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采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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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管理制度

取样管理制度

某石化有限公司取样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各装置、罐区所取样品足量并具有充分代表性,使所取样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样品。

第三条职责1、生产技术处负责制度的起草、制定、考核。

2、各运行部及相关处室负责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管理规定(一)取样时间1、各车间定时样按规定时间前后十五分钟取样。

2、成品、成品样,来料样,发货样及临时加样,以调度通知为准。

正常情况下,接到通知后20 分钟内或按要求的时间取样。

(二)取样地点以生产技术处规定的取样口为准,装置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取样口。

(三)取样容器1、取样容器为细口瓶、广口瓶、烧杯、瓷缸、气袋、球胆、耐压钢瓶等。

2、取样容器样品必须根据其样品性质正确选择:①取轻质油品(如石脑油、汽油、柴油、轻质燃料油等)必须用带塞的细口瓶、广口瓶取样,取调和汽油、易见光分解氧化的样品用棕色瓶取样;②取重质油(如原油、蜡油、渣油、油浆、重质燃料油、沥青等)必须用烧杯、瓷缸,若油品温度较高必须用瓷缸;③取气体样品必须用气袋、球胆,对于无硫样品或对硫含量无要求的样品(如测爆气体、氮气置换气体、制氢解析气)用球胆,装置的其他气体样品用锡箔气袋取样,罐区、罐车用耐压钢瓶取样;④取水样必须用带磨口的具塞瓶或带塞塑料瓶,注意必须密封,分析硅酸根的水样必须用带塞塑料瓶取样;3、取样器具上的标签内容与所取样品一致,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取样地点、时间,取样人等,标签清晰。

4、取样器具专项专用,严禁混用。

(四)取样方法1、液体取样(常温常压下呈均匀液态的产品)1)大罐、罐车、油舱取样①取样前检查取样器与样品瓶是否有残留、是否渗漏,确保清洁干燥。

②用少量待取油品洗涤置换取样器、样品瓶至少三次。

③取样位置按要求取上、中、下(即1/6,1/2,5/6)、底部样、点样、出口液面样等,取样时保证取样器上部端口塞子密封,待降至要求点时快速拉动绳子,打开塞子取样,待取样器内充满油后(液面气泡停止冒出),提出取样器。

严重分层的石油及产品的取样方法

严重分层的石油及产品的取样方法

严重分层的石油及产品的取样方法一、介绍采样并测试油品的密度与水分是岸罐重量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的采样标准是GB/T4756-1998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按照此标准以及通常的做法,岸罐采样一般取三部位的样品。

分为:上部样:石油液体的顶表面下其深度的六分之一液面处取得的样品。

中部样:石油液体的顶表面下其深度的六分之三液面处取得的样品。

下部样:石油液体的顶表面下其深度的六分之五液面处取得的样品。

二、非常规条件下岸罐油品分布的复杂性常规和石油岸罐采用三点采样法:即:上部样,中部样,下部样。

但是在非常规条件下,石油岸罐的油品分布相当复杂,分层严重,用常规的三点采样法要引起较大的误差。

主要成因:1、密度分层严重:一些重质油品,比如南美委内瑞拉原油,或调和燃料油,本身油品和轻重组分分布不均,在岸罐内容易造成分层。

也就是在底部沉积着较重的油品,而在上层油品密度相对较轻,而且这种轻重油品的分布并没有一般的规律性,也就是在液位高度上并不呈线性分布。

2、输入的油品与岸罐底部原有的油品在密度上有较大差异,并且难以充分混合,造成混合后油品密度严重分层。

如原有的油品密度远小于输入的油品,原有的油品就会浮于上层,形成分层。

如用常规和三点采样法,无法采到上层油品,代表性不强。

同理,当原有油品密度远大于输入油品时,底部油品也难以被代表。

用常规取样的方法对岸罐内油品总体密度难以判定。

三、现行取样器不足之处的分析。

手工取样的的基本工具是取样器,取样器主要分为顶部开口取样器、底部开口取样器和全层取样器。

1、顶部开口取样器:顶部开口取样器下部封闭,上部有一圆口并用塞子塞住,塞子用绳子连接,下放前把塞子塞住,到指定位置,瞬间拉绳,打开塞子,液体便从上口进入桶内,桶内空气被挤出并冒出液面,等空气消失,再提起取样器。

其不足之处主要有:(1)当取样器下潜到一定液位时,塞子承受的压力增大,此时靠绳子的瞬间拉力无法打开塞子。

如果塞子在下放前塞得过松,容易导致液体在没有到达指定位置前,就已经渗漏到桶内.(2)由于在下放的过程中采样桶内一直为空,桶的自重必须克服自身的浮力才可以下放。

储罐油品取样操作规程

储罐油品取样操作规程

储罐油品取样操作规程一、引言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涉及储罐油品取样的操作。

三、术语定义1.储罐:用于储存不同类型油品的容器。

2.油品取样:从储罐中取出一部分油品进行化验或检测。

四、操作前准备1.进行储罐油品取样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具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带有防滑功能的安全鞋、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确保取样工具清洁干净,无油污等杂质。

4.根据储罐的类型和油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取样方法和设备。

五、操作步骤1.检查储罐的状态,确认罐内无残余油品,没有泄漏现象。

2.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点和方法。

3.使用取样设备。

常用的取样设备包括手提式采样器、吸管、玻璃瓶等。

4.进行取样操作。

打开罐口,将取样设备放入罐内,充分混合后取样。

5.关闭罐口,并进行标识。

取样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罐口,并在取样瓶上标明取样时间、位置和储罐编号等信息。

六、操作注意事项1.在进行取样前,应先检查取样设备的清洁度和完整性。

2.取样操作应快速、准确。

储罐内油品可能会发生变质、分层等情况,因此取样时间不能过长。

3.在取样过程中,应避免油品污染。

取样设备应保持干净,避免与其他物质接触。

4.取样后应及时封闭罐口,以防油品的泄漏。

5.取样结束后,应将取样瓶迅速送往化验室进行检测或分析,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七、操作记录与报告1.进行储罐油品取样的操作人员应当填写操作记录,包括取样时间、位置、储罐编号等信息。

2.操作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并进行相应归档。

3.取样结果应及时进行分析和报告,以便及早发现油品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操作风险及应急措施1.取样过程中可能会有油品泄漏的风险,应做好泄漏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2.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个人安全,严禁用手触摸油品。

3.如发现油品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同时进行相应的处置。

九、附则1.本操作规程由相关部门进行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

加油站成品油抽样技术规范

加油站成品油抽样技术规范

加油站成品油抽样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成品油抽样的样品容器、抽样条件、抽样准备、抽样步骤、样品运输和贮存、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内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通过燃油加油机销售的汽油、柴油开展日常监督、监督抽查工作时的抽样。

按本标准抽取的样品不适用于检验蒸气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受检样品用于检验的样品。

3.2备检样品指与受检样品同时抽取,用于复检的留存样品。

3.3抽样基数指抽样时被抽样品加油机加油枪所对应油罐中成品油的存量。

4 样品容器样品容器应为清洁干燥具有密封功能的金属容器(由不含铅、锌材质制成)或棕色玻璃瓶。

5 抽样条件5.1 抽样应有2名以上(含2名)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人员同时参加。

5.2 加油枪应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5.3 在卸油期间不应进行抽样工作,待卸油结束,油罐内的成品油静置30min后再进行抽样。

6 抽样准备6.1 抽样前宜先将油罐至加油枪管线内静置成品油放出(根据油罐至加油枪距离不同由加油站陪同人员确认放出量),再进行抽样。

6.2 抽样前抽样人员对抽样容器进行清洗,并对清洗后的废油进行妥善处置。

6.3 填写样品标签及封条,样品标签信息依据GB/T 4756附录 B的4.8执行,封条上分别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人员签名。

6.4 抽样基数由抽样人员根据被抽样油枪所对应油罐液位仪的读数确定;未安装液位仪的加油站,通过人工计量或数据计算获得;对液位仪无法正常读取和无法通过人工计量或数据计算获得的,按安全容量计算。

6.5 按照抽样要求填写抽样单。

注:抽样单至少应具备的信息见附录A。

7 抽样步骤7.1 抽取加油枪受检样品和备检样品应满足检验和备检需要,样品容器中的成品油占总容量的75%以下。

34、油品检验周期及采样送检有关规定

34、油品检验周期及采样送检有关规定

油品检验周期及采样送检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利用好润滑及液压系统油品,降低油耗,保证各机组的设备运转率及完好率。

现将公司内所管辖的所有润滑站,液压站的稀油检验周期及采样,送检做如下规定:
一、送检周期
1.需每月送检的油品:
炼钢厂、炼铁厂、原料厂的大型风机稀油润滑站;轧钢厂的粗、中、预精轧、精轧稀油润滑站;制氧厂空压机润滑站的油品、TRT液压油站每月必须检验一次。

(如需到唐山市监测中心作详细检验,经设备部同意后报备件处联系送检)。

2.每三个月送检一次的油品:
炼铁厂的热风炉、槽下、炉顶、喷煤、泥炮等液压站、轧钢厂的推钢机、打包机、芯棒液压站、制氧厂的氮压机、氧压机的润滑系统、竖炉的齿辊、烧结的推车机油站的油品,每三个月必须检验一次。

3.每半年送检一次的油品:
除以上油品外的各小型润滑站、液压站、各型减速机、液力耦的油品每半年检验一次(有必要临检的各分厂自行决定)。

二、采样送检
1.采油样要从各机组,各油箱回油处抽取,不得以油箱外的油品代替。

设备部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没按机组的油箱取样,按考核办法从重处理。

2.盛装油样的器皿必须干燥洁净、密闭,样品标明油品的牌号及详细来源和名称。

如发现油号不清,来源、名称不详,盛装不合要求,按相关
规定进行考核。

3.各厂应对检验的油品进行跟踪记录,建立相应的台帐,公司每月考核检查。

4.各厂要对各润滑、液压系统的油品进行变更牌号,必须报设备部,经论证批准后,方可更改,不得擅自变更。

备注:原2009年2月2日下发的规定作废。

设备部
2009年12月25日。

其他油品取样

其他油品取样
取样步骤: 连接取样接头、导管和阀(见下图) →冲洗管路和取样 容器→取样→检漏→贴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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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油品的取样
吹扫法取样示意图 1-天然气管路;2-气源取样口阀门;2-双阀钢瓶
(2)抽空容器法 从气路中取样时,利用气体本身的压 力或抽真空取得气体试样的操作方法。样品容器事先经过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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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油品的取样
空检查,证实能维持真空度时,在抽真空至130Pa以下备用。 按下图连接取样接头、导管、阀和样品容器。
(2)固体沥青 使用带盖桶或有可靠外包装的塑料袋。
3.取样方法
(1)从沥青贮罐或桶中取样 从不能搅拌的贮罐中取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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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油品的取样
应先关闭进料阀和出料阀,然后取样。用沥青取样器在液层的 上、中、下位置各取样1~4 L,从罐中取的3个样品,充分混合 后留取1~4 L进行所要求的检验;从有搅拌设备的罐中取样(流 体或经加热可变成流体的沥青),经充分搅拌后由罐中部取样; 大桶包装则按随机取样的要求,从充分混合后的桶中取1L液体 沥青样品。
2.取样仪器
液化石油气采样器用不锈钢制成,能耐压约3.1mPa以上, 要求定期进行约2.0MPa气密试验。常见采样器类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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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油品的取样
(a)单阀型(b)排出管型(c)双阀型 液化石油气取样器
取样连接示意图
1-产品源控制阀;2-排出控制阀;3-入口控制阀
3.取样方法
(1)取样准备 ①选择取样器 按试验所需试样量,选择清洁、干燥的
4.取样方法的选择
(1)封液会溶解部分天然气的成分,引起试样组成的改变。 因此,需要精确测定时,不得采用封液置换法;若二氧化碳含 量低于0.5%(体积分数),且不需要精确测定时,允许采用封 液置换法。

9.加油站油样留存管理办法

9.加油站油样留存管理办法

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油样留存管理办法一、管理基本要求(一)规范内容界定本办法所称油品试样是指石油成品油。

配置油指中国石油系统内生产企业生产的计划内油品,其他均为外采油品。

(二)管理原则1、为全面加强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公司销售各类油品的质量,减少质量纠纷、杜绝质量事故,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事故管理规定》、《销售公司管理手册-质量业务手册》、《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油品质量管理办法》、《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油品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托制定本办法。

2、贯彻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油品的购进、储存、调运、销售等环节的成品油储存质量管理、质量纠纷处理及化验室管理工作。

公司下属各加油站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样品管理(一)取样管理要求1、计量人员按照GB/T 4756《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取样,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准备取样工具、容器、棉线绳、样品胶贴、记录等,取样工具和容器干燥、清洁、专用、有盖。

3、取样工作必须由两人参加,一人取样,一人监护,样品应做好标识。

4、取样时应做好现场取样记录,样品数量应满足检验和留样需要,一份进行质量检验,另一份封存备查。

5、取样完毕,立即封样,签封应牢固,确保样品不可调换,需要搬运的应妥善包装,防止破损。

(二)取样要求1、取样时间(1)油罐卸入后应静置30min后取样。

(2)汽车罐车停至卸油区静置15min后取样。

2、取样部位(1)卧式油罐取样时,应按照表3中在液体深度对应的取样液面采取点样。

如需组合样时,按比例的份数合并组合样。

表1 卧式油罐的取样(2)油罐车在其罐内油品深度的二分之一处取样,若无法实现罐内采样,可在汽车罐车溢流阀处(接卸口)取样。

油品采样操作规程

油品采样操作规程

油品采样操作规程油品采样是指将原油、石油产品等油品从容器中取出一部分作为样品进行检验、分析等操作的过程。

正确的油品采样操作规程能够保证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为油品质量的评估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以下是油品采样操作规程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准备工作1. 查看油品采样工具和试剂的状况,确保无损坏和污染。

2. 登记检验项目和采样点,确认待采样的油品特性和规格。

3. 储存容器及其附件应符合标准,不得有漏、渗、毛刺等缺陷。

4. 温度计、测量尺具等应处于校准状态。

5. 标准物质应符合规定,已超过过期限的标准物质应重新校准或更换。

6. 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二、采样操作1. 根据采样点和采样方法选择合适的采样工具。

2. 在采样前进行预冲,清洗采样工具,以排除可能的污染源。

3. 采用合适的方法,打开容器,避免或最小化与空气接触。

4. 将采样工具完全插入容器内部,避免接触容器边缘和底部。

5. 在采样点周围设置好标志,并清洗采样口。

6. 缓慢、平稳地吸取样品,保证采样工具完全填满。

7. 不同采样点、相同采样点不同时间的样品需分别采集、交替采样。

8. 不同油品、不同参数的样品需分别采集、交替采样。

9. 严禁直接用手接触油品和采样工具。

10. 采样完毕,及时封口,避免油品蒸发、氧化和污染。

三、采样后处理1. 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将样品分装到相应的容器中。

2. 销封和标识样品容器,确保每个样品都有相应的标记。

3. 样品容器应标明样品代号、采样日期、采样点、采样工具等信息。

4. 将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和分析。

四、操作注意事项1. 油品采样应由具备相关培训和资质的人员进行。

2. 操作前要了解采样点的特殊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在操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操作台面和工具的清洁。

4. 样品容器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5. 严禁用手指或其他物品直接接触样品。

6. 销售样品要密封储存,避免污染和损失。

7. 采样过程中要注意防火、防爆措施。

油品取样抽检管理制度

油品取样抽检管理制度

油品取样抽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品取样抽检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提升企业形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油品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油品取样抽检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油品取样抽检管理体系,明确责任、程序和标准,加强对取样抽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取样抽检程序第六条取样抽检应根据产品特性、生产、储运环节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取样方案和计划。

第七条取样地点应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位置,取样器材应符合要求。

第八条取样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取样操作。

第九条取样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杂质、杂菌、水分等外界因素的污染,保证取样的纯净度。

第十条取样时必须注意采样器具和容器的清洁,避免混杂和污染,确保样品准确性。

第十一条取样后应及时封存标识,送交检测机构进行分析,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三章取样抽检记录第十二条每次取样抽检都需制定详细的记录,包括取样人员、时间、地点、取样器具、取样数量、样品状态等信息。

第十三条取样抽检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如需提供相关部门查阅时应能够迅速查找。

第四章取样抽检结果处理第十四条取样抽检结果应公开透明,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对于取样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于屡次取样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产品,应从严处理,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十七条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油品取样抽检工作,确保各个环节的顺畅和规范。

第十八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取样抽检工作,确保取样程序和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九条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

第六章审查评估第二十条定期对油品取样抽检工作进行自查、内审,并接受外部的评估。

油品采样留存管理制度

油品采样留存管理制度

油品采样留存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油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油品采样留存管理制度,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油品质量、合格率和批次一致性。

以下是油品采样留存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采样范围1. 采样范围包括原油、成品油、润滑油、添加剂等所有油品种类。

2. 每批油品均需进行采样留存,确保质量可追溯。

二、采样频率1. 按照生产计划和质量控制要求,确定油品的采样频率。

2. 成品油每批次需进行采样留存,确保质量可控。

三、采样方法1. 采样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经验,严格遵循操作规程。

2. 采样应该在生产环节中进行,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四、采样地点1. 采样地点应遵循卫生安全规范,避免受到外部污染。

2. 采样地点应远离直接接触油品的设备,并且要求采样器具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五、采样器具1. 采样器具需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采样精度。

2. 采样器具需进行编号管理,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六、采样记录1. 采样人员需要填写详细的采样记录,包括采样时间、地点、人员和器具等信息。

2. 采样记录需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存档管理,确保质量可控。

七、留样管理1. 留样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温度进行保存,确保样品的原样性和可比性。

2. 留样需定期进行检测和验证,确保质量可控。

八、质量控制1. 油品采样留存管理制度需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和推行,确保质量可持续。

2. 对于质量异常的批次,采样留存样品需保存时间延长,确保异常原因的溯源。

以上是公司油品采样留存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确保油品质量和质量可持续。

油品取样

油品取样


•§2- 3 其它油品取样 -
一 . 固 体 和 半 固 体 油 品 的 取 样
• 2.采取试样的一般要求 • (1)应根据足够分析这些指标的使用数量采取。 • (2)采取试样用的工具和容器必须清洁。采取 •
试样前,这些工具和容器应该用汽油洗涤,待干 燥后使用。 (3)对于用来掺成一个平均试样所需要的试样, 允许用同一件取样器或钻孔器采取,而且这件工 具在每次放入石油产品之前不必洗涤。采取试样 用的工具和装贮试样用的容器,使用后必须用汽 油洗净,经过晾干,收藏妥当。

一 、 按 油 品 性 状 分 类
二 、 按 取 样 位 置 和 方 法 分 类
2
1
• 2、代表性试样 代表性试样
• •
、 性
性 代表 性
•§ 2-1 油品试样分类 -
一 、 按 油 品 性 状 分 类 二 、 按 取 样 位 置 和 方 法 分 类
• 2、代表性试样
• (1)组合样 按等比例合并若干个点样,所获得
二 按 取 样 位 置 和 方 法 分 类 、
2
1

• 1、点样 •
-



一 、 按 油 品 性 状 分 类
二 、 按 取 样 位 置 和 方 法 分 类
2
1 油品试样
• 1 点样
• 撇取样(又称表面样) 从罐内顶液面处采取的 • • • • • •
点样。 顶部样 在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的顶液面下 150mm处所采取的点样。 150mm处所采取的点样。 上部样 在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的顶液面下其深 度的1 度的1/6处所采取的试样。 部样 在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的顶液面下其深 度的1 度的1/2处所采取的试样。 下部样 在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的顶液面下其深 度的5 度的5/6处所采取的试样。 部样 从油罐 部或 从 的 点处的 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 采取的点样。 液面样 从油罐内 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 的 液面处取 的点样。

油品取样规定及标准素材课件

油品取样规定及标准素材课件

润滑油的取样实例
润滑油取样的应用
润滑油取样是对润滑油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测和评估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润滑油的取样分析,可以了解润滑油的性 能变化和污染情况,为及时更换润滑油提供依据。
取样操作规定
在润滑油的取样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取样时应选择合适的取样器具,按照 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避免交叉污染和误差。
取样方法
采用规定的取样方法,确保取 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样品混合
如果需要,将取得的样品与容 器中的其他样品混合,以确保
样品的均匀性。
样品量控制
确保取样的量满足分析需求, 同时避免浪费。
记录和报告
详细记录
对取样的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包括取样时间、取样位置、样 品状态等信息。
样品标识和存储
对取得的样品进行标识,并按 照规定进行存储,确保样品的 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油品取样法规的更新和变化
更新情况
随着科技发展和油品性质的变化,油品取样的法规和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例如,新版国家标准 《石油产品取样方法》相较于旧版更加注重环保和安全要求,同时增加了对新型油品的取样规定。
变化趋势
未来油品取样法规和标准的变化趋势将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安全性和智能化技术应用。例如,引入智 能化取样设备、加强取样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等,以提高油品取样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采样人员的培训
对采样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 了解油品特性及取样方法,能够正确、 规范地进行取样。
质量监控方法
01
02
03
定期检查采样工具
定期对采样工具进行性能 检查,确保其符合使用要 求。
实时监测采样过程
在取样过程中,对采样的 温度、粘度等关键参数进 行实时监测,确保采样的 准确性和代表性。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品油质量抽检计划和实施细则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品油质量抽检计划和实施细则

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品油质量抽检计划和实施细则(2020年5月)2020年我市加油站国六标准成油品质量抽检从2020年5月开始,抽样区域及场所:全市55%在营加油站,检测结果通知及复检:2020年6月至11月,抽检总量330个批次,其中车用柴油165个批次,车用汽油165批次。

实施细则如下: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复检。

1.抽样方法1.1抽样方法根据需要在加油站加油设备终端抽取或在生产线末端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抽样方法按国家标准GB/T4756-2015《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中响应条款规定抽取组合样。

1.2抽样数量样品应使用符合GB/T4756-2015《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不易腐蚀、密封性能良好的容器封装。

随机抽取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样品;每批次抽8L样品,其中4L用作检样,4L留作备样。

样品按标价购买,并索取发票等购样凭据留证,备样由检验机构带回。

采样过程均需拍照留证。

一经采样,立即封样,任何人不得调换。

2.检验依据表1 车用汽油检验项目表2 车用柴油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 17930-2016《车用汽油》GB 19147-2016《车用柴油》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出现不合格时,应依据标准判定规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4.异议处理4.1对监督抽查程序有异议的,由任务下达部门核查相关证据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

4.2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原检验结果准确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能证明原检验结果准确,需要进行复检的,由任务下达部门指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本次监督抽查最终结论。

润滑油取样规范

润滑油取样规范

润滑油取样规范篇一:润滑油如何取样和送检润滑油如何取样和送检经常有用户问:“当我们将需要分析的油样从设备中采集后,油样放在取样瓶中多长时间内不会发生变化?如果油样在取样瓶中发生了变化,那么我们最多可以将其放置多长时间呢?”(润滑油取样器)确切地说,在油样从机械设备中采集出来的那一刻,采集的样品和剩在油箱中的油品已经处于不同的环境。

可以想象,在那一刻两部分(采集的油品与油箱剩余的油品)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与对方的性质不同。

如果采集样品的时间与分析样品的时间间隔越长,那么被采集的样品与油箱剩余油品的性质差别就越大。

待分析的油品性质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更重要的是,留在油箱中的油品其性质很可能变化更快。

(润滑油取样器)因此,一旦样品被采集,那么就应该尽快进行检测。

决定样品的递送期限时,要考虑是否需要进行特殊项目的分析,尤其要考虑取样的频率。

如果样品采集频率是每月一次,那么对样品的检测应该在采集样品后几天进行,如果样品采集频率是每半年进行一次,那么就不必要立即对样品进行检测。

一般来讲,采集到的样品放置的时间不要超过一个星期。

(润滑油取样器)不应该将采集的样品放置几个星期或几个月的时间再对其进行检测,经过几个星期的放置后,采集的样品性质已经不能代表设备中油品的性质,并且经分析检测得到的数据也显著与实际情况不符。

(润滑油取样器)通常情况下,延误送检的原因是由于相关的文件准备不到位。

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预先印刷好样品标签,并建立正确的设备及其油品分析历史的数据库。

如果这套系统完全的建立起来,那么标签上只需标明油样编号和采集样品日期即可。

西安天厚:润滑管理与主动维护的领航者篇二:油样取样规范北京机械车间润滑油取样规范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规范规定了大型养路机械润滑油的取样规程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1.2本规范适用于北京机械车间大型养路机械在用润滑油的取样。

2相关人员工作职责2.1检测工程师制定本段机械车定期取样计划和追加取样计划,提供现场取样所需工具和材料,定期将取样通知单发给现场各施工队。

油品取样规定及标准

油品取样规定及标准

油品取样要求及标准一、术语(1)点样:从油罐内要求位置上,或在泵送操作期间,在要求时间在管线中取得样品。

(2)上部样:在油品液体顶层面下其深度1/6液面处所取得样品。

(3)中部样:在油品液体顶层面下其深度1/2液面处所取得样品。

(4)下部样:在油品液体顶层面下其深度5/6液面处所取得样品。

(5)组合样:按要求百分比合并若干个点样所得到代表整个油品试样。

在油品计量中,组合样常按下列情况之一合并而成:1、等体积百分比合并,分上、中、下部样2、对于非均匀油品,在处于3个液面上所取得一系列点样,按其所代表油品数量成百分比掺和。

3、从多个油罐或油船油仓中取得单个样品,每个样品全部和其中盛装油品总量成百分比。

4、在要求间隔(时间或累计流量),从管线内流体中采取一系列等体积点样。

二、取样标准1、用于试验试样,必需对被取样油品含有代表性。

要确保做到这一点,有很多注意事项。

它们取决于石油及石油液体产品特征,被取样油罐和管线和对试样要进行试验性质。

2、当油罐内样品是静止状态时才能够进行取样操作。

为了从一个静止油罐中采替换表性试样,通常采取上、中、下部取样,并按要求混合。

二、依据标准油品取样分为手工取样和自动取样手工取样操作应根据GB/T4756-1998《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

该标准关键用于各类容器(如油罐、油罐车、游轮等)及管线油品输送取样。

从油罐中取样时,其罐内压力应为常压,而且油品温度不宜过高,并为液体。

自动取样法应符合SY/T5317- 《石油液体管线自动取样法》相关要求,该标准适适用于管输油品连续自动取样,客服了手工取样不足。

三、取样准备及要求1、取样条件应选择清洁干燥、不渗漏并有足够强度、容量适合取样器、取样设备和试样容器。

试样容器是用于储存和运输试样接收气,容积为0.25-5L,能够是玻璃瓶、塑料瓶(不能用于储存油品)、带有金属盖瓶,应有适宜瓶塞、帽或阀密封试样。

2、取样部位对于大型卧式圆筒形取样可按下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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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采样分析规定
为规范我科室采样中存在的问题,特做以下规定:
一、出厂分析采样
A、罐样(出厂全分析9:00—16:30由白班采样,夜间
1.汽油:采3.5升,1升留样,1升分析辛烷值,1升做其它分析项目,0.5升做蒸汽压分析。

2.柴油:采3升,1升留样,1升分析氧化安定性,1升做其它分析项目。

3.重油:采2.5升,1升留样,1升倒班分析,0.5升白班分析。

B、槽车
1.汽油:采2升,留样并分析密度,且留样够1升。

2.柴油:采2升,留样并分析密度色度、闪点且留样够1升。

3.重油:采2升,留样并分析密度、含水或按调度通知分析,且留样够1升。

二、进厂样品分析采样
A、船样
重油:采3升,1升倒班分析,1升白班分析,1升留用于复查。

B、槽车(包括外来车样和库区转油车样)
重油:全分析车样:采2升,1升做分析,1升留用于复查;
非全分析车样:采1升,做密度、含水、固含量分析。

三、样品分析内容
1.汽油全分析项目:密度、馏程、蒸气压、溶剂洗胶质、硫含量、博士实验、铜片腐蚀、水溶性酸碱、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诱导期、锰含量、铁含量、辛烷值(待通知)。

2.柴油全分析项目:硫含量、10%蒸余物残炭、灰分、铜片腐蚀、水分、机械杂质、凝点、闪点、冷滤点、运动粘度(20℃)、馏程、密度、酸度、氧化安定性(每罐
或封罐分析一次)。

3.重油(船样、车样)进厂全分析项目:密度、水分、残炭、酸值、含盐、凝点、闪点(闭口)、硫含量、馏程、固含量、油泥含量、总热值、碱性氮、运动粘度。

四组份、重金属含量同一来源分析一次。

4.油浆及污油出厂全分析项目:密度、水分、硫含量、粘度、闪点、机械杂质、总热值、灰分。

5.销售外来样全分析项目:密度、残炭、酸值、含盐、凝点、闪点、硫含量、馏程、固含量、油泥含量、碱性氮
四组份、重金属含量待调度通知。

(注:馏程500℃>50%在分析四组分)
注:1.留用于复查、留样的样品待分析无误后由唐佳、董婷通知,方可清理。

2.凡接到通知给客户的样品须汇报科室领导,不包括持有样品申请单样品。

3.凡须留样的样品均由白班负责整理留样。

化验室
2012/9/7
外来样分析流程及数据外发
化验室只接收调度及总工办送样品分析
1、调度送样,按样品申请单分析项目要求进行倒班及白班项目进行分析,并问清楚是船样还是销售外来样,结果
发科室,由白班统一发结果。

2、总工办送样分析,按样品申请单分析项目要求进行分析,结果发科室,由白班统一发结果。

润滑油采样分析规定
1、催化车间:每周五早班采样分析酸值、机杂水分(目测),中班分析开口闪点,夜班分析运动粘度(40℃)。

采样部位主风机、备机、气压机、增压机A、增压机B。

(只采油箱底部样)
2、公用车间样品:每月10号早班采样分析酸值、机杂水分(目测),中班分析开口闪点,夜班分析运动粘度
(40℃)。

采样部位冷风机1号、2号、3号、汽轮机、空压机1号、2号、发电机吸油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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