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_中标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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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甜甜、杨艳二审行政裁定书

何甜甜、杨艳二审行政裁定书

何甜甜、杨艳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3【案件字号】(2020)鄂05行终11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甘杨胡振元胡建华【审理法官】甘杨胡振元胡建华【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何甜甜;杨艳;张自刚;李少先;高士用;枝江市土地与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当事人】何甜甜杨艳张自刚李少先高士用枝江市土地与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当事人-个人】何甜甜杨艳张自刚李少先高士用【当事人-公司】枝江市土地与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代理律师/律所】李顺华、韩海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艾天彬湖北亮节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顺华、韩海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艾天彬湖北亮节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顺华、韩海祥艾天彬【代理律所】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湖北亮节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何甜甜;杨艳;张自刚;李少先;高士用【被告】枝江市土地与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本院观点】上诉人向原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上诉人于2019年8月9日作出的《处理意见》中“一、关于门面安置房规划问题。

被上诉人是枝江市人民政府在中冠纺织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指定的征收部门,被上诉人陈述,其是依据枝江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作出的《关于2017年第三批次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及规划方案的办公会议纪要》及当时报审的相关规划资料作出了《处理意见》中第一部分的相关内容,其并非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变更没有行政职权,其仅仅是就其所掌握的信息客观告知被征收人。

【权责关键词】行政补偿行政征收合法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证据可诉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的证据已随案移送本院,本院经审查所认定的案件事实与原审相同。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向原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上诉人于2019年8月9日作出的《处理意见》中“一、关于门面安置房规划问题。

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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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估;拆迁评估;土地评估;工程决算审计;房地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通辽市科尔沁区书香园小区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通辽市科尔沁区书香园小区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通辽市科尔沁区书香园小区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通辽市科尔沁区书香园小区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中标候选人公
示的背景
2.公示的内容和目的
3.对中标候选人的要求和期待
4.项目的进展和影响
正文
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书香园小区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

这个公示是为了让公众了解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中标候选人的名单、中标金额和项目概况。

这些信息的公开,旨在增加项目的透明度,让公众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该项目的具体情况。

同时,公示也是为了防止暗箱操作,确保项目的公正、公平。

对于中标的候选人,我们期待他们能够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他们需要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术,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我们也期待他们能够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注重环保,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书香园小区项目的建设,对于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们期待该项目能够早日完工,让居民能够早日享受到新的居住环境。

同时,我们也期待该项目能够成为通辽市科尔沁区的一个新的地标,提升城市的形象。

总的来说,通辽市科尔沁区书香园小区项目委托开发建设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发布,是项目进展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汇金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判决书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汇金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判决书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汇金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04【案件字号】(2020)鄂02行终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必贵汪洪安刘海军【审理法官】李必贵汪洪安刘海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汇金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当事人】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汇金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当事人-公司】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汇金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代理律师/律所】侯兵湖北申远律师事务所;石钧中湖北群力律师事务所;张勋奇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侯兵湖北申远律师事务所石钧中湖北群力律师事务所张勋奇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侯兵石钧中张勋奇【代理律所】湖北申远律师事务所湖北群力律师事务所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被告】湖北汇金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院观点】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金地产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确认为有效。

【权责关键词】行政征收合法第三人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均属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金地产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确认为有效。

故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案中,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约交付了涉案土地,但汇金地产未在约定的2015年10月10日前缴纳第一期土地出让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1年06月【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中标统计分析

2021年06月【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中标统计分析

2021年06月【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中标统计分析
根据中招查的统计,2021年06月中国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标事件量为2次。

截至2021年06月月末,本年度中国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标事件总量为9次,相对于2020年06月累计同比上升200.0%。

2020年07月到2021年06月在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标事件信息中出现总次数排名前十的关键词为:土地、地产、房地产、房屋、搬迁、街道、建筑、
调查、资产评估、住宅。

要集中在:江苏省。

从金额角度来看以上数据统计:
根据中招查的统计,2020年07月到2021年06月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标事件信息中包含以下关键词的中标事件总金额排名前十:土地、地产、房地
产、房屋、街道、调查。

相关标签:中招查;中标;公司分析;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魏魁与江苏新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魏魁与江苏新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魏魁与江苏新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9【案件字号】(2020)苏09民终257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迎付孙曙光郑娟娟【审理法官】王迎付孙曙光郑娟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魏魁;江苏新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当事人】魏魁江苏新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当事人-个人】魏魁【当事人-公司】江苏新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魏魁【被告】江苏新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本院观点】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服务和管理,对小区的公共设施、公共设备负有维护和管理的义务,如发现共用设施存在异常情况负有及时处理的义务。

【权责关键词】合同过错无过错合同约定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服务和管理,对小区的公共设施、公共设备负有维护和管理的义务,如发现共用设施存在异常情况负有及时处理的义务。

2019年5月4日,本案上诉人魏魁发现其所有的坐落于阜宁县馥桂园小区5号楼205室中厨房下水管道返水联系新鑫物业公司处理,新鑫物业公司接到通知后派人修理,并在5月11日前施工重新改造了魏魁家的下水管道。

从上诉人魏魁在一审庭审中提交的其与新鑫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的短信聊天记录及其庭审陈述来看,在魏魁通知新鑫物业公司时屋内已经造成大面积漫水,上诉人魏魁未提供证据证明在其通知新鑫物业公司前,新鑫物业公司能自行发现共用管道有异常情形。

综合下水管道堵塞原因、新鑫物业公司处理情况等因素,一审法院判决新鑫物业公司承担魏魁财产损失3700元的30%,即1100元并无不当。

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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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估;拆迁评估;土地评估;工程决算审计;房地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汉南旧改施工中标公示

汉南旧改施工中标公示

汉南旧改施工中标公示1. 项目背景汉南地区是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经济发展迅速。

然而,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和人口的增加,汉南地区的建筑物老化严重,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汉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汉南政府决定进行旧改工程,通过对老旧建筑进行改造和更新,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生活品质。

2. 项目概述汉南旧改项目是指对汉南地区的老旧建筑进行整修、翻新和拆除重建的工程。

项目涉及住宅、商业、道路、绿化等多个方面,旨在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

3. 施工中标公示内容3.1 施工单位名称本次汉南旧改项目中标的施工单位名称为XXX建筑有限公司。

3.2 中标金额本次汉南旧改项目中标金额为XXX万元。

3.3 中标理由XXX建筑有限公司在过去的项目中表现出色,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优秀的施工团队。

公司在汉南地区的工程施工中一直秉承着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始终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因此,经过层层筛选和评估,XXX建筑有限公司脱颖而出,成功中标本次汉南旧改项目。

3.4 施工计划和进度根据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将在XX年XX月XX日开始施工,工期为X个月。

施工单位将合理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期的准确和施工质量的稳定。

3.5 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将秉持“质量第一、安全施工、精细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同时,施工单位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的质量稳定和合规性。

3.6 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汉南地区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施工单位将重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工作。

在施工前,将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方案,严格控制施工对环境和文物的影响。

丁有元、赵亚男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丁有元、赵亚男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丁有元、赵亚男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01【案件字号】(2021)苏11民终188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剑田原甘可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丁有元;赵亚男;郑谦;镇江市鑫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当事人】丁有元赵亚男郑谦镇江市鑫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当事人-个人】丁有元赵亚男郑谦【当事人-公司】镇江市鑫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窦健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孙军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覃丹彦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刘桐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窦健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孙军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覃丹彦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刘桐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窦健孙军覃丹彦刘桐【代理律所】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丁有元;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被告】赵亚男;郑谦;镇江市鑫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本院观点】合法的债权受法律保护。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诉讼代表人证明诉讼请求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2-18 02:39:38丁有元、赵亚男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11民终1885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丁有元。

委托诉讼代理人:窦健,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亚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军,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谦。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镇江市鑫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镇江市火坛楼巷1号。

法定代表人:郑谦。

诉讼代表人: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镇江市鑫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王世东与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凉州分局行政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世东与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凉州分局行政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世东与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凉州分局行政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甘肃省武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甘肃省武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8【案件字号】(2020)甘06行终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成维李明武王天雄【审理法官】赵成维李明武王天雄【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世东;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凉州分局;因对补偿价款有异议而拒绝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对上述事实并无异议【当事人】王世东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凉州分局因对补偿价款有异议而拒绝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对上述事实并无异议【当事人-个人】王世东【当事人-公司】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凉州分局因对补偿价款有异议而拒绝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对上述事实并无异议【代理律师/律所】郑蕊北京创律师事务所;吴思琦北京创律师事务所;索妮甘肃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郑蕊北京创律师事务所吴思琦北京创律师事务所索妮甘肃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郑蕊吴思琦索妮【代理律所】北京创律师事务所甘肃致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王世东;因对补偿价款有异议而拒绝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对上述事实并无异议【被告】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凉州分局【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凉州自然资源分局作为凉州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作出被诉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当事人对此无异议,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合法合法性证据不足合法性审查行政执行维持原判撤销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凉州自然资源分局作为凉州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作出被诉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当事人对此无异议,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淮安市水岸祥和项目土建中标单位公示

淮安市水岸祥和项目土建中标单位公示

淮安市水岸祥和项目土建中标单位公示
【实用版】
目录
1.项目名称:淮安市水岸祥和项目
2.项目类型:土建中标单位公示
3.项目内容:公示中标单位及相关信息
4.项目意义:提升城市建设品质,促进经济发展
正文
淮安市水岸祥和项目近日进行了土建中标单位公示,标志着该项目即将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项目位于淮安市某地段,占地面积约 XX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XX 平方米,总投资约 XX 亿元。

项目类型为住宅、商业综合体,力求打造一个宜居、宜业的高品质生活环境。

此次公示的土建中标单位为 XX 公司,具备丰富的建筑施工经验及良好的业界口碑。

中标单位的确定意味着项目将进入紧张的施工阶段,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相关部门将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管。

淮安市水岸祥和项目的建设对于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项目的高品质住宅设计将满足居民对舒适居住环境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其次,项目包含的商业综合体将引进各类优质商业资源,为当地居民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总之,淮安市水岸祥和项目土建中标单位的公示标志着项目实质性建设的开始。

第1页共1页。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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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2023-2024 年城区污 水管网改造工程鼓楼南北路勘察 设计 【泰兴市】2023-2024 年城区污 水管网改造工程鼓楼东西路勘察 设计
西城工程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 团有限公司
314.5 256.8
2022-11-07 2022-11-07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建设工程、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监控设施、交通信号灯、污水管网、农村水利设施、 垃圾填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开发,承接各类工程代建服务;城市管理服务;做好投资供水、 供气、城区保洁、垃圾处置、环卫设施采购、规划编制设计、道路绿化、智慧城市建设、城 区乡镇电费服务;土地一级市场整理开发、房地产项目施工及销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476
同比增长:-22.7%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73319.41
同比增长:-34.2%
平均金额(万元)
¥193.45
同比增长:-11.9%
平均节支率
18.2%
同比增长:-0.5%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 公司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
铭扬工程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
苏邑设计集团有限 公司
141.3 121.6 120.7 119.6 96.0

江苏鑫洋工具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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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江苏鑫洋工具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江苏鑫洋工具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江苏鑫洋工具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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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黄伟、荆州市金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黄伟、荆州市金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黄伟、荆州市金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其他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5.16【案件字号】(2022)鄂10民终70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潘龙葛筱立万冀松【审理法官】潘龙葛筱立万冀松【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黄伟;荆州市金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黄伟荆州市金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个人】黄伟【当事人-公司】荆州市金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张京华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凌兰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京华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凌兰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京华凌兰【代理律所】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黄伟【被告】荆州市金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上诉人主张的金喜达公司侵权事实能否成立;2.开发区管委会是否应当和金喜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权责关键词】催告代理违约金过错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第三人鉴定意见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查封拍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未提交证据。

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一致。

二审另查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附件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规定:“(二)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内容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费: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张湾区花果街道办事处岔河村村民委员会、柯贤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湾区花果街道办事处岔河村村民委员会、柯贤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湾区花果街道办事处岔河村村民委员会、柯贤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3【案件字号】(2020)鄂03民终175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宇鹏袁昆徐恩田【审理法官】王宇鹏袁昆徐恩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湾区花果街道办事处岔河村村民委员会;柯贤茂;杨询;裴爱玲【当事人】张湾区花果街道办事处岔河村村民委员会柯贤茂杨询裴爱玲【当事人-个人】柯贤茂杨询裴爱玲【当事人-公司】张湾区花果街道办事处岔河村村民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方朋湖北诚智成(十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方朋湖北诚智成(十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方朋【代理律所】湖北诚智成(十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湾区花果街道办事处岔河村村民委员会【被告】柯贤茂;杨询;裴爱玲【本院观点】涉案房产是岔河村与柯贤茂、杨询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柯贤茂、杨询已按约支付房款;在房产权证迟迟未能办理的情况下,岔河村张贴公告承诺在2018年12月31日前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则将实付房款退付到位,该承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遵照执行。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合同合同约定证明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涉案房产是岔河村与柯贤茂、杨询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柯贤茂、杨询已按约支付房款;在房产权证迟迟未能办理的情况下,岔河村张贴公告承诺在2018年12月31日前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则将实付房款退付到位,该承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遵照执行。

上诉人称“上诉人将涉案房屋以每平方米1100元抵付建设方,由建设方的实际控制人对外进行出售,至于建设方以多少价格对外进行出售,上诉人没有参与,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但售房合同系上诉人与柯贤茂签订,涉案房屋价格也系双方协商,故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徐胜祥、杨应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徐胜祥、杨应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徐胜祥、杨应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8【案件字号】(2020)鄂01民终1065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文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徐胜祥;杨应生;徐家祥【当事人】徐胜祥杨应生徐家祥【当事人-个人】徐胜祥杨应生徐家祥【代理律师/律所】黄喆琪湖北卓力律师事务所;张子杨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冯木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喆琪湖北卓力律师事务所张子杨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冯木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喆琪张子杨冯木【代理律所】湖北卓力律师事务所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改判【原告】徐胜祥【被告】杨应生;徐家祥【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为:一、杨应生的损失范围;二、徐胜祥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第三人鉴定意见自认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3 01:15:01徐胜祥、杨应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鄂01民终10658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徐胜祥。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喆琪,湖北卓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应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子杨,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木,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家祥。

审理经过上诉人徐胜祥因与被上诉人杨应生、徐家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2020)鄂0116民初296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受理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格评估、土地价格评估、机器设备、车辆、船舶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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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儒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 沈芳 司 四川天成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韩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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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汇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孟庆欣 江苏东诚亿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 高帮胜 有限责友林 司 南京长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 王延龙 价事务所(普通合伙) 江西老楼房地产土地评估顾问有 殷昇 限公司 辽宁金地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 徐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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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鑫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卢朝辉 湖北国新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朱琳莉 武汉洪房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 潘建西 司 湖南新融达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 宋光荣 司 吉林宏旭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王守森 吉林省国兴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 滕江波 司 吉林方正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费少元
2011年初始注册机构情况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机构名称
法定代 表人
安徽德信不动产评估测绘咨询有 马明勇 限公司 安徽建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 贾毅 司 安徽嘉华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 张明 公司 中安盛世(北京)土地房地产评 赵文群 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鼎春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 黄媛 公司 北京中商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 程殿卿 司 中联(福建)资产评估土地房地 李卫东 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 何占平 价有限公司 广西金瑞达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张铨

张湾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六标段中标

张湾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六标段中标

张湾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六标段中标近日,备受瞩目的张湾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六标段中标结果揭晓。

这场备受当地居民关注的改造项目,终于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一、项目背景张湾村棚户区位于城市边缘,居民生活条件恶劣,安全隐患严重。

为了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质,政府决定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

该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此次中标的为第六标段。

二、中标单位介绍中标单位为某知名房地产开发公司,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建设和管理经验。

该公司曾成功实施多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此次张湾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该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居民打造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改造意义及预期效果张湾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不仅能够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还具有以下意义:1.提升城市形象:改造后的区域将焕然一新,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2.优化土地资源:棚户区改造后将释放大量土地资源,有利于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3.促进经济发展:改造后的区域有望吸引更多投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4.改善民生:新建住宅和配套设施将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提高居民幸福感。

四、后续工作计划中标单位将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项目后续工作,主要包括:1.拆迁安置:尽快启动拆迁工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2.规划设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规划设计,确保新建区域的功能完善、环境优美。

3.开工建设:确保项目按照规划顺利进行,力争提前完成建设任务。

4.质量监督: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督,确保项目质量达标。

总之,张湾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六标段的中标标志着该项目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江苏鑫利华锐置业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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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江苏鑫利华锐置业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江苏鑫利华锐置业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江苏鑫利华锐置业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发、销售;房地产工程项目管理;室内外装潢工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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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及出资信息
截止2019年9月25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四、风险信息
4.1 经营异常(0)
截止2019年9月25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4 参与投标的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5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5 合作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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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 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5日 生成
2/5

每日80000+条信息更新,多维度检索、企业资 质匹配、甲方监控等功能,让中标快人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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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5日 生成
2.2 中标/投标情况(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5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3 中标/投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5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4 税务信息(0)
截止2019年9月25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5 行政处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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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 洪山区狮子山街特一号华中农业大学天惠楼第五层518室
营业期限: 2015-03-18 至 /
营业范围:
为总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业务联系、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0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5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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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股权出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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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动产抵押(0)
截止2019年9月25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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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5日 生成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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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信息
5.1 工程人员(0)
截止2019年9月25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பைடு நூலகம்、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5.2 企业资质(0)
截止2019年9月25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1333452961G
工商注册号: 420111000389616
组织机构代码:
333452961
法定代表人: 张晓旭
成立日期:
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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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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