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改革意见】教学工作量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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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引言:在教育领域中,教师的工作量计算是评估其工作负担和考核其绩效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详细探讨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包括教师基本工作量的确定、额外工作量的考虑以及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教师基本工作量的确定教师基本工作量的计算是教学工作量计算的核心。

在确定教师的基本工作量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教师教学任务:包括承担课程的教学、听课指导和教研活动等。

2. 教学年限和教学经验:教学年限和教学经验对教师的教学效果有一定影响,应在计算教学工作量时进行合理的考虑。

3. 学生人数和班级规模:学生人数和班级规模对教师的教学负担有直接影响,应纳入计算范围。

4. 学科特殊性:不同学科的教学工作有一定的差异,应考虑学科特殊性进行适量调整。

二、额外工作量的考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承担一些额外的工作,这些额外工作量也应纳入考虑。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额外工作量及其计算方法:1. 学生评价工作量:教师需要进行学生评价工作,包括批改试卷、写评语等。

可按照课程学时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2. 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对于承担毕业论文指导的教师,应按照指导学生人数和毕业论文的量进行计算。

3. 学生实践工作量:教师参与学生实践活动,如实习指导、实验指导等,应按照活动的时长和难度进行计算。

三、教师工作量计算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在实际计算教师工作量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的问题,下面给出一些解决办法:1. 教学任务间权重不平衡:不同教学任务对教师工作负载的影响不同,可通过设定任务的权重来解决。

2. 学生人数的波动:学生人数的波动可能导致教师工作量的不确定性,可以参考历史数据进行合理估算。

3. 教师跨学科教学:对于同时承担多个学科的教师,应按照各学科的教学工作量进行计算,并合理调整。

总结: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是评估教师工作负担和绩效的重要依据。

通过确定教师基本工作量、考虑额外工作量,以及解决常见问题,可以合理公正地计算出教师的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2014 01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教学工作是衡量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教学工作量是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方面。

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标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现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一)基本工作量1、专职教师的基本工作量核定为:公共课教师12课时/周体育课教师14课时/周专业课教师10课时/周(实训员:主带8课时/周;辅带12课时/周)2、专职教师基本工作量的学期总量均以17教学周进行核算。

3、专职教师超基本工作量的酬金标准为:助教65元/课时;讲师70元/课时;副教授75元/课时;教授80元/课时。

4、因个人原因没有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按相应职称专职教师超基本工作量酬金标准从工资中扣除。

5、进校第一年的教师和经批准减免基本工作量的教师,在限定时间内若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原则上不扣工资,但要取得超工作量津贴,必须超过基本工作量(按学年计算)。

(二)考核工作量1、专职教师的考核工作量核定为15课时/周。

2、专职教师全学年应完成510课时(15×34),是其学年考核优秀的必要条件。

3、考核工作量的课时,以完成列入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或实践教学)学时为准。

参与教学计划之外的教学活动,经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审核认可,方能折合一定的教学课时纳入考核工作量。

4、专职教师一般不能同一学期开三门以上课程,且每学期的教学工作量一般不超过18课时/周(公共课20、体育课22),超过规定课时按0.5计酬金。

二、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及酬金(一)工作量酬金标准:教授95元/课时副教授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人员90元/课时讲师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人员80元/课时助教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人员75元/课时具有技术等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中级工)证书人员70元/课时在读博士生或未获得人事部门相应的技术职称的人员65元/课时(二)在我校连续兼课三年以上的外聘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学效果优秀,经考核审批后,其课时酬金相应地增加5元/课时。

教师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教学质量得分核算方法

教师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教学质量得分核算方法

《沙河镇第二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中若干问题的补充说明一、工作量计算方面计算原则:1、工作量得分由教师任课情况(含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任教班级学生数两项组成。

其中,任课情况采用积分制,学生数采用权重的方法。

2、教师任课积分从实际教学工作出发,注重平衡年级和学科差异。

3、根据各校具体情况制定满工作量个人积分标准,超出部分给予加分,少于部分给予减分。

计算方法:(一)个人原始积分计算方法: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实际任课节数与计分情况见下表:2、语数英教师兼任课务每节按1分进行计算。

3、专职教师任课每节按1分进行计算。

4、兼任其他工作的得分计算:校级教研组长1分,专用室管理0.5分,兴趣小组0.5分,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可由各校根据本校情况酌情赋分,但如果其实际工作量不满,则最高为满工作量。

中心校级备课组(教研组)长每周2分。

5、人数计算:以全区小学总人数除以总班级,得出班均学生数(去尾法,取整),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数(带多班的取平均值)超出班均学生数10人以上的,其个人任课工作量积分按实际积分×1.1进行计算,少于班均学生数10人以下的,对其个人总工作量积分按实际积分×0.9进行计算。

(二)工作量最终得分计算:1、满工作量最终得分为10分。

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各校语数英教师个人积分达如下标准则可为满工作量:中心校14分,其他完小16分。

专职教师个人积分达如下标准则可为满工作:35周岁以下的18分;36—50周岁的16分,50周岁以上的14分(各校可根据本校情况对专职满工作量的积分标准进行调整,但如降低标准后个人不得出现超工作量)。

个人积分超过上述标准的可予以加分。

2、工作量得分计算方法:个人工作量得分=10分(工作量满分分值)+(个人原始得分- 本校满工作量积分标准)×0.5;3、任单班语文、双班数学、三个班英语在最终得分计算时,如低于10分的(满工作量分值),按10分记入最终考核;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老教师,各校自行制定办法予以适当照顾;各校计算的个人工作量最终得分上限为14分。

教学工作量核定办法

教学工作量核定办法

教学工作量核定办法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强化岗位责任制,按照小考组发【xxxx】1号文件规定的“双线双积分”考核要求,结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特制订我校教师工作量核定办法。

一、核定原则
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重实际、重贡献”的原则。

二、核定方法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任教两个班级为满工作量,任教一个班级为0.5个工作量。

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学科任教4个班级为满工作量,任教一个班级为0.25个工作量。

3、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校本地方学科,每周18节课为满工作量。

4、初三年级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任教3个班级为满工作量,任教2个班级为0.7个工作量。

5、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副校长计0.6个工作量,科室主任计0.5个工作量,科室副主任计0.4个工作量,科室干事计0.3个工作量。

6、其他工作岗位根据工作性质、任务量、贡献情况,
由考核领导组酌情核定。

7、男按55虚岁,女按52虚岁为标准,超一年加0.1工作量。

三、积分办法
1、代课量不达满工作量标准的每月积2分,达到满工作量标准的每月积3分。

2、代课量达到满工作量标准又承担班主任工作任务或主任(不含主任)以下其他管理工作岗位的为超工作量,每月积4分;代课量达到满工作量标准又承担班主任工作任务,同时又担任主任(含主任)以上管理工作岗位的,每月积5分。

四、说明
此办法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组酌情核定。

XX大学XX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

XX大学XX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

XX大学XX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资源环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1、工作量核算公式:工作量=周学时×周数×课程系数×工量系数+考试+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说明:1)、课程系数:以课程为基础,文科为5,理科为5.52)、工量系数:即合班,单班工量系数为1每增加一班以0.2递增如2班,工量系数为1.23班,工量系数为1.4,以此累推。

3)、考试:单班考试计工作量为35,合班每增加一班以23递增如2班,考试计工作量为35+23=583班,考试计工作量为35+23+23=81,以此累推。

4)、毕业论文:地信、环科、房产专业每指导一名毕业生计50工作量地科专业每指导一名毕业生计30工作量5)、实践环节:该环节包括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设计、长途实习、教育实习实验课:每个实验计22工作量。

课程实习:每个实习以天为单位计10工作量长途实习:以实习天数为准,每天计10工作量教育实习:每指导一名实习生满工作量为51,最终计入津贴以宁夏大学教务处核发工作量为准。

2、创新实验创新实验以宁夏大学教务处核发津贴为准,只计算该年度已结题项目,最终计入津贴以宁夏大学教务处核发工作量为准。

工科:系数为2,每结题一项计960元理科:系数为1.5,每结题一项计720元文科:系数为1,每结题目一项计480元3、扣基本工作量专职教师扣除基本工作量:500兼任行政坐班教师扣除基本工作量:0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扣除基本工作量:500,按规定以350元/月核发主任津贴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扣除基本工作量:500,按规定以350元/月核发主任津贴实验管理、实验室工作扣除基本工作量:250校内攻读硕士、博士教师每月核发教师基本津贴则扣除基本工作量:500校外攻读硕士、博士教师前三年每月核发教师基本津贴则扣除基本工作量0;三年后工作量按照核发教师基本津贴则扣除基本工作量500。

返聘教师如每月未核发基本津贴则扣除基本工作量:0返聘教师如每月核发基本津贴则扣除基本工作量:500外出进修、病休、产假等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扣除基本工作量其它特殊情况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扣除基本工作量4、任选课校内任选课,以宁夏大学教务处核发为准,公式为:学生人数×学分×6元备注:1)、已批准立项各级创新项目,因学校已计相应工作量,不再计算;2)、指导学生须认定,如获奖、论文、专利等,须在论文或获奖作品中有标注;3)、指导学生参与教师课题,因学校已计相应工作量,不再计算;4)、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社会团体,依据《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项目学分评定表》计算相应工作量;5)、指导不同类别、不同项目多名学生可重复计算;6)、指导同一组学生,只计算学生主持人及一位主要参与者;7)、由多名教师指导的创新类别项目,经认定后,只计算前三位指导教师工作量,分别以50%、30%、20%比例分配;8)、参与学术讲座教师,不依据以上计算办法,以100元/次计算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一、理论课教学任务含量: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按教学大纲布置作业,一般要求全批全改,某些课程只能部分批改时,批改量不得少于总量的三分之一)、考试命题(A、B卷)、阅卷评阅、成绩登录等工作。

公共选修课按学生选修人数确定系数。

50人为一个标准班,选修人数在50人以上150人以内的,每班每超20人系数增加0.1;选修人数在150人的基础上每班每超10人,系数增加0.1,200人及以上的系数为2.0;低于50人的按1个标准班计算,系数为1.0。

公选课系数额定工作量二、实验、实践教学环节1.实验教学任务含量:备课、准备实验、讲解指导实验过程、辅导答疑、批改实验报告、考核等工作。

计算公式:标准课时数=计划学时+计划学时×(n-1)×0.7n为组数,实验室能同时容纳的人数最大值为一组。

2.实践教学环节(1)实习指导。

含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教学见习(含野外见习、校外写生和专业见习)等各类实践教学。

任务含量:联系实习、实习准备、指导实习、学生管理、批改实习报告、实习考核等。

1(备注:指导顶岗实习的天数按18周每周7天计算,指导长沙以外地区的实习按每周7天计算,市内按每周5天计算。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含量:毕业设计或论文准备、拟题、开题、集中讲授、指导、评阅设计或论文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

计算公式:文科:标准课时数=学生人数×8理工科(无实验的理工科论文):标准课时数=学生人数×8理工科(有实验的理工科论文):标准课时数=学生人数×10②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含量:专科毕业论文一般为调查报告。

其任务含量包括调查对象确定、调查内容设计、调查报告撰写等方面的指导及调查报告的批阅、成绩评定等工作。

计算公式:标准课时数=学生人数×2注:第一,抽查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不计算工作量;第二,不同职称的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数的最高值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jiàoshī)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沪商院人(2005)第28号为了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为考核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提供必要的依据(yījù),按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一、教师(jiàoshī)工作量的概念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

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

根据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每位教师一般(yībān)应完成工作量为1600小时/年,其中,教学工作量1280小时,科研工作量160小时,其他工作量160小时。

二、教学(jiāo xué)工作量的统计范围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

实行单独收费付酬的辅修课、重修课、考证辅导课,以及成教和自考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本统计范围。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采取“课时”加“系数”的方法计算。

每位教师全年一般应完成320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每一标准课时相当于4工作小时。

同时,根据授课班级人数、课程难易程度,规定不同的课程系数,按系数计算标准课时课酬。

1、标准课时和标准班级。

除少数课程外,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确定的每1节课堂理论课为1个标准课时;授课班级以35-40人为一个标准班,其中,艺术和外语专业以25-30人为一个标准班。

计算标准课时,其授课人数以标准班为基数;非教师原因造成授课班级人数低于标准班人数下限的,其标准课时按标准班计算。

2、合班或大班上课。

以标准班人数上限(40人)为基数1,授课班实际人数在41-80人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2;授课班实际人数81人以上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1;授课班人数增加不足10人的,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系数。

教学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2

教学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2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五稿)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严格学院业绩考核,合理计算教学编制,切实保证教学任务完成,提高教学质量,有效利用教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激励、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公平、合理的体现教师教学工作量,规范和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与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一)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A、B卷)、阅卷(正、补考)、登录成绩(正、补考)、试卷分析、试卷归档等环节)。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包括:指导实验、上机、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政治理论课的社会实践环节、大学生体能测试等)。

实践教学工作量根据本办法和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实践教学环节相关规定计算。

(三)其它:除上述工作量以外的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教学工作量的计算采取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乘“系数”的办法。

每位教师全年原则上应完成400教学工作量。

教师教学工作量每学年最高时数为750个。

教学工作量只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和课夹实验工作量(实验老师除外)。

全院专、兼职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积极主动承担学院下达的教学工作任务,并按照《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严格执行》。

(一)标准班级、标准课时和标准学时标准班:以课程(含不同的教学环节)为单位,以二个行政班为基数组成。

理论课原则上按四个行政班组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四个行政班组,各二级学院(部)需于每年3月5日前报教务处,经教学委员会审核后,于下一学年度执行)。

个别特殊课程标准教学班为一个行政班(特殊课程由二级学院于每年3月5日前报教务处审核,教学委员会确定后于下一学年度执行)。

不以行政班为单位开课的课程,按每35人为一个行政班计算工作量,(自然形成的因素除外)原则上大于20人以上可视为一个行政班,小于20人则不单独算为一个行政班。

标准学时:是以一个标准班为基数,完成一个课内学时教学任务量即为一个标准学时。

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1.理论课:
普通本、专科生的选修课,选修学生在40人以下、41-80、81-120、121-160和161以上分别按1、2、3、4和5个自然班计算。

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M*D
D为教学难度系数,从事本专科理论教学、研究生基础课教学、研究生专题讲座和留学生理论教学难度系数分别为1.0、1.25、1.5、1.5。

U为合班授课的自然班数,M为容量系数,数值见下表:
2.实验课:
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P*G*D
D为教学难度系数,G为带教教师承担的一个自然班的实验小班数(原则上按自然班上
3.毕业论文指导:
指导一个本科生计10标准学时,每增加一人加8标准学时。

硕士研究生第一导师指导硕士生按3学年制计算,每生每年36标准学时;本校教师辅助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任第二导师的,每生每年12标准学时。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为合理计算教师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强我校科学性和人文化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平竞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根据我校工作量考核的需要和工作实际,现制定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如下:
一、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上课:每节课工作量按1课时计算。

(二)作业:一二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6课时计算,三至六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7课时计算,数学每周批阅作业按5课时计算,英语每周批阅作业按3课时计算,兼职科学课教师在学期工作量中加0.3分。

工作量达到19-20课时均视为满工作量。

计算工作量不足参考工作量下限标准,计算超工作量参考工作量上限标准,每课时工作量按
0.25分在学期考核的5分工作量中加减。

二、各类人员工作量情况
根据以上计算标准,规定各类人员的工作量如下。

(一)承担低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9课时,作业6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二)承担高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8课时,作业7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三)承担一个班数学教学工作(18-20课时)
数学课5课时,作业5课时,其它课8-10课时。

(四)承担两个班数学(20课时)
数学课10课时,作业10课时。

(五)专职英语教师(21课时)
英语课18课时,作业3课时
(六)体育专职教师(20课时)
体育课18课时,其它工作量2-3课时
(七)校级领导和兼项人员认真完成好教导处安排的教学任务和学校安排的兼项工作为满工作量,兼项工作量和后勤工作量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教师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教师工作量核算是高等教育领域重要的管理工作之一,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合理安排教师的时间和精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教师工作量的定义、计算方法、核算管理办法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展开回答。

一、教师工作量的定义教师工作量是指教师在教学、科研、教研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中所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的总和。

教师工作量直接关系到教师的任务分配、绩效评价以及薪酬待遇等问题。

二、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1.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教学工作量主要通过课时数进行计算,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课等。

一门课的教学工作量由该课程的学分和学时共同决定。

2. 科研工作量的计算科研工作量主要根据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计算,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获奖等。

不同的科研成果具有不同的权重,计算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教研工作量的计算教研工作量主要根据教师参与教研项目、研究方向、指导学生论文等情况进行计算。

教研工作量是教师的学术活动和教学的有机结合。

4. 其他相关工作的计算其他相关工作包括教务管理、教材编写、学术交流等,其工作量的计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考量,不能被忽视。

三、教师工作量的核算管理办法教师工作量核算管理应该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确定工作量计算标准、制定工作量核算规范、建立工作量核算系统、实施工作量核算管理、监督和评估工作量核算。

同时,管理办法应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专业特点,确保教师工作量的公平和合理分配。

四、教师工作量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 标准不统一不同学校对于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标准存在差异,导致了不公平和不合理的问题。

2. 工作量计算方式不科学仅以课时数为依据的工作量计算方式不足以全面评估教师的工作量,科研成果和教学效果等因素应该纳入考虑。

3. 工作量核算不透明教师对于工作量核算的过程和结果有着较少的了解,缺乏对自身工作量的准确评估。

4. 劳动强度过大教师工作量过大,既影响了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的提升,也影响了教师的身心健康。

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一、概述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是一种定量测算教师教学工作负荷的方法。

它通过统计教师在课堂教学、备课、批改试卷、指导学生等方面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以及对学生实际学习成果的考核,来确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二、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指标1. 课时课时是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中重要的指标之一。

教师每周上课的总课时数可以作为其教学工作的基本量化。

2. 准备时间准备时间是教师备课和教学准备所需的时间。

教师在每周的备课时间和课堂外的教案编写、教材选用等工作都需要纳入核算范畴。

3. 批改时间批改时间包括对学生试卷、作业等进行批改的时间。

教师需要根据学生提交的作业和考试试卷进行批改和评分,这也是教学工作中重要的环节。

4. 学生指导时间学生指导时间是指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答疑解惑等的时间。

教师需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帮助,这也是教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1. 时长测算法时长测算法是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的一种常见方法。

通过统计教师在课堂上的时间,以及备课、批改试卷等工作所需的时间,来计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2. 学生实际学习成果测算法学生实际学习成果测算法是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来评估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将与学生的学习成果相关联,这样能更加客观地评估教师的工作负荷。

四、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的优势1. 公平、公正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能客观测量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负荷,不同教师之间的工作量可以准确比较,提高了公平性和公正性。

2. 合理分配资源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的结果可以用作分配教学资源的依据,使得资源更加合理地分配到各个学科和教师之间,提高了教学质量。

五、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中存在的问题1. 核算标准不明确目前,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的标准和指标尚不完善,缺乏统一规范,容易导致评价结果不准确和公正。

2. 高负荷压力一些教师因为工作量过大,长时间的备课和批改试卷等工作导致工作压力过大,对教师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卓尼县洮砚九年制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2019.11.1公示)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真实反映出学校不同岗位教师工作实绩,促进业绩考核评价更加科学合理,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结合学校实施工作情况特制定出本办法,本办法不包含村学教师的工作量的核定。

一、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1、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周教学工作量=∑(周课时数×课时折算系数×人数折算系数)。

2、折算系数(1)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语文1.1 数学1.1 外语1.1 物理1.05 化学 1.05 生物 1 思品 1.05 历史 1.05 地理 1 体育1 音乐1 美术1 信息1 其它1(2)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语文1.1 数学1.1 外语1.05 品德1 科学1 体育1 音乐1 美术1 信息1 其它1(3)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0.1。

(4)班级人数折算系数(5)早自习、晚自习和晚读辅导工作量难度折算系数早自习和晚自习按标准课时乘以0.8计算,晚读以标准课时0.5的折算。

3、职务工作量及难度折算系数表(课时计/周):卓尼县洮砚学区岗位工作量课时标准注:上表职务工作量核算不计学生数折算系数。

4、教师周工作量:周工作量=周教学工作量+周职务工作量5、超出50岁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周工作量=(周教学工作量+周职务工作量)×实际年龄÷50二、实际周工作量与考核实际周平均工作量=(周标准工作量×20-特假、超学校权限请假和缺勤工作量)÷20三、几点说明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2、周课时应以国家颁布的课时计划为准。

应该说凡是国家规定开设的课程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都是必需的,都同等重要,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工作量还是有差异的。

3、学校各个职务岗位,都有相应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不是只有上课才叫做事。

管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很重要。

教学工作量化核算办法(附细则)

教学工作量化核算办法(附细则)

XX学院教学工作量化核算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尊重劳动,尊重创造;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质量为导向,鼓励教学改革与创新,鼓励标志性教学成果不断涌现;注重二级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

第二条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范围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以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

对教师从事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外育人、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的过程及成果,以量化的方式赋予工作量标准核算。

第三条教师教学工作量(Y)的构成,包括基本教学工作量(Y1)和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量(Y2),即Y= Y1+ Y2。

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核算单位。

标准课时指给一个标准教学班讲授1个课时,并完成规定的各教学环节任务。

Y1和Y2在总教学工作量Y中的占比构成,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本办法是学校对二级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的指导性意见,可作为教师参与学校层面各类考核、评聘的教学工作量参考依据。

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适度调整本核算办法的计算范围和相关标准,形成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量化核算细则,但学院自主调整的各项系数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办法。

—1—第五条本办法不作为学校核算二级学院教学编制的依据。

相关教学编制划分办法,由人事处另行规定。

二、教学工作基本内容第六条教学工作基本内容包括:(一)理论教学工作理论教学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纯理论课程和理论带实验(实践)课的理论部分教学。

其基本工作内容包含以下内容:课程大纲制(修)订、教材选择(建设)、课程教案、讲课、答疑、批改作业、考试考查课期末出卷、批卷和监考等。

(二)实践教学工作实践教学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独立设置的实验课、集中性实践环节、理论带实验(实践)课的实验(实践)部分教学。

其基本工作内容包含以下内容:1.独立设置或理论带实验(实践)的实验课:实验课程大纲制(修)订、实验教案、实验准备及预做、学生实验登记、实验指导、实验报告批改、最终实验考核等;2.课程设计:课程设计题目的准备、课程设计任务制定、设计资料准备、过程指导、课程设计成果批改及设计质量考核等;3.学年论文:题目准备、过程指导、论文批改及考核等;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准备、任务制定、资料准备、过程指导、论文审阅及修改意见、参与本专业学生的论文交叉评阅、—2—参与答辩等;5.实习(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实习大纲制(修)订,实习指导书制(修)订、实习企业联系、过程指导与考核(认识实习全程陪同讲解指导;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分为分散实习和集中组织实习,分散实习指导老师至少每周到每个实习企业巡查一次,特殊情况的至少沟通交流一次;集中组织实习要求带队教师每天至少半天在实习现场)、实习报告批改、实习成绩评定等。

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最新)

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最新)

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一、实施范围: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

二、工作量的分类1、教育教学工作量。

2、管理及其它工作量。

三、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一)教育教学工作量1、周课时:进课堂每节记6分。

2、备课:依据课表,符合教学常规的要求,每节计3分3、作业批改:①考试学科以校平均班额为基准,每班每次作业计2分②考查科目每班每次计1分。

③作文批阅:每次作文精批细改计4分。

④作业次数要求:语文每节课一次,每两周一篇大、小作文;数学每课一次;英语每课一次;物理、化学每节课一次(含实验,查实验报告单);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周1次。

有作业的考查科目美术、品社、自然(科学)每周1次。

4、毕业学科每月每班加25分,非毕业文化学科每月每班加15分。

5、实验操作: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每周加4分。

6、任教学科中的语文、数学每增加一个班每周加10分。

7、任教学科中有跨科目或跨年级的,每周另加10分。

8、教师工作手册达到要求的每期计40分。

①政治学习每月一次,全期五次,少一次扣2分。

②业务学习笔记每月不少于600-700字,全期不少于3000字,每少500字扣1分。

③教学随笔每学期不少于5篇,每少一篇扣1分。

④关注特殊群体,在所辖班级分别找准三人(可由班主任统一安排),对所负责的对象,每月不少于两次谈话或辅导记载,全期分别不少于十次,每少一人次扣1分。

⑤教师听课笔记,全期不少于十节,校委会管理人员不少于二十节,每少一节扣2分,听课记录不完整(填写规范、听课完整、有评析意见),每缺一项扣1分。

⑥例会记录:与中学例会同步,每少一次扣2分。

课时工作量以课表安排为准绳,以实有备课、讲堂、作业批阅为标准,分月核查公布,政策性放假、中学集体活动、教师请假公差等缺失的课程,没有补上的不计工作量,补上了的报教导处登记,核算工作量。

严禁教师之间私自调课,如遇极特殊的情况,一天内的上下调动,由教师自行联系,报教导处登记,完成当天教学任务,未报教导处登记的一经查实,每节扣10分(原任课教师6分,授课教师4分)。

学校教师工作量核算制度

学校教师工作量核算制度

学校教师工作量核算制度一、背景和意义教师的工作量是指其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所需投入的时间、精力和劳动,工作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为了合理地核算教师的工作量,确保教师的工作负担和收益相匹配,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需要建立教师工作量核算制度。

二、核算内容教师工作量的核算内容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工作、备课和教学材料准备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教育科研工作、社会服务和学校管理工作等各个方面。

1.课堂教学工作:教师在上课时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包括授课、答疑、讲解、实验指导等。

2.备课和教学材料准备工作:教师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和有效性,需要对教学内容进行备课和教学材料的准备,包括教案的编写、课件的制作等。

3.学生管理工作:教师还需要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指导,包括班级管理、学生考勤与纪律管理等。

4.教育科研工作:教师在开展科研和教育研究工作时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与汇报等。

6.学校管理工作:对于学校中一些行政和组织管理工作,教师也可能需要参与并投入时间和精力。

三、核算方法1.统计方法:学校可以通过教师的工作记录和报告,了解教师的工作情况并进行核算。

2.时间法:可以通过对教师所投入时间的统计,来核算教师的工作量。

教师的工作量可以按单位时间(如周、月、学期)来统计。

3.产出法:通过教学效果和科研成果等来评估教师的工作量。

教师的工作量可以根据教学效果、论文发表数量等来进行评估。

四、核算依据根据教师工作量核算制度,学校可以制定相关的工作量核算依据。

这些依据可以包括教师的工作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安排、教学质量评估、科研成果评估等方面的指标和标准。

五、实施与管理六、总结通过建立教师工作量核算制度,可以准确地核算教师的工作量,为学校管理者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可以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然而,教师工作量核算制度需要充分考虑到教师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科学且合理的核算方法和依据,才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是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合理评估教师的工作量,保障教师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的意义、具体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意义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的出台,可以使教育教学工作变得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通过对教师工作量的明确核算,可以确保教师的劳动得到公正对待,减轻过重的工作负担,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有利于教育教学的高效运行。

二、内容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主要包括教学任务量、研究任务量、管理任务量和社会服务任务量的具体核算方法。

其中,教学任务量是指教师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包括教学课时、备课时间和学生评价等;研究任务量是指教师的科研工作,包括科研项目、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等;管理任务量是指教师的管理工作,如班主任、部门负责人等;社会服务任务量是指教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支援义务教育的工作。

三、教学任务量的核算教师的教学任务量一般通过课时来核算。

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学任务量也有所不同。

例如,高中教师的教学任务量比初中教师的要多,理科教师的教学任务量比文科教师的要多。

此外,教学任务量的核算还应考虑到学生人数、课程难度等因素。

四、研究任务量的核算教师的研究任务量可以通过科研项目、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来核算。

不同级别的科研项目、论文和专利对应有不同的工作量。

在核算研究任务量时,还应考虑教师的研究实践、科研团队合作等因素。

五、管理任务量的核算教师的管理任务量包括班主任、学科组长、年级组长等岗位的工作量。

班主任的管理任务量可以通过学生人数、班级难度等因素来核算;学科组长、年级组长的管理任务量可以通过所负责的学科、年级数量来核算。

同时,还应考虑到师资管理、教研活动等工作的核算。

六、社会服务任务量的核算教师的社会服务任务量主要包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支援义务教育等。

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工作量可以根据所参与的活动时长、活动内容等来核算;支援义务教育的工作量可以根据支援的学校类型、支援时间等来核算。

教师工作量核算方案

教师工作量核算方案

教师工作量核算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的发展,教师的工作量核算成为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教师工作量的合理核算,不仅能够对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还能为学校提供合理的教学资源分配依据。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教师工作量核算方案,对于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本方案的主要目的是制定一套全面、公正、科学的教师工作量核算方案,以保障教师工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为学校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三、核算范围本方案所涉及的教师工作量核算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任务:包括课程设置、授课时间、教学方法等;2. 教学辅助工作:包括备课、批改作业、考试组织等;3. 教学研究:包括教学论文、教材研发、教学项目等;4. 学生指导:包括学生咨询、辅导、指导、班主任工作等;5. 学校管理工作:包括行政工作、教研活动组织、教研成果鉴定等。

四、核算原则1. 公平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教师工作量的核算过程透明、公正;2. 先进性原则: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使方案适应时代的需求与发展;3. 简便性原则:制定简单、易行、实用的核算方法,减轻教师工作负担;4. 可行性原则:确保核算方案的可操作性,注重实际效果的评估。

五、核算方法1. 教学任务核算教学任务核算以课程为单位,根据每门课程的学时和学生人数进行核算。

其中,理论课以每学期每周学时为基本单位,实践课以每学期实践活动总学时为基本单位。

核算公式为:教学任务工作量= 课程学时×学生人数2. 教学辅助工作核算教学辅助工作核算以教学任务为基础,包括备课、批改作业、考试组织等。

根据每门课的学时和具体教学特点,分别确定各项辅助工作所占工作量的比例,并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加权核算。

3. 教学研究核算教学研究核算以教学研究项目为基础,包括教学论文、教材研发、教学项目等。

根据实际完成情况、项目难度和学术价值,确定每项教学研究工作所占工作量的比例,并进行加权核算。

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修改07版)

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修改07版)

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修改07版)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院教师工作量考核的需要,现将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修订如下:一、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师教学工作量是将教师在一定时期内所完成各项教学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的数量,是由课堂教学工作量和其他教学工作量组成。

教师完成学院规定的标准课数,称为定额工作量,超过定额的标准课数称为超定额工作量。

学院依据定额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依据超定额工作量发放超课时费。

其它教学工作量是指与非正常课堂教学的相关教学活动折合标准课时数的工作量,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无法折算成标准课时数的工作学院另计报酬。

(一)课堂(包括理论和实践课)教学工作量1、定额工作量:每学期按17个实际教学周计算,普通教师每学期的定额工作量暂定为119个标准课时(即每周7个标准课时),系(部)主任每学期应完成的教学工作定额为68个标准课时(即每周4个标准课时);系(部)副主任每学期应完成的教学工作定额为93.5个标准课时(即每周5.5个标准课时)。

2、标准课时:指教师对一节课所进行的讲授、辅导、作业批改、命题、判卷等环节课时;一节进度课时是指在一个标准班中对该课程进行的一节新进度(教案)讲授课时。

一个标准班为50人(不足按50人算);教师在同一学期内讲授一门课两遍以上(含两遍)称为重复课;讲授教学计划设置的两个及以上不同门类的课程,称为多门课(讲座类课除外);教师在同一学期内讲授同一门课但不同进度或不同教材版本称为多头课。

3、课堂教学工作量的范围(1)标准课工作量:讲授一节课(不论是否重复还是多头课),标准课时系数为1。

(2)进度课工作量,每讲授一节进度(教案)课增加系数为0.1。

(3)多门课工作量:每门课讲授一节,标准课时系数为1.1。

(4)合班课工作量:标准班学生数为50人,每超过10人每节课增加0.1课时。

合班人数超120人按120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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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改革意见】教学工作量核算
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改革征求意见稿各学院:教务处在听取了各学院 ___和建议后,对原稿内容作了部分修改,现再次提交各学院征求意见。

1、教学工作量包括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以学院为核算单位,工作量核算中体现教学质量因素,并逐步完善和加强;
2、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含理论课中实验教学)参考学院近三年实验开设情况以总量核计。

理论教学按学分课时核计,实习、课程设计等按周学时核计,核算方法基本照旧;
3、学院本科实验教学工作总量根据当年实验开设情况可作增、减调整,调整依照实验室岗位的工作要求,暂以3/5周学时安排实验教学,2/5周学时安排实验室管理工作、批改实验报告等,核计学院实验教学工作总量;
4、为鼓励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教务处、研究生部每年根据学生、督导、同行评教等途径,推荐约3~5%的教师(全校教师范围),经学院核实后予以公布,每位被推荐教师核计所在学院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的30%作为奖励。

推荐对象也包括当年获教学荣誉奖的教师或开设创新实验、创业指导、采用新颖教学方式或方法等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师;
5、对教学效果欠佳或因教学态度不端正引起学生不满的教师,教务处每年根据评教结果和师生反映的情况,经学院核实后,相关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最高以本学院教师平均基本教学工作量核计。

注:1、原“征求意见稿”中有关学生考试成绩分布的合理性和学生按时毕业率等教学质量因素将放入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中;
2、有关研究生教学的相关核定由研究生部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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