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代建制项目治理结构研究

合集下载

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方式改革情况

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方式改革情况

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方式改革情况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方式改革情况201X年以来,××市针对长期以来政府投资项目以自营性、分散性和临时性管理为主的建设管理方式,提出了“投、建、管、用”适当分离的建设管理改革原则,为此,在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的建设管理上,采用代建制的方式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市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总体情况随着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内涵、范围及其建设管理方式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具有收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大多数由专业企业按照市场化规律进行有偿经营管理;不具收益性或收益很少的政府投资项目,过去则大多采用政府部门或者由使用单位自建基建班子实行传统的自建自管模式。

这种自建自管的方式以使用者(如学校)或者政府各部门为项目建设管理主体,或长期组建基建班子(工程较多的单位),或临时筹建项目班子(工程较少的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这种自建自管的方式,无论是在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还是在人才资源的合理使用上,都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弊端,迫切要求进行改革。

××直辖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迅速增加,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实施好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建设,成为了市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

201X年,为适应××中国三峡博物馆和××人民广场三期工程建设需要,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市政府授权市建委在建设系统内抽调专业建设技术管理人员组建××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发展公司),专门主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城建发展公司是××的第一个建设管理代理公司,公司成立后,成功代理了××中国三峡博物馆、××人民广场三期工程等近十个项目的建设。

××城建发展公司代理政府投资项目的成功运作,直接推动了代建制在××市的推行。

浅议如何管理代建项目

浅议如何管理代建项目

浅议如何管理代建制项目摘要代建制在我国及我市的实行,对促进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发挥投资效益、理顺投资体制等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由于代建制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较短,可借鉴的成功经验较少,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待健全,需尽快提高现有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文章从项目管理的角度对如何管理代建项目进行了相应的阐述。

关键词:代建制现状管理现就本人在代建工程实践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结合相关项目管理理论谈一下对代建项目管理的认识:一、什么是代建制建设工程的代建制度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一种工程项目治理模式。

在我国,“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建设(使用)单位提出的使用与功能要求,采用招投标(委托)方式选定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代建人),委托其进行项目建设,建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给建设(使用)单位的项目管理制度。

对此制度的推行,在工程管理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参与,这对促进和提高我国基本建设领域的项目管理水平和培育项目管理服务市场有着深远的意义。

二、天津市代建制发展现状天津市是我国“代建制”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省市之一,2006年天津市就制定并实施了《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试行办法》。

在天津有很多项目都是采用代建制模式进行建设、实施的,如滨海新区中央大道隧道工程、塘沽西中环、开发区会展中心、开发区蓝白领公寓、开发区海云街通用厂房工程等项目均采用了“代建制”管理模式,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投资效益。

三、代建制与一般工程管理的联系与区别代建制单位对于建设单位、投资方来说是乙方,而对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来说是甲方,即常说的“二甲方”。

这样,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要依据建设单位、投资方授权的范围、代建的工程的所处的寿命周期、工程的复杂难易程度等综合考虑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另外,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相比较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而言更复杂、面更广,所涉及的相关利益者更多,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对象就是工程实体,他们的项目管理可以说是工程项目管理,而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对象是还是工程实体,只不过他们所处的位臵换到了施工单位的对立面,大多数的监理单位只涉及项目管理三大目标的工期、质量控制,有种说法就是监理是建设单位的质检员,而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就要复杂的多,从以有的几个模式来看,莫不把以前建设单位最为看重的投资控制作为代建单位的首要目标,如《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中对实行代建制的目的设定为“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程序”。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新模式-代建制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新模式-代建制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新模式:代建制提要本文提出新的项目管理模式——代建制,在总结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制”模式优势的基础上,提出代建制现存的主要问题及可能的有效建议,为进一步推动代建制发展做研究。

关键词:政府投资;代建制;项目管理一、代建制的概念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方式。

代建制的实质是委托专业项目管理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期的法人,取代临时筹建非专业机构实施项目管理,全权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组织管理,让代建人承担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合同与法律责任,促使政府投资工程“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职能分离,通过专业化项目管理最终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实践证明,代建制是控制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和建设投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被正式批准,该决定要求非经营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

截至2005年12月,在我国约有4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先后试行了代建制模式。

目前,国内代建制正在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各代建试点也都开创了符合自己特点的代建制模式。

二、“代建制”的优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是对旧有管理体制的突破性变革,其优势主要表现在:(一)社会性。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实际上就是充分发挥了社会化分工的优势,专业机构对政府和使用单位同时负责,理顺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各方主体的责、权、利,使政府有关部门从项目的具体实施者,变成了真正对项目实施的监督者,使工程项目的监管得到加强,同时也减少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职业性。

建设机构具有丰富的基本建设经验,各项工作不靠走捷径,而以科学的论证和踏实的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为工程建设创造条件,设计方案也比较实际地反映项目的真实面貌,投资估算和概算更加科学。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关键治理因子研究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关键治理因子研究

作者简介 : 赵
华( 9 6 , , 17 一) 男 湖北来凤人 , 硕士研究生 , 主要从 事公共项 目管理领域的研究 。Em i za ha0 @13 cr — a : o u_ 8 6 .o lh _ n
政府投资项 目代建制关键治理 因子研 究
7 5

步提升 其制度 效 率 。本 文通 过对 代建 制理 论研
且各地 、各部 门对 代建制 的定 义 、实施范 围和运 作 程序 等认识 还 不是 十分统一 ,有 关代建 单位招 标 卜 、市 场准 人 卜坨 和 代 建 主 体 培 育 ] 卜 等方 面存在许 多 问题 。 上 述 问题是 代建制 改革 实践 中集 中暴 露 出来
( )代 建 单 位 法 律 地 位 不 明 确 … -“ ,有 1 1j 关 行政 主管 部 门不承认 代建 单位 的法 律地 位致使
其办理各种工程建设手续困难。
( )代 建单 位 在 项 目实 施 过 程 中责 权 利 不 2 明确¨ 25 -- “ ,使用单位干预代建单位现象 ]
的共性 问题 ,且在相当程度反映的是代建制的制 度设计不够完善 ,因此 ,企业型代建制模式要进
收 稿 日期 :0 90 -0 20 -22 基金项 目: 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 07 04) 7 82 8
第5 总第36 期( 0 期) 20 5 09年 月
财 经 问 题 研 究
Re e r h o n n i l n o o c I s e s a c n Fi a c a d Ec n mi s u s a
N m e 5 Gnr eaN.0 ) u br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ee l rl o35 aS i
目治 理理 论 ,分析 项 目治理 、项 目管 理 与项 目绩

代建与项目管理两种模式的制度分析范本(二篇)

代建与项目管理两种模式的制度分析范本(二篇)

代建与项目管理两种模式的制度分析范本制度分析:代建与项目管理两种模式一、引言代建和项目管理是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常见的两种管理模式,它们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运作方式。

本文旨在通过对代建和项目管理两种模式的制度分析,探讨其在建设工程中的适用性和优劣势。

二、代建模式的制度分析代建模式是指建设单位将整个项目的设计、施工等环节交由代建单位负责的管理模式。

代建单位相当于建设单位的代表,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代建模式的主要制度包括委托代建制度、代建单位评选制度、代建合同制度等。

1. 委托代建制度委托代建制度是代建模式的核心制度,建设单位将项目管理的权益委托给代建单位实施。

建设单位需明确代建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并与代建单位签订委托代建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代建单位评选制度代建单位评选制度是保障代建模式顺利运行的重要环节。

建设单位应根据代建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等多方面进行评估,选定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代建单位。

建设单位还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代建单位,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

3. 代建合同制度代建合同制度是代建模式下的重要约束机制。

建设单位与代建单位需签订代建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要求。

代建合同应具备明确的约束性,可供建设单位对代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三、项目管理模式的制度分析项目管理模式是指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管理的模式,建设单位自行负责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控制。

项目管理模式的主要制度包括项目管理组织制度、项目管理计划制度、项目管理评估制度等。

1. 项目管理组织制度项目管理组织制度是项目管理模式的核心制度,建设单位需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织,并确定项目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项目管理组织应由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整体协调、监督和控制。

2. 项目管理计划制度项目管理计划制度是项目管理模式下的重要制度,建设单位需制定详尽的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的目标、范围、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要求。

浅析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浅析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浅析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摘要:代建制是指将项目建设人与项目使用人分离,由项目投资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或有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其他企业,代理项目投资人对建设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

然而,要使代建制顺利实施并发挥出其优势,必须解决好代建模式的选择、合同管理、招投标制度的完善、代建单位的管理、立法与制度建设问题。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一、引言政府投资项目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重要组成部分,适宜的管理模式对于提高投资项目效率和管理水平起着关键作用。

在国家推行投资体制改革浪潮下,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传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弊端日益凸现,必须对其进行改革,政府投资项目领域开始引入“代建制”,以取得更好的效益。

推行代建制可以对现行政府投资体制进行改革,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专业化管理,并且有效防止腐败浪费问题的发生。

代建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随着代建制制度实施不断深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对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带来深远影响。

二、代建制产生的背景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变革和工程项目投资主体格局的变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由于我国投资体制改革来源于原有计划经济模式,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投资的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基于对政府财政资金的管理方式和不同认识,我国各级政府对于政府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长期实行简化、单一的方式,随着多年来经济体制、行政体制进一步改革也出现过一些项目管理模式的局部试验与变革。

每一个时期管理模式都与其所处的历史条件及环境相当,每一种管理方式出现都有其合理性,但是在相应社会经济条件发生迁移以后,都会面临制度调整的问题。

为了解决了传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实现政府投资人的预期目标。

在这样的一种需求背景下,催生了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代建制。

我国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已经深刻认识到传统政府投资管理模式存在的缺陷,并着意从制度高度对政府投资管理的模式进行变革,明确提出把代建制作为变革的主要试点投资管理模式,待取得一定的成功经验后,再向全国普遍推广。

关于政府工程项目代建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政府工程项目代建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政府工程项目代建制的几点思考关于政府工程项目代建制的几点思考戴泽标为了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社会化、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适应工程投资建设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的新需求。

我区将按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推出利用财政性资金作直接投资的区属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

本文就如何在新机制下进行工程项目代建,如何规范代建制管理等问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一、“代建制”的含义和实质。

所谓“代建制”,就是拿钱自己建变花钱请人建,俗称“交钥匙工程”。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对非经营性投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前期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控制项目投资、保证质量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

国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其目的是使政府投资工程“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职能分离。

通过专业化项目管理,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推行代建制,就是要克服传统体制中对政府投资项目“重审批、轻管理”的弊端,以加强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其次就是要克服传统体制中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使用”三位一体的问题,实现建设和使用相分离,努力防止长期存在的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现象;再次是克服传统体制中政府机构过多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实施的弊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从源头上防治和减少腐败。

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指: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用房;科教文卫体、民政、劳动社保及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项目;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监狱、劳教所、消防设施、法院审判用房、检察院技术侦察用房等政法设施;环境保护、水利设施项目,以及其他非经营性项目。

二、推行代建制,是建立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的建筑市场新机制的客观要求。

法人治理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内部控制探索

法人治理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内部控制探索

三 、 人 治 理 的政 府 投 资 项 目代 建 制 内部控 制暴 法 露 出来 的 问题
1 为政 府代 理 人 的 项 目法人 缺 乏监 管机 制 。作 为 政 府 投 . 作 资 项 目 , 体 公 民和 国家 作 为政 腑 投 资 项 目 的所 有 人 和 初 始 委 全 托人 , 授权 政府进行公共项 目的投资和管理 。但是政府 作为投 资人的地位是虚置的 。 为政府代理人 的项 目法人与代建公司 作 签订代建合 同,该项 目法人既有 为政府积极完 成项 目的意愿 , 也 有 寻 求 自身 利 益 最 大 化 的 倾 向 , 上 缺 乏 监 管 机 制 , 旦 有 加 一 二 、 目法人 治 理与 内部 控 制 项 利 可 图, 就有 可能被利 益俘获 , 与被代理 人合谋侵 害 国家和公 项 目法 人 治 理 是 又 译 为公 司 治 理 ( oprt G vrac ) C roa oenne 是 共 利益 。 e 现代企业制度 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 。 法人治理结构 , 按照公司法 2所 有权人 的虚 置与缺位 。作 为政府投资项 目所有权人的 . 的规定 由四个 部分组 成 : 股东会 或者股 东大会 , 们 由公 司股 虚置与缺位 , 它 使得在政 府投资 项 目中 , 产权 明晰 的个人或 组织

自 升冤 背 景
随着社会的进步 , 国传统 的工程管 理模 式面临着 巨大的 我 挑战。从 19 年福建厦 门市通过采用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 , 93 将一些政府投资 的建设 项 目委托给一些有实力 的专业公司 , 代 建这种方式在我 国建筑 市场 中不断地改革并加 以完善 , 步发 逐 展成为现在的项 目代建制度。 所谓代 建 制 , 指为 了实施 对 于政府 投资 公益 性 项 目建 是 设的有效 管理 、 建立科学 的责权 分担机 制 , 而根据 法律法规 和 行政规章 的规定通 过市场 竞争 的方 式或其 他方式 从具有相 应 代建资质 的项 目管 理企 业或专业机构 中选 任合 格的代建人 , 政 府作为投 资人 和业 主 以代 建合 同的方式将 投资项 目实施建 设 的全 过程委 托其 管理 、 支付 相应 代 建费用 的项 目实 施管 理 并 方 式 。[ 1 l 由 于 我 国特 殊 的历 史 原 因 , 筑 市 场 发 育 尚不 健 全 。 使 得 建 政府投资项 目的代建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 如很多项 目招投标形 同虚设 , 串标 、 陪标现象时有发 生 , 进而影 响工程质 量 ; 目投资主管部 门或建设单 位非法 占用或利用关联 交易骗 项 取建设资金 ; 某些地方政府 或项 目建设单位长期违规 挪用 或拖 欠农 民征地补偿款 , 害广 大农 民群众切身利益 。 损 从 近几年 中查处 的许 多贪污腐败实例 中可 以看 出 , 府投 政 资 项 目代 建 制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暴 露 出 一 个 很 棘 手 的 问 题 就 是 管 理舞弊 , 也就是指管理层 以组织 名义进行舞弊 的行为 。也 就使 得项 目法人治理与管理者舞弊形成一对非常突出的矛盾 。 如何 解决这样的问题 , 使代建制度 日益成 熟 , 到应 有的作用 , 起 本文 认为 内部控制是解决 问题的关键 , 所谓管理者舞 弊就 是内部控 制失灵 , 如何加强项 目法人 治理 的政府投资项 目代建 制内部控 制的管理 , 必将 是代建 制成败 的关键所 在 , 本文对 该 问题 力争 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试论“代建制”与“投资项目治理”

试论“代建制”与“投资项目治理”

中暴露的问题不少 原则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使得代建制 项目在试行过程中 形式不同.方法各异 难以体现代建
制 的实施模式 与基本要 求 所 以 展开充分 的探讨 . 争论, 将有益于代建制的健康 发展 。 例如 应否 由专业化的企业代替政 府部 门 对项 目 实
了对政府投资项目 推行代建制的决定。 在代建制的框架下 要求实现投资制度. 建设模式和激励机制的同步改革 体 系的改革必然带动观念,方法的更新。这将极大地促进项
跨 国公司的业务结构与模式 .并被布什总统称之为 自罗 斯福总统以来商界影响最为深远 的改革方案 。 在公共项 目的建设领域 中国政府于 2 0 年 7 0 4 月颁布
到目前为止 除各级政府的试点项目外 还有大量的
政府 投资项 目将按照代建制的要求 予 以实施 但在实践
透明 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3 建立代建制的方法体系 在工程实践中 体现权力与
责任 对应 .利益与风险 匹配的风 险管理机制。
实现了I T治理在信息业的率先发展。
例如 在美国政府颁布的萨班斯法案 0 条款中 4 4 要 求上市公司采用I 治理的原则和控制方法 T 按年度对公司 的内部控制系统 进行测试.评价并报送监管机构。这一 强制性措旃已在2 0 年7 0 5 月之前生效, 在信息系统已成为 告诉公司治理的技术平台时 这将影响大多数上市公司和
的实效 。 以法律形式 ( 合同管理制) 对管理者实行
监督与制约。
以上 四点 ,将全面改变国内的工程管理
制度和建设模式 使得项目的各个参与方在 类问题不尽快解决,将影响代建制的开展、 推行。
本文的主要观点是 : 建立以专业管理者为管理主体的
风险管理机制的同一基准上 从不同的角度争取利益、接 受制约,共同促进投资效率的提高。 代建制如能顺利推行 不仅使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水

代建与项目管理两种模式的制度分析(三篇)

代建与项目管理两种模式的制度分析(三篇)

代建与项目管理两种模式的制度分析代建与项目管理是一种针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它们在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运作机制和制度安排。

下面将分别对代建和项目管理两种模式的制度进行分析。

一、代建模式的制度分析代建模式是指政府或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交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代为投资、规划、设计、施工及经营管理的一种模式。

在代建模式下,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建设单位,而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职能和责任则由代建机构承担。

下面对代建模式的制度进行分析:1. 政策与法规制度:代建模式需要对代建机构进行监管和规范,因此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代建机构的准入条件、服务范围、权责义务等。

此外,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激励代建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项目绩效。

2. 合同与协议制度:代建模式下,建设单位与代建机构之间需要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建设项目的范围、进度、质量等要求,以及代建机构的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和考核标准等。

3. 绩效考核制度:为了确保代建机构能够按照约定的要求完成建设项目,需要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可以包括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指标,以及代建机构的服务态度和客户满意度等。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可以采取奖惩措施,以推动代建机构提高绩效。

4. 项目分工制度:代建模式下,建设单位与代建机构之间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

例如,建设单位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审核、资金投入等,而代建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通过明确分工,可以确保建设项目的规范推进和顺利完成。

5. 信息与沟通制度:在代建模式下,建设单位与代建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非常重要。

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双方的沟通渠道、信息交流方式和时间节点等。

这样可以确保项目相关信息及时传递,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二、项目管理模式的制度分析项目管理是一种将复杂的建设项目划分为不同的任务,并对每个任务进行计划、执行和控制的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模式强调项目目标的达成和质量的保证,同时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项目进度的控制。

浅谈政府项目代建制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浅谈政府项目代建制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浅谈政府项目代建制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摘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一种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提高建设项目效益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

本文结合笔者在施工单位及代建单位从事建筑管理的经历,对目前代建制遇到的问题及其策略进行论述分析。

【关键词】代建意义问题建议一、政府项目代建制的定义代建制是指政府设立代建项目管理机构或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施集中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等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进度,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的制度。

二、政府项目代建制的主要意义代建制是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产物,旨在规范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项目和工程廉政建设,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

三、目前的主要代建模式1)根据承担建设管理职责的单位不同,我国目前的代建制分为政府机构代建和社会机构代建两种主要模式。

政府机构代建是指项目单位直接委托政府设立的非经营性专业代建机构,并由该机构实施代建制管理,承担建设管理职责;社会机构代建是指项目单位直接委托社会代建机构或政府设立的非经营性专业代建机构后,由政府代建机构通过直接委托、公开招标或其它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选定依法成立的社会代建机构实施代建制管理,承担建设管理职责。

2)根据委托阶段的不同主要分为全过程代建和建设阶段代建两种方式。

四、政府项目代建制目前存在的问题(一)代建机构工作定位问题代建制本质是建设工程的专业化管理,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或部分业主单位对代建单位的工作定位不够准确。

1)政府代建机构设置问题,根据单位归属管理情况划分,大致有两种:地方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如广州、清远、肇庆潮州等地代建单位)、住建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如:汕头、南澳、佛山等地代建单位),按照实践的情况来看,后者较易出现权责不对等的现象,代建工作实施阻力大。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人问责机制研究——基于项目治理与项目管理绩效双向互动的分析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人问责机制研究——基于项目治理与项目管理绩效双向互动的分析

险 责任矩 阵确 定代建 人 的合 同风 险责任 ,以此 作 为 代建 人 责 任 追 究 的依 据 J 。显 然 ,对 代 建 人 问责 的研 究需 要走 得更 远 。
收 稿 日期 :2 0 1 2 - 0 9 — 1 2
基金项 目: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 “ 基于项 目治理的政府投资项 目代建人激励研究 ” ( 7 0 8 7 2 0 8 4) ;国家社会科学 基金项 目 “ 基 于双 向 ‘ 结构一行 为一绩效 ’范式的政府投 资项 目绩效问责与治理优化研究” ( 1 2 B G L 0 9 2 ) ;天津市哲 学社会科学规 划项 目 “ 基于 S C P范式 的政府投资项 目监管的责任追究原则与标准厘定研究 ” ( T J G L 1 0 — 9 4 1 ) 作者简 介:邓娇 娇 ( 1 9 8 1 一) ,女 ,贵 州六盘 水人 ,博 士研究 生 ,主要 从事公 共项 目管 理领 域的研 究。E — m a i l :d e n g j i a o j i a o 6 @
逐 步完善 对 政 府 投 资 项 目的 监 管 … 。在 政 府 投
针 对代建 人责 任追 究 的研 究少 有关 注 。张伟 和朱 宏 亮最早 进行 了相 关研 究 ,建议将 代 建项 目责任
追 究 与风险 分配结 合起 来考 虑 ,采用 问卷调 查分 析按 照风 险分配 方案 的不 同 ,将 可能 涉及 的风 险
Ap il r ,2 0 1 3
政 府 投 资 项 目代 建 人 问 责 机 制 研 究
— —
基 于项 目治理 与项 目管理 绩 效双 向互 动 的分 析 邓 娇 娇 ,汤 伟 钢 ,严 玲
( 1 .天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部 ,天津
3 0 0 0 7 2 ;2 .天津理工大学 管理学 院 ,天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调研报告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调研报告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调研报告近年来,我国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已逐渐由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多位一体的模式向投资、建设、管理和使用职能分离的模式转化目前,国内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相继对政府投资项目试点推行“代建制”,成效显著且取得了不少的成功经验。

2019年以来,我省南京、苏州、徐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和淮安等市也开始对政府投资工程试行集中代建。

通过“代建”可以实现专业化建设管理,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这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一种创新。

一、政府投资的特点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投入资金用以转化为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

与其他类型的投资相比,政府投资主要具有如下特点:(一)政府资金主要用于社会发展、社会服务等非盈利的公益性项目非政府投资活动一般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除政府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以外的投资都会追求最大化利润,而对难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则不会涉足,而这些难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又往往是政府发展经济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是关系到改善投资环境、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国防安全的设施,所以政府基本建设资金必须集中投资在这些公益性的基础设施上。

(二)政府投资容易受到社会各界舆论关注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大多涉及到社会发展或服务的各个方面,又是使用国家或地方财政的资金,从根本上说是纳税人的钱,因此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不可避免地成为社会舆论的关注焦点。

要在公众关注的前提下将项目建设好,相关负责单位应当定期向社会直接、间接地报告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意义、施工进展、施工质量及建成后的项目对公众生活将产生的影响。

争取舆论的支持,自觉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是保证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严格为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使纳税人的资金得到充分利用,树立政府廉洁、高效的形象,政府一般采取比其他形式投资更严格的管理程序。

代建工程项目问题研究报告

代建工程项目问题研究报告

代建工程项目问题研究报告代建工程项目问题研究报告一、引言代建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将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建筑企业承包。

代建模式在建筑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具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然而,代建工程项目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研究报告旨在对目前代建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问题概述1. 过度依赖代建模式:近年来,建筑业的发展迅速,许多业主倾向于将工程项目全部委托给代建企业,缺乏自主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这种过度依赖代建模式,导致业主在项目中的管理和控制能力较弱,无法有效掌控项目进度和质量。

2. 信息不对称:在代建工程项目中,业主与代建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代建企业对项目的设计、施工过程了解更多,而业主对于代建企业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了解较少。

这种信息不对称给项目的进展带来了不确定性和风险。

3. 质量控制难度大:代建工程项目通常由多个施工单位负责不同的施工任务,涉及人员、设备、材料等多方面。

各方之间协作的难度较高,尤其是对于整体质量的控制更加困难。

质量问题的发生可能会导致工程延误和额外的成本。

4. 效益分配不合理:代建工程项目涉及多个参与方,如建筑设计师、建筑承包商等。

工程项目带来的效益如何分配,经常会成为各参与方之间的争议焦点。

合理的效益分配机制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积极参与至关重要。

三、问题原因分析1. 过度依赖代建模式的问题源于业主对于自主设计和施工的不自信,认为代建企业能够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和更高的效率。

因此,业主放弃了自主设计和施工的能力提升,导致对项目的管理和控制能力较弱。

2. 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是由于业主对于代建企业的设计、施工过程等缺乏了解,而代建企业对项目的具体情况了解更多。

这种信息不对称可能源于业主选择代建时的不慎,也可能是代建企业在项目推销中做出了不实的承诺。

3. 质量控制难度大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代建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代建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代建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代建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提要随着建设体制改革的深入,代建制度在政府投资领域中取得了很大成就,并正在不断完善和逐步推广。

本文在结合工程实际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了代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代建制的建议。

一、前言国际上项目代建制的运用已十分普遍,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大型工程公司主要业务形式均为项目代建制方式,其中工程总承包业务占60~85%,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占5~15%,项目组织实施代建制方式已经是一种通行的做法。

项目实施运用代建制在美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并且代建制方式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发展。

根据美国“设计-建造”学会2000年的报告,采用“设计-建造”总承包合同方式的比例已经达到了30%,2005年达到45%左右。

厦门是国内实施政府工程项目代建制最早的城市,从1993年开始,厦门在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针对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弊病,以及由此导致的工程项目难以依法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低下和贪污腐败等问题,通过采用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给一些有实力的专业公司,这些公司代替业主对项目实施建设,并在改革中不断对这种方法加以完善,逐步发展成了现在的代建制。

2001年7月,厦门开始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上全面实施项目代建制。

在政策上,2002年,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了“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课题研究。

2003年底,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在内部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推行‘代建制’试点”。

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

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以官方文件明确认可了代建制建设管理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项目管理代建制度是时代发展的产物,随着建设体制改革的深入,代建制度在政府投资领域中取得了很大成就。

浅谈代建制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机制

浅谈代建制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机制

浅谈代建制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机制近年来,北京、深圳、厦门、上海等全国各地开始探讨关于改革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方式----实行“代建制”。

2004年7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方式,提出了加快推行“代建制”的意见,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实施代建制为政府工程的建设实施指明了方向,将完善政府投资体制,符合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趋势。

代建制的约束机制也称监督机制,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机制的核心就是理顺代建企业产权关系,建设现代企业制度。

指通过制定代理契约,明确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使代理人履行和约、执行代理使命并使代理效果最大化,将其当成自己的内在需要,从而整合代理人与委托人的目标。

这样有利于合理分摊委托人与代理人承担风险的责任,使代理人的报酬与其行为结果直接挂钩。

外部监督机制是指通过建立代建企业的市场竞争机制,委托代理关系由市场决定、监督、保证、评价、与奖惩。

目前研究和关注的焦点主要在外部监督。

外部监督机制作为代建制公共监督机制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具有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地位。

代建制公共监督机制的外部监督机制是整顿和规范代建市场的一项治本之策,是保证代建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监督机制,更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减少成本的重要保障。

代建制公共监督机制的有效措施,是代建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幅提升;从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等方面入手,对代建项目的预期目标实行严格控制和有效监督管理;有利于保证代建工程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增强了代建项目建设各方的责任意识,通过职责分工,项目建设各方之间产生互相监督的关系。

使用单位在提出项目功能和建设要求后,其主要工作就是对代建单位的监督,有利于自觉规范投资管理行为;方便相关行业管理机关和执法机关的监督管理。

关于厦门、福建、上海三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和投资控制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厦门、福建、上海三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和投资控制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厦门、福建、上海三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和投资控制情况的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完善省属代建项目投资控制工作管理机制,推动和促进我省代建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我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东工业大学课题项目组对厦门市、福建省及上海市的投资主管部门、代建项目管理机构进行了学习和调研,并走访了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三地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实施情况(一)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情况厦门市从1993年开始代建试点,试点范围是部分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及社会公益性项目。

经过不断的摸索与实践,专业化管理项目建设的优势逐渐凸显,为此,市政府于2001年7月、2002年3月相继出台了《厦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厦建法〔2001〕6号)和《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行办法》(厦府〔2002〕42号),明确市重点项目和土建投资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市级财政性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性项目全面实施代建制,力推项目建设的专业化管理。

厦门市由市重点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办”,归口市住建局管理)负责代建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代建单位不是招投标产生的,而是由项目业主在市建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代建单位名录中选定,并与之签订代建协议(若使用单位为事业单位,则须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盖章方能生效;对于市级重点项目或投资额度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则由市发展改革委主导项目业主共同确定)。

代建单位经选定后,按照代建协议负责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招标选择设计和施工单位、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以及工程建设、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等全部或大部分的建设管理工作,并可在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按照相应比例收取代建费。

代建单位无需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函,但需接受项目业主的监督与检查,市重点办及有关政府部门在项目建设常规管理机制的基础上,通过统一主材甲供、造价审核、工程巡视、强化施工监督及项目建设后评价等方法,促进代建单位规范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代建制项目治理结构研究
中国近十年公共项目投资额出现大幅增长,特别是对于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建设项目,以及公、检、法、司等办公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的需求在不断增加。

传统上,这些公共项目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监管使用,政府既负责投资审批,又直接管理项目施工建设,经常产生“超预算、超标准、超进度”及建设工程质量等诸多问题。

为了治理公共项目,国内在2003年开始推行“代建制”,政府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或代建单位),代理完成项目业主的管理职能。

为了更好的完善和推行作为治理手段的项目代建制,需要深入研究其自身的治理规律,因此,本研究提出三个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为:在中国当前的情景下,代建制项目的治理属性和特点是什么?如何从项目治理的本质来划分代建制项目的治理结构?代建制项目各种治理结构的特性是什么?为解决以上关键问题,本研究在对代建制和项目治理研究现状综述的基础上,使用文本分析法剖析了治理的概念内涵,提出从治理活动入手分析代建制项目治理特性的思路,并给出治理活动的属性描述。

本论文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以国内各地,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代建制项目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研究对象,从本研究归纳的15个治理环节出发,收集代建制项目特征和治理活动的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编码以构建统计数据库,使用SPSS统计软件的交叉列联和多选项分析,从案例信息数据中得到研究结果。

案例研究的结果表明,最终识别出代建制项目治理活动203个,涵盖研究设计中提出的15个治理环节。

在统计分析的结果上,得到代建制项目治理活动识别案例研究的结论如下:首先,针对“代建人选择”和“代建人招标”,开展的项目治理活动最多,选择代理人是代建制项目治理中最为重要的对象。

代建制项目治理强调组织监督作用,重点通过治理资金使用和施工组织管理来避免“三超”。

其次,代建制项目治理活动涉及到的主体最多是代建人、发改委和使用人,治理还需要财政主管部门、代建主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参与。

再次,代建制项目中的治理活动主要集中在系统治理、任务治理和利益相关者治理三个内容,主要表现为“控制”和“检查与平衡”两个方面,侧重于对代建制项目管理的过程控制和指导。

在案例研究识别出来的治理活动的基础上,从治理关系的广度、层级度和深度三个变量出发,构建出代建制项目治理强度的测量模型,将治理强度定义为在0-1之间分布的数值,并划分为强、中、弱三种
治理强度。

通过研究发现:代建制项目的弱治理结构包含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为发改委、使用人和代建人,主要针对监督组织设计、代建人选择、代建人招标活动、资金申请和使用等4个治理环节;代建制项目的中治理结构是在弱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引入行业、财政、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代建管理机构等利益相关者,针对管理制度构建等8个治理环节开展治理活动;代建制代建制项目的强治理结构是在中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引入审计、监察等顶层治理主体,针对所有的15个治理环节开展治理活动。

针对不同治理强度的代建制项目治理结构,在分析治理主体间治理活动特性的基础上,研究中发现:在代建制项目弱治理结构中,发改委和使用人对代建人的关系是弱治理的主要关系,代建人是唯一的核心被治理主体,利益相关者治理和任务治理是主体间的主要治理内容,对制度设计的依赖性不强,治理活动主要通过市场化合同或主体的自我治理来完成。

对主要被治理者的治理活动突出表现为检查,发改委和使用人间主要是协调关系,以共同实现对代理人的检查治理。

在代建制项目的中治理结构中,代建人、使用人和监理是三个核心的被治理主体,顶层治理主体通过使用人和监理,对代建人形成多条间接治理路径,尤其突显出使用人的重要中介作用。

系统治理是顶层治理主体对被治理者的首要治理内容,表明制度设计是“中治理结构”的主要治理手段,对主要被治理者的治理活动突出表现为控制和协调,要求市场化合同治理和管理制度化治理相结合。

在代建制项目强治理结构中,代建人、使用人、监理、发改委、财政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是七个核心被治理主体。

顶层治理主体可以通过发改委、财政、建设和行业主管部门、使用人等中介环节,对代建人形成多条间接治理路径。

强治理结构的首要治理活动内容是系统治理,强调合同治理、制度治理和网络治理的结合。

强治理结构对主要被治理者的治理活动突出表现为控制、协调和检查,并且随着治理层级的变换有所改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