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限制非关税措施的协议
第四章 WTO非关税壁垒措施
因中国政府规则本国商检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实施检验及设立办 事处,中国贸促会与印尼工商会双方商定:瑞士检验公司委托中国 商品进出口检验局以瑞士检验公司的名义对中国向印尼出口的货物 实施装船前检验并签发清关报告单,同时印尼坚持仍要由中国香港 瑞士检验公司签发检验证明单。这样中国运往印尼的许多商品将由 瑞士检验总公司在中国香港停止双重反省,因此中国和印尼之间的 直接贸易遭到影响。
REACH法规
法规的实施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是致命的,其 中最重要的是制造厂家的本钱将大大添加。 REACH法规规则了严厉的检测规范和高昂的 检测费用。据欧盟预算,注册费用约为1万 多欧元,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 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57 万欧元。另一方面,处于下游的相关出口产 品将被要求提供必要的检测证明,从而添加 企业的支出。
美国的卫生检疫措施案例
2020年9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宣布将增强对来 自中国的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反省。不只要反省奶制 品和含奶的食品,而且要检验一切含蛋白质的食品。 检验范围扩展到包括饮料、甜食、婴儿食品和植物 饲料。检验人员将有权没收任何有嫌疑的产品。
此外,食品药品管理局还宣布有必要在全美提请留 意中国出口食品。食品药品管理局尤其建议不要从 中国出口婴儿食品。还有十几种产品如饼干、速溶 咖啡和茶叶也被列入要反省的名单。2020年11月 12日,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出口警示,宣布在全国 范围内,在无须实物检测的状况下,拘留一切从中 国出口的含有三聚氰胺和/或其他相似物质的奶类 产品、奶类提炼原料和含奶类食物制成品。2020年 2月4日,该局再次发布出口警示,将范围扩展至猫 食、狗食、鸟食等。
案例剖析
专家组提出,海关估价协议规则,应当 依据货物出口成交价钱来计算关税。假 设确实发作了出口商所申报的价钱与实 践成交价钱不符,阿根延当局可以依据 理想状况停止适当的调整以抵消虚报局 部或停止刑事处分。但假设只是由于疑 心出口商低报价钱就采取与约束关税相 背叛的措施,是没有可以成立的理由的, 而且是违犯海关估价协议的。
非关税措施
非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是指包括数量限制措施和其他对贸易造成障碍的非关税措施。
数量限制措施表现为配额、进口许可证、自动出口限制和数量性外汇管制等;其他非关税措施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海关估价、原产地规则,以及当地含量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国内销售要求等投资管理措施。
随着关税的大幅度下降,世贸组织各成员方越来越多地借助非关税贸易壁垒作为贸易保护措施。
因此,在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多边协定中,有一些协议专门处理可能对贸易造成障碍的非关税措施问题。
这些协议主要有:《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进口许可程序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装运前检验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等。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地位的迅速提高,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加上与主要工业国的贸易不平衡状况日益加剧等,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增多。
目前,我国出口日益受到其他国家的关注和牵制,出口产品受到国外名目繁多、形式多样的贸易措施限制,特别是非传统贸易壁垒的制约在加大。
美、欧等贸易大国还采取了许多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和自由贸易精神的不合理限制措施,变换各种方式,制造和滥用贸易壁垒。
目前,在我国对外贸易活动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出口的制约作用迅速上升;贸易救济措施仍是影响出口的重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问题成为出口的新制约因素。
从我国对进口产品实施贸易救济情况看,为了抵御进口产品的不公平竞争,我国依据世贸组织基本精神和规则,积极完善各类贸易救济制度,对某些进口产品实施了贸易救济措施,以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秩序。
但总体看,在我国进口贸易迅猛增长的情况下,如何合理、有效地运用非关税措施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我国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与进口的增长还有差距;一些贸易救济措施的启动在不同产业间造成不合理的“分配效应”;在技术性贸易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尚缺乏足够的手段。
关税协议书
关税协议书关税协议书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协议,旨在调整和规范双方之间的贸易关系,特别是关税方面的贸易政策。
这个协议通常包括许多详细的规定和条款,旨在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的关税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
下面是一份关税协议书的示例,它包括了一些常见的条款和规定。
关税协议书第一条目的和范围本协议旨在促进和加强两个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的关税壁垒,并提供一个开放、透明和稳定的贸易环境。
第二条关税减让1. 根据双方协商,双方同意逐步降低和消除双方商品的关税。
关税减让计划将根据商品的类型和重要性进行制定,并在协议签署后的一定时间内开始实施。
2. 关税减让的幅度和时间表将根据双方贸易的需求和优先事项进行协商。
在制定关税减让计划时,双方应保持公平、平衡和相互利益的原则。
3. 双方同意建立一个关税减让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关税减让计划的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
第三条优惠关税1. 双方同意在某些特定商品上实施优惠关税,以促进双方贸易的发展和合作。
这些优惠关税将根据商品的类型、原产地和贸易规模进行确定。
2. 双方同意建立一个优惠关税委员会,负责审批和管理优惠关税事项,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
第四条非关税壁垒1. 双方同意共同努力消除非关税壁垒,特别是贸易审批、标准和认证方面的壁垒。
双方应就相关问题进行定期对话和协商,并寻求共同解决方案。
2. 双方同意建立一个非关税壁垒协调机制,负责监督和协调双方之间的贸易审批、标准和认证事项,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五条争议解决1. 双方同意在发生关于本协议的解释、实施或执行方面的争议时,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第六条规定的方式进一步解决争议。
2. 双方同意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有必要在争议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通过一个中立的仲裁机构解决争议。
第六条协议修订双方同意本协议可以根据双方的贸易需求和发展情况进行修订。
非关税措施
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国际合作
01
联合国贸易便利化和电子商务中心
该组织致力于制定全球统一的贸易便利化标准、建议和工具,促进国际
合作与交流。
02
世界海关组织
该组织通过推广海关程序和标准的协调一致,促进全球贸易便利化。
03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将更加灵活和开放
各国将更加注重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灵活性和开放性,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推动全球 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发展趋势
贸易便利化将更加注重数字化和智能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贸易便利化将更加注重数字化和智能化,通过电子化手段简化贸 易流程,提高贸易效率。
贸易便利化将更加注重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特点
非关税措施具有多样性、灵活性、隐 蔽性和歧视性等特点,可以针对特定 国家或地区采取不同的限制措施,以 达到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的作用。
非关税措施的重要性
保护国内产业
01
非关税措施可以限制进口,减少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的竞争压
力,为国内产业提供保护和发展空间。
维护国家利益
02
非关税措施可以作为国家贸易政策的工具,通过限制进口来维
降低贸易效率
非关税措施可能导致贸易流程变 得复杂和繁琐,降低贸易效率, 增加交易时间和成本。
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制约经济发展
非关税措施可能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造成不 利影响,制约其经济发展和减贫努力。
阻碍技术传播
非关税措施可能阻碍技术传播和发展中国家从国际 合作中受益,影响其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削弱国际竞争力
进口配额
直接限制进口数量, 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
国际贸易实务-非关税壁垒的主要种类
佳木斯市技工学校
三、进口许可证制
佳木斯市技工学校
在被动配额管理中,纺织品配额的管理和分配是一个敏 感的问题。为了履行中国政府与纺织品进口设限国家政 府签订的双边纺织品贸易协议,有效地管理纺织品配额, 有秩序地发展对这些国家的纺织品出口,我国于1992年 12月29日颁布了《关于纺织品出口配额的管理办法》, 由外经贸部统一领导对设限国家的纺织品出口管理,负 责纺织品贸易协议的对外谈判,协商解决协议执行中出 现的问题;对内制定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配额的分配和 配额余缺的调剂。
国别配额
国别配额是在总配额内按国别和地区分配给 固定的配额,超过固定的配额便不准进口。 为了区分来自不同国家地区的商品,在进口 商品时进口商必须提交原产地证明书。实行 国别配额可以使进口国家根据本国与有关国 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关系分别给予不同的额 度。
佳木斯市技工学校
自主配额
又称单方面配额,是由进口国家完全自主地、单方面 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从某个国家、地区进口某种商品的 配额。
佳木斯市技工学校
关税配额 关税配额是对商品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 制,而在一定时期内对规定配额以内的进 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 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 或征收附加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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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动”出口配额制
“自动”出口配额制(“Voluntary” Export Quotas)又称 “自动”限制出口。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关税与非关税措施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关税与非关税措施国际贸易在全球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关税与非关税措施是国际贸易中的两个重要方面。
关税是指对进出口商品征收的税费,而非关税措施则包括各种形式的限制进出口商品的措施,如配额、禁止、标准等。
本文将就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中的关税与非关税措施进行分析。
首先,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关税与非关税措施具有不同的作用和功能。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关税可用于保护本国产业免受来自国外的竞争,以促进本国产业的发展。
然而,关税也可能导致贸易壁垒,使其他国家无法享受到本国优势产品,从而导致贸易不平衡。
此外,非关税措施如配额、禁止等也可能导致贸易壁垒,限制进口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其次,实践中的关税与非关税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各国往往使用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调整贸易平衡。
关税征收可作为调整贸易差额的手段,对进口商品征收高关税可以减少进口量,鼓励国内生产和消费。
而非关税措施则通过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和种类来调整贸易平衡。
配额是一种非关税措施,通过限制一些产品的进口数量,为本国企业提供更多机会。
标准是另一种非关税措施,对进口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环保要求进行限制,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利益。
然而,关税与非关税措施也引发了一些负面影响。
关税的增加会导致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对消费者产生负担,并可能导致贸易战。
非关税措施的过度使用也可能对贸易产生不利影响,过度限制进口商品可能导致供应短缺和贸易不平衡。
如何解决关税与非关税措施的问题是国际贸易面临的挑战。
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法是通过国际贸易协议来限制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使用。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通过谈判和解决贸易争端来推动自由贸易的机构。
通过WTO的规则和协议,各国之间可以减少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使用,促进自由贸易。
此外,WTO还提供了解决贸易争端的机制,以维护贸易规则的公平和公正。
总之,关税与非关税措施在国际贸易理论与实践中是重要的方面。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各章内容概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各章内容概览第一章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本章主要阐明RCEP缔约方的目标是共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以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并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该章节还对协定中的通用术语进行定义。
第二章货物贸易本章旨在推动实现区域内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并对与货物贸易相关的承诺作出规定。
规定包括:承诺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三条给予其他缔约方的货物国民待遇;通过逐步实施关税自由化给予优惠的市场准入;特定货物的临时免税入境;取消农业出口补贴;以及全面取消数量限制、进口许可程序管理,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费用和手续等非关税措施方面的约束。
第三章原产地规则本章确定了RCEP项下有资格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原产货物的认定规则。
在确保适用实质性改变原则的同时,突出了技术可行性、贸易便利性和商业友好性,以使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易于理解和使用RCEP协定。
在本章节第一节中,第二条(原产货物)和第三条(完全获得或者完全生产的货物)以及附件一《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PSR)列明了授予货物“原产地位”的标准。
协定还允许在确定货物是否适用RCEP关税优惠时,将来自RCEP任何缔约方的价值成分都考虑在内,实行原产成分累积规则。
在第二节中,规定了相关操作认证程序,包括申请RCEP原产地证明、申请优惠关税待遇以及核实货物“原产地位”的详细程序。
本章节有两个附件:(1)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涵盖约5,205条6位税目产品;(2)最低信息要求,列明了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所要求的信息。
第四章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本章通过确保海关法律和法规具有可预测性、一致性和透明性的条款,以及促进海关程序的有效管理和货物快速通关的条款,目标创造一个促进区域供应链的环境。
本章包含高于WTO《贸易便利化协定》水平的增强条款,包括:对税则归类、原产地以及海关估价的预裁定;为符合特定条件的经营者(授权经营者)提供与进出口、过境手续和程序有关的便利措施;用于海关监管和通关后审核的风险管理方法等。
国际贸易 非关税措施
国际贸易非关税措施国际贸易非关税措施1.简介国际贸易中的非关税措施(Non.Tariff Measures,简称NTMs)是指除了关税以外的各种措施,用于限制或者影响进出口商品的国际交易。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配额、进口许可证、卫生和安全标准、技术要求、反倾销措施、补贴和计量等。
本文将会介绍非关税措施的分类以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2.非关税措施的分类2.1 配额2.1.1 简介配额是指进出口商品数量的限制。
可以分为数量配额和价值配额两种类型。
2.1.2 数量配额数量配额是指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或出口数量设置了限制。
通常是商定一个固定的数量,超过这个数量的进口或出口将会被限制。
2.1.3 价值配额价值配额是指对某种商品进口或出口的总价值设置了限制。
通常是商定一个固定的金额,超过这个金额的进口或出口将会被限制。
2.2 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是指在进口商品之前,需要获得相关机构或部门的许可证才能进行进口。
进口许可证可以对某种或某类商品进行限制,也可以对进口国家或地区进行限制。
2.3 卫生和安全标准卫生和安全标准是指对商品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性能等方面设置的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用于保护消费者、环境和公共安全等。
2.4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商品的技术性能、质量、包装、测试等方面的要求。
技术要求的目的是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并且防止低质量或不合格的商品进入市场。
2.5 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是指对进口商品进行的反倾销调查和限制措施。
当某种进口商品被认定为倾销品,进口国家可以对其实施反倾销措施,以保护国内产业。
2.6 补贴补贴是指对国内生产者或出口商提供的财政援助或其他种类的支持。
补贴可以影响国际贸易的竞争力,并产生负面影响。
2.7 计量计量是指对商品的计量单位和方法进行规定。
通过统一的计量标准,可以减少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和不必要的成本。
3.非关税措施对国际贸易的影响3.1 贸易壁垒非关税措施可以作为贸易壁垒,限制或者阻碍进出口商品的流动。
关税措施与非关税措施
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协定
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协定的定义和区别
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都是为了促进商品和服务自由流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但它们 在成员国承担的义务和实施方式上有所不同。
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协定的影响
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可以带来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等影响。
目的
进口关税的主要目的是保 护国内产业、增加财政收 入、实施贸易政策等。
种类
进口关税可根据不同标准 进行分类,如按税率、按 征收方式、按征收对象等 。
出口关税
定义
01
出口关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征收的税种,通常与进口关
税相对应。
目的
02 出口关税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保护国内资源
、促进出口等。
种类
03
对国内生产商的影响:关税可能导致国内生产商免受外国竞争的影响 ,但也可能导致其失去竞争压力而降低生产效率。
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过高的关税可能导致国际贸易中断或减少,从而 影响全球经济增长。
CHAPTER 02
关税措施的细分类别
进口关税
01
02
03
定义
进口关税是指对进口商品 征收的税种,是国际贸易 中最常见的关税之一。
特点
关税是一种间接税,具有跨境支付的 特点,可以调节进出口贸易,为国家 带来财政收入。
关税的种类与区别
种类:根据货物的性质和贸易方式,关 税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过境税:对经过本国领土的货物征收的 税,用于增加财政收入。
出口税:对出口货物征收的税,用于鼓 励本国货物的出口。
区别
进口税:对进口货物征收的税,用于限 制外国货物的进口。
第四节 TBT与SPS协定课件PPT
2021/3/10
1
狭义的TBT:主要是指WTO《技术性贸易壁垒 协议》中规定的那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确定商 品某种特征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中所形成不合理的贸易障碍。
广义的TBT:还包括SPS、包装和标签及标志要 求、绿色贸易壁垒、信息技术壁垒等。技术性 贸易壁垒在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已成 为最棘手、最难对付、最有效的贸易壁垒之一。
2021/3/10
8
合格评定程序
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某一产品是否满足 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的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一般由认证、认可和相互承认 组成,影响较大的是第三方认证。
认证是指由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由第 三方对某一事物、行为或活动的本质或特征, 就当事人提出的文件或实物审核后给予的证 明,这通常被称为第三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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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绿色环保标准:绿色环保标志 、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生产、包装、运输、消费、废弃物处理过程: ➢ 破坏天然林产品 ➢ 污染环境产品 加拿大:《销售绿色产品的法规》 日本:《废气排放检验法》、《限制噪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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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能效标识
能效标识是附着在用能产品上的一种信息标签, 用于表示产品能源性能(通常以能耗量、能源效 率或能源成本形式给出) ,为消费者(包括企业、 政府和个人)的购买意向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 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能效更高的产品
这些技术文件是强制性的。包括:法律和法规;政府部 门颁布的命令、决定、条例;技术规范、指南、准则、 指示;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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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技术标准
标准是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由公 认机构批准的文件。
第4章_WTO非关税壁垒措施
案例: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 许可与限制规则》(简称REACH)
• REACH是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 制法规的简称。该法规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注册过程历时11年,于2018年前完成。 • REACH法规涉及范围广泛,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化 学品的生产商,还包括了进口商、下游生产商等 多个领域,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化学原料及制品、 化纤、橡胶、塑料、纺织、轻工、电子、汽车、 家电、建材等十多类产业。
REACH法规
• 据专家测算,欧盟REACH法规的出台,将 使中国向欧盟出口产品的总成本将上升5%, 从欧盟进口的成本将上升6%,中欧化工品 进出口总额将下降10%,中国化工生产总 值将下降0.4%,可能导致20万化工及相关 从业人员失业,并严重影响到国内相关产 业的发展。
二、 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议
• 不过,巴西中止钻石出口的决定没有 在巴西钻石业产生很大反响,钻石开 采和交易照旧。原因是巴西钻石的开 采和交易90%属非法。
五、 装运前检验协议
• 装运前检验(Preshipment Inspection)是 指对将要出口至用户成员领土的货物质量、 数量、价格条件(包括汇率和融资条件)、 商品报关归类等项目进行核实的所有活动。 《装运前检验协议》的宗旨是,确保成员 方实施的装运前检验制度是非歧视和透明 的,避免给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1、我国农 产品在有利 的国际环境 下发展。
2、农产品 贸易经营主 体与内容多 样化。
第二节 中国农产品市场开放
• 一、《中美农业协议》的影响
自由放任阶段 (一)美国农业政策
政府干预阶段
(二)影响
1
大量进 口粮食 将有损 我国农 业生产 者利益
2
卫生与 动植物 检疫方 面将影 响粮食 生产
关税与非关税措施
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现代关税制度开始引入新型的关税措施,如电 子报关、无纸化通关等,以进一步提高贸易效率和便利化程度。
04
非关税措施的历史演变
非关税措施的起源和发展
起源
非关税措施最初起源于15世纪和16世纪,当时欧洲国家开始 采取进口禁令、许可证等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进口。
发展
随着时间的推移,非关税措施逐渐增多,包括技术标准、卫 生和植物检疫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
近代关税的演进和变革
演进
近代关税在欧洲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开始形成体系,各国开始设立统一的关税制 度,并逐步完善。
变革
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开始对关税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 以适应国际贸易的需求和保护本国产业。
现代关税的改革和创新
改革
现代关税制度在20世纪初开始形成,各国开始通过国际条约和贸易协定来降低关 税和消除贸易壁垒。
跨国公司通常会利用各种方式来规避关税和非 关税措施,例如通过在低税率国家设立子公司 或通过复杂的供应链结构来避免税收。
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实施通常会受到跨国公司 的强烈反对,因为这些措施可能会增加他们的 成本和降低他们的竞争力。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对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要求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 全球范围内的共识,这也对关税 和非关税措施的实施提出了新的
。
规范贸易措施
WTO制定了一系列协议和规则 ,规范了各成员国的贸易行为,
包括关税、配额、补贴等。
解决争端机制
WTO建立了争端解决机制,为 成员国提供解决贸易争端的途径 ,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的稳定和可
预见性。
区域性贸易协定(RTA)
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RTA旨在促进区域内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通过消除 贸易壁垒,增强区域内的经济联系。
WTO
第四章WTO有关货物贸易的协议(中):非关税措施协议1、欧盟CR法规案例早在1998年欧盟就制定了CR法规的草案。
2001年10月2日,温州打火机协会副会长黄发静收到了贸易合作伙伴欧洲打火机进口商协会会长克劳斯·邱博一份电函,告知欧盟正在拟定进口打火机的CR法规草案。
温州出口的打火机安全性很强,已通过国际通行的ISO9004安全标准,迄今尚未出现威胁儿童安全的有关案例。
性能方面,温州出口的打火机虽然没有安装安全锁,但一律采用金属外壳保护,不易被儿童开启,与易开易点的一次性打火机存在明显差别。
欧盟在无任何证据证明温州打火机对儿童安全存在影响的情况下,不适当地夸大了不执行CR法规对儿童安全所导致的风险。
在欧盟打火机销售市场上,除了中国的打火机没有安装保险锁外,日本、韩国也有几款打火机没有安装保险锁。
目前,全世界公认的有防止儿童开启装置的打火机安全锁约有9种,常用的有5种,而这些技术已全部获得专利。
因此,中国企业自主研究新安全锁的空间很小,温州打火机生产商只能花费巨资向欧盟购买专利。
即使温州打火机企业的资金实力能够承受巨额的专利费用,其产品成本也必然大幅度提高而失去竞争优势,将直接导致温州打火机业遭受重创并被挤出欧洲市场。
问题:该案例中欧盟的做法如何违反了TBT协议答:1、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原则。
2、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的“非歧视”原则3、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的协调性原则4、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的“技术援助”原则5、CR法规违反了TBT协议中的透明度原则2、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长签署一项新法令,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必须实施检疫,其目的是防止光肩星天牛传入美国。
根据新的规定,为防止从中国传入一种靠蛀食树木生存的昆虫——光肩星天牛。
所有来自中国的木制包装必须附有中国官方检疫机关出具的证明。
证明木质包装在进入美国前经过了热处理、熏蒸处理或防腐剂处理,或者出口商出具无木质包装的证明,否则将禁止进口。
非关税措施知识点总结
一、什么是非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是指除了关税以外的对进出口商品的限制性措施,目的是保护本国产业、保护环境、保护动植物健康等。
非关税措施包括配额、进口许可证、出口补贴、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技术壁垒、卫生检验与动植物检疫等。
与关税措施相比,非关税措施限制性更强、干扰贸易约束更多。
二、非关税措施的种类和特点1.配额配额是指对某些特定商品规定进口量的限制,超过配额部分需缴纳高额关税或者直接被拒绝进口。
配额通常由进口国政府设定,旨在保护本国产业或平衡贸易。
2.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是指对某些特定商品规定必须获得许可证才能进口。
进口许可证的发放通常受到特定条件和限制,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实现贸易平衡。
3.出口补贴出口补贴是指政府向出口商品支付一定金额或者比例的补贴,以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出口补贴可能导致国际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影响贸易秩序。
4.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是指对从另一个国家倾销价格销售的商品征收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
通常是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外国低价商品的冲击。
5.反补贴措施反补贴措施是指对从另一个国家进口的补贴产品征收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
这种措施的目的是防止外国政府通过补贴措施向国际市场倾销商品,对本国产业造成伤害。
6.技术壁垒技术壁垒是指通过技术标准、认证程序、许可证制度等手段对进口商品进行限制,增加了进口商品的成本和难度,影响其市场准入。
7.卫生检验与动植物检疫卫生检验与动植物检疫是指对进口的食品、农产品进行卫生、安全检验,以确保其符合本国卫生安全标准。
这种措施往往是为了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1.对进出口商品的影响非关税措施对进出口商品的影响很大,可能导致商品的进口限制、出口补贴、征收高额关税等,增加了商品的成本和贸易难度。
2.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非关税措施可能导致国际贸易的不平衡和不公平,干扰了自由贸易的原则,影响了国际贸易的秩序。
3.对产业发展的影响非关税措施可能保护本国产业,但也有可能使得本国企业产业过于依赖保护,缺乏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国际贸易 非关税措施
国际贸易非关税措施国际贸易非关税措施导言定义非关税措施,简称NTMs(Non-tariff Measures),是指各国在国际贸易中采取的非直接的经济手段。
它们不涉及直接的征收或收取关税,而是通过政府的政策、规定和措施等间接影响贸易。
非关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壁垒、数量限制、质量标准、进口许可、反倾销措施等。
种类非关税措施的种类繁多,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技术壁垒:指那些要求进口商品符合特定技术要求的措施,如认证、检测、标识、标准等。
对于技术水平较低的国家或企业来说,技术壁垒可能成为其进入国际市场的障碍。
2. 数量限制:是指进口商品的数量受到限制的措施,如配额、进口配额、进口限制等。
数量限制的实施可以保护国内产业,但也可能限制了市场竞争,使得消费者无法享受到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价格。
3. 质量标准:是指对进口商品质量要求的规定,如安全标准、环保标准、卫生标准等。
质量标准的制定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也可能成为贸易壁垒,使得某些国家生产的商品无法满足标准要求而无法进入市场。
4. 进口许可:是指进口商品需要事先获得政府许可才能进入市场的措施。
进口许可可以用来控制商品的进口数量及来源,但也可能被滥用,成为贸易壁垒。
5. 反倾销措施:是指针对进口商品的倾销行为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如征收反倾销税、采取反倾销措施等。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可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倾销的冲击,但也可能限制了正常贸易流通。
影响非关税措施对国际贸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非关税措施增加了贸易的不确定性和成本。
进口商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了解和遵守各种不同的措施,这增加了贸易的交易成本。
非关税措施可以被用作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
一些国家可能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来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外国竞争的冲击。
这种保护主义的措施可能导致贸易壁垒增加,进而影响国际贸易的平衡。
非关税措施还可能导致贸易争端的产生。
当一个国家的非关税措施被另一个国家认为违反了贸易规则时,可能会引发贸易争端,进而影响贸易的稳定与发展。
瓦森纳协定内容
瓦森纳协定内容瓦森纳协定,全称为《关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简称GATT),是国际贸易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协定于1947年签署,旨在促进国际间的自由贸易,并限制保护主义措施。
本文将对瓦森纳协定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瓦森纳协定的第一条明确规定了协定的目标:“通过逐步实施关税与贸易规则的减免,促进国际间的贸易自由化。
”协定总共由23个章节组成,其中包括关税减让、非关税措施、争端解决机制等内容。
首先,瓦森纳协定规定了关于关税的减让原则。
各成员国必须根据协定的规定,在减少和抑制关税方面作出努力。
协定规定了减少关税的具体方法,如关税谈判、多哈回合谈判等。
协定还规定了特殊和优惠关税待遇等制度,鼓励成员国在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中给予特殊或优惠待遇。
其次,瓦森纳协定关注非关税措施的限制和减少。
非关税措施包括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反倾销措施等,这些措施可能对贸易自由化造成障碍。
协定要求各成员国在执行和实施非关税措施时,应遵守协定的规定,特别是不得歧视外国产品和不得给予不公正的竞争优势。
瓦森纳协定还规定了争端解决机制。
当成员国之间发生贸易争端时,协定提供了一套争端解决程序。
这一程序旨在通过谈判、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解决争端,以保护成员国的贸易利益和避免贸易冲突的升级。
除了以上内容,瓦森纳协定还涵盖了其他一些重要方面。
协定规定了贸易安全保障措施的使用条件和限制,以防止保护主义措施的滥用。
协定还设立了技术壁垒领域的委员会,以促进成员国之间的技术合作和信息交流。
此外,协定鼓励成员国通过贸易促进措施,推动贸易的自由化与便利化。
瓦森纳协定的签署和实施对国际贸易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协定的签署国越来越多,成员国范围横跨全球,世贸组织作为瓦森纳协定的继任组织,进一步推动了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瓦森纳协定的减税与贸易规则的实施,降低了国际间的贸易壁垒,促进了全球贸易的繁荣。
自愿出口限制协议书
自愿出口限制协议书甲方(出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进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服务)的合法生产者或销售者,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服务)的需求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对乙方的自愿出口限制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描述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以下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1.2 产品规格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1.3 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1.4 产品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1.5 产品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价格条款2.1 产品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2.2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2.3 价格条款:FOB/CIF/EXW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条款)第三条支付方式3.1 支付货币:_____________________3.2 支付方式:电汇/信用证/托收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方式)3.3 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3.4 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3.5 迟延支付的利息及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交货与运输4.1 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4.2 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方式)4.3 运输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4.4 风险转移点:_____________________4.5 保险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质量保证与检验5.1 质量保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5.2 检验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5.3 检验时间与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5.4 质量异议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违约责任6.1 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6.2 乙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6.3 违约赔偿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6.4 违约赔偿的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方式)7.2 争议解决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7.3 适用法律:_____________________7.4 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8.1 协议变更:_____________________8.2 协议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8.3 协议解除后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其他条款9.1 保密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9.2 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____9.3 通知与送达:_____________________9.4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9.5 本协议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9.6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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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货物的组成成份分为:完全原产地规则和部 分原产地规则。
“完全原产”(Wholly obtained)产品一般是指 在 一国生长、开采、收获或利用该国自然出产的原 料在该国加工制成的产品。即使含有微小的进口 原料(如家具的土光蜡)也将视为部分原产产品。 对在公海捕捞而得的水产,有的国家的原产地规 则而甚至对捕渔船的船籍和登记国还有限制。由 此可见,“完全原产”的界定是十分严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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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互惠措施: 80年代以来,国际间经济的一体化进程加快,以 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为主要表现形式。其成员 国以互惠互利、“一致对外”原则安排其成员国 的 经贸关系,在成员国之间享受减免关税待遇, 并减少非关税壁垒。为了区分货物是否原产于成 员国,由此产生了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内部通 行的原产地规则。
然而,加入公约的国家只有40多个,且公约没有 建立起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只规定了供成员国自 由造择或参照的标准条款和建议条款,各成员国 仍分别制订本国的原产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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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986年开始的GATT“乌拉圭回合”的多边贸 易 谈判中,非关税措施谈判组才将原产地规则问题 列入重要议题。经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终于 在乌拦圭回合结束的1993年度,通过了《原产地 规则协议》Agreement on Rules of Origin。 该协议是GATT多边贸易体制内第一个关于原产地 规则的国际协议。对简化、协调、统一国际间的 原产地规则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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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反倾销-反补贴诉案的审理: “倾销”是指在不同国家以不同价格销售货物的 做 法,尤指以低于出口原产国国内市场价格在国外 销售,对进口国生产商造成不公平竞争的做法。 如何确定货物的国内市场价格,货物究竟“原产” 于何国,则是“反倾销”诉案调查审理的关键, 势 必要涉及原产地规则的运用,以防止原产国通过 第三国向进口国倾销或通过在进口国“就地设厂、 33 就地倾销”等规避行为的发生。
FOB+运费
完税价格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 - 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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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 P142 以我国口岸FOB价成交的,其出口货物完税价 格的计算公式为:
离岸价 FOB
完税价格 =
1+出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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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海关不以发票上列明的价格作为确定价值的 依据,而采取其他方式,关税减让对贸易产生的 好处就会大打折扣。 有些国家为了限制进口,对进口货物采取任意武 断的估价,成为非关税壁垒的重要形式,为了便 于贸易,乌拉圭回合达成了海关估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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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装运前检验规则
4.2.1规则含义 指经用户成员方(进口方)政府委托的机构,在 出口成员方境内对出口到用户成员方的产品质量、 数量、价格(包括汇率和金融条件)和关税税则 中商品分类等进行核实的制度。核心是对价格的 审核,并由此区别与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合同中 规定的检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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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装运前检验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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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海关估价制度对贸易的重要性
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按照从价税的方式征收关税。
假如海关确定完税货物价值为1000美元,按照 10%的从价税就征得100美元的关税。海关如果确 定完税价格为1200美元,那么,进口商就不得不 为同一商品交纳120美元的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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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完税价格计算 (1) 以我国口岸到岸价价格CIF成交的 P141 完税价格 = CIF (2) 以境外FOB价成交的,应加上该货物从境外 发货运到我境内口岸实际支付 的运费和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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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进口许可证程序协定》的主要内容
(1)进口许可证程序定义:与进口许可证相关的所 有行政程序,而非许可证本身 (2)一般规则:合理与透明度原则;进口许可证程 序简便原则;宽大原则;用汇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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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动进口许可证程序规则:不应对属于自动许 可证范围的货物进出口形成限制 (4)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程序规则:保证许可证管理 的透明度;及时、公正地实施许可程序;合理分 配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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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的成交价格:海关根据成交情况对进口商 实际支付或应付价格进行调整后的价格。
-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或相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在 时间上是同时或大致同一时间;相同或类似的货物 的成交价格必须先前已被海关接受;有多个成交价 格时,应采用最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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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扣价格:根据与进口货物相同货物或类似货物在 进口方的销售价格,扣除该进口及销售时产生的正 常 利润和正常的商业成本,从而推断出该待估进口货 物 的进口成交价格。 -计算价格:将待估价货物的生产成本加上从出口方 向进口方销售同类货物通常所获得的利润,以及为 推 销和销售货物直接和间接产生的一般费用等合计形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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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估价方法:根据其掌握的现有资料使用符合客 观事实原则的其他估价方法,但不得使用进口方生 产 相同或类似货物的销售价格、主观估算的生产价格、 在几项参考价格中选择较高的价格、设定最低海关 估 价和武断认定或虚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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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待遇 -推迟实施海关估价协定:5年过渡期 -推迟使用计算价格方式:3年过渡期 -发展中国家成员提供技术援助:培训人员、向海 关估价技术委员会提出援助请求。 -对最低限价的保留:允许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对有 限的商品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最低限价以防止税收 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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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海关估价协议》 《海关估价协定》四部分: 一是海关估价的规则,规定了6种价格; 二是海关估价协定的管理、磋商和争端解决; 三是对发展中国家规定了特殊和差别待遇; 四是规定本协定不允许保留,除非全体成员一致同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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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定了估价的6种价格: 成交价格、 相同货物成交价格、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 扣除价格、 计算价格 和其他估价方法 这6种方法应依次使用。P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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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规则概述 货物的“原产地”通常指货物的“原产国”,而 其中 的“国”可指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或一个地区 (独 立关税区等)。 一般情况下,原产地规则包括如下几项基本要素: 制订原则、适用范围、原产地标准、运输规则、 证书要求、监管程序、主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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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规则的应用 (1)贸易统计: 便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及各国的 国别贸易统计和分析,便于区分货物的原产国、 转口流通及最终进口消费等。
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因现 行的原产地规则统计而得出的贸易差额已出现了 误导,甚至引起贸易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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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差别关税的计征: 各国为了政治、经济权益的需要,都对外实施 “多 栏制”的差别关税待遇,如:一般税率(G.T)、最 惠 国税率(MFN)、协定税率、普惠制税率(G.S.P)等。 各国海关依据进口货的原产地计征不同税率的关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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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分类 P134
进口许可证可分为两种:
(1) 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是把配额和许可证制度 结合使用的一种管理办法。 具体的操作办法: 进口国外贸管理部门按照预先规定的配额,在其 限度内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对每笔交易发给适当的 进口许可证,直到配额用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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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是不受进口数量和金额限制的一种行政管理办法。 没有透明性,隐蔽性更大,因而对贸易的负面影 响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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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原产地规则协议
4.4.1含义及产生背景 任一国家、国家集团或地区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 实施的法律、规章和普遍适用的行政命令。简言 之,是确定货物原产地的法规。
货物的原产地被形象地称为商品的“经济国籍”, 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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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合作理事会于1973年在日本京都制定了 《1973年简化和协调海关手续的国际公约》 中心内容是海关手续问题,也包括了原产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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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关机构 2个委员会: -海关估价委员会: 解决政策问题,审议协议实施海关估价委员会设 立在WTO,委员会由每一个WTO成员的代表组 成,WTO的观察员可以成为委员会的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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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估价技术委员会: 设在世界海关组织WCO,WCO秘书处承担技术 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技术委员会由WTO的成员 代表组成,WTO秘书处、非WTO成员的WCO成 员可成为观察员。
①主要内容:
1个序言和9个条款组成, 最主要是用户成员方的义务问题 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经过磋商和谈判,各方制 定了《装运前检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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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1条1款,该协议适用于在各成员方 领土内的所有装运前检验活动,无论这种活动是 通过签约或是由成员方政府授权进行的。 因此,装运前检验是指进口国政府或授权机构或 其委托的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根据法律的规 定或合同的约定,在出口所在地的关境对有关进 口货物的数量、质量、价格、货币兑换率、货物 关税税则分类等情况进行核实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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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适用区域分为:单一国家原产地规则和区域 性的原产地规则。 大部分为单一国家的原产地规则,而在自由贸易 区或关税同盟各成员国之间采用统一的优惠性原 产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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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适用范畴分为: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 性原产地规则。
普惠制GSP是世界上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经过长期 艰难的谈判斗争才获得的普遍的、无歧视的、单 向的关税优惠待遇,各给惠国(发达国家)都分 别制订了普惠制实施方案,而普惠制原产地规则 则是各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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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义务 用户成员方义务 非歧视检验义务;检验标准和地点; 国民待遇的义务;透明度的义务; 价格核实应遵循的义务;保护商业秘密的义务; 避免装运前检验延误的义务等七项 出口成员方的义务: 非歧视义务;透明度义务;技术援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