不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特殊合同
我国《合同法》 条第2款 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 款 条第 规定: 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 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 自然资源合同, 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 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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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题 第八章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题 第八章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题第八章国际货款的收付一、填空题 1.无因性、(要式性)和(流通性)是票据三个最基本的特性。

2. 国际结算中的支付工具主要包括货币和票据。

票据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

国际贸易结算中以(使用汇票)为主。

3. 一份汇票通常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4. 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5. 汇票的行为一般包括(出票)、(提示)、(承兑)、(付款)、(背书)和拒付等。

6. 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叫(提示)。

付款人看到汇票叫(见票)。

7. 跟单托收方式下,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其中卖方风险较小的是(付款交单)。

8. 根据不同的汇款方式,汇付方式有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

9. 凡L/C中未注明“可转让”的,就是(不可转让)L/C;凡L/C中未规定“允许转运”的,即为(允许转运)。

10. 汇票上收款人的抬头,可写为(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及(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其中不能转让的为(限制性)抬头的汇票,无须持票人背书即可转让的为(持票人或来人)抬头的汇票。

11. 汇票的贴现实际上是将(未到期的远期)汇票换取成现金的做法。

12. 信用证支付方式通常涉及的当事人有(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行,付款行,偿付行等。

(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银行,保兑行,偿付银行,受让人)二、单项选择题1.(C)是基本票据行为。

A. 背书B. 承兑C. 出票D. 付款2. 汇票上的“收款人”如填写为(C)则为限制性抬头。

A. Pay to A or bearerB. Pay to the order of AC. Pay to A onlyD. Pay to A or order 3.指示性抬头的汇票(A)。

A. 须经背书方可转让B. 不能通过背书转让C. 无须背书,仅凭交付即可转让 D. 以上都不对 4.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商业发票的抬头必须做成(C)。

第8章(不可抗力与仲裁)

第8章(不可抗力与仲裁)

(三)仲裁规则
"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 裁的,均认为同意按照该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均认为同意按照该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裁的 均认为同意按照该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中国现行仲裁规则规定" 中国现行仲裁规则规定"凡当事人同意将 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均视为同意按照 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均视为同意按照 该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该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一)不可抗力的性质与范围 通常为下列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 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 通常为下列两种情况 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 的事件,如水灾 旱灾,冰灾 雪灾,雷电 火灾,暴风雨 如水灾,旱灾 冰灾,雪灾 雷电,火灾 暴风雨, 的事件 如水灾 旱灾 冰灾 雪灾 雷电 火灾 暴风雨 地震,海啸等 另一种是政治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如 海啸等;另一种是政治或社会原因引起的 地震 海啸等 另一种是政治或社会原因引起的 如 政府颁布禁令,调整政策制度 罢工,暴动 骚乱,战争 调整政策制度,罢工 暴动,骚乱 政府颁布禁令 调整政策制度 罢工 暴动 骚乱 战争 等.
(二)仲裁协议的作用 二 仲裁协议的作用 1.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不得向法院起诉. 不得向法院起诉 2.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 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 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 3.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核心作用是第二条. 核心作用是第二条
(四)仲裁裁决的效力 四
若败诉方不执行裁决, 若败诉方不执行裁决,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 但胜诉方有权向有关法院起诉, 行,但胜诉方有权向有关法院起诉,请求法 院强制执行. 院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五)仲裁费用的负担 一般规定有败诉方承担,也有的规定为由仲裁庭酌 一般规定有败诉方承担 也有的规定为由仲裁庭酌 情决定. 情决定

区别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准是什么

区别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准是什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区别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准是什么篇一:合同法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区别国贸1103吴仕聪20XX110440合同法与公约在买卖货物上的区别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是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制定,并且由76个国签署的文件。

但是由于其跨越了国家的范围,并不能使某个国家机器对其产生晓丽,所以它是以个惯例性质的条文或协议,并不是一个法律。

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的除外。

并且只同意《公约》适用于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在独立存在的情况下,它并没有法律效力,签署国范围内的当事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适用该公约,除非另有协议表示受其约束。

或者双方当事人默示地同意。

而中国合同法是一部中国国内的成文法律,它对国内产生的所有合同都有约束和法律效力。

不论合同中有没有注明是否适用,都视为强制约束,具有明显的强制力和约束力。

根据对比中国合同法第九章买卖合同分则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可以找到以下的不同之处:一、标的物中国的合同法中规定的买卖货物,既包括实体的货物,也包括服务。

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三条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它服务的合同。

”二、合同的形式公约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

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合同法第九章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细节,公约中接受人证的证明方法。

而合同法中并不包括人证,仅有书面和口头等方式,并且两者对于书面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公约中的书面仅仅指电报和电传。

国际贸易-8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概要

国际贸易-8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概要
offer)
• 卖方询盘:邀请递盘 (Invitation to make a bid)
询盘不是每笔交易必经的步骤,对双方在法律上均无 约束力。但合同订立后,询盘内容就成为磋商成交文 件的不可分割部分,若履约时双方发生争议,同样可 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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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盘(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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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约》规定: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 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 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 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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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法律上称为“承诺”。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 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 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
Eg:Yours December 25th email we ac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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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 (1)一方的发盘经另一方接受,交易即告达
成,合同即告订立;双方就应分别履行其所承 担的合同义务。 (2)在实际业务中,受盘人向发盘人表示接受 时一般不需重复列出双方协商一致的各项交易 条件。 (3)表示接受的术语: accept;agree;confirm……
拒绝或还盘的通知传达给发盘人 在受盘人作出接受之前,发盘人对发盘进行了有效的
撤销; 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届满而发盘仍未被接受; 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发盘的终止; 当事人死亡,公司破产等造成发盘终止。

第八章 对外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章 对外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节 出口管制方面的措施
一些国家,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军事和经 济目的,对某些商品,特别是战略物资与先进 技术资料,实行限制出口或禁止出口,称为出 口管制。分为单方面出口管制和多方面出口管 制。
一. 美国的出口管制 1.出口管制的目的:多数是政治,但不排除经 济目的。 2.出口管制的情形:(1)限制向可能损害美 国国家安全的国家出口可能促进其军事发 展的货物和技术;(2)限制出口推进美国 外交政策或遵守美国国际义务的所必须的 货物和技术;(3)为保护国内经济免受国 内资源的过度开采而限制出口的货物和技 术。
3、发展:(1)对外贸易管理的重点从关税转 向为非关税;(2)管制从国家贸易壁垒转向 区域性的集体贸易壁垒;(3)出口管制相对 放松。
二、对外贸易管理的历史发展(了解) 1、古罗马帝国经济立法中的管制性质 2、重商主义时代(14——19世纪初) 3、自由贸易时代(19——20世纪初) 4、现代贸易保护主义(超保护主义)(两次 大战期间) 5、新贸易保护主义
3、我国对外贸易的特点 (1)坚持自由贸易原则,〈对外贸易法〉第 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 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2)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 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3)根据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制定了贸易 救济措施。
第二节 国家对进口的贸易管理
3、外汇管理制度,是一国通过法令对国际结 算和外汇买卖进行限制,以此来维持国际收支 平衡和维持国际货币汇价的一种制度。(1) 贸易外汇管制。贸易外汇是一国国际收支的最 大项目,属于经常项目外汇的范畴。各国的外 汇管制程度存在很大差别,发达国家已实现包 括贸易外汇在内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自由化, 但发展中国家大多仍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2)汇率管制。

国际货物买卖法

国际货物买卖法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FC组)
(二)国际公约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内容 适用范围 合同的成立 货物买卖 最后条款
适用范围
01
当事人——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
单击此处添加小标题
02
由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
单击此处添加小标题
03
货物买卖——有形动产,包括尚待生产与制造的货物。
第三,买卖合同不涉及
性质和效力
缔约国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适用 缔约国当事人可以减损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但受缔约国保留条款的影响。 缔约国当事人不对公约的适用作出明示排除,《公约》自动适用。
(三)国际贸易惯例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贸易术语的概念 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表明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的以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用语。
(三)起草合同时需注意的事项
关于商品的名称
关于商品的数量
关于的商品的品质
关于商品的包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是合同中的主要条件,因此,在规定此项条款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必须明确、具体。避免空泛、笼统的 规定。 针对商品实际作出事实求是的规定。条款中规定的品名,必须是卖方能够供应而买方所需要的商品,凡做不到或不必要的描述性词句,都不应列入,以免给履行带来困难。 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注意选用合适的品名。有些商品具有不同的名称,为了减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在确定合同的品名时,应当选用对我方有利的名称。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法律公约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法律公约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法律公约文章属性•【缔约国】•【条约领域】贸易•【公布日期】1980.04.11•【条约类别】公约•【签订地点】海牙正文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法律公约(1985年11月在海牙召开的联合国外交会议上正式通过)本公约各缔约国:期望统一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选择规则;铭记1980年4月11日在维也纳订立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兹协议如下:第一章适应范围第一条本公约确定适用于货物销售合同的法律:1.在其营业所设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2.所有涉及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之间进行选择的其他情况,除非这种选择仅仅是根据当事人对适用法律作出的规定,甚至对法院或仲裁庭也一并作出了选择。

第二条本公约不适用于:1.由于执行而进行的销售或其他依法律授权的销售。

2.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但适用于根据单据进行的货物销售。

3.对于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销售;但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既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供这种使用时,应当适用。

第三条在本公约范围内,“货物”包括:1.船舶、船只、小船、气垫船和飞机;2.电。

第四条1.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除非订购货物的当事人承担供应这种制造或生产所需的大部分原材料。

2.若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为供货方的主要义务,则这种合同不应视为销售合同。

第五条本公约不确定下列事项所适用的法律:1.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或由于当事人无行为能力而导致合同无效的后果;2.关于某一代理人是否能约束某一本人,或某一机构是否能约束某一公司或法人团体或非社团组织的问题;3.所有权的转移;但第十二条明确提到的问题应受本公约指定的适用法律管辖;4.销售对当事人以外的任何人的效力;5.仲裁协议或法院选择协议,尽管这种协议包括在销售合同之中。

第六条本公约确定的法律,不论是否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均予以适用。

第二章适用法律第一节适用法律的确定第七条1.销售合同受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支配。

国际商法(国际货物买卖法)-CISG公约

国际商法(国际货物买卖法)-CISG公约
答案: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应适用丙国法,继而 根据《公约》扩大适用,应适用《公约》
(三)货物
P24
1.公约中的货物指“有体动产”
不包括以下6项: 1.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 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 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 用; 2.经由拍卖的销售; 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 售; 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6.电力的销售。
二、公约的适用范围
P117
第一条 (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 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 (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 国的法律。
(一)营业地主义
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分处于不同缔约国的当 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非“国籍主义”
如果交易一方有多个营业地,以哪个营业 地来判断跨国性呢? 以与交易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判断依据
“营业所在地”:指一方具有的永久性的 从事商业交易的场所,不包括临时性的或 为某一特定交易进行谈判或洽商的地点, 如办事处等。
Case 1:甲乙两国均为《公约》成员国, 现营业地位于甲国的A公司与位于乙国的B 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买卖合同,双方未对买 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做出约定,双方因合同履 行发生纠纷,应适用何法律解决?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卖方主要义务
卖方的义务主要有四项: 交付货物及单据 转移货物所有权 货物的品质担保 货物的权利担保
P119
第三十条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 ,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 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
一、交付货物

国际贸易实务第8章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第8章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第八章课后习题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5 ACCDA 6-10 CBBCB二、多选题1、BC2、ABCD3、ABE4、ACD5、ABD6、AB7、ABCD8、ABCD9、ABCDE10、CD三、简答题1、出口交易磋商一般要经过哪些环节,它们的含义如何?要订立一项合同,哪些环节是必不可少的?答案要点:交易磋商一般要经过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这几个环节。

询盘是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发盘又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

发盘既可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因此,有卖方发盘和买方发盘之分。

后者习惯上称为递盘。

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

接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它是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

可见,接受的实质是对发盘表示同意。

要订立一项合同,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不可缺少的环节。

发盘意味着正式磋商的开始,是订立合同内容的基础,接受表明磋商的结束,意味着对于对方所提出各项条件的同意,表明合同的达成,这两个都是必不可少的。

2、在出口业务中,出口企业与客户洽谈时,通常必须对哪几项内容进行磋商?答案要点:交易磋商的主要内容有:货物的品质(质量)、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支付条件。

这六项被认为是交易磋商的主要内容或主要交易条件,是由于买卖双方欲达成交易,订立合同,必须至少就这六项交易条件进行磋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至于其他交易条件,特别是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虽非成立合同所不可缺少的内容,但是为了提高合同质量,防止和减少争议的发生以及便于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在交易磋商时也不容忽视。

3、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答案要点:1)组织经贸洽谈人员2)进行市场调研,选择目标市场3)选择交易对象4)制定出口商品经营方案5)国际广告宣传4、对国外客户进行调研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案要点:1)客户政治情况。

民法典视野下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民法典视野下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民法典视野下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乔少辉,王佳(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宁夏银川750021)摘要:全球化时代的来临让商品交易不再局限于国内市场,国际货物买卖已经日益成为各国开展贸易最普遍的方式。

国际货物买卖并没有同国内货物买卖从根本上割裂开来,二者本质上都是通过交易出让或取得物的所有权。

由于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涉及不同国家对金融、保险、交通运输等不同领域的规定,加之买卖合同的标的比之国内买卖更大,因此其风险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

其中,所有权取得与风险移转作为直接涉及买卖双方切身利益的核心问题,其重要程度不言自明。

关键词:国际贸易;货物买卖;所有权中图分类号:DF9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21)01-0162-03The issue of ownership lrans!rr in inirrnalional goods sales from the|)('「sp((li\('of civil codeQiao Shaohui,Wang Jia(Law College,North Minzu University,Yinchuan,Ningxia,750021)Abstract:With the advent of the era of globalization,commodity trading is no longer confined to the domestic market.International commodity trading has increasingly become the most common way for countries to conduct trade.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is not fun­damentally separated from the domestic sale of goods.Both are essentially through transactions or acquisition of property ownership.Since the process of international goods sales involves the regulations of different countries in different fields such as finance,insurance,and transportation,and the subject matter of the sales contract is larger than that of domestic sales,the risks are more uncertain.Among them, ownership acquisition and risk transfer are the core issues that directly involve the vital interests of buyers and sellers,and their importance is self-evident.Key words:international trade;goods sale;ownership一、国际货物买卖中所有权与风险移转理论概述(一)不同国家的国内法对物的所有权所做的规定所有权,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物的所有人享有的对物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八章练习题

第八章练习题

第八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一、填空题1.发盘在法律上称为_________________。

接受在法律上称为_________________。

2.对于接受的生效问题,《公约》实行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则,英美法系实行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则。

3.根据《公约》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上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交易条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

5.对发盘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

6.《公约》规定,发盘于______________时生效。

7.《公约》规定发盘可以撤回的前提是______________。

8.还盘,法律上称为______________,其后果是对原发盘的______________。

9.受盘人对发盘条件的变更有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之分,前者不能构成有效接受,后者是否构成有效接受取决于发盘人。

10.晚于发盘有效期送达发盘人的接受,法律上称为 ______________的接受。

11.英美法认为,______________是当事人为了取得合同利益所付出的代价,______________是当事人签订合同所追求的直接目的。

12.在法律上,__________和__________是交易磋商、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两个环节。

1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可以采用_____________方式表示接受,也可以用_____________表示。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大纲及课后案例分析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大纲及课后案例分析答案

注:红色为重点掌握章节,黑色字体为理解,蓝色背景为一般了解第1章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和适用法律第一节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第二节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法规第2章国际贸易交易前的准备第一节国际商品市场调研第二节企业进入国家市场的渠道第三节制定进出口商品的经营方案第四节出口商品商标的国外注册第3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第4章国际贸易术语第一节贸易术语概述第二节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第三节货交承运人的贸易术语▲▲第四节其他贸易术语第5章国际贸易商品价格第一节国际贸易商品价格的掌握第二节国际贸易合同的价格条款第三节佣金和折扣的运用第6章商品的品名、质量、数量和包装第一节商品的品名第二节商品的品质第三节商品的数量第四节商品的包装第7章国际货物运输第一节物流与国际货物运输第二节海洋运输方式▲第三节其他运输方式第四节装运条款第五节海运提单▲▲第六节其他运输单据第8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一节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二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和损失▲第三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第9章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第一节票据第二节汇付与托收▲第三节信用证▲▲第六节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第10章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第一节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第二节争议与索赔▲第三节不可抗力第四节国际贸易仲裁▲第11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出口合同的履行第二节出口合同的履行第12章国际贸易方式第一节经销、代理和寄售第二节招投标与拍卖第三节加工贸易第四节对等贸易案例分析答案第四章国际贸易术语案例讨论1.我国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加利福尼亚B化学制品公司按照FOB大连条件签订了一笔化工原料的买卖合同。

A公司在规定的装运期届满前三天将货物装上B公司指派的某新加坡轮船公司的海轮上,且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

货到目的港旧金山,B公司提货后经目的港商检机构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

马工程《国际经济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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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工程《国际经济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马工程《国际经济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课后习题】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二、简答题三、论述题四、案例分析题第二部分课后习题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二章变动中的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秩序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法第五章国际贸易支付法第六章国际货物贸易管理法第七章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法第八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与技术贸易管理法第九章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第十章国际投资的国内法制第十一章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第十二章国际货币法第十三章国际银行法第十四章国际证券法第十五章税收管辖权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第十六章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第十七章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试看部分内容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1国际经济法[沈工大2017、2016年研]答: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经济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在国际领域中结成的相互关系。

狭义的国际经济关系仅指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则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还包括不同国家的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与他国或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是指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具有多层次性和立体性的特点。

2跨国公司[山东科大2015年研;北理2008年研;中南财大20 07年研;武大2000年研]答:跨国公司又称多国公司、多国企业等,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跨国公司具有如下特征: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3IMF[苏州大学2010年研]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于1945年12月2 7日成立的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

第十五周《国际商法》第八章国际结算法

第十五周《国际商法》第八章国际结算法

(2)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3)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4)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 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3
第二节 结算工具
三、票据行为
(三)票据行为的种类
3.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制度。承兑人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
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Express Transfer),为欧盟国家提供实时全
额清算服务办理国际结算中的账务清算和资金转移。
2
第一节 概述
二、国际结算与国内结算的异同 1.存在汇率风险 2.风险来源复杂 3.操作复杂 4.所涉法律与习惯不同
三、国际结算的发展趋势 1.与贸易融资进一步结合 2.电子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3.结算规则日趋完善:UCP600指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买方)
付款赎单
开证行 (付款行)
买 卖
受益人 (卖方)
垫付 交单议付 通知、转交
偿 索委 付 偿托
通知行、议付行
21
第三节 结算方式
三、信用证 (一)信用证的主要分类
1.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 2.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 3.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 4.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 5.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
3.票据的作用:信用凭证、支付工具、融资作用(贴现、
转贴现、再贴现)
4
第二节 结算工具
一、票据概述
(二)票据的种类
1.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 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第8至10章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第8至10章

第八章国际货款的结算一、单项选择题1.如果运输单据出单日期为8月5日,信用证的有效期为8月30日,则最迟提交银行议付的时间为。

()A. 8月30日B. 8月20日C. 8 月31日D. 8月26日2.信用证中规定某银行为寄单行,那么该寄单行()。

A.只要未加保兑,就有追索权B.在任何情况下,均有追索权C.在任何情况下,均无追索权D.当开证行破产时,才有追索权3.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出口商要保证安全收汇,必须做到()。

A.提交的单据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B.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C.提交的单据既要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又要与信用证规定相符D.当信用证与买卖合同规定不一致时,提交的单据应以买卖合同规定为主,适当参照信用证有关规定4.A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B公司通过C银行开给A公司一张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当A公司于货物装船后持全套货运单据向银行办理议付时,B公司倒闭,()。

A.C银行仍应承担付款责任B.C银行可以以B公司倒闭为由拒绝付款C.C银行有权推迟付款,推迟时间可由A公司、C银行协商D.A公司应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到破产中去5.使用循环信用证的目的在于简化单证和减少开证押金。

这种信用证一般使用于()。

A.金额巨大,需分期付款的成套机器设备进口的合同B.中间商用于转运他人货物的合同C.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贸易合同D.分批均匀交货的长期供货合同6.下列关于可转让信用证,说法错误的是()。

A.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 B.可转让信用证可转让无数次,不受限制C.第二受益人不得要求将信用证转让给其后的第三受益人D.第二受益人可以要求将信用证转让给第一受益人7.支票是以()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A.出口人B.收货人C.承运人D.银行8.托收方式中使用的汇票是()。

A.银行汇票,属于银行信用 B.商业汇票,属于商业信用C.商业汇票,属于银行信用 D.银行汇票,属于商业信用二、多项选择题1.属于商业信用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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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约》未加规定的问题: 合同的效力,或其他任何条款的效力或
选择惯例的效力问题; 合同对销售货物所有权的影响事项; 货物对人身造成的伤亡或者损害的产品
质量问题。
知识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1)要约: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当 事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要件: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发出; 内容是明确的; 自己愿受约束的意思表示;
(2)物的适用范围:有形动产,包括尚待生 产和制造的货物。但公约不调整下列物品 的销售:
供个人,家庭,亲属,亲友使用的物品;
船舶、航空器、气垫船;
经由拍卖、变卖以及法律令、状而发生的销售;
各种有价证券的销售;
电力销售。
此外,《公约》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 的义务是提供劳务或提供其他服务的合同。
承诺何时生效?
联合国公约采纳了大陆法系的“收信主 义”。即承诺通知送达到要约人时生效。
知识点: 预期违约和中止履行
一方当事人明确
合同有效成立
合同履行
表示不履行义务等
另一方
预期违》第71条:预期违约是指合同订 立后,一方当事人预见到另一方当事人由 于其履行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或者由 于其准备或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表明显然 不能履行合同中的大部分重要义务。
问题:外贸虚盘中的“需我方最终确认”, 如何理解? 须送达。
思考: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①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在要约生效前 要约人使要约失效的行为即撤回要约。
要约撤回的规则有:
撤回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 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
付款地点:约定地点;卖方营业地;移交 货物或单据的地点。
付款时间:合同约定时间;卖方提交货物 单据时。
买方的收取货物的义务:
第一,采取行动使卖方能够顺利交货; 第二,及时提取货物。
(2)卖方的义务 依照合同和公约规定,交付货物。 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 转移货物所有权。
卖方的交货地点: 有约定的依约定; 货交第一承运人:在没有约定交货地点时,
撤回的法律效果是要约对要约人丧失法律约 束力(要约未生效),受要约人即使在规定 时间内作出和要约内容完全一致的承诺,合 同也不能成立。
②要约的撤销
要约生效后使之失效的行为是撤销。
撤销要遵循如下规则:
撤销通知必须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 达受要约人;
要约如写明接受要约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 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则要约不能撤销;
的特定用途的需要; 放入适合运输的包装内。 ②权利瑕疵担保 所有权的担保; 其他权利完整性的担保; 知识产权的担保。
(5)风险的转移
①风险:指货物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由于不 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意外原因而可能遭 受的各种损失。如意外火灾、搁浅、雨 淋、沉船等所导致的货物的全部灭失或 部分灭失损坏。
第八章 国际货物买卖 法律制度
知识点
国际贸易中的货物,以及国际货物买卖 的法律特征。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的适用范围。 要约、承诺。 预期违约和中止履行。
知识点
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违约救济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 F.O.B和C.I.F 公约和惯例在中国的适用
在英美法系,没有专门的民法典,除了 以法院判例形成的普通法原则外,通过颁布 单行法规的形式制定了货物买卖法。 例如,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和美国 《美国统一商法典》。
(三)我国的相关规定
1.1986年《民法通则》中原则性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1988年我国加入了《联合国国际货物
销售合同公约》
知识点:有关国际货物 买卖的国际公约
(一)1964年的两个海牙公约
(二)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的适用范围 (1)当事人的适用范围:本公约适用于营 业所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 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 合同公约》
知识点: 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
各国国内立法
(一)大陆法系
1.民商合一的国家,买卖法通常是作为民法 典的一部分在债篇中加以规定:意大利民 法典、泰国民法典。
2.民商分立的国家,除了民法典外,还制定 单独的商法典:法国民法典、商法典,日 本民法典、商法典。
(二)英美法系
(2)救济方式:预见到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中 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中止履行保证制度 中止履行的前提:《公约》No.71
构成预期违约; 中止方的通知义务; 若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充分保证,则他必须
继续履行义务。 思考:中国合同法No.68
知识点:买卖合同双方的 主要权利义务
(1)买方的义务:负有支付价金与接受合 同项下货物的义务。
②风险转移的法律效果
根据公约的第66条的规定,风险由 卖方转移至买方后,货物遗失或损坏, 买方仍要付款,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 是由卖方造成。
③风险何时转移 :原则上有约定依约定
A.各国的不同做法
风险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 英国 “物主承担风险”。
风险与所有权转移相分离: 大多数国家规定风险在交 货时转移,所有权不转移 不影响货物风险的转移。
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而且受要约人已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赖做了准 备,要约不能撤销。
(4)承诺
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的同意的意思表示。
如何理解同意?
联合国公约规定:如承诺对要约的非实质 性要件作了修改,而要约人在收到承诺后不 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否定的意思表示,则合 同成立。合同以承诺中修改的内容为准。
若销售合同涉及货物运输; 特定地点; 其他情况下: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3)交货时间 三种情况: 有约定的依约定; 在合同规定的一段交货时间内由卖方
任意选定; 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
(4)卖方的担保义务 ①物的瑕疵担保 符合通常用途需要; 符合双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的、或应当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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