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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的召开和管理,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陶瓷厂所有岗位及相关员工的安全生产例会的召开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例会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的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讨论和交流的会议。
第四条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的目的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条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应遵循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确保会议的实质性和高效性。
第六条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应当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为讨论和解决的重点。
第七条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应当注重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等相关信息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八条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应当建立相应的会议记录和档案,并按规定进行保存。
第二章安全生产例会的召开第九条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应当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召集和组织。
第十条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应当按照一定周期进行,一般为每月召开一次。
对于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第十一条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的召开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通知方式可以采用口头通知、书面通知等形式。
第十二条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应当确保参会人员的到场率,对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人员应当进行记录和处理。
第十三条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的召开地点应当选用宽敞明亮、设施完善的场所,保障参会人员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应当按照会议议程和时间表进行,确保会议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例会内容第十五条陶瓷厂安全生产例会的内容应当围绕以下方面展开:(一)对上一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和评价;(二)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三)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和调整;(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六)其他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事项。
陶瓷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陶瓷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陶瓷厂全体员工、承包商和临时用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陶瓷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 制定、修订和发布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和处理;4.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5. 组织安全生产投入和设备更新改造;6.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和考核。
第六条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2.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3. 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事故报告;5. 负责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条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承包商和临时用工应遵守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三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第十六条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第十七条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
第十八条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陶瓷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陶瓷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转,提高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条公司管理层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做到廉洁奉公,忠诚履职,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面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公司设立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公司实行董事会制度,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并监督执行。
第三章公司人事管理第七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实行合同制管理,员工入职需签订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条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欺凌行为。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做到收支明细、账目清晰、合规操作。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按时完成月度财务报表,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和审核。
第五章公司生产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设立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物料采购、生产调度等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重视生产安全和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十六条公司要求生产部门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和工艺标准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第六章公司市场营销第十七条公司设立销售部,负责制定销售计划、开拓市场、维护客户关系等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重视市场调研和竞争情报分析,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十九条公司要求销售部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保持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陶瓷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陶瓷员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陶瓷企业的生产秩序,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陶瓷员工。
第三条本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第四条本公司陶瓷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定,确保顾客利益。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了解公司基本情况、企业文化、岗位技能等。
第七条公司定期组织在岗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员工考核与激励第八条建立科学的员工考核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
第九条根据员工工作绩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第十条公司设立员工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创新、进步,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四章员工福利与劳动保护第十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第十二条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第十三条公司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定休息时间,保证员工的休息权益。
第五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十六条员工应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相互帮助,共同进步。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公司的工作。
第十八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节约使用资源,不得浪费。
第十九条员工应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六章员工离职与辞退第二十条员工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为离职员工提供必要的人事证明,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通过以上陶瓷员工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基本的管理框架。
陶瓷厂工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陶瓷厂工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工人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陶瓷厂全体工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厂规厂纪,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四条工人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工人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第六条工人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
第三章工资与福利第七条工人工资按岗位、技能、绩效等因素确定,并定期进行工资调整。
第八条工人享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第九条工人享有带薪年假、病假、产假等福利。
第四章培训与晋升第十条工厂定期对工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工人素质。
第十一条工厂设立晋升机制,鼓励工人提升自身能力,实现岗位晋升。
第五章工作纪律与奖惩第十二条工人应严格遵守厂规厂纪,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工人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四条工人如有违反厂规厂纪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五条工人如有突出贡献,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章安全生产第十六条工人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第十七条工人应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工厂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七章保密与档案管理第十九条工人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工厂建立工人档案,妥善保管工人个人信息。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陶瓷厂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陶瓷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陶瓷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陶瓷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陶瓷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陶瓷厂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陶瓷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3.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4.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5. 负责安全生产奖惩和考核。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4.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一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四条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立即上报。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陶瓷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陶瓷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陶瓷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四条陶瓷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考核标准,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检查、考核和通报,对违反责任制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陶瓷厂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效果等。
第十五条加强对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第十六条陶瓷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第二十一条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上级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陶瓷工厂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陶瓷工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确保员工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陶瓷工厂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陶瓷工厂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陶瓷工厂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1. 厂长:全面负责陶瓷工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副厂长:协助厂长工作,分管生产、技术、销售、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
3. 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4. 各级管理人员: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三章工作时间及考勤第五条陶瓷工厂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第六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八条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十条陶瓷工厂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
第十一条原材料采购、验收、储存、领用等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生产设备、工具、模具等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合格率。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质量检验员应按照检验规程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七条产品不合格,应及时返工、返修或报废。
第十八条对不合格产品,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六章安全生产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十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做好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按规定处理。
陶瓷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陶瓷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日常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办公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秉承诚信经营、创新发展的原则,依法合规、科学管理。
第四条公司倡导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合作、齐心协力,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努力。
第五条公司管理层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六条员工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公司规定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不得随意请假或早退。
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受到处罚。
第八条员工要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接受他人委托或派遣,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非法活动。
第九条公司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第十条公司要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要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保证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要加强市场营销,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第十三条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产环境的卫生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要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管理效率。
第四章紧急处理第十六条遇有突发事件或危机情况,公司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十七条在紧急情况下,公司要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与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危机处理机制,定期进行危机演练,提高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结束语通过以上制度的明文规定,公司的日常管理将更加规范和有序,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发展将更加稳健和持久。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陶瓷厂员工规章制度
陶瓷厂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促进生产秩序,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陶瓷厂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
第四条员工应当爱护企业财产,维护企业形象,努力提高生产质量,确保产品质量。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生产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操作或改动设备。
第六条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技能,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七条员工应当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机密信息。
第八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生产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第九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认真负责,不得懈怠敷衍。
第十条员工应当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遵守生产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争做细致,细心,严谨,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发生辱骂,歧视等不良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尊重上级领导,服从上级安排,听取上级意见建议。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礼品财物。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保持身体清洁,着装整洁,维护企业形象。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轻微违规行为,口头警告,批评教育。
第十九条较重违规行为,警告记过,降级处理。
第二十条严重违规行为,开除处分。
第二十一条对于影响企业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修订,将另行发布。
第二十三条员工未尽事宜,按照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规章制度经企业领导审核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任何员工都应当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应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共同维护企业形象,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陶瓷厂规章制度
陶瓷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陶瓷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陶瓷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要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七条企业应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生产安全第九条企业应加强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完好、安全通道畅通。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
第四章职业健康第十三条企业应关爱员工职业健康,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粉尘、噪声、有害气体等对员工造成危害。
第十五条企业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陶瓷生产管理制度
陶瓷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陶瓷生产管理活动,提高陶瓷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陶瓷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第四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安全和质量。
第五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环保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和排放。
第七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努力提高陶瓷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陶瓷工艺的创新能力。
第二章生产经营管理第八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流程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健全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稳定供应。
第十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库存水平,避免库存积压。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四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招聘和培训制度,确保员工的素质和技能满足生产需要。
第十五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十六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关爱员工,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八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落实国家相关环保政策,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
第十九条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和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陶瓷厂制度
陶瓷厂制度陶瓷厂制度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质量和安全环保,陶瓷厂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出勤制度1.员工应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
2.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请示,并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岗。
3.员工因故不能工作需要请假,一次不得超过两天。
4.员工因特殊原因请假需超过两天,须提前向公司人事部申请。
5.接连请假三天以上,需出示医生证明。
二、纪律规范1.员工需保持井然有序的工作环境,不得喧哗、吸烟、携带外来人员入内等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
2.员工应当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进行不正当的私人活动,如上网、打电话等。
3.员工在工作中不得饮酒,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赌博等非法活动。
三、生产操作规范1.员工在进行生产操作前应经过培训,熟悉相关操作流程,并保持设备的清洁和完好。
2.员工应按照工艺要求操作,不得擅自改变生产流程、调整设备参数。
3.在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理或处理。
四、安全防护规定1.员工应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耳塞、口罩等。
2.控制声、尘、震等环境因素,做好个人及设施安全。
3.使用机械设备时,应熟悉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遇电器故障,请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五、环保措施1.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废弃物。
2.使用完毕的化学品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或丢弃至大自然。
3.员工应根据相关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做到环保从我做起。
六、惩罚和奖励1.对于违反制度和规定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工资、停职、警告甚至解雇。
2.对于表现出色、工作出色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加薪、晋升和荣誉证书等。
以上制度为陶瓷厂的基本规范,希望员工能认真遵守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共同打造一个优秀的工作团队。
陶瓷厂分级规章制度
陶瓷厂分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陶瓷厂的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陶瓷厂内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陶瓷厂分级规章制度遵循“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严格执行。
第二章分级管理体系第四条根据陶瓷厂内员工的职责和能力,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等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
第五条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制定制定生产计划、分派任务、组织生产、协调人员关系等。
第六条技术人员主要负责生产过程的监督、生产设备的维护、产品质量的检验等。
第七条生产人员主要负责生产现场的操作、产品生产等。
第八条各级员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表现,可以进行晋升或降级。
第九条陶瓷厂鼓励员工学习新知识、提高技能,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机会。
第十条员工如果有不良行为或违纪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索赔。
第三章等级晋升和降级第十一条员工在陶瓷厂工作满一年,可以进行等级的评定。
第十二条评定等级的标准包括工作表现、职称证书、培训证书等。
第十三条员工可以自愿参加等级评定,也可以由领导安排进行。
第十四条评定结果由上级领导审核确认,并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
第十五条员工晋升或降级的频率不得超过一年一次。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六条陶瓷厂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的标准包括工作表现、考勤情况、产品质量等。
第十八条员工可以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获得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第十九条员工如果连续两次绩效考核不合格,会被降级或辞退。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陶瓷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
第二十二条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三条员工要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二十四条员工在陶瓷厂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陶瓷管理制度全集
陶瓷管理制度全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陶瓷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陶瓷生产企业,包括陶瓷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陶瓷企业的管理机构设置、员工权益、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第四条陶瓷企业应设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
第五条董事会由股东代表组成,负责企业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运作、财务报表编制等。
第八条生产部负责陶瓷产品的生产工作,包括生产计划制定、设备维护等。
第九条市场部负责产品销售、市场推广等工作。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员工的招聘、考核、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员工权益第十一条陶瓷企业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听取员工意见,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发展。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福利制度,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
第四章劳动纪律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明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保证员工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制度,保证员工的休息和假期。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严格执行打卡制度,确保员工的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奖惩制度,对员工的表现给予奖励,对违纪行为给予惩处。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陶瓷厂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陶瓷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陶瓷厂全体员工,包括生产、技术、质量、销售、行政等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陶瓷厂设立厂部、生产部、技术部、质量部、销售部、行政部等部门。
第五条厂长是陶瓷厂的最高领导,负责全厂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并对厂长负责。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计划:生产部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生产调度: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调度,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第九条生产流程: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条原材料管理:采购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储存等工作,确保原材料质量。
第十一条生产设备管理:设备部负责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能源管理:生产过程中,合理使用能源,降低能耗。
第四章技术管理第十三条技术研发:技术部负责陶瓷产品的研发,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十四条技术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技术改进: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技术改进,提高生产效率。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质量方针: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
第十七条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生产工艺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八条质量检验: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九条质量改进: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提高产品质量。
第六章销售管理第二十条销售计划:销售部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销售计划,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客户管理:销售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二十二条销售渠道:拓展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
第二十三条销售业绩:定期对销售业绩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陶瓷加工厂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陶瓷加工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陶瓷加工厂全体员工,包括生产、技术、销售、行政等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陶瓷加工厂设立厂长、副厂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基层管理人员。
第五条厂长负责全厂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人事、财务等全面工作。
第六条副厂长协助厂长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具体事务。
第七条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基层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工作。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九条严格执行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进度。
第十条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加强原材料管理,确保原材料质量。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第十三条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技术管理第十四条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五条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十六条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条加强对不合格品的处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第二十一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持续改进。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二十四条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建立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第七章人事管理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招聘、录用、晋升、培训、考核等制度。
第二十八条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关心员工生活。
第二十九条加强员工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陶瓷厂车间规章制度
陶瓷厂车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陶瓷厂车间管理,确保生产秩序和员工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陶瓷厂车间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人、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遵纪守法,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陶瓷厂车间主管领导审定,由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七条员工应当遥方先工作岗位,服从车间主管领导和班组长的安排。
第八条员工需要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相应考核,方可上岗。
第九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工艺流程,不得擅自更改或疏忽操作。
第十条员工需要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确保生产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员工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流程,不得在工作中存在违章操作。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节约用能、材料的原则,提高生产效率。
第十三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保障生产安全。
第十四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员工需要保护公司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员工在生产中不得私拆陶瓷设备和工具,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员工要做好生产记录和报表,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第三章纪律管理第十八条员工应当遵守车间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请假。
第十九条员工在工作中要服从管理、不得有违抗。
第二十条员工要团结同事,保持团结合作的氛围。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有不良行为,不得对同事进行人身攻击、诽谤等。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三条对于遵守规章制度、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扰乱工作秩序的员工,公司将予以惩罚。
第二十五条奖励包括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惩罚包括扣减工资、记过、辞退等。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陶瓷厂车间主管领导。
陶瓷厂管理制度
陶瓷厂管理制度篇一:陶瓷厂管理制度大全1总则: 1.1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提升河源基地管理水平,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员工劳动纪律,创造和谐、平安、团结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河源基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普通员工、试用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本规定是对河源基地全体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监督的基本依据。
1.4 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如有基地制定的其他制度、规定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2行政扣分规定 2.1 每位员工每年的行政分为20分,如在本年度内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将按规定给予扣除行政分,当个人行政分被扣至0分者,则视为严重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2.2发生生产及质量事故者,按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责任人酌情给予扣行政分4-20分;2.3 凡受公司书面表彰的,每次加2分,受到公司奖金等奖励的,每50元加1分;2.4 所有个人行政分在每年12月31日清零,1月1日期重新计算,具体由人力资源部建立档案进行加、扣分记录。
3 员工行为规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河源基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普通员工、试用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本规定是对河源基地全体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监督的基本依据。
1.4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如有基地制定的其他制度、规定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陶瓷工厂生产规章制度表
陶瓷工厂生产规章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陶瓷工厂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保障职工身心健康,保障陶瓷产品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陶瓷工厂的全体职工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应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相适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于陶瓷工厂。
第二章生产管理制度第五条陶瓷工厂生产计划应当合理制定,严格执行,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陶瓷工厂生产过程中,必须落实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七条陶瓷工厂应当建立生产管理档案,做好生产过程的记录,以备查阅。
第八条陶瓷工厂应当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生产效率。
第九条陶瓷工厂应当加强生产环境管理,保证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通风良好。
第十条陶瓷工厂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陶瓷工厂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二条陶瓷工厂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陶瓷产品的生产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不得采取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陶瓷产品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不得私自销售不合格产品。
第十五条陶瓷工厂应当建立质量档案,记录产品生产过程和检验结果,以备查阅。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六条陶瓷工厂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陶瓷工厂应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九条陶瓷工厂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防范和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陶瓷工厂应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
第五章职工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陶瓷工厂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陶瓷工厂应当建立职工管理制度,规范职工的行为和表现。
第二十三条陶瓷工厂应当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公平公正评价职工工作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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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1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提升河源基地管理水平,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员工劳动纪律,创造和谐、平安、团结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河源基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普通员工、试用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本规定是对河源基地全体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监督的基本依据。
1.4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如有基地制定的其他制度、规定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2行政扣分规定2.1每位员工每年的行政分为20分,如在本年度内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将按规定给予扣除行政分,当个人行政分被扣至0分者,则视为严重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2.2发生生产及质量事故者,按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责任人酌情给予扣行政分4-20分;2.3凡受公司书面表彰的,每次加2分,受到公司奖金等奖励的,每50元加1分;2.4所有个人行政分在每年12月31日清零,1月1日期重新计算,具体由人力资源部建立档案进行加、扣分记录。
3员工行为规范:3.1违反以下规定者,每人每次扣奖金50元,扣行政分4分:3.1.1上班时间衣冠不整或穿拖鞋、凉鞋进入车间者;3.1.2不穿工衣进入生产区域工作者;3.1.3车间工作人员留长发者(头发长度超过双肩),进入车间前未将头发扎好并盘在头上者;3.1.4不按要求佩戴、浪费劳保用品者或将劳保用品带出厂外者;3.1.5不同岗位的员工不准互相顶班,如违规顶班造成质量事故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加重处分;技术工种及管理人员加倍处罚;3.1.6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串岗,睡岗;看报纸杂志、闲谈、打闹、玩游戏、上网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3.1.7翻越围墙,栏杆或损坏公司绿化设施等;3.1.8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床位、扰乱宿舍正常秩序、影响他人休息或生活等;3.1.9未经批准,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宿舍留宿者;3.1.10在食堂、宿舍、球场等公共场所乱丢垃圾、破坏卫生环境的行为;3.1.11不按规定倾倒垃圾、余料及废料等行为者;3.1.12机动车在厂区内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3.1.13在食堂不按秩序排队或刷卡时故意作弊、浪费粮食的行为等;3.1.14室内或车间内离开时不关空调、电脑、照明、风扇、自来水等浪费资源的行为;3.1.15班长级以下人员在开会、培训、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者;3.1.16违反7S管理要求或规定者3.2违反以下规定者,每人每次扣奖金100元,扣行政分5分:3.2.1故意浪费机物料或因保管不当造成失窃等;且一旦发生丢失或失窃,造成的损失由部门管理人员及当事人承担;造成重大损失者,将追究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3.2.2对于生产现场出现设备、产品质量等问题、隐患知情不报或刻意隐瞒等的行为;3.2.3管理人员作风粗暴、违章指挥、或因个人违规行为造成员工伤害或安全隐患的;3.2.4不服从、欺骗或顶撞安全生产等相关管理人员,或面对相关管理人员时无理取闹、故意刁难、讥讽等行为;3.2.5后勤部门人员在为员工办理相关工作事项时,必须保持良好的态度,严禁冷言冷语或恶言相向;3.2.6私自撕毁、涂改公司、车间或部门颁发张贴的通知、规章、规程等文件者;3.2.7在公司范围内乱写乱画等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者。
3.2.8未经许可乱接乱拉电线、插座,使用大功率电器者;3.2.9在厂区非生产区域内擅自动火、焚烧杂物等行为者;3.2.10未经安全部门许可,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设施者;3.2.11在公司集体宿舍住宿时,留宿异性宿舍者;3.2.12酒后上岗,但未造成实际损失和损害者;3.2.13享受公司通信费补贴的人员多次无法保持通讯畅通者;3.2.14因个人原因或因违反公司相关操作规程等,造成公司财产及生产等安全隐患者;3.3违反以下规定者,按情节轻重程度,每人每次扣奖金100元以上,扣行政分6分以上;3.3.1损坏公司财物,或因渎职造成公司经济财产损失者;3.3.2因个人责任心或违规行为造成公司财产等各方面的损失者;除按规定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3.3.3在上班时间打牌、离岗睡觉或回宿舍睡觉等行为者;3.3.4酒后上岗,造成公司生产、财产损失或其他事故隐患及事故者;3.3.5在生产区域内违规吸烟、动火等行为者;3.3.6违反公司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工伤、设备、生产等事故者;3.3.7不服从上司合理安排,顶撞上司,借故、拖延、敷衍、推委工作任务者;3.3.8在言行举止上对公司同事造成伤害者(如:故意推撞、出言恐吓等);3.3.9当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造成质量、设备、安全等事故隐患或事故者;3.4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公司将立即予以开除出厂,并取消其一切待遇:3.4.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的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司法机关判处刑罚者;3.4.2一年内,个人行政分被扣至零分者;3.4.3参与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者;3.4.4盗窃公司及个人的财产财物者;3.4.5在厂区、宿舍赌博者;3.4.6聚众罢工、怠工、破坏正常的工作或生产秩序者;3.4.7涉嫌恶意破坏公司正常生产或人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在一万元以上者;3.4.8吸毒、使用麻醉药物、买卖、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等非法行为者;3.4.9袒护违纪行为或做假证者;3.4.10擅自开启或使用非本人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仪器或设施等,会产生巨大危险者;3.4.11提供虚假信息者(含提供虚假证件和资料及在入职时不告知其有传染病或曾有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的);3.4.12伪造公司任何文件、报表和人事资料者,以图私利者;3.4.13泄露公司经营、生产等数据和其他商业机密者。
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3.4.14在外兼职工作,且对公司工作产生影响,经警告后拒不改正者。
4其他规定:4.1凡有违反公司其他的制度和规定的行为,但在本制度中没有相关处分规定的,相关管理部门在经厂长审批后有权给予适当的处分或扣行政分。
4.2各部门人员的违规行为,部门内相关管理人员均负有管理责任,公司将按违规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级别管理人员相应的处分。
4.3厂规及其它制度中的罚款由保安部及各部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厂部统计在当月工资中核扣。
4.4对于违纪违规情节较为严重的事件,公司将邀请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立案跟踪调查,从严处理。
4.5本厂纪厂规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与需要,不定期地予以补充和完善。
4.6本规定从2012年8月1日起试行。
附件一:7S区域划分及执行标准一、办公室(责任人:各部门主管)1.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办公室内无过期弃置物品。
3.地面、桌面保持干净整洁。
4.垃圾桶及时清倒。
5.办公桌面、柜子、空调机及其它办公设备无积尘。
6.办公室天花板、墙角无蜘蛛网。
7.公告栏无过期公告物。
8.文件归类定位摆放。
9.抽屉内物品摆放整齐。
10.报架上报纸整齐摆放。
11.办公室设备随时保持正常状态,无故障。
12.盆景摆放美观,无枯黄现象。
13.工作态度良好,讲究礼仪。
14.下班前注意关闭电器、电源、门窗。
15.合理利用资源,防止浪费。
二、生产现场(责任人:生产各部门主管)1.工作现场要划分区域,现场物品摆放井然有序,不要的及时清理。
2.物料架、工具架等能正确使用,不能闲置。
3.材料、废料、余料等置放清楚。
4.所有工具要摆放整齐,木托、铁架等必须指定位置,按标准摆放整齐。
5.机器上不摆放不必要物品,工具或物品要入柜管理,不能用的要废弃。
6.非立即需要或过期资料、物品要入柜管理或废弃。
7.私人用品及衣物等定位摆放。
8.资料卡、保养卡、检查表定期记录,定位放置。
9.手推车、小拖车、叉车、拉釉车要定位放置。
10.易燃油品要统一管理,分类摆放,就近要摆放灭火器。
11.所有通道要顺畅无障碍物,地面无积水、无泥浆、无垃圾等。
12.工作环境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工作区域地面无杂物垃圾。
13.长期不用物品(半月以上)要入库并加盖防尘。
14.工作现场线路无断落、无裸露,无安全隐患。
15.动力供应系统要加防护物和警示牌。
16.传输及带齿轮机械装置要加装防护盖。
17.工作场所无卫生死角,无蜘蛛网,风扇等无明显积尘。
18.定时清理擦拭机器设备、工作台、门、窗。
19.使用公物后能及时归位,并保持清洁。
20.个人离开工作岗位前,物品摆放整齐。
21.下班前确实认真按清扫要求打扫,整理。
22.能按要求规范操作,能按要求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3.按要求着装,不穿拖鞋,车间女员工不散发,工作态度良好。
24.管理人员能督促下属,部属能自觉工作。
25.遵照规章制度做事,不违反规定。
26.厂房建筑框架无生锈,房顶无穿漏现象。
三、厂区内公共区域及饭堂等(责任人:行政主管)1.做好厂区内公共设施的清洁、养护工作。
2.做好厂区绿化植物的种植、养护工作。
3.协助规范厂垃圾场的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出厂。
4.协助生产各部门规范废旧物品归类,定位摆放及清运外卖工作。
5.做好厂公共区域及办公楼的清洁工作。
6.做好厂区内的保卫工作,无打架等治安事件。
7.做好厂区内的财务保护工作,无失窃。
8.做好厂宿舍管理,无事故。
9.做好厂饭堂管理,无食物中毒事件。
7S现场管理各部门区域具体划分如下一、行政部责任区域:1.厂区内、大门口等全部通道、路面卫生清扫;2.篮球场、办公楼、别墅、员工宿舍、饭堂、停车场、公共场地的卫生管理;3.生产区各主要通道的清扫及水沟的清理工作;4.所有厕所的冲洗和管理;5.垃圾场、废铁场等公共设施的卫生管理;6.消防泵房的清扫;7.宿舍楼顶热水设施的清扫清洁;8.保洁公司合同区域的卫生管理监督;9.公共设施安装维修现场的安全卫生管理;二、质量管理部责任区域:1.所辖区域内的仓库、分级、包装场地的卫生管理。
2.所辖各质检室、实验室、办公室、地磅区域的整理清扫。
3.对色、对板场、色板仓、质检办公室的整理清扫。
4.成品仓办公室、装车台、成品仓临时放砖区域辖内的卫生管理。
5.各捡砖线、包装线区域的整理清扫。
6.各产品、物料、工具等临时堆放区域三、生产车间责任区域:1.车间所属办公室、机修房及门前通道的清扫。
2.所属压机、窑炉、抛光线、介砖线工作场地的清扫。
3.磨头维修场地、磨块、刮刀堆放整理及其它杂物整理堆放清扫工作。
4.抛光防污剂摆放,蜡水仓的清扫整理工作5.废磨块场地及废纸箱场地的卫生管理。
6.超洁亮、修磨头、模块公司等维修、作业、存放区域的卫生管理。
7.部门所属设备设施安装维修现场的安全卫生管理;四、设备部责任区域:1.所属辖内配电房场地的清扫。
2.高压电房、机修维修室场地、压缩机房的清扫。
3.五金仓、纸箱仓的卫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