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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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1. 引言高速公路服务区作为供车主休息、用餐和加油等服务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对于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服务区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2. 服务区的管理机构和责任2.1 服务区管理机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服务区管理部门,负责对服务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2 管理责任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各部门的责任,确保服务区的基本功能的正常运作。

具体责任如下:•运营部门负责服务区的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和运营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服务区的安全工作,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服务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垃圾处理、水源保护等;•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服务区的客户服务工作,包括接待车主、提供相关信息等。

3. 服务区的基础设施设备3.1 加油站服务区应当设有加油站,以提供车辆加油服务。

加油站应配备专业的加油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加油安全。

3.2 餐饮服务设施服务区应提供餐饮服务设施,以满足车主的饮食需求。

餐饮服务设施应符合卫生标准,并提供多样化的餐饮选择。

3.3 卫生间设施服务区应提供卫生间设施,以满足车主的生理需求。

卫生间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4 停车场服务区应设有停车场,以供车主停车休息。

停车场应合理规划停车位,并配备必要的标志和设施,确保停车秩序和交通安全。

4. 服务质量管理4.1 客户服务服务区应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礼貌热情的接待车主、解答相关问题等。

服务区管理机构应设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客户的投诉。

4.2 环境保护服务区应保持周围环境的干净整洁,定期清理垃圾,并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机制。

同时,服务区应采取措施保护水源和自然环境。

4.3 安全管理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三篇)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三篇)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提升旅客服务品质,加强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速服务区广场指停车场、休息区、商业区等公共区域,为旅客提供停车、休息、购物等服务。

第三条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注重合理规划布局和安全保障,提供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

第四条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由服务区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和协调,结合执法部门进行监管。

第二章平面设计和布局第五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根据旅客需求和服务功能进行合理的平面设计和布局,拟定停车区、步行区、休息区、商业区等区域。

第六条停车区应根据车型和停车时长划分不同区域,设定合理的标线和指示牌。

第七条步行区应设有安全通道,设置障碍物、广告牌等应符合规范,杜绝影响行人流动的行为。

第八条休息区应设有舒适的座椅、洗手间、儿童游乐设施等设施,保证旅客的休息需求。

第九条商业区应设置合理的商铺,提供旅客所需的餐饮、购物等服务,避免乱摆乱卖现象。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加强巡视巡逻,发现和防范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设置监控设备,监控区域应涵盖停车区、步行区、休息区、商业区等重要区域。

第十二条对于安全隐患,如车辆违章停放、酒驾醉驾等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和报警处理。

第十三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设有灭火器和紧急疏散通道,应定期维护、检查和演习,保证应急处理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广大旅客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五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设有垃圾桶和垃圾箱,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回收垃圾分类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第十六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工作,确保广场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七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设有洗手间,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净,提供足够的卫生设施,如纸巾、洗手液等。

第十八条高速服务区广场不得随意乱丢烟蒂、果皮等垃圾,不得在广场上做饭、烧烤等活动,保持广场的干净整洁。

公路管理服务区管理制度

公路管理服务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管理服务区(以下简称“服务区”)的管理,提高服务区服务水平,保障旅客出行安全、便捷、舒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公路服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路管理服务区的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服务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四)创新驱动,持续发展。

第二章服务区建设第四条服务区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建设标准和规范,遵循合理布局、方便快捷、功能完善、经济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服务区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旅客出行需求,设置必要的设施和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停车区:提供充足的停车位,方便旅客停车;(二)加油站:提供汽油、柴油等燃油补给;(三)卫生间:设置男女卫生间,方便旅客如厕;(四)餐饮区:提供快餐、小吃、饮料等餐饮服务;(五)购物区:提供日用品、食品、饮料等商品销售;(六)休息区:提供座椅、茶水等休息设施;(七)信息咨询服务:提供交通、旅游、天气预报等信息咨询服务;(八)医疗服务:设置医疗服务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九)其他服务设施: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其他服务设施。

第六条服务区建设应当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三章服务区运营第七条服务区运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二)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三)优质服务,顾客至上;(四)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第八条服务区运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服务区经营许可证;(二)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管理能力;(三)拥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四)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九条服务区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服务区运营规范有序。

第十条服务区运营单位应当加强服务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服务区运营单位应当加强服务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服务区整洁卫生。

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中,高速公路服务区作为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连接城市之间、为驾驶员提供休息、餐饮、加油等服务的重要作用。

为了保障服务区的顺利运营和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制度的背景、要求和措施进行探讨。

一、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出行需求逐渐增加。

为了满足人们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多元化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各地陆续开始建设和运营高速公路服务区。

然而,服务区的运营管理涉及到许多方面,如交通流量控制、环境卫生、餐饮卫生安全等,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制度来保证其正常运行。

二、要求1.交通流量控制:高速公路服务区往往是驾驶员在长途旅行中休息和换乘的场所,因此要求服务区出入口的标识清晰、道路通畅。

制度中应明确规定各方的责任和权限,保障交通安全和通行顺畅。

2.环境卫生:服务区经常面临着大量人员的流动和使用,因此制度要求服务区的环境卫生得到有效管理。

例如,定期对洗手间、餐厅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定期检查垃圾桶的清理情况,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3.餐饮卫生安全:服务区的餐饮业务在保障驾驶员正常用餐需求的同时,也要保障餐饮卫生安全。

制度中应规定餐饮场所的营业许可要求、食品采购和储存要求、食品加工和处理要求等,以确保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

4.加油站管理:服务区中的加油站是驾驶员车辆加油的重要场所,因此制度要求加油站的管理规范,包括加油设施的维护保养、加油员的培训要求、加油安全控制等。

5.安全管理:服务区作为驾驶员休息和换乘的场所,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制度中应规定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应急救援措施、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等。

三、措施1.建立完善的管理组织架构:制定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督。

2.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制度要求服务区的相关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高速服务区规章制度

高速服务区规章制度

高速服务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速服务区管理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速服务区是指专门供高速公路车辆驶入休息和补给服务的区域,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高速服务区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服务区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服务区秩序。

第四条高速服务区管理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服务周到、管理严格。

第五条高速服务区管理应当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文明管理原则,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高速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做好服务区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高速服务区管理应当注重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第八条高速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励工作人员做好管理工作。

第二章高速服务区管理及服务第九条高速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服务区布局,明确服务功能。

第十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清洁卫生岗,负责服务区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安全监控岗,负责监控服务区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车辆维修岗,负责提供车辆维修服务。

第十三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加油加气岗,负责提供加油加气服务。

第十四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休息区,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

第十五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餐饮岗,提供各类美食。

第十六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旅游咨询岗,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儿童乐园,为家庭用户提供儿童游乐服务。

第十八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便民服务站,提供洗车、打气等便民服务。

第十九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购物中心,提供日用品购物服务。

第二十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信息查询岗,提供路况查询、天气查询等服务。

第二十一条高速服务区在服务上应当做到主动热情、成熟稳重、细致周到。

第二十二条高速服务区应当合理设置价格,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权益。

第三章高速服务区管理机构及责任第二十三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公路服务区日常管理制度

公路服务区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路服务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服务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服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服务区主任:负责服务区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服务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 综合管理部:负责服务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

3. 营业管理部:负责服务区的商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等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4. 设施设备部:负责服务区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5. 安全保卫部:负责服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保卫等。

6. 环境卫生部:负责服务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服务区环境整洁、舒适。

三、人员管理1. 人员招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2. 培训教育: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3. 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者进行处罚。

4. 工作时间: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加班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四、财务管理1. 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2. 收入管理: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及时、准确、完整。

3. 支出管理:合理控制支出,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4. 财务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工作公开、透明。

五、安全保卫1. 消防安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 交通安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行人安全通行。

3. 治安保卫: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服务区治安秩序,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

4. 应急处置: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六、环境卫生1. 环境卫生:保持服务区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保障广大出行者的安全和舒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高速服务区广场指服务区内供游客休憩、进食、娱乐等活动的区域。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高速服务区广场内的秩序管理。

第四条秩序管理的目的是维护高速服务区广场内公共秩序,保护广大出行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第五条秩序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便民、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责任第六条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服务区经营管理方应建立健全秩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秩序管理工作;(二)高速服务区广场保安人员应加强巡逻,维护秩序,及时处理出现的纠纷或紧急情况;(三)广场内商家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广场秩序,形成共同管理的氛围;(四)广大出行者应自觉遵守秩序,不干扰他人正常活动,不违反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秩序。

第七条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应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管理层应加强协作,形成全员参与、协作共治的管理模式。

第八条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应建立健全秩序管理督导和考核机制,对秩序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章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规定第九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乱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在广场内吸烟、吐痰、随地吐弃口香糖等;(二)在广场内大声喧哗、争吵;(三)在广场内散发传单、拉客、堆放物品等影响秩序的行为;(四)在广场内滋扰他人、非法集会或活动;(五)在广场内乞讨、扰乱商家经营秩序;(六)在广场内破坏公共设施、设备;(七)在广场内故意制造垃圾,不注意环境卫生等。

第十条出现突发事件、重大事故时,广场管理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序疏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对于广场内不遵守秩序的人员,首先应当进行口头劝告,限制其错误行为;如情况严重,可采取下列措施:(一)口头警告并记录个人信息;(二)制止其不当行为,并通知其限期整改;(三)对不听劝告的人员,可要求其离开广场。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的不断建设和完善,服务区作为高速公路上的重要配套设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服务区的管理规定对于确保公路交通的畅通、提升驾驶人员的出行体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规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将从服务区的基础设施、服务内容和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在服务区的基础设施方面,管理规定应包括对服务区的选址、布局和建设要求的明确规定。

选址的合理性能够直接影响到服务区的经营状况和服务质量。

规定应明确禁止在特殊区域、环境敏感区等禁止建设服务区,同时要求服务区的布局和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的要求。

此外,规定还应包括对服务区设施建设的要求,如餐饮设施、加油站、洗手间、停车场等设施的数量和规格,以及对设施的清洁程度、维护和管理等要求。

其次,在服务内容方面,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规定应涵盖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的规定。

服务区的服务项目应满足驾驶人员的基本需求。

例如,规定应明确要求服务区必须提供24小时的餐饮服务和便利店服务,同时提供加油和洗车服务,以满足驾驶人员的基本出行需求。

对于服务质量的规定,应要求服务区内的服务人员受过培训,能够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此外,规定还应明确服务区内的价格设置要合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价格欺诈,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最后,在管理措施方面,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规定应包括对服务区管理单位的责任和监管要求。

服务区的管理单位应具备管理服务区的合法资质,并具备应急预案和灾害防范措施等,以确保服务区的正常运营。

规定应明确服务区管理单位的监管机构,并规定监管机构应定期进行服务区的检查和评估,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惩,确保管理人员遵守管理规定。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规定的完善对于提升服务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非常重要。

未来,我们应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地规范服务区的基础设施、服务内容和管理措施,以更好地满足驾驶人员的出行需求,促进公路交通的发展。

公路服务区日常管理制度

公路服务区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服务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服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服务区所有工作人员、旅客及服务区内的各类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服务区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面负责服务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完善本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服务区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3. 负责服务区各类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4. 负责服务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5. 负责处理旅客投诉,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第六条服务区设立安全保卫部,负责服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服务区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服务区秩序。

3. 负责服务区消防、交通、食品安全等工作。

4. 负责处理服务区内突发事件。

第八条服务区设立设施设备维护部,负责服务区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

第九条设施设备维护部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完善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服务区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3. 负责设施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理。

4. 负责服务区环境卫生的清理和绿化工作。

第三章工作人员管理第十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3.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第十一条服务区工作人员招聘程序:1. 招聘信息发布。

2. 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

3. 管理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 组织面试、笔试。

5. 体检、录用。

第十二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培训:1. 新员工入职培训。

2. 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服务区工作人员考核:1.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指在高速公路沿线设置的为驾驶员提供休息、补给、停车等配套服务的场所。

作为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区在改善道路运行环境、提高驾乘体验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服务区,各地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服务区管理制度,以确保服务区的规范运营和旅客的良好体验。

首先,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要求健全服务设施。

根据实际需求和交通流量的变化,服务区应合理设置餐饮区、卫生间、加油站、停车场、娱乐设施和旅馆等基础设施。

餐饮区需要提供有营养的饮食选择,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品,使旅客能够得到舒适的使用体验。

加油站要时刻保证供应充足的燃油,提供安全、方便的加油服务。

停车场应规划合理、容量充足,方便旅客停靠和临时休息。

娱乐设施和旅馆可以提供休闲娱乐、住宿服务,让旅客在长途旅行中得到放松和休息。

其次,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安全管理。

服务区经常面临着大量车辆和人员的集中,因此在安全方面需要特别重视。

首先是加强巡逻和保安力量,确保服务区内的秩序和安全。

其次是配备应急设备和应急救援人员,确保服务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此外,服务区还应设置明显的消防通道和灭火设施,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管理和教育。

通过这些安全管理措施,可以有效避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发生,保障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再次,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要求加强环境保护。

作为沿线居民和道路使用者的休息场所,服务区的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旅客的舒适度。

因此,在服务区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需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

服务区应设立垃圾分类和回收站,鼓励旅客主动参与环保行动。

采取合理的园林绿化措施,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清新的空气和美丽的景观。

同时,服务区要加强对水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旅客能够饮用安全、干净的水。

最后,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还要求提高服务质量。

服务区是提供服务的场所,为了满足旅客的需求,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一、前言高速公路服务区作为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路网的服务水平和客户体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服务区管理行为,提高服务区服务质量,制定本《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二、服务区范围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指在高速公路旁设置的设施完备的服务中心,包括加油站、餐厅、便利店、停车场、卫生间等。

服务区设置和管理应当根据路况、交通量、经济发展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规划和布局。

三、服务标准1. 设施服务区应配备现代化设施,包括:•加油站:应提供高品质的汽油、柴油和液化石油气供应服务,同时配备清洗、检修和维护设施。

•餐厅:应提供卫生、美味、多样化的饮食服务,餐厅内应具备清洁的环境、良好的氛围和贴心的服务。

•便利店:应提供便利商品、日用品和小吃等服务,要保证物美价廉、品种齐全、货源充足、服务周到。

•停车场:应保证车位充足、车位标识清晰、道路畅通、交通安全。

•卫生间:应保证干净卫生、设施齐全、配有足够的洗手台和干手设施。

2. 服务服务区在日常管理中应做到:•安全:保证服务区内的设施设备运行安全,严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同时提高安全警示标识、救援设施和安全培训等服务水平。

•清洁:保持服务区环境的清洁和整洁,及时清理垃圾,保证卫生区域的清洁度。

•环保:服务区在日常运营中要做到降噪、降震、节能、减排。

同时应加大废弃物分类处理力度。

•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是服务区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服务员要具有专业的理解能力和服务技巧,为客户提供贴心的服务。

同时提供增值服务活动,如免费服务、折扣、特价优惠等。

•竞争优势:为了与其他服务区竞争,服务区还应该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设计差异化的服务意向,如文化展览、主题餐饮、夜间娱乐、投资经商、亲子休闲等。

四、服务区管制1. 管制人员服务区管制人员由高速公路管理机关和服务区管理单位共同负责配备,其中高速公路管理机关应向服务区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区管制任务的各项协助工作。

同时服务区管理单位应根据服务区实际情况制定管制人员的配备标准和岗位设置。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运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管理活动,包括服务区内的设施设备、服务内容、服务人员的管理等。

第三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服务区的经营管理职责,确保服务区的安全、有序运行。

第二章服务区的设置和规划第四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设置应符合国家规划和民生需求,具备足够的用地面积和便捷的交通条件。

第五条服务区的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服务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供水、供电、通信等设施,并留有合理的扩展空间。

第六条服务区的功能规划应包括加油、餐饮、卫生间、休息区等基本服务,并根据需要增设其他相关服务,如洗车、充电等。

第七条服务区的布局应合理,确保各项服务设施之间的便利性和互补性,并便于管理和监控。

第三章服务区的设施建设和维护第八条服务区的设施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保证建设质量和安全性。

第九条服务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等,确保服务区的安全运营。

第十条服务区的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保持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四章服务区的管理组织第十一条服务区的管理机构应设立管理部门,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服务区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服务区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服务区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服务区的有序运行。

第五章服务区的服务内容第十四条服务区应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满足用户的需求。

第十五条服务区的加油、餐饮等服务应保持良好的品质,确保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十六条服务区应提供充足的停车位和舒适的休息环境,为用户提供便利和舒适的服务。

第六章服务区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服务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服务区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十八条服务区应加强巡逻和安保措施,保持服务区的安全秩序。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范文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范文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范文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区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服务区。

第三条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服务为先、人民满意的原则,注重环保、安全、文明的原则,推动服务区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服务区的设立和撤销第四条服务区应根据交通需求、经济发展和地理条件等因素来确定设立的位置。

第五条服务区的设立应经国家交通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服务区撤销应经国家交通部门批准,并依法处理相关的经营权益。

第三章服务区的功能和服务项目第七条服务区的基本功能是为驾驶员和乘客提供交通、餐饮、住宿、维修、加油、休息等便利服务。

第八条服务区应提供齐全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维修服务、加油服务、卫生服务等。

第九条服务区应按照标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服务的安全、及时、可靠。

第四章服务区的管理人员和职责第十条服务区的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书。

第十一条服务区的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负责服务区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十二条服务区的管理人员应按照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章服务区的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三条服务区应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四条服务区应实行人性化的服务,为驾驶员和乘客提供热情、周到、真诚的服务。

第十五条服务区应建立和完善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解决驾驶员和乘客的投诉。

第十六条服务区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第六章服务区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服务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服务区应配备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防火设施、紧急救援设备等。

高速服务区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服务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安全运营,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服务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服务区所有工作人员、经营户及进入服务区的旅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服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实施和监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修订本制度;(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三)检查、督促各岗位安全责任落实;(四)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五)定期向服务区上级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五条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二)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四)协调各部门、岗位的安全工作;(五)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三)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五定”(定人、定物、定位置、定数量、定责任)制度;(四)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培训和演练制度(一)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二)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演练效果。

第八条治安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服务区治安巡逻,维护服务区治安秩序;(二)对服务区内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加强外来人员管理,防止可疑人员进入服务区。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和管理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场秩序,保障公共秩序和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广场区域,包括停车场、餐厅、商店等公共区域。

第三条:管理原则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服务质量。

第四条:管理责任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方应加强对广场秩序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部门职责,配备专业人员。

第五条:广场秩序管理1. 停车区域应按规定停车,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随意停放车辆。

2. 广场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保持环境卫生。

3. 广场内严禁拉横幅、酿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4. 广场内应保持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5. 广场内设施设备应按规定使用,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6. 广场内商家应合法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7. 广场内服务人员应礼貌待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管理措施1. 对违规停车、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服务区管理方可依法责令驶离、清理现场,并可予以罚款。

2. 对横幅、酿酒、打架斗殴等严重违法行为,服务区管理方可报警处理。

3. 对大声喧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服务区管理方可劝阻、制止。

4. 对破坏公共设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服务区管理方可要求停止经营并予以处罚。

第七条:管理宣传服务区管理方应定期对广场秩序管理制度进行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自觉性和遵守规则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第八条:监督投诉对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存在问题的,广大群众可通过服务区投诉电话、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投诉,服务区管理方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第九条:处罚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服务区管理方可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止经营等措施。

第十条: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

服务区管理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本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保障道路运输的安全与便利,提升用户体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指位于高速公路上的固定设施,为驾驶员和乘客提供休息、餐饮、燃油加注等服务的区域。

第三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责任由相关管理单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管理局、服务区运营公司等。

第二章服务区设置及要求第四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按照道路交通运输干线的布局确定设置。

同时,应考虑区域内交通流量、道路等级和周边资源等因素。

第五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具备以下基本设施和服务:停车场、餐饮场所、卫生间、加油站、旅游咨询中心、报刊亭等。

同时,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设其他服务设施,如商店、快餐店、洗手间等。

第六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设施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经过相应的检验和验收,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便于驾驶员和乘客准确找到所需服务设施。

第三章服务区管理第八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单位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服务区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定期进行巡查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的检查、环境卫生的清理和保养等。

第十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加强员工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改进和提升,确保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章服务区安全第十二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设置防火设施和排烟系统,确保服务区的安全。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设置监控系统,加强对服务区内外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确保服务区内外的安全秩序和交通秩序。

第十五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服务区的安全和服务连续性。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是指对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规范化管
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该制度旨在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质量、保障交通安全、促进旅客便利,为用户提供安全、舒适的服务
环境。

1. 设立与管理:规定了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设立标准和管理程序,包括选址、规划及建设要求等。

2. 运营与服务:规定了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运营和服务要求,包
括服务区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等,以提供餐饮、住宿、加油、维修、娱乐等服务。

3. 安全与保障:规定了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安全保障要求,包括
安全设施的设置、消防安全、交通秩序、环境保护等。

4. 收费与管理:规定了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收费政策和管理要求,包括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管理人员和监督机制等。

5. 信息与宣传:规定了高速公路服务区的信息发布、宣传推广和用户投诉处理等工作要求,以方便用户获取有关服务区信息和提供意见建议。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服务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更好的出行体验。

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还可以规范服务区的运营行为,加强对服务区的监管,确保服务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提高整体的管理效能。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20.01.03
•【字号】甘交公路〔2020〕3号
•【施行日期】2020.0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甘交公路〔2020〕3号
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航旅集团、省公交建集团,厅属各有关单位:
《甘肃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9年12月19日第15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3日。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8.05.29•【字号】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运营、路政、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高速公路养护、运营、路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分别负责高速公路的养护、运营和路政管理工作。

省公安机关主管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养护管理第五条公路养护部门应当按照公路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高速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化养护,做好预防性、周期性养护,保证高速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高速公路养护应当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降低养护成本,及时处治公路病害,提高养护质量。

第六条公路养护部门应当加强高速公路巡查和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

发现公路病害和危及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情况时,应当及时组织修复,排除险情。

第七条高速公路管理、养护人员实施检查、维护作业时,应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装。

高速公路管理和养护作业车辆、机械进行现场作业时,必须设置明显统一的标志,开启示警灯;在确保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停靠可以不受高速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应当注意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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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级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的管理。

第三条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高管局)具体负责服务区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和行业监督管理。

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各高速公路管理处具体负责。

第四条省高管局应将高速公路服务区国有资产等附属资产,采用委托经营管理的方式交具备经营资格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营运和管理。

高速公路建成的资产以及服务区在运营过程中形成的国有资产,统一由省高管局运营管理,由省高管局编制国有资产明细表,并建立实物台账,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第二章功能设置
第五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具备符合标准的停车场、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和餐饮、购物、加油、汽车维修等服务功能,车流量较大且具备条件服务区适当增加住宿服务功能。

第六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应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匝道入口设置功能区域标志牌,服务区内各交通节点应设
置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引导标线和标志牌。

第七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应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场设置明显的停车导向标志并由专人进行车辆引导,车辆按序停放,保证停放车辆进出顺畅。

第八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应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严格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设备。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
第九条省高管局应与高速服务区经营单位签订国有资产受托管理和经营协议,高速服务区经营单位对其受托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在与经营者签订国有资产租赁经营合同时,应根据租赁的国有资产价值按一定比例向经营者收取保证金。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因合同终止退出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时,由省高管局会同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对经营者租赁的国有资产进行核查,经核查国有资产完整无损的退还保证金;国有资产有损坏或损失的,由经营者负责恢复、赔偿后退还保证金。

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坏或损失,经营者拒不或无法恢复、赔偿的,保证金用于冲抵国有资产修复费用,不足部分的由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与经营者签订的国有资产租赁经营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所经营的国有资产应当计提适当的修购基金,用于服务区国有资产的正常维修和保养,以保持、维护和完善各项设施功能,确保服务区各类功能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四条凡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房建及配套设施改建、扩建和新建的,必须由省高管局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省高管局对其经营资质审查后,方可从事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资产租赁、承包经营等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属省厅各业主单位或业主单位授权企业签订高速公路服务区国有资产租赁经营协议的,由经营单位或高管局与其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变更合同主体。

第十七条属集体或个人出资建设,在高速公路建设期内被纳入整体建设规划的服务区,其服务区建设应符合建设规范要求,服务功能设置完善齐全,并接受行业监管。

其资产所有者须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接受统一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

第十八条属高速公路建设期遗留,地方政府招商由松散的经营者出资建设所有,具备一定规模的高速公路附属自营服务区,经营者必须接受行业监管,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接受统一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责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规范,投资建
设完善服务区功能设置。

第十九条属依附已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由集体或个人出资建设,强行拆除隔离设施并入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场地,按照《甘肃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或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纳入统一经营范围。

第二十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作为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主体,承担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法律纠纷和民事诉讼等法律问题,租赁经营的服务区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法律纠纷和民事诉讼等法律问题由承租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和租赁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省高管局制定的服务区行业管理制度,服从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的管理,经营管理工作必须达到省高管局制定行业管理标准,接受省高管局、各高速公路管理处和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应按省高管局统一监制的合同文本与租赁经营者签订资产租赁和使用协议,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必须报备省高管局。

第二十三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经营者,在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区资产租赁和使用协议后,不得将服务区国有资产和设备进行转租、分租或转包,不得毁损、变卖、抵押和担保。

第二十四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不得擅自扩大、变更、经营范围,不得经营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

第二十五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和服务区经营者应当加强与服务区所在地政府、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协同做好服务区治安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及时制止、处理影响服务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应制订各项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制订各类公共安全和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机制。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高速公路服务区要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整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环境,充分发挥服务区的公益性服务功能,以确保服务区经营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第二十八条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维护由高速公路服务经营单位承担,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物业管理费由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向服务区经营者收取。

第三十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应做好环境保护和卫生保洁工作,保持服务区环境整洁;服务区餐厅、厨房要保持整洁卫生、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服务区广场、绿化区及各经营场所应做到地面无积水、无污染、无杂物;服务区的绿化应美观整洁。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省高管局每年年初与各高速公路管理处
签订服务区管理目标责任书,对服务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省公路运营中心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中,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第三十二条省高管局负责制定高速公路服务区检查考核办法,履行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检查考核和奖惩职责。

第三十三条各高速公路管理处具体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管、考核和奖惩工作。

第三十四条受省高管局委托各高速公路管理处每年负责会同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对辖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国有资产状况进行监督核查。

第三十五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在显著位置公布行业监督和经营管理举报电话,设立意见投诉箱,及时处理、整改社会投诉和反映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违规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服从行业监管或省高管局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由省高管局责令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依照合同规定解除其相关租赁经营合同。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由高速公路管理处责令其限期拆除或恢复原有状态;逾期不拆除或恢复的,由省高管局责令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依照合同规定解除其相关租赁经营合同并追究经
济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由省高管局责令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依照合同规定解除其相关租赁经营合同并追究经济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由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解除其相关租赁经营合同。

第四十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有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欺客宰客等违法经营行为的,由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责令停业整顿,并接受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省高管局代省交通厅管理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国有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及附着物、标志标牌、通信(监控)设备、供配电设施、供暖设施、供水及排污设施、路网通信光缆和通信管道。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省高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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