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河南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标准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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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机构技术服务及出生证明管理检查标准

助产机构技术服务及出生证明管理检查标准
河南省助产技术服务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标准
单位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时间
检查方法
扣分原则
一、机构资质
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 许可证》。助产人员有《母 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查看助产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 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助产技
合格证
术服务扣200分;
二、分娩登记
河南省分娩登记电子版信息 准确上报及时
1、无分娩登记电子版扣
1、查看河南省分娩登记电子版; 100分;
2、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判断; 2、填报信息不完善一项扣
3、1-10月分娩总数

2分;
3、上报不及时扣50分;
三、出生证管理
1、申领;
(一)空白证管 理
2、入库; 3、保管; 4、出库;
各项规范
(二)印章管理
1、证章分离、专人管理; 2、有签发登记记录。
查看出入库登记台账、签名、存 档、保管情况。
发现一项不规范扣25分;
1、查看证章管理情况; 2、查看签发登记记录。
发现一项不规范扣50分;
(三)签发管理
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签发规范 要求签发;
1、1—10月签发出生证总数 ;当年出生发证数 ;为往年出 生补证数 。 2、随机抽查1—10月出生签发的 出生证存根及相关有效证件复印 发现一项不规范扣40分; 件。 3、抽查2010年为往年补办的所有 出生证的存根及相关有效证件复 印件。
(四)存档管理
纸质和电子档案均需永久保 存,不得更改。
查看存档情况
发现一项不规范扣20分;
分值
200 100 500 100 100
200
100

总得分
得分 扣分原因

2019年整理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2019年整理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项2
2 1
C D
项2 1项5 4
尿比重测定
2
渗透压检查
4
E
尿蛋白定性
项3
3 2
F G
周氏蛋白定-
项项
3 3
2 2
尿蛋白定量
3
尿本
性检查
3
H

3
2
尿肌红蛋白定性
3
检查
I J尿血红蛋白定性源自项3 2项2 13
检查
1 7
14
血细胞分析
1
出血时间测定
(BT)
1
T
指测定器法

40
4
28
出血时间测定
3
(BT)
U V W
凝血时间测定(LEC)
项15项20项10
3 7 7
11 14
1
(CT)
红斑狼疮细胞检
1

血浆渗量试验
9
A
尿常规检查
指手工操作,含外观、酸碱度、蛋白定性、镜检
次5
4 4
B
尿酸碱度测定
包括尿或血清渗透压检查
(1)
人工破膜术
次50
43 35
单胎顺产接生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
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
,
会阴

200
140


(2)


170

裂伤修补及侧切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双胎接生,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多胎接生,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
次400次700
280 490
(3)
C
含平均红细胞体积(MCH)

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验收和校验考核评分标准 2讲解

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验收和校验考核评分标准 2讲解

前郭县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验收和校验考核评分标准被考核单位(公章):考核时间:年月日级别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考核方法得分乡镇级一、机构设置要求1、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有相应的许可项目2查阅资料,有许可证得满分,没有一票否决2、乡镇级医疗机构的年接产数原则上不少于80人次 2查阅资料,达到要求得满分,没有达到要求不得分二、技术要求1、能开展正常分娩技术服务,包括阴道助产、胎头吸引术、会阴Ι0裂伤修补术、会阴侧切缝合术、胎盘残留术、人工剥离胎盘、正确测量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6现场考核技术操作,全部合格得满分,1项不合格扣1分2、具有筛查高危妊娠、异常分娩的识别及转诊能力 2现场考核,1项不合格扣1分3具备开展剖宫产手术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剖宫产率控制在20%以下2查阅资料,达到要求得满分,没有达到要求不得分4、能为筛查新生儿疾病(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提供血样标准2现场考核,达到要求得满分,没有达到要求不得分三、人员要求1、从事助产的人员必须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应根据考核项目,在本机构中相应科室执业。

3查阅证件,1人没有合格证书扣1分2、从事助产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配备1名中级职称的妇产科执业医师。

6现场考查,人员达到要求得满分,每项每缺1人扣1分3、产科主任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担任 2现场考查,人员达到要求得满分,没有不得分4、助产技术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合格率达到100% 6实际考试考核,达到要求得满分,1人不合格扣1分1前郭县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验收和校验考核评分标准级别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考核方法得分乡镇级四、房屋与设备要求1、有独立设置的产科门诊,不少于15平方米,内设高危妊娠诊室6现场考查,达到标准要求得满分,1项不合格扣2分2、分娩区独立集中于病房的一端,总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分娩室不少于15平方米,设缓冲间(带)、待产室8现场考查,达到标准要求得满分,1项不合格扣2分3、设母婴同室,其中每张母婴床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平方米。

5.《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

5.《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号)(2002年12月13日公布,2019年2月28日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证产前诊断技术的安全、有效,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中所称的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筛查。

产前诊断技术项目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

第四条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由经资格认定的医务人员在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进行。

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非医疗目的的产前诊断技术。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产前诊断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与审批第六条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医疗需求、技术发展状况、组织与管理的需要等实际情况,制定产前诊断技术应用规划。

第七条产前诊断技术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和人员条件;颁布有关产前诊断的技术规范;指定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对全国产前诊断技术应用进行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对全国产前诊断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进行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规划、审批或组建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对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资格认定;对产前诊断技术应用进行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前诊断技术应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八条从事产前诊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一) 从事临床工作的,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二) 从事医技和辅助工作的,应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三) 符合《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四) 经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事产前诊断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中加注母婴保健技术(产前诊断类)考核合格的。

河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执业登记评审细则(试行)

河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执业登记评审细则(试行)

河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执业登记评审细则(试行)说明一、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及《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用于二级妇幼保健院执业评审和执业校验依据。

二、本细则满分1000分。

评审得分在80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800分为不合格。

三、标记“★”的评分项为单项否决项,完全符合要求方可继续评审验收。

有任一单项否决项不合格,视为评审不合格。

目录一、机构设置…………………………………………………………………………………………………………………………………()二、床位规模…………………………………………………………………………………………………………………………………()三、科室设置…………………………………………………………………………………………………………………………………()四、人员配备…………………………………………………………………………………………………………………………………()五、设备配置…………………………………………………………………………………………………………………………………()六、辖区保健管理…………………………………………………………………………………………………………………………………()七、医疗保健管理……………………………………………………………………………………………………………………………()(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二)临床科室质量管理………………………………………………………………………………………………………………()八、护理管理…………………………………………………………………………………………………………………………………()(一)护理管理组织……………………………………………………………………………………………………………………()(二)优质护理措施……………………………………………………………………………………………………………………()(三)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四)临床护理质量管理………………………………………………………………………………………………………………()(五)手术室护理质量管理……………………………………………………………………………………………………………()九、医技管理…………………………………………………………………………………………………………………………………()(一)临床实验室管理…………………………………………………………………………………………………………………()(二)临床输血管理……………………………………………………………………………………………………………………()(三)医学影像科管理…………………………………………………………………………………………………………………()(四)病理科管理………………………………………………………………………………………………………………………()十、医院感染管理……………………………………………………………………………………………………………………………()(一)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设…………………………………………………………………………………………………………()(二)专职人员继续教育………………………………………………………………………………………………………………()(三)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四)日常监测工作……………………………………………………………………………………………………………………()(五)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等的管理……………………………………………………………………()(六)执行手卫生规范…………………………………………………………………………………………………………………()(七)主要部位院感控制………………………………………………………………………………………………………………()(八)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九)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十)重点部门建设与管理……………………………………………………………………………………………………………()十一、建筑管理…………………………………………………………………………………………………………………………………()十二、后勤保障………………………………………………………………………………………………………………………………()十三、财务管理………………………………………………………………………………………………………………………………()十四、法制建设………………………………………………………………………………………………………………………………()河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执业评审细则(试行)。

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科质量标准及评审方案

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科质量标准及评审方案

XX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科质量标准及评审方案
(50分)

分)
德医
注:
1.“科室设置”中监护窒抢救设施包括:血压计、体温表、氧气瓶、开口器、静脉切开包、电筒。

药品包括:低右、罂粟碱、
5%GNS、酚妥拉明、阿拉明、5%NaHCO3、25%硫酸镁、安定、0.9%生理盐水、催产素、麦角、氟美松、阿托品、多巴胺、西地兰、50%GS、肾上腺素、安治血、止血敏等。

2.特护婴儿室设施包括:暖箱、氧气瓶、蓝光箱、复苏囊、新生儿喉镜、低压吸引器、吸疾(氧)管、窒息复苏包。

药品包括:肾上腺素、钠洛酮、5%NaHCO3、多巴胺、生理盐水、50%GS、10%GS、V-K1、速尿、安定、鲁米那等以上药品每种至少配备3支。

本评审方案不加分亦不倒扣分,450分以上优秀、400分以上良好,300分以上合格,乡镇(一级)医院120分合格。

一、二、三级助产技术基本标准

一、二、三级助产技术基本标准
另增加硝酸甘油、吗啡、氨甲环酸
六、开展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的条件要求
接种人员:持有“福建省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的医师或护士
冷链设备:专用普通冰箱和温度计
接种制度:有疫苗购买、贮存、领用、冰箱储存疫苗、冰箱温度记录等制度
七、信息化管理要求
门诊、妇产科配置要求:二代身份证识别器、具备安装使用厦门市城市妇幼信息系统云平台的电脑、读卡器、打印机
分娩区
集中在病区的一端
远离污染源
布局合理、各室之间用门隔开、有明显标记
有待产室
待产室设待产床,并有流水洗手设施
缓冲区
为更衣、换鞋、洗手、敷料准备、污物处理场所
分娩室
面积不少于12㎡
地板、天花板、墙壁便于清洁消毒
门窗严密
装有纱窗、纱门
光线充足,通风良好
有调温设备
温度保持24-26℃
湿度50-60%
三、设备与器械要求
化验
血尿便常规
血糖、血小板
凝血功能四项检测
血型、血交叉试验
滴虫、霉菌
妊娠试验
肝功能
其他设备
心电图
B超
冰箱
消毒灭菌设备、消毒浸泡桶及消毒液
五、人员要求
至少配备2名助产技术人员,其中有一名为产科把关人员。
产房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施助产技术时,必须有助产技术人员2人在场。
成立产科抢救小组,其成员有产科、内科、儿科医生。抢救危重新生儿时应有内、儿科医师在场
八、信息化管理要求
门诊、妇产科配置要求:二代身份证识别器、具备安装使用厦门市城市妇幼信息系统云平台的电脑、读卡器、打印机
开展助产技术二级的基本标准
一、设置原则
核定诊疗科目
妇产科

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标准

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标准
2、婴儿洗澡间:面积大于15m2,设在护士站邻近,门窗严密,光线充足,有洗浴设施和冷暖设备。
2
1
1
以实际床位和面积为准,不包括简易或临时床位,环境条件完善。
㈡1、少1张床扣1分,每床面积不足扣0.5分;每项环境不符合扣1分。
2、扣分标准同上。
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标准
分值
考核方法与要点
扣分内容
得分
㈢分娩区(产房)
2.5
查看工作制度文件资料。
缺1项制度扣1分,1项制度不完善扣0.5分。
㈡完善各级工作人员职责。
⑴产科主任职责;⑵产科护士职责;⑶产科各级医师职责;⑷母婴同室儿科大夫职责等。
2.5
查看文件资料。
缺1项扣0.5分,1项不完善扣0.5分。
㈢建立健全抢救治理程序。
要紧危重症的抢救程序应悬挂在抢救室醒目处(包括产后出血抢救流程图、子痫抢救流程图、新生儿窒息复苏流程图、羊水栓塞抢救流程图)。
5
现场查看。
急救药品齐全。
急救药品缺1种扣1分。一样药品缺1类扣0.5分。
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标准
分值
考核方法与要点
扣分内容
得分
七、治理规范要求
10
㈠建立健全产科各项工作制度。
⑴产科门诊(孕产妇系统治理、产前筛查及产后访视)工作制度;⑵宣教室工作制度;⑶待产室、抢救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工作制度;⑷对基层技术指导及接收转诊制度;⑸交接班和首诊负责制;⑹三级医师查房制度;⑺会诊、转诊制度;⑻消毒隔离制度;⑼手术审批制度;⑽业务学习制度;⑾抢救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⑿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登记、评审、逐级上报制度; ⒀病历书写制度;⒁出生医学证明治理制度等。
2.5
0.5

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为一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条件较好的中心卫生院经验收合格后可为二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
(一)业务用房
1、产科门诊。有妇产科门诊诊断室、妇科检查室各一间,面积不少于25M2。
2、分娩区:分娩区总面积应在40M2以上,相对独立,远离污染源,分娩区与外界之间应有缓冲区,缓冲区内有更衣、换鞋处。分娩区内应设有待产室和分娩室。
产科医生、助产(护理)专业人员总数:市级≥20人、县级≥15人。
产科医师助产(护)士之比为1∶3,助产护师以上占护理人员的50%。
2、助产技术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
3、助产技术人员应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完成一定数量接生,经考核合格,获得从事助产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4、助产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助产技术业务培训,培训应不少于30学时,积极参加继续教育课程。。
5、助产技术人员脱离助产专业岗位2年以上者,需重新接受助产技术岗前培训与考核,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6、分娩室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全产程的母婴监测及医疗保健任务。
7、建立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分工负责制度:
1.2诊断测量用具类: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婴儿磅砰、软尺、婴儿身长测量器、骨盆测量器、多普勒胎心仪、胎心监护仪、集血器、量杯、磅秤、时钟、消毒手套。
1.3治疗器械类:注射器、开口器、舌垫(压舌板)、电动吸引器、胎头吸引器、产钳、产包、导尿包、侧切缝合包、刮宫包、内诊包、静脉切开包、输液泵、输液架、沙袋、上下叶拉钩、宫颈钳、卵圆钳、刮匙、氧源及吸氧装置、新生儿气管插管设备(新生儿气管导管、气管内导管、新生儿复苏囊、给氧面罩、新生儿喉镜、新生儿低压吸引器)、脐静脉插管包、新生儿保温复苏台。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2.28•【文号】•【施行日期】2019.02.2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02年12月13日原卫生部令第33号公布,根据2019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证产前诊断技术的安全、有效,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中所称的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筛查。

产前诊断技术项目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

第四条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由经资格认定的医务人员在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进行。

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非医疗目的的产前诊断技术。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产前诊断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与审批第六条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医疗需求、技术发展状况、组织与管理的需要等实际情况,制定产前诊断技术应用规划。

第七条产前诊断技术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和人员条件;颁布有关产前诊断的技术规范;指定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对全国产前诊断技术应用进行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对全国产前诊断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进行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规划、审批或组建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对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资格认定;对产前诊断技术应用进行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

河南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

河南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

附件1河南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一、组织设置要求(一)产前诊断机构原则上为省级、省辖市级或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二)设立产前诊断技术诊疗组织,设主任1名,负责产前诊断的临床技术服务,下设办公室和资料室,分别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和信息档案工作。

(三)设有遗传咨询、影像诊断(超声)、生化免疫、细胞遗传等部门,具有妇产科、儿科、病理科、临床遗传专业的技术力量。

尚不具备分子遗传诊断能力的机构,应创造条件逐步开展分子遗传诊断或与大学、科研机构、已具备分子遗传诊断能力的产前诊断机构合作,将分子遗传诊断技术应用到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中。

二、业务范围要求(一)具有相关健康教育的能力,开展预防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二)具有遗传咨询的能力,开展与产前诊断相关的遗传咨询。

(三)具有血清学标记免疫检测、外周血染色体核型分析、孕中期羊水胎儿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对常见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做出风险率估计、常见的胎儿体表畸形及内脏畸形进行影像诊断等能力,开展常见染色体病、神经管畸形、超声下可见的体表畸形和严重的脏器畸形等产前筛查和诊断。

(四)开展常见单基因遗传病(包括遗传代谢病)的诊断。

(五)接受责任片区或辖区内开展产前筛查、产前检查、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发现的拟进行产前诊断的孕妇的转诊,具有对产前筛查出的多数(95%以上)高风险胎儿做出正确诊断及处理的能力,对诊断有困难的病例转诊至上一级产前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

(六)在征得家属同意后,对引产出的胎儿进行尸检及相关遗传学检查。

(七)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和追踪观察制度,信息档案资料保存期50年。

三、人员配备要求(一)基本条件1.熟悉有关产前诊断、产前筛查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心,无不良从业记录。

2.配备至少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从事遗传咨询的临床医师,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妇产科医师,至少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儿科医师,2名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临床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1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细胞遗传实验技术人员,1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生化免疫实验技术人员和1名产前诊断技术专职管理人员。

2017年助产技术执法检查操作表(共4部分)1

2017年助产技术执法检查操作表(共4部分)1

附件2
2017年助产技术执法检查操作表——行政管理部分(10分)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月日检查者: 最后得分:
2017年一级助产技术执法检查操作表——医疗部分(52分)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月日检查者: 最后得分:
备注: 产科适宜技术---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总分100分, 另外评分。

病历个案情况记录表
2017年市助产技术执法检查操作表——护理部分(15分)
备注: 院感部分(8分)院感不纳入护理部分, 单独计算
护理组填写
护理组填写
2017年市助产技术执法检查操作表——保健部分 (15分)
2017年市助产技术执法检查产科质量评价指标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月日检查者:
附件2
2017年市助产技术执法检查操作表——行政管理部分(10分)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月日检查者: 最后得分:
2017年市二级助产技术执法检查操作表——医疗部分(52分)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月日检查者: 最后得分:
剖宫产病历个案情况记录表
2017年市助产技术执法检查操作表——护理部分(15分)
备注: 院感部分(8分)院感不纳入护理部分, 单独计算
2017年市助产技术执法检查操作表——保健部分 (15分)
2017年市助产技术执法检查产科质量评价指标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月日检查者:。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权责清单(2019年版)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权责清单(2019年版)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
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承办股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2
行政许可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第二十九条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权责清单(2019年版)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权力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
依据
承办机构
追责对象范围
1
行政许可
部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八条 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批准,防止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 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中医药科研成果,确需转让、对外交流的,应当符合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迎接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

迎接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

迎接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第一篇:迎接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迎接市卫生局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汇报材料我们医院孕期保健的主要特点是要求在特定的时间,系统提供有证可循的产前保健项目,取消传统的规律间隔访视模式。

1.产前检查的次数和孕周:合理的产前检查次数及孕周不仅能保证孕期保健的质量,也节省医疗卫生资源。

根据产前检查项目的需要,产前检查的孕周分别是:妊娠6-8周;10-14周;15-19周;20-24周;24-28周;30-32周;32-36周;38-41周。

一共8-11次。

有高危因素者,酌情增加次数。

2.产前检查的内容:① 首次(妊娠6-8周)产前检查: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和常规保健内容如排查孕期高危因素;体格检查;辅助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血型(ABO和RH);肝肾功能;空腹血糖;乙肝五项;梅毒、HIV、B超检查;心电图以及可能的备查项目。

② 妊娠10-14周产前检查: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和常规保健内容如建立孕期保健手册,分析首次产前检查的结果,重点询问阴道出血、饮食情况;体格检查;辅助检查:B超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NT)以及可能的备查项目。

③妊娠15-24周产前检查: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和常规保健内容如询问胎动、阴道出血、饮食、运动情况;性生活情况,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到上级医院进行四维或三维超声进行胎儿系统超声筛查;血常规;尿蛋白以及可能的备查项目,体重控制在每周不超过2公斤。

④妊娠24-28周产前检查: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和常规保健内容如询问胎动、阴道出血、宫缩、饮食、运动情况;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尿蛋白以及可能的备查项目。

⑤ 妊娠30-32周产前检查: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和常规保健内容如询问胎动、阴道出血、宫缩、饮食、运动情况;以左侧卧位为主,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血常规、尿蛋白、超声检查以及可能的备查项目。

⑥妊娠32-36周产前检查: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和常规保健内容如询问胎动、宫缩、皮肤瘙痒、饮食、运动、分娩前准备情况等;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尿蛋白、肝功、预测胎儿宫内储备能力的无应激试验(NST)。

河南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证产前诊断技术的安全、有效,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的筛查。

产前诊断技术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细胞遗传、分子遗传、生化免疫等技术。

产前筛查技术包括:单项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技术等.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开展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第四条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的应用应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由取得省级资格认定的医务人员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进行。

第二章规划设置第五条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的规划、审批;对从事产前诊断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认定;对开展产前诊断、产前筛查的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组织研究和推广应用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新技术.第六条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省统一规划,结合当地医疗卫生资源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本区域内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

对本辖区内申请开展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机构,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初审后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省直医疗保健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直接审批。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筛查阳性病例的后续诊断管理工作。

第七条产前诊断技术应在省辖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

省级规划设置4—6个产前诊断技术机构,每个省辖市规划设置1-2个产前诊断技术机构。

必须同时具备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细胞遗传学、分子遗传学、生化免疫学等五项产前诊断技术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方可申报。

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3
4、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2分。
5、分娩室、母婴同室、治疗室均符合院内感染控制管理的要求。
3
5、查记录,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注:总分达≥85分为合格。总分:
检查组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查日期:
3
4、无交通工具扣1分。无电话扣2分。
四、产科人员配备标准15分
1、主治医师不少于1名,护师与护理人员比例>20%,产房必须配有助产士,要有一名儿科医师参与产房,母婴同室的新生儿诊治管理工作。
10
1、查名单及工作记录,每一项不符合标准扣2.5分。
2、从事助产技术人员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产科负责人应是具备大专学历的高年资主治医师;助产人员必须是具有中专学历的助产士或具有同等学历及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助产人员,须经县以上助产人员岗前培训合格。并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助产人员指导下,方能从事助产工作。
3
4、一项不符合标准扣0.5分。
5、除产房外,应设有洗婴间和缓冲间(更衣、换鞋、涮手、敷料准备、污物处理等区域分明)
3
5、无洗婴间扣1分,无缓冲间扣2分
6、设待产房,应与分娩室相邻,每床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2
6、无待产房不给分
7、母婴同室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室内安静、清洁、通风、舒适、日照好,便于消毒,色调温和。
7、早期识别高危孕产妇,并及时转诊。
3
8、开展孕产期健康教育和咨询。
3
9、接受上级孕产期保健技术的监督和指导。
2
六、工作制度创建爱婴医院及院内感染管理标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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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标准(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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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标准(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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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标准(乡级)
河南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标准(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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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标准(乡级)此页仅对开展或拟开展剖宫产术的乡级机构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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