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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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暂时管理规约一、背景介绍物业暂时管理规约是为了有效管理和维护物业的日常运营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规约旨在确保物业的安全、卫生和良好秩序,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二、管理范围1. 物业暂时管理规约适合于本小区内的所有住户和业主,包括住宅、商业和公共区域。

2. 物业暂时管理规约涵盖以下方面:a. 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人员出入管理、设备设施维护等。

b. 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垃圾分类、绿化养护等。

c. 设施设备维护:包括电梯、水电设备、门禁系统等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三、管理要求1. 安全管理:a. 住户和业主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乱堆放易燃物品等。

b. 住户和业主应妥善保管好门禁卡和钥匙,不得私自将门禁卡和钥匙借给他人。

c. 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环境卫生:a. 住户和业主应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得乱扔垃圾或者随意涂写乱画。

b. 住户和业主应积极参预垃圾分类,按规定投放垃圾。

c. 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绿化养护。

3. 设施设备维护:a. 住户和业主应正确使用和维护电梯、水电设备等,不得私自改动或者损坏设备。

b. 住户和业主应及时报修设备故障,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工作。

c.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管理措施1. 物业公司将成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执行物业暂时管理规约。

2. 物业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住户和业主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物业公司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住户和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4. 物业公司将定期组织小区活动,增进住户和业主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五、违约处理1. 对于违反物业暂时管理规约的住户和业主,物业公司将依据规约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2. 对于严重违反规约的住户和业主,物业公司有权采取住手提供相关服务、解除合同等措施。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第一条为保障小康区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服务,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临时管理规约》(下称本规约)。

第二条业主应遵守物业服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约规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妥善处理邻里关系。

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和本规约制定的服务细则及各项服务规章制度。

本规约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物业通过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和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作》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服务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物业的使用和维修注意事项1、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不得占用共用部分和共同设施设备,不得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

2、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践踏公共绿地和损坏物业区域内绿地、园林和其他共用设施和设备。

不随意堆放、倾倒或丢弃垃圾、杂物;禁止高空抛物,不再公共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

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避免遗洒。

袋装后投入楼下设置的垃圾箱内。

3、自觉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在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屋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害物质。

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并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机动车在住宅区内机动车道上行驶时速应低于1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机动车应在专门的车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井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

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用途,不得自行在车位上安装任何设置,夜间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出噪音应迅速解除。

本小区所收取费用为车辆泊位占用费,用于维护小区内道路及泊位正常使用,对于车辆的任何损失物业公司不负责任。

小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小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小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1. 定义小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是指在小区物业管理体系未完全建立或以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临时管理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事项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2. 目的小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以及合理利用小区的公共资源。

3. 适用范围•小区物业公司刚刚接手管理,管理体系尚未完善;•小区物业公司暂时无法履行管理职责,需要委托居民自行管理;•特殊情况下,如自然灾害、疫情等,要求居民自发组织管理以维持小区秩序。

4. 管理要求4.1 公共设施维护•爱护和维护公共设施,不得故意破坏或乱扔垃圾;•如发现公共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物业报备,并协助物业进行修复;•公共设施的使用时间和使用范围应按照小区规定执行。

4.2 环境卫生管理居民应共同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具体要求如下:•每户居民应保持自家门前、阳台等区域的清洁,并定期清理垃圾;•不得在小区内乱倒垃圾、随意丢弃杂物;•若发现环境脏乱的区域,应及时通知物业,共同维护小区的整洁与美观。

4.3 车辆管理•按照小区指定的停车位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停放或占用其他车位;•不得在小区道路、绿化带等非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尊重其他居民的车辆,不得故意损坏或影响他人停车。

5. 管理责任5.1 物业公司责任•建立健全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清洁制度,指导居民进行管理;•及时进行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对居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批评教育,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5.2 居民责任•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自觉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的完好和环境的卫生;•举报和制止小区内的违规行为,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6. 处罚措施•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纠正;•若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限制违规居民的公共设施使用权利。

7. 其他事项本规约的具体实施细则、修订程序等,可由物业公司另行制定并向居民公示。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XX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小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枣庄市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在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制定,由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及物业管理者共同遵守,本规约对建设单位、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者均有约束力。

第二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由XXXX小区的建设单位XXXX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订立。

XXXX 的购房业主在审阅本《临时管理规约》后需承诺并认真遵守。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XXXX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及管理者均有同等约束力,其中涉及开发商、管理者及业主(均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合并人、接办人、承租人或占有人)。

第四条、《临时管理规约》泛指本“临时管理规约”、附件及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赋予之权利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商业坐落位置:XXXX黄河路南侧,民生路西侧(XXXX广场东侧)。

总建筑面积:141388.27平方米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全体业主享有以下物业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自用部位:是指住宅单元内仅供该单元所有人、使用人独立使用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自用设备:是指一套单元内部,由单元的所有人、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以及通向总管的供排水燃气管道、电线等设备;共用部位:是指XXXX小区范围内部,所有能容许超过一个单元以上的所有人、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变电房、煤气房、管理用房、电表房、弱电分线间、走廊通道、保安室、房屋承重结构、内天井、室外墙面、屋面、传达室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XXXX小区范围内,供所有人、使用人使用的供水、供电、煤气管道、电梯、有线电视、水箱、水泵、消防安保、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垃圾中转站、信报箱、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共用天线、露天停车场、共用设施设备房、物业管理用房等设备。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使用说明1.本示范文本供建设单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时参考使用。

2.建设单位可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情况对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涉及选择性条款的选项内容排序无先后。

3.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物业项目名称)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实际,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临时管理规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应遵守物业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电梯使用、空调安装、装饰装修、房屋出租(出借)、垃圾投放、宠物饲养等管理制度和约定及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关于物业使用的有关要求,不得从事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一)物业名称:。

(二)坐落位置:绍兴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路(街、巷、弄)号。

(三)物业类型:(住宅、非住宅、综合)。

(四)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五)物业管理区域概况:总占地面积平方米、物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六)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坐落:;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坐落:。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方式,具体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第六条业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转让物业的,应自觉及时结清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为了维护小区内的秩序和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以下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望广大居民遵守。

一、小区内道路和车辆管理1. 小区内道路只允许小汽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通行,禁止非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

2. 禁止车辆在小区内超速行驶,最高车速限制为每小时20公里。

3. 小区内严禁乱停乱放车辆,禁止占用他人车位,车辆停放区域应按规定进行停放。

4. 车辆报废后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将无法行驶的车辆丢弃在小区内。

二、小区内环境卫生管理1. 每户业主应自觉保持小区内环境整洁,禁止随意倒乱垃圾。

2. 业主应按时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桶内,不得乱扔垃圾。

3. 禁止在小区内乱扔烟蒂、矿泉水瓶等一次性用品,保持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洁。

4. 小区内禁止乱堆乱放杂物,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整洁和美观。

三、小区内安全管理1. 业主应加强对家庭门窗的安全防护,确保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

2. 室外门窗应保持关闭状态,禁止长时间开启或未上锁。

3. 室内门窗应定期检查,确保能正常关闭和锁紧,防止入室盗窃事件发生。

4. 居民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车辆时,应及时向物业或公安机关报警。

四、小区内噪音管理1. 居民在小区内应注意控制音量,尽量减少各类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 禁止在小区内高声喧哗、放音乐或进行吵闹活动,尊重邻居的生活和休息。

3. 室内装修应按规定施工,避免产生过多的噪音污染。

4. 居民有特殊情况需产生一定噪音时,应提前向邻居做说明,并尽量避免晚间时段。

以上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即日起施行,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

如有违反规约的行为,物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物业也欢迎居民提出宝贵建议,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小区环境。

【完】。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区内的秩序、安全及住户们的利益,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的临时物业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管理、设备维修、绿化管理等。

第三条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为本规约的制定、实施和调整的决策机构。

第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各方面的管理工作,维护小区的家庭环境和社区和谐。

第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相关部门和岗位,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小区居民应当遵守本规约的规定,有义务配合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楼宇管理第七条小区内各栋楼的楼梯、过道、电梯等公共区域由物业负责日常的清洁、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共区域内禁止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停乱放等行为,禁止在楼道内设置障碍物。

第九条居民搬家时应提前告知物业管理部门,并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搬迁作业,不得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居住。

第十条可能影响楼宇安全的行为,比如使用易燃物品、擅自改装电线等,禁止发生。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楼宇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居民有权对物业管理部门的楼宇设备管理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小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确保小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居民有义务及时报告小区内的治安问题和火灾隐患,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工作。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小区内的消防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自救能力。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小区内的防盗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提高小区的整体安全性。

第十七条禁止居民乱拉电线,乱接电源,临时搭建违规电路等行为,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第四章环境卫生第十八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小区内的垃圾清运和垃圾分类工作。

第十九条居民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垃圾分类,并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小区内的绿化工作,确保植物的养护和小区环境的美化。

第二十一条禁止居民乱扔垃圾、乱烧垃圾,严禁私挖河沟、随意破坏花坛等行为。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正常居住秩序,促进小区良好和谐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住户行为规范1.住户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小区内部的绿化、道路、游乐园等设施;2.住户应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垃圾,如有垃圾产生应及时倒入指定区域;3.住户应尊重邻居,不得在小区内大声喧哗,禁止聚众闹事,保持良好的社交秩序;4.住户应严禁擅自翻修房屋,如需改造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并获得相关批准;5.住户应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用气的好习惯,禁止乱接电线、乱拉电源;6.住户应自觉缴纳公共维护费及物业管理费,共同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小区安全管理1.小区内禁止违法乱纪行为,严禁黄赌毒活动,如发现可及时报警;2.小区内禁止携带或使用危险物品,如爆竹、鞭炮等;3.小区内禁止施工、焚烧垃圾、乱扔烟蒂等行为,如有特殊需求应提前向物业报备;4.小区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楼栋单元门禁区域,来访人员应按照规定在门禁处进行登记;5.小区内禁止乱停乱放车辆,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不得占用公共场地。

第四条车辆管理1.小区内禁止随意停放车辆,违规停放的车辆将被贴罚单并移车;2.小区内禁止乱鸣喇叭,限制行驶速度,严禁超速行驶;3.小区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停车场内不得进行加油、修理等操作;4.小区内禁止占用别人车位,如有需要可与车主商议并取得同意。

第五条日常维护1.小区内的绿化、公共设施等需要维护时,应由物业及时组织进行修缮;2.小区内的楼道、走廊、门禁等需要维修时,应由物业及时安排维修工作;3.小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由物业组织,住户应积极配合。

第六条规约制度1.对于违反本规约的行为,物业有权进行警示、劝导,情节严重的可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2.物业有权集中收集、整理住户的建议和投诉,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3.物业有义务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住户的基本生活需求;4.物业有责任定期向住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住户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一、背景介绍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是为了有效管理和维护物业管理秩序,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

本规约适用于物业临时管理期间,旨在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物业管理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责任1. 物业管理公司1.1 维护小区内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修。

1.2 负责小区内的安全管理,包括监控设备的运行和巡逻安保。

1.3 协助居民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和纠纷。

1.4 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活动,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2. 业主委员会2.1 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确保其履行管理职责。

2.2 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解决居民的问题和建议。

2.3 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的决策和管理。

三、物业费用1. 物业管理费1.1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商定,并经过居民代表大会的批准。

1.2 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的维护、安保费用、绿化维护等。

2. 物业费用的缴纳2.1 居民应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逾期未缴纳的,将按照规定进行催缴,并可能产生滞纳金。

2.2 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费用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确保财务透明。

四、公共设施维护1. 公共设施的维修1.1 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修复和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1.2 居民应正确使用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或滥用。

2. 安全管理2.1 物业管理公司应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保障小区内的安全。

2.2 居民应遵守小区内的安全规定,不得从事危险行为,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五、居民权益保障1. 居民的合法权益1.1 物业管理公司应尊重居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居民的隐私。

1.2 物业管理公司不得擅自进入居民的住宅,除非有紧急情况或事先得到居民的同意。

2. 纠纷解决机制2.1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纠纷。

2.2 如居民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无法解决,可向业主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房地产住宅小区项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房地产住宅小区项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房地产住宅小区项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小区的秩序和良好环境,特制定以下《房地产住宅小区项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所有业主、租户、承租人等均需遵守规约。

第二条小区业主自觉执行《物业管理条例》、《消防条例》、《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生命健康。

第三条物业公司应当按规定履行小区经营管理服务职责,同时定期履行卫生清洁、环境美化、绿化养护、道路维护和保安巡逻等职责。

第四条物业公司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合同需要明确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价格、服务质量要求和责任追究等事项。

第二章小区管理第五条凡是小区内公共设施、绿化、垃圾处理、道路维护等方面的问题,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条小区内禁止乱倒垃圾、乱停车、乱摆放杂物等行为,如发现上述行为,物业有权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第七条小区内禁止商业广告、政治宣传、组织集会等活动。

如确有需要,需要提前征得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第八条小区内禁止在公共区域放置私人物品,如自行车、垃圾桶、布置个人风格的花盆等。

业主不能占用公共空间。

第三章交通管理第九条小区门口禁止停车,如有业主需要停车,必须停放在小区内指定的停车位或小区附近的公共停车场内。

第十条小区内禁止大型车辆进入。

如需要进入,需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同意,事先安排好时间和路线。

第十一条电动车、自行车应当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在楼道、消防通道、门口等公共通道随意停放。

第十二条在小区内骑行自行车和滑板车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和骑行装备。

禁止在小区内进行竞技、追逐等危险行为。

第四章环境卫生第十三条业主应当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及时清理自家门口的垃圾、落叶、杂物等。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小区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简版修正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简版修正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一、管理目的为了保障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安全秩序和住户权益,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

二、任务和职责1. 物业公司作为本小区的管理单位,有责任负责小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2. 物业公司应当落实法律法规,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 物业公司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保安,加强小区内的巡逻和安保工作,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小区。

4.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小区的环境清理和垃圾清运,保持小区干净整洁。

5. 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积极解决住户的投诉问题,维护小区的和谐氛围。

三、住户的义务1. 住户应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公共秩序,不得妨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2. 住户应对小区设施和设备负有保管责任,如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3. 住户应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如不得私自增加、更改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停放车辆在小区非指定区域等。

4. 住户应妥善处理垃圾,按时分类投放,并保持小区的环境卫生。

5. 住户应合理使用小区的公共资源,不得浪费和滥用。

四、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管理规定行事的住户,物业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整改、限制公共设施使用权、暂停服务等。

2. 对于严重违规的住户,物业公司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法律措施处理。

五、其他事项1. 本规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住户。

2. 物业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约进行修改和完善,但应征得住户的意见。

3. 对于规约修改后的内容,物业公司将通过小区公告栏和网络平台等途径进行通知。

以上就是本小区的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物业公司联系。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1. 引言2. 规约内容2.1 临时管理工作内容1. 临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接管小区管理、处理紧急事务、解决纠纷等。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接到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后,及时派遣人员进行临时管理工作。

2.2 临时管理工作流程1. 物业管理公司接到委托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

2. 勘察完成后,物业管理公司应编制临时管理方案,并报告给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3. 若方案得到业主或委员会的同意,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方案进行临时管理工作。

4. 在临时管理期间,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向业主或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

2.3 临时管理工作责任1. 物业管理公司应保证临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并对期间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2.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应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临时管理工作。

2.4 临时管理期限1. 临时管理期限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2. 若临时管理期限需要延长,需提前通知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并经其同意。

2.5 临时管理费用1. 物业管理公司在开展临时管理工作期间,有权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收取合理的管理费用。

2. 管理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2.6 紧急事务处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紧急事务处理机制,及时反应并处理各类紧急问题,如供水、供电、公共设施损坏等。

2. 在紧急事务处理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应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调解决问题。

3. 其他事项1.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临时管理档案,记录临时管理的过程和结果。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临时管理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4. 结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临时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明确工作内容、流程、责任和费用等方面的要求,能够使临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物业管理公司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以满足业主的需求,保障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制定本管理规约。

本管理规约适用于XX小区的临时管理,旨在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改善业主居住环境。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的宗旨是加强社区管理,规范业主和住户的行为,促进和谐邻里关系。

第三条本管理规约的执行者是XX小区住户,业主和物业公司。

第四条本管理规约的内容包括人员管理、噪音管理、宠物管理、垃圾分类和投放管理、车辆和停车管理等。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住户应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动公共区域的装修、设备或设施,如需修改,应经过物业公司的同意并向业主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住户不得乱堆乱放公共区域的物品,不得随意搭建临时建筑物。

第七条前台应设立登记制度,住户或其家属的来访人员需进行登记登记,未经登记禁止入内。

第九条住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的电源插座。

第十条如住户发现公共区域有危险,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噪音管理第十一条住户不得在22点至次日早8点期间发出噪音,不得影响到其他住户的正常休息。

第十二条住户不得大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乐或电视声音,不得使用大声喇叭等噪音设备。

第十三条进行装修或家具拆卸工程时,住户应提前通知周围邻居,并且避免在夜间进行。

第四章宠物管理第十四条住户养宠物需经过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遵守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住户养宠物应保证其宠物不对他人产生威胁,不污染公共区域。

第十六条住户养宠物应定期带宠物进行疫苗注射和驱虫,并保持宠物清洁。

第十七条住户养犬需将犬只套上口罩,避免咬伤他人。

第五章垃圾分类和投放管理第十八条住户应按照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并按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九条住户不得随意扔弃垃圾,不得将垃圾倾倒在公共区域或他人私人区域。

第二十条住户搬离小区时,应清理出的房屋,并妥善处理个人不需要的物品。

第六章车辆和停车管理第二十一条住户应按照划定的车位停放私家车,不得占用他人的车位。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制定本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物业买受人(以下简称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将本规约向业主明示,并予以说明。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时,本规约作为协议的附件,或者在交付房屋钥匙时,由业主对本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

第三条本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五条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物业类型:商住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共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内天井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电信及数字电视设施、设备间等;3、由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服务用房、监控设施等。

第八条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1、未销售的物业;2、规划的人防车位;3、 / ;4、 / 。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十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000000000000座落位置: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物业类型:商住楼建筑面积:00000000平方米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二、户外墙面、屋面、公共平台、电梯间等;三、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照明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对讲系统、电子锁等;四、由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共用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庭院、绿地、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公用供电设备、电子门禁、水泵及其控制系统、公用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一、地下负一层停车场;二、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其他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八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一、根据本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二、以批评、规劝、公示、法律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一、背景介绍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而制定的。

本规约适用于小区物业管理期间的临时管理工作。

二、管理范围1. 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包括道路、绿化、停车场、垃圾处理等;2. 小区安全与保卫工作,包括安全巡逻、监控设备维护等;3. 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垃圾清运、卫生保洁等;4. 小区设施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包括电梯、水电设备、门禁系统等;5. 小区内部纠纷的调解与处理;6.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管理责任1. 物业公司负责制定临时管理工作计划,并提供相应的人员和物资;2. 物业公司负责监督和指导小区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质量;3. 物业公司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小区管理中的问题;4. 物业公司负责收集和处理居民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给予回复;5. 物业公司负责制定小区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业主和居民的宣传教育。

四、居民权益保障1. 物业公司应公开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2. 物业公司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3. 物业公司应及时修缮小区公共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4. 物业公司应保证小区的安全和秩序,加强巡逻和安保工作;5. 物业公司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纠纷;6. 物业公司应保证小区的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和保洁;7. 物业公司应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解答业主的问题和需求。

五、居民义务1. 居民应按时缴纳物业费,不得拖欠;2. 居民应遵守小区的公共秩序,不得扰乱社区生活;3. 居民应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乱涂乱画;4. 居民应保持小区的环境卫生,不得乱丢垃圾;5. 居民应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6. 居民应积极参与小区的公共事务,共同维护小区的利益。

六、管理效果评估1.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临时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包括业主满意度调查、工作效率评估等;2. 物业公司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调整,提高管理质量;3. 物业公司应向业主公开评估结果,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建议。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约适用于业主自愿组织、临时管理的住宅小区。

第三条业主临时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民主法制原则,依法行使管理权利,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四条业主临时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尊重邻里关系,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业主临时管理应从优化物业管理、改善小区环境出发,促进邻里和谐,提高小区整体品质。

第六条业主临时管理应公布管理条例,明确业主权益、义务,保障相关权益的实现。

第七条尊重科学、民主决策,听取业主意见,确保决策透明、公正,维护业主权益。

第二章业主权益第八条业主享有合法物业使用权,依法选择或者撤换临时管理组织,并参与管理决策。

第九条业主有权了解小区管理情况,监督临时管理组织运营状况,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第十条业主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不得被强制和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业主享有公平公正的物业服务,享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业主享有个人信息保护权,不得被非法收集、使用和泄露。

第十三条业主享有维护小区安全的权利,有权参与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四条业主享有依法维权的权利,包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章临时管理组织第十五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由业主自行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成立前,应公示成立的目的、范围、方式、程序和组织结构,并征求业主意见。

第十七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制定组织章程,明确组织机构、管理职责、选举制度、经费收支和决策程序。

第十八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业主信息管理机制,保障业主信息的真实、准确和保密。

第十九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选举管理人员,确保管理人员具备合格的管理能力。

第二十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制定重大事项决策。

第二十一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收支的公开透明,防止财务违规行为。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二十二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协助物业公司或者责任人做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为了保障住宅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全并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规约。

所有住宅小区居民和管理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约。

一、环境卫生1.暴露于公共区域的垃圾和垃圾桶必须每天清理,放置在特定收集点,以维护小区环境的干净整洁。

2.居民应当将其住房内生成的垃圾放入专用垃圾桶,不得将任何种类的垃圾随意搁置,并要妥善处理家电电器设备等物品的废弃物。

3.小区内饲养宠物的居民应负责保持公共区域和其宠物场所的清洁卫生。

4.禁止在公共区域乱丢烟蒂、口香糖和其他垃圾。

5.在小区道路、人行道、车位等处,禁止随意停放车辆和电动车。

二、安全措施1.未经授权,禁止任何人在小区内进行施工等危险作业。

2.禁止在小区内焚烧垃圾、杂草等,以免形成火灾。

3.禁止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险品。

4.如要报修,应向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进行报修,禁止私自拆卸、维修电线、自行安装电力设备。

5.禁止搭建临时棚户,危及小区安全的行为。

三、社区公德1.禁止在小区内大声喧哗、放音乐、吵闹,尊重他人的休息权和正常生活秩序。

2.尊重邻里,禁止私拉乱接电、使用高功率设备等行为,维护小区用电安全。

3.禁止在小区内乱贴乱画、毁坏小区公共设施等行为,要保护公共财产,共同维护良好的小区环境。

4.禁止在小区内晾晒衣物、杂物或造成噪音扰民,遵守小区相应的居住行为规定。

四、其他1.保护绿化环境,不乱采摘、破坏小区内绿化树木等公共设施。

2.小区有特定的小区文明公约,建议居民认真阅读,积极遵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烟花爆竹、不非法上网等违法行为。

4.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或公安机关报警,并积极采取措施,不干扰事故处理。

以上规定不限于私人房屋,亦适用于小区内的公共建筑和道路等场所。

任何违反本规约的行为都将接受相应的处理。

希望小区居民共同维护小区的美好环境,营造和谐的居住氛围。

注:本规约由本小区物业公司编辑,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联系物业公司。

小区住户临时管理规约(精)

小区住户临时管理规约(精)

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第三条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对本规约内容的认可。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时签订遵守规约书面《承诺书》,表示对本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四条本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业主户数: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购房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楼宇对讲、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安防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办公室、监控室等(购房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1、商业用房、会所及其设施设备(供业主有偿使用);2、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停车场、车位 (供业主有偿使用)。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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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鸾·景苑临时管理规约
为加强金鸾·景苑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规约,望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在居住和装修期间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的物业时,应遵守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物业公司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二、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并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安全保险;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等关系。

如出现失火、失盗和其他刑事案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并按相应国家法律法规办理。

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前,应详细阅读本规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装修房屋必须办理相关装修手续,遵循物业公司装饰装修相关规定,并在物业公司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卫生间、厨房、洗衣间已做防水处理,并经业主防水验收。

若因业主使用不当或在装饰装修过程中破坏防水层和保护层,造成楼下业主经济、物品等相关损失的,由本业主承担全部责任。

五、装修施工前必须检查内部水、电配件是否完好,否则今后再修水电管件发生的费用或造成地漏堵塞,由该业主负责。

六、天燃气管道和天燃气表、水表、电表、配电箱、下水管道检修口及水暖管道阀门严禁隐蔽包装或改动。

如有需要更改天燃气计量表、水表、电表和智能化线路的,应向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和相关生产厂家申请,批准后可以实施,但是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业主承担。

七、因窗台外沿设有保温层,严禁业主在窗户外搭架或擅自安装防护栏等,严禁踩踏内外窗台,尤其是东西山业主更应注意,山墙窗户下突出的窗台仅作装饰用途而非承重结构,切勿放置物品或踩踏,严禁在窗台上或窗户外放置花盆、杂物等,以免造成安全隐患,以及因浇花滴水等原因影响外墙防水功能。

八、采暖方式为地暖采暖的,严禁在地面上打钉、打眼等,以避免打破暖气盘管;采暖方式为暖气片的,严禁改动供暖管线。

否则达不到供暖要求或造成漏水由业主负责。

九、一楼业主严禁在院内乱搭乱建,影响小区美观,小院围护不得改动。

十、物业公司组织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维修。

维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管理,按照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一、装修工程结束后,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退还装修押金;若对主体结构、管线、防水等产生破坏,责任由业主负责。

造成公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以及其他物品损坏的,由业主负责维修,无法修复的,按照物品购买费用的两倍赔偿。

十二、维修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各相邻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

因阻挠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业主将房屋出租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同时要求承租人遵守本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和义务。

十四、本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及布局等;
2、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对房屋的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暖(私自拆卸、改装原有供暖设备及利用天然气供暖设备进行供暖)、排水、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设施;安装影响房屋结构或周围环境的动力设备;
5、在建筑物、构筑物、楼梯、走廊、通道、南阳台等处乱挂、乱贴、乱画,擅自安装太阳能、防盗网、室外晒衣架、遮阳蓬、抽油烟机外机等装置;
6、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停放车辆,乱按喇叭,占用公共车道;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攀折花木,涂画建筑小品;
8、存放或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以及聚众喧闹、噪音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不道德行为;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10、私自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开办公司等;
11、其他不利于小区物业管理和小区环境维护的行为。

十五、因违反本规约,而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为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业主须向物业公司按时足额交纳各项费用(如不按时足额交纳,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多种措施催交)。

十七、使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八、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确保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完好和道路的畅通。

十九、本规约对本物业区域内业主、物业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

业主、物业使用人更换时,本规约继续对新的业主、使用人有效。

业主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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