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供养下的临时工群体:待遇低工作苦违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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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供养下的临时工群体:待遇低工作苦违规多

2013年08月10日05:39来源:新华网王圣志李鹏翔周科苏晓洲晏国政凌军辉杨守勇

新华网北京8月9日电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加重,现有人员无法满足工作的需要,一些地方在编制外大量使用“临时工”。7日,人社部发布《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辅助性岗位用工比例拟不超过10%。

对于临时工的境遇,记者最近在皖、鄂、赣、湘、晋等部分省市调研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在编制外大量使用“临时工”,已成为财政巨大负担。他们的工资有的纳入地方财政供养预算,有的则靠部门创收“罚没款”发放。由于大部分临时工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知识,工作辛苦但待遇低下。由于缺乏合法身份,部分临时工违法参与“执法”,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成因:编内严控,编外膨胀

自2003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各地根据中编办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数量,严控超编进人;另一方面,记者在基层采访了解到,有的部门为了强化工作,要求工作人员人数必须达到一定的人口比例。

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人事科科长马磊告诉记者,宿州市现有人口649万,核定警察编制为3736人,实有警察3482人。与安徽省规定警察人数应达到人口比例万分之八的要求相比,警察编制还差1500多人。

按照安徽省政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1——2013年)》的要求,专职治安辅助人员应达到当地人口比例万分之十五左右。2012年,宿州市共招聘专职治安辅助人员6000余人,招聘条件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至40岁,每人每年工资为13500元(含社保),人均办公培训经费15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每年财政负担逾亿元。

同样,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在编城管人员有192人,此外还聘用了145名城市协管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退伍军人,协管员与城管局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在1200元左右,由城管局负责缴纳社保。

据宿州市城管局副局长汪景超介绍,这些协管员工资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每年从再就业资金中解决一部分,其余则由单位想办法解决。

记者采访发现,编外聘用工作人员主要集中在公安、城管等部门,有的部门编外使用临时工数量甚至超过在编人员,不少地方聘用人员直接与政府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安徽省编办副巡视员张强说,自2003年中编办核定编制后,10多年来没有调整,“用上世纪的编制,干新世纪的活”,一些地方和部门因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增加工作人员,但由于编制红线不能触动,编外聘用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

问题:罚款创收,违法“执法”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其聘用人员的工资没有完全纳入财政保障,只得依靠罚款创收或者挤占罚没款,有的部门因人员紧张,明知聘用人员没有执法主体资格,也任由他们违法参与执法,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湖北省黄石市城管局负责人许益新告诉记者,黄石市城管局在编城管人员156人,近10年来,黄石市城市面积由60平方公里发展到400平方公里,但编制和经费一直没有增加,城管人员老化现象严重,人员紧缺。近年来,为了适应工作需要,该局招聘了189名协管员,人均每年工资和办公经费为3.2万元。但聘用人员工资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只得从城市维护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只能挤占渣土费以及拆围经费等。

同样,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公安局现有223名警察,编外聘用了80多名工作人员,其中32名为巡防队员,其余是炊事员、司机和户籍协警,主要从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录用,协警工资为每月1200元,都与县公安局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社保。

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余海波说:“财政按每月600元拨付了20名临时人员的工资,其余的工资只得靠财政返还我们上缴的罚没款。现在治安形势比较严峻,全县30多万人,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有1000多起,治安案件2000多起,警力严重不足。按照规定,聘用人员是不能担任户籍警的,我们现在也不得不让他们去做。”

在湖口县,城管协管员竟然在一线公然执法。湖口县市容执法局一线执法在编人员22人,其余57人是聘用的协管员。县市容执法局法制股长张建平告诉记者:“现在我们执法涉及到300多部法律法规,可以说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由于工作量很大,我们只得招聘协管员,基本工资由财政保障,其余支出只得挤占渣土费等。协管员也直接参与执法,因为人员紧缺,实在没办法。”

该局40岁的协管员邹某2000年以高中学历应聘当了一名临时工。他和其他在编人员一样,穿同样的制服,一起执法。记者和他交谈了解到,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不具有执法权,觉得除了工资少点,和正式工没什么不一样,每天上街执法,收取罚没款。单位要求他们支队7个人每年收取10多万元罚没款,平均每天要收400元左右的罚没款。“上交的罚款多,返还就多。”邹某说。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说,当前临时工在招聘、管理环节上存在着制度漏洞,一些临时工招聘门槛低,素质不高,也缺乏专业的培训。“执法部门任由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临时工在一线执法,直接损害的是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

现状:“同工同酬”呼声高

记者采访了解到,政府部门编外聘用临时工大多工作辛苦,待遇较低,有的单位因为财力紧张,甚至没有为他们办理社保。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这些聘用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期盼“同工同酬”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47岁的李振庆在南昌市阳明东路执勤,去年底他从江西丰城市来南昌应聘当了一名交通协管员,月收入500元,每天从中午12时45分到下午6时30分,一直坚守在没有树荫的交通路口,夏天中午路面温度超过40摄氏度,一次最少站立30分钟才能休息一会。记者采访时,他正站在烈日下,黝黑的脸上挂满汗珠,脖子上有一条条红色印子,他说因为担心中暑,每天回家都不停地刮痧。李振庆要供两个孩子念书,除了协管员一职,还兼职做搬运工,每天忙到晚上12点。

工作以来,除了春节,李振庆没有休息过一天时间,他说只要请一天假或者旷一天工就要扣50元,为了生计,他忍受酷暑寒冬坚守在一线。没有降温补贴,没有其他任何福利奖金。

湖口县城管协管员邹某告诉记者,他2000年刚当协管员时,每个月工资只有249元,2003年涨到600元每月,现在每年能拿到2.5万元,尽管收入不高,他认为这是个固定的工作,总有一天能变成正式工。

邹某每天早晨7:30分开始上街巡逻,下午6点下班,每周只休息一天,还有一天晚班。“尽管大家做的事都一样,但正式工月收入要比我们多得多。”他一直怀揣着能成为一名正式在编人员的梦想,才一直坚持下来。

记者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临时工都有邹平这样的梦想。58岁的湖口县协管员秦某从1998年工作到现在,一直没解决编制,因为临近退休,他经常为解决入编问题上访。

今年7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安徽省编办副巡视员张强说,当前,政府聘用的“临时工”队伍比较庞大,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这一群体诉求“同工同酬”的呼声会越来越强烈,政府部门可能又要面临过去的治安员、民办教师等群体要求“转正”和提高待遇等社会问题。

(采写记者:王圣志李鹏翔周科苏晓洲晏国政凌军辉杨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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