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技术标准介绍(doc 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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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制剂(化学药品)质量标准的技术要求

医疗机构制剂(化学药品)质量标准的技术要求

附件四:医疗机构制剂(化学药品)质量标准的技术要求一、制订药品标准的原则1.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确保标准的质量可控性。

2.应从制剂的生产、储蒇等各个环节了解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有针对性地规定检测项目,加强对药品内在质量的控制。

3.检验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准确、灵敏、简便、快捷”的原则,并注意方法的适用性。

4.标准中各种限度的规定,应结合实际,保证药品在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所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二、标准的构成与编排顺序标准的构成与编排顺序应与中国药典现行版相同。

根据品种或剂型的不同,具体编排顺序如下:1.药品名称,包括中文名和汉语拼音名;2.药品的含量或者效价限度规定;3.处方;4.制法;5.标准中所用术语、符号的含义和计量单位应符合中国药典现行版二部凡例的规定。

三、医院制剂(化学药品)质量标准1.名称每一品种均应有中文和汉语拼音名。

2.含量(或效价)限度化学药制剂的含量,一般按其原料药的分子式进行计算,抗生素类制剂按其有效部分进行计算。

关于含量限度的叙述,主要有下列几种:(1)按标示量计算;适合于标准中列有规格的制剂。

(2)规定成分的百分浓度或每一制剂单元含有量的范围;适合于标准中列有“处方”或未列“规格”的品种。

含量限度的范围,应根据剂型、主药含量的多少、原料药的含量限度、制剂的稳定性以及测定方法的误差等综合考虑制订。

3.处方复方制剂中的每一种有效成分有时不能完全依靠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予以控制,因此要在标准中列出处方,以利于保证制剂的质量。

单味制剂一般不列处方。

但如所用的某些辅料或配制方法直接影响该制剂的稳定性,而又缺乏其他相应的制剂质量保证措施时,应列出处方。

处方中列出与该制剂质量密切相关的每一部分,一般按总量1000个制剂单位(固体制剂)或1000ml(g)(液体或半固体制剂)计算用量。

4.制法凡中国药典现行版附录制剂通则中未收载的剂型,或虽有收载,但制法不同的,均应在列有处方的前提下,规定简要的制法。

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是确保药物质量稳定可靠的重要环节。

它通过验证分析方法的准确性、精密度、恢复度、线性度、特异性等指标,确保分析方法能够准确地测定药物中的活性成分或者指标物质的含量。

本文将从方法验证的目的、步骤、技术指导原则以及常见问题和挑战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方法验证的目的和步骤1.目的:确保分析方法满足药品质量控制的要求,可靠稳定,可用于药物批次的检验。

2.步骤:(1)方法开发:根据药物的特性和质量控制要求,选择适当的分析方法。

(2)方法优化:对选择的分析方法进行优化,包括调整工作条件、选用合适的内标物质等。

(3)方法准确性验证:重复测定样品,评估准确性,并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4)方法精密度验证:通过重复测定样品,计算相对标准偏差,评估方法的精密度。

(5)方法线性度验证:通过测定不同浓度的标准品,评估方法的线性关系。

(6)方法特异性验证:通过测定样品的含量,检查方法对其他组分的干扰情况。

(7)方法稳定性验证:评估方法在不同条件下的稳定性,包括反应时间、温度等。

(8)方法恢复度验证:通过添加已知浓度的标准品到药物样品中,评估方法的回收率。

1.确保方法的准确性:方法应具有良好的回归方程和拟合度,并通过统计分析确定测定值的范围。

2.确保方法的精密度:通过反复测定样品确定相对标准偏差,评估方法的精密度,并确保结果的重复性。

3.确保方法的恢复度:通过添加已知浓度的标准品到药物样品中,测定回收率,评估方法的准确性和恢复度。

4.确保方法的线性度:通过测定不同浓度的标准品,构建标准曲线,并通过相关系数确定方法的线性范围。

5.确保方法的特异性:通过测定样品的含量,并检查方法对其他组分的干扰情况,确保方法对药物成分的特异性。

6.确保方法的稳定性:通过评估方法在不同条件下的重复性和稳定性,确定方法的适用范围。

7.验证结果的报告和文档:方法验证应记录在正式的报告和关联文档中,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卫生部颁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及制剂第一册)

卫生部颁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及制剂第一册)

其它药品标准卫生部颁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及制剂第一册)(不全)(200种)干燥硫酸钙(煅石膏)拼音名:Ganzao Liusuangai英文名:GALCII SULFAS SICCUS书页号:H1-7 标准编号:WS1-03(B)-89[CaSO4·1/2H2O=145.15] 本品含CaSO4.1/2H2O应不少于95.0%。

【性状】本品为白色细粉;无臭;无味;能缓缓吸收水分,成细小的颗粒,并失去固结性。

本品在水中微溶,在乙醇中不溶;在稀盐酸中溶解。

【鉴别】取本品,加稀盐酸使溶解,溶液显钙盐(附录30页)与硫酸盐(附录32页)的鉴别反应。

【检查】细度取本品20g,应全部通过五号筛,其中通过六号筛的不应少于80%。

碱度取本品3g,加新沸过的冷水10ml,振摇,上清液中加酚酞指示液1滴,不得显淡红色。

固结度取本品10g,加水10ml,搅匀,5分钟内应固结成白色致密的硬块,3小时后,用手指压边缘,不得有脱片。

炽灼失重取本品,炽灼至恒重,减失重量应为4.5~8.0%。

【含量测定】取本品约0.15g,精密称定,置锥形瓶中,加水15ml,稀盐酸5ml,微热使溶解,放冷,加水75ml,氢氧化钠试液20ml与钙紫红素指示剂0.1g,用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液(0.05mol/L)滴定至溶液自紫红色转变为纯蓝色,即得。

每1ml的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液(0.05mol/L)相当于7.258mg的CaSO4.1/2H2O。

【作用与用途】骨科用固定剂。

【贮藏】密封保存。

氨丁三醇拼音名:Andingsanchun英文名:TPOMETAMOLUM书页号:H1-119 标准编号:WS1-87(B)-89[C4H11NO3=121.14]本品为2-氨基-2-羟甲基-1,3-丙二醇。

按干燥品计算,含C4H11NO3不得少于99.0%。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无臭,味微甜而带苦。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溶解。

熔点本品的熔点(附录13页)为168~172℃。

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

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

国食药监注[2008]7号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化学药品中各种注册分类得注射剂、本技术要求主要针对目前化学药品注射剂研发、生产与使用中存在得突出问题,在遵循一般评价原则得基础上,通过分析可能影响注射剂临床使用安全性得主要因素,结合品种得上市基础等,提出化学药品注射剂审评中得重点关注点与相应得技术要求。

一、化学药品注射剂剂型选择得必要性、合理性(一)选择注射途径给药剂型得必要性、合理性对剂型得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评价通常应综合考虑如下因素:1、药物得理化性质、稳定性与生物学特性药物得理化性质(溶解度、pKa、分配系数、吸湿性、晶型等)、稳定性(对光、湿、热得稳定性,固、液状态下得稳定性与配伍稳定性)与生物学特性(吸收、分布、代谢、消除等)可以为剂型得选择提供指导,在有些情况下甚至可能限定剂型得选择。

2、临床治疗得需要在明确药物理化性质及生物学性质得基础上,应结合药物临床治疗需求选择剂型。

例如:用于出血、休克、中毒等急救治疗得药物,需要快速起效,通常选择注射剂。

如口服药物已可满足临床需求,除特殊需要外,不宜再开发注射制剂;如肌肉注射能够满足临床需要,尽量不选择静脉给药。

3、临床用药得顺应性包括医生用药得方便以及患者使用得顺应性。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制剂工业化生产得可行性及生产成本等。

对于由其她给药途径改为注射给药途径得品种,以及由普通注射剂改为特殊注射剂得品种,应对所改剂型与原剂型进行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方面得比较分析,阐明所改剂型得特点与优势、(二)注射剂不同剂型选择合理性得评价原则注射剂一般包括大容量注射剂(50ml以上)、小容量注射剂(20ml以下)以及粉针剂三种剂型。

在选择确定剂型时,要权衡考虑各种剂型得无菌保证水平、杂质得控制水平、工艺得可行性、临床使用得方便等,从中选择最优剂型。

对于国内外已上市得注射剂,根据当前对注射剂不同剂型选择合理性得认知,如已上市剂型为最优剂型,研制产品一般应首选已上市剂型;如已上市剂型不就是最优剂型,则不宜再仿制该剂型。

临床化学技术标准

临床化学技术标准

临床化学技术标准
临床化学技术标准是一个重要的规范,它规定了临床化学实验室在分析化学物质时应遵循的规则和标准。

这些标准涉及实验室操作的各个方面,包括试剂和设备的选择、样品采集和处理、分析方法的选择和应用、结果的解释和报告等。

1. 试剂和设备的选择:标准要求实验室必须使用经批准和认证的试剂和设备,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样品采集和处理:标准规定了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方法,以确保样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这包括采样的时间、部位、方法以及样品的保存和运输等。

3. 分析方法的选择和应用:标准要求实验室必须选择和应用经过验证的分析方法,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包括方法的原理、操作步骤、仪器和试剂的规格和要求等。

4. 结果的解释和报告:标准规定了结果的解释和报告方法,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包括结果的判断标准、异常结果的判断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和记录等。

5. 质量控制:标准要求实验室必须进行质量控制,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包括质控样品的采集和处理、质控数据的分析和处理等。

总的来说,临床化学技术标准是临床化学实验室必须遵循的重要规范,它能够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更好的支持。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制度模版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制度模版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制度模版一、前言本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并提供相关的安全信息和指导。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储存和运输化学品的单位。

二、定义1.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指化学品生产、供应商或生产单位提供的包含化学品安全信息和使用指导的文件。

2. 安全标签:指贴在化学品包装上,用于标识化学品名称、危险性质和安全操作的标识。

3. 化学品使用单位:指使用、储存和运输化学品的单位。

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管理1. 化学品供应商或生产单位应提供完整、准确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保证其及时更新。

2. 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在购买化学品时索取并保留相关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 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建立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档案,包括收集、整理和存档等工作,并确保其易于查阅。

4. 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已收到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审核,以确保其与实际使用的化学品相符。

四、安全标签管理1. 化学品供应商或生产单位应为每种化学品提供相应的安全标签,并确保其准确、清晰可辨认。

2. 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在收到化学品时检查其安全标签的完整性,并保持其清晰可见。

3. 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对液体、粉末、气体等不同形态的化学品采用不同的安全标签,在标识上注明其危险性质和安全操作。

4. 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对已使用的化学品包装进行清理,包括清除残留物和标签等,并排除再次使用的可能性。

五、培训和宣传1. 化学品使用单位应进行化学品安全培训,包括化学品的危险性、安全操作和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2. 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六、事故应急管理1. 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2. 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化学品事故,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整改工作。

七、监督和检查1.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丙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一)

丙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一)

丙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一)丙酮是一种常见的化学品,常用于溶液配制、药品合成、食品添加剂等领域。

虽然其用途广泛,但在使用时也需要注意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或环境污染。

因此,制定一份丙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基本信息在制定安全技术说明书前,需要先了解一些基本信息。

如丙酮的化学式、物理性质、使用范围等。

对于常规使用者来说,最重要的是要知道丙酮的危险性是什么,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例如,丙酮是易燃的,具有刺激性、腐蚀性和毒性等特点。

二、安全措施在使用丙酮时,需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

如穿戴防护服、眼镜、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接触皮肤、眼睛和呼吸道。

此外,还需要对丙酮进行适当的储存,保持容器密封、避光、干燥等条件,以减少其挥发和泄漏的危险。

三、应急处置在意外事故发生时,需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例如,遇火灾要及时切断电源,用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剂进行灭火;遇泄漏要立刻进行清洁,并将丙酮从现场清除。

四、废弃物处理使用丙酮产生的废弃物要进行适当的处理。

如果量较少,可以用丙酮吸收后放入特殊容器中;如果量较大,则需要采用专业的废弃物处理方法,防止对环境造成损害。

五、其他注意事项除了以上提到的安全措施外,还需注意室内通风,避免在密闭环境中使用丙酮。

对于多次使用的容器,要彻底清洗干净,避免污染其他物品。

综上述,丙酮作为一种常用化学品,在使用时需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避免造成人身伤害或环境污染。

一份详尽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可以提供对使用者安全保障,减少使用者对丙酮知识的不了解,提高化工生产的安全性。

药品标准的组成

药品标准的组成

药品标准的组成
药品标准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组成:
1. 药物名称和成分:标准中会明确规定药品的通用名称、化学名称、药物成分及其含量等信息,以确保药品的准确鉴别和质量控制。

2. 药品规格和质量标准:标准中会详细规定药品的规格、形态、颜色、气味、味道等特征,以及药品的质量要求,如含量、杂质限度、纯度等指标。

3. 药品制备方法:标准中会描述药品的制备方法和过程,包括原料选择、药物加工、配方比例、加工条件等,以确保药品的制备过程符合要求,保证质量稳定可靠。

4. 药品包装和贮存要求:标准中会明确规定药品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容量,以及药品的贮存条件和保质期等要求,以确保药品在包装和贮存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 药品标签和说明书要求:标准中会规定药品标签中需要包含的信息,如药品名称、剂型、用途、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以及药品说明书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以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和合理。

6. 药品检测方法和标准:标准中会包含药品的质量检测方法和标准,如理化性质测试、药效学评价、微生物检测等,以确保药品质量的准确和可靠。

以上是常见的药品标准的组成要素,不同类型的药品标准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正文各论编写细则

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正文各论编写细则

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正文各论编写细则第一部分总要求1.制订或修订药品标准的原则1.1坚持继承、发展、创新的原则:促进科学研究与标准化工作的有效结合,提高药品标准中自主创新技术含量,快速转化生产力,提高我国药品的国际竞争力。

1.2坚持科学、实用、规范的原则:从来源、生产、流通及使用等各个环节了解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有针对性地设置科学的检测项目,建立可靠的检测方法,规定合理的判断标准,在确保能准确控制质量的前提下,应倡导简便、快速、实用;标准的体例格式、名词术语、计量单位、数字符号以及通用检测方法等应统一规范。

1.3坚持质量可控性原则:标准的建立,应根据“专属、准确、灵敏”的原则,设置能够控制药品质量的检验项目、科学的检查方法和合理的限度要求,并注意吸收国内外的科研成果;既要考虑当前国内实际条件,又要反映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不断完善和提高检测水平。

2. 正文各论的构成与编排顺序正文各论的一般构成与编排顺序均与《中国药典》二部现行版相同。

在每一正文品种项下,可根据品种或剂型的不同,按顺序分别列有以下内容。

2.1药品名称: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和英文名三种;2.2有机药物的结构式;2.3分子式与分子量;2.4来源或有机药物的化学名称,以及含量或效价的限度规定;2.5处方;2.6制法;2.7性状;2.8鉴别;2.9检查;2.10含量或效价测定;2.11类别;2.12规格;2.13贮藏2.14制剂。

3. 检测方法中的注意事项3.1标准中的每项质量指标均应有相应的检测方法;方法必须具有可操作性与重现性,并有明确的结果判定。

新建立的检测方法应按《中国药典》二部附录“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进行验证,包括应由不同的实验室进行复核以考核方法的重现性。

试验结果数据的精确度应与技术要求量值的有效位数一致。

3.2检测方法中所用的试剂应易得,并应尽可能避免使用剧毒试药(如氰化物)、对环境有污染的试剂(如醋酸汞)以及挥发性较大的有害试剂(如苯);薄层色谱法的展开剂中,尽可能不用乙醚,以免在室温较高时影响展开剂组分的恒定。

浅析化学药品研发中对照品(标准品)有关技术要求

浅析化学药品研发中对照品(标准品)有关技术要求

浅析化学药品研发中对照品(标准品)有关技术要求【导读】药物的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的制订是药物研发的主要内容之一,药品标准物质也是质量标准和质量研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药品质量标准的物质基础。

药品标准物质在新药研究中与产品定性、杂质控制及量值溯源密切相关,标准物质的运用贯穿于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的制订工作中。

一概述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即药品标准中使用的具有确定的特性或量值,用于对供试药品赋值、定性、评价测定方法或校准仪器设备的物质,其中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和管理国家标准物质”,“申请人在申请新药生产时,应当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制备该药品标准物质的原材料,并报送有关标准物质的研究资料”。

但在新药研究中,普遍存在对照品(标准品)的应用超前于中检所制备和标定的情况,鉴于新药研究的连续性以及标准物质在新药研究中涉及量值溯源、产品定性、杂质控制及其在药品质量控制中的重要性,标准物质的制备和标定与药品的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乃至药理毒理学研究中剂量的确定等临床前基础研究间存在密切关系,因此,药品对照品(标准品)的研究(制备与标定)也是药品审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对照品来源1 所用对照品(标准品)中检所已经发放提供,且使用方法相同时,应使用中检所提供的现行批号对照品(标准品),并提供其标签和使用说明书,说明其批号,不应使用其他来源者;如使用方法与说明书使用方法不同(如定性对照品用作定量用、效价测定用标准品用作理化测定法定量、UV法或容量法对照品用作色谱法定量等),应采用适当方法重新标定,并提供标定方法和数据;若色谱法含量测定用对照品用作UV法或容量法,定量用对照品用作定性等,则可直接应用,不必重新标定。

2 申报临床研究时,如中检所尚无供应,为不影响注册进度,可先期与中检所接洽制备和标定,申报时提供标定报告、标签(应标明效价或含量、批号、使用效期)和使用说明书;也可与省所合作标定,申报时提供标准品或对照品研究资料,“说明其来源、理化常数、纯度、含量及其测定方法和数据”;标定有困难时,可使用国外药品管理当局或药典委员会发放的对照品(标准品)或国外制药企业的工作对照品(标准品),进行标准制订和其他基础性研究,但应提供其标签(应标明其含量)和使用说明书,能保证其量值溯源性;也可使用国外试剂公司(如sigma公司等)提供的对照品(标准品),但应提供试剂公司该批对照品(标准品)的检测报告(用作含量测定时,应有确定的含量数据),如为高纯度试剂,提供了国外试剂公司检测报告(用作含量测定时,应有确定的含量数据)时,也可使用,并应能保证其量值溯源性,但申请人应及时与中检所接洽对照品(标准品)的标定事宜,临床研究期间完成此工作。

化学药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

化学药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

化学药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1. 引言1.1 概述化学药品是一类具有药理活性的化合物或化学物质,在医疗、保健和疾病治疗等领域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化学药品的安全性、效力和可靠性,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化学药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的通用格式以及相应的撰写指南。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五大部分,并按以下顺序展开:- 引言:对文章的主题进行概述,说明文章结构和目的。

- 化学药品生产工艺:介绍化学药品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工艺流程、反应条件控制和设备保障与维护等内容。

- 质量标准通用格式:详细说明化学药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原则、检验方法选择以及样品处理步骤等方面。

- 撰写指南:提供撰写化学药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文件时需要注意的排版规范、内容要点以及示范说明等方面的指导。

- 结论:总结回顾本文的主要内容,并展望未来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的发展方向,同时提出实践意义和建议执行措施。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在于:- 提供化学药品生产工艺方面的知识,包括工艺流程、反应条件控制和设备保障与维护等内容,以帮助从业人员有效管理和优化生产过程。

- 介绍化学药品质量标准制定的原则、检验方法选择以及样品处理步骤等方面的知识,以确保化学药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 指导撰写人员在编写化学药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文件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排版规范、内容要点和示范说明等方面。

- 总结回顾文章涵盖的内容,并展望未来化学药品生产工艺与质量标准的发展趋势,提出对实践环境中可行的建议执行措施。

通过本文中各部分内容的详细阐述,读者将能够获得关于化学药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用格式以及撰写指南方面重要知识的全面了解。

2. 化学药品生产工艺:2.1 工艺流程:化学药品的生产过程主要包括原料准备、反应合成、纯化和精制等步骤。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步骤:a) 原料准备:在化学药品的生产过程中,首先需要准备各种原材料。

国食药监注2008-271号文--化学药品技术标准

国食药监注2008-271号文--化学药品技术标准

国食药监注[2008]271号化学药品技术标准一、制剂所用原料药和辅料的来源、质量控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的,研究用原料药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该原料药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

研究用原料药不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附件2规定:申请制剂的,应提供原料药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包括原料药的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标准、检验报告、原料药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销售发票、供货协议等的复印件。

基于该规定,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注册申请将不予批准:1.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提供原料药虚假证明性文件的;申报生产时,原料药如系通过赠送途径获得而未能提供该原料药合法来源证明和供货协议的;2.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所用原料药的批准文号已被废止的,或原料药生产企业已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3.制剂所用原料药由相同申请人或不同申请人申报,原料药申请已因现场核查被撤回或退回,或因其他各种原因不予不批准或予以退审的;4.所用原料药、辅料的质量控制不能保证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

例如对于注射剂所用原辅料未按照“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标准”、“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相关要求进行充分研究,原料药和辅料的质量达不到注射用要求的。

二、剂型、规格的必要性和合理性1.药品规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管理的通知(食药监注函〔2004〕91号)》规定,药品规格的确定必须符合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原则。

申请的药品规格应当根据药品用法用量、剂型特点等合理确定,一般不得大于单次最大用量,也不得小于单次最小用量。

基于以上规定,经专家审评会议讨论确认存在以下情况的注册申请将不予批准:(1)所申请的药品规格与同品种已上市规格不一致,而未提供充分依据支持所申请规格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的;(2)所申请的药品规格虽为同品种已上市规格,但该规格已不符合临床需要的;(3)除氯化钠及葡萄糖静脉输液外,大容量注射剂采用50ml、100ml、250ml、500ml以外的其他规格,小容量注射剂采用1ml、2ml、5ml、10ml、20ml以外的其他规格,而未提供充分依据支持所申请规格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的。

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第二稿)二ΟΟ四年三月十八日目录一、概述二、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三、剂型的选择四、处方研究(一)、原料药(二)、辅料(三)、处方设计(四)、处方筛选和优化(五)、处方的确定五、制备工艺研究(一)、工艺设计(二)、工艺研究(三)、工艺放大六、药品包装材料的选择七、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附录】【参考文献】【起草说明】【著者】一、概述药物必须制成适宜的剂型才能用于临床。

制剂研发的目的就是要保证药物的药效,降低毒副作用,提高临床使用的顺应性。

如果剂型选择不当,处方、工艺设计不合理,对产品质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影响到产品疗效及安全性.因此,制剂研究在药物研究与开发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本指导原则是在参考国内外有关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药品研究开发的自身规律,结合国内药物研发实际状况,并考虑到目前制剂研究中容易被忽视的影响制剂质量、有效性、安全性的重点问题进行制订的。

由于制剂的剂型及生产工艺纷繁复杂,且各种新剂型和新工艺也在不断出现,制剂研究中具体情况差异很大。

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制剂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为制剂研究提供基本的技术指导和帮助。

关于各种剂型研究的详细技术要求,不在本指导原则中详述,药物研发者可参照本指导原则阐述的制剂研究的基本思路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 二、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制剂的剂型种类繁多,生产工艺也有着各自的特点,研究中会面临许多具体情况和特殊问题。

但制剂研究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即通过一系列研究工作,保证制剂剂型选择依据充分,处方合理,工艺稳定,生产过程得到有效控制,适合工业化生产。

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剂型的选择药物研发者通过对原料药理化性质及生物学性质考察,根据临床治疗和应用的需要,选择适宜的剂型。

2、处方研究根据药物理化性质、稳定性试验结果和药物吸收情况,选择适宜的辅料,进行处方筛选和优化,初步确定处方。

3、制备工艺研究根据剂型的特点,结合药物理化性质和稳定性情况,进行工艺研究及优化,初步确定实验室规模样品的生产工艺,并建立相应的过程控制指标. 为实现制剂工业化生产,保证生产中药品质量稳定,需要进行工艺放大研究,必要时需要对处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进行调整。

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

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

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引言国家标准化化学药品研究是一项重要的技术指导工作,旨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档将介绍国家标准化化学药品研究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技术指导,以便广大研究人员能够遵循统一的标准进行研究工作。

一、研究目的国家标准化化学药品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药品的成分、纯度、质量以及相关性能。

通过研究,可以评估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并为药品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二、研究流程国家标准化化学药品研究的流程一般包括药品选择、样品制备、测试方法确定、实验操作、数据分析和结果评价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药品选择:根据研究需要,选择适当的药品进行研究。

考虑到药品的特性、用途和市场情况等因素,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研究。

2.样品制备:对选定的药品样品进行适当的制备处理,以确保样品的纯度和稳定性。

制备过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避免对样品造成污染或损伤。

3.测试方法确定:根据药品的特性和研究目的,确定适当的测试方法。

选择的方法应准确、可靠,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4.实验操作:按照确定的测试方法进行实验操作。

实验过程中应注意操作规范和安全性,避免误操作和事故发生。

5.数据分析:对实验结果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采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准确的计算和解释,评估药品的定性和定量特性。

6.结果评价:根据实验数据和理论依据,对药品的质量和性能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以确定药品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三、常用研究方法国家标准化化学药品研究中常用的研究方法包括质谱分析、红外光谱分析、核磁共振分析、色谱分析等。

1.质谱分析:通过测量药品中分子的质量和荷质比,确定药品的组成和结构。

质谱分析常用于药物的鉴定和定量分析。

2.红外光谱分析:利用药品分子中的特征振动频率,确定药品的官能团和化学键。

红外光谱分析常用于药品的结构表征和质量控制。

3.核磁共振分析:通过观察药品中核的共振信号,确定药品的结构和构型。

核磁共振分析常用于药品的结构解析和纯度评估。

危险化学品标准

危险化学品标准

危险化学品标准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刺激性、致癌性、致畸性、危害生态环境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理均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因此需要严格的管理和监控,以确保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危险化学品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识、包装、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理等方面,旨在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环节,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首先,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是制定危险化学品标准的基础。

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和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对每个类别的化学品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

例如,对于易燃、易爆、腐蚀、致癌等不同性质的化学品,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其安全使用和处理。

其次,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和包装也是危险化学品标准的重要内容。

通过标识和包装,可以清晰地识别化学品的性质和危险程度,提醒人员在处理和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减少事故的发生。

标识和包装的规范要求,不仅包括标识和包装的内容和形式,还包括标识和包装的制作材料和质量要求。

此外,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理也是危险化学品标准的重点内容。

在化学品的运输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运输规定,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化学品泄漏和事故发生。

在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在化学品的废弃物处理过程中,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总之,危险化学品标准是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对于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环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标准,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因此,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理过程中,都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危险化学品标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共同维护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

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

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化学药品中各种注册分类的注射剂。

本技术要求主要针对目前化学药品注射剂研发、生产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遵循一般评价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可能影响注射剂临床使用安全性的主要因素,结合品种的上市基础等,提出化学药品注射剂审评中的重点关注点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一、化学药品注射剂剂型选择的必要性、合理性(一)选择注射途径给药剂型的必要性、合理性对剂型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评价通常应综合考虑如下因素:1.药物的理化性质、稳定性和生物学特性药物的理化性质(溶解度、pKa、分配系数、吸湿性、晶型等)、稳定性(对光、湿、热的稳定性,固、液状态下的稳定性和配伍稳定性)和生物学特性(吸收、分布、代谢、消除等)可以为剂型的选择提供指导,在有些情况下甚至可能限定剂型的选择。

2.临床治疗的需要在明确药物理化性质及生物学性质的基础上,应结合药物临床治疗需求选择剂型。

例如:用于出血、休克、中毒等急救治疗的药物,需要快速起效,通常选择注射剂。

如口服药物已可满足临床需求,除特殊需要外,不宜再开发注射制剂;如肌肉注射能够满足临床需要,尽量不选择静脉给药。

包括医生用药的方便以及患者使用的顺应性。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制剂工业化生产的可行性及生产成本等。

对于由其他给药途径改为注射给药途径的品种,以及由普通注射剂改为特殊注射剂的品种,应对所改剂型与原剂型进行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方面的比较分析,阐明所改剂型的特点和优势。

(二)注射剂不同剂型选择合理性的评价原则注射剂一般包括大容量注射剂(50ml以上)、小容量注射剂(20ml以下)以及粉针剂三种剂型。

在选择确定剂型时,要权衡考虑各种剂型的无菌保证水平、杂质的控制水平、工艺的可行性、临床使用的方便等,从中选择最优剂型。

对于国内外已上市的注射剂,根据当前对注射剂不同剂型选择合理性的认知,如已上市剂型为最优剂型,研制产品一般应首选已上市剂型;如已上市剂型不是最优剂型,则不宜再仿制该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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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技术标准介绍(doc 12页)附件1:化学药品技术标准一、制剂所用原料药和辅料的来源、质量控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的,研究用原料药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该原料药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

研究用原料药不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附件2规定:申请制剂的,应提供原料药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包括原料药的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标准、检验报告、原料药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销售发票、供货协议等的复印件。

基于该规定,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注册申请将不予批准:1.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提供原料药虚假证明性文件的;申报生产时,原料药如系通过赠送途径获得而未能提供该原料药合法来源证明和供货协议的;2.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所用原料药的批准文号已被废止的,或原料药生产企业已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3.制剂所用原料药由相同申请人或不同申请人申报,原料药申请已因现场核查被撤回或退回,或因其他各种原因不予不批准或予以退审的;4.所用原料药、辅料的质量控制不能保证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

例如对于注射剂所用原辅料未按照“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标准”、“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相关要求进行充分研究,原料药和辅料的质量达不到注射用要求的。

二、剂型、规格的必要性和合理性1.药品规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管理的通知(食药监注函〔2004〕91号)》规定,药品规格的确定必须符合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原则。

申请的药品规格应当根据药品用法用量、剂型特点等合理确定,一般不得大于单次最大用量,也不得小于单次最小用量。

基于以上规定,经专家审评会议讨论确认存在以下情况的注册申请将不予批准:(1)所申请的药品规格与同品种已上市规格不一致,而未提供充分依据支持所申请规格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的;(2)所申请的药品规格虽为同品种已上市规格,但该规格已不符合临床需要的;(3)除氯化钠及葡萄糖静脉输液外,大容量注射剂采用50ml、100ml、250ml、500ml以外的其他规格,小容量注射剂采用1ml、2ml、5 ml、10ml、20ml以外的其他规格,而未提供充分依据支持所申请规格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的。

2.制剂剂型制剂剂型的选择应符合《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的基本要求,选择剂型时应综合考虑药物的理化性质、稳定性和生物学特性,以及临床治疗的需要和临床用药的顺应性。

注射剂的剂型选择还应符合《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根据药物的特性综合权衡大容量注射液、小容量注射液和粉针剂的无菌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原料药和制剂的质量,需要对原料药的生产工艺进行充分的研究并制定详细、可靠的过程控制方法,主要包括对起始原料、试剂和溶剂的质量控制,对制备中间体的质量控制,对工艺条件和工艺参数的选择、优化和控制等。

对于未按照上述原则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且未做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科学合理依据的下列注册申请,经专家审评会议讨论确认后将不予批准:(1)对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的选择未提供文献依据或相关的研究依据和科学合理解释的;(2)采用市售原料药粗品精制制备原料药,或者采用市售游离酸/碱经一步成盐、精制制备原料药,且未提供充分、详细的粗品或游离酸/碱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资料的(注:不适用于原料药为无机化合物的情况,以及市售游离酸/碱本身即为已批准上市原料药的情况);(3)经综合评价认为,研究资料和内容存在严重缺陷,无法对原料药生产工艺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的。

2.由于原料药的生产规模变化可能导致设备、工艺条件、操作参数等的变化,并可能导致原料药质量(例如杂质、晶型等)的变化,因此,原料药的制备工艺研究应在一定制备规模下开展,所取得的研究数据(包括工艺条件、工艺参数、起始原料和中间体的质量控制要求等)应能直接用于或指导原料药的工业化生产,用于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的样品的质量也应能代表工业化生产产品的质量。

对于原料药的制备规模(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研制现场检查报告表中所列三批样品的规模为准)和制剂的需求量相比过小,不能代表工业化生产水平,且未做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科学合理依据的注册申请,经专家审评会议讨论确认后将不予批准。

3.原料药的制备工艺应符合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尽可能避免使用有毒、严重污染环境的溶剂或试剂,应结合生产工艺制订合理的“三废”处理方案。

对于工艺中使用了《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中规定的I类溶剂,但未进行替代研究或提供充分的文献支持该溶剂的不可替代性的注册申请,经专家审评会议讨论确认后将不予批准。

4.原料药的结构确证研究应符合《原料药结构确证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一般要求,所进行的研究应能够根据化合物的结构特点充分说明原料药的骨架结构、构型、晶型、结晶水/溶剂等。

对于未按照上述原则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且未做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科学合理依据的下列注册申请,经专家审评会议讨论确认后将不予批准:(1)所进行的研究不全面,未能根据化合物的结构特点全面研究原料药的骨架结构、构型、晶型、结晶水/溶剂等的;(2)研究方法不合理,研究结果不能充分说明原料药结构特征的。

(二)制剂制剂研究应符合《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

临床试验(含生物等效性试验)用样品的处方工艺应与实际生产产品的处方工艺一致,现制备规模下的产品质量应能代表工业化生产的产品质量。

如处方工艺发生变化,应进行相关的验证研究。

对于未按照该原则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且未做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科学合理依据的下列注册申请,经专家审评会议讨论确认后将不予批准:1.处方设计明显不合理,或研究工作存在重大缺陷,且后续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以及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已经提示药品质量、稳定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隐患或问题的,或申报处方与实际处方不一致的;2.处方中所用辅料存在安全性隐患的;3.工艺设计明显不合理,也未提供科学可信的试验结果予以支持的;4.注射剂无菌/灭菌工艺的无菌保证水平不符合《化药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标准》规定的;5.制剂的制备规模(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研制现场检查报告表中所列三批样品的规模为准)过小,无法证明是否可以进行工业化放大生产的。

四、质量研究项目的全面性、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与已上市产品或原剂型产品(一般应为原发厂产品)质量的一致性药物的质量研究是质量标准制定的基础,质量研究的内容应尽可能全面,既要考虑一般性原则,符合《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以及《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等的常规要求,又要有针对性,要与所研制原料药或制剂的特性、采用的制备工艺、稳定性等相结合,使质量研究的内容能充分反映药品的特性和质量情况。

同时应与已上市产品或原剂型产品(一般应为原发厂产品)进行必要的质量对比研究,重点是原料药的晶型、原料药和制剂的有关物质,以及难溶性药物口服制剂的溶出行为、特殊剂型药物的释放特性等。

对于未按照上述指导原则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且未做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科学合理依据的下列注册申请,经专家审评会议讨论确认后将不予批准:1.质量研究内容不全面,例如未结合药品特点,对反映和控制药品质量的主要质控项目(如有关物质等)进行研究,且未合理说明原因的;2.主要质控项目方法不合理、不可行,或方法学验证不充分,例如与具体品种相关的检测方法研究未参考相关指导原则如《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标准》以及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进行详细的方法学验证,且未合理说明原因的;3.多组分或纯度较低的注射剂,未进行必要的质量对比研究,无法判断与已上市产品或原剂型产品一致性的;注射剂及供注射用的原料药未进行必要的有关物质对比研究,不能说明杂质安全性的;注册分类6的缓控释等特殊制剂未进行必要的释放度对比研究,无法判断与已上市产品一致性且未合理说明原因的;4.研究结果显示药品的质量低于已上市产品或原剂型产品(一般应为原发厂产品)质量的。

五、质量标准项目的全面性、检测方法的科学性、限度的合理性(重点是溶出度/释放度、有关物质及含量测定等项目的方法选择和限度确定)质量标准的建立应符合《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主要质量指标限度的确定应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例如有关物质限度的确定应符合《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以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均一性。

应根据产品工艺特点和安全性信息,在质量标准中建立相应的质控项目和限度。

尽量采用国内外公认的检测方法,并进行方法适用性验证;对于新建检测方法,应进行严格的方法学验证,限度设定应有依据。

附件5:化学药品研究资料及图谱真实性问题判定标准原《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九、十七、十九和四十七条等,以及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二十三、二十四条等均对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有明确规定,要求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可靠的研究数据,证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在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注册监督管理部门也应当加强对资料真实性的审查,以净化注册环境,维护好遵纪守法申请人的利益,切实保证公众的用药安全。

同时,研究资料和图谱真实性判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在工作中需认真、细致、慎重,注意结合具体试验方法从多方面着手,根据掌握的数据、存在真实性疑问的研究内容、图谱的数量和相似程度进行判定。

一、申报资料内容和数据雷同,申报资料存在一图多用、数据造假等问题1.不同品种的研究资料、数据相同或雷同该项雷同是指同一单位不同品种,或不同单位同一品种/不同品种之间的研究资料的文字、实验数据、照片/图谱相同或有较明确证据的雷同,包括:研究资料中主要试验数据一致,TL C照片特征明显、可以确认相同,研究图谱雷同(如HPLC图谱峰形相似可以重叠并有多数峰或全部峰保留时间相同)等。

2.不同申请人申请原料药的合成工艺路线相同,且经试验摸索确定的工艺条件相同(只是投料量按比例放大/缩小的);不同申请人申请制剂的处方工艺类同,且经试验摸索确定的关键工艺参数完全相同。

3.同一品种HPLC/GC图谱各峰的保留时间、峰面积(和/或峰高)完全一致,或多个峰中仅个别峰有微小差别,或TLC照片完全一致,存在一图多用的问题(包括:同一时间点不同批号样品、不同时间点相同批号或不同批号样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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