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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涉及所有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保存、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反映公司业务活动,不得篡改、伪造。

(二)完整性:原始记录应完整记录业务活动全过程,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三)准确性:原始记录应准确无误,确保业务活动真实反映。

(四)保密性: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原始记录,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各部门应按照业务流程,及时、准确收集原始记录。

第五条原始记录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业务合同、协议、单据等书面材料;(二)会议记录、报告、文件等电子文档;(三)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四)其他能够证明业务活动的相关材料。

第六条原始记录收集后,应及时整理,确保分类清晰、便于查阅。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保存与归档第七条原始记录的保存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纸质原始记录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防止霉变、虫蛀、火灾等意外损失;(二)电子原始记录应定期备份,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损坏。

第八条原始记录的归档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按照时间顺序、类别、项目等要求,将原始记录分类归档;(二)归档前,应检查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三)归档后的原始记录,应定期检查,确保保存完好。

第四章原始记录的销毁第九条原始记录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销毁前,应检查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二)销毁方式应确保原始记录无法恢复;(三)销毁过程应有人监督,确保销毁安全、环保。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原始记录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原始记录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对在原始记录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原始记录失实、遗失、损坏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检测原始数据的填写、校核、更正、修改和保管制度

检测原始数据的填写、校核、更正、修改和保管制度

试验检测原始数据的填写、校核、更正、修改和保管制度
凡是纳入质量保证体系的样品接收、保管、分析、检测记录,均属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必须按本规定进行管理。

一、原始记录的填写
1、填写原始记录,不得用铅笔书定,字迹清楚,纸面整洁。

2、填写原始记录,应特别注意试样(件)的顺序编号、制作或抽取日期、试验检测日期。

3、检测所用主要设备名称、规程及完好状况填写测试环境,如温度、湿度、天气或实际工作量和工作状况,应在原始记录单上作出记录。

4、试验检测报告及其原始记录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二、原始记录的校核
1、原始记录的填写完后,应由本专检测室负责人进行校核。

2、校核主要查对测试样品的记录内容与送样委托单、检验通知单、样品标记和顺序编号是否完全一致。

3、校核后签上记录者和校核者的姓名,以示负责。

三、更正和修改
1、原始记录不准涂改、刮、擦、改,只准划改,划改外由划改人盖上红印私章。

2、校核中发现错误时,由原始记录填写人进行修改并盖修改人私章。

3、因试样委托单或委托人错误,需要改原始记录时,一律由具有委托单位负责任签字的单位证明,并由送样人向中心主任提出申请,经领导研究同意后,通知原始记录人进行更改。

四、原始记录的保管
1、原始记录一律采用与检验报告相同的编码。

2、原始记录与试验报告单一起,交由室资料员登记保存在资料档案室(柜)里。

保管期为本工程竣工后三年。

3、记录本不准撕毁和缺页,发现此情况,保管者应负责任。

4、原始记录应保存在合格的档案室里,防止霉烂虫蛀。

5、原始记录查阅须经技术负责人(或质保负责人)同意并登记后方进行。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一、总则为妥善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并规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部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控制,也包括分供方的原始记录。

三、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种类、收集、标识1.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形式由使用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经工程部长审核其可行性后,交厂务经理审批其是否能正式使用。

2.对于已超出保存期的原始记录,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销毁,工程部有权检查其是否按规定实行。

3.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管方式要便于存取和检索,保管设施应提供适宜的环境,以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4.工程部规定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期。

5.各部门需查阅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时,需向厂务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再向相关记录的部门负责人借记录查阅,各部门做好查阅记录。

四、各部门要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填写和呈报工作,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填写应准确,干净。

不得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上随便涂写。

如记录时出现错误,在错误处划一杠,再填写正确数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涂写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保证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有效性。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2原始记录是用以记载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执行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作为检查和考核经济活动和重要依据,也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为了正确地反映经济业务和明确各方面及个人的经济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一、原始记录的内容1、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医用卫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领用单;总务仓库的其他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领用单;药库药品的领用单;药房消耗日报表;各类材料,药品盘点报告单2、劳动方面的.原始记录职工人数的记录;职工调动、考勤的记录;工资结算的记录;奖金测算的记录。

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

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

检验原始记录、台账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检验原始记录、台账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规范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检验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2. 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制度2.1 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是指检验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数据、观察记录、操作记录等信息的记录。

原始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检验过程和结果,并需要在检验完成后立即填写。

2.2 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应使用规定的填写表格或模板进行记录,确保格式统一、便于阅读和理解。

•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原始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具体、清晰,不能有模糊或含糊不清的表述。

•对于涉及测量、测试等数据的记录,应包括测量设备的标识、测量方法、测量结果等信息。

•对于观察记录,应描述所观察到的现象、特征等信息,并可以配合相应的照片、示意图等进行说明。

•原始记录应由检验人员本人填写,禁止代填、抄录或修改他人的记录。

2.3 原始记录的保管和归档•原始记录应妥善保管,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原始记录应存放在指定的文件柜或电子系统中,并设置访问权限。

•原始记录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原始记录的归档期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规定进行规定,并按时执行。

3. 检验台账的编制制度3.1 台账的定义检验台账是对进行检验的样品、项目、设备等进行记录和管理的文件。

台账应用于对检验过程中的样品流转、项目进度、设备维护等进行跟踪和监控。

3.2 台账的编制要求•台账应由专人进行编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台账内容应包括样品编号、样品名称、所属项目、检验进度、检验结果等信息,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充。

•台账应定期进行更新,及时记录检验进展和结果,以便于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查阅。

•台账应保密,只能由授权的人员查阅和使用,禁止随意传递、抄录或修改。

3.3 台账的保管和归档•台账应妥善保管,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1.出厂检验使用本单位统一规定的检验报告格式,并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检验工作完成后,主检人员负责整理检验原始记录。

并在检验原始记录检验者栏上签名。

整理完成后送交审核员审核,审核人员应对检验原始记录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退回检验人员改正或重新检验,审核合格后在检验原始记录审核人栏上签名并交给主检人员填写检验报告。

2.主检人员依据检验原始记录编制检验报告,并在检验报告主检栏上签名。

主检人员根据技术标准,列出标准值和实际检验结果,作出符合与否的检验结论并签名,检验报告编制完成后,主检人员应将检验报告及检验原始记录送交负责人审核。

负责人应对检验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和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签名。

将审核合格的检验报告及检验原始记录送交批准人审核并签名。

3.检验员将检验审核合格的检验报告加盖公章后送交化验室一份,质量负责人一份,留存一份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检验人员发现已发出的检验报告有差错,应及时向化验室提出,对已发出的检验报告,及时通知换取新的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经审核后确有过错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出厂检验记录中应包含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背景及目的试验原始记录是指试验成功进行的前提,是试验管理的重要依据,影响着试验工作的质量。

本文旨在建立和完善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范试验原始记录的管理,保证试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试验原始记录的定义试验原始记录是指试验工作中获取的所有数据原始记录、计算、分析、判定、审核、签名、认可等所有环节的文件和证书。

管理制度的建立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包括建制、试验名册管理、试验记录管理、检查管理、保管管理、销毁管理等方面。

建制制度的建立应遵循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有章可循的原则。

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参加试验的所有人员,所有试验相关领域都应遵守该制度。

制度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方便地被管理、使用和监控。

试验名册管理试验名册是在试验前列出的任务计划书,由试验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编制,以便于试验的策划、管理和组织。

试验名册管理是指对试验名册的管理,包括试验的计划、制度、人员和试验部门的安排,以及试验现场的管理等。

试验记录管理试验记录管理是指管理试验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包括试验设备、试验操作、试验数据、试验分析和试验报告等内容。

试验记录应该遵循科学、规范、准确、真实的原则,并与试验名册相一致。

试验有关人员应当主动、勤奋、认真地进行试验工作,不得随便毁坏记录。

检查管理试验记录的检查工作要重视,应该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试验记录的检查应该具体、细致和实际,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检查。

如发现记录不实、不准确等问题,应及时纠正,并提出相应措施,逐步提高试验管理水平。

保管管理试验记录的保管管理应当严格控制,防止保管失误。

试验记录应当采用电子格式保管。

保管人员应当熟悉规定的保管流程,按规定时间和地点予以保管。

试验记录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记录的保密工作,对涉及国家和军事机密的记录,应特别加强保密管理。

销毁管理试验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销毁期限及方式进行销毁。

不准随意私自销毁试验记录,不准随意泄露试验记录。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是指在医疗保健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固有的、非抄袭的、不可替代的、真实准确的信息记录。

医疗机构为了保证医疗质量的安全可靠性,必须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原始记录的重要性原始记录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判断医疗质量的主要依据。

医疗工作的全过程都需要记录,包括病历、检查记录、检验记录、医嘱、用药记录、手术记录等。

这些记录是医疗活动的现场刻印,记录了医疗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对于医疗工作的判断、评价、溯源都有着重要意义。

同时,原始记录也是患者与医生交流的纽带,是医患双方交流的重要依据,对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也至关重要。

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内容(一)原始记录的保存: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保存系统,对于不同的记录要求适当的保留时限和存储方式,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原始记录应当以纸质方式存储,并且需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同时也需要建立备份系统,以备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

(二)原始记录的审核:原始记录的审核是确保记录实际意义与记录媒介上一致的重要步骤。

在医疗机构记录每一条原始记录后,都需要有医生或经过专业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审核确认记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并进行签字或盖章确定。

审核人员应该具备精细、严谨、细致的态度,确保每一条记录都经过审核,杜绝漏签现象。

(三)原始记录的备份和归档:医疗机构存在应急恢复、质量管理、法律审查等多种原因需要进行记录的归档和备份。

归档是为了保存记录,备份则是为保证记录能够长期保存而采用的一种手段。

对于原始记录的备份和归档,需要采用专业的数字化工具,并维护一个专业的技术团队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

(四)原始记录的访问和使用:医疗机构里的医生、护士、病患及其家属、研究人员、以及保险公司等使用原始记录时,需要建立一套规范流程,以便于记录的管理、评价、申请使用等各方面相互配合和统一,确保记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引言实验室原始记录是实验室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管理直接影响到科研工作的结果和实验室的声誉。

因此,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质量和可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实验室原始记录的生成、保存、使用和销毁,保证实验室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溯性,确保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质量和可信度。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中所有科研工作和实验工作的原始记录管理。

4. 基本要求(1)原始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实验过程和实验结果。

(2)原始记录应当及时、清晰地进行记录,并在完成后签名确认。

(3)原始记录应当保存在安全、可靠、易于追溯的地方。

(4)原始记录应当严格依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查和批准,并有相应的修改和追溯记录。

5. 原始记录的生成(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和科研工作时,应当及时、真实地进行记录,包括实验计划、实验过程、实验数据和实验结果等。

(2)原始记录应当采用标准的实验记录表格进行,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整齐性。

(3)原始记录应当在实验过程中按照规定周期进行签名确认,确认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权限。

(4)原始记录的签名确认不得由非实验相关人员代替或代签。

6. 原始记录的保存(1)原始记录应当保存在实验室内安全、专门的文件柜内。

(2)原始记录的保存要求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实验和实验数据进行分类和归档,便于管理和追溯。

(3)原始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4)对于需要及时报告或申报的实验数据,应当及时进行备份和归档,并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更新和检查。

7. 原始记录的使用(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已有的文件归档和管理制度进行原始记录的查阅和使用,并记录下相应的使用情况。

(2)原始记录的使用应当在有关的审批和授权下进行,并签署相关的使用记录和说明。

(3)对于未经审批的原始记录使用,应当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并填写相关的违规报告。

医院会计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会计原始记录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会计人员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原始记录管理。

第三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是指反映医院经济交易和事项的基础记录,包括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票据等。

第四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做到勤勤恳恳、一丝不苟,认真细致完成原始记录工作。

第五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并遵守医院的有关会计政策和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不得怠工、玩忽职守。

第六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密切协作,相互之间应当互相监督,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七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对原始记录的操作和监控水平。

第八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维护医院的财务秩序,坚决不得泄露医院的财务和经济秘密。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要求第九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不得有删改、虚假、遗漏的情况。

第十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科目进行分类、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科目、金额与经济交易完全一致。

第十一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记录,在录入后及时进行审核和盖章确认。

第十二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便于查阅、复核和审计。

第十三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的凭证和票据应当完整保存,不得私自销毁或随意涂改。

第十四条医院会计原始记录应当符合国家和医院的有关会计政策和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五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填制和保存财务会计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管理第十六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将原始记录按照科目、时间、地点等分类,便于日常管理和定期审核。

第十七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对原始记录进行复核和汇总,确保记录的准确和完整。

第十八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做好原始记录的保存和保护工作,确保记录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医院会计人员应当将原始记录及时报送给上级管理部门,并与其他管理部门建立有效的交流与联络。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记录真实、内容齐全、传递及时、形式规范的要求,规定了原始记录管理的职能、内容与要求、检查与改进,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原始记录的管理。

第二条原始记录的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工明确、精简适用、专群结合。

第二章定义和分类第三条原始记录是采用一系列表格,按照统计、会计和业务三大核算的要求用数字或文字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具体情况所做的最初的、最直接的记载,是基础管理的第一手资料,也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客观反映。

第四条原始记录通常分为表、卡、单三种表式,其涵义和计算方法要求统一,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第三章管理职能第五条计划部门主要负责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公司对原始记录表式的审定、编号、备案以及印制批准手续,编制并动态管理公司“原始记录表格目录一览表”,同时还负责对原始记录在执行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和考察。

第六条质管部门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记录表格的设计、变动控制、审查及印制的管理,并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改进。

第七条技术部门负责工艺、技术、质量管理等原始记录表格的设计、变动控制、审查及印制的管理,并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改进。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原始记录表格的设计、变更控制的申请和印制及表格保管、分发的管理;负责本单位原始记录的填写、收集与整理、归档与贮存、保管与借阅、处置的管理,负责对本单位原始记录的填写和更改等环节的定期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九条公司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负责办理本单位原始记录表格续印、新增、更改、废止的审批和备案手续。

各单位对需续印或新增、更改(部分栏目修改或增删)、废止的原始记录,由本单位的经办人员认真填写“原始记录表格变更及印刷审批单”一式两份(计划部门一份、自存一份),附上相应的表格式样,经本单位签字盖章齐全后,先送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再到计划部门办理审定、备案和批准印制手续或注销手续。

医院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医院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医院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简介医院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各类原始记录的管理,确保其准确、完整、可靠、安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规定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内产生的原始记录,包括各类病历、实验室检查报告、治疗记录、手术记录等。

2. 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指医院内各类与医疗服务相关的记录,是诊断、治疗、护理等工作的依据和证明文件。

原始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的身体状况、医疗过程和结果等信息,并由相关医务人员签名、盖章确认。

3. 原始记录的分类医院内的原始记录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3.1 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和治疗全过程的记录,记录着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检结果、诊断、治疗方案等。

3.2 实验室检查报告包括各类实验室检验、化验、放射影像等结果报告,记录着患者的生化指标、血液学指标、影像学结果等。

3.3 手术记录包括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手术过程中的记录及手术后的处理等内容,是手术全过程的记录和证明。

3.4 护理记录包括患者的护理计划、护理执行情况、护理效果评估等内容,记录着患者的护理情况和效果。

4. 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医院对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4.1 录入医务人员需要将患者的相关信息和医疗操作记录准确地录入到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或纸质病历中,并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核实和审核医院应设立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核实和审核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核实和审核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确保记录的真实可靠。

4.3 签名确认所有涉及到原始记录的医务人员都应在相应的记录上签署自己的姓名、职称和日期,并加盖医院的公章。

签名确认是对记录内容的认可和责任承担。

4.4 存档和归档医院应制定相应的存档和归档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

存档期限根据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安排,并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机构内部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提高原始记录的质量和完整性,保障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维护机构利益和客户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所有部门及相关人员,所有部门及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三条机构内部所有的原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票据、发票、会议记录、资料文档、电子邮件等,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保存。

不得随意更改或销毁原始记录。

第四条机构内部所有原始记录的管理和保存应遵循合法、安全、保密的原则,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机构。

第五条原始记录管理的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部门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完整和规范。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管理第六条机构内部所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存储、查找、使用、转交、销毁等全过程。

第七条机构内部所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设立专门的原始记录管理岗位或设置专人负责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原始记录的收集应当在遵循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原始记录的整理和存储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条原始记录的查找和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性和使用的合理性。

第十一条原始记录的转交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和流转的规范性。

第十二条原始记录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第十三条安全保密是原始记录管理的重要原则,所有部门及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有关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定期的安全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十六条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保密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和保密技巧。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概述原始记录是指记录着各种业务活动的第一手资料,具有不可替代性和重要性。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原始记录的创建、保存、使用和销毁流程,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原始记录的创建1.权责明确:明确记录创建的权责,明确责任人和评审人。

2.规范格式: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要求和内容,确保记录的标准化和一致性。

3.编号管理:为每个原始记录设置唯一标识编号,便于管理和追溯。

三、原始记录的保存1.存储环境:确保原始记录的存储环境符合保密、安全、干燥、无湿、无尘、无温差变化的要求。

2.存储介质:选用符合质量要求的存储介质,如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等。

3.存储期限:明确原始记录的存储期限,并按照规定进行存储和归档。

4.存储位置:确定原始记录的存储位置,建立相应的存档室或电子存储系统,并进行管理和索引。

四、原始记录的使用1.许可控制:建立使用权控制机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原始记录。

2.记录查阅:明确原始记录的查阅流程和权限范围,确保有需要的人员可以合法查阅。

3.记录借阅:设置原始记录借阅流程和期限控制,确保借出的原始记录能够按时归还或延期申请。

4.记录复制:规定原始记录复制的方式和要求,确保复制的记录与原始记录一致。

五、原始记录的销毁1.销毁程序:建立原始记录销毁程序,明确销毁的流程和方式,确保销毁的合法性和隐私保护。

2.审核程序:建立销毁记录的审核程序,对销毁的原始记录进行审核,确保销毁的合规和完整性。

六、原始记录的管理责任1.领导责任:企业领导应强调、重视原始记录管理工作,并为之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部门责任:各部门应明确原始记录的管理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人员责任:各职工应按照制度要求,认真执行原始记录管理工作,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七、原始记录的监督和检查1.监督机制:建立原始记录管理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定期检查等,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规定

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规定

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规定
为了对原始记录的填写、归档、保管、查阅进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由检验科负责各种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内部报表的拟定、修改及编号工作,并规定其传递程序。

2、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表式认真编写,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对原始记录、台帐和各种报表的填写情况,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所有各质量原始记录,统一由检查科按《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表》编号,归类存档,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

3、除按厂技术文件归档程序规定的资料外,有关质量原始资料保存期限按《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表》规定办理。

检验记录报告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报告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实验室检验记录报告管理工作的规范与管理,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检验记录报告的管理工作,包括样品接收、检测、数据处理和报告输出等环节。

三、管理要求1. 样品接收:实验室接收样品时,必须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样品档案,确保与原始样品相关的信息不丢失。

同时,建立样品留样制度,保留样品备查。

2. 检测过程:检测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操作,并填写检验记录。

检测记录需包括检测条件、方法和结果等信息,并需由检测人员签名确认。

3. 数据处理:检测完成后,需要对检测结果进行数据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处理过程需进行记录,并留存备查。

4. 报告输出:检测数据处理完成后,需及时生成检验报告,并经过质控、复核等程序,确保报告内容准确无误。

报告需签发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发送给委托方。

四、管理流程1. 样品接收流程:(1)样品接收员接收样品,填写样品接收登记表;(2)样品编号、建立样品档案;(3)样品留样。

2. 检测过程流程:(1)检测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2)填写检验记录;(3)检测结果审核。

3. 数据处理流程:(1)数据记录;(2)数据处理;(3)数据留存。

4. 报告输出流程:(1)报告编制;(2)质控、复核;(3)签发报告。

五、管理责任1. 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验记录报告的管理工作。

2. 检验人员负责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操作和记录,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3. 报告签发人负责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确认报告的准确性,并签字确认后才能发送给委托方。

六、管理要求1. 所有参与检验记录报告管理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检测数据和报告内容。

2. 所有检验记录报告需及时归档并妥善保存,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每月定期进行一次检验记录报告管理的质量评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制度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变更,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

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范文

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范文

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范文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的日常工作,保证实验室的有效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二章原始记录管理的范围第二条本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各类科研活动的原始记录管理。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原始记录是指科研活动中直接记录实验过程和结果的各类文档和数据,并包括与这些记录相关的实验数据、组图、采购清单等材料。

原始记录主要包括实验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申购单据和质量控制记录等。

第四章原始记录的要求与规范第四条原始记录的编写应尽可能真实、准确、可读,并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

第五章原始记录的保存第五条实验室原始记录应当按照规定保存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管理,以便对科研活动进行溯源和复查。

第六章原始记录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六条实验室的科研工作者对所负责的实验室原始记录负有保存和管理的责任,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章原始记录管理的程序与要求第七条原始记录管理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记录的真实、准确和可读性。

第八章原始记录管理的流程第八条原始记录管理的各个环节应当明确责任人,保证事务的顺利进行。

第九章原始记录管理的审核与验证第九条原始记录管理的质量应得到普遍关注和重视,需定期进行审核和验证。

第十章原始记录管理的违规与处罚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以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实验室管理部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的日常工作,保证实验室的有效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二章原始记录管理的范围第二条本实验室原始记录管理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各类科研活动的原始记录管理。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原始记录是指科研活动中直接记录实验过程和结果的各类文档和数据,并包括与这些记录相关的实验数据、组图、采购清单等材料。

原始记录主要包括实验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申购单据和质量控制记录等。

检验原始记录、报告单、凭证的管理制度

检验原始记录、报告单、凭证的管理制度

检验原始记录、报告单、凭证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检验原始记录、凭证、报告单管理制度,以便进行产品质量追踪。

2、范围:适用于质量部门各种检验原始记录、凭证、报告单等的管理。

3、责任者:QC人员。

4、制度
4.1 公司所有原辅料、中间体、成品及包装材料均需按批检验,填写原始记录,且要及时、真实、完整。

4.2 检验中的各种原始凭证要按有关程序填写、签章、发放,并有发放记录。

4.3 检验报告单要以检验原始记录为依据填写,作出结论,化验员签章,专业技术人员复核签章,质量管理部门审查、签章并加盖质检专用章,发放到有关部门,且本部门要有存档备查。

4.4 各种检验记录、凭证、报告单按批整理,每季度整理存档,并保存三年或药品有效期(或负责期)后一年。

4.5 各种检验原始记录、凭证、报告单要由质量部门专人负责保管,若质量追踪需要查阅时,要按有关程序登记查阅,但一律不得外借。

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1. 目的:保证检验记录符合规定要求,为确保产品质量提供依据。

2. 范围:检验用原始记录(包括试液等配制记录)。

3. 职责:质量部负责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4.内容:4.1 检验记录的定义与编制:4.1.1检验记录是QC检验各种物料和成品的原始记录,它包括各种检验记录和各种计算记录。

4.1.2 检验记录的由质量部负责编制,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审批,综合办公室留样存档后由质量部保管。

4.1.3 检验记录的设计和使用原则是保证检验过程的可追溯性。

4.1.4 为便于装订保存,本厂检验记录采用A4纸印制。

4.2 检验记录的书写标准管理:4.2.1 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流水号)、数量、检验项目、检测数据(测试数据、演算全过程、使用仪器编号、温度等)、检测日期、报告日期,有检验人、复核人签字等。

4.2.2 检验所得原始数据必须真实,直接记录在检验记录上。

4.2.3 检验记录填写完毕,由质量部负责人或指定复核人对记录的内容和计算结果进行复核。

4.2.4 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

4.2.5 书写正确,如需更改时,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在要改正的错误上画一单线,写上正确数据并签上名字及日期。

4.2.6记录完整,无缺页损角。

4.2.7检验记录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2.8记录填写应及时,不得事前填写,也不得转誊或事后凭记忆补记。

4.2.9 内容完整,按表格内容填全,不得留有空格,如果某项无内容填写时,一律以“/”占格,内容与上项内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其它另需说明的事项,可在备注栏中注明。

4.2.10生产品种和所用物料的名称应写法定中文名称,不得简写或用代号。

4.2.11 日期填写应完整填写,具体到年月日。

4.4 检验记录的保存:每个检品检验完毕后,检验记录应分批或定期装订保存,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

4.5检验记录的销毁:检验记录应统一归档在质量部门保存,到期应销毁,销毁应有监销人签字,并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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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检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湖南有色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
目的
制定检验原始记录的管理办法,明确了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审核、存档要求。

责任
质量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检验人员负责实施,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执行。

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检验有关的所有原始记录的管理。

内容
1、质量检验室负责的样品分析检验的全过程必须填写相应的原始记录,记录应准确、完整、及时;
2、记录应字迹清晰、工整,当有笔误发生时,不得随意涂改,不允许使用修正液,应在写错处划一条横线,横线划过后,原笔误依然清晰可辨,在横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数据或字迹,然后签上更正人姓名和更正日期;
3、检验原始记录应包括样品名称、批号,检验项目、质量标准依据、样品外观现象、计算公式,化学结果、现象(如果采用标准品应注明其重量、纯度和其它必要信息)、化验员的结论和签名,计算审核人的签名;
4、各种数据的准确度的确定
4.1 样品重量的有效数字应与称量时使用的天平的精度保持一致;
4.2 滴定液消耗的毫升数读到0.01ml;
4.3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有效位数之后的数字的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留双”的规则,详见《有效数字的修约管理制度》;
4.4 最后报告检测结果的有效位数应与方法要求相一致。

在运算过程中,其有效位数可适当保留,而在运算结束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对结果进行修约。

5、含量分析的相对偏差的要求
5.1 平行样的取样量相对偏差不超过5%
5.2 取样量不超过规定量±10%
5.3 仪器分析法不超过3%
6、记录复核
检验记录完成后,应由化测室负责人对记录内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复核后的记录,如属于内容和计算错误,复核人要负责,如属于检验错误,则复核人没有责任;
7、检验原始记录应整理成批检验记录,至少要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产品应保存三年;批检验记录的保存由质量部质量保证室负责;
8、需将检验报告单从档案中取走,取走人需经质量保证室主管同意并在记录保管人处签字,写明取走和归还的日期。

2010年环保工程师绿色食品的分类
绿色产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例如可按与原产品区分的程度分为改良型、改进型,也可按对环保作用的大小,按“绿色”的深浅来划分。

“绿色”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很难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和范围界定,它的标准可以由社会习惯形成,社会团体制定或法律规定。

但按国际惯例的话,一般来说,只有授予绿色标志的产品才算是正式的绿色产品。

由于各国确定的产品类别各不相同,规定的标准也有所差别。

以下以德国为例,对该国的绿色产品分类作一简介德国是世界上发展绿色产品最早的国家。

德国的绿色产品共分为7个基本类型,下面列举这7个基本类型中的一些重点产品类别
(1)可回收利用型包括经过翻新的轮胎,回收的玻璃容器,再生纸,可复用的运输周转箱(袋),用再生塑料和废橡胶生产的产品,用再生玻璃生产的建筑材料,可复用的磁带盒和可再装上磁带盘,以再生石制的建筑材料等等
(2)低毒低害的物质包括非石棉阐衬,低污染油漆和涂料,粉末涂料,锌空气电池,不含!#经典课程248农药的室内驱虫剂,不含汞和镉的锂电池,低污染灭火剂等等。

(3)低排放型包括低排放的雾化燃烧炉,低排放燃气禁烧
炉,低污染节约型燃气炉,凝气式锅炉;低排放废式印刷机等等。

(4)低噪声型包括低噪声割草机,低噪声摩托车,低噪声建筑机械,低噪声混合粉碎机,低噪声低烟尘城市汽车等等。

(5)节水型包括节水型清洗槽,节水型水流控制器,节水型清洗机等等。

(6)节能型包括燃气多段锅炉和循环水锅炉,太阳能产品及机械表,高隔热多型玻璃等等。

(7)可生物降解型包括以土壤营养物和调节剂合成的混合肥料,易生物降解的润滑油、润滑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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