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知识点[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是指为了规范和保护建设工程活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些与建设工程法规相关的知识。
首先,建设工程法规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条:1.规划先行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根据规划进行,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确保建设工程整体布局的合理性。
2.安全第一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运行。
3.科学技术先进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以科学技术为基础,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推动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4.环境保护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工程立项。
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和规模,要进行立项审批,并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
2.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工程需要合法取得建设用地,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和管理。
3.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确保结构安全和功能完善。
4.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管理和监督。
5.建设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确保建设工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保证。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质量监督和保证,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建设工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
政府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依法进行处罚和惩戒。
同时,建设工程参与者也要主动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为建设工程的高质量和安全运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和遵守对于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法规自己整理重点知识点
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述第一节概述1.建设法规的定义: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2、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经管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1)建设行政监督经管关系(2)建设民事法律关系(3)建设关系主体内部经管关系3. 建设法规的特征:a.行政隶属性b.经济性c.政策适时性d.技术性4、建设法律关系的特征:1、涉及关系的综合性2、国家监管的严格性5、建设法律关系是由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建设法律关系客体(物、财、行为、智力成果)、建设法律关系内容(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三要素。
6、建设法律事实:能够引起建设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建设法律事实。
包括行为和事件。
7、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它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
8、事件:是指不以建设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建设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第二节建设法规体系1、建设法规的体系的概念: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和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体系。
2、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法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3、我国建设法规的渊源是制定法形式,分类: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规章7、国际条约4、建设法规的构成:1、城乡规划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经管,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0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01一、引言建设工程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安全和环保具有重要意义。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必须遵守一系列的法规和规章,以确保工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建设工程法规2.1 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管理条例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基本法规,对于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
该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设工程的分类和管理;•工程设计和施工的管理;•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工程勘察和设计的质量要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
2.2 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另一个重要法规,主要涉及建筑物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
该法规规定了以下内容:•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管理单位和建筑业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建筑物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的要求;•建筑物的安全和防火措施;•建筑物的保养和维修等。
2.3 其他相关法规和规章除了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和建筑法,还有许多其他相关的法规和规章需要遵守,例如:•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环境保护要求;•劳动法:保护建筑工人的权益,规定了建筑工人的工资和劳动条件等;•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建设工程的用地规划和城市建设的要求;•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建设工程用地的取得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三、建设工程相关知识3.1 建筑工程的基本流程建筑工程涉及多个环节,一般可以分为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四个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1.规划阶段:确定建筑物的用途、规模和位置,并进行初步设计;2.设计阶段:根据规划要求进行详细设计,包括结构设计、建筑设计等;3.施工阶段: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包括基础建设、主体工程和装饰工程等;4.验收阶段:对建筑物进行检测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
3.2 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非常重要的,相关管理措施包括:•质量管理: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准,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安全保护;•环境保护管理:建筑工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防止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形式。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规章,一般以“规定”“办法”命名。
-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2.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 在建设工程中,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都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 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 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如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等。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主要考点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主要考点第一章:工程建设法律基础1.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建设行政法律,建设民事法律,建设技术法规2.工程建设法规立法原则:①工程建设活动应当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原则②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原则③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④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⑤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3.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①法人成立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②法定代表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法人的最高领导人;法定代表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具有特殊性;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非意味着法人的变更4.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前述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发生上述法定事由,至最后6个月时法定事由已消失,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但若该法定事由由至最后6个月时仍然继续存在,则应自最后6个月时中止时效的进行。
5.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
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二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1.施工承包单位资质的分类:①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按专业类别共分为12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又分为特级、一、二、三级。
②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按专业类别共分为60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又分为一、二、三级。
③劳务分包企业:有13个资质类别。
有的资质类别分为若干级,有的不分级。
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一)
B
相关测试
1.甲为某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某日与一个体工
商户乙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中,甲已经超 越了其法人在章程中对其代表权限的限制,但 是,乙却不知情,则该合同( )。 A.无效 B.有效 C.部分有效 D.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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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飞翔公司与张先生签订一份委托合同,飞翔公司授权张先 生与全国各地的潜在供应商开展业务谈判,授权范围只限 于业务谈判,无权代表飞翔公司签订合同。2004年9月,张 先生与宏图公司就购买计算机一事进行磋商。从谈判开始, 张先生就告知对方,自己只是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谈判。谈 判的过程中,原告问及被代理人的身份,张先生声称暂时 不想透露。2004年11月,原告与张先生签订了100台计算机 的购销合同。后宏图公司将100台计算机运到指定地点后, 要求飞翔公司支付货款80万元,飞翔公司拒绝接收。
2)法人制度
(1)特征 A.名称 B.固定住址 C.财产 D.核准登记 E.独立承担责任
2)法人制度
(2)分类 A.企业法人 B.非企业法人
2)法人制度
(3)责任承担方式 A.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B.破产 C.合并、分立后,由新法人承担原权利 和义务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前培训 (一)
一、考点分布
一、考点分布
1.工程建设基本法律知识(17-18分) 1)法律体系(1分) 2)法人制度(2分) 3)代理制度(2-3分) 4)物权制度(4分) 5)债权制度(2分)
一、考点分布
1.工程建设基本法律知识(17分) 6)知识产权制度(2分) 7)担保制度(2分) 8)保险制度(1分) 9)法律责任制度(1分)
建设法规自考知识点
建设法规第一章1,建设法规: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国家机关、社会机构和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建设行政管理关系以及与之密切联系的建设经济协作关系。
3,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有五个层次组成: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
建设法律的法律效力最高,越往下法律效力越低。
法律效力低的建设法律不得与比其法律夏利高的建设法规相抵触,否侧。
其相应规定是为无效。
建设法律(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建设行政法规(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规)建设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与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制定颁行的法规)地方性建设法规(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行的或经其批准颁行的又下级人大或常委会制定的建设方面的法律)地方建设规章由政府制定颁行或经其批准颁行的,由其所辖城市人民政府是定的建设方面的法规)3,建设活动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计划、立项、资金筹措、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
它包括两个相关联的方面:一方面提供指导、协调与服务;另一方面检查、监督、控制与调节。
4,建设活动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民事关系是指从事建设活动而产生的国家、社会组织、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6,建设法规是国家组织和管理建设活动、规范建设活动行为、加强建设市场管理、保障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具。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7,法律的三要素:主题,客体,内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9,建筑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原则,法制统一原则,责权利相一致原则10,建设法规的实施:建设执行法,建设行政,司法专门机关,司法建设法规的遵守11,所谓建设法规体系,是指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建筑法规知识点
建筑法规第一章建设法律概述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即建设关系,也就是发生在建设管理活动和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
具体如下:1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2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3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单位之间发生的相应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范、指导、协调与服务;另一方面是检查、监督、控制与调节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是一种平等自愿、互利互助的横向协调作用是指因从事建设活动而产生的国家、单位法人、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1行政强制性2经济性3技术性1授权2命令3禁止4许可5免除6确认7计划8撤销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授予国家建设管理机关某种管理权限,或具体的权力,对建设业进行监督管理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赋予建设法律管理主体某种不作为的义务,即禁止主体的某种行为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允许特别的主体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某种作为的权利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对主体依法应履行的义务在特定情况下予以免除确认: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授权建设管理机关依法对争议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认定,并确定其是否存在,是否有效人必须严格执行,违反指令性计划的行为,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指令性计划本身是可以变动的,但是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页是应该遵守的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授予建设行政管理机关,运用行政权力对某些权利能力和法律资格予以撤销或消灭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2法制统一原则3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1反映在建设法规立法中,就是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体系2要求建设法律的立法确立建设市场体系具有统一性和开放性3要求建设法律的立法确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
建设法律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实现对建设行为的调整4要求建设法律立法本身具有完备性责权利相一致是对建设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或责任在建设立法上提出的一项1建设法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同一的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管理权既是其权力,也是职责,责任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指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制度是指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
建设工程法规是指我国规定的有关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法》等。
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建筑行业的秩序、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重点
1.建筑规划管理
–建筑规划的编制要求及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区别
–建筑用地规划的基本原则
2.建筑设计管理
–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建筑设计文件的审查标准
–建筑设计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3.建筑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建筑监理管理
–监理机构的资质条件
–监理责任与义务
–监理报告的编制及提交
5.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建筑验收与竣工
–建筑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手续办理
三、建设工程监管机制
建设工程的监管机制主要由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依法监督建设工程的合规性、质量安全等方面。
监管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良性发展和社会效益。
结语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严格遵守法规,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建筑从业者能够深入学习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共同推动建设行业的规范发展。
以上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笔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法规知识在二建考试中,建设工程法规是一个重要的考试内容,考生需要对相关法规有所了解和掌握。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法规: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考生需要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何进行质量管理,如何进行验收等。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考生需要了解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如何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如何保护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考生需要了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如何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保护环境。
二、相关知识除了建设工程法规外,考生还需要了解一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知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相关知识:1. 土建工程概论土建工程概论是建筑工程专业中的基础课程,主要介绍建筑工程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
考生需要了解土建工程的基本知识,包括建筑构造、材料、施工工艺等内容。
2. 工程测量学工程测量学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课程,主要介绍建筑工程中的测量原理和方法。
考生需要了解如何进行建筑工程的测量,包括平面测量、高程测量、曲线测量等内容。
3. 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混凝土、钢材、木材等。
考生需要了解各种建筑材料的特性、用途以及施工要求,以便在建设工程中正确选择和使用材料。
以上是关于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简要介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该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从而顺利通过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律的基本框架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法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四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我国法的形式为以下7类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规章7、国际条约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定适用的特殊情况6、备案和审查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的地位和作用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2、非企业法人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门的法律关系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个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您必须子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的主要种类1、委托代理(意定代理,任意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额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实现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3、无权代理与标间代理无权代理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经终止、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构成的条件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具有代理权的实施或理由2、须本人存在过失3、须相对人为善意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的种类1、所有权(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2、用益物权3、担保物权与土地相关的物权1、土地所有权2、建设用地所有权(建设用地所有权自登记之时起设立)3、地役权(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债的基本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的种类1、合同2、侵权3、无因管理4、不当得利建设工程债的产生1、施工合同债2、买卖合同债3、侵权之债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知识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1、专利权2、商标权3、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建设工程债市产权的保护1、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护2、建设工程上商标权的保护3、建设工程著作权的保护建设工程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1、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商标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的行政责任)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缱绻的形式责任(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侵犯专利权的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1保证合同2、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3、保证人的资格4、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章节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章节1.《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立法,其中包含了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和管理要求。
其重点章节包括: - 第一章定义和适用范围:明确了建设工程的定义和适用范围,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 第二章施工质量:重点关注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要求和责任分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 第三章工程招标投标: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程序、条件和要求,保障工程建设的公平竞争和合理价格。
- 第四章施工许可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和组织设计程序和要求,确保施工的合法性和有序性。
- 第五章施工安全:重点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和责任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防范措施。
- 第六章工程监理:规定了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和监理机构的职责要求,保障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和质量控制。
2.《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基本法规,其中包含了对建筑活动的规范和管理要求。
重点章节包括: -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建筑活动的主要目的和原则,为建筑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指导。
- 第二章建筑设计:规定了建筑设计的审批程序和要求,确保建筑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 第三章建筑施工:重点规定了建筑施工的管理要求和质量标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 第四章建筑验收和投入使用:规定了建筑验收和投入使用程序和标准,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达标。
- 第五章建筑物管理:重点规定了建筑物的管理责任和要求,保障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以上是《建设工程法》和《建筑法》中的部分重点章节,对于建设工程领域的从业者和相关人员来说,深入了解和遵守这些法规及相关知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建设工程法规相关知识点
建设工程法规相关知识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法在土地上建设、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活动。
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中常见的法规知识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进行建设工程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获得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前提条件,涉及工程规划的合法性和相容性。
未经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设活动是违法的。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开工前必须获得的执照,显示了建设活动符合法定规定的证明。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的行为是违法的,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甚至安全事故。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有相应的合同,合同中需要明确工程的内容、标准、工期、价格等具体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重要法律依据。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在建设工程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建设工程安全是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全面落实。
施工现场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维护工人和公众的安全。
6.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建设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施工单位要在施工前评估环境风险、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严格执行。
要防止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的发生,履行企业环境保护责任。
7.建设工程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验收单位会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性进行评定。
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需要做出相应整改措施。
建设工程法规涵盖了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
同时,建设行业相关法规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建议建设相关单位密切关注最新法规动态,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一建法规知识点
一建法规知识点一、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
这部分内容是法规中的基础知识,也是我们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的基础。
2、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这部分内容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注册执业人员管理、工程监理制度等,这是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的基本前提。
3、工程建设程序这部分内容包括建设前期策划、勘察设计、施工许可、建设实施等,这是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的具体流程。
4、工程建设合同和劳动合同这部分内容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以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这是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纠纷的主要依据。
5、环境保护与节约能源这部分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的一般规定,以及在工程建设中如何具体实施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这是进行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建筑建设的基本要求。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这部分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的一般规定,以及在工程建设中如何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这是进行安全建筑建设的基本要求。
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管理责任这部分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管理责任的一般规定,以及在工程建设中如何具体实施质量管理,这是进行高质量建筑建设的基本要求。
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文件汇编(专业实务)这部分内容包括各种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文件,如《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以及各种工程建设专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文件,如建筑、市政、水利、公路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文件是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具体纠纷的依据。
一建法规知识点一、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
这部分内容是法规中的基础知识,也是我们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的基础。
建设法规
1、建设法规的概念: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2、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三大关系):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民事关系。
3、建设法规体系的概念:是指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4、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1)建设法律(2)建设行政法规(3)建设部门规章(4)地方性建设法规(5)地方建设规章5、至2003年5月底,已制定颁布并现行有效的建设法律有3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6、建设法规立法的三大基本原则:市场经济规律原则、法制统一原则、责权利相一致原则7、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概念: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与之相关连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
8、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共分五个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决策分析)、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及终结阶段。
9、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的内容:规划、征地、拆迁、报建、工程发包与承包10、什么叫“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是指建设工程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对这块地有使用权后,用于建设项目用地,不能作为它用,是土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超过一定用地面积需要国务院批准。
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做什么样的结构和建筑模式,是城市规划局或建设工程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它规定了你的建筑规模,是有红线限制的----包括平面红线、高程红线及地下红线。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总结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总结在建设工程领域,遵守相关法规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法规旨在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合法性和质量。
以下是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整理总结:一、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1. 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基本原则和管理要求,规范了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的工作。
•建设工程法规定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2. 建筑法•建筑法规定了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保障了建筑的安全性和质量。
•建筑法规定了建筑的设计标准、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等内容。
3. 施工安全生产法•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要求,保障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培训、事故处理等内容。
二、建设工程管理知识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需要注重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标准完成。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包括规划设计、施工过程、材料选用、验收等各个环节,旨在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需要注重质量控制、质量检测、质量评价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竞争力。
3.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包括施工安全、现场管理、危险作业管理等方面,旨在预防和控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需要重视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结语建设工程领域的法规和管理知识对于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合法和质量至关重要。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加强对相关法规的学习和遵守,共同为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内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内容一、法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领域是一个涉及面广泛、内容复杂的领域,为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国特别重视建设工程的法规制度。
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房屋安全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建设单位建立和实施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职责、程序、流程等要素,以确保建设工程能满足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并达到设计寿命。
2. 质量验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对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包括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材料质量等方面的验收要求。
合格的验收标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
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安全责任与义务,规范安全管理流程,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2. 安全检查制度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制度是建设单位实施安全管理的基础,定期进行工地安全检查,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
四、建设工程监理与验收1. 监理职责与义务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独立第三方,监督工程施工过程、质量和进度,并对工程合格与否做出评价。
2. 质量验收程序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确认过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验收标准,建设单位应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签订的约定,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价款等内容,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依据。
2. 合同违约责任及处理建设工程合同中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一旦发生合同违约,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整理对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方均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遵守法规,严格执行规范,才能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法规知识点
建筑法规知识点第一章建筑法规概论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建设法规体系:是指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及其法律效力:(1)建设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行的属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律,它们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
(2)建设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颁行的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规。
(3)建设部门规章: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与国务院其它相关部门联合制定颁行的法规。
(4)地方性建设法规: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行的或经其批准颁行的由下级人大或常委会制定的建设方面的法规(5)地方建设规章: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颁行的或经其批准的由其所辖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建设方面的规章。
建设行政执法: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被授权或被委托的单位,依法对各项建设活动和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
具体包括:建设行政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和行政奖励;建设行政检查,包括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建设行政处罚,包括财产处罚、行为处罚和惩戒;建设行政强制执行。
建设行政司法:是指建设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进行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以解决相应争议的行政行为建设行政的司法的内容:1,行政调解,指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法律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互谅达成协议。
2,行政复议,指在相对人不服行政执法决定时,以法向指定部门重新处理申请3,行政仲裁,指国家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对特定的民事、经济的劳动争议居调解,做出判断和裁决。
建设法规简答题1
建设法规简答题1:什么是建设法规?建设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哪些?建设法规指调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机关与规划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筑监理单位、公民等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调整建设活动中有关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2:何谓建设法规体系?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是如何构成的?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构成:(1)建设法律(2)建设行政法规(3)建设部门规章(4)地方性建设法规(5)地方建设规章。
3:建设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我国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a市场经济规律原则b法律统一原则c权责一致原则5:建设法规的实施包括哪几方面?建设法规的执法,司法,守法三方面1.何谓工程建设程序?意义?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哪几个阶段?工程建设程序是在认识工程建设客观规律基础上总结提出的,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
a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b工程建设准备阶段c工程建设实施阶段d工程建设验收与保修阶段e终结阶段2.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包括哪几环节?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3.土地所有权?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者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余土地都归国家所有。
4.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分为哪几个环节?a规划b环境影响评价审批c取得土地所有权d房屋征收与搬迁e保健f工程发包与承包5.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有环节?阿勘察设计b设计文件审批c施工准备d工程施工e生产准备6.工程的竣工验收?依据有哪些?工程项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部建成,并按规定将工程内外全部清理完毕后成为竣工。
依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施工技术验收的规范和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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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第一章1、建设法规: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国家机关、社会机构和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建设行政管理关系以及与之密切联系的建设经济协作关系、民事关系。
建设法律的特征:行政强制性、经济性、技术性。
3、建筑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原则,法制统一原则,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4、建设法律的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
5、建设法律关系:指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6、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等),公民个人(如建造师、造价师、房地产估价师等)。
客体包括:财(建设资金)、物(建材、机械设备等)、行为(为完成建设任务所从事的活动),非物质财富(设计成果、结构计算软件等)。
7、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产生是指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变更指主体、客体或内容三要素发生了变化。
消灭是指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有自然消灭、协议消灭、违约消灭。
8、法律事实:指引起建设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
法律事实的分类:事件(不可抗力),行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含民事法律行为、行政行为、立法行为、司法行为)。
9、建设法规体系,是指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广义的建设法规体系还包括地方性建设法规和建设规章。
10,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有五个层次组成: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
建设法律的法律效力最高,越往下法律效力越低。
法律效力低的建设法律不得与比其法律夏利高的建设法规相抵触,否侧。
其相应规定是为无效11、建设行政执法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被授权或被委托的单位,依法对各项建设活动和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
具体包括建设行政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和行政奖励);建设行政检查(包括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建设行政处罚(包括财产处罚、行为处罚和惩戒;建设行政强制执行)其他行政处罚具有一致性;建设行政强制性(在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机关所规定的义务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
法律原则(公开,公正原则);行政处罚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原则,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原则)建设行政司法建设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进行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以解决相应争议的行政达成协议。
行政调解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法律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相应争议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在相对人不服行政执法决定时,依法向指定的部门提出重新处理申请。
行政仲裁国家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对特定的民事、经济的劳动争议与违法建设行为作出和审理判决活动。
第二章建设企业法律制度1、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建筑工程、路线管理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其相关的其他建设的总称。
2、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建筑业企业主要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三个序列。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3、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立法目的在于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4、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5、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的总称。
公司分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500万元。
6、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担保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产生的,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或制度。
担保的适用范围——合同法律关系。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的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8、工程担保:是通过经济手段,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合同履约、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当事人中有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
投标担保是指保证人向招标人保证,当承包商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投标保函金额一般在 2 -80 万元不等,不超投标总价的2%。
履约担保是指保证人向业主保证,当承包商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通常为合同额的10%。
9、工程保险是承保建筑、安装工程在建筑安装工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损失给予补偿的保险。
①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②安装工程一切险主要承保机器设备安装、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安装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和第三者责任。
③建筑意外伤害险是指建筑企业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购买的保险。
建筑意外伤害险是强制要求购买的险种。
意外伤害险由施工单位购买,实行施工总承保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0、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指建筑生产过程中要避免人员,财产的损失及对周围环境破坏。
我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他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责任: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税率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
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为税基,税率3%。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5%。
第三章城乡规划法律制度1、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本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的用以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城市的窨布局和城市设施的科学配置的综合部署和统一规划。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2、编制城市规划时所应遵循的方针与原则编制城市规划的方针: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符合国情、勤俭建国。
3、编制城市规划的原则:城市规划与国家和地方经济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及地方特色的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防灾减灾的原则;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4、城市规划的种类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类5、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各项建设作出的具体规划。
它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坚向规划6、总体规划是从宏观上控制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引导城市合理发展的总体部署,它应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原则确定市域城镇布局,综合交通系统和河湖绿地系统确定分步实施的目标、途径和发展程序。
7、在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建设单位必须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文件后方进行有关的建设活动的制度。
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必须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8、选址意见书是指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意见书。
9、选址意见书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两部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10、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权限:国家级,中央部委级,省级,其他建设项目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需要,向提出用地早请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界限的证件。
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用地申请,现场踏勘、征求意见,提供设计条件,审查总平面图,核定用地面积,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认其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证件,它也是申请工程开工的必备证件。
1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程序:领证申请,②初步审查,核发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核发设计方案通知书,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建设工程审核和批准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