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企业红头文件

合集下载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领域:1. 电工作业(含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含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3. 高处作业(含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4. 制冷与空调作业(含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5. 起重机械作业(含安装、维修);6.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作业(叉车操作);7. 锅炉作业(含水处理作业);8.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管道);9. 压力管道作业(含压力管道操作、压力管道在线检验);10. 特种设备管理(含锅炉安全管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1.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含危险工艺作业)。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制度,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其符合本制度要求。

3. 特种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四、管理内容1. 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3)紧急事故处理;(4)安全法律法规;(5)职业健康知识。

2. 考核与发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技术考核,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2)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4)定期参加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复审与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防止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推行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304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的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特种作业人员亦包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一)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目录”规定(详见本细则附件:1.特种作业目录)。

(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具体作业范围参照《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中“附件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范围”的有关规定(详见本细则附件: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范围)。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分类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的规定,特种设备分类参照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的规定(详见本细则附件:3.特种设备目录)。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公司设立特种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设置根据特种作业的属性和需求,公司设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以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任职条件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身体,不得患有影响特种作业工作的疾病。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1.入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入岗前必须进行入岗培训;2.定期培训:公司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3.特种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进行事故复查和培训,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后方可参与特种作业;2.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戴相关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监督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或违反安全规定;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特种作业中的重大隐患、事故等情况;5.特种作业人员发现其他员工存在危险行为,有义务制止,若被制止者不听从,特种作业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

七、特种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承担特种作业的安全责任,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事故;2.特种作业人员享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3.特种作业人员有权要求提供安全培训和必要的安全保障。

八、特种作业人员的处罚和奖励1.特种作业人员若违反安全规定,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将受到相应的处分或者开除等处理;2.特种作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活动,提出有效建议或在作业中有卓越成绩的,将受到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九、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特种作业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相关规定,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3.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特种作业管理部门所有。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制度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条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降低特种作业事故风险,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复审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条件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考核第八条企业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分为初级培训、复训和考核三个阶段。

初级培训应当在企业内部进行,复训和考核应当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参加考核。

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应当参加一次复训,复训合格后,延期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范特种作业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依据《特种作业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管理。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存在某种特殊程度的危险性,需要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的作业行为。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择和培训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具备相关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身体条件符合特种作业岗位要求,经过相关体检合格;(二)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或专业技能;(三)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三)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和措施;(四)装备使用和维护知识。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及时向主管汇报作业情况,并听取相关安全指导。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作业规定,不得擅自变更作业方式或使用不合规的设备。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应穿戴相关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如发现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主管汇报。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护作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确保作业场所整洁有序。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合特种作业操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厂内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要求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岗处理等。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要求,造成重大事故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电气作业、焊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三条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选拔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 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2. 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3. 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组织的特种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 事故案例分析;4. 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技能;5. 专项安全技术培训。

第七条培训结束后,公司应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三章作业许可与现场管理第八条特种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许可手续,明确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

第九条作业单位应指派具备相应资质的现场监护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特种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区域应设置隔离设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和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

第四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技能。

第十五条发生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公司应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公司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五条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符合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要求;(三)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四)具备特种作业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第六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面试与实操考核;(四)体检;(五)录用与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培训内容(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特种设备基础知识;(三)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四)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措施;(五)安全防护知识。

第八条培训方式(一)理论培训:采用授课、讨论、考试等形式进行;(二)实操培训: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形式进行;(三)定期培训与考核:公司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练掌握相关技能。

第三章考核与发证第九条考核内容(一)理论知识考核: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基础知识、操作规程等;(二)实操考核:包括特种设备操作技能、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措施等;(三)综合素质考核:包括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团队协作等。

第十条考核方式(一)理论知识考核: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进行;(二)实操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形式进行;(三)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观察、评估等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发证(一)公司应按照考核结果,对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二)公示无异议后,公司应向员工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三)员工应按照《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特种作业。

特殊工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工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工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特殊工程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特殊工程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焊工、高空作业员、起重工、火焰切割工等。

三、工作责任1.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并始终保持有效。

2.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操作和超负荷操作,若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班组长或主管报告。

3.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佩戴相应的安全装备和防护用具,严禁违章操作和违规上班。

4.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私自乱放工具和材料,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

5.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不得擅自停工或延误工期。

四、管理制度1.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任何安全操作规程。

2.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早退、迟到或缺席。

3.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接受定期的职业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技能和操作水平。

4.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5.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六、奖惩制度1.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如出现擅自操作、违规上班、延误工期等违规行为,将受到公司的严厉批评和管理处罚。

2.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如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完成任务优秀,将受到公司的表彰和奖励。

3.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有调整或变动将另行通知。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本制度内容,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做到守纪律、尊重工作、遵守规范,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程施工秩序。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避免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公司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主要包括: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本公司涉及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资格证办理、日常检查、管理、考核及外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证件检查等工作。

第四章管理流程第六条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的特种作业人员台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满足一定的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物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四)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工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工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工厂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厂的财产安全,预防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锅炉操作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

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特种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3. 特种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内容1. 特种作业人员选拔与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特种作业设备、工具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护(1)特种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2)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

4. 特种作业现场管理(1)特种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持现场整洁,不得堆放杂物,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5. 特种作业事故处理(1)发生特种作业事故时,特种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特种作业中表现突出的特种作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特种作业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2.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40号总局令《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 术语解释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公司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

4管理职责4.1安环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取证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等事项的组织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

4.2机电部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等事项的组织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档案。

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

5.管理要求5.1上岗取证5.1.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证一律不得上岗。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种作业人员包括: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5)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6)硝化工艺作业7)加氢工艺作业8)过氧化工艺作业9)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1)锅炉操作2)压力容器3)压力管道4)起重机械5)公司专用机动车辆5.1.2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可以直接向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也可以由各单位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需求报机电部,由机电部统一申报和联系办理。

5.1.3申请《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可以直接向滨州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也可以由各单位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需求报机电部,由安环部统一申报和联系办理。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电气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等。

第三条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工作,确保特种作业安全。

第二章培训与考核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公司设立特种作业培训中心,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特种作业基础知识;(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三)特种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四)事故案例分析;(五)应急处理能力培训。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公司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到期前三个月,公司应组织复审,复审合格者继续持有证书。

第三章持证上岗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使用防护设备。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和检查,提高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定期对特种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特种作业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章奖惩第十六条对在特种作业中表现突出、安全操作达标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十八条对故意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红头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红头

为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安装、改造等作业人员。

二、职责与权限1. 作业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

(2)接受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4)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5)参与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2. 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1)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4)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培训与考核1. 作业人员培训:(1)新入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掌握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2)在岗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作业人员考核:(1)新入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在岗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安全检查:(1)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2)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隐患整改:(1)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负责人应组织整改。

(2)整改完成后,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隐患消除。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设备副总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五条生产技术处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第六条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作业人员管理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岗位的身体条件;(二)经体检健康合格,无妨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疾病;(三)初中及以上学历;(四)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五)具备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二)作业前应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安全可靠;(三)作业时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四)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精神集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五)作业结束后应关闭设备电源,确保设备安全。

第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操作资格证书管理第十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 5 年,过期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定期参加复审培训,确保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生产环境的稳定有序,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身体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起重机械操作员、爆破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负责人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指定特地负责人,负责订立、组织实施本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复审。

2.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1.新进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需接受相关培训,包含岗位技能、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2.培训内容应包含特种作业操作的基本知识、安全风险防范、应急处理措施等。

3.完成培训后,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管理1.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管理制度,对每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记录和管理。

2.各部门应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件有效性,到期前提前办理续证手续。

3.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件应放置在指定位置,确保易查阅,且不得被非关联人员使用或转让。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安全操作规程1.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前,必需熟识并订立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操作规程应包含操作步骤、注意事项、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

3.特种作业人员必需依照规程进行作业,不得随便转变或省略任何步骤。

第八条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1.企业应设置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设施和装备,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前,必需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安全带、防护鞋等。

3.特种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入内。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提高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厂内特种作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使用、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使用制度、监督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五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七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按照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规程进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培训时间。

第八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三章考核与使用第九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考核。

第十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厂内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服从调度和指挥。

第十二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的,应调整工作岗位。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三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确保厂内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定期对厂内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考核。

第十六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使用制度,确保厂内特种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对厂内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企业特种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特种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类型:1. 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 厂内机动车辆(叉车)4.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经营)5. 锅炉作业(二类司炉)6. 压力容器作业7. 起重机械作业(行车)8. 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三、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管理,接受培训和考核。

四、特种作业人员要求1.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经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 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五、工作要求1. 各部门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半年报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3. 特种作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携带特种作业证复印件,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4.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企业(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高度管理,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要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按技术规范办事。

3、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或者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未遂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期复查,参加再培训。

5、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建立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要每月脱产学习半天,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术水平。

8、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技术交底,无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要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

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理验收手续,并由验收人员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闲谈聊天,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12、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行为,特订立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顺应时代潮流,贯彻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的安全方针。

2、全员参加,层层把关,实行专业化管理。

3、做到责任到人,明确岗位职责。

4、全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5、妥当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目标1、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权益。

2、订立科学合理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升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水平。

3、切实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职责分工1、主管部门:负责订立和监督该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以及行业及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解读和落实。

2、负责部门:依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订立工作方案和措施。

3、特种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管理,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告发觉安全隐患或提出相关建议。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实在规定1、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否则不得从事相关作业操作。

2、企业应依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确定其实在作业工种,禁止跨工种施工。

3、企业要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制度,适时发觉和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4、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对本身的安全负责,同时也对其他人的安全负有责任,不得任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5、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之前,必需认真检查相关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如工作平台的搭建、检查绳索等,确保安全。

6、指派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需经过专业的评估,评估结果应在评估文件中注明。

(完整版)国有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完整版)国有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特殊作业工人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有企业公司HSE管理制度》等法律规章制度,结合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企)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特种作业工种分类第二条根据国家社会和劳动保障部划定的特殊作业种类部分如下:(一)电工(运行和维修)架线作业工等;(二)金属焊接工、切割作业工等;(三)危险物品作业工、酸碱处理作业工、有毒物质生产工、储存、销售运输工(含危险化学品操作、易燃易爆物质作业、储存等);(四)锅炉作业工(二类司炉等);(五)压力容器作业工等;(六)起重机械作业工(天车作业)、特种运输车辆司机等;(七)钻井工、录井工、井下作业工、矿山开采作业工等;(八)水文工、地质勘探作业工等;(九)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空中作业工等;(十)其他特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作业工等。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三条人员条件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满18周岁;(二)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眩晕症、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取得当地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资格证”);(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人员能力(一)掌握与从事特种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等内容。

(二)熟悉本单位《HSE作业计划》中的有关内容。

(三)掌握《HSE岗位作业指导书》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具体内容,掌握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或程序。

(四)达到“五掌握”:掌握本岗位的职责,掌握岗位相关规定,掌握岗位操作程序,掌握岗位风险和相关风险,掌握发生突发事件后岗位应急处置的措施。

第五条人员资质(一)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当地政府专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92 号签发人:**
关于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一期工程项目部:
为加强**工程(一期)项目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管理,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上岗证书管理工作规范化。

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特制定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称的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是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从事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施工现场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适用范围: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
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包括:塔吊司机、电梯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工种。

第四条: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的管理
1、取证管理: 经中航天建设工程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公司有关规定参加各种取证培训。

2、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均应随身携带操作上岗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公司人力资源处或所属公司备案。

如有丢失应及时到发证机关补办。

3、操作上岗证书的有效性管理: 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中航天建设工程公司的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处按期组织所属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以确保上岗证书的有效性。

4、操作上岗证书的审查管理:各所属公司和项目经理部都要在开
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

5、操作上岗证书的日常检查管理:公司工程安全管处和所属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不定期到项目检查执行持证上岗管理情况,将检查结果纳入项目考核中。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4、能及时、准确处理与本工种作业有关的安全问题;
第六条: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1、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4、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上岗,操作证未按期审查,跨工种作业等现象。

5、严格岗前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6、加强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7、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作业现场监督检查。

8、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考核,不具备现场安全操作技能的,实行淘汰制。

9、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

10、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暂扣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证》暂停其所从事的工作。

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1、建立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管理台账,定期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特种作业。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四川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年 7 月 3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