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doc 15)
国外农业保险模式分析及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启示
难以支付足够的财政资金用于扶持农业保险, 一条可供参考的路径是通过我国当前迅速发展的资本市场为 农业保险筹措必要的资金 。鼓励公司对农业风险开展研究 , 通过提高经营效率, 细分投保群体 、 投保地区等 措施来降低农业保险费率, 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到农业保险当中。 ( 加强农业风险科学研究 , 三) 逐步推出切合各地实际的保险品种。目前我 国农业保险经营经营效率不 高, 主要 原 因在 于管 理机构 不健全 , 险种 设计 不科学 。政府 应组 织保 险公 司及科 研机 构 , 强对农 业风 险科 加
二、 国外 成功经 验对我 国农业保 险发展 的启示
( ) 一 尽快设 立政策 性农 业 保险公 司 , 分发பைடு நூலகம்挥农业 保 险的农 业保 护功 能 。加 人 WT 充 O后 , 国对 农业 的 我 保 护 主要 被 限定 于非价 格保 护 , 因此必 须 充分 发挥农 业保 险 的农 业保 护 功能 , 而建 立政 策性 的农 业保 险公 司是 一条重要 的途径 。政 策性农业 保 险公 司不 以盈 利 为 目的 , 着眼于 为农业 生产发 生 的风 险提供经 济补偿 ,
吻 合 。 此 , 入 分 析 国 外 主要 农 业 保 险 的 模 式 , 鉴 其 成 功 经 验 , 因 深 借 对促 进 我 国农 业保 险 全 面发 展 具 有 十 分 重要 的意 义 。
关 键 词 : 业保 险 : 外 经验 农 国
中 N. 类 号 :8 05 4 - J " F3.
组 织 中的成 员 是精 通农 业 技术 的农户 , 投 保人 和 保 险人 的统一 体 , 是 双重 身 份具 有 的共 同利 益 关 系有利 于 形成 相互 监督机 制 , 以有 效 防止道 德危 险和 逆 向选 择 。这 种组 织 的非 盈利 性 和成员 问 的利益制 衡机 制 , 可 有 利 于降低农 业保 险 的费率成 本 和信息 不对 称程 度
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的经验和启示
愿、 自主的原则登记成 立 的, 主要 由三
一
个联邦土地银行 、 联邦 中期信贷银行 是 9 区域金 库( 4个 每省 1个 )上层是 ,
务发 展 、 险控 制 、 员素 质 、 理水 和合作 社银行 。二是政府 农业信 贷机 国家 农业信 贷金库 。 国家农业 信贷金 风 人 管 平、 经营环境等方面存在 的不平衡性 亟 构 , 包括农 民家计局 、 品信贷公 司、 商 小 库 是官方机构 ,是联 系 国家 和农业互
直接与农户发生信贷关 融机构及商业性金融机构并存 。 国现 村发展贡献最 大的是法 国农业 信贷银 为市町村一级 , 美 在 已经形成 了政府 主导 的农 村政策 性 行系统 。 作为世界上第一家具备现代银 系 , 以营利 为 目的 , 可以为农户 办 不 它 金融体系 、 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以及农 村 行特征的农业政策性银行 , 农业信贷银 理吸收存 款 、 款和结算 性贷 款 , 贷 并适
在贷款 日 本的农村金融制度和发展经验 美国的农村金融制度和发展经验 其他贷款机构不愿提供 的贷款 ,
对象上各有侧重 。 其主要功能是为农业 日本 的农村 金融体 系既有政 府官 2 O世纪初 ,美 国农业信 贷资金几 生产和与农业 生产有 关的 活动提供信 并通过信贷活 动贯彻实 办 的政 策性金融 ,又有强 大 的合 作金 乎都是 由私营机构和个人提供 的 , 这导 贷资金和服务 , 调节和控制农业 生产 融 。 致信贷资金数量有 限 ,而且期 限较短 。 施农村金融政策 , 日本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性金融机
美国、加拿大农业保险的经验和启示
的经 营模 式 ,即 :联 邦 政 府 ( 由美 国农 业 部 的风 险
管 理 局 负 责 ) 制 定 法 规 ,提 供 政 策 支 持 ;私 营 保 险 公 司 负责具 体 业务 经 营 。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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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国、加拿大农业保险的经验和启示
王 克 张 峭
10 8 ) 0 0 1 ( 国农业科 学院农 业信 息研 究所 北 京 中
摘 要 :美 国 和加 拿 大 是 世 界 上 最 早 实 行 了政 策 性 农 业 保 险 的 国 家 , 同 时也 是 政 策 性 农 业 保 险 最 为成 功 的 地 区 之
11 美 国农业保 险历 史 沿革 .
美 国从 1 3 9 9年 开 始 实 施 政 府 农 作 物 保 险 计 划 .
至今 已有 近 7 0年 的历史 。美 国政 策性 农 业 保 险诞 生
至 今 ,经 历 了试 办 ,加 速 发 展 ,政 府 给 政 策 、政 府 与 私 营公 司 混合 经 营 .到 政 府 出政 策 、完 全 由私 营 公 司 经 营 和 代 理 四个 阶 段 [: ( )1 3  ̄ 9 0年 。 1 1 1 99 18
加 。该 法 的 实 施 使 农 作 物 保 险 的投 保 率 迅 速 增 加 .
19 9 5年 ,农 作 物 保 险承 保 面积 达 到 08 .9亿 h .占 m 当年 可保 面积 的 8 %.是 美 国农 险历 史上 承保 面积 占 2 可 保 面 积 比例 最 高 的一 年 。 ( )1 9 4 9 6年 至 今 。 19 96
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成功经验及启示研究
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成功经验及启示研究国外农业保险模式在实践探索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系统总结和推广这些经验,将有助于我国农业保险的日益成熟。
农业保险模式的选择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关键,我国必须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探索出符合我国的农业产业政策,适合我国农业风险的特点、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民的保险需求的农业保险模式。
标签: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是一种国家财政高度补贴型的保险制度,它的主要目标大致有:保护农业生产者的生活水平,稳定农户的收入;稳定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减轻高速发展的经济对农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农村社区稳定,保护农产品的竞争力等。
但在一些具体做法上,如保险险种,经营方式、经营主体、销售渠道、财政补贴等有所不同。
1 国外典型的农业保险模式1.1 美国美国是世界上开办农业保险最早的国家之一,它在农业保险立法,农业保险制度,风险管理,险种设计和各项保险技术的创新方面,有其独到的理论。
第一,完善的法律保障。
1938年美国通过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揭开了联邦政府开展农作物保险的历史。
到1980年该法经过了12次修订,将农作物保险作为农业灾害保障的主要形式,在美国全面推行农作物保险制度。
1994年又颁布了新修订的农作物保险法《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为了提高农民投保的参与率,建立了巨灾风险保障制度;为了防止逆选择,新推出了区域风险保险计划。
1996年又推出《1996年农场法》决定试办收入保险,这种引起农民极大兴趣的保险产品既可以分散农作物产量风险,又可以对付农产品价格风险。
2000年,美国总统签署了《农业风险保障法》,该法进一步提高了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的补贴比例。
美國农作物保险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不仅为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更重要的是推动了美国农作物保险的发展。
第二,政府的大力支持。
一方面,投保农民根据保障水平的不同获得保费补贴。
从1980年起,以作物平均产量的75%为保障水平的投保农民,政府补贴保费的16.9%;1994年政府补贴保费的23.5%;2000年,补贴比例提高到55%。
农业保险的国外经验及启示
农业保险的国外经验及启示作者:李霞来源:《财经界·中旬刊》2020年第01期摘要:在20世纪,世界上没有完全的商业化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发展较为缓慢,一直发展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日本以及法国等国家才慢慢建立了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文章主要分析了农业保险国外经验及启示,并提出了完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 准公共产品; 保险模式; 财政支持一、国外农业保险经验(一)美国农业保险经验在美国,农业保险成功经验表现在如下方面;其一,政府部门的全力支持。
美国政府不但保证了经营农作物业务,也给予了农作物足够的保险费用补贴,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为一些私营保险公司提供足够的保险与保障。
其二,健全法律保障。
美国的农作物保险都是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中确定了,在本次保险法中,确保了农作物真正的保险目的、性质以及开展办法等多方面内容。
为联邦政府展开农作物保险提供充足的保证与依据。
其三。
完善农作物保险组织体系。
在美国,农作物保险体系依次为农户-私人保险公司-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保险公司。
简单来讲,农户向私人公司进行投保,从而取得政府方面的保费补贴。
这样也使得私人保险公司取得政府各项补贴与相应的优惠政策。
可向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以及私人再保险,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私人再保险公司能从政府取得费用补贴税收以及金融等条件的农业保险。
其四,大范围的农业保险产品。
在美国农业保险产品中,具有一定的投机风险——农产品价格风险收入保险,例如:团体收益保险、农场总收入保险、收益保证保险以及收入保护保险等方面。
(二)法国农业保险经验法国农业保险最成功的经验有如下几个方面:政府大力的支持。
作为政府部门应向农民提供足够比例的保费进行补贴。
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费用补贴以及税收优惠政府。
健全法律保障措施。
基于法国政府依次颁发了各种农业保险法。
其主要目的便是提升农业互助保险的法律地位与权益,从而规范农业保险经营,才恩能够强制性的实施自然灾害保险。
国外专业农业保险公司服务能力建设经验及启示五篇
国外专业农业保险公司服务能力建设经验及启示五篇第一篇:国外专业农业保险公司服务能力建设经验及启示国外专业农业保险公司服务能力建设经验及启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农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手段,在防范农业灾害风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的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2004年以来的中央1号文件、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国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都对发展农业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加强对我国农业生产的扶持,2004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保监会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对比分析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启动了我国新型农业保险试点。
特别是2007年中央财政在吉林、四川等六省区启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后,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已呈现出“业务较快发展、作用逐步发挥、服务日益广泛、保障更加全面”的良好局面,进入了新一轮快速发展阶段,农业保险规模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亚洲第一,成为全球最重要、最活跃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从2006年的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35.68亿元,增长了近17倍。
2011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73.82亿元,共计为1.68亿农户提供风险保障6523.24亿元。
农业保险承保面积广、标的分散,农民的受教育水平和保险意识相对偏低,虽然长期以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我国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农村网点建设和农业保险业务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历史经验,但如何在农业保险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新时期农业保险客户的特点,加大资源投入,全面打造覆盖乡村、深入三农的服务网点,扎实开展产品、人员和服务“三下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使得面向农民的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得以不断提升,仍是一个相对新兴的课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0 2%的业 务管 理 费 策 性 农 业 保 险 发 展 的 国 际 经 验 启 了 法 律 上 的 障碍 。 同 时 ,美 国政 年要 提 供 2 %~ 5 示 我 们 ,应 结 合 中 国 国情 ,探 索 府 还 与 时 俱 进 ,根 据 社 会 的 发 展 用 补 贴 。 同时 ,政 府 还 承 担 了联
3再 保 险 担 保 成 为 农 业 保 险 机 .
j _、国际经验 j ?
( ) 美 国 一
2强化 公 共财政 支持 机 制 首 构 的 强 大 后 盾 .
政 府 通 过 联 邦 农
先 是 对 保 费 进 行 补 贴 。根 据 险 种 作 物 保 险公 司 ,向经 营 农 业 保 险 业 务 的 私 营保 险公 司 提 供 再 保 险
关 键 词 :农 业 保 险 ; 国 际 经 验 ; 启 示
“ 农 ” 问题 的关 键 是 农 业 法》 三 ,之后 经过 多 次修 改 。 19 94年 的不 同 ,制 定 不 同 的 补 贴 比 例 。
问 题 ,农 业 问题 的解 决 需 要 农 业 通 过 了 《 邦 农 作 物 保 险 改 革 20 -20 联 0 1 0 5年 ,补 贴 率 平 均 为 保 保 险 的 大 力 支 持 和参 与 ,世 界 发 法》,2 0 又通 过 了 ( 业 风 险 费 的 5 %。 美 国公 共 财 政 对 农 业 00年 侬 4 达 国 家 政 策 性 农 业 保 险 的 实 践 经 保 护法 案》,20 0 2年 5月 ,美 国 国 保 险 的保 费补 贴 ,主 要 是 根 据 保 验无 不 如 此 。 中 国是 一 个 传 统 农 会 又通 过 了新 的 《 农业 法 案》,这 障水 平 的不 同而 不 断地 加 以调 整 ,
美国法国日本农业保险政策的比较和启示
美国法国日本农业保险政策的比较和启示美国、法国和日本是世界上农业保险政策较为完善的国家之一,其农业保险政策不仅在农民保障和农业风险管理方面具有某种相似性,也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下面将对这三个国家的农业保险政策进行比较,并探讨其中的启示。
首先是美国的农业保险政策。
美国的农业保险经过长期发展已经相对完善,主要由联邦政府和农业保险公司合作实施。
美国农业保险政策的主要特点是覆盖范围广,包括农作物、养殖业、水产品等多个方面;保费和补贴相结合,农民需支付一部分保费,剩余由政府和保险公司补贴;并且保险金的支付与真实损失的关系密切相关,避免了道德风险。
美国的农业保险政策还强调了市场风险管理,通过期货市场等工具对价格风险进行管理。
其次是法国的农业保险政策。
法国的农业保险政策主要由政府和农民互助保险机构合作实施。
法国农业保险政策的特点是保障范围广泛,包括农作物、畜牧业、葡萄酒等多个方面;农民可选择参加保险,并根据具体情况自愿参与;政府提供财政支持,对保费进行补贴。
法国的农业保险政策还注重了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对环境友好的农业经营提供更多的保险支持。
在保障范围上,农业保险应覆盖农业生产的多个方面,包括农作物、畜牧业、养殖业等,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在保费补贴上,政府应提供一定比例的财政支持,降低农民的参与成本,鼓励更多农民参与保险。
建立农民互助保险机构,促进农民自愿参与和共建共享。
在风险管理上,应注重市场风险的管理,为农民提供价格风险保护的工具和机制,帮助农民应对市场波动风险。
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农业保险政策应注重环境友好的农业经营,为环境友好的农业提供更多的保险支持。
美国、法国和日本的农业保险政策在不同方面都有着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在制定我国的农业保险政策时,可以参考这些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以确保农业保险政策能够更好地为农民和农业生产提供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国外农业保险模式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启示.kdh
计会中国乡镇企业一、国外典型的农业保险模式(一)美国政府支持下的商业运营模式。
美国的农作物保险从1938年开始至今经过60多年的改革与创新,基本完成了从传统向现代的历史性转变。
经历了从政府设立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简称FCIC)直接办理农作物保险业务,到引进商业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再到直接业务全部由有实力、信誉好、管理和技术力量比较强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和代理的转变。
(1)农作物保险法律、法规健全。
1938年美国通过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揭开了联邦政府开展农作物保险的历史。
到1980年该法经过了12次修订,将农作物保险作为农业灾害保障的主要形式,在美国全面推行农作物保险制度。
1994年又颁布了新修订的农作物保险法《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为了提高农民投保的参与率,建立了巨灾风险保障制度;为了防止逆选择,新推出了区域风险保险计划。
1996年又推出《1996年农场法》决定试办收入保险,这种引起农民极大兴趣的保险产品既可以分散农作物产量风险,又可以对付农产品价格风险。
2000年,美国总统签署了《农业风险保障法》,该法进一步提高了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的补贴比例。
美国农作物保险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不仅为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更重要的是推动了美国农作物保险的发展。
(2)政府补贴力度大。
一方面,投保农民根据保障水平的不同获得保费补贴。
从1980年起,以作物平均产量的75%为保障水平的投保农民,政府补贴保费的16.9%;1994年政府补贴保费的23.5%;2000年,补贴比例提高到55%。
另一方面,参与农作物保险的私人保险公司在独立承担风险损失责任的前提下,根据每年经营的业务量,也可到FCIC获得管理费和保费补贴。
(3)农作物保险组织体系科学合理。
经过长期发展和改革,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从政策研究、立法、组织机构设置、产品的设计开发,到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定损(专职人员)、统计、精算、资料收集加工以及保险的宣传、推广和教育等,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体系。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随着全球贸易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保险这一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
在国外,农业保险市场已经开始成熟,并且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为解决农民农业损失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文将阐述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和启示。
一、农险市场化改革需要政策支持许多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市场均得到政府政策的不断支持和鼓励。
政府不仅会提供资金补助和税收优惠等福利,还会规定相关立法法规和制度保障。
政府对农业保险市场的扶持不仅是一种保障,也是农业经济中开展市场化改革的积极举措。
因此,政府在农业保险市场化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
二、肥料、农药等投入品保险的重要性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肥料、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量较大,对农民地产生的损失也就相应的增加。
因此,肥料、农药等投入品保险在国外得到了广泛应用。
这可以有效地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因投入品损失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从而保障农民的利益。
三、扩大农险覆盖面积是重要的发展方向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在发展农业保险的过程中,发现扩大农险覆盖面积是非常重要的发展方向。
正是通过补贴和优惠等措施,使更多的农民参保,从而提高农险的覆盖率和农民的保险意识。
因此,扩大农险覆盖面积可以有效地增加农业保险市场的覆盖面积,为农民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支持。
四、农险的创新发展是农业保险市场的重要趋势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农险的创新发展成为了国外农业保险市场的重要趋势。
比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开始采用“卫星遥感”技术,为农民提供分辨率更高的精准险种,从而提高了农险的免赔率和效益。
这一创新发展,可以使农险更好地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为农民提供更为精准的服务。
五、加强农民保险教育可以提高农险覆盖率在国外农业保险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农民保险教育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通过加强农民保险教育,为农民提供更为全面和有效的信息,可以提高农险的覆盖率和保险意识,从而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经济效益。
总之,国外农业保险的经验和启示为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国外经验借鉴
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国外经验借鉴一、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概况二、农业保险的重要性三、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四、农业保险的发展对策五、国外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一、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概况国外农业保险泛指农业生产与经济活动的风险利益的经济保障措施。
自上世纪初保险事业在欧美逐步发展,农业保险也逐渐成熟,长期以来,各国政府通过落实集体保障政策要求保险机构参与农业保险事业,为农民提供合理的保险保障措施,促进了农业产业的繁荣发展。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成效。
二、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是保障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可以为农民减轻灾害带来的重负,增强他们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也可以稳定农业生产,控制粮食价格波动。
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减少农民生产的风险,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为社会治理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三、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我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晚,目前农业保险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农民参与度低,产品种类单一,风险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泛,农民对保险的认知度和了解程度也相对较低,许多农村地区普遍缺乏保险专业人才,防灾救灾设施不足,导致农民遇到自然灾害往往损失惨重。
四、农业保险的发展对策1. 加强对农民的教育、讲解和宣传,提高他们了解和认知保险的意识,赢得农民的信任和支持。
2.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进小农户、边缘地带的农业保险,覆盖面范围更加广泛,涵盖作物、养殖、渔业等领域。
3. 支持农业保险创新,采用先进的风险评估、费率设计和理赔、品种监管技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4. 建立和完善农业部门、保险机构、科研机构和社区等各级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提供必需的技术、人才、资源和管理经验。
5. 开展应急救助和公共技术援助,提供定期培训和督导,解决农民在农业保险方面的疑惑和难事。
五、国外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1. 美国农业保险发展实例。
美国地广人稀,天气多变,农业灾害风险较高,美国政府积极采用保险方式,建立农业灾害基金,大大提高了农民的保险意识,降低他们的生产风险,为美国农业产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探讨——国内外农业保险模式的经验和借鉴
发 达 国 家 ,如 德 国 、法 国 、西 班 牙 、荷
兰等 ,大洋洲 的澳大利亚 也采用这种模 式 。该 模式 的主要特点是 :没有全 国统
一
办理 农险业 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自留保 费5 %,其余 向 O
公 司分保。其主要 涉农经 营项 目有 种植 业 、养殖 业 、农业 机械等保 险 ,承 保多
经营农 业保险 ;农业 保险 主要 由私营公 司 、保 险相 互 会 社 或保 险合 作 社来 经
大的保险公司 。 ( )政 策 陛农业 保险共保体模式 四 这种模 式以浙江 省成立 的 “ 政策性 农业保 险共 保体 ”为代表 。共 保体 由 1 0 家保 险公 司组 成 ,其 中以承保份 额最大
司 。公 司 由安 徽 省 金 融 资 产 规 模 最 大 的 安 徽 国元 等 1家 国 有 企 业 共 同设 立 。 国 2 元 保 险 以 “ 足 安 徽 、服 务 社 会 主 义 新 立 农 村 建 设 ” 为宗 旨 ,实 行 农 业 保 险 和 财
政府采取 了财政 以奖代补的保费补贴政 策 ,农户投保后 可持保险凭证到有关 部
现 状 出发 ,总结 了我 国不 同地 区经营模 式 的试点
情况 ,并 结合 世界 各国农 业保 险经营模 式 的实践 和 经验 ,提 出建立适 合我 国 的农业保 险经 营模式 对策。
代办政策性农业 保险业务 、与农 信社合 作开展银保合作 。安华公 司还将农 业保 险 同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 、农业机 械化工 作 、农业产业化 项 目以及订 单农业相结 合进行试 。 3 、安 徽 国元 农业 保 险股份 有 限公
步 ,保 大 户 大 灾 为 主 ,先 易 后 难 ,稳 步 推 进 。保 障 程 度 原 则 上 以 补 偿 承 保 对 象
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成功经验及启示研究
出《 9 6年 农 场 法 》 定 试 办 收 入 保 险 , 种 引 起 农 民 极 大 19 决 这 兴趣 的保险产 品既可 以分 散 农作 物 产量 风 险 , 可 以对付 又 农 产 品 价 格 风 险 。2 0 0 0年 , 国 总 统 签 署 了 《 业 风 险 保 障 美 农 法 》该 法 进 一 步 提 高 了 农 作 物 保 险 保 费 补 贴 的 补 贴 比 例 。 , 美 国农 作 物 保 险 法 律 、 规 的 不 断 完 善 不 仅 为 联 邦 政 府 农 法 作 物 保 险 的 开 展 提 供 了 法 律 依 据 , 重 要 的 是 推 动 了 美 国 更
发 达 国家 的农 业 保 险 是 一 种 国 家 财 政 高 度 补 贴 型 的保
总之 , 国农 业保 险从 自由竞 争 、 美 自主 经 营的模式 转变
险 制度 , 的 主 要 目 标 大 致 有 : 护 农 业 生 产 者 的 生 活 水 为 政 府 高度 调 控 , 法 管 理 , 税 财 政 高 度 补 贴 型 模 式 , 它 保 立 财 它 平 , 定 农 户 的 收 入 ; 定 国 内 外 农 产 品 价 格 ; 轻 高 速 发 为 美 国农 业 发 展 , 定 农 场 主 收 入 , 成 为 世 界 农 产 品 出 口 稳 稳 减 稳 并 展 的 经 济 对 农 业 发 展 造 成 的 负 面 影 响 ; 护 农 村 社 区 稳 定 , 第 一 大 国做 出 了 巨大 的 贡 献 。 维 保 护 农 产 品 的竞 争 力 等 。 但 在 一 些 具 体 做 法 上 , 保 险 险 I 2 日本 如 . 种 , 营方式 、 营主体 、 售渠 道 、 政 补贴等有所不 同 。 经 经 销 财 日本 的农 业 保 险 采 取 的 是 共 济 组 合 形 式 , 府 提 供 再 政 保险和政府 补贴甚 至在 出现资 金不 足 时 , 由农 业 经 济 基 金 进 行 融 资 。它 总 的 特 点 是 通 过 立 法 、 政 补 贴 ( 保 险 和 融 财 再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对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启示与借鉴
纵观国外农业保险模式及对我国农业保险的问题看法和应对策略农经10-1 郭涛摘要:农业保险如同种子、化肥等一样, 对农业生产极为重要。
应借鉴国外成熟的农业保险模式, 并根据自己的实际, 发现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更好的促进农业保险发展, 以便服务三农。
【关键字】农业保险模式问题策略农业是典型的高风险低收益行业, 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
农业保险始于二百多年前的西欧市场经济国家, 已经有比较成熟的保险模式和运营经验。
中国于2004年启动新一轮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 虽然已有数年的发展历程, 但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力求通过世界上典型国家农业保险的保险模式分析,发现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应对策略。
一、农业保险的特性及分类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由于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因素的影响,与其他财产相比,农业保险具有以下特点:(1)地域性。
各种有生命的动植物的生长和发育都要具备严格的自然条件,然而由于各地区的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不同,再加上社会经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的不同,形成了动植物地域性的不同,从而决定了农业保险只能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承保条件,而不应该强求全国统一。
(2)季节性。
由于动植物生长受自然因素制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这就要求农业保险在整个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对动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自然生态环境有正确的认识,掌握农业保险各种保险标的的特点。
(3)连续性。
动植物在成长过程中,是紧密相连不能中断的,并且是互相影响和互相制约的,因而,农业保险具有连续性。
因此,农业保险的经营者要考虑动植物生长的连续性,要有全面和长期的观点,使农业保险业务稳步发展。
(4)政策性。
由于农业保险具有上述特点,加之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被保险人交费能力普遍有限。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许多国家都把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业务。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08-03-26作者:田贺丰许尚伟访问次数: 54摘要:美国、日本等40多个国家开展农业保险的经验是政府适当的干预和支持。
目前我国发展农业保险要从加快农业保险立法、成立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建立农业保险补偿基金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农业保险;国外经验;政策支持;保险补偿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按保险标的种类不同,农业保险又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
2004年至2007年,连续四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最近,我们针对全国白芝麻种植基地——平舆县2002年以来农业保险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情况,并借鉴国外部分国家农业保险政策,结合我国现行农业保险政策,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着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平舆县农业保险近年发展的基本情况平舆县地处豫东南,全县有可耕地135万亩,2006年农业总产值286107万元,种植业总产值156794万元,养殖业总产值115892万元。
2002年以来,该县财产保险业务迅速发展,而同期农业保险发展速度明显滞后。
我们把该县2002-2006年财险业务开展情况和农业险开展情况(又细分为种植业、养殖业、林业3个险种)进行了汇总,详细情况见下表。
由下表可见,5年来平舆县财险业务年保费收入由2002年的260万元增长到2006年的972万元,5年间增长了2.56倍,2007年前6个月保费收入已经超过600万元。
而农险业务2002年营业额为15万元,2003年至今其营业额均为零,养殖业保险和林业险业务一直没有开展,农业保险明显滞后于财产保险发展速度。
同时,据平舆县财险公司人员反映,随着农民风险意识的提高,近期有很多农民到保险公司询问农业保险(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险)问题,表明农业险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国外农业保险成功经验对构建中国农业保险模式的启示
国外农业保险成功经验对构建中国农业保险模式的启示一、国外农业保险成功经验(一)美国美国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试办农业保险,并以农作物保险为主要组成部分,由此习惯上称其农业保险为“农作物保险”。
经过近70年若干次的实践探索与创新,美国农作物保险基本实现了由传统农作物保险向现代风险管理制度的历史性演变,其保险密度已高达70%左右。
归纳其成功经验主要有4个方面:1.建立与时俱进的法律保障体系美国现行的农作物保险是由参议院提议后,经过14年的论证于1938年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中确立的。
该法规定了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性质、开展办法和经办机构等内容,为联邦政府在1939年全面实施农作物保险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此后美国政府又根据时宜的变迁对该法进行了多次修订与完善。
2.逐步构建网络型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依据1980年修订的《农作物保险法》,私人保险公司既可以参与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FCIC)的农作物保险和再保险并独立承担风险损失责任,也可以只做享受FCIC 佣金的代理人而不承担风险责任。
此后,在联邦政府财政及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激励下许多私人保险公司积极承保农作物保险,时至2001年FCIC就基本不再做原保险业务,而只代替政府行使政府职能专注经营再保险。
由此形成了农户向私人保险公司投保、并获得政府的保费补贴,私人保险公司不仅可以从政府获得各种费用补贴与优惠政策,而且又可向FCIC或私人再保险公司进行分保以分散风险,再保险公司又可从政府获取费用补贴及税收与金融等优惠条件的网络型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3.开设“模糊”的农业保险产品根据保险的宗旨,保险只承保纯粹性风险(如自然灾害风险)而不承保投机性风险(如市场风险)。
但美国在《1996年农场法》中就推出了既承保农作物产量风险又承保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收入保险,如团体收益保险、作物收益保险、农场总收入保险、收益保证保险和收入保护保险,等等。
这些保险产品的推出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并促进了美国农作物保险的快速发展。
农业保险的国外经验及启示
◎李选芒 ・杨卫 军 t 郭晨 阳 z
摘 要 : 整个 2 世 纪, 0 世界上完全商业化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还未形成, 发展十分缓慢 。直到 2 O世纪 3 年代开始, 0 美国、 日 本、 法国及 亚洲一些发展 中国家等才逐步建立了财政 支持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本文通过介绍现行的五种农业保险模式及其典型的 农业保险特征 , 以农业保险的弱质 和准公共产品性为视 角, 出完善我国政襄挂农业保险的几 最建议。 提 关键词 : 农业保险 准公共产品 保险模式 财政 支持
部耕地的 4 5 成灾面积占到全部耕地的 2. Q %, 2 %。据统计自 值, 6 这说明引入农业保险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如 ,
然灾害每年给中国造成 1 0 1 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0
图 l 示。 所
— —
79 — —
保险提供相应的补贴 。 据统计 ,  ̄)Ig I -g g年期间 , g - 美国政府对
量 , 而降低农产 品价格 , 然使供给 曲线向右下方移动 。假 从 必 1 业生产 是一个生物学过程 , .农 对自然条件具有很强的 定移 动后的供给曲线是 S, 么 , 2 那 农产品均衡价格 由 P 下降到 依赖性 , 来自自然界的干旱 、 、 洪涝 滑坡 、 泥石流 、 火灾、 森林 PA P, 口 B z价格 的
的约束, 这样一个弱质性行业一旦发生风险, 就会造成全国农 村经济收入的波动 , 甚至构成粮食储备安全 , 而影响整 个社 进
虫害等都会影响农业生产。我国又是世界上发生 自然灾害最 变化使生产者 剩余 由原来的 P 0 。 变化为 P 3 生产 者剩余增 A 。 为频繁的国家之一 ,这些自然灾害对我 国农业生产 已构成严 量是正值还是负值 , 取决于农业 保险费用与新 增收入的差额。 重影响 , 1 5 从 9 年到 20' , 8 0 7 平均每年受灾耕地面积占到全 但对 整个社会 而言 , 年 社会福 利的增量 ( B AA O的面积 l 总是正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doc 15)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doc 15)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摘要:农业保险在经过200多年的探索发展后,各国都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独特的经营体制与经营模式,考察其发展演进的经验与教训,对中国农业保险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于此,文章将以若干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与经验作为起点,在对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特点作出比较和基本评价的基础上,提炼出对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一般规律,并据此揭示对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农业保险,经验,启示一、研究综述在通常的理解上,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提供的一种保险。
近年来,农业保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正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
目前,对于农业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从理论层面探讨农业保险的生成的原因。
学者们对这个问题基本形成了共识,并将其原因归结为其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
比如,刘京生(2003)认为农业保险具有商品和非商品两重性;李军(2004)提出农业保险应当属于准公共物品;庹国柱(2004)主张农业保险是介(一)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先后开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验。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
随着世界各国对农业保险地位的不断认识,越来越重视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美国的农业保险。
美国的农业保险是历史较长且实施最好的国家之一。
其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1)试办阶段(20世纪30年代—70年代),此阶段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并根据此法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由国营保险机构经营。
(2)加速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1994年)。
商业保险公司开始参与农作物保险,并在政策上积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销售、服务并承担一部分农作物保险的风险。
(3)政府与私营公司混合经营阶段“1994—1996年)。
国外农业保险主要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 国 13 9 8年 颁 布 了
《 邦 农 作 物 保 险 联
法 》, 之 后 出 台 了 《 邦 农 作 物 保 险 法 修 正 联
2 建 立 多 层 次 风 险 分 担 机 制 的 农 业 保 险 .
体 系 、
案 》 《 作 物 保 险 改 革 法 》 《 场 法 》 等 不 断 、农 、农
一
是 在 中 央 政 府 层 面 都 建 立 农 业 保 险 管
( ) 前 国 际 农 业 保 险 市 场 情 况 一 当 目 前 .全 球 有 4 多 个 国 家 推 行 农 业 保 0 险 .0 0年 全 球 农 业 保 险 保 费 总 规 模 约 为 2 1 1 5亿 美 元 。从 农 险 保 费 区 域 分 布 来 看 , 先 7 首 是 美 国农 业 保 险 保 费 约 为 9 0亿 美 元 . 全 球 占 农 业 保 险 保 费 收 入 的 5 % 以 上 其 次 是 亚 洲 0 农 业 保 险 市 场 ,保 费 规 模 在 4 0亿 美 元 左 右 . 其 中 中 国 和 日 本 2 0年 农 业 保 险 保 费 收 入 01 预计 分 别达到 2 2亿 美 元 和 l 5亿 美 元 再 次
美 国农 、 I 险 体 系 分 i 个 层 次 .第 一 层 保 次 是 联 邦 农 作 物 保 险 公 司 .负 责 全 国农 作 物 保 险 的 经 营 和 管 : 第 二 层 次 是 具 有 经 营 农 险 资 格 的 私 营 保 险 公 司 . 承 担 全 部 农 业 保 险 的A拨业 务 , 体实施 农作 物保 险的 计划 ; 具 第 层 次 是 保 险 代 人 和 农 险 查 勘 核 损 人 . 分
效 率 一 般 不 高 . 时 町 能 会 带 来 较 大 的 负 面 同 效 应
西方三国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中 图分类 号 : 8 0 文 献标识 码 : 文章编 号 :0 9 14 (0 1 0 — 0 2 0 F3 A 10 — 2 6 2 1 )7 0 4 — 3
金融 辍 21第期 0年 7 1
的特 定 风 险 , 保 基金 由一 些相 互 独 立 的农 业 保 共 险公 司发 起 , 府 则对 其 给 予相 当力 度 的财 政 扶 政
农 业 保 险 资源 的整合 , 还将 包 括农 业 巨灾 在 内的
各 类 农 业风 险在 成员 公 司 之 间 、 在全 国范 围 内进 行 了有 效 分散 。
参 保 率是 农 业保 险 的核 心 问题 , 贴 比例则 补 是其 中 的重要 调节手 段 。以加拿 大 的农 作 物保 险
费为 例 , 础保 费 方 面 , 户 负担 4 %, 政 府 和 基 农 0 省 联邦 政 府按 4 6分 别对 剩 下 的 6 %进 行 补贴 ; : 0 巨
补贴 等 ; 内设 于 国家 经济 与 财政 部 的养 老 和保 险
推 动下 ,加拿 大 5 %的农 户 参加 了农 作 物保 险 , 5 覆 盖 了全 国 7 %的农 作物 种 植 面积 , 保价 值 达 0 投
到全 国农 作物 总价 值 的近 9 %。 0
济 和财 政 部 的保 险赔 偿集 团 , 主要 负 责提 供 再 保 险服 务 。具体 经 营农业 保 险的私 人部 门则 是农 业 保 险总 公 司及 其下 属 各 成员 单 位 。此 外 , 户 及 农 其 组织 作 为农 业 管理 全 体委 员 会 ( 业保 险局 的 农 权 力 机 构 ) 成 员 , 整 个 保 险体 系 的发 展 也 起 的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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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doc 15)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摘要:农业保险在经过200多年的探索发展后,各国都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独特的经营体制与经营模式,考察其发展演进的经验与教训,对中国农业保险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于此,文章将以若干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与经验作为起点,在对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特点作出比较和基本评价的基础上,提炼出对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一般规律,并据此揭示对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农业保险,经验,启示一、研究综述在通常的理解上,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提供的一种保险。
近年来,农业保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正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
目前,对于农业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从理论层面探讨农业保险的生成的原因。
学者们对这个问题基本形成了共识,并将其原因归结为其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
比如,刘京生(2003)认为农业保险具有商品和非商品两重性;李军(2004)提出农业保险应当属于准公共物品;庹国柱(2004)主张农业保险是介(2003)提出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两种模式:一种是政府主办,政府设立相关机构经营的模式;另一种是政府引导,实行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
赵学军(2004)从政府干预的角度,认为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干预,特别是政府的财政支持。
胡秋明(2004)认为农业保险走出困境的出路就是制度创新,而组建国家农业保险公司是推动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关键所在。
总的来看,目前学术界对中国农业保险问题的研究已经非常深入,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认真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于加快我国农业保险的顺畅发展,促进我国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二、国外农业保险的兴起农业保险始于两百多年前西欧的农作物雹灾保险。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农业保险机构的国家(1791年),也是最早开办农作物雹灾保险的国家(许谨良,2000)。
此后法国、美国、奥地利、丹麦、瑞士等一些国家也先后开办了农作物雹灾保险。
同时,牲畜保险、森林保险也在欧洲大陆广泛开展起来。
农业保险之所以最早发生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因为农业在这些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已经大规模地走上了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农业自身经营和发展方式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客观地提出了对保险的需求,于是一些私人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始试办农业保险,但是由于农业保险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各国在农业保险事业发展中都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一)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先后开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验。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
随着世界各国对农业保险地位的不断认识,越来越重视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美国的农业保险。
美国的农业保险是历史较长且实施最好的国家之一。
其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1)试办阶段(20世纪30年代—70年代),此阶段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并根据此法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由国营保险机构经营。
(2)加速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1994年)。
商业保险公司开始参与农作物保险,并在政策上积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销售、服务并承担一部分农作物保险的风险。
(3)政府与私营公司混合经营阶段“1994—1996年)。
这一时期,美国国会颁布了《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案》对农作物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
主要通过设立四大险种(提供基本保障的巨大保险、提供较高保障水平的扩大保障保险、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把所有农作物生产者都纳入了农作物保险计划。
该法的实施使保险作物从1980年的30种扩大到47种,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占当年可保面积的82%,是美国历史上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比例最高的一年。
(4)私营公司为主,政府加强宏观管理(1996年后)。
1996年后,随着美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政府开始逐步退出了农作物保险的直接业务,将业务全部交给了私营公司经营或代理。
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只负责规则的制定、履行稽核和监督职能,并提供再保险。
2000年,美国可以参加农作物保险的作物已达100多种,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的76%,1981-2000年,累计收取纯保费198.1亿元,累计赔款支出202.4亿元。
2.日本的农业保险。
日本的农业保险采取的是一种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而政府补贴和再保险扶持的模式。
日本的农业险是本世纪20年代发展起来的,经过几次大的改革,1929年颁布了《牲畜保险法》和《农作物保险法》,开始实行农业保险,到1947年进一步对两法进行修改合并为《农业灾害补偿法》,整个农业保险制度逐渐得到统一。
日本的农业探险组织形式采用“三级”制村民共济制度,即市町村直接承办各种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共济组合、承担农业共济组合分险业务的都道府县共济联合会、承担各共济联合会再保险的全国农业保险协会,三重风险保障机制,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分散。
日本的农业保险,采取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立法规定,一旦某地区建立了互济组织,所有农作物耕种面积达到预定规模的农户,即被强制参加农业保险。
小规模农作物种植农户,可以自主选择,按政府指令种植稻谷、小麦养殖的农户,不用投保就自动参加了保险。
3.加拿大的农业保险。
加拿大农业保险于1935年开始实施,由联邦和省政府共同立法并分摊经营成本,由农场主支付一定保险费的保险计划,联邦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是分级负责制,即设立农业部和各省的农作物保险局,农业部的农作物保险局直属部长领导,是从宏观上制定农作物保险政策,对保险范围、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进行研究和统计分析,并支付省保险机构应负担的补贴、行政开支和保险金的赔偿。
省农作物保险局负责农业保险业务的服务和具体运作,省农作物保险局的行政开支和亏损补贴由联邦政府和省政府两级分别承担,其具体做法有两种(林平,2002):一是联邦政府补助省农作物保险局行政开支,其总补助额等于行政开支的50%,另外50%由省政府承担;二是联邦政府不负担省农作物保险局的行政开支,只负担农业保险50%的风险责任。
4.法国的农业保险。
法国农业保险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840年,当时在法国一个省的农村,几家农民为了联合起来对付火灾,率先成立了农业互助保险社。
这一举动起到示范作用,此后,法国各地都相继成立了这样的互助保险社,保险范围也逐渐扩大到农业领域的各个方面。
据相关学者研究,法国农业保险采取的是一种商业化运营、政策性扶持的模式(冯娟娟,2005)。
其运作主要是有相互竞争的互助保险社和商业性保险公司承办农业保险,政府不直接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但给农业保险以税收等政策优惠。
(二)亚洲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在亚洲,各国政府认识到农业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经营农业保险经常出现超亏损,因此政府一方面从财政上给予补贴,通过再保险分担农业风险:另一方面给予保费补贴(郭晓航,1993)。
从保险对象上看,亚洲国家的农作物保险,大多以稻、麦、豆类、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保险对象。
保险额的确定,主要是生产成本和农业贷款部分。
少数国家农业保险承保作物平均收获价值的几成,如孟加拉国的水稻、小麦作物险可按三年平均收获量政府牌价的六成承保。
从保险形式看,亚洲国家的农业保险一般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建立国营保险公司经办农业保险,如斯里兰卡由农业部所属的农业保险理事会负责试办粮食作物保险,棉花保险和牲畜保险,对农业贷款户实行定额强制保险。
另一种是农业保险合作组织形式,如孟加拉国由综合保险公司与合作组织的联合会在部分地区共同办理作物保险,农业部负责监督,试办小麦、水稻保险。
三、比较:中国农业保险的特点我国实施的农业保险,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既有共同点,又有很大差异。
共同点主要包括:(1)维护从事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当农户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农业灾害补偿制度对其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从而稳定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产力。
(2)开展农业保险需要政府法律上、经济上、行政上的支持;(3)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4)开展农业保险需要尽可能地运用市场的方法,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主体的经营体系;(5)开展农业保险同救灾、防灾、减灾工作相结合;(6)在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的框架下开展农业保险等。
而差异点主要表现在:1.探索历程不同。
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农业保险是在私人公司多次试办农作物保险失败后才开始研究农业保险的。
在试办初期,各国都曾经受到组织机构不健全、立法跟不上、保险对象单一、保险公司怕保险、农户参与率低、逆选择和道德风险以及项目精算不准确等困难的困扰,经过了不断的改革,才走出了如今政府出政策、私营保险公司办理的路子。
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农业保险已经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与水平。
我国的农业保险虽然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断断续续试办过,大都是昙花+现。
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很快开展了农业保险,但是在1958年刮“共产风”中断。
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以来至2004年初,基本是在商业保险的框架内试验。
2.决策机制不同。
美国采取的是国会听证制度。
决策公开、透明、公众的参与率高,仅1993年以来:,—美国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就经过了6次修订,每次国会都要为此召开听证会。
开会的时候,公众都可以参加,并发表意见,有时争论相当激烈。
我国采取的是政府官员决策制(李军,2004)。
靠发文件,而缺少可行性调研和评估,公众的参与率低。
近几年,虽然有关部门对农业保险的改革进行了专题调研,但对决策影响不大。
3.法律法规的建设水平不同。
目前世界众多国家都建有较完备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从法律上规定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保障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的支持。
以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顺利建立和业务协调运作的有效实施,如:美国最早的农作物保险法制订于1938年,称为《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从1938—1994年共修订了13次。
加拿大农作物保险立法也经历了20多年的研究和准备。
日本于1929年、1938年和1947年颁布了三都有关农业保险法规,即《家畜保险法》、《农业保险法》和《农业灾害补偿法》。
而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建设相对滞后。
1985年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曾规定:要制定对农村互助保险合作社的管理办法。
但是,直到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废止,有关管理办法也未制订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55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这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尚待制定。
4.经营管理体制不同。
目前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实行的是政策性保险,采取的是政府出政策、商业性公司经营或代理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