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
保险学重点复习整理
保险学重点复习整理一、保险学的基本概念1. 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保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和古希腊时期。
在古代中国,人们用船舶互助来分摊船只被海难摧毁的风险;而古希腊则有风险平均法,通过汇集资源来帮助那些受到损失的人。
保险业的现代形式起源于17世纪的伦敦,当时商人们在咖啡厅订立契约来分散来自海上贸易的风险。
保险业在19世纪迅速发展,成为了重要的金融服务行业。
2. 保险的定义和特点保险是指一种通过互助方式,将多数人的保险金建立在种种风险上,对个人及财产的财务损失进行补偿的商业行为。
保险的特点包括共同风险、互助互保、合同约束和商业行为。
保险是建立在共同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互助互保的方式来分散风险。
保险合同是双方共同约束的法律文件,而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追求经济效益。
3.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保险的主要功能包括风险分担、保障和储蓄。
风险分担是指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来承担被保险人的风险,从而将个人风险转移到集体风险上。
保障则是指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事件发生时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
储蓄是指保险公司接受被保险人的储蓄,并通过投资运作实现财务增值。
保险的作用主要包括风险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承担风险、提供保障和储蓄等功能,保险对个人、社会和经济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保险学的发展与分类1. 保险学的发展历程保险学作为一门学科,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
最早的阶段是经验阶段,人们通过实践总结出一些经验。
随后进入理论阶段,保险学开始形成一些理论体系和模型。
今天的保险学已经进入应用阶段,通过数学、统计等方法来研究保险问题。
2. 保险学的分类保险学根据研究内容可以分为风险理论、保险市场、保险法律等不同领域。
根据应用对象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学和财产保险学。
根据保险行为可以分为保险经济学和保险管理学。
三、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1.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法律文件,具有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目的、内容、条件、义务和权利等。
《保险学》期末复习要点梳理
《保险学》期末复习要点梳理《保险学》研究的对象——保险商品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一、风险与保险1.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
特性: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2.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与损失的关系:风险因素−增加或产生→风险事故−引起→损失的可能(即风险)3.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避免: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自留:对风险进行自我承担预防:在风险损失发生前.采取措施减少引发因素抑制:在风险损失发生时.或之后..采取措施缩小损失程度转嫁: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他人承担转嫁方式:保险转嫁(只有静态风险才可向保险公司转嫁)&非保险转嫁↘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变动无关的风险4.可保风险:可保危险,即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纯粹风险)☆构成条件:①风险不是投机的→仅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②风险必须是偶然的→同时具有发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e.g.身患绝症则不可投保)。
③风险必须时意外的→不是故意行为&不可预知(e.g.不适航的海轮在海上出险属于预知的)。
④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某一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受损失的可能性。
⑤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5.风险转移的方式:公司组织、合同安排、委托保管、担保合同、购买保险(详见补充资料)二、保险的性质与功能1.保险的本质: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的分配关系。
※注意:保险公司并不是风险的实际承担者,而是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一般而言,风险的承担者为未发生风险的投保人.........。
2.保险的职能:(1)保险的基本职能:分散危险功能&补偿损失功能(2)保险的派生职能:储蓄基金功能&监督危险功能3.商业保险及其构成要素:商业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投保人和保险人)自愿订立的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学》复习重点
◆风险: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的特征: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
◆风险的三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风险管理: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并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引起的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
◆风险管理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处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风险处理方式:避免:①含义: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或中途放弃某些风险活动,是处理风险的消极技术;②适用条件:双高风险,风险处理成本高于收益时;③局限性:有些风险无法避免,避免了某一风险有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预防:①含义:在损失发生前,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风险因素而采取的措施,以达到降低损失频率的目的;②适用条件:损失频率高而损失幅度低的风险。
③损失预防措施:工程物理法如防盗系统,人类行为法如安全教育。
抑制:①含义:在损失发生当时或之后为减少损失程度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②适用条件:损失程度高且风险又无法避免和转嫁时。
自留:①含义:风险的自我承担,经济单位将风险损失的后果依靠自身财务能力进行承担的风险处理技术;②形式: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③适用条件:双低风险、损失短期内可预测及最大损失不影响经济单位财务稳定;④财务处理方式:由当前现金流量提供损失补偿:建立意外损失准备金;安排应急贷款。
转嫁:①含义:经济单位有意识地将可能发生的损失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去承担的风险处理方式;②形式:保险转嫁、出让转嫁、合同转嫁;③适用条件:频率高、损失额大,频率不高、损失额巨大。
◆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①从对象上看,风险既是保险研究的对象,也是风险管理研究的对象;②从方法论上看,保险与风险管理都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基础;③保险是风险管理过程中处理风险的手段之一;④风险管理的技术制约保险经营效益。
◆可保风险要件:风险非投机的,是偶然的,意外的,大量标的均有受损可能性,有发生重大损失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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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复习提纲第一章风险与保险一、掌握风险的观点、特色和性质1.风险的观点:风险的真实含义是引导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风险的特色和性质:(1)客观性: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
固然能够部分地遇到有效控制,可是,从整体上说,风险是不行能完好清除的。
(2)伤害性:凡是风险都会给人们的利益造成伤害。
(3)不确定性:空间、时间和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
(4)可展望性:就风险整体而言,对一准期间内特定风险发生的频次和损失率,是能够依照概率统计原理加以正确测定的,化不确定为确定。
(5)发展性:人类创建和发展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也创建和发展了风险。
3.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微风险损失( 1)风险因素观点:也称风险条件,是引导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以致损失增添的条件。
分类:①本质风险因素(与人没关)②道德风险因素(重视人的歹意行为)③心理风险因素(重视人的大意行为)本质风险因素与人没关,也称为物质风险因素;后二者归并称为人为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观点: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由或外在原由,也即指风险有可能变成现实、以致惹起损失的结果。
(风险事故微风险因素的区分有时其实不停对。
判断的标准就是看能否直接惹起损失)( 3)损失观点:损失是指非成心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分类:①直接损失: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即本质损失;②间接损失:直接损失进一步引起或带来的无形损失,包含额外花费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
二、理解风险的分类对风险管理的意义1.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环境分类:①静态风险②动向风险静态③风险与动向风险的差异: a 损失与否不一样; b 影响范围不一样; c 发生特色不一样;d性质含量不一样。
(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①纯粹风险②谋利风险③其差异在于: a 有无规律性; b 损失影响范围不一样; c 损失以致结果不一样(3)按风险的对象分类:①财富风险②责任风险③信誉风险④人身风险(4)按风险产生的原由分类:①自然风险②社会风险③政治风险④经济风险2.意义:人类社会所面对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不一样的风险有着不一样的性质和特色,它们发生的条件、形成的过程和对人类造成的伤害是大不同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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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期末复习一、风险的特征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一)客观性:正是风险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保险经济的必要性(二)损害性:“无损失、无保险”(三)不确定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使保险成为可保风险(四)可测定性:可测定性奠定了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五)发展性:风险的发展为保险的发展创造了空间二、风险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一)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二)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三、风险管理(本节全看P15):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四、可保风险的要件:(一)风险不是投机的: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一般是纯粹风险,即仅有损失机会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二)风险必须是偶然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的偶然性是对个体标的而言的,包含两层意思: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的不确定性(三)风险必须是意外的:两层意思:1、风险的发生或风险损害后果的扩展都不是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风险的发生是不可预知的,因为可预知的风险往往带有必然性。
(四)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满足保险经营的大数法则要求。
(五)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四、保险的基本功能:(一)分散危险功能: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分散风险,保险把集中在某一单位或个人身上的因偶发的灾害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的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派或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险人。
(二)补偿损失功能:保险把集中起来的保险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经济损失。
(三)我国的保险从财产保险的角度有经济补偿功能,从人身保险角度,有保险金给的功能。
五、商业保险:(一)怎样理解保险的商品属性(保险为什么能取得商品形态):原因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保险赔偿一般不可能采取直接的摊派方式,而只能采取保险人出售保险单和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买卖方式得以实现,故可以说保险的商品形态是保险分配关系得以实现的一种方式,即保险分配关系的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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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第一章1、什么是风险,风险具有哪些特征?风险:是人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风险特征:(一)客观性(二)损失性(三)不确定性(四)普遍性(五)可测性(六)可变性(发展性)(七)社会性2、风险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一)风险因素:(二)风险事故(三)风险损失(从保险的角度研究)(四)风险载体3、风险有哪几种分类方式?( 2 班了解)一、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分类(一)自然风险(二)社会风险(三)政治风险(四)经济风险二、按风险性质(导致结果)分类:(一)纯粹风险(二)投机风险(三)收益风险三、依风险发生的形态分类:(一)静态风险(二)动态风险四、依风险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分类:(一)基本风险(二)特定风险五、依风险指向的标的分类(一)财产风险(二)责任风险(三)信用风险(四)人身风险六、按风险的损失程度分类:(一)高度风险(二)中度风险(三)低度风险4、简述风险管理的程序(企业)风险管理的过程:(一)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二)风险识别—风险管理的基础(三)风险衡量(估价或评价)(四)风险处理(五)风险管理评估5. 简述可保风险的条件一、可保风险的存在(一)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1、只有损失,没有收益的风险;2、个人受损时,社会也会受损(二)经济上具有可行性1、损失的程度不要偏大或偏小;2、损失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三)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标的1、同质风险: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2、同质风险发生的概率相同。
(四)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1、风险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2、损失可以用货币进行确定和计量。
*6、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如何?( 2 班了解)(一)风险是保险与风险管理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客观依据,保险与风险管理同以风险为管理对象。
(二)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个传统有效手段,是社会化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能够适应风险不确定性与不平衡性发生规律的合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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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期末知识点整理一、危险管理概念(P.9)所谓危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当事人通过对危险进行识别和度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主动地、有目的地、有计划地对危险加以处理,以尽量小的成本去争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的行为。
对于危险管理的概念,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1.危险管理的主体是各种经济单位,个人、家庭、企业以及其他法人团体都可以看做是独立的经济单位。
2.危险管理强调的是人们的主动行为。
在危险管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危险进行识别和衡量,才能对症下药,采取合理的手段,主动地、有目的地、有计划地控制危险和处理危险,危险的识别与度量是危险控制与处理的前提条件。
3.危险管理的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二、可保危险满足的条件(P.14)1.危险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保险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危险的财务转嫁与责任的承担都是通过相应的货币计价来衡量的,这决定了不能用货币来计量其危险损失的危险不是可保危险。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人的价值的衡量具有特殊性。
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或死亡所蒙受的损失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但在保险中,对此是通过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大小来确定的。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身伤亡也可以由货币来衡量损失。
2.危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危险发生的偶然性是针对单个危险主体来讲的,危险的发生与损失程度是不可知的、偶然的。
对于必定会发生的危险,如机器设备的折旧和自然损耗,保险人是不予以承保的。
对于单个主体无法预知的危险的发生及损失的大小,保险人可通过大量的统计资料的分析,找出其发生的规律性,从而将偶然的、不可知的危险损失转化为可预知的费用支出,顺利实现保险经营的全过程。
3.危险的出现必须是意外的意外危险是指非意外行为所致的危险和不是必然发生的危险。
故意行为易引发道德危险,且发生时可以预知的,都不符合保险经营的原则。
只要是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所致的损失,保险人不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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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1、 风险:引至损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随机事件实际结果与可能结果之间的差异的可能性2、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3、 保险: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性为。
4、 商业保险: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5、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保险合同内容仅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权利义务。
广义:保险合同是指内容以双方权利义务为核心的全部事项。
6、 保险人:保险人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7、 可保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8、 保险金额:是由保险合同当事人确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被保险标的的金额,它是保险人支付赔款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9、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在补偿性的保险合同中,当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毁损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数额,恰好弥补其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0、 影响补偿的因素:(一)实际损失当被保险人的财产遭受损失后,保险赔偿应在保险金额限度内以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二)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赔偿金额不能高于保险金额(三)保险利益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被保险人在索赔时,首先必须对受损的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而保险人的赔付金额也必须以被保险人对该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四)赔偿方法在保险赔偿方法中,有一些赔偿方法对损失补偿额有影响,使被保险人得到的赔偿金额小于实际损失,或者根本得不到赔偿。
《保险学》期末要点整理题库知识点
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有助于增加外汇收入 增强国际支付能力;有助于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有助于完善和实现国家社会 理职能。
并在保单上载明的被保险标的的金额,可被看作是保险人的责任限额);保险期限(保险 合同的有效期限,从开始生效到终止的这一期间)。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投保人的义务:交纳保费的义务;通知义务;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P53 保险人的义:确定损失赔偿责任;履行赔偿给付义务。P54 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P56 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无效;解除;复效;终止 合同的终止: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因解除而终止;因违约失效而终止;因履行而终止。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 于先加的批注的解释原则;补充解释原则。
保险期限的特殊性。 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普通型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新型人寿保
险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的概念: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
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产生与发展的基础特征;补偿对象的特征;承保标的的特征;承保方式的特征;赔偿处理的 特征。
第八章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的概念: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 生存至规定时点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保险学概论期末复习重点
保险学概论期末复习重点一、解释名词1、风险2、保险3、纯粹风险4投机风险5、社会保险6、保险密度7、保险深度8、原保险9、再保险10、共同保险11、财产保险12、人身保险13、重复保险14、保险利益15、保证16、弃权与禁止反言17、保险合同18、射幸合同19、保险人20、保险金额21、保险凭证22、保险法24、保险资金25、分业经营26、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7、保证金28、保险保障基金29、自留保险费30、第一损失保险 31、责任保险 32、人寿保险 33、年金保险 34、健康保险 35、意外伤害保险 36、宽限期条款 37、人身保险 38、医疗保险 39、不可争条款二、单项选择题1、保险基金的来源是()。
A、保险费率B、保险金额C、保险费D、营业收入2、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是()。
A、风险识别B、风险评价C、风险估测D、选择风险管理技术3、保险市场的保险人提供保障的基础是()。
A、保险基金B、保险标的C、保险价值D、保险费率4、某房东外出时忘记锁门,结果小偷进屋、家具被偷。
则导致该失窃事件的风险因素是()。
A、道德风险因素B、经济风险因素C、物质风险因素D、心理风险因素5、某厂对早已发现的老化电路未及时进行维修,结果引起火灾事故并致使财产损失。
则导致该事故的风险因素是()。
A、道德风险因素B、经济风险因素C、物质风险因素D、心理风险因素6、下列风险中,只有()属于可保的纯粹风险。
A、技术革新B、货物出口C、地震D、车祸7、被保险人缴付的用于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费用叫()。
A、纯保费B、毛保费C、毛费率D、附加保费8、有关劳合社的性质,下列说法中除了()以外,都是正确的。
A、保险交易所B、保险社团C、保险公司D、保险市场9、人身保险属于()。
A、定值保险B、定额保险C、重置价值保险D、不定值保险10、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价值为80万元;当发生全损时,保险人应赔偿()。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第一章:①风险:指在给定的情况下和特定的时期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间存在差异。
②风险管理:指各经济单位在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等基础上选择、组合和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过程。
③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或对人身伤亡和丧失工作能力给予经济保障的一种制度。
④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⑤保险资金:泛指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准备金。
1.资本金:是保险公司的开业资金,各国政府一般都会对保险公司的开业资本金规定一定的数额。
当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各种准备金不足以支付时,保险公司即可动用资本金来承担保险责任。
2.准备金:保险公司根据精算原理,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保费中提留的资金。
与资本金性质不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
⑥保险基金:指有相同风险顾虑的人,根据约定的条件,依靠多数人的分担而集中起来的一种后备基金。
第二章:①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
②可保利益原则: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投保的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否则合同是非法或无效的。
③损失赔偿原则: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以实物赔偿,或修复原标的。
④近因原则:当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给予赔偿。
⑤可保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具有各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经济利益。
第三章:①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第四章①保险业经营:指保险企业开展业务的内容、方式与过程。
②保险展业:就是争取保户,推销保险单,不断扩大承保面。
③核保:指保险人对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承保这一风险,并在接受承保风险的情况下,确定承保条件的过程。
保险学期末复习
一、重点词汇:1、风险是一种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风险,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
2、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
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目标的一个系统工程。
3、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有形财产以及与之有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4、原保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直接承担风险责任的保险,又称为直接保险5、保险的要素: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可保风险。
保险人(insurer)又称承保人,即,保险业务的经营人,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投保人(applicant)又称要保人,是指对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6、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疾病、失业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有那些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7、商业保险是由商业性保险公司提供的,以权利和义务对等关系为基础(不交保费谁给你赔偿)、以盈利为目的(不赚钱谁干)的保险。
8、保险合同: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9、保险利益:基于保险标的而产生的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10、受益人(beneficiary)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即为指定领受保险金的人,故又称保险金受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11、重复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合同。
12、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在保单中载明的保险合同。
13‘、损失补偿原则(Principle of Indemnity),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一定的方式获得保险赔偿,但同时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保险学期末复习
保险学期末复习保险学期末复习一、名词解释第一章风险风险因素静态风险动态风险风险管理可保风险第二章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社会保险第三章保险利益禁止反言近因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保险价值保险金足额保险推定企业委付代位求偿第四章射幸合同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凭证暂保单二、填空1.投机风险是既有_________________,又有_____________。
2.风险的基本要素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3.现在通常认为,保险的本质是一种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4.保险的基本职能是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5.保险的衍生职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6.再保险又叫做_________________7.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8.保险人又称____________人,投保人又称________________人。
9.保险合同的客体是_____________.10.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___________的,保险合同无效。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叫保险费率12.保险毛费率是由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组成13.我国通常根据执业方式的不同将保险代理人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14.我国的总人口为3500万,GDP为2000亿美元,总保费收入70亿美元,则保险密度为____________美元,保险深度为____________--15.建国以后的第一部《保险法》是____________-年颁布的,并于_______年和___________年修订三、判断正误1.劳合社是世界著名的保险公司之一()2.近代人寿保险起源于中世纪欧洲的基尔特制度()3.中国第一家民族保险企业是1985年的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4.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法定的保险监管机构()5.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是人的生命和身体()6.按现行法律规定,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是保险人知晓并统一视为对其具有保险利益()7.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不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存在()8.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能超过保险利益()9.告知与保证的规定主要约束保险方()10.定值保险的被保险人有可能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偿()11.在不足额保险中,保险人依代位求偿权去的的追偿额只要不超过其理赔支出,则都应归保险人所有()12.保险人在拥有物上代位权后,保险标的的所有的权责归保险人所有,但超过保险赔款部分的经济利益退还被保险人()13.代位求偿通常只适用于财产保险()14.非经保险人同意,保险标的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等不能转让()15.投保人和保险人均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16.在保险合同中定有仲裁条款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7.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下,受益人才享有收益权()18.当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而无其他受益人时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保险金,并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19.依据现行《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不为获取保险金而故意谋害被保险人未遂,仍可继续享有受益权()20.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未履行免责条款说明义务,则该免责条款无效()21.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2.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代理人所知晓的被告知之事项都视作保险人已知()23.在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后,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24.被保险人生前的债权人有权从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中获得债务的清偿()25.保险合同条款等文件应使用中文()26.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必须坚持有利于保险人的原则()27.保险代理人上门推销保险时向投保人出示投保单的行为属于要约()28.凡保险凭证未记载的事项都以保险单的条款为准,若两者有抵触时同样以保单内容为准()29.保险合同解除后,之前交纳的保险费和赔付的保险金都需相互退还()30.我国《保险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保险活动()四、单项选择题1.按风险的性质分类,风险可分为()A.人身风险与财产风险 B.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C.经济风险与技术风险 D.自然风险与社会风险2.不属于可保风险的特性是()A.投机性 B.偶然性 C.意外性 D.同质性3.权利人因义务人违约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是()A.财产风险B.人身风险C.责任风险D.信用风险4.属于融资型风险管理技术的有()A.抑制与避免B.抑制与自留C.转移与分散D.保险与自留5.某建筑工程队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导致建筑物塌陷,则造成损失事故发生的风险因素主要是()A.物质风险 B.心理风险 C.道德风险 D.法律风险6.某房东外出时忘记锁门,结果小偷进屋、家具被盗,则风险因素是()A.小偷进屋B.家具被盗C.忘记锁门D.房东外出7.近代保险首先是从()发展而来A.海上保险B。
保险学期末重点复习
风险构成要素:(1)风险因素:自然、道德和心理、社会(2)风险事故(3)风险损失。
风险和保险: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保险是最典型的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与保险:同:(1)研究对象都是风险。
(2)数理基础基本相同。
二者都要在准确估测预期损失率的基础上达到以最低成本获得最佳安全保障的经济目的,二者都要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作为分析的基础和方法。
(3)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风险管理的发展有助于提高风险意识,风险意识的提高,风险管理经验的积累和技术的进步都对保险有积极地意义;反之,保险公司通过提供保险,将风险管理经验和知识传授给经济单位,促进风险管理的发展。
异:尽管二者研究对象都是风险,但保险公司不是风险的唯一承担者,保险只是风险管理的一种重要的、常用的手段之一。
保险也不是对所有存在的风险都可以承保。
因此风险管理高于保险,范围也广于保险。
保险的基本特征:(1)经济互助性:保险人用参加保险的众多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其中少数人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
它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
(2)数理科学性:现代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基础,保险费率的拟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科学的方法为计算基础的。
保险经营的科学性是代表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3)法律契约性大数法则:又称大数定律,当试验次数不断增加,事件发生的频率就会趋近于一个常数。
用在保险领域,含义是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单位越多,实际损失的结果会越来越接近预期损失的结果,即损失的概率的偏差就越小。
反之,承保单位越少,损失概率的偏差越大。
可保风险条件:纯粹风险。
非投机。
偶然的、意外的。
风险的发生具有可能性,但发生的对象、时间、地点、原因和损失程度等都是不确定的。
原因:①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②保险经营的基础是大数法则,大数法则的应用是以随机事件为前提的。
保险学
保险学概念辨析1.保险利益与保险标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亦即保险人承保的对象)必须具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
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
2.权利代位与物上代位: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表现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3.重复保险与共同保险: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同一保险,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共同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4.年金保险与分红保险:年金保险是指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5.成数再保险与溢额再保险:成数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溢额再保险是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比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6. 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选择、判断、填空1.风险管理: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2.对于那些出现机会多,损失金额不大,或者出现机会较多但损失金额很小的风险,宜采用自留的方式。
而对那些出现机会多,损失金额也大的风险宜采用避免方式。
对于出现机会很少但损失金额巨大的风险,则最适宜采用保险转嫁的方式。
保险学 期末重点复习
保险学复习题一、解释概念1.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2.险位超赔再保险它是以每一危险单位的赔款金额为基础确定分出公司自负赔款责任的限额即自赔额,超过自赔额以上的一定赔款额,由分出公司负责。
3.可保风险可保风险是保险公司可以接受承保的风险。
4.损失说损失说以处理损失作为保险核心内容的学说,分为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风险转嫁说,人格保险说四种分支学说5.危险单位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
是保险公司确定其能够承担最高保险责任的计算基础。
6.公众责任保险是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因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承保的一种责任保险。
7.足额保险与超额保险所谓足额保险,又称全额保险,就是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保险。
超额保险,就是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8.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二、简答题1.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1) 损失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直接原因;共同海损是人为原因 (2) 损失的补偿方式不同:单独海损由受损方或承保人单独承担;而共同海损由受益各方按比例分摊。
2.代位求偿的含义和实现条件。
答案: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1)保险标的所遭受的风险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保险事故的发生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 (3)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4)保险人必须事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 (5)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限度内行使代位求偿权.3.理想可保风险应具备哪些条件?(1)风险必须是纯粹的风险。
(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3)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4)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
第一章:一、风险的组成要素:1、风险因素: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因素(1)有形(物质形态)风险因素(2)无形(非物质形态)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行为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Peril):损失的直接原因3、损失:价值的消灭或减少二、风险管理的概念和方法:1。
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它要求人们研究风险的发生和变化规律,估算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并选择有效的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处理风险,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2.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1)风险规避(回避)意味着将某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零,即完全避免参加某项活动。
风险规避存在的问题:可能但不可行,回避某一类风险可能面临另一类风险,可能造成利益受损。
(2)损失控制通过降低损失发生频率/或损失严重程度来降低损失的期望成本的行为。
损失控制的两种方法:1、防损:主要影响损失发生频率。
2、减损:主要影响损失严重程度。
(3)损失融资为了偿付或冲抵损失而采取的资金融通的措施。
损失融资的两种方法1、风险自留2、风险转移三、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1.风险是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2.保险是完善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方法之一.3.加强风险管理是提高保险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第二章:一、保险的定义: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这一制度通过对有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事件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将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到保险人,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
二、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6个)(一)经济上具有可行性(feasibility in economy)(二)有大量独立同分布的风险载体(标的)(1)大量:大数定律例如:事件发生损失达400万元,100个人投保,则每人至少需交4万元保费;但若有1000人投保,每人只需4000元保费,对投保人和保险人都有利.(2)独立:损失不相关,风险集合发挥作用(3)同分布:不同风险单位发生损失的概率分布是相同的(三)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确定的提供保费厘定和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四)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1)防止道德风险和行为风险的发生(2)大数定律是保险运作的基础,而大数定律以随机(偶然)事件为前提(五)损失在时间、地点和金额等方面是易确定的否则无法确定损失是否在保险人的赔偿范围之内(六)巨灾一般不会发生(1)巨灾发生的条件①所有或大部分保险标的面临同样风险②保险标的价值巨大(2)可通过再保险或保险证券化来解决巨灾保险问题三、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就是讲诚实,守信用,双方如实公布与保险有关的情报,严格履行义务.(二)可保利益原则:投保人对投保标的物和人,具有一定经济利益、经济权益或责任关系.(三)近因原则:指直接造成损失事故的原因(四)按比例分摊原则:指同一个投保标的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所有承保,此项标的的保险人按承保责任大小共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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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风险的组成要素:1、风险因素: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因素(1)有形(物质形态)风险因素(2)无形(非物质形态)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行为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Peril):损失的直接原因3、损失:价值的消灭或减少二、风险管理的概念和方法:1.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它要求人们研究风险的发生和变化规律,估算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并选择有效的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处理风险,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2.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1)风险规避(回避)意味着将某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零,即完全避免参加某项活动。
风险规避存在的问题:可能但不可行,回避某一类风险可能面临另一类风险,可能造成利益受损。
(2)损失控制通过降低损失发生频率/或损失严重程度来降低损失的期望成本的行为。
损失控制的两种方法:1、防损:主要影响损失发生频率。
2、减损:主要影响损失严重程度。
(3)损失融资为了偿付或冲抵损失而采取的资金融通的措施。
损失融资的两种方法1、风险自留2、风险转移三、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1.风险是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2.保险是完善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3.加强风险管理是提高保险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第二章:一、保险的定义: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这一制度通过对有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事件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将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到保险人,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
二、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6个)(一)经济上具有可行性(feasibility in economy)即损失的潜在严重性大,但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并不很大。
(1)大量:大数定律例如:事件发生损失达400万元,100个人投保,则每人至少需交4万元保费;但若有1000人投保,每人只需4000元保费,对投保人和保险人都有利。
(2)独立:损失不相关,风险集合发挥作用(3)同分布:不同风险单位发生损失的概率分布是相同的(三)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确定的提供保费厘定和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四)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1)防止道德风险和行为风险的发生(2)大数定律是保险运作的基础,而大数定律以随机(偶然)事件为前提(五)损失在时间、地点和金额等方面是易确定的否则无法确定损失是否在保险人的赔偿范围之内(六)巨灾一般不会发生(1)巨灾发生的条件①所有或大部分保险标的面临同样风险②保险标的价值巨大(2)可通过再保险或保险证券化来解决巨灾保险问题三、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就是讲诚实,守信用,双方如实公布与保险有关的情报,严格履行义务。
(二)可保利益原则:投保人对投保标的物和人,具有一定经济利益、经济权益或责任关系。
(三)近因原则:指直接造成损失事故的原因(四)按比例分摊原则:指同一个投保标的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所有承保,此项标的的保险人按承保责任大小共同分摊。
第三章:一、保险合同和一般经济合同的联系与区别:(一)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必须合法(二)区别:与一般合同相比较,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保险,它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体现在:1.双务性 2.机会性(射幸性) 3.补偿性 4.条件性 5.附和性 6.个人性二、保险利益:(一)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二)含义: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一般由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产权产生。
保险标的,即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的本体。
(三)构成要件:1、必须是法律上认可的利益。
2、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
3、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①利益已经确定②事故发生前或发生时可以确定(四)保险利益原则:防止道德风险发生。
三、保险合同的形式:1.投保书(投保单)2.暂保单3.保费收据4.保险单四、保险合同的履行:(一)投保人的义务:1.缴纳保费的义务,缴纳保险费是投保人最重要的义务。
2.通知的义务。
3.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二)保险人的义务:1.确定损失赔偿责任;2.履行赔偿给付义务五、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1、文义解释原则2、意图解释原则:只适用于文义不清、用词混乱和含糊的情况。
3、有利于非起草人的原则《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保险法》: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4.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于先加的批注的解释原则。
第四章:一、保险市场有哪些参与者?他们各起什么作用?保险市场的参与者由保险产品的供给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需求方(保险消费者)和市场监管方组成。
保险公司是承担各类可保风险,并专门进行风险管理的商业组织机构。
其作用:为保险人提供各种保险来满足他们转移风险、减少损失、保障生活水平,获得储蓄投资收益等需要。
保险经纪人作用:1.保护投保人的利益2.促进保险市场竞争3.复杂保险业务的开展。
保险公估人作用:1.维护各方保险合同当事人利益2.有利于解决保险争议。
保险监管方的作用:确保保险人的经营安全,同时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利,保障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并促进保险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差别)从总体上看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是三种最常见保险中介形式。
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差别:1、法律地位不同2、名义不同3、业务要求不同4、行为后果的承担方式不同三、保险监管的定义:保险监管是指一国的保险监督机关依法对保险人和保险市场实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保险人的经营安全,同时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利,保障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并促进保险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保险深度是指某地保费收入占该地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反映了该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保险深度取决于一国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和保险业的发展速度。
保险密度是指按当地人口计算的人均保险费额。
保险密度反映了该地国民参加保险的程度,一国国民经济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
第五章:一、人身保险的含义:是指以人的生命、身体或健康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二、人身保险合同特点:(一)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不以保险标的的价值为依据确定(二)人身保险合同属于约定给付性合同(三)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的(四)人身保险合同一般为长期性合同第六章:一、人寿保险的种类:整体上:第一种分类——按照保险责任分类:1、死亡保险 2、生存保险 3、两全保险第二种分类——按照保费和保额是否可以调整分类:一、二、三传统寿险(定额定期寿险、递减定期寿险、递增定期寿险)四、创新寿险:1、变额寿险(即投资连结保险) 2、可调整的人寿保险 3、万能寿险 4、变额万能寿险等二、定期寿险:又称定期死亡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特点:1)保险期限短2)保险费率低三、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保险期满或者达到某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换句话说,生存保险就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
分为两类:1.单纯的生存保险2.年金保险在现实中生存保险最主要的形式就是年金保险,它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每隔一定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的保险四、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其内容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保险合同订立之日起满两年后,除非投保人停缴续期保险费,保险人将不得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的误告、漏告、隐瞒事实等为理由,则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五、除外责任条款:即保险标的损失不属于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所导致的结果,因而保险不予承担赔偿的责任。
在人寿保险的除外责任中,最常见的是自杀条款。
六、人寿保单条款释义案例分析:1997年10月4日,王某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20 份福禄寿人寿保险,年交保险费10780元,保险金额20万元,并指定其妻赵某和胞弟为受益人。
1998年10月6日,赵某因夫妻矛盾,趁丈夫熟睡之际放煤气,导致双方死亡。
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为刑事案件,王某系其妻赵某所杀,赵某系自杀。
1999年1月12日,受益人之一王某胞弟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该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王某系被受益人赵某故意行为致死为由,依照《保险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下达了拒赔通知书。
1999年4月王弟将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支付20万元保险金,一审判决保险公司给付10万元保险金。
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撤消原判,依法改判,保险公司不需支付保险金,全部诉讼费由一审原告承担。
案例分析:观点一赵某实施杀害被保险人的行为,从而丧失受益权,王某作为善意受益人,其受益权仍应受到保护。
若王某在保险合同中确定了受益顺序和收益份额,则应遵照执行;若未确定,则根据《保险法》第61条之规定,“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王弟应获得保险金一半的赔付即10万元。
分析结论:根据《保险法》,在受益人为数人时,其中一人或几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其他善意受益人的权利仍应得到保护,即其有权得到相应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不能说因一人或几人的行为而使得保险契约的存在基础全部动摇,从而导致保险人免除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案中这笔保险金究竟应不应该给,给付多少,应看王某在指定受益人时是否确定了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七、年金保险含义:指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第七章: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构成要件1、非本意的。
一般有三种形态:(1)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2)发生的结果为偶然的(3)原因与结果均为偶然的。
2、外来的。
“外来的”是指伤害是由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
3、突然的。
“突然的”是指意外伤害的直接原因是突然出现的,而不是早已存在的。
强调的是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不是长年累月形成的。
二、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分娩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健康保险的主要种类1.医疗保险,是医疗费用保险的简称,它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