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8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87
1.下列哪一类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A.专利侵权案件
B.海难救助费用案件
C.共同海损案件
D.遗产继承案件
【答案】A
【考点】管辖制度
【解析】A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只要法律没有特殊规定,对于一般案件都适用被告住所地法
院管辖。
A项正确。
B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B项错误。
C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C项错误。
D选项,《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项错误。
2.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
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
B.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4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481.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
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
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
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缔约过失责任。
A项:《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本题中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为甲丁,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可知,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只有丁,因此,C项说法正确。
2.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十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
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五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
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C.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五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A项:《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在本题中,甲乙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因此当事人之间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A项表述错误。
B项:《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3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391.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检察官业余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情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1,000元的酬金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D.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检察官的权利与义务。
A项:《检察官法》第18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甲检察官不得兼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同时也不可以非法接受他人财物,此项错误。
B项:检察官可以以个人名义向单位领导提出改进建议,此项正确。
C项:《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实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的决定》第1条第(七)项:“不准在工作日饮酒或者着检察制服(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此项错误。
D项:拘传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是不适用拘传的,此项错误。
2.下列哪一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不违背相应职业纪律要求?A.金法官向自己审理案件中受尽屈辱的原告推荐社会知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B.闻律师在办理无偿的法律援助案件后,收取受援人交通费C.公证员黄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的头衔D.曾律师发起举办了“金融危机下律师业的挑战”研讨会并邀请一些教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朋友出席【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A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32条:“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或者代理人,或者为律师或者其他人员介绍案件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此项违背,不选。
B项:《法律援助条例》第22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36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361.关于法的适用与法律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既包括法律事实问题也包括法律规范问题,还包括法律语言问题B.法的适用通常采用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C.法的适用只要有外部证成即可,毋需内部证成D.法律论证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与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没有关系【答案】CD【解析】本题考查法的适用。
AB项:法律需要通过语言来进行表达,因此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必然包括法律语言问题。
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大前提是法律,小前提是案件事实,而结论是决定或裁决,因此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还包含了法律事实问题和法律规范问题,故AB两项正确。
C项:法的适用中的外部证成和内部证成共同保证着法律决定的合理性,是相关联的,此项错误。
D项:法律论证需要解释法律条文,也需要通过推理来得出判决,因此法律论证与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有关系,此项错误。
2.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B.汉武帝顺应历史发展废除肉刑进行刑制改革,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D.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中国法制史。
A项:商鞅“改法为律”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的普遍性,此项正确。
B项:废除肉刑的为汉文帝,此项错误。
C项:礼法结合的进一步发展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主要变化所在,即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此项正确。
D项:清末修律的最大特点即为“中体西用”,此项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8-7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8-771.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A.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B.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C.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D.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答案】C【考点】刑事和解2.甲将乙杀害,经鉴定甲系精神病人,检察院申请法院适用强制医疗程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甲B.甲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C.甲出庭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代为发表意见D.经审理发现甲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答案】A【考点】强制医疗3.根据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下列哪一机关发布?A.国务院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答案】B【考点】地方国家行政机关4.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两年内关闭。
提前关闭或者积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
关于通告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行政规范性文件B.具体行政行为C.行政给付D.行政强制【答案】B【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5.李某多次发送淫秽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经调查拟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关于此处罚决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适当的?A.由公安派出所作出B.依当场处罚程序作出C.应及时通知李某的家属D.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方式作出【答案】C【考点】行政处罚的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0-7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30-78
1.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的父亲乙身患绝症,痛苦不堪。
甲根据乙的请求,给乙注射过量镇定剂致乙死亡。
乙的同意是真实的,对甲的行为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B.甲因口角,捅乙数刀,乙死亡。
如甲不顾乙的死伤,则应按实际造成的死亡结果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死亡与伤害结果都在甲的犯意之内
C.甲谎称乙的女儿丙需要移植肾脏,让乙捐肾给丙。
乙同意,但甲将乙的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丁。
因乙同意捐献肾脏,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D.甲征得乙(17周岁)的同意,将乙的左肾摘出,移植给乙崇拜的歌星。
乙的同意有效,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B
【考点】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解析】
A项错误。
被害人的承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排除损害被害人法益行为的违法性。
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排除犯罪的成立:
(1)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限(生命和重大健康不可处分);
(2)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
(3)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戏言性的承诺、基于强制或者威压作出的承诺,不排除犯罪的成立;
(4)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
(5)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被害人在结果发生。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5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57案情: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
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
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
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1.对于丙的重伤,甲的罪过形式是:A.故意B.有目的的故意C.过失D.无认识的过失【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故意。
《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甲明知自己加速开车的行为可能导致丙受伤,仍然加速开车并导致丙重伤,可知甲对丙重伤的后果至少是放任的,可见甲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心理,A项说法正确,BCD 三项错误。
2.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答案】AB【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主要有以下三个: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
甲乙二人只是共同预谋实施使用假币的行为,甲致丙重伤的行为超出了乙的犯罪故意,不与甲构成共同犯罪,乙叫甲停车的行为也不是犯罪中止,由此可知AB两项说法错误,C、D两项说法正确。
3.对甲的定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抢夺罪、故意伤害罪B.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持有、使用假币罪,交通肇事罪D.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抢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题中,甲乙共同实施了使用假币的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的共犯,甲明知加速开车会导致丙重伤仍然不听乙的劝阻,最终造成丙重伤,成立故意伤害罪,因此对甲应当以使用假币罪、故意伤害罪两罪定罪,ABCD选项说法错误。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2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221.关于特别提款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可以用特别提款权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其渡过金融危机提供的贷款B.甲乙两国的贸易公司可将特别提款权用于两公司间国际货物买卖的支付C.甲乙两国可将特别提款权用于两国政府间结算D.甲国可以将特别提款权用于国际储备【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创造,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可以用来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可以在组织开设特别提款权账户,作为记账货币来办理政府间结算,也可与黄金、外汇一起作为国际储备,但由于特别取款权并非真实的货币,因此不可以用于国际货物买卖的支付,故B项错误,其他三项正确。
2.中国甲公司发现有假冒“麒麟”商标的货物通过海关进口。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甲公司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甲公司可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备案申请B.甲公司可要求海关将涉嫌侵犯“麒麟”商标权的标记移除后再进口C.甲公司可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涉嫌侵权货物的申请D.甲公司在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可在起诉前就被扣留的涉嫌侵权货物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措施【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边境措施。
A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7条第1款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
”此项正确。
BC项:第12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故C项正确,同时依据第7条的规定可知,对于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可以申请备案或扣留,甚至向法院起诉,但不可以仅要求移除侵权标记,B项错误。
D项:第23条第1款:“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就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46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461.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
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帐户的丙国银行。
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
因甲国战乱,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美元。
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丙国法【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A项:《票据法》第100条规定:“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持票人要行使追索权应当把付款人拒付情况通知背书人与出票人,同时应取得拒绝证明,故适用付款地丙国法,此项错。
B错误。
第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出票地为乙国,此项错。
C正确。
第97条第2款规定:“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题中当事人为协商选择适用法律,因此适用出票地乙国法律,此项正确。
D错误。
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
”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甲国法律,此项错。
2.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
2009年7月李某19周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
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4-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4-81.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居钱某到其厨房聊天,高压锅爆炸致2人受伤。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答案】D【考点】消费权利、瑕疵产品侵权【解析】A项考查瑕疵产品对第三人的侵权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产品质量法》本题钱某不是本法所规定的消费者,故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但可依据《产品质量法》请求赔偿。
A说法正确,不选。
B项考查瑕疵产品损害赔偿的消费者选择权。
依据《产品质量法》35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据此,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B项说法正确,不选。
C项考查生产商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因此,虽然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是无过错责任,法律规定了一定的免责事由,其中缺陷不存在,则可免责。
C项说法正确,不选。
D项考查考查生产者的免责事由。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2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完整版)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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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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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及答案
2019年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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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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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真题及答案- 问题1: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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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真题及答案- 问题1: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问题2: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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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86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 1031-862•甲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期2年,丙、丁为保证人,但对于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均未约走。
戊、己分别以各自房屋向乙银行设走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其中,保证人丙要求债务人甲为其提供反担保,甲找到朋友庚为丙作保证。
保证人丁亦要求债务人甲提供反担保,甲将自己的房屋1套为丁设走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请回答86-88题:关于甲、丙、丁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如甲到期依约向乙银行清偿了借款,甲为丙设定的反担保继续有效B.如甲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可以选择甲、丙、丁中的任意一人要求承担责任c.如丙清偿了500万元债务,可以向甲、丁各自追偿250万D.如丁清偿了500万元债务,可以向甲追偿,亦可向丙追偿正确答案:B2•甲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期2年,丙、丁为保证人, 但对于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均未约走。
戊、己分别以各自房 屋向乙银行设走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其中M 呆证人 丙要求债务人甲为其提供反担保,甲找到朋友庚为丙作保证。
保证人丁亦要求债务人甲提供反担保,甲将自己的房屋1套 为丁设走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请回答86-88题: 关于甲、戊、己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如戊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当先向甲追偿,不足部分要求己 分担责任D.如甲将全部债务转让给好友辛,未经戊和己的书面同意, 戊和己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正确答案:ACA. 乙银行不能要求甲、戊、己承担连带责任B. 乙银行可以就戊或者己的房产行使抵押权C.3•甲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期2年,丙、丁为保证人, 但对于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均未约走。
戊、己分别以各自房屋向乙银行设走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其中M呆证人丙要求债务人甲为其提供反担保,甲找到朋友庚为丙作保证。
保证人丁亦要求债务人甲提供反担保,甲将自己的房屋1套为丁设走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请回答86-88题: 如乙银行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如乙银行要求保证人丙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B.如乙银行要求保证人丁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丁可以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C.如乙银行要求抵押人戊承担担保责任的,戊无权拒绝D.如乙银行要求反担保人庚承担责任的,庚无权拒绝正确答案:B 4.2013年2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订购巴西世界杯纪念短袖T恤1万件,双方约走:乙公司合同签订一周内向甲公司交付5万元走金,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6万元违约金, 乙公司应在4月5日前支付30万元首期价款,甲公司从5 月1日起分批交付丁恤,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6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601.关于行政赔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分别立案B.除特殊情形外,法院单独受理的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C.如复议决定加重损害,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D.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后至法院一审判决前提出【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赔偿诉讼。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由此可知A项正确。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7条规定:“单独受理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第二审为两个月;一并受理行政赔偿请求案件的审理期限与该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相同。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案,需要延长审限的,应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报请批准。
”由此可知B项正确。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条规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由此可知C项表述正确。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
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由此可知,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应在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而不是“一审判决前”提出,D项错误。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31-791.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
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
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正确答案】C2.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
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
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
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正确答案】D3.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当即履行。
乙赔了1万元,余下4万元给丙打了欠条。
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讨未果,遂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本案属侵权之债B.本案属合同之债C.如丙获得工伤补偿,乙可主张相应免责D.丙可要求甲继续赔偿4万元【正确答案】B4.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
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
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正确答案】D5.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8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891.甲公司于2000年5月10日申请一项饮料配方的发明,2004年6月1日获得专利权,2006年5月1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B.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4年C.乙公司不得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D.乙公司可以起诉侵犯该专利技术的人【答案】ABCD【考点】专利权人的权利【解析】A选项,《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题的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中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A项正确。
B选项,《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合同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
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本题中,甲公司关于该饮料配方的发明专利有效期到2020年的5月10日止,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于2006年5月11日,因此本题中的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效期不得超过14年。
B项正确。
C选项,《专利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C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
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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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17-8
1.甲将自己的汽车藏匿,以汽车被盗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认为该案存有疑点,随即报警。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侦查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
甲到保险公司二楼财务室领取20万元赔偿金后,刚走到一楼即被守候的多名侦查人员抓获。
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险诈骗罪未遂
B.保险诈骗罪既遂
C.保险诈骗罪预备
D.合同诈骗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保险诈骗罪。
甲编造保险事故欺骗保险公司,试图骗取保险赔偿金的行为,属于保险诈骗行为,保险公司识破后报警,侦查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保险公司并未产生财产损失,甲的保险诈骗行为与获得保险赔偿金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该行为成立保险诈骗罪未遂,A项正确。
2.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
某日,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
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罚
B.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C.应以赌博罪、抢劫罪并罚
D.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赌博罪、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303条第1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该规定中的“以赌博为业”,甲构成赌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2款:“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甲抢劫赌徒乙的赌资,据该规定构成抢劫罪。
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该行为明显构成故意杀人罪,上述三个行为构成三个罪名应当数罪并罚,D项正确。
3.甲对乙使用暴力,欲将其打残。
乙慌忙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甲一把夺过手机装进裤袋并将乙打成重伤。
甲在离开现场五公里后,把乙价值7,000元的手机扔进水沟。
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B.故意伤害罪、抢劫罪
C.故意伤害罪、抢夺罪
D.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甲对乙使用暴力将其打成重伤,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之后甲夺走乙价值7000元的手机并扔进水沟,此时甲对手机并没有非法占有或利用的目的,因此并不会成立取得型的犯罪,如抢劫罪、抢夺罪,不使用但扔进水沟的行为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