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原创:安全管理制度汇总】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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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ypnm-Ⅱ-C-AH-0041
编订:安全环境部
审核:朱景文
批准:闫小龙
公司文控中心
受控号分发号
受控文件
制定日期:2014年 2月25日修订日期:2016年6月30日
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履历表
制定、修订
日期
施行日期修改页/款/条修改内容编制审核审批
2014/2/25 2014/2/25 安全环
境部
董国营闫小龙
2016/6/30 2016/6/30 对组织架构名称、制
度格式进行了修改
安全环
境部
朱景文闫小龙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管理职责 (1)
5 内容与要求 (1)
6 附则 (2)
1 目的
为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根据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及在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方,均适用于本制度。
3术语和定义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员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4 管理职责
安全环境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管理工作,包括检查纠正、记录、教育以及考核等。
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负责违反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包括检查纠正、记录、教育以及考核等。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班值长负责对分管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自查、教育和纠正。
各人员有责任有义务杜绝“三违”行为,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
5 内容与要求
5.1安全环境部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5.1.1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5.1.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5.1.3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5.1.4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5.2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公司级安全管理制度在车间、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的现象。
5.3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安全管理考核细则》给予处罚。
5.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
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5.5各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予以处罚。
5.6一个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由车间安排学习一周,并进行考试;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6个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的待岗一月,并组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离岗期间的薪酬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7部门“三违”行为6个月累计10次以上,取消责任单位当年评先资格。
5.8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有权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和复议。
5.9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处罚;“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或部门从重处罚。
5.10非本公司人员发生“三违”行为时,接待单位和责任单位应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如不听从劝告,应立即劝其离开生产区域。
5.11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12安全环境部、各生产部门安全专员负责对“三违”行为进行记录和汇总。以月为时间单位,建立“三违”行为台账。
5.13违章行为次数不累计至下一年度。
5.14安全环境部、各生产部门安全专员应对“三违”行为管理工作的记录进行归类存档,永久保存。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安全环境部起草、解释和修订。
6.2 本制度自2016年8月3日起实施,原《“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