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3、出口收汇核销单申报时限规定
六类企业(国税发[2004]64号)
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 (免)税时(即90天内),必须同时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的;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的; (三)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 准确情况的; (四) 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未满两年的; (五)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未按国税发[2004]64号文件规定在 报关出口90日内申报办理退(免)税手续的,如果其 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 生产企业应当在次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内
申报“免、抵、退”税,如仍未申报,税务机关应
当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4]1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申报出 口退税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7]1150号
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 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 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 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对 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及外贸出口的影响,国 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进出口税收政策调整是 一项重要政策措施。为保持我国对外贸易的稳定健康发展, 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总局下发了《关于应对国际金融 危机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24号), 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防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发生 为防止不法份子利用提高出口退税率之机骗取出口退税,各 地税务机关在落实提高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 度的同时,必须继续做好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除认真审核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资料、 单证及其相关电子信息外,还应对出口企业的出口增长及生 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要 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实务操作培训
外商投资企业在核定退税投资总额内采购的国产设备; 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7
2024/10/12
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 外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或总厂)成员企业
(或分厂)的产品; 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29
2024/10/12
6、外购配套出口产品
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 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 产产品办理退税。 (一)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二)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 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来件装配方式下,受托企业对来料、来件不拥有所有权,只有使 用权。
26
2024/10/12
(3)进料加工成品复出口需承担成品销售的风险,来料加工、 来件装配只是劳务出口的一种方式,无需承担成品销售的风险
(4)进料加工成品复出口收取全部商品的价款,而来料加工、 来件装配只是收取约定的加工费。
(5)来料加工业务实行免税处理,进料加工实行免抵退税处理。
10
2024/10/12
5、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经过2008年和2009年国家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目前出口退税率 结构为 17%、16%、15%、14%、13%、9%和5%六档。 具体可参阅相关文件及最新的商品码库
11
2024/10/12
6、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方法
1、“免、退”税。即对本环节增值税部分免税,进项税额退税。 主要适用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外贸企业和部分特定退税企业。
出口退税
创建国际化的企业集团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实际操作
三、生产企业外购货物出口(国家列名企业)名单见:(国 税函[2006]945号)、 (国税函[2005]356号); 对于国家列明企业外购货物出口申报退(免)税时,应注 意以下几点: 1. 应凭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规定的其它相关凭证办 理“免、抵、退”税; 2. 对享受增值税返还政策的农资生产企业、福利企业等收购 的货物出口,不能享受“免、抵、退”税; 3. 列明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如属应税消费品,税务机 关可比照外贸企业退还消费税的办法退还消费税,列名生 产企业出口的自产应税消费品按现行规定免征消费税。
创建国际化的企业集团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要素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 1、退增值税: 、退增值税: ⑴ 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 进项金额为计税依据。 进项金额 ⑵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有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退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 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 但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 销售金额。但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 销售金额 但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
创建国际化的企业集团
(二)出口退(免)税的方法
二、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 消费税: 消费税 除规定不予退税的应税消费品外,分别采取免税和退税两种办法。即: 1、对生产企业 对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一律免征消费税 免征消费税; 对生产企业 免征消费税 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产品如属应税消费品,税务机关可比照外贸企业退还消费税的办法 退还消费税。 2、对外贸企业 对外贸企业收购后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退税 实行退税; 对外贸企业 实行退税
出口退(免)税的基本内容
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
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 工后出口的货物
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 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外贸企业
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 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
配货物除外)
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各类企业 免税品经营企业
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 已使用过的设备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
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 产净值÷已使用过设备原值
销售的货物
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 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政策(四)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4)出口企
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用于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
府贷款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5)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国际运输企业用于国
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
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耗用且不向海关报关
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
税法
一、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政策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 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劳务和跨境 应税行为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 照常征税;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 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出口不 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
基本政 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在出口销 售环节免征增值税,这是把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出 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 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在出口前实际承 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出口退税政策规范文件
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第一章出口物资退(免)税概述一、出口物资退(免)税概念出口物资退(免)税是国家对出口物资已承担或应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退还或免征。
出口物资退税是指国家将出口物资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物资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物资不含税即零税负。
出口物资免税是指对出口物资在国内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物资出口后不再退税。
出口物资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纳并为国普遍同意的旨在鼓舞各国出口物资公平竞争的一项税收措施。
二、出口退(免)税的方法退(免)增值税: 1、“退税”;2、“先征后退”;3、“免、抵、退”税;4、“免抵”税;5、“免税”。
退(免)消费税:1、“先征后退”;2、“免税”。
目前采纳的出口物资退(免)税方法:1、外贸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物资,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物资出口后实行退税方法;出口应征消费税的物资实行退税的方法。
2、生产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物资实行“免、抵、退”税的方法;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方法。
第二章出口物资退(免)税差不多规定一、出口物资退(免)税的企业范围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和内资生产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3、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4、特准退税企业;5、指定经营贵重物资出口的企业。
(2004年7月1日起我国实行新《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修订后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出口物资退(免)税的物资范围1、享受出口退(免)税物资的差不多条件: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物资;(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物资;(3)必须是财务上已作销售处理的物资;(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物资。
2、出口免税物资范围(1)来料加工复出口物资;(2)打算内出口卷烟;(3)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和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物资。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及要领是什么
出⼝退税的计算⽅法及要领是什么外贸企业在办理出⼝退税的时候,常常会在计算出⼝退税的税额时出错,也给企业的运营带来⼀定的⿇烦。
那么,出⼝退税的计算⽅法和要领有什么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出⼝退税的计算⽅法及要领出⼝退税可分为三种⽅式:⼀是“免、退”税;⼆是“免”税;三是“免、抵、退”税。
免税就是不缴税,实际操作中不需要计算,需要理解和计算的,只有退税,这也是我们把出⼝货物退(免)税简称为出⼝退税的原因。
(⼀)免、退税这种⽅式针对的是外贸企业,即进出⼝贸易的商业企业。
外贸企业出⼝退税的计税基础是购进价格。
例如,某外贸企业购进⼀批货物全部出⼝,以不含税价格100万元购进,以200万元价格出⼝,税率17%,退税率13%。
出⼝的时候,免销项税,不⽤单独计算。
退税的时候,应退增值税=100×13%=13(万元)。
税率差产⽣的4万元,作进项税额转出,计⼊销售成本。
(⼆)免税这种⽅式没有退税,没有计算,不多做解释。
(三)免、抵、退税这是出⼝退税业务的难点,专⽤名称多,不容易理解,其实,弄明⽩“抵”税的原理,该项业务就迎刃⽽解了。
⾃产货物在⽣产中涉及原材料、⽔电费和运费等众多可抵扣项⽬,⽆法准确区分出⼝货物和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
即使能够准确核算各⾃的进项税,由于⽣产企业的内销部分缴纳增值税,⽽出⼝部分实⾏退税,双轨运⾏,必然会增加征纳双⽅的成本。
由此引⼊“抵”税概念。
“抵”可以理解为⼀个计算退税的过程,也就是全⾯计算⽣产企业实际应纳税额。
如果进项税抵完了,应纳税额是正数,企业需要缴纳;如果该进项税抵不完,应纳税额是负数,国家应该退还。
因此,“免、抵、退”中的“退”税,实际上应该理解为出⼝部分对应的应退进项税=免抵退中的“抵”+免抵退中的“退”。
免抵退税计算并不复杂,只有五步。
⽣产企业出⼝退税的计税基础是出⼝货物离岸价格(FOB)以上便是⼩编为⼤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店铺进⾏律师在线咨询。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
一、出口退(免)税有关政策
1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 范围
目前我国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企业有下列五类: (一)经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 (工)贸企业。 (二)经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 企业和生产型的集团公司。 (三)外商投资企业。 (四)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及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 (五)特准退税的企业。如: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对 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外轮供应公司和远洋运输供 应公司、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 业、国际招标机电产品的中标企业等。
明》的货物。
30
三、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和方法
是否应加收滞纳金?
《征管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 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 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 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31
三、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23
二、货物出口后退(免)税计算方法
例1: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7 年3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 明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款34万 元,货物已验收入库。上期期末留抵税款3万元。 当月内销货物销售额100万元,货款117万元。本月 出口货物销售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 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
出口企业确有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无法申报出 口退税的,按现行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手 续。外贸企业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仍 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报关出口后60日 内)。 2009年1月1日以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申报出 口退税期限相同。
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财税字[1995]92号
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正文:---------------------------------------------------------------------------------------------------------------------------------------------------- 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国发明电(1995)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通知>的补充通知》[国办发明电(1995)19号]精神,制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11月23日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国发明电[1995]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通知>的补充通知》(国办发明电[1995]19号),特规定如下:一、1995年6月30日以后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除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按增值税征税税率退税的大型成套设备和大宗机电产品外,一律按下列税率计算进项税额或退税款:(一)农产品、煤炭退税率为3%;(二)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其他货物退税率为10%。
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包括:1.动植物油,2.食品与饮料(罐头除外),3.毛纱、麻纱、丝、毛条、麻条,4.经过加工的毛皮,5.木制品(家具除外)、木浆,6.藤、柳、竹、草制品;(三)适用17%增值税税率的其他货物退税率为14%;(四)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规定可以办理退税的本条第“(二)”、第“(三)”款的货物退税率为6%;(五)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浙江 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 远期收汇
•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远期收汇出口货 物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68号
• 出口企业报关出口货物属于远期收汇而未超过在外汇管 理部门远期收汇备案的预计收汇日期的,出口企业向税 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提供外汇管理部门 出具的《远期收汇备案证明》,无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 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现行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生产企业享受出 口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自产货物,非自产货 物不予退(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70号)规定:对 生产企业出口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可视同自产货 物办理“免、抵、退”税。
(一)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 2.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 明细表》
• 3.于取得主管海关核销证明后的下一个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申报办理 的,税务机关在比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
四、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的规定
为记录的; (六)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非六类企业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7号)
• 第1、3、4条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出口企业在申报出 口货物退(免)税时,向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远期收汇除外)的期限由180天内调整为自货物报关出口 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 为准,下同)起210天内。
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 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出口货物退(免)税
▪ 【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
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6月有关经
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 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 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 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 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
▪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 退”方法。
▪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先征后退 计算方法。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 退”方法。
▪ “免税” ,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 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 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 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 应纳税额
▪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7-26-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 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
2.援外出口货物(自1999年1月1日起,对一
般物资援助项下出口货物,仍实行出口不退税政
策;对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作项目
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比照一般贸易出口,实 行出口退税政策);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 香、铜及铜基合金(出口电解铜自2001年1月1日 起按17%的退税率退还增值税)、白银等。
出口退税政策
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以后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
促进出口,我国在1998年以后又提高了部分出 口产品退税率,变为5%、13%、15%、17%四 档。 由于出口退税率提高,外贸出口连续三年大幅 度、超计划增长,所以在1999年我国财政出现 欠退,到2002年时,累计拖欠退税款已经形成 较大规模。
率下调影响越明显,两者相关度系数高达 -70%。利润空间偏小使得行业抗风险 能力偏低。
(1)出口主导型企业经营处于徘徊期。 玻璃纤维出口退税率由现在的13%降低到5%.出口退税 率下调8%,致使成本增加了8个百分点,等于减少利润 8个百分点。 服装、鞋帽及箱包、工艺品等轻纺在内的一系列商品, 都下调了退税率。出口企业面临着是内销还是外销的重 新选择,处于“不确定”的徘徊期。
30.00%
15.00% 7.00%
20.00% 6.00%
-2.90%
-6.00%
纯碱
13.00%
0.00%
5.00% 0.00% 5.00% 5.00%
12.00%
37.00% 2.00% 26.00% 40.00%
27.00% 8.00%
14.00% 4.00% 14.00% 5.00% 12.40% 4.30% 13.50% 4.10%
中国、马来西亚、智利、阿根廷等国都实行出口 退税。
2、出口企业免抵退税法
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
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 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 税办法。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 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 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以退还的进项税 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 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 以退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
可编辑ppt
13
解:
(1)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额 =1508.2(17%-15%)=24.6(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
=82017%-(320+0.47%+0.2 7% - 24.6)-23
=-179.042(万元)
(4)当期免抵退税额
=150 8.2 15%=184.5(万元)
可编辑ppt
5
免税不退税的出口货物:
(1)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计划内卷烟
(非计划内照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 调拨货物等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 自产农产品、饲料、农膜等。
(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
条件: 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可编辑ppt
3
适用企业和出口货物: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 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 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3、特定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 货物; (2)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和 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3)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 物等。
可编辑ppt
6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适用企业:
委托外贸出口货物的非生产型企业和商贸企业
不免不退的出口货物:
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货物:
做账实操-出口退税是退的哪个税,附退税流程
做账实操-出口退税是退的哪个税,附退税流程一、出口业务和退税业务的衔接出口业务一般是业务员做,业务员操作的具体流程:(1)找国外客户主动询价(2)提供样品、报价、签合同(3)安排采购(4)商检、订舱(5)装货、报关、确认提单(有的需要报检)(6)向客户交单,收集相关单据(7)收款退税业务一般是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工作(1)出口业务开发票记账(2)纳税申报(3)退税申报二、出口业务涉及的单据1.出口报关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编号规则:前四位出口口岸编号,5到8位是年度,第九位代表出口(或进口),其他9位是序号。
2.出口发票一般生产企业开0%(出口发票),外贸开免税注意:生产企业提供出口发票,外贸企业提供采购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和出口发票,3.收汇凭证(全称举例:中国银行天津支行国际汇款贷记通知书)三、退税流程第一步:出口前后办理退(免)税备案登记第二步:下载安装《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或使用在线版、单一窗口等第三步:在退税申报系统导入资格认定反馈数据第四步:首次退税申报第五步:以后有业务在做退税申报,无业务则不做总结版详细退税流程1.业务部门联系出口,组织采购后出口货物2.会计登场(1)出口当月根据汇率开具出口发票老会计技巧:通过退税软件试算准确收入,方法:把报关单数据一行一行输入进去,然后相加,保证收入正确。
(2)根据出口发票做账(会计分录)(3)每月底通过电子口岸或其他渠道落实出口报关单信息,整理相关单据单据具体包含以下内容:进项发票退税勾选,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出口代理证明、收汇证明等单据申报退税。
(4)操作退税软件,完成上传、审核、申报,并给税局提供要求的资料。
(5)收取退税款(6)退税申报后15天内单证备案特殊情况处理: 因税局出口信息查询不到或等审核通不过的先剔除,后期再申报或放弃退税。
出口货物需要收汇可以先退税后收汇,特定类别的企业需先收汇后申报退税,还要注意做检测报告。
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的退(免)税政策
本章考点精讲★八、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的退(免)税政策(一)基本政策1.出口免税并退税(既免又退)2.出口免税不退税(只免不退)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不免也不退)(二)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退(免)税政策1.适用退(免)税政策的范围(1)出口企业出口货物A.出口企业的界定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B.出口货物的界定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C.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的界定:①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②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③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
④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用于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以下称中标机电产品)。
⑤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国际运输企业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
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且不向海关报关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以下称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2)生产企业视同出口自产货物——条件:A.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的除外)行为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①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②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③纳税信用等级A级;④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⑤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B.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的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退(免)税政策:①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第一、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出口退税政策规范文件
出口退税政策规范文件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第一章出口物资退(免)税概述一、出口物资退(免)税概念出口物资退(免)税是国家对出口物资已承担或应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退还或免征。
出口物资退税是指国家将出口物资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物资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物资不含税即零税负。
出口物资免税是指对出口物资在国内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物资出口后不再退税。
出口物资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纳并为国普遍同意的旨在鼓舞各国出口物资公平竞争的一项税收措施。
二、出口退(免)税的方法退(免)增值税:1、“退税”;2、“先征后退”;3、“免、抵、退”税;4、“免抵”税;5、“免税”。
退(免)消费税:1、“先征后退”;2、“免税”。
目前采纳的出口物资退(免)税方法:1、外贸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物资,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物资出口后实行退税方法;出口应征消费税的物资实行退税的方法。
2、生产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物资实行“免、抵、退”税的方法;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方法。
第二章出口物资退(免)税差不多规定一、出口物资退(免)税的企业范围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和内资生产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3、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4、特准退税企业;5、指定经营贵重物资出口的企业。
(2004年7月1日起我国实行新《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修订后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出口物资退(免)税的物资范围1、享受出口退(免)税物资的差不多条件: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物资;(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物资;(3)必须是财务上已作销售处理的物资;(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物资。
2、出口免税物资范围(1)来料加工复出口物资;(2)打算内出口卷烟;(3)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和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物资。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2)
(4)产品的销售方式不同
在来料加工业务中,生产加工出来的产 品由外商负责运出我国境外自行销售,销 售的好坏与我方毫无关系;而在进料加工 业务中,经营单位在产品生产加工出来后 要自己负责对外推销,产品销售情况的好 坏与自己密切相关。
(5)税收政策规定不同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 (或免抵退),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 免税。
3、出口企业在办理认定手续前已出口的货物,凡 在出口退税申报期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可按规定 批准退税;凡超过出口退税申报期限的,税务机 关须视同内销予以征税。(国税发[102]号)
4、如一张报关单上有一条记录,出口企业在出口 申报(单证不齐)时,错将报关单一条录入两条, 出口企业应在单证收齐的月份,前期不做单证不 齐,当期出口申报调整中要将两条错误记录作为 单证不齐在当期进行冲减,并在当期录入一条正 确的作为单证收齐的记录,帐务不用调整。
❖ 实耗法的计算:
❖ 1、计划分配率的计算
❖ 退税机关根据进料加工手册中的“计划进 口总值”和“计划出口总值”,计算确定 该手册的计划分配率。
❖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 总值
2、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分两种情况:
(1)当期单证齐全部分(含前期收齐单证)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 币牌价×计划分配率 小于 剩余购进的进口 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进口料件组 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4)免抵退税抵减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抵减额=当期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退税率
3、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的计算
(1)实际分配率=实际进口总值÷实际出 口总值
(2)本手册应开证明的免税进口料件组 成计税价格=进料加工直接出口总值×实际 分配率
出口货物退免税法律规定
出口货物退免税法律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Export Tax Rebate)是指国家为鼓励出口,在出口环节对企业支付一定比例的出口退税,即退还企业因生产和出口所支出的行政管理费、税费和各种其他费用,以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
出口退税是各国政府为了激发贸易活动和促进出口贸易而实行的一种财政政策。
退免税政策的作用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作为对出口企业降低成本的一种政策手段,极大地促进了出口经济的发展。
退税让出口企业的贸易成本降低,利润增加。
这就提高了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加大了出口贸易规模,增加了出口货物的市场份额。
同时,出口退税还能促使国内工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各行业提高技术水平、完善产品质量,提高国际竞争力。
退免税政策的法律基础中国出口退免税制度的法律基础是《出口税收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1.《出口税收管理条例》《出口税收管理条例》规定了我国出口货物应税行为、退税范围、标准、退税货物的出口管理,流转管理和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第二章规定了退税的功能、退税标准、退税申请等方面的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国务院将对出口货物免征或者按照规定退还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税款,在进口环节或者支付环节办理退税”,也就是明确规定了国家给予出口商的退税政策。
2.《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是根据出口退税政策制定的,主要规定了退税申请、办理方式、资格审定和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其中,第二章规定了退税的申请、审批、核准和享受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此外还明确规定了退税作为国家补贴的性质和退税资金的应用目的,保证了退税资金的使用合规。
退税申请条件在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出口企业在出口环节支付了相应的进口环节或者支付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税费。
2.出口企业取得了出口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出口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等出口证明文件。
3.出口货物“三证齐全”,即外贸出口合同、发票和装箱单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