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区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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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优化全市工业区块布局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优化全市工业区块布局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优化全市工业区块布局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14•【字号】沪府发[2013]33号•【施行日期】2013.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优化全市工业区块布局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3〕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统筹优化全市工业区块布局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14日关于统筹优化全市工业区块布局的若干意见统筹优化全市工业区块布局,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关系到上海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对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分类指导,统筹工业区块发展资源,提升工业区整体发展水平,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现就统筹优化全市工业区块布局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按照“规划导向、分类指导、资源集约、统筹优化”的原则,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坚持“两规合一”总体目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强改革创新活力。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总体框架指导下,统筹优化全市工业区块布局,完善产业规划,推进工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

规划工业区块以升级为导向,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实施高端发展;规划工业区块外、集中建设区内的现状工业用地以转型为导向,重点发展与新城建设相融合、与产业链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导向城市生活功能转变,实施转型发展;集中建设区外的现状工业用地以复垦为导向,重点实施生态修复和整理复垦。

二、对规划工业区块实施动态管理,统筹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按照规划工业区块的规划面积、功能定位和发展阶段等,实施分类指导,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

规划工业区块应以工业用地为主导,着力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空间。

根据上海城市发展战略和规划布局要求,结合各区块产业定位和结构变化趋势,以城市集中建设区为底线,按照土地分类管控的区域规划原则,统筹优化全市产业空间布局,推进规划工业区块有进有出、动态管理,近期总量保持稳定平衡,中长期总量规模稳中有降。

2013年至今全国及上海政策汇总

2013年至今全国及上海政策汇总
时间
2013.02.20
文号
国办发〔2013〕17号
政策名称
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 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 五条) 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 场调控工作通知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 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 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 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 知 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 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 业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 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
意义
对改善型需求造成抑制
明确房产税额
响应中央政策
健全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 和运营机制,从而真正使 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得到实 房产税扩围 对保险业涉足房产有积极 意义 推进房产税立法,有利于 农地入市 对违法建设小产权房警示 作用 加大了二套房购房成本, 限制了一批刚需客购房
土地利用方式改革
盘活工业用地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并将在土地供应、 有利于鼓励社会资源参与 税费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养老产业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整体转让和转租、不得分割 转让和转租;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改 变用途用于住宅、商业等房地产开发的,由市、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市公积金中心投资的公租房租赁价格制订遵循市 场评估和略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并实行一房一 价。 要求多层住宅 4层 6层 应设电梯,12层以上每 幢楼电梯不得低于2台,并专门增加了“全装修 房室内空气质量”内容。 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 应,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 地开发利用管理 对公积金租赁有指导作用
增加了多层建设成本
新增工业用地产业用地类项目7月1日起施行20年 弹性年期制度,不再执行之前的50年期标准,土 有利于工业用地盘活 地获批后2年之内项目就得竣工,否则将面临被 收回风险;同时规定土地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7.16
•【字号】沪发改法[2012]004号
•【施行日期】2012.07.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
(沪发改法[2012]004号)
委机关各处室、委系统各单位、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申报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于2012年6月8日公示的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7项,公示期间未有异议,评定成果和获奖等级已经生效。

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附件:2012年度上海市发展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3.02.22•【字号】沪财预[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沪财预[2013]18号)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秩序,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缴费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收费管理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编制了《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3年版)》(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目录》归集了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按照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本市20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含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和中央在沪单位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凡2013年1月1日后,本市新增、取消或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以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批准文件为准,并通过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收费目录》主要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主管部门、收费标准、设立依据和批准文号等信息,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收费目录》所列明的文件规定进行执收。

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对新增、取消或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3年版)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2013年2月22日附件: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3版)注:1.凡在备注栏内标注"▲"的,为企业直接负担的收费项目;2.失业、下岗协保等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收费优惠政策按照沪财预[2008]84号文执行;3.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按照沪财预[2011]149号执行。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

附件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一、关于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促进本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和开放枢纽门户功能,聚焦服务功能、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环境,全方位推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提升城市核心功能和辐射带动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本市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投入,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着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经研究,本市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1、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和《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9〕1602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2、支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2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59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办〔2019〕43号)中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3、支持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服务业示范园区和本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的重点服务业项目。

4、支持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

二、关于申报资料要求(一)项目单位需准备的资料1、项目申请表、项目基本信息表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3、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4、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5、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6、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7、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8、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9、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10、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11、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12、风险投资、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项目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真题2015年(B类)及答案解析

上海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真题2015年(B类)及答案解析

上海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真题2015年(B类)及答案解析(1/5)选词填空根据题意,从所给的词语中选出最恰当的词语填入空格内,从而使句子的意思表达得最准确。

第1题为了自己想过的生活,勇于放弃一些东西。

这个世界没有公正之处,你也永远得不到两全之计。

若要自由,就得______安全;要闲散,就不能______别人评价中的成就;要愉悦,就别______身边人给予的态度;要前行,就得______你现在停留的地方。

A.放弃,获得,计较,牺牲B.放弃,计较,获得,离开C.牺牲,计较,获得,放弃D.牺牲,获得,计较,离开下一题(2/5)选词填空根据题意,从所给的词语中选出最恰当的词语填入空格内,从而使句子的意思表达得最准确。

第2题______建国以来城镇化发展的道路并非平坦顺畅,______我国城镇化的总体发展速度,明显快于欧美发达国家与众多发展中国家。

______,城镇化进程并不是越快越好,要与我国的经济增长、新增就业岗位、资源、生态环境保持协调、可持续的关系,不能依靠透支土地、透支资源、透支环境推进城镇化。

______一味地将长期累积的城镇化压力在短期内完全释放,______极有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

A.鉴于,可是,然而,如果,就B.虽然,然而,因而,如果,那么C.虽然,但,然而,倘若,则D.虽然,可是,所以,由于,就上一题下一题(3/5)选词填空根据题意,从所给的词语中选出最恰当的词语填入空格内,从而使句子的意思表达得最准确。

第3题过多信息摄入或过度信息______让我的人生不自由。

十五年来,我把一生中最宝贵的光阴都花在互联网上,花在许多与我的人生并无关系的______上。

我热爱生活,并且喜欢安静,我更想坐在阳台上读几本书,______地过一上午,而不是坐在电脑前,与世界抱成一团。

A.爆炸,名人轶事,美滋滋B.爆炸,奇闻异事,懒洋洋C.依赖,奇闻异事,懒洋洋D.依赖,名人轶事,美滋滋上一题下一题(4/5)选词填空根据题意,从所给的词语中选出最恰当的词语填入空格内,从而使句子的意思表达得最准确。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五月五日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产业结构的要求,在试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沪府〔2007〕1号)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由地方财政预算内安排的专项用于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补助性资金。

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2亿元,获得市级引导资金支持的区(县)应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第三条(使用范围)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促进服务业的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模化发展。

主要用于如下方面:(一)鼓励本市企业申请国家各类服务业引导资金,并提供配套资金。

(二)支持符合《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的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包括航运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会展、旅游、现代商贸、教育培训、医疗服务、创意产业等,对该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三)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对重点企业给予绩效支持、贷款贴息、保险费用补贴、认证补贴及境外推广费用补贴等;支持服务外包业务发展。

对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具体支持方式,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四)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其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五)支持能提供信息、技术、人才、贸易、资金等服务支撑、完善服务业整体发展环境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其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2013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公布日期】2014.02.26•【字号】•【施行日期】2014.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2013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全力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重点工作,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一、综合全年实现上海市生产总值(GDP)21602.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7%(见图1)。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9.28亿元,下降2.9%;第二产业增加值8027.77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13445.07亿元,增长8.8%。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上海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2.2%,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

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上海市人均生产总值为9.01万元。

图1 2009-2013年上海市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在上海市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0595.36亿元,比上年增长6.9%;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1006.76亿元,增长8.4%,其中私营及个体经济增加值5244.17亿元,增长7.8%。

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上海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50.7%提高到51%。

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2997.5亿元,比上年增长7%,占上海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3.9%。

其中,制造业增加值1511.14亿元,增长4%;服务业增加值1486.36亿元,增长10.3%(见表1)。

全年经工商登记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20.2万户,比上年增长8%。

其中,内资企业(不含私营企业)3944户,减少5.9%;外商投资企业6566户,增长0.8%;私营企业14.18万户,增长13.5%;个体工商户4.8万户,减少3%。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浦府[2013]52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浦府[2013]52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浦府〔2013〕52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现将《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新区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 2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C2009) 49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5号)有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及适用范围)由新区建设性财政资金(包括一般预算,土地出让资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基金预算,以及政府性融资等资金)安排,经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立项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称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该类项目的投资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排原则)区级建设财力安排的项目应当符合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有利于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严格遵守科学、民主原则,注重公平和效益,加强管理和监督。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区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闵府发[2013]5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区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闵府发[2013]5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区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区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闵府发[2013]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2013年区政府实事项目任务分解》、《2013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推进落实。

区政府督查室对推进情况每月开展督查和通报。

2013年2月16日2013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目标序号主要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1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5%左右,财政总收入同比增长8%左右,区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4%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左右。

戴骅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分局加快经济转型发展2修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加快先进重大装备、民用航空航天、新能源等产业发展,深化与闵开发、漕开发等国家级开发区及电气集团、华谊集团等市属大企业的合作。

蔡小庆区经委3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产业融合,大力培育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新兴媒体等文化创意产业。

蔡小庆区经委区科委4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吸引总部型机构集聚,突出重点区域,积极推进“租税联动”,提高楼宇税收属地率。

支持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发展。

蔡小庆区经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5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全区农业经营规模化综合率争取达到82%,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达到100家,新建和改造3300亩设施农田。

金士华区农委6聚焦重点商务园区发展,加快推进七宝生态商务区、莘庄商务区、南方商务区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东北亚金融中心项目建设方案框架 (1)

东北亚金融中心项目建设方案框架 (1)

东北亚金融中心项目建设方案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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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方案(初步)
2.2 建筑原则
立足于 “优势缺口定位”理论,依据“适度超前性、市场导向 性、价值性、创新性、节俭性、环保性”六大原则,着力打造集“金 融商业+金融商务活动于一体的现代化、顶级商务金融中心。
2.3 总体规划
2.3.1 规划楼高及层数
层数:100层 高度:420米
东北亚 金融中心
东北亚金融中心项目建设方案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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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建项目情况介绍
1.4 服务主体
——金融机构总部和区域金融管理总部;
国内外各大银行、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财务公司及各类金融后援服务机构等金融机构总部、区域金融管理总部。
——各类投资基金; ——股权、商品等金融要素市场;
目前,沈阳已经基本具备完备的金融业体系, 如何将这些金融优势转化为推动沈阳市建设东北 地区金融中心的助动力? 整合金融业
仅凭金融机构多少并不能判断是否成为金融中心,关键还取 决于是否能够形成金融中心的功能。一个城市或地区只有服务和 带动周边区域的经济,它才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中心”。
东北亚金融中心项目建设方案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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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金融中心项目建设方案框架
一、拟建项目情况介绍
2.东北亚经济总量占世界1/5,是世界经济最活跃 的一个区域
东北亚地区是世界经济最活跃的一个区域,东北亚区域 的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总量的1/5,这个巨大的发展潜力 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而世界未来重要的国家及高 速增长的国家都处于亚太地区,这也恰是中国居于中心所 在地区。而中国又长期被认为是世界经济的“发动机”, 中国经济的发展可以牵动整个东北亚的局势,甚至可以牵 动整个亚太,甚至是全世界的局势。运用好中国处在东北 亚地区中心所在地的地缘优势,加快形成国家面对国际性 区域经济合作平台的建设,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发展同东北 亚区域国家之间经贸合作的积极姿态,对促进东北亚区域 经济发展也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6.20•【字号】静发改委规〔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各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提升静安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6月20日上海市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提升静安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构建更具创新力和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切实发挥引导资金的促进作用,特制定本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来源与规模由区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静安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使用和管理原则引导资金使用要与静安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严格执行国家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遵循统筹规划、规范操作、专款专用、科学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支持对象引导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本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支持重点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静安区服务业发展中重点产业和重大平台的项目建设,以创新型、国际化、高端化为导向,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支持商贸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数据智能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生命健康产业六大重点产业中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项目。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技术创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技术创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沪国资委规划[2013]105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04.12【实施日期】2013.04.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国资委规划〔2013〕105号)各委管单位:《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办法(试行)》已于2月27日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2013-2)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4月12日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切实贯彻“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增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及下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申报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资金来源)市国资委每年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剔除市政府指定用途的部分)中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用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主业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

第四条(原则)资金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其它国资重点支撑的行业领域中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项目。

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良好,或对于企业主业的能级提升和产业链优化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确定资金支持的项目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

第五条(组织与管理)市国资委成立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并决定支持资金的额度、支持项目、项目支持金额和方式,并决定资金使用及管理和项目申报、评估、推进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2013年上海市地区生产总值(GDP)统计数据

2013年上海市地区生产总值(GDP)统计数据

2013年上海市地区生产总值(GDP)统计数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市统计局总经济师严军介绍了2013年上海市国民经济运行统计情况。

据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1602.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7%,增幅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按2013年人民币对美元年平均汇率6.1932计算,2013年上海市GDP(地区生产总值)约合3488亿美元。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9.28亿元,下降2.9%;第二产业增加值8027.77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13445.07亿元,增长8.8%。

分季度看,一季度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8%,二季度增长7.6%,三季度增长7.8%,四季度增长7.6%。

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2.2%,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

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823.29亿元,比上年增长13.7%。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成交额23.03万亿元,增长39.9%;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交额120.83万亿元,增长35.5%;上海黄金交易所成交额5.22万亿元,增长48%。

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实现增加值3533.1亿元,比上年增长7.1%。

商品销售总额60496.05亿元,增长12.5%。

住宿餐饮业实现增加值314.34亿元,增长2.3%。

全年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1343.77亿元,比上年增长11.3%。

商品房销售面积2382.2万平方米,增长25.5%。

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2015.81万平方米,增长26.6%。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935.06亿元,比上年增长1%。

货物运输总量91535.07万吨,下降3%;集装箱吞吐量3361.68万标准箱,增长3.3%。

全年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实现增加值1036.62亿元,比上年增长12.8%。

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启动、迪士尼项目加快推进……这为上海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利契机。

上海产业园区二次开发的成功经验、问题及对策

上海产业园区二次开发的成功经验、问题及对策

上海产业园区二次开发的成功经验、问题及对策编者按:本文节选自我院参与的课题《上海郊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调查研究》,为了深入了解郊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的经验和问题,为郊区工业园区盘活存量土地提供政策建议,课题组在2014年4月-5月期间对上海市郊区3个有代表性的工业园区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了各园区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并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对上海市郊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的成功经验和面临的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

目前上海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开发已接近极限,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在土地占补平衡指标严格控制和“两规合一”后强化对非农用地控制的背景下,郊区工业园区可获批的增量土地也极为有限。

“十二五”以来,随着上海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也要求郊区工业园区对存量土地进行二次开发,以进一步调整结构、转型升级。

一、郊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的背景1、郊区工业园区的发展概况(1)发展历程上世纪八十年代,为了改变上海市的工业布局,推动城市工业向郊区扩散,开始了工业园区的开发。

1984年10月,第一个市级开发区——上海市星火轻纺工业区正式筹建。

在一段时期内,郊区县建立了一批规模不等的小型开发区,主要以乡镇为单位。

为了规范开发区的发展模式,1994-1996年,市政府统一规划布局,相继建立了松江、康桥、嘉定、青浦、闵行、金山、宝山、奉贤和崇明等九个位于郊区县的市级工业园区。

到目前为止,上海市已有各类开发区41个,其中38个以工业为主,绝大多数位于郊区县。

(2)发展现状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郊区工业园区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其规模不断扩大,产业能级不断提升,在拉动郊区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首先,开发区能级进一步提升。

2013年上海市开发区(按104个城镇工业地块统计)实现二三产营业总收入57182.10亿元,增长9.9%,其中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9317.31亿元,服务业营业收入27864.79亿元。

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发改办产业【2004】914号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为了充分发挥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国家引导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服务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引导资金是指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或国债中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等的补助性资金,目的是调动地方和企业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引导多渠道资金对服务业的投入.第三条国家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和新兴行业,促进服务业的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发展,重点支持处于产业化起步阶段,市场前景好的新兴服务业.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国家引导资金的使用方向,按年度确定国家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第五条国家引导资金的使用方式主要是对相关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性投资补助,补助标准一般控制在项目总投资额的10%以内。

第六条各省(区、市)应设立地方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与国家引导资金配套使用。

使用国家引导资金的地方,东部地区要按照1:2以上的比例,中西部地区要按照1:1以上的比例同时安排地方引导资金.第七条国家引导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是:1.申请国家引导资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引导资金使用方向和国家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结合本地区服务业发展的现状,编制服务业重点领域(行业)发展规划(含相关重点项目),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的服务业重点领域(行业)发展规划进行审核、批复.3.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服务业重点领域(行业)发展规划的批复,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权限,负责审批相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然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国家引导资金的报告。

上海市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统计(支出)

上海市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统计(支出)
0.66 50.00 47.34 26.72
129.43 4976.67中国财政年鉴2014财税上海
摘编自《中国财政年鉴2014》
上海市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统计(支出)
上海市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统计(支出)
单位:亿元
预算科目
预算数
1.一般公共服务
264.72
2.外交
3.国防
7.75
4.公共安全
227.24
5.教育
681.15
6.科学技术
260.72
7.文化体育与传媒
89.59
8.社会保障和就业
475.03
18.51
20.住房保障支出
127.44
21.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16.44
22.预备费
23.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12.06
24.其他支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542.62
本年支出合计
4616.23
上解中央支出
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支出
增设预算周转金
拨付国债转贷资金数
国债转贷资金结余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出资金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年终结余
支出总计
决算数
260.10
6.62 226.51 679.54 257.66 89.17 468.01 214.92 56.43 712.92 187.25 144.46 426.07 66.51 15.09
27.55 18.46 105.24 16.05
12.06 537.99 4528.61 193.92
9.医疗卫生
218.50
10.节能环保
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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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区配套资金)
1、管理办法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关于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
2、操作流程图
3、分配结果
2013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区配套资金)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1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
200
11
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200
12
上海翰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
13
上海捷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
14
上海天天鲜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15
15
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
200
16
上海致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65
17
上海有色金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65
合计
2975
2
上海仪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150
3
央广视讯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75
4
上海茂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
5
上海综合保税区红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
6
上海光明荷斯坦牧业有限公司
155
7
上海矽感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50
9
上海鲁班软件有限公司
200
10
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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