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完整资料).doc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2018-04-1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为进一步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出口退(免)税手续,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持续加快退税进度,支持外贸出口,现就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时,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修改后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附件1)。
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三、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四、出口企业按规定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不再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专用)。
五、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以及生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的,出口企业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出口税收管理系统对进货凭证进行核对。
六、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仍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附件2)。
相关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留存企业备查,不再报送。
七、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由于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负责管理出口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举证资料,提出延期申报申请。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_抵_退税申报汇总表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
汇总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公章):
海关代码:税款所属期:年月至年月
申报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注:1.本表一式四联,退税部门审核签章后返给企业二联,其中一联作为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退税部门留存一联,报上级退税机关一联。
2.第(C)列“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为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第(b)列“累计”申
报数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项目的累计数的差额。
企业应做相应帐务调整并在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
填表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制定本表。
(二)本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其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时,均使用本表。
(三)表内各项填写说明
1.本表“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2.本表“海关代码”指生产企业在海关的注册编号。
3.本表“纳税人名称”应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4.本表“申报日期”指生产企业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退税的日期。
5.本表“税款所属期”指生产企业应缴税款的月度时间。
6.表内各栏次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相关规定填写。
出口退税需要什么单据
出⼝退税需要什么单据
出⼝就是将本国商品销往国外,⼀般适⽤于国际价格⽐国内价格⾼的商品。
⽽出⼝退税是国家对出⼝商品奖励的⼀种⽅式。
⼀般退税需要在相关部门申报。
那么,出⼝退税需要什么单据?下⾯,店铺⼩编就整理了与出⼝退税相关的内容,跟着⼩编⼀起来看看吧。
⼀般贸易出⼝退税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3)《⽣产企业出⼝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4)出⼝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
出⼝货物报关单(出⼝退税专⽤,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企业可提供中华⼈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下同);出⼝发票;委托出⼝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协议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店铺提⽰:出⼝退税需要的有《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产企业出⼝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出⼝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数据;下列原始凭证:出⼝货物报关单(出⼝退税专⽤,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企业可提供中华⼈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下同);出⼝发票;委托出⼝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协议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附件1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填表说明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已换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填写《营业执照》所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换发的,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的税务登记号码。
纳税人名称: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名称全称。
海关企业代码:已“多证合一”,不单独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多证合一”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所载的海关注册编码(10位)。
未办理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的,不填写该项目。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已“多证合一”,不单独制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多证合一”的,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所载的备案登记表编号。
未办理对外贸易备案登记的,不填写该项目。
企业类型:在“内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企业、有生产能力的其他单位、没有生产能力的其他单位”中选择一种类型,在括号内划√。
退税开户银行:填写退税账号开户银行名称。
退税开户银行账号:填写退税银行账号。
必须是税务登记信息中已经登记的银行账号。
企业办理退(免)税人员:填写姓名、电话、身份证号。
至少填写一个办税员,可以填写两个办税员。
退(免)税计算方法:在“免抵退税、免退税、免税、其他、”中选择一种,在括号内划√。
是否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选择是或否,在括号内划√。
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代码:“是否提供零税率应税行为”选择“是”的,在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代码表中选择对应的代码。
可以多选。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企业实际享受情况从“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超税负返还、其他”中选择一种或多种,在括号内划√,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该选项不选择。
退税管理类型:根据出口退税系统中提供的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型选择,可以多选。
附送资料:逐项填列附送原始凭证名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一)、备案资料。
1、出口企业须备案的资料: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购入购销合同和出口购销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出口货物INVOICE;3)出口货物装货单(装箱清单)4)出口货物发票(国税)复印件5)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象屿码头出品有(报关单备案清单)> 6)六联单(海运)7)空运单(空运)8)铁路运单(铁路运输)9)邮政运单(邮政运输)10)提单(大提单或小提单)注:以上资料不能造假2、上述资料是复印件的要填写“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签字日期”和“加盖企业公章”。
3、备案内容中的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要求一致;开具的时间、货物流转的程序要求合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内容要求一致。
4、除上述五种资料外,其他资料不需要备案。
(二)、保管要求。
1、备案时间最迟应在退(免)税单证申报后的15天内备齐。
2、备案单证统一存放在出口企业财务部门(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其他部门、企业业务员或个人保存)。
3、备案单证须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和专柜保管。
(三)、装订要求。
按月用线装订成册。
并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封面》上填写好出口企业名称和年月。
(四)、关于出口货物装货单。
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
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
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
备案的装货单必须要有海关签章。
1、装货单与装箱单的区别。
装箱单是集装箱运输的特有单证.是每一个出口集装箱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份单证.它是根据已装入箱内的货物制作的,记载着集装箱内货物的具体资料、交付方式以及箱内货物自内向外的积载次序,同时它也记载这些货物载体集装箱和运输工具船舶的相关货运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海关企业代码:纳税人名称: (公章)纳税人识别号:申报年月:年月申报批次:金额单位:元至角分..填表说明:(一)表头项目填写规则纳税人识别号:出口企业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的编号;纳税人名称:出口企业名称的全称;海关企业代码:出口企业在主管海关办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取得的10位编号;申报年月:按申报期年月填写,对跨年度的按上年12月份填写;申报批次:所属年月的第几次申报;(二)具体内容填写规则1、退税申报部分出口退税出口申报明细表:出口企业本次申报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份数;记录:出口申报表里记录条数,即企业申报出口电子数据文件的记录条数;出口额:企业外销货物应收出口美元额;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专用)张数;退运已补税证明:退运已补税证明的张数;出口企业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出口企业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的张数;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退税部门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张数;出口收汇核销单:外汇管理局已核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张数;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的张数;收汇额:企业外销货物实收出口美元额;远期收汇证明:出口企业到外贸主管部门开具的远期收汇证明张数;其他出口凭证:和出口相关的其他凭证;出口退税进货申报明细表:出口企业本次申报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份数;记录: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里记录条数,即企业申报进货电子数据文件的记录条数;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申报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张数;消费税专用税票:本次申报的消费税专用税票张数;总进货金额:本次申报进货计税金额的合计数;总进货税额:本次申报进货税额的合计数;.其中增值税:本次申报进货增值税税额的合计数;消费税:本次申报进货消费税税额的合计数;本月申报退税额:本次申报进货应退税额的合计数;其中增值税:本次申报增值税应退税额的合计数;消费税:本次申报消费税应退税额的合计数;本月实收已退税额:纳税人本月实收已退税额;本年累计本年实收已退税额:纳税人本年累计实收已退税额;本月实收已退增值税退税额:纳税人本月实收已退增值税退税额;本月实收已退消费税退税额:纳税人本月实收已退消费税退税额;本年累计实收已退增值税退税额:纳税人本年累计实收已退增值税退税额;本年累计实收已退消费税退税额:纳税人本年累计实收已退消费税退税额;2、单证申报部分:填写出口企业本次申报到退税部门各种单证的张数和具体记录数;本表空行部分填写税务机关要求或企业需要申报的其他单证。
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办法
03-21-09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办法XX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办法订定2017.08.10修订2018.01.01 2018.04.17第一条本公司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悉依本办法管理。
第二条我司为生产型出口企业,依国家税务总局「2012 24号公告」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需收齐如下备案资料:一、出口货物报关单。
二、出口货物装货单。
即场站收据,为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
无纸化报关后对无法取得出口货物装货单的,由通关无纸化出口放行通知书代替。
三、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我司离岸出口货物以海运提单为单证凭据,物流园区或保税园区之出口货物以货物客户签收单为单证凭据。
四、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第三条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资料提供及整理时限:一、在出口货物在ERP上结案当月,由销售组于出口当月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通关无纸化出口放行通知书。
二、在出口货物后之第二个月月底前,由购运组提供出口物流园区货物户签收单;由销售组提供离岸出口货物之海运提单。
三、在出口退税申报当月月底前,由会计组按申报顺序填写整理以上备案单证资料,编制《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公司章用印后存档。
四、第二条第四款所述合同由销售单位自行保管以备查核。
第四条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资料保存时限:依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备案单证由会计组存放和保管,保存期为5年。
第五条本处理程序经总经理核准后发布施行,修正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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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一)、备案资料。
1、出口企业须备案的资料: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购入购销合同和出口购销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出口货物INVOICE;3)出口货物装货单(装箱清单)4)出口货物发票(国税)复印件5)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象屿码头出品有(报关单备案清单)>6)六联单(海运)7)空运单(空运)8)铁路运单(铁路运输)9)邮政运单(邮政运输)10)提单(大提单或小提单)注:以上资料不能造假2、上述资料是复印件的要填写“与原件相符”、“ 经办人签字”、“ 签字日期”和“加盖企业公章”。
3、备案内容中的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要求一致;开具的时间、货物流转的程序要求合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内容要求一致。
4、除上述五种资料外,其他资料不需要备案。
(二)、保管要求。
1、备案时间最迟应在退(免)税单证申报后的15天内备齐。
2、备案单证统一存放在出口企业财务部门(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其他部门、企业业务员或个人保存)。
3、备案单证须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和专柜保管。
(三)、装订要求。
按月用线装订成册。
并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封面》上填写好出口企业名称和年月。
(四)、关于出口货物装货单。
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
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
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
备案的装货单必须要有海关签章。
1、装货单与装箱单的区别。
装箱单是集装箱运输的特有单证.是每一个出口集装箱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份单证.它是根据已装入箱内的货物制作的,记载着集装箱内货物的具体资料、交付方式以及箱内货物自内向外的积载次序,同时它也记载这些货物载体集装箱和运输工具船舶的相关货运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18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2018-04-1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为进一步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出口退(免)税手续,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持续加快退税进度,支持外贸出口,现就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时,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修改后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附件1)。
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三、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四、出口企业按规定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不再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专用)。
五、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以及生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的,出口企业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出口税收管理系统对进货凭证进行核对。
六、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仍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附件2)。
相关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留存企业备查,不再报送。
七、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由于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负责管理出口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举证资料,提出延期申报申请。
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的退(免)税政策
本章考点精讲★八、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的退(免)税政策(一)基本政策1.出口免税并退税(既免又退)2.出口免税不退税(只免不退)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不免也不退)(二)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退(免)税政策1.适用退(免)税政策的范围(1)出口企业出口货物A.出口企业的界定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B.出口货物的界定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C.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的界定:①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②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③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
④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用于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以下称中标机电产品)。
⑤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国际运输企业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
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且不向海关报关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以下称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2)生产企业视同出口自产货物——条件:A.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的除外)行为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①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②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③纳税信用等级A级;④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⑤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B.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的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退(免)税政策:①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第一、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出口退(免)税结清税款报告表》(附填表说明)
所属期: 年 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税款结清原因:□ 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 结清税款情况
需结清税款的情形
□
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完毕出口退(免)税的,相关岗位应及时办理审核、审批、退库 、调库手续。
办理情况 □ 已办理完毕
□ 已申报免税(纳税)
□ 需追回已办理的出口退(免)税款。
□ 已追回
□ 对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稽查部门已立案的,待结案后按规定处理。
□
已结案业撤回或转生产企业的,外销账上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已开具出口转内销证 明。
□ 已开具
确认意见 根据以上办理情况,该企业相关税款已经结清。
审核岗:
【表单说明】 无。
年月日
复审岗: 年月日
□ 已申报进料加工业务出口退(免)税尚未核销的,相关岗位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 已核销完毕
□ 存在未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的,调查评估岗按相关规定处理。
□ 已传递相关信息
□ 提供的《企业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是否符合规定。 □ 符合规定
□
企业声明放弃对应的退(免)税款是否按规定申报免税或申报纳税并缴清应纳税款 。
A08025《出口退(免)税结清税款报告表》
【分类索引】 业务部门 货物和劳务税司 业务类别 自主办理事项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8〕48号) 【表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地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地公告为进一步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出口退(免)税手续,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持续加快退税进度,支持外贸出口,现就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时,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修改后地《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附件).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地内容与对应地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三、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地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出口企业按规定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不再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专用).五、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地以及生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地,出口企业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出口税收管理系统对进货凭证进行核对.六、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申报出口退(免)税地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仍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地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地,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附件).相关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留存企业备查,不再报送.七、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由于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地,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负责管理出口退(免)税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附件)及相关举证资料,提出延期申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并将结果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六)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未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地其他情形.一叶税舟——第八条属于兜底条款,一般应当满足前七条之一,其他情形一般也需要另行明确才行,不能随意滥用.当然,其中地几条已经属于是万能地条款,自然其使用效果谁用谁知道了,就不明白着告诉你了.八、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地出口货物,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地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以下称“号公告”)地规定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前收汇,未按规定收汇地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对有下列情形之一地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须按照号公告地规定提供收汇资料:(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四类地;(二)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地不能收汇原因是虚假地;(三)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地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地.上述第(一)种情形自出口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评定为四类企业地次月起执行;第(二)种至第(三)种情形自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出口企业之日起个月内执行.上述情形地执行时间以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出口企业同时存在上述两种以上情形地,执行时间地截止时间为几种情形中地最晚截止时间.九、生产企业应于每年月日前,按以下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地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地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月日前未进行核销地,对该企业地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一)生产企业申请核销前,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地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业务地进口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生产企业将获取地反馈数据与进料加工手册(账册)实际发生地进口和出口情况核对后,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附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销.如果核对发现,实际业务与反馈数据不一致地,生产企业还应填写《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附件)连同电子数据和证明材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将企业报送地电子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对《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和《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及证明资料进行审核.(三)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核销后,生产企业应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地“已核销手册(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作为当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同时,应在核销确认地次月,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地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纳税申报时申报调整;应在确认核销后地首次免抵退税申报时,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地调整免抵退税额申报调整当期免抵退税额.(四)生产企业发现核销数据有误地,应在发现次月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地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核销手续.十、出口企业因纳税信用级别、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外汇管理地分类管理等级等发生变化,或者对分类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地,可以书面向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地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有关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地〈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地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地规定,自收到企业复评资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工作.十一、境内单位提供航天运输服务或在轨交付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在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应填报《航天发射业务出口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并提供下列资料及原始凭证地复印件:(一)签订地发射合同或在轨交付合同;(二)发射合同或在轨交付合同对应地项目清单项下购进航天运输器及相关货物和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接受发射运行保障服务地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从与之签订航天运输服务合同地单位取得收入地收款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地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第九条第二项第目规定地其他具有提供商业卫星发射服务资质地证明材料,包括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地《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十二、《废止文件、条款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年月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航天发射业务出口退税申报明细表.废止文件、条款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年月日废止文件、条款目录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地公告》地解读为进一步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简化出口退(免)税手续,持续加快退税进度,支持外贸出口,经研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地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公告》地主要内容(一)取消地出口退(免)税事项和表证单书.取消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地内容与海关总署等相关管理部门地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取消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地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取消报送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专用).出口企业按规定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不再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专用)..取消报送《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地以及生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地,出口企业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出口税收管理系统对进货凭证进行核对..取消报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凭证及资料.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申报出口退(免)税地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地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地,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相关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留存企业备查,不再报送.(二)简化地出口退(免)税事项和表证单书.简化了《出口退(免)税备案表》..简化了年度进料加工业务地核销流程及报表.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出口报关单)》《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张表格简化为张表格,分别为《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和《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三)明确了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地要求,启用《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四)明确了申报出口退(免)税需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地出口企业三种情形,分别为: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四类;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地不能收汇地原因为虚假地;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地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地.(五)明确重新评定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地要求和流程.出口企业因纳税信用级别、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外汇管理地分类管理等级等发生变化,或者对分类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地,可以书面向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地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六)明确了境内单位提供航天运输服务或在轨交付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提供地资料,启用《航天发射业务出口退税申报明细表》.同时,明确了提供航天运输服务地境内单位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提供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地《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地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第九条第二项第目规定地其他具有提供商业卫星发生服务资质地证明材料.(七)规定了《废止文件、条款目录》.二、公告地施行日期本公告自年月日起施行.。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工作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工作流程申报流程:一、出口退(免)税登记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是整个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首要环节,是退税机关受理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必要条件。
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登记时应附送如下资料:商务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主管征税的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一般纳税人出口企业用);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出口企业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招标单位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中标企业用);商务部(或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使用中国政府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出口的批文(援外出口企业用);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二、从“中国电子口岸”提交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出口后,出口企业应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核查并准确地确认和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
以及外汇子系统,提交核销信息。
三、增值税发票认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出口企业(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3年8月1日起(以开票日期为准)取得的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其征税机关认证,未经过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因此,出口企业每月需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向其主管征税机关进行认证,同时取得认证发票信息。
----但是外贸企业的认证期是30天四、收集出口退税需要的凭证从事一般贸易及进料加工贸易的外贸企业向其主管退税机关或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通发票或其他凭证。
2、“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称“分割单”)。
申请退消费税的企业,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出口退免税结清税款报告表
出口退(免)税结清税款报告表
海关企业代码:xxx 纳税人名称:xxxx 税款结清原因:□ 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 结清税款情况 需结清税款的情形 办理情况 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完毕出口退(免)税的, □ 相关岗位应及时办理审核未核 □ □ 已核销完毕 销的,相关岗位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存在未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的,调查评 □ □ 已传递相关信息 估岗按相关规定处理。 提供的《企业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未结 □ □ 符合规定 清退(免)税确认书》是否符合规定。 企业声明放弃对应的退(免)税款是否按规 □ □ 已申报免税(纳税) 定申报免税或申报纳税并缴清应纳税款。 □ 需追回已办理的出口退(免)税款 □ 已追回 对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稽查部门已立案的, □ □ 已结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完毕。 待结案后按规定处理 确认意见 根据以上办理情况,该企业相关税款已经结清。 审核岗: 年 月 日 复审岗: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xxx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国税发[2006]1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7.12施行日期2006.07.01文号国税发[2006]102号主题类别税收征管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针对部分地区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企业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
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
税务局:
我公司拟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现有申报的出口货物劳务应退税款元,免抵税款元尚未结清。我公司撤
回备案后由公司承继我公司权利和义务,请将审批后
的应退税款退付至该公司账户(开户银行:账号:)O如发现有多退税款需追回的,由公司负责按规定缴纳。
撤回备案企业
承继企业
企业海关代码ຫໍສະໝຸດ 企业海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经办人:
经办人:
财务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财务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表单说明】
纳税人名称: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名称全称
纳税人英文名称: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经营者英文名称填写
企业海关代码:海关注册登记的代码(10位)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税务登记证上的税务登记代码
纳税人类型:在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中选择相应的括号内划√
纳税信用等级:按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纳税信用等级填写
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按国税税务登记表上的注册类型填写
行业归属代码:按国税税务登记表上的行业归属填写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有关内容填写
经营者类型代码:
1. 生产企业
2. 外贸企业
3. 有生产能力的其他单位
4. 没有生产能力的其他单位
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
工商登记、法人姓名、注册资金:按工商登记的有关内容填写
退税开户银行、退税开户银行账号:填写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附录:
1.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3. 行业归属代码
4.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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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填表说明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已换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填写《营业执照》所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换发的,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的税务登记号码。
纳税人名称: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名称全称。
海关企业代码:已“多证合一”,不单独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多证合一”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所载的海关注册编码(10位)。
未办理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的,不填写该项目。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已“多证合一”,不单独制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多证合一”的,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所载的备案登记表编号。
未办理对外贸易备案登记的,不填写该项目。
企业类型:在“内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企业、有生产能力的其他单位、没有生产能力的其他单位”中选择一种类型,在括号内划√。
退税开户银行:填写退税账号开户银行名称。
退税开户银行账号:填写退税银行账号。
必须是税务登记信息中已经登记的银行账号。
企业办理退(免)税人员:填写姓名、电话、身份证号。
至少填写一个办税员,可以填写两个办税员。
退(免)税计算方法:在“免抵退税、免退税、免税、其他、”中选择一种,在括号内划√。
是否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选择是或否,在括号内划√。
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代码:“是否提供零税率应税行为”选择“是”的,在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代码表中选择对应的代码。
可以多选。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企业实际享受情况从“先征后退、即征即
退、超税负返还、其他”中选择一种或多种,在括号内划√,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该选项不选择。
退税管理类型:根据出口退税系统中提供的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型选择,可以多选。
附送资料:逐项填列附送原始凭证名称。
附录: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