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作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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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作业办法
1.职责与权限
1.1 行政人事部
1.1.1 负责按照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各项培训工作的开展;
1.1.2 建立和落实内部讲师制度,协商落实讲师授课主题,并负责内部讲师团的培养和考核;
1.1.3 负责寻求外部培训资源,掌握外部培训市场信息,并与相关培训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关系;
1.1.4 确定培训师资、审核培训教材及相关资料;
1.1.5 提出外训建议,管理外训员工;
1.1.6 拟订与培训有关的相关费用预算,并审核控制费用支出;
1.1.7 建立、维护员工培训档案。
1.2 直线部门
1.2.1 根据部门/单位年度目标与规划,确定部门/单位培训需求,并反馈至行政人事部;
1.2.2 根据部门/单位员工考核情况与发展方向,确定员工个人发展需求,并反馈至行政人事部;
1.2.3 本部门/单位内部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1.2.4 督促本部门/单位员工参加公司规定、组织的培训课程;
1.2.5 满足公司需要,培养并提供内部培训讲师;
1.2.6 选择适合员工的外训课程,审核部门/单位内外训申请。
2.内部讲师团
2.1 内部讲师团成员:公司主管以上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公司的内部讲师团,承担培育公司员工的责任,如有需要,公司也可邀请其他员工为内部讲师。
2.2 讲师职责:课程讲授、教案制作与更新、新课程开发、辅导学员。
2.3 授课时间:全体讲师必须完成培训计划规定的授课任务。
2.4 课酬确定:内部讲师授课,按小时付酬,10元/小时。对于学员评价不合格的内部讲师,不支付当次培训报酬。
2.5 考核与奖惩:没有完成行政人事部下达的授课任务的,当年年度绩效考核为C,次年不考虑晋升与加薪。
2.6 培训师管理
2.6.1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内部培训讲师的资格确认及培训考核;
2.6.2 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对内部讲师的学习与提升,负责安排统一进行内部集训或外训。3.培训课程体系
3.1 基础课程系列。安全系列课程、行政人事系列课程等作为公司所有员工任职的基础课程。
3.2 职业素质系列。职业人礼仪、计算机操作技巧、团队协作技巧、时间管理等等,作为职业人应该具备的基础素质相关课程,构成公司职业素质类课程。
3.3 专业技术类课程。人力资源系列课程、市场营销系列课程、财务管理系列课程、物流管理系列课程、压力容器检测系列课程等,构成专业技术系列课程。
3.4 经营管理系列课程。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经营战略系列课程构建经营管理系列课程。4.培训需求
4.1 行政人事部应定期不定期做好培训需求诊断和确认工作,可采用问卷调查、人员访谈、绩效评估、行为观察等方式进行。
4.2 各部门/单位与个人有义务支持和配合行政人事部提供准确的培训需求,并填写《培训需求计划表》。
5.培训方式
5.1 内部培训
5.1.1 由行政人事部及各部门/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专题学习与研讨等;
5.1.2 授课人为内部讲师及外聘的高等院校专家学者、行业协会领导、培训机构讲师等;
5.2 外部培训
根据员工的岗位需要,参加外部培训机构、院校组织的培训。
5.3 在职培训
5.3.1 使受训员工通过由熟练员工的引导,对其进行的熟悉职位职责、工作方法、推进工作改善、帮助解决问题等途径进行的培训、指导;
5.3.2 为拓展视野、启发思路,公司组织、安排的外出考察、交流与学习培训。
6.培训内容
6.1新员工入职培训
指新员工在试用期间须接受由行政人事部组织的集中培训及各部门/单位安排的专业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理念、企业文化、公司制度、安全基本常识、工作方法简介、职位职责和要求等。
6.2专业技术培训
指为更新、扩展员工知识面、提升任职能力、增进工作效率,针对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所进行的培训。包括:人力资源课程、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优质客户服务等。
6.3职业素养培训
指企业员工所需的基本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培训课程。包括:有效沟通、职业人礼仪、时间管理、团队协作等。
6.4经营管理培训
指企业经营战略系列的培训课程。包括:如何培育、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发展战略设计与实施等。
7.培训纪律
7.1 公司员工必须参加行政人事部及各部门/单位指定的课程的学习,并准时出席、签到,未签到则视为缺席。
7.2 员工无故缺席培训,作旷工处理;一年内无故缺席二次者,下年度不考虑晋升、加薪。
7.3 培训时所有参训人员的通讯器材必须保持关闭或静音状态,违犯者,扣除薪金20元。
7.4 凡参加外部培训,考核为不合格者,培训费用自付。
8.培训效果评价和跟踪
8.1培训后须及时进行总结和效果评价,借以检查培训效果,效果评价可采取即时性问卷调查评价和跟踪调查评价两种方式,采用部门了解、口头谈话、书面调查等方法进行。行政人事部根据评价结果填写《培训效果调查表》。
8.2 通过培训效果评价,持续改进培训工作,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9.外部培训管理
9.1申请程序
9.1.1确因工作需要,公司暂未安排相关课程的,员工可申请外部培训并填写《员工外训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9.1.2经批准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参加外训员工服务合同》,并由行政人事部备案。
9.2费用报销
员工经批准参加外部培训后,可凭培训机构合格证书和发票,按规定到公司财务部报销学费。但培训不合格的、未取得所需证照的不予报销学费。
9.2.1费用报销额度在1000元以下的:
须与公司签订《参加外训员工服务协议》,如员工在培训期间及劳动合同期限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该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如系公司解聘,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费用。
9.2.2费用报销额度在1000元以上的:
(1)须与公司签订《参加外训员工服务合同》,费用报销(含实际发生的差旅等总费用)额度与在公司服务的年限挂钩,继续服务年限时间从费用报销之日起算。具体服务年限规定如下:
1000元—3000元的,必须在公司继续服务2年以上;
3000元—6000元的,必须在公司继续服务3年以上;
6000元-10000元的,必须在公司继续服务4年以上;
10000元以上的,须在公司继续服务5年以上。
(2)在培训期间辞职的,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如系公司解聘的,公司承担50%,个人承担50%;
(3)在训后规定的服务年限内(从费用报销之日起),因员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按(1-实际服务年限/应服务合同年限)*报销费用*100%的比例,计算员工应承担的费用;如系公司解聘的,按(1-实际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报销费用*20%的比例,计算员工应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