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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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解读

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解读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 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三)预包装食品标签、说明书 —3—
关于说明书: 1.内容完整——按规定标注标签标示的内容。 2.客观真实——“三个不涉及”。
虚假内容! 疾病预防! 治疗功能!
3.内外统一——说明书能真实完整的表现食品 内在质量状态。
四、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怎样控制?
四、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怎样控制?《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给出了答案
(一)原料控制——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 (二)生产关键环节控制——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 装等; (三)检验控制——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 验等; (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涉及的主体: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企业、 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中用餐单位、消毒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生产者、集中交易市场开 办者和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二)食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的法定要求-1-
场所 设备与设施 人员 设备布局和流程 餐、饮具 贮存、运输中的容器、工具和设备 食品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个人卫生 水质量 使用的洗涤、消毒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要求
(二)食品生产、经营禁止性规定要求 -2-
四、生产过程控制
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控制,一个最核心、最积极的要素就是人员。 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期进行抽查考核, 不合格不得上岗。
(一)关于原料的控制
1.索取合法的资料(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
2.完整有效的票据(凭证)——追溯制度的要求、 保护自己的依据。

新《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解读

(需明知)
增加行政拘留罚种(7类) 无 情节严重的,可由公安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5日-15日拘留(7种情形)
注意要点:对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若符合《刑法》第143条、 144条规定的犯罪要件,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防止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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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7类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行政拘留:
新增1种违法情形

先责改,再处罚的情形

注意要点:本条除了对执法主体和违法情形作了调整、加大了处罚力度之外,还在 第2款增加了标签、说明书瑕疵的例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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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产经营过程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 律责任的规定 注意要点:一是明确不同的执法主体;二是加大处罚力度;三是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将违法行为种类由7类增加到16类
货值不足一万元:5万-10万 货值一万元以上:10倍-20倍 见下页
注意要点:对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若符合《刑法》第143
条、144条规定的犯罪要件,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防止以罚代刑;本条第2款 规定了法律责任的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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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7类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 食品、食品添加剂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 幼儿配方乳粉 除本款和本法第123条、第125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兜底)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给予处罚

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主要内容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该法2009年颁布施行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对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覆盖全过程的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依法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修订食品安全法,采用的是全面修订的方式,修订的力度比较大,修订后该法从原来的104条,增加到154条,共增加了50条。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一、关于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了法律的调整范围,明确食品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法,同时明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上述关于法律适用范围的规定,与现行食品安全法相比,作了三处修改:一是将“食品流通”修改为“食品销售”;二是增加规定“食品的贮存和运输”适用食品安全法;三是明确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以及食品安全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适用食品安全法。

二、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根据国务院有关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规定,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对现行食品安全法有关监管体制的规定作了调整,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2015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全文解读

2015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全文解读

2015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全文解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全文共3万字,比2009年版的《食品安全法》多出1.5万字。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一共为154条,比原《食品安全法》多了50条。

其中,在154条中修改了近80条。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食品”这两个字共出现931次,“食品添加剂”共出现101次,“食品相关产品”共出现39次。

这三类产品在《食品安全法》中出现的次数达到1071次。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一词出现了115次,“卫生行政”出现了53次,“质量监督”出现了27次,“农业行政”出现了19次,“公安机关”出现了8次。

为什么要说这几个数字?因为从这几个数字看,就知道这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执法部门是谁,有哪些,相关部门所承担的职责是多少。

一、用法律的形式巩固体制改革的成果第一方面的亮点是完善了体制,用法律的形式来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体制改革的成果。

在完善体制这个方面,有哪些方面的内容?第一,明确了农业部门的职责。

农业部门负责什么呢?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同时还负责牲畜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什么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卫生计生部门在《食品安全法》中所承担的职责是什么?卫生部门是承担负责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等。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呢?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管理的管理,同时还负责食品进出口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三,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公安部门承担什么职责呢?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机制;二是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要及时移送案件;三是在查处过程中迅速进行审查,依法做出决定;四是公安部门在办案的过程中请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支持的,后者还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2015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望成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保障食品安全关系每个消费者切身利益,修订食品安全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重视。

时下,《舌尖上的中国》第二季正在央视热播,而笔者认为,中国人需要拥有“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各种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屡有发生。

为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题,就有必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快构建食品安全法治秩序,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必要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修订,打上法律补丁、补上法律短板。

而要让食品安全法“长出牙齿”来,就必须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修订草案重点作了以下完善:一是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

二是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

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

三是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

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其中,笔者认为,完善追溯制度、建立最严格的处罚制度、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等,是对以往执法疲软监管不力所出的重拳。

必须严惩重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食品安全法应在刑事责任方面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在行政责任方面,强化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者、技术机构的处罚;在民事责任方面,加大经济惩罚力度,规定最低额赔偿制度。

必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诚信自律”的义务。

学习解读食品安全法

学习解读食品安全法


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起维护食
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则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成为法律原则是《食品安全法》修订工
作的重要创新。
第二章节
修订的主要内容
巩固和深化监管体制改革成果
➢ 明晰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的法律依据。 新修订食安法规定,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监督管理。 ➢ 明确规定卫生计生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新修订食安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 定、公布,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会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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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节
修订的基本原则
修订的基本原则
新修订的食安法借鉴国 际食品安全立法经验, 增设食品安全工作的基 本原则,即实行预防为 主、风险管理、全程控 制、社会共治,建立科 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预防为主原则 ➢ 食品安全风险往往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严重的和不可逆转的损
害,为避免这种结果,不少国家的法律都采纳了预防性原则。 ➢ 美国现代化法案要求采取预防性措施,规定食品企业应当评
估可能影响食品制造、加工、包装、贮藏的危害,确定并执 行预防性控制措施,以有效减少和预防该危害的发生率。预 防性原则的含义是指在事实判定、证据论证、科学研究等方 面尚未确实的情况下,为防止食品安全损害发生,而采取的 预防性措施。
修订的基本原则
风险管理原则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目的在于保护健康,防范风险, 食品安全的法规、标准、政策措施都应当建立在风 险判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 风险。 欧盟《食品安全基本法》明确了风险管理的含义, 风险管理不同于风险评估,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作者:暂无来源:《食品与生活》 2015年第7期亮点1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将质量技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分别承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分段监管职能,调整为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将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活动纳入《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县级人民政府食药监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食药监派出机构,将监管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等基层,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亮点2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细化和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业态,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控制管理制度。

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进一步强调了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食药监、卫生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明确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责任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国家食药监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说明2015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说明2015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说明2015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2015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该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该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如下:1. 食品安全责任制:该法确立了“食品安全健康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质量负责。

2.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该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以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具备必要的技术及条件。

3. 食品追溯制度:该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确保可追溯食品的来源、生产加工过程、流通环节等信息,以便于追溯食品安全问题。

4.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该法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对新食品原料、新食品添加剂等进行科学评估,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5. 食品标识和广告:该法规定食品标识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广告应真实、准确、不误导消费者。

6. 食品监督抽检:该法规定了食品监督抽检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和检验,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进行查处和处理。

7.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该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处理。

2015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通过设立责任制度、加强监管、强化标准要求等措施,旨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与健康。

同时,该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强食品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该法颁布6年以来的首次大修。

与旧法相比,新《食品安全法》亮点更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更加全面。

婴幼儿奶粉【相关法条】第八十一条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配方要注册审查【评析】注册不是简单的备案,注册意味着要进行审查,加强了对配方的管理,体现了立法者对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这一规定也很重要。

目前,一些企业通过从国外进口大包装的婴幼儿奶粉,然后分装成小包装出售,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

该条款要解决的就是二次污染的问题,企业或者进口或者采购原料生产,或者直接进口已经分装好的奶粉,避免二次污染造成对婴儿的伤害。

“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这一条款主要是禁止企业采取“换汤不换药”营销方式,同样的产品,换个牌子就可以卖高价,欺骗消费者。

网售食品【相关法条】第六十二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明确第三方平台责任【评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欺骗消费者,销售劣质产品、服务的商户,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只要能提供商户的真实信息,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这一规定类似于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避风港”原则,第三方平台所担负的监管责任实际上是比较轻的,因此可能对商户的审查也不是很严格。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导语:食品安全,事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

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两次审议、三易其稿后,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相比,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篇幅和内容上均有大幅扩展——条款从104条增加至154条,字数从1.5万字增加至将近3万字。

根据全国人大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介绍,此次修改反映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完善监管制度、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建立最严厉的惩处制度、发挥重典治乱威慑作用的三方面需要。

本次修法力度大,制度构建变化多,主要亮点有:1. 明确监管体制以国务院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多部门参与、协调、信息共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于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改善监管部门分段管理的现象。

2. 强调预防为主的原则,突出防范风险,健全食品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风险监测评估的评估因素、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情形、风险评估结果的影响,以及风险评估信息在各有关行政部门之间,以及人民政府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检验认证机构、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及新闻媒体之间的流通。

3. 扩大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加强了对于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网络食品交易的监管,其中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如该第三方平台未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其将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进行赔偿。

4. 明确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设立了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保证食品可追溯的体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运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鼓励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鼓励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田间到餐桌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管。

2015年新版食品安全法全面解读

2015年新版食品安全法全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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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条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 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 动的监督管理。 第42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 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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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14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 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有权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 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第17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 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 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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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 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55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 第56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 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第43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 送。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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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44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 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PPT 50张)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PPT 50张)

四、新旧不同(餐饮)
8、新法第四十八条(新增)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 理水平。 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 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 撤销认证,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实施跟踪 调查不得收取费用。
二、新法特点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共十章,从原来的
104条增加50条变成154条,对八大方面的制 度构建进行了修改,并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 过程监管制度。 这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 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 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三、八大亮点
1、婴幼奶粉: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实施注册
四、新旧不同(餐饮)
7、新法第四十七条(新增)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 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 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 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新旧不同(餐饮)
11、新法第五十六条(新增)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 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 冷冻设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 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 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 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 位。

四、新旧不同(餐饮)
4、新法第四十三条(新增)

2015食品安全法与09版对比

2015食品安全法与09版对比

09版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 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 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 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 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 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 洁的售货工具
15版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 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 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 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 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 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 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 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 具和设备;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 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 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 的规定。
15版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 添加剂的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 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 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 品、食品添加剂;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 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 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 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 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 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食品添加剂;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 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 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变化
增加“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增加了 “生物毒素”, 由“重金属、污染物质” 修订为“重金属等污 染物质” 增加“(三)、(四)” 款 增加“食品添加剂;” 增加“食品添加剂;”
09版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 运输工具等污染的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 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变化
删除“加强” 删除“专职或者兼职” 删除“做好对所生产经营” 增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 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 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 全面负责。” 增加了“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 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 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 费用。”款

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解读

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解读

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5年,我国颁布了新版的《食品安全法》,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本文将对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项法律的内容及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一、法律的起源与背景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逐渐提高。

为了跟上时代的发展,对于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监督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法律的完善和修订。

该法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旨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主要内容解析1.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根据该法律,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加工再到最终产品的全程监控。

2. 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该法律要求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申请经营许可证,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定期抽查。

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3.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该法律要求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对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一旦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召回或销毁,以避免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4.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

该法律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活动,鼓励公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

三、影响与挑战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对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它强化了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促进了行业良性竞争的发展。

另外,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管理和监督,有助于消除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提高社会的信任度。

食品安全法解读(2015)

食品安全法解读(2015)
201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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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设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县级以上食品药 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等, 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 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 会等进行信息交流沟通(第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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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食品安全监管之间的紧 密衔接。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 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公布。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 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会 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第27条),
• 基本定位
在不改变食品安全法基本结构,不改变机构监管部 门职责的前提下,以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 目标,以创新监管制度、强化各方责任为重点,增强监 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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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思路和理念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创新导向,巩固食品 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 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强 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 任;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重在防患于未然, 消除隐患;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方面 的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 格监管;加强对农药和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加大对食 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销售过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现象抬头
(杭州广琪过期面粉事件、上海福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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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通经营,秩序混乱
◆食品储存、运输、仓储和批发
零售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 冷、热链断裂,走私肉—冷冻仓储
◆ 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
食品市场监管薄弱 小卖部、小超市、流动摊贩、 批发市场经营假冒、山寨食品、 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通过一系列文件明确,重典治乱,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与此同时,国家立法部门也在充分调研论证的情况下,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典,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行《食品安全法》颁布于2009年,缘何实施5年就要大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它都体现了哪些理念和原则,做了哪些主要修改?“最严"体现在哪些方面?对监管部门、食品行业发展以及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有何影响?修订背景及过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现行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与此同时,我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修改现行《食品安全法》被立法部门提上日程.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后终获通过。

从2013年10月~2015年4月历时1年半的时间,这部食品安全法律修正案走过了哪些“路径”?又有哪些变化?2013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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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解读编者按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

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

下午4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和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就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南方周末记者郭丝露就新的食安法对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职责的规定问题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提问并得到解答。

新的食品安全法是如何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责的?南方周末记者郭丝露提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以下称滕佳材):应该讲,地方政府是守土有责,对食品安全同样是这个原则,在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要求是分级管理负责的,这一次在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当中,新的食品安全法充分体现了这方面的规定,又提出了一些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要求。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要求政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

特别是要针对一些地方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使得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不足,比如食品安全需要人,需要执法队伍,需要检验检测的设备,需要我们资金的保障,这些都是属于地方政府应该提供的,所以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就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的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的建设,这一点就是为执法部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提供执法的保障。

第二,实行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制。

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要求上级人民政府要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出专门的评议和考核,看看下一级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得好不好,本级的监管部门是不是履行了食品安全法的义务?第三,强化了对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监管,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地方应该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具体的管理办法。

按照新出台的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规定明确要求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做出配套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在法律实施一年内做出规定。

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是今年10月1日实施,应该讲在明年10月1日之前,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制定对小加工作坊和小摊贩具体的管理办法,我的理解应该要么就是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要么地方政府制定政府规章,不管怎么说,明年10月1日之前各个地方做出规定。

据我掌握的情况下,现行很多地方没有进行地方立法。

第四,强化了责任的追究。

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要求对不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进行整治,未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等情形,新法上都有规定,都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分责任条款。

为什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滕佳材:新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是考虑仅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这种分装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别是还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造成非法添加、以次充好。

另外,通过禁止婴幼儿配方乳粉分装的这种行为,我们还要鼓励国内的生产企业集中力量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的技术水平,进一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同时对待这个规定,我们将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研究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相关监管制度。

食品安全法修改的初衷是什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以下称黄薇):现行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实施的。

这次修改食品安全法的考虑,我概括为三个需要:第一个需要,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需要。

第二个需要,完善监管制度,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

第三个需要,建立最严厉的惩处制度,发挥重典治乱威慑作用的需要。

新法通过怎样的制度设计来确保食品安全法的严格性?黄薇:这次新的法律修改力度非常大,原来104条,现在足足增加了50条,变成154条。

主要修改是八个方面的制度构建。

第一,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

第二,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的业态,还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三,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这些食品安全中最基础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重在防患于未然,消除隐患。

第四,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包括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形成整个社会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

第五,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有几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这些特殊食品的监管做了进一步完善。

第六,加强了对农药的管理。

食用农产品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所以,农药的管理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对农药管理方面,在食品安全法中也做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强调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增加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这样一个严厉的处罚手段。

第七,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同时在具体制度方面,对批发市场的抽查检验、食用农产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等进行了完善。

第八,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刚才我也说到了,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社会共治原则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上有哪些具体体现?黄薇:社会共治应该是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一个新的原则、新的理念,所谓社会共治就是治理好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不能仅依靠政府,也不能仅依靠监管部门单打独斗,应该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大家有序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才能够形成合力,形成好的食品安全治理的效果。

在这次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关于社会共治方面首先在总则中明确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社会共治这样一个基本的原则。

同时在具体的制度方面,有四个方面体现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制度设计。

第一,明确食品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

食品行业协会是食品行业专业的协会,在社会共治方面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在总则中明确规定要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食品安全共治方面消费者组织要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三,增加规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所在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内部举报人要给予特别保护。

第四,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强调监管部门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地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同时规定对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公正真实。

主要是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地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原则和理念。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是如何体现重典治乱这个理念的?滕佳材:我做一个简单的归纳:第一,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

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上做了一个很大的改革。

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一个判断,比如对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特别是对经营病死畜禽的,大家知道前一段时间江西等地出现过这种违法情况。

对这些情况,要判断是不是刑事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才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这一条应该充分体现这次法律修改最严厉处罚的原则,也回应了广大社会公众的一个关切。

同时新法还有两条规定。

第一条,为强化对违法犯罪分子惩处的力度,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强化了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

一是新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当中没有这项规定,没有对违反食品安全违法的行为做出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我们发现有些违法者往往不怕罚,但是怕关,怕抓人,针对这个情况新法又增加了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第二,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

社会各界都说,现在罚款数额太低。

在新法中,对有一些违法行为处罚的额度大幅度提高。

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但是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就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处罚的幅度有大幅度的提高。

第三,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的规定。

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新食品安全法又增设了新的法律责任,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第四,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增设了处罚。

为了加强源头监管、全程监管,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即使你没有做,你租了房子,你知道这种行为的话,这次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要对他进行处罚。

第五,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

一是增设了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

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强化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要求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请求以后,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二是完善了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的赔偿基础上,又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

三是强化了民事连带责任。

在现行食品安全法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规定了连带责任的基础上,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要求与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强化了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民事责任,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条款,要求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媒体承担赔偿责任,现行食品安全法是没有这方面规定的。

新的食品安全法对互联网食品交易有哪些规定?滕佳材:在这次修法当中,对互联网食品交易方面设定了三项义务:一是一般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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