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制度健全
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保障劳务用工安全,维护劳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稳定运营,特制定本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劳务用工与招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形式的用工。
招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劳务用工安全。
第三条安全管理机构招用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至少设置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审核和监督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劳务用工健康检查招用单位应当在劳务用工人员开始工作前,要求劳务用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病状况等,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劳务用工的录用条件。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招用单位应当对劳务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救援等。
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定期进行,并将培训记录归档。
对于新员工或者工种调岗的员工,招用单位应当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安全操作规程招用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劳务用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安全操作流程。
安全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评估与调整,确保符合最新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七条安全防护措施招用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与物资,确保劳务用工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
对于特殊工作环境或者岗位,招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特殊防护设备和培训。
第八条安全检查与监督招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与规范,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并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时限。
第九条安全事故处理招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确保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
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招用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援和报警,并协助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安全奖惩制度招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奖惩制度,对于做出贡献的劳务用工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应当给与相应的处罚。
学校劳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学校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学校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2. 学校劳务用工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3. 学校劳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凡在校园内从事劳务工作的劳动者、临时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等。
二、用工形式1. 根据学校实际需要,采取正式聘用、劳务派遣、临时用工、兼职用工等形式。
2. 各种用工形式需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用工合同,明确劳动合同的期限、薪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内容。
三、用工管理1. 学校用工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招聘、录用、安排劳务工作。
2. 学校用工管理部门建立劳务用工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3. 学校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加强对劳务用工的监督和管理。
四、劳动合同1. 学校与劳务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应包括用工形式、工作内容、薪酬标准、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内容。
3. 劳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签或解除合同。
五、劳动保护1. 学校为劳务工作人员购买劳动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学校要加强职业危害防护,提升劳动安全水平,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 学校制定劳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六、绩效考核1. 学校建立健全劳务用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劳务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2.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劳务工作人员的评价依据,对绩效不达标者进行培训或调整。
七、处罚措施1. 学校对违反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理。
2. 学校依法处理违法违纪行为,保护校园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劳务用工管理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调整并报批。
2. 未尽事宜,由学校用工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劳务用工管理,保证用工合理、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劳务用工管理水平,维护劳务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二条用工计划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经细化、分解后形成。
用工计划的编制工作由用工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需要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用工需求申报:各部门或单位在确定用工需求后,必须提前向用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报内容包括:用工数量、用工岗位、用工期限、用工条件等。
第四条用工审批:用工管理部门根据用工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劳务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劳务人员。
第五条用工执行:用工管理部门要做好用工计划与实际情况的对比分析,及时调整用工计划,确保用工的及时、充足与合理。
第三章劳务供应商管理第六条劳务供应商资质审查:用工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评估其用工管理能力、经营信誉和劳务人员素质等情况,制定《合作协议》。
第七条劳务供应商管理:用工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劳务供应商的用工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与其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用工的稳定性和质量。
第八条劳务人员管理:劳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企业的用工管理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素质。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劳务供应商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安全生产等事项。
第四章劳动保障第十条工资支付:劳务供应商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周期进行工资支付,并及时向用工管理部门提供工资支付明细。
第十一条休假假期:劳务人员享有与企业员工一样的休假假期,劳务供应商要做好劳务人员休假的安排和记录。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劳务供应商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劳务供应商要确保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绩效评估第十四条劳务供应商绩效评估:用工管理部门定期对劳务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用工质量、用工效率、用工安全等。
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
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1. 前言劳务工作为一支重要的生产力量,其安全与健康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劳务工作安全,保障其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2. 制度建立2.1 法律依据与政策支持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务工的安全保护责任,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同时,国家相关政策也鼓励企业加强对劳务工的安全保护。
2.2 制度框架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培训等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3. 责任落实3.1 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是保障劳务工安全的第一责任方,应承担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事故应急处理等责任,确保劳务工的安全和健康。
3.2 劳务工责任劳务工也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动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 安全管理4.1 风险评估用人单位应对劳务工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2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劳务工作业环境的安全可靠。
5. 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处置流程、人员疏散逃生路线等,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6.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劳务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知识等内容,提高劳务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7. 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的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劳务工作业环境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8. 结语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保障劳务工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用人单位应加强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共同致力于打造良好的劳动保障环境。
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是指企业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用工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1. 劳务用工的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依法。
2. 劳务用工的管理范围:涵盖招聘、培训、劳动合同签订、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务用工关系解决等方面。
3. 劳务用工的招聘:明确招聘渠道、招聘程序及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的原则进行招聘。
4. 劳务用工的培训:建立培训计划,确保劳务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
5. 劳务用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明确劳务用工的工作内容、工时、薪酬、福利待遇等。
6. 劳务用工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合理确定劳务用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
7. 劳务用工的劳动保护:为劳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劳务用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
8. 劳务用工关系的解决:建立劳务用工关系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劳务用工之间或者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和问题。
9. 劳务用工的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体系,确保劳务用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10. 劳务用工的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劳务用工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汇报,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
以上是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以确保劳务用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提高用工效率,保障用工质量,保护劳务用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务用工合同第二条公司与劳务用工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劳务用工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基本信息。
第三章劳动保护第三条公司应为劳务用工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护,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并对劳务用工者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工资福利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务用工者的工资,保障合法权益。
第五章员工考核与奖惩第五条公司将对劳务用工者进行定期的工作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劳务用工者给予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劳务用工者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六章纠纷解决第六条若发生劳务用工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必要时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公司将定期对劳务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情况的合规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章附则第八条其他与劳务用工有关的事项,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人负责解释,并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以上为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的一个范例,具体制度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农民工是指来自农村的劳动力,在城市中从事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的工作。
由于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身份差异、文化差异、收入差距等原因,往往容易面临劳动权益的侵害。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以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权益。
一、招聘与录用程序。
农民工在进入城市务工前,需要通过招聘和录用的程序来确保其合法性和适用性。
企事业单位应通过正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职位、待遇、工作时间等要求,不得歧视农民工,在录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保险、工时等内容。
二、薪酬和福利保障。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应强调薪酬和福利保障的必要性。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及时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且要保障农民工享有法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工资发放机制和消费管理机制,确保农民工的工资真实有效。
三、工时和休假制度。
农民工的工时和休假制度是保护其劳动权益的重要方面。
企事业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对工时和休假的规定,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不得加班超时或非法扣除休假。
农民工在享受带薪休假时,企事业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支付相应工资或补贴。
四、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
农民工在工作中的环境和安全问题是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企事业单位应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对于危险性较高的岗位,企事业单位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并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五、就业纠纷处理机制。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应包括针对就业纠纷的处理机制。
当农民工与企事业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会或劳动保障机构,负责协调纠纷,并提供法律援助,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农民工群体之间的密切配合和合作。
政府应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管和指导,推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企事业单位要守法经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群体也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力用工规章制度
劳动力用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力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建立和完善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第四条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
第二章用工形式第五条用人单位可以采取正式用工、临时用工、劳务派遣等形式进行员工招聘和管理。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确定用工形式,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第三章用工流程第九条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有歧视性行为。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面试等环节。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社会保险的购买手续。
第四章用工管理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员工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劳动时间,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
第五章劳动保护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具和设施。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员工的加班和休假。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和纠纷。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对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给予奖励、提升薪酬、晋升岗位等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劳务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公司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劳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用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劳务用工管理职责,规范劳务用工流程,提高用工效率,降低用工风险。
第二章劳务用工管理职责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务用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解聘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的具体实施,包括劳务人员的分配、调配、考核、解聘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劳务用工的管理,确保劳务用工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劳务用工招聘与录用第七条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第八条招聘渠道:通过公司内部推荐、外部招聘、劳务市场等多种渠道。
第九条招聘流程:1. 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招聘计划;2. 通过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3.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4. 组织面试、笔试等考核;5. 对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6. 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录用条件:1.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技能和经验;2.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健康要求;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4. 无不良记录。
第四章劳务用工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劳务用工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部负责对劳务用工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岗位技能、安全操作、职业道德等。
第十四条考核制度:对劳务用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
第五章劳务用工待遇与保障第十五条依法为劳务用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劳务用工人员的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对表现优秀的劳务用工人员给予奖励。
第六章劳务用工解聘与终止第十九条劳务用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2. 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工作;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的管理水平,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劳务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解决、用工岗位设定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
第三条用工单位应通过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聘用劳务工,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履行用工单位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制定和落实岗位需求计划,根据用工需求与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合理安排劳务工的工作分配,并及时提供人才库管理、考勤管理、绩效评估等服务,保障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务工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工作,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维护用工单位的正常秩序,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项。
劳动合同应明确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的要求,收集劳务工的个人信息,保障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用工单位应统一采集和管理劳务工的个人信息,并确保其合法使用和保密。
第九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定期向劳务工提供工资明细,并及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同时,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为劳务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到期时,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工可以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工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继续工作,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予以充分沟通和协商。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管理,确保劳务用工、外包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五条本企业应建立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事此类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劳务用工、外包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企业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确保工作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第七条本企业应定期组织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用品使用、应急处理等内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八条新招聘的劳务用工、外包工应进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要求。
入职培训告知书要由劳务公司或外包公司共同签订,并进行档案留存。
第九条定期组织劳务用工、外包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对于不合格的员工及时补充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本企业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安排专题讲座、现场演练等形式进行,及时了解劳务用工、外包工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外包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立即向指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定期对劳务用工、外包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及时发现他们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第十三条本企业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并按计划组织培训活动。
第章节第二十六条本企业应设立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岗位,由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安全指导文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劳务用工、外包工应服从安全管理岗位的管理,接受其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劳务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劳务用工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使用、薪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四条劳务用工的招聘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第五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不得歧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条件的应聘人员。
第六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接收应聘资料、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各环节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招聘人数和岗位,对录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
第三章劳务派遣与使用第八条企业应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和劳动保护费用。
第十条企业应按照协议约定,合理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劳动者管理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考核,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三条企业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相应的福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奖金、补贴、福利等分配制度,确保分配公平、合理。
第五章劳动保护与劳动争议处理第十五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规定,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劳动矛盾和纠纷,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公司健全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了规范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保障劳务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用工单位负责劳务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包括工作安排、考勤、培训、考核、奖惩等。
3. 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发放等工作。
四、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内容1. 招聘与录用(1)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需求,进行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工作。
(2)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 劳动合同管理(1)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3. 社会保险与福利(1)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4. 考勤与薪酬管理(1)用工单位负责劳务派遣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按时到岗、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2)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考勤情况,计算并发放工资。
5. 培训与考核(1)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2)劳务派遣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资、晋升等依据。
6. 奖惩与离职管理(1)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奖惩,奖励优秀员工,惩罚违规员工。
(2)员工离职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健全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健全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二、用工管理1.用工形式:企业用工形式包括正式用工、临时用工、劳务派遣等。
2.招聘程序:企业招聘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有利用权力、关系等不正当手段干预招聘的现象。
3.禁止性用工:企业禁止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歧视用工等违法行为。
4.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
5.调动安排: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合理的人员调动安排,但调动前应提前告知劳动者,并经劳动者同意。
6.用工期限:企业应根据劳动合同规定明确用工期限,不得随意变动用工期限。
7.续签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及时续签合同,维护用工稳定性。
三、劳动保护1.工作时间:企业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
2.工资支付: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
3.劳动安全: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4.劳动卫生:企业应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5.社会保险:企业应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四、奖惩机制1.奖励机制:企业应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奖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惩罚机制:企业应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对违反规定、损害企业利益的员工进行处罚,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3.奖惩公正:企业的奖惩机制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存在任何作秀、偏袒的现象。
五、违约与解除1.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企业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程序: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依规,提前通知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3.经济补偿: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不得损害劳动者利益。
公司零星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零星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零星劳务用工管理,合理安排用工,维护用工方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零星劳务用工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招募、聘用、管理零星劳动者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零星劳务用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零星劳务用工管理应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及用工方均要对用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问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司零星劳务用工管理应加强用工者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用工者的素质和能力,确保用工者尽快适应工作。
第六条公司零星劳务用工管理应加强对用工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用工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
第七条公司零星劳务用工管理应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确保用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公司零星劳务用工管理应建立用工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用工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第二章用工方甄别与筛选第九条用工方需通过合法途径申报用工需求,提供用工需求的详细信息。
第十条公司应根据用工需求,制定合理的用工计划,并根据用工计划确定具体的用工方式和用工期限。
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用工方提供的用工需求信息,择优选择合适的用工方。
第十二条用工方应提供用工者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必要资料,确保用工者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公司应对用工者进行了解、面试,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用工需求。
第十四条公司应对用工者的工作能力、素质、背景等进行评估,以确保用工者能够胜任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应对用工方的信誉、资质等进行审查,以确保用工方的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用工方与用工者的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用工档案,对用工者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工资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用工者的工作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对用工者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用工者履行相关约定和规定。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对用工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用工方履行相关约定和规定。
劳务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用工单位的管理行为,保障劳务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务用工经营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
第三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设立,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规范地经营管理。
第四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与劳务用工有关的职责,保障劳务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经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职能。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招聘、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经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劳务用工项目的管理及执行。
第八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务用工管理团队,负责劳务用工项目的具体执行和管理。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九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招聘劳务用工人员,不得歧视应聘者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
第十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了解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劳务用工管理第十二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时制度,不得违法加班,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制度,确保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五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员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和诉求。
第十六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行为。
第五章安全与防护第十七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八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九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
监理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监理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劳务用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用工安全,维护用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监理劳务用工的单位,以及其员工、供应商和合作伙伴。
第三条监理劳务用工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确保用工合规、合法。
第四条监理劳务用工管理应注重责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第五条建立健全监理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用工流程,提高企业形象。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负责监理劳务用工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七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用工法规,遵循平等就业原则,不得歧视员工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残疾状况等。
第八条招聘员工应本人申请、面试、录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排除一切歧视。
第九条员工应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
第十条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福利保障。
第十二条建立员工档案,做好员工信息采集、管理、保护,确保员工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培训、晋升机会,激励员工提高业绩。
第十四条建立员工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激励优秀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供必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
第三章用工管理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国家用工法规,确保用工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用工单位应明确岗位需求,合理配置用工资源,避免用工缺口或浪费。
第十八条做好用工计划,统筹安排用工,确保用工需求和用工供给的匹配。
第十九条建立完善的用工流程,实行岗位申请、审批、发布、录用的程序,规范用工管理。
第二十条用工单位应保证员工的用工安全,提供必要的劳保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建立用工考勤制度,监督员工出勤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二条加强用工监督和管理,建立用工档案,保留员工的入职、转岗、离职等相关信息。
劳务用工制度
劳务用工制度为加强劳务用工管理,维护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用工,包括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等。
1.2 公司劳务用工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劳务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1.3 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规范劳务用工行为,提高劳务用工效率。
二、劳务用工管理职责2.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劳务用工的统一管理,包括劳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管理等。
2.2 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包括劳务人员的选拔、使用、监督等。
2.3 财务部负责劳务用工的薪酬发放和财务核算。
2.4 安全部负责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确保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劳务用工招聘与选拔3.1 劳务用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聘等方式进行。
3.2 劳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工作经验,符合岗位要求。
3.3 劳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4 劳务人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工条件。
四、劳务用工合同管理4.1 公司应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2 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
4.3 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劳务用工培训与考核5.1 公司应根据劳务人员的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2 劳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5.3 公司应建立劳务人员的考核制度,对劳务人员的业绩和能力进行定期评估。
5.4 劳务人员的薪酬和晋升应与考核结果挂钩。
六、劳务用工薪酬与福利6.1 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
6.2 公司应根据劳务人员的岗位和绩效,提供相应的奖金和提成。
最新版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健全用工监管,提高用工质量
最新版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健全用工监管,提高用工质量引言随着劳务派遣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了规范和优化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提高用工质量和保护劳务派遣工人的权益,最新版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正式出台。
本文将详细介绍最新版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以及对用工监管的意义和影响。
1. 制度的主要内容1.1 劳务派遣机构的准入与退出机制新版管理制度对劳务派遣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
劳务派遣机构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和条件方可获得准入,同时机构存在不良行为或违法违规操作,将面临吊销劳务派遣许可证的风险。
1.2 用工合同的签订与保护新版管理制度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人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期限等关键内容。
同时,制度也规定了必须妥善保护劳务派遣工人的劳动权益,例如保障其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1.3 用工监管的机制与要求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用工监管机制,加强对劳务派遣工人的管理和指导。
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务派遣工人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
2. 目标与意义最新版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的出台,旨在健全用工监管,提高用工质量。
其主要目标包括2.1 保护劳务派遣工人的权益新版管理制度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务派遣工人的劳动权益。
通过规范用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明确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确保劳务派遣工人能够获得合理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2.2 提高用工质量和效率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的用工监管机制,加强对劳务派遣工人的管理和指导。
这将有助于提高用工质量和效率,减少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之间的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3 促进劳务派遣行业的良性发展最新版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的出台将促进劳务派遣行业的良性发展。
通过制定明确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监管和管理,能够提高整个行业的信誉度和服务质量。
3. 对用工监管的影响3.1 提高劳动用工关系的稳定性新版管理制度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人之间的合作关系,要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保护工人的权益。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4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一、概述劳务用工是指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由劳务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的劳务关系的一种用工形式。
为了规范劳务用工的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合作,制定并落实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务合作,用人单位在需要雇佣劳务工的情况下,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三、用工数量和期限1. 用人单位在需要劳务用工时,应提前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用工数量和期限。
2. 用工数量和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出法定范围。
3. 劳务派遣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努力安排合适的劳务工。
四、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签订。
合同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劳务工和用人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务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用工期限、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
3.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包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
五、用工管理1. 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单位管理劳务工的日常工作。
劳务派遣单位有责任向劳务工传达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2. 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在工作场所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务工的工作安全和劳动保护。
3. 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劳务工的工资待遇,不得拖欠或变相减少劳务工的工资。
4. 用人单位应落实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确保劳务工享受与本单位员工一样的待遇。
5. 用人单位应建立劳务工档案,记录劳务工的基本信息、工作时间、薪资发放等情况。
六、合作与纠纷解决1. 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劳务工的权益。
2.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
七、制度执行及监督1. 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务用工制度健全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用工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降低使用外用工的事故责任和法律风险,杜绝因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范围
劳务用工(以下简称外用工)是指公司项目分公司、班组及作业现场,从事与建筑施工生产有关的工作的城镇临时工、民工。
二、管理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外用工合同的格式,履行审批程序,提出现场管理要求和管理方法,列入各方安全职责的内容和各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三、合同
公司必须与外用工所在的企业(以下简称对方企业)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不得与外用工直接签订劳务合同。
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附有安全施工措施,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施工措施要经过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工程技术)审查同意。
对方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管理能力。
四、资质和条件
1、对方企业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并具有劳务提供的营业范围。
2、对方企业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使用的外用工需体检合格,并有相应作业的技能和上岗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须有相应证书和资质。
4、外用工必须与对方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或属于对方企业职工的书面证明)。
五、劳动关系
1、与对方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只发生劳务承包的合同关系,不产生劳动关系,基层各用人单位不得直接向对方企业提供的外用工发放工资、资金等费用。
2、公司需使用外用工时应书面向对方企业提出要求,并列明劳务工作时间、地点,不得由班组采用“随叫随到”或或长期呆在班组跟班工作的直接安排方式。
一、安全教育
1、项目分公司应协助对企业对外用工进行使用前的安全教育,讲述熟悉的施工安全知识,要求和应注意的危险点。
外用工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项目分公司应建立临时工履历档案,登记体检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学习考试成绩。
2项目公司企业应组织外用工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学习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外包工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二、工器具
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等必要物品由对方企业外用工提供。
必要时可在劳务合同费用总额中增加这部分费用。
项目分公司必须监督外用工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物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符合要求。
三、危险点、安全事项交代
1开工前,项目分公司必须对外用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
2、在有危险性的施工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为灾、坍塌、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项目分公司须向外用工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对方事先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审查合格后派员监督实施。
四、现场监督
1、外用工分散到项目分公司、班组参加施工生产作业时,必须由所在项目分公司、班组管理人员领导,并指定有经验的正式职工带领和监护下参加工作。
2、外用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