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森林保险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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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森林保险发展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森林保险发展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四 、 结 语 对 国外 森林保 险模式 的引进要 植根 于我 国的实 际 ,不 能照搬 照 联营 再保 险公 司 ,承 担联 营 分保 业务 f 5 ] 。 抄 ,也 不 能操 之 过 急 。从 根本 上 讲 ,我 国要 大力 发 展 林 业 经济 , (二 )保 险 险 种 发达国家森林保 险险种 已经 由单一 的火灾险发展为包括风暴、霜 鼓励多 种形式 的经营 主体 ,逐 步引导林 农实现 林业经 营 的集 约化 和 冻 、干旱 、鼠害等 自然 灾 害 以及 附加 险 的综合 险种 。如澳 大利 亚 产业 化 。实现 林 业整 体 利润 的增 长 ,吸引更 多 的市 场 主体 ,促 进 的受 灾 现场 清理 费用 、理赔 准备 费用 、减轻损 失 费用 , 日本 的火 我 国森林 保 险体 系不 断发 展 。
财经与金融
Hale Waihona Puke 商品与质量 ・ 1 9 ・
国外 森 林 保 险 发 展经 验 及对 中 国 的启 示
王 蓉 王翔 宇 李 晓 达
(北 京 林 业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 北 京 1 0 0 0 0 0)
【 摘
要】 森林 保险作 为一种特殊 的保 险 ,需要政 府 的扶持 才能在 市场 中正常运行 。 目前 ,国外很 多个 国家都 形成 了政 府 引导下的森
管理 署 、芬 兰农林 部领导监 督下 的联营保 险公 司 ,也可 以 由民间 自
发成立。
( 三 ) 发 挥 区域 林 业 合 作 组 织 的 作 用 关于 区域林 业合 作组织 ,瑞典有林 农联合 会 , 日 本 专 门设 有林 业合作 社 ,即森林组合 。 目 前我 国已有部 分这 种组织 ,如森林 保险合 作社 。对此 ,有学者提出合作社既 可以依据本地 区林业 风险特征灵活 设计 承保计 划 ,又体 现保 险人与被保 险人 利益的一致性 。而且 由于保 险合作 社一 般就在当地 ,无需支付手续费和业务费 ,提高了森林保 险 的经 济可行 性和技 术可 信度 [ 7 】 。

澳大利亚森林保险发展及启示

澳大利亚森林保险发展及启示

第25卷第1期2011年2月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双月刊)JOURNAL OF INSURANCE PROFESSIONAL COLLEGE(Bimonthly)Vol.25No.1Feb.2011澳大利亚森林保险发展及启示王锦霞(保险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14)[摘要]森林保险因其高风险、高费率、高赔付和低保障、低覆盖、低收入而成为大多数国家的保险公司的“鸡肋”。

而澳大利亚的商业性森林保险公司却是世界上少有的能盈利的公司。

究其原因,政府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森林所有人的保险意识以及澳大利亚与国际强势的保险机构开展合作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本文分析了澳大利亚的森林资源、森林保险市场以及一项典型的人工林保险计划,并对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几点想法。

[关键词]澳大利亚;森林保险;森林火灾;政策性森林保险[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360(2011)01-0089-04[Abstract]Because of the high risks,high premium rates and high claims one the one hand,while low protection,low coverage and low income on the other hand,forestry insurance has always been a dilemma to the insurers in various countries,just like a“chicken rib”.Australian forestry insurers are among the few companies which can make quite a lot profit from forestry insurance.The main reasons are the following:Australian govern-ment and local government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legislation of forest protection and risk control,forest grow-ers’awareness of insurance is relatively high and the cooperation with Lloyd's.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forest re-source and insurance in Australia and based on its AFG Plantation Insurance Scheme,the author proposes sever-al suggestions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insurance forestry insurance.[Key words]Australia;Forestry insurance;Bush fire;Policy forestry insurance一、澳大利亚的森林资源风险及保险市场澳大利亚森林面积森林覆盖面积广,约为1.64万公顷,约占国土21%。

美国_北欧_日本森林保险比较及其启示

美国_北欧_日本森林保险比较及其启示

第22卷 第6期2008年12月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双月刊)JOURNAL OF I N S URANCE PROFESSI O NAL COLLEGE (B i m onthly )Vol 122 No 16Dec 1 2008作者简介:金满涛,男,新疆乌鲁木齐人,硕士研究生,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研究方向:货币金融理论。

美国、北欧、日本森林保险比较及其启示金满涛(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由于林业存在着各种不可预料的风险,并且可能遭遇极其严重的损失,所以,森林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森林保险业务的深入开展是促进我国林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日本、北欧的森林保险体系建设都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总结和借鉴它们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的森林保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森林保险;国外;启示[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360(2008)06-0074-04[Abstract]A l ong with the advance ment of s ocialistic ne w rural reconstructi on,the sustainable devel op 2ment of f orestry has become an i m portant way t o s olve “three rural ”issues 1A s the f orest has all kinds of unex 2pected risks,and possible bitter experience extre mely seri ous l oss 1Theref ore,the further of the f orest insurance syste m i m p r ove ment and the devel opment of the f orest insurance service is an i m portant measure t o p r omote our country f orestry devel opment 1Fr o m a world pers pective,the forestry insurance syste m s of the U 1S,Japan and North Eur ope have a l ong hist ory 1Summarizing and benefiting fr om their successful experience have the vital p ractical significance and the positive p r o moti on effect t o our country ’s forest insurance 1[Key W ords]Forest insurance;Overseas;Enlighten ment一、美国、北欧、日本森林保险发展的情况与特点(一)森林资源丰富,森林保险可持续发展美国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达1318万亿美元,占世界G DP 总量的1/4;人均国民收入45594美元,是世界平均水平的6倍。

森林保险现状分析-文献综述

森林保险现状分析-文献综述

国外森林保险发展模式及对中国的启示目前,全球变暖,气候恶化,森林的发展自然备受关注。

而对于金融界来说,森林保险重要性更是日益突出,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国外发展现状从国外发展现状来看,国外对森林保险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

2007年Phil Cottle①对东南亚,特别是印度尼西亚的商业森林保险分析总结得出:利用风险定价减少森林火险的方式。

他认为,由于保险人不能估计森林火险带来的损失,而导致低的保险率。

对这一现象,加入到商业林保险中的经济利益,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因此,他建议林业公司应该对森林保险进行风险定价,改变其对森林保险的态度和投资水平。

2011年Jose Mosquera②在研究保险合同如何制定使公司收益最大时发现,保险公司为解决森林保险价格不确定和收益最大化的问题,设计了两类合同:一类是直接依赖于公司的运行结果,另一类则是独立于公司运行而进行的利益量化。

这为森林保险合同的签订与风险利益量化提供了借鉴。

Justine Bell③在以澳大利亚为例研究红树林保险对缓和海岸侵蚀和海啸的作用中发现,虽然红树林保险存在销售阻碍,但存在技术可行性。

作者通过澳大利亚红树林对保护海岸的作用,认识到红树林保险的重要性。

对此建议政府应规范红树林保险,通过法律、志愿购买或者转移到私人市场进行交易来实现。

二、国内现状及启示相对于国外的研究成果,国内的研究尚不成熟,其主要是对国外森林保险模式和我国森林保险现状的分析以及我国的借鉴意义。

马菁蕴、王珺(2007)④等通过对国外森林保险制度的研究发现,各个国家针对其本国林业的发展状况采取不同的经营形式。

就日本而言,其采取国营保险的模式,即国家直接对林业进行保险,有效地控制了森林保险的风险性。

而相对于日本美国森林保险则相对较为自由,大多公司采取合保的形式来分散风险,市场化竞争和政府支持共同促进了森林保险的发展。

①Phil Cottle. Insuring Southeast Asian commercial forests: Fire risk analysis and the potential for use of data in risk pricing and reduction of forest fire risk[J].Mitig Adapt Strat Glob Change (2007) 12:181–201②Jose Mosquera. Design of insurance contracts using stochastic programming in forestry planning[J].Ann Oper Res (2011) 190:117–130③Justine Be. Insuring Mangrove Forests for Their Role in MitigatingCoastal Erosion and Storm -Surge: An Australian Case Study[J].Wetlands (2013) 33:279–289④马菁蕴, 王珺, 宋逢明. 国外森林保险制度综述及对我国的启示[J].林业经济, 2007, 11: 73-76.Song Jingbo, Wang Yongqing⑤在对中国森林保险发展的经济分析中,通过对中国过去十年森林灾难的情况和森林保险投保率的研究,根据森林保险政策的理论基础,提出市场应增加森林保险相关保险产品的有效供给,而政府则应加强财政支持并采取激励措施,促进森林保险的发展。

发达国家森林保险现状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森林保险现状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黑龙江农业科学2011(4):108~110Heilongjiang Agricultural Sciences农经·农教·管理发达国家森林保险现状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于海龙,张效莉(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201306)摘要:森林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功用,而森林保险对于我国森林产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森林保险正处于起步阶段,向发达国家借鉴学习非常必要。

通过研究日本、美国、芬兰等发达国家的森林保险产业发展的过程可以看出政府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设计的险种众多且机制灵活,对于我国的森林保险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森林保险;发展现状;启示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767(2011)04-0108-03收稿日期:2011-01-12第一作者简介:于海龙(1985-),男,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市人,在读硕士,从事产业经济研究。

E-mail:229396191@qq.com。

在20世纪初,森林保险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到目前为止已经有百年的历史。

在这100多年里,全世界许多国家也陆续展开了森林保险体系的建立,发展较为成熟,其中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有日本、美国、芬兰、瑞典等发达国家。

研究这些国家森林保险的发展过程可以发现,他们的发展都具有一定的共同特点,这对于我国发展森林保险产业具有借鉴意义。

1 全球森林保险发展现状1.1 世界各国都意识到森林保险在促进国家林业发展中的重要功用 最先开办森林保险的国家有瑞典、美国、芬兰和日本等国。

这些国家无一例外都是经济发达国家且森林资源也相对丰富。

早在20世纪初期,瑞典和芬兰就已经开办了森林火灾保险,并且全国有近一半的森林参保[1]。

快速发展火灾保险也极大地促进了两国林业的发展,为今后世界各国林业保险的发展起到了带头作用。

瑞典位于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东南部,以其良好的经济和亮丽的风光盛名全球,沃尔沃轿车和宜家家居都出自美丽的瑞典。

国内外森林保险开展现状研究

国内外森林保险开展现状研究

/0 0 发 达 国家 和地 区 : 对 森 林 保 险 制 所 受 损 失 会 有 很 大 区 别 ,另 外 森 积 的 11 ,直接 经 济损 失达 到 1 1
度 较 成 熟 闰 家 的 森 林 保 险 开 展 情 林 灾 害 又 具 有 集 中性 的特 点 ,再 亿 元 :所 以 ,森 林 保 险 作 为 重 要
0 8年 已经 有 1 0多 年 的 历 史 , 日前 很 件 的项 目很 少 ,很 多 林 业 急 需 的 大 损 失 。 例 如 ,在 中 国 2 0 O
1 多 闰 家 都 开 展 了 森 林 保 险 业 务 , 保 险项 目均 未开 展 : 发 生 的 雨 雪 冰 冻 灾 害 中 ,据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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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林 业 风 险 保 障机 制 ,是 市 场 经 保 险 公 司没 有 盈 利 空 间 ,另 一 方 有 政 府 的 再 保 险 ,政 府 和 保 险 公
目前 ,学 术 界 对 于 森 林 保 险 达 国家进 行对 比研 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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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 林 保 险 具 有 公 益 性 的 3
的 定 义 已 基 本 趋 于 一 致 。 森 林 保 险 是 以 防 护 林 、用 材 林 、经 济 林
等 林 木 及 砍 伐 后 尚 未 集 中 仔 放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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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保险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森林保险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中国保险报/2011年/3月/22日/第002版论坛森林保险的国际经验及启示刘芳芳李苏娟郭永姗在我国,森林保险覆盖率非常有限。

笔者建议,在加深认识森林保险重要性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宝贵经验,以加快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

森林保险是以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林木,以及砍伐后尚未集中存放的原木和竹林等为保险标的,是对整个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发展好森林保险对森林资源有着很好的保障作用。

其他国家的经验借鉴1.瑞典瑞典1920年开办了森林保险,迄今已有90多年的历史。

其保险种类分为火灾保险和综合责任保险,后来逐步发展为以综合保险为主的林业保险业务。

在业务结构中, 火灾险约占40%,综合险约占50%。

具体实施方面,瑞典根据全国各地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气候条件、交通情况、群众习惯等因素,将全国森林划分为6个林区,不同林区规定不同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是按单位面积立木蓄积量的价格确定,按森林面积收取保险费,按实际损失赔偿。

瑞典森林保险业务经营稳定,其年均赔付率为40%以上。

瑞典的森林保险由私营商业保险公司经营, 并成立联营再保险公司,承担联营分保业务。

私营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国有林、集体林和个人林场的人工林及林木产品。

法律层面上,瑞典的《森林法》非常完善,为促进和保障森林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现行的《森林法》为1994年颁布的新法,并每4年进行一次评估,以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

2.芬兰芬兰的森林保险业务始于1914年,当时只开展了森林火灾保险,承保对象包括国有林、企业财团所有林、教会及个人林场。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芬兰森林保险承保的数量和险种都有很大发展,经营险种包括森林火灾保险、森林重大损失保险、森林综合保险和森林附加保险。

具体实施上,全国划分20个林区实行差级费率,重大损失险享受费率优待,并由芬兰政府提供相应的基金补贴。

另外,芬兰的《森林改良法》还规定,政府应对私有林主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对促进森林保险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论世界森林保险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论世界森林保险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论世界森林保险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摘要:林业是一项风险性很强的产业,在广阔复杂的空间范围和漫长的生产周期内,森林资源随时可能遭受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和人为的破坏,如火、风、雪、洪水、病虫害等。

严重影响了林业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文章对森林保险模式进行总结与评价的基础上,从健全我国森林保险的法律、法规;改革现行保险体制,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在森林保险机制上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三个方面探讨了对我国发展森林保险的借鉴。

关键词:森林保险;森林灾害共济;政策保障一、森林保险及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历程森林保险是森林经营者(被保险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缴纳保险费以获得保险企业(保险人)在森林遭受灾害时提供经济补偿的合同行为。

森林保险是以林木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目前有用材林保险、防护林保险、人工松木林保险、混合林保险等具体险种。

森林保险在我国保险业中曾是一项空白,不论是林业还是保险业都没有开展该项业务。

我国从1978年开始恢复研究森林价格,为森林保险奠定了理论基础,并提供了方法。

直到1981年,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减少森林灾害损失,林业部门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与保险部门合作,共同研究森林保险,以便开展本项业务。

1982年拟定了森林保险课题研究计划,在保险公司的配合下,于1982年~1983年先后收集了国外森林保险动态、特点及趋势的有关资料,并在国内进行了调研,在研究森林价格、营林生产商品化等课题的基础上,完成了《对我国森林保险问题研究》的报告,从理论与方法上阐述了在我国开展森林保险的目的、意义、方法以及有关政策问题,同时拟定了我国第一部《森林保险条款》。

辽宁省本溪县曾经于1985年开始了森林灾害共济会的试点工作。

其实质是由森林经营者按照一定费率缴纳共济金,以获得共济会在森林遭受灾害时提供赔偿的经济补偿制度,是用资金后备或物资后备的形式保证林业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措施。

开展森林灾害共济,一方面是承担经营森林风险,在森林发生灾害后,及时给予救济金,使森林生产得以恢复;另一方面是防止或减少森林灾害的发生,加强各方面的管理工作,使林业生产得到不断的发展。

发达国家森林保险现状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森林保险现状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首, 以松 和云 杉为 主 。2 1 0 0年 , 兰 国民收入 为 1 芬 8 1 美元 , 3亿 人均 国民收入 4 2 元 , 世界 平 28 0美 是 均水 平 的 6倍 。 美 国是世 界头 号经 济强 国 ,0 9年 其 国 内生 20 产 总值达 到 了 1 . 4 5万亿 美元 , 为世界经 济 总量 约 的 1 4 人均 国 民收入也 达到 了 4 0 /, 50 0美 元 , 世 居 界领 先地 位 。美 国的森 林 2 0 0 9年 2 9 . 8亿 h , m 位 居世 界第 四位 , 盖 率 为 3 ; 林 蓄 积 量 为 覆 3 森 2 l m。年 净生 长量 6亿 多 m3 l亿 , L 。美 国森林 面 积 中 , 叶林 约 占 4 。其 中 7 左右 分布 在西 针 1 0 部地区, 是美 国商 品木材 的 主要 产 地 ; 阔叶林 约 占 5 , 中 8 以上 分 布在 东部 地 区l 。 由于美 5 其 0 _ 3 ] 国地域 辽 阔、 地肥 沃 、 候 多样 , 土 气 因此 树 种也 比 较 丰 富 。 日本 是仅 次于 美 国 的经 济 大 国 , 2 0 其 09 年 国内生产 总值 达到 了 5 0 . 7万亿 美元 , 占世界 约 国 内生 产总 值 的 1 1 。2 0 / 0 0 9年 日本 的森 林 总 面 积 是 2 5亿 h 覆 盖 率 为 6 , 林 蓄积 量 为 . m , 6 森 4 亿 m 。因 为美 国 和 日本 森林 覆 盖 面 积 广 大 , 3 所 以这 两个 国家 的森林 保险对 整个 国家 的经 济 以 及 林业 的发展 有 着促进 和保 障作用 。 1 2 丰富 的保 险种 类 扩 大 了发 展 过 程 中 的 业务 .
摘 要 : 林 对 于 我 国 国民 经 济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的 功 用 , 森 林 保 险 对 于我 国 森 林 产 业 的发 展 具 有 巨大 的 推 动 作 森 而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08-03-26作者:田贺丰许尚伟访问次数: 54摘要:美国、日本等40多个国家开展农业保险的经验是政府适当的干预和支持。

目前我国发展农业保险要从加快农业保险立法、成立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建立农业保险补偿基金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农业保险;国外经验;政策支持;保险补偿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按保险标的种类不同,农业保险又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

2004年至2007年,连续四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最近,我们针对全国白芝麻种植基地——平舆县2002年以来农业保险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情况,并借鉴国外部分国家农业保险政策,结合我国现行农业保险政策,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着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平舆县农业保险近年发展的基本情况平舆县地处豫东南,全县有可耕地135万亩,2006年农业总产值286107万元,种植业总产值156794万元,养殖业总产值115892万元。

2002年以来,该县财产保险业务迅速发展,而同期农业保险发展速度明显滞后。

我们把该县2002-2006年财险业务开展情况和农业险开展情况(又细分为种植业、养殖业、林业3个险种)进行了汇总,详细情况见下表。

由下表可见,5年来平舆县财险业务年保费收入由2002年的260万元增长到2006年的972万元,5年间增长了2.56倍,2007年前6个月保费收入已经超过600万元。

而农险业务2002年营业额为15万元,2003年至今其营业额均为零,养殖业保险和林业险业务一直没有开展,农业保险明显滞后于财产保险发展速度。

同时,据平舆县财险公司人员反映,随着农民风险意识的提高,近期有很多农民到保险公司询问农业保险(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险)问题,表明农业险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国内外森林保险发展模式文献综述

国内外森林保险发展模式文献综述

国内外森林保险发展模式文献综述作者:张焱焱来源:《中国科技纵横》2017年第22期摘要:当前,金融界对森林保险重要性的认识日趋提升。

本文系统梳理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森林保险的认识和持有的观点,总的来讲,国外对森林保险的研究较为成熟,国内的研究还有较大不足。

关键词:金融界;森林保险;借鉴中图分类号:F84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22-0248-01目前,全球变暖,气候恶化,森林的发展自然备受关注。

而对于金融界来说,森林保险重要性更是日益突出,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1 国外发展现状从国外发展现状来看,国外对森林保险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

2007年Phil Cottle[1]对东南亚,特别是印度尼西亚的商业森林保险分析总结得出:利用风险定价减少森林火险的方式。

他认为,由于保险人不能估计森林火险带来的损失,而导致低的保险率。

对这一现象,加入到商业林保险中的经济利益,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因此,他建议林业公司应该对森林保险进行风险定价,改变其对森林保险的态度和投资水平。

2011年Jose Mosquera[2]在研究保险合同如何制定使公司收益最大时发现,保险公司为解决森林保险价格不确定和收益最大化的问题,设计了两类合同:一类是直接依赖于公司的运行结果,另一类则是独立于公司运行而进行的利益量化。

这为森林保险合同的签订与风险利益量化提供了借鉴。

Justine Bell[3]在以澳大利亚为例研究红树林保险对缓和海岸侵蚀和海啸的作用中发现,虽然红树林保险存在销售阻碍,但存在技术可行性。

作者通过澳大利亚红树林对保护海岸的作用,认识到红树林保险的重要性。

对此建议政府应规范红树林保险,通过法律、志愿购买或者转移到私人市场进行交易来实现。

2 国内现状及启示相对于国外的研究成果,国内的研究尚不成熟,其主要是对国外森林保险模式和我国森林保险现状的分析以及我国的借鉴意义。

马菁蕴、王珺(2007)[4]等通过对国外森林保险制度的研究发现,各个国家针对其本国林业的发展状况采取不同的经营形式。

中外森林保险研究述评及建议

中外森林保险研究述评及建议

2016年1月·上海保险继党的十八大突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之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强调坚持绿色发展是我国在经济新常态下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

在绿色发展理念的导向下,中国保险业如何顺势而为,进一步发挥森林保险助推美丽中国建设、为绿色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是当前保险理论界的重大研究课题之一。

一、国外森林保险研究现状综述森林保险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至今已有百年发展历史。

国外学者对森林保险的研究大多以实证研究为主,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其早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分析导致森林保险产品供求失衡的原因和构建森林保险模型两方面。

由于国外关于森林保险的相关研究比较多,这里仅归纳列举最新的、具有代表性的相关研究成果。

Jan Holecya,Marc Hanewinkel 以德国西南部针叶林为研究对象,构建了由净保费和风险溢价两个基本部分组成的森林保险模型(Holecya&Hanewinkel,2006)。

这一模型可以作为通用中外森林保险研究述评及建议本文系广西2013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基于美丽广西视角的政策性森林保险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3FJY008)的研究成果之一。

唐金成广西大学商学院蓟红丹广西财经学院田源广西大学商学院47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JAN 2016的、计算风险溢价基础的森林保险模型,优点在于能确保森林损失是由单一的还是累积的破坏力造成的。

他们通过对森林损失概率进行点估计和区间估计,提出了森林保险之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并对在计算森林保险价值时可能出现的一般问题进行了讨论。

该研究结果无论是对于如何加强林业经营的财务稳定性,还是如何在林地所有者和保险公司之间达成保费共识,都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和方法。

Yoshito Takasaki运用搜集到的斐济农村家庭的原始数据,调查其如何使用森林资源抵御热带气旋造成的损害后果(Takasaki,2009)。

国外森林保险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森林保险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森林保险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一篇:国外森林保险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国外森林保险发展模式及对中国的启示金融12-2 田沛璇 120654230摘要随着人们对全球气候问题关注度的提高,林业发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且林业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林业保险在促进现代林业发展,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林业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还不成熟,而芬兰、日本、瑞典、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森林保险已趋于完善,通过分析总结国外森林保险的特点和成功经验,对我国森林保险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森林保险国外制度模式发展现状启示森林产业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由于林木的生长和储藏都存在各种不可预料的风险,在漫长的生产周期和广阔复杂的空间范围内,森林资源随时可能遭受自然灾害的侵袭和人为的破坏,可能遭遇极其严重的损失,这严重影响了林业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由于林业事业的公益性和林业产业的弱质性,很多发达国家都采取了有效措施支持森林保险事业发展,从世界范围来看,日本、芬兰、澳大利亚和美国的森林保险体系建设都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

系统分析和总结国外发达国家森林保险发展的成功经验,对中国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的森林保险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发达国家森林保险发展现状(一)外国林业发展现状早在20世纪初期,瑞典和芬兰就已经开办了森林火灾保险,并且全国有近一半的森林参保。

快速发展火灾保险也极大地促进了两国林业的发展,为今后世界各国林业保险的发展起到了带头作用。

瑞典非常注重森林资源的保护,把森林产业发展得有声有色。

2600万平方公顷的森林覆盖面积,60%的森林覆盖率,让这个北欧小国享有“森林之国”的美称。

芬兰共和国也位于欧洲北部,与瑞典、挪威、俄罗斯接壤,因其全国共有187888个湖泊和179584个岛屿,被誉为“千岛之国”。

国外森林保险发展模式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森林保险发展模式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森林保险发展模式及对中国的启示在百度百科中,世界各国森林覆盖率:芬兰66.7%,日本64.2%,韩国61%,挪威60%左右,瑞典54%,巴西50-60%,加拿大44%,德国30%,美国33%,法国29%,印度23%,中国20.36% 。

而森林覆盖率是和本国森林保险发展的程度成正比的。

在世界范围内看来,日本,北欧和美国的森林保险体系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制度。

而我国的保险体系建设仍旧处于不成熟的阶段,森林保险立法出台进程缓慢。

一,充分认识到森林保险的重要性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发布的《2012世界森林状况》,对比2009~2011年同期数据,可以看出,森林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已经进入一个平稳期。

这得益于大多数国家的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

反过来思考,以前的森林破坏率高涨,难道仅仅是因为经济没有得到发展?将森林纳入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我们的必选项,重视森林的作用,完善森林立法体系,将保护森林切实融入人们的生活,已是刻不容缓。

自1995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发行《世界森林状况》一书开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普通民众开始关心森林状况。

而在森林状况日益变好的今天,人们的眼光也自然而然的向外扩散。

我们可以看到,林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其对保险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

林木在漫长的生产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风、雪、水、病虫害等自然灾害袭击,又易遭到乱砍乱伐、毁林开荒等人为破坏。

从调查可以看出林业自身具有巨大的风险性,且有增大的趋势。

林业灾害给林业发展造成的巨大损失是林业经营无法承受的。

我国林业保险出现较早,但发展十分缓慢。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森林保险却一直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业务萎缩的现象。

随着林业市场经济的到来,林业保险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一些较为注重效益的商品林。

一方面,林农的收入偏低、保险意识薄弱,投保率过低。

另一方面,林业保险经营效率较差,亏损严重,供给主体严重不足。

这就使得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费率或限制责任范围,从而加大了投保人的经济负担,抑制了投保需求,进一步限制了承保面的扩大,形成恶性循环,我国的林业保险一直处于这样一种“两难困境”。

国内外森林保险发展及对云南省的借鉴分析

国内外森林保险发展及对云南省的借鉴分析

国内外森林保险发展及对云南省的借鉴分析陈振厅,王见,马勇(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昆明650224)摘要:随着人们对全球气候问题的不断关注,林业发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完成,并取得了重大成效,但如何进一步完善林业发展中的问题,特别是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致力于通过研究国内外森林保险发展的经验,对于云南省森林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国内外森林保险;发展;云南中图分类号:F326.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919(2013)06-0051-04Dome s tic and Fore ign Fores t Ins uranceDevelopme nt and the Analysisof Yunnan Provincefrom Le arningCHEN Zhen-ting,WANG J ian,MA Yong(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of S outhwest Forestry Univers ity,Kunm ing 650224,China)Abstract:With the growing attention to the global clim a te,forestry developm e nt is m o re and m o re getting people's attention.Reform of collective forest right s ys tem in our country has been completed,and has achieved great s uccess ,but how to further im prove the problems in the forestry developm e nt,in particular,to realize the sus tainable developm e nt of forestry has a great s ignificance.This paper is committed to research the experience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forest insurance developm e nt,put forward counterm e a s 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forest ins urance in Yunnan province.Key Words :domestic and foreign forest insurance;developm e nt;Yunnan Province收稿日期:2013-10-15第一作者简介:陈振厅(1988-),男,山东青州人,硕士,从事农产品贸易研究。

国外农业保险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8(1)

国外农业保险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8(1)

国外农业保险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一、农业保险市场制度供给的国际比较从世界各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特点、操作方式以及法律制度上看,通常可将其制度模式归纳为以下五种形式:(一)政府主导模式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主导和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有健全完善的农作物保险法律体系;政府补贴较高,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强制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投保方式。

(二)民营保险相互会社模式以日本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策性强,通过立法对主要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和畜种实行法定保险;经营组织具有互助性和民间色彩;中央政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保费和管理费进行补贴。

在农业保险体系设置上,日本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采用“三级”村民共济制度,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分散。

(三)政府垄断模式以前苏联和原东欧部分国家为代表。

这种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型模式的特点是以统一的国家农业保险机构(在前苏联是国家保险总局)采用对全国农业保险实行垄断经营、强制保险,政府成立相关基金帮助降低农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高风险,并补贴大部分经营管理费用等措施。

目前,这种模式因前苏联解体,已经近乎消失,但对农业保险制度的发展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四)政策优惠模式以西欧国家为代表,主要包括法国、荷兰、西班牙等国。

主要特点为没有全国统一的农业保险制度和体系,农业保险主要由私营公司、部分保险相互会社或保险合作社经营,政府不直接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

投保为自愿行为,国家为了减轻参加农作物保险农民的保费负担,也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和税收等政策优惠。

(五)国家重点选择性扶持模式以亚洲发展中国家为代表,主要包括泰国、印度、菲律宾、巴基斯坦等国。

主要特点:一是农业保险主要由政府专门农业保险机构或国家保险公司提供;二是承保以本国主要农作物为主,目的就是确保粮、棉生产的稳定;三是农业保险具有强制性。

政府负责保费补贴和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补贴,政府金融机构通过贷款资金进行支持,将保险与金融机构贷款结合。

国外森林险政策及启发

国外森林险政策及启发

国外森林险政策及启发国外森林险政策及启发俄罗斯是世界上国土面积最大的国家,也是森林资源最丰富的国家。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统计,20XX年俄罗斯森林面积80909万hm2,约占世界森林面积的20%,居世界第一,森林覆盖率达到49%,每千人拥有5277hm2森林,俄罗斯森林蓄积量达到亿m3,约占世界森林总储量的21%,也居世界第一。

20XX年俄罗斯发生森林大火,烧毁了800万hm2森林,森林保险重新受到重视,现在俄罗斯正在全面推进政府主导的森林保险制度。

俄罗斯是我国的邻邦,都曾经走过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过程,也同样经历过保险制度的深刻变革,俄罗斯森林保险制度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对当前正处于试点阶段的我国森林保险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文通过对俄罗斯森林保险制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分析,总结其问题和经验,并对我国发展森林保险提出建议。

1俄罗斯森林保险发展概况俄罗斯最早的保险公司是18世纪由荷兰人投资建立的忠诚保险公司。

19世纪初,俄国成立了一个由国家经营的保险组织,但由于经营不善,1827年,该保险组织被私人保险公司取代,成立了俄罗斯火险公司,其业务是承保由自然力引起的火灾损失。

十月革命后,俄罗斯保险业进入了国营时代,列宁在1918年3月签署了有关建立国家保险监察机构的法令,成立了苏俄保险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监督国有化保险组织的活动。

在财政人民委员部下设国家保险局,负责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的履行。

1922年,国家保险局升级为独立的国家机构,负责经营国内保险业务,1947年苏联成立了国外保险局,负责经营国际保险业务。

1972年国外保险局改组为股份公司,股东由苏联的外贸机构组成。

苏联解体前的较长时期内,保险经营活动主要由国家垄断,直到1993年1月,俄罗斯颁布《俄联邦保险业务经营法》,规定任何合法的公司有权从事保险业务,国家不再实行保险业垄断,成立国家保险监察局进行监督,此后在全国掀起了大规模组建保险公司的热潮,到1994年达到20XX余家,1996年年底,俄罗斯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俄罗斯联邦保险市场的措施》,着手加强对保险市场的整顿,又颁布《俄联邦保险事业组织法》,增加了保险公司的准入门槛,规定保险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提高到100万美元,并对保额也有一定要求,俄罗斯保险公司数量有所减少,据俄财政部保险监管司统计,截至20XX年7月1日,俄罗斯有660家保险公司。

世界林业对我国林业的启示

世界林业对我国林业的启示

世界林业对我国林业的启示第一篇:世界林业对我国林业的启示世界林业对中国林业的启示摘要:世界林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

原始林业支撑着以筑木为巢、钻木取火为基本特征的原始农业文明;传统林业以提供原材料、能源等方式哺养了近代工业文明;伴随着工业文明的扩展,对森林的破坏也达到了顶峰;森林面积的减少、生物物种加速灭绝、荒漠化的推进、水土流失的加剧、厄尔尼诺现象的形成,使整个生态环境质量急剧恶化。

如何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如何发挥林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以及化石能源逐渐枯竭中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当今林业热点问题,引起了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并为之付出努力。

关键词:森林采伐罗期福工程绿色计划林业生态工程统筹规划世界林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

原始林业支撑着以筑木为巢、钻木取火为基本特征的原始农业文明;传统林业以提供原材料、能源等方式哺养了近代工业文明;伴随着工业文明的扩展,对森林的破坏也达到了顶峰;森林面积的减少、生物物种加速灭绝、荒漠化的推进、水土流失的加剧、厄尔尼诺现象的形成,使整个生态环境质量急剧恶化。

如何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如何发挥林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以及化石能源逐渐枯竭中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当今林业热点问题,引起了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并为之付出努力。

世界林业的现状据估计,现有世界森林(指天然林、半天然林和人工林)面积为34.54 亿hm2,占陆地总面积(不包括格陵兰岛和南极洲)的30.92%。

其中58.4%的森林面积(19.61 亿hm2)分布于世界发展中国家。

从地理区位来看,世界的森林绝大部分集中在北半球,在北半球居住着地球上75%的人口,集中了95%以上的针叶林,90%的温带阔叶林和90%的工业用材林。

从国别来看,世界森林有2/3 以上位于以下7 个国家,按森林面积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为:俄罗斯联邦、巴西、加拿大、美国、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前扎伊尔,世界上有29 个国家(包括21 个热带国家)其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被森林覆盖;但也有49 个国家(主要是面积小、无林地的岛国和地区)和几个亚区其林业用地比例还不足10%,包括非洲的撒哈拉地区(7.5%),南非的非热带地区(6.8%),近东地区(1.9%)和北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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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森林保险发展模式及对中国的启示金融12-2 田沛璇 120654230摘要随着人们对全球气候问题关注度的提高,林业发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且林业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林业保险在促进现代林业发展,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林业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还不成熟,而芬兰、日本、瑞典、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森林保险已趋于完善,通过分析总结国外森林保险的特点和成功经验,对我国森林保险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森林保险国外制度模式发展现状启示森林产业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由于林木的生长和储藏都存在各种不可预料的风险,在漫长的生产周期和广阔复杂的空间范围内,森林资源随时可能遭受自然灾害的侵袭和人为的破坏,可能遭遇极其严重的损失,这严重影响了林业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由于林业事业的公益性和林业产业的弱质性,很多发达国家都采取了有效措施支持森林保险事业发展,从世界范围来看,日本、芬兰、澳大利亚和美国的森林保险体系建设都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

系统分析和总结国外发达国家森林保险发展的成功经验,对中国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的森林保险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发达国家森林保险发展现状(一)外国林业发展现状早在20世纪初期,瑞典和芬兰就已经开办了森林火灾保险,并且全国有近一半的森林参保。

快速发展火灾保险也极大地促进了两国林业的发展,为今后世界各国林业保险的发展起到了带头作用。

瑞典非常注重森林资源的保护,把森林产业发展得有声有色。

2600万平方公顷的森林覆盖面积,60%的森林覆盖率,让这个北欧小国享有“森林之国”的美称。

芬兰共和国也位于欧洲北部,与瑞典、挪威、俄罗斯接壤,因其全国共有187888个湖泊和179584个岛屿,被誉为“千岛之国”。

同样,芬兰的森林资源极其丰富,占总面积的71%,人均森林面积为5.1平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8倍,在欧洲,其人均森林覆盖率位居榜首。

美国是世界头号经济强国,美国的森林2009年达到2.98亿平方公顷,位居世界第四位,覆盖率为33%;森林蓄积量为211亿平方米,年净生长量6亿多m³,美国森林面积中,由于美国地域辽阔、土地肥沃、气候多样,因此树种也比较丰富。

日本是仅次于美国的经济大国,2009年日本的森林总面积是2.5亿平方公顷,覆盖率为66%,森林蓄积量为43亿㎡。

因为美国和日本森林覆盖面积广大,所以这两个国家的森林保险对整个国家的经济以及林业的发展有着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发达国家森林保险森林保险起源于森林资源极其丰富的北欧国家,如芬兰和瑞典,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

森林保险仅占农业保险的一小部分。

据统计,2008年,森林保险约占全球农业保险份额的1%,主要覆盖火灾、雷击、风灾、火山爆发、洪水、冰雹、冰冻、雪压等造成的损失,还包括一定限额的防火及灾后清理开支。

根据具体投保的物种、地点和具备的防火措施的不同,保险费率为投保总额的0.2%~1%。

林业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具体而复杂,这也说明了森林保险承保风险的特性。

目前为止,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开办森林保险,并逐渐形成了适合本国国情、各具特色的保险模式。

其中,瑞典、芬兰、日本和美国的森林保险开办时间早、发展水平高,已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森林保险制度。

从这些国家开展森林保险的情况来看,不论保险由何种性质的保险公司承办,政府都发挥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比如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在经济上进行补贴等。

这些国家森林保险的经营形式主要包括,由国家直接对林业进行保险(如日本),或者由私人保险公司和联营保险公司承担。

在实际操作上,它们的共同特点是: (1)由单一的火灾险种逐步发展为包括风暴、干旱、霜冻、鼠害等综合灾害以及附加险的综合险种。

(2)根据不同的树种、投保时的林龄和投保期限分别确定不同的保额和费率,日本、瑞典、芬兰对于这种保险形式有比较长的历史,美国也于1983年开展了这项业务。

由于政府支持力度较大,森林保险的承保范围也比较宽。

从世界范围来看,森林保险的覆盖范围取决于林木林地的产权结构,一般来讲,私有林比例较高的国家,森林保险的覆盖率也较高。

如英国和丹麦,有超过65%的私有林参加了保险,而公有林比例较高的国家,如法国和德国森林保险的覆盖率不足10%。

二、发达国家森林保险特点(一)保险种类丰富,业务范围广泛各国在森林保险发展初期,都是从最初的单一灾害险种尤其是火灾险起步,之后逐渐扩大业务范围,发展到风暴、干旱、鼠害等综合险种以及附加险。

芬兰于1914年开始考虑森林火灾保险,现在,森林重大损失保险、森林火灾保险、森林综合保险和森林附加保险是芬兰森林保险的主要险种。

日本从1937年开始考虑森林火灾保险的发展,1961年,气象灾害险被列入森林保险险种。

1978年,因为火山喷发造成森林山火的损失过于集中,新增了喷火险。

火险、气象险和喷火险3个险种就形成了日本的综合险。

火灾指野火对林木造成的损害;气象灾害包括风、水、雨、雪、冻和潮害;喷火灾则主要是指因为火山喷发引起的树木折断和被火山灰掩埋等灾害。

瑞典于1920 年开办森林保险,险种分为火灾保险和综合责任保险,后来逐步发展为以综合保险为主的林业保险业务。

在业务量中,火灾险约占40%,综合险约占50%。

澳大利亚人工林可投保部分险种,以抵御林火、暴风、龙卷风、雷电、冰雹和飞机失事造成的损失,也可以投全险和附加险。

可选择的附加险包括:受灾现场清理费用、理赔准备费用和最高为10万澳元的减轻损失费用。

(二)保险机制灵活稳定世界各国都有着灵活的森林保险运行机制。

各国会根据其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地理位置、交通情况等外界因素将保险费率分级别,按照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的价格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按照森林面积的大小收取,赔偿金额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赔偿。

芬兰将全国森林划分为20个林区,并且实行级差费率,对于重大损失险有费率优待的优惠措施。

日本根据树种、树龄和立地条件划分于保险费和保险额。

瑞典将全国森林划分为6个林区,每个林区规定有不同的保险费率,按照森林面积大小收取保费,按照损失发生情况进行赔偿,其森林保险业务经营状况稳定,年均赔付率超过40%。

美国根据森林的气候条件、树种耐火性、种植密度、保护措施以及其他因素收取不同的费率。

(三)保险体系完整,组织多元化在发达国家,森林保险组织的构成有多种形式,以私营的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以国家受理的森林国营保险为辅,凸显了森林保险组织的商业性和合作性。

芬兰的森林保险业务由联营保险公司在政府农林部领导督导下经营,林业保险由许多私人保险公司组成的芬兰保险中央联盟经营,各私人保险公司统属社会事务和卫生部下设的保险局管理。

森林保险的承保对象有国家所有林场、教会所有林场、企业财团所有林场和个人所有林场。

此外政府还对私有林主提供免费技术支持,这对促进森林保险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日本的政府设立了森林国营保险险种对森林进行保险,该险种由农林水产省林业厅根据掌握的档案和资料制定全国统一的林木价值标准和保险费率。

日本的林业合作社即日本森林组合在森林国营保险投保和理赔中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

并且,日本森林组合还同时对社员提供一种名为森林互助保险的服务。

另外一种主要的森林保险形式就是由商业性保险组织承办的对于林龄较长的森林灾害险。

瑞典的森林保险是由私营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在此基础上设立联营再保险公司承担分保业务。

瑞典的私营商业保险公司的承包范围有国家所有林场、集体所有林场、个人所有的人工林以及林木产品。

另外,瑞典还有悠久历史的林业合作社,这些林业合作社承担了一定的森林保险业务。

美国私人保险公司开展了多样化、综合性的森林保险业务,多家保险公司采取合保的形式来分散风险。

美国政府对林农和保险公司进行补贴,通过隶属农业部的风险管理机构来监督和管理美国农业保险项目。

风险管理机构还通过风险管理伙伴关系协议提供资金开展保险产品研究、开发、教育和培训等。

三、我国森林保险发展中的问题(一)尚未设立相关法律法规《农业保险条例》(草案)已经通过国务院审批。

但由于林业的特殊性,使森林保险区别于农业保险,表现出明显的公共性、外部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森林保险工作需要相对独立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保障。

(二)林农缺乏自主参保意识在各级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参保率虽有明显提高,但林农自主参保意愿仍然较低。

究其原因,一是保额太低,商品林的价值很高,每公顷6000-7500元的保额太低,不足以赔付损失,农民不感兴趣。

二是保险公司面对千家万户并且分散的林农,展业成本较高,服务质量无法保证。

三是目前林业部门代缴保费的做法存在一定的制度障碍。

四是统保统赔的做法让林农置身于森林保险工作之外。

(三)方案设定的科学依据不足。

保险费率、保额往往依据地方配套资金的数量确定,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缺乏科学依据,导致森林保险赔付率较低,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

国际上,森林保险赔付率日本为66%、瑞典为42%、芬兰为68%,而中国目前的赔付率只有25%。

(四)保费补贴比例仍然较低一是中央对商品林保险的补贴标准低于其他种植业保险,比如水稻、棉花低10个百分点。

二是商品林在砍伐之前发挥公益价值,等同于公益林,但其与公益林保险的补贴比例相差20个百分点。

(五)基层工作缺乏经费保障基层林业工作站协助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实现了森林保险政策与林农的对接,解决了保险机构林业专业知识不足的难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基层林业工作站本身任务重、人员少、经费缺,目前承担森林保险工作的经费问题仍没有明确途径。

四、国外森林保险对我国发展的启示(一)提高国家重视程度提高对森林保险行业的重视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备要素。

我国地域广大资源丰富,特别是森林资源,有近2亿㎡的森林,占世界森林面积的5%,居世界第5位。

但同时我国又是森林灾害多发国家,其中以火灾最为严重。

在这种严峻情形下,需更加重视森林保险,才能实现快速稳定发展。

(二)发挥政府的领导性政府应当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主导森林保险的发展。

森林保险主要是保障具有社会公益性的森林,但这种森林赔付率比较高,这样就需要政府制定经济政策来促进具有弱质性的林业产业的发展。

首先,政府可以将补贴直接给予参与森林保险的林业经营者;其次,政府还可以为政策性林业保险公司的成立创造条件;最后,政府也可以在信贷税收等方面对森林保险行业的发展开启绿色通道。

(三)完善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充分利用法律手段进行立法来保障森林保险的发展。

目前,众多发达国家都是通过立法机构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森林保险发展的,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我国也急需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维护其发展,有了法律为依托就能够避免政府支持森林保险的随意性,还能够规范森林保险的各个主体如经营主体、受益主体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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