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立的利益交锋
3Q大战,一场阳光下的利益拉锯战!
3Q司法大战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除了一些互联网企业虎视眈眈,暗地站队表态外,人们更多的是多了些调侃的谈资。
笔者从事互联网工作时间不久,也错过了以前的许多互联网大战。
好不容易赶上了这次百年一遇的大战,因此也忍不住说说自己的想法,博行家一笑。
针对360 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嫌垄断,并索赔超过1.5 亿元一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曾于2013年3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360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腾讯公司不构成垄断。
360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对此,腾讯认为QQ软件是一款集成了各种互联网应用的综合服务平台,不存在搭售行为,且当时所实施的“二选一”行为有充分正当理由,腾讯从未实施任何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而360公司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来证明其遭受了所谓的“巨大损失”。
因此腾讯公司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因此本次诉讼可以说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
本次360腾讯互讼应该说是2010年3Q大战的延续。
从庭审现场看,诉辩双方主要围绕“360推出的扣扣保镖是否破坏了QQ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商业模式”、“腾讯的商业模式是否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扣扣保镖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创新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在哪里”。
众所周知,QQ是一款即时通讯软件。
由于使用便捷、功能多样,迅速成为用户使用最广泛的聊天软件。
据腾讯2013年Q3财报显示,QQ月活跃用户超过1.7亿。
为了盈利的需要,同时也为了增强QQ功能的粘性,腾讯于是在升级QQ软件的过程中,捆绑了大量的插件进而推广腾讯其他相关产品。
捆绑推广产品,并非腾讯首创,其他互联网公司也同样做过。
但将捆绑推广做到极致的,那就首推腾讯了。
由于几乎人手一号的巨大优势,腾讯在进入其他领域推广产品时,几乎就确定了该领域的大佬位置,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这也是行业人人自危的原因,也是最近阿里和微信矛盾升级的原因。
其实,QQ软件在升级或使用功能中,加入插件理应无可厚非。
网络中立在中国
网络中立在中国作者:胡凌来源:《文化纵横》2014年第05期“网络中立”(net Deutrality)争论源起于美国,扩展到欧洲,最初由宪法学者提出,涉及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公平非歧视地为各种网站提供传输服务,特别是非盈利性网站,确保基本的传输质量,保证网络言论的表达自由。
学者们担心ISP只为出价高者提供好的传输服务,却可能歧视众多中小内容服务商,特别是存在利益竞争关系的时候。
这种主张还和互联网发展早期的“端到端”(end-to-end)原则和开放架构结合起来,认为正在出现的非中立性专有网络会遏制终端创新,特别是“纵向一体化”(vertical integration)模式。
这种上升到意识形态高度的主张没有看到互联网的形态及其服务一直在发生变化,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和接入服务技术的多元化,因此很难说创新和消费者福利在整体上降低了。
本文将这一论题移至中国语境下讨论,但不是简单照搬西方网络中立争论的论点,因为首先,以保护言论和表达自由为依据的辩论在中国缺乏市场,人们更关注特定信息服务和信息内容的自由表达问题,例如微博和微信与打击谣言的关系,而较少关注ISP作为中介执行者的地位,在清理非法信息的活动上,人们默认网络服务提供商并不中立。
其次,中国的ISP为国有企业,肩负盈利性和公共服务性双重职能,基础电信服务市场并未向私人资本开放,和西方国家有很大不同。
第三,从历史上看,中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一直以电信行业改革为背景,主要体现为专有网和公共网之间,条块管理体制内部的冲突和矛盾,美国式的“端到端”论点从未出现。
本文试图通过“网络中立”争论引出在中国语境下有意义的问题,主要是:(1)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的技术创新有利于扩大低成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因为这是由互联网商业模式决定的,从而为传统基础设施服务建设提供新思路,处理好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的关系;(2)如果看不清这一点,就会产生以基础服务压制其他竞争性增值服务的问题,从而使“中立性”变成一个问题,一些政治问题和国家行为也往往和经济问题纠缠不清,巩固了运营商的非中立地位;(3)和“中立性”相对应的是整合互联网不同层面资源,排他地向消费者提供从接入到内容的服务,即纵向一体化。
“网络中立”原则的前世今生
“网络中立”原则的前世今生作者:高琪娜来源:《阅读(决策智库)》2016年第05期“网络中立(Network Neutrality)”这一术语由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吴修铭于2002年首次提出,“网络中立”原则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对一切互联网应用和数据保持“中立”,该原则的核心在于要求互联网坚持自由和开放,杜绝控制和歧视,基础网络应成为互联网应用的创新平台。
尽管没有人会反对互联网的自由和开放,但是随着互联网的价值不断提高并日渐渗透进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或者提高盈利,采取了一些违背网络中立的措施,导致“网络中立”之争愈演愈烈。
从公众到学界、企业和政府,都因为在网络中立问题上的不同立场,被划分为了泾渭分明的两个阵营。
谈到“网络中立”,首先需要追本溯源到互联网。
20世纪60年代,美国兰德公司试图开发出一个能够在核战争中幸存的通讯网络。
传统的网络(例如电话系统和邮政服务)是通过中心交换点传递信息,一旦这个关键节点被破坏,整个网络就会完全中断。
兰德公司的工程师保罗·巴兰提出了一个新的网络设想:在这个网络中不存在中心交换点,仅仅是许多较小的、广泛分散的节点,网络中的每个节点都可以将数据传输到另一个节点,直到消息到达最终目的地。
每条信息都会被切分成很小的“数据包”,每一个单独处理的数据包都被发往它自己的目的地。
计算机在接收数据包之后,对它们进行组装,重新构成一条连贯的信息。
“就像热土豆一样,根据目的地的方向,每一个数据包从一个节点被扔到另一个节点,直到它到达了正确的位置。
即便大块的网络被破坏也没关系,那些数据包会通过幸存下来的其它节点,绕过被破坏的区域,继续传输。
”科幻小说作家布鲁斯·斯特林对此进行了通俗的解释。
很快,这种新的网络就被建立起来并开始运行。
在当时,人们通过电话线来传输数据包。
1969年,原本仅由7台研究性大学电脑主机组成的网络迅速扩张,到20世纪70年代已经有数千台电脑加入了该网络,到20世纪90年代初网络中的电脑数量已经增加至数百万台。
网络中立之争
网络中立之争也许有读者对「网络中立」(Net Neutrality)这个术语不是特别熟悉。
先简单解释一下,这是在美国极具争议的互联网管理问题,其核心是政府和互联网带宽服务商是否应该对所有数据一视同仁,让用户享受到同等效率的接入服务?网络中立的支持者认为,网络服务商不应优待或歧视特定来源或类型的数据,它们必须在各种流量的带宽争夺中保持中立。
这一原则的支持者主要是互联网巨头,如微软、Google,在政治上则是奥巴马民主党政府。
而反对网络中立原则的一派,包括 Verizon、AT&T 等网络服务接入商,政治上的盟友则是共和党,他们认为网络服务商有权区别对待不同的数据,并对享用优先数据通道的企业收费。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一个人是 Verizon 的用户,他想在自己的电脑上访问 YouTube 和 Netflix 这两个网站,假如 YouTube 和 Verizon 签署了优先协议而 Netflix 没有,那么他访问 YouTube 的速度就会比访问 Netflix 快得多,长此以往,这个用户一定会更倾向于使用 YouTube 而不是 Netflix。
网络服务接入商的理论好比,我修建了一条公路,那么我为什么没有权利对所有进入这条路的车收费?而且我还应该按照道路占用率的不同,对载重卡车、小轿车、摩托车收取不同的费用。
上个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以 3 比 2 通过了肯定网络中立的新规则,让所有支持网络中立的人击节叫好,他们认为是取得了一场重大胜利,但反对者绝不会善罢甘休,他们必将发起一场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希望在法庭上扳回比分。
在网络中立的战场上,好莱坞无疑是站在支持者这方的。
FCC 新规刚刚通过,制片人工会(PGA)和编剧工会(WGA)都发表声明表示欢迎,因为在电影工业的人看来,这是对原创工作和内容提供者的保护。
互联网正日益成为影视发行的重要新渠道,很多人说我们正处于一个「美剧黄金时代」,那么这个黄金时代其实是高度依赖有线电视和在线流媒体的传送通道。
网络中立原则能否解决微信收费争端?
微信触碰运营商利益微信代替了运营商传统业务中的短信、彩信和语音,使得通信运营商的业务收入下降,但却没有使运营商相应增加收入,引起运营商不满。
微信在使用过程中耗费的流量很少,因而不能给运营商带来大量数据业务收入。
在net 接入方式下,无论是iOS、安卓还是塞班系统,在前台和后台运行时每小时消耗的流量只有2.4K,一个月运行的流量也只有1.7M,iOS 系统甚至在后台运行时是不需要消耗流量的。
在wap 接入方式下,iOS 系统无论前台还是后台运行时都不消耗流量,但对于安卓和塞班系统来说,前台运行时会比net 接入方式下消耗10倍以上的流量,后台运行几乎与net 接入方式下持平,因而总体来说wap 接入方式下微信消耗的流量也很少。
在发送各种消息时,微信消耗的流量也不多,就文字消息来说,1M 流量可以发送约1000条信息,对于语音消息来说,每秒消耗的流量大约在0.9K~1.2K。
微信耗费如此之少的流量,结果就是微信用户的大量增长并没有给运营商的数据业务收入带来大量增长,反而还占用了运营商免费的信令通道。
信令在设计之初是用来控制语音信号的,保证语音通话业务的顺利发展,同时也有很多空闲的信令,后来在开发短信业务时这些空闲的信令得到利用。
短信业务也会频繁占用信令资源,但是与微信不同的是,这些短信业务并不会一直在线。
微信由于其后台运行、一直在线的特点,它对信令通道的占用频率远远超过短信■ 徐欣 | 文业务,加上超过6亿的庞大用户数量,微信不仅侵占了原本空闲的信令,甚至还影响到了控制语音的大量信令,导致通话质量的下降。
目前,运营商并没有设想对信令通道收费,但是过多占用信令通道还是给运营商带来不小的麻烦。
微信可以一直在后台运行,在这个过程中会不断向基站发送信令,告知基站自己现在的状态,6亿用户24小时发送信令很可能造成信令通道堵塞。
日本就曾经发生过信令通道拥堵导致日本最大的通信运营商NTT DoCoMo网络故障的情况,在事后的调查中该运营商发现,一款免费的语音应用短时间内产生的大量控制信令和数据流量是这次网络故障的直接原因,从发生网络故障到顺利解决问题经历了4个多小时,期间无数用户受到了影响。
“网络中立”论下的利益交锋
种 媒 体 对 相 关 内 容 进 行 了 大 量
报 道 , 且 有 政 治 集 团 和 利 益 集 并
团 参 与其 中 , I 从 界热 点 逐 渐 成 为 社会 热 点 。
强 烈 反 对 , 们 提 m 了 “ 络 中 他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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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地 运 营 商 A & E T T C O爱 德 华率 先 发 表 言 论 ,想 要 改 变 这 种 状 况 , 德 华 称 , 他 们 ( 互 联 网 爱 “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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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牌时刻——“网络中立”之争:电信业与互联网的利益角逐
由市 场支持团体构成 。从2 0 年开始 ,“ 05 网络中立” 第三 阶段 , 策交锋 。在2 0 年 的美 国总统竞 政 0 8
成 为 了为整 个 美 国社 会 所 关 注 的 公 共 政 策 问题 。 选 中, 民主 党 候 选 人 奥 巴 马 表 示 支 持 “ 络 中立 ” 网 政 策 , 共和 党候 选 人 麦 凯 恩则 反 对 “ 而 网络 中立 ”立 法, 样 “ 这 网络 中立 ” 升 为两 党 政 策斗 争 的 问 题 , 上 支 持 和 反 对 阵 营 都 获 得 了 强 大 的 政 治 力 量 支 持 。奥 巴 马 当选 总 统 后 任 命 了其 顾 问 J l sGe a h w s i ui n c o k u 担 任 美 国 联 邦 通 信 委 员 会 ( C 主 席 , CC 为 了 F C) F 成 “ 络 中 立 ”政 策 的 实 施 者 , 0 9 1 月 F C开 始 网 20年 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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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a t mc s上诉 特 区法 院 , 院宣布 F 无权 强迫 互 法 CC 联 网企业 遵守 “ 网络中立” 规。由于奥 巴马在 竞选 法
中对 “ 络 中 立 ” 法 有 过 承 诺 , 以 F C 坚 决 推 网 立 所 C 仍 行 立 法 , 0 0 1 月 2 日F 投 票 通 过 了 “ 络 中 2 1 年 2 1 CC 网 立 ” 规 , 名 F 委 员 里3 民 主 党 委 员的 赞 成 使 得 法 5 CC 名
将之 比喻为 “ 电网理 念 ” 即任 何用 电设备均 可 自由 , 地 接入 电网, 电网对各种用 电设备均 “ 中立 ” 提供 地
电力 ,“ 立 ” 得 电网成 为 了用 电设 备 的创 新平 台。 中 使
宽带与网络中立性的争论
宽带与网络中立性的争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全球范围内互联网中立性的争论愈演愈烈。
网络中立性指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数据流量,不对特定的网站、应用程序或服务进行优先或限制,以确保网络自由和公平竞争。
然而,宽带与网络中立性之间存在着一系列复杂而又引发激烈争议的问题。
争议的根源可以追溯到ISP与内容提供商之间的经济利益。
一些ISP认为,如果他们能够掌控和管理网络流量,将能够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获得更多的收入来源。
他们主张,对高峰时段的网络流量进行限制和优化,可以保证网络的稳定性和速度,从而提高用户体验。
此外,他们认为,针对特定的流量进行优先处理,比如视频流服务或在线游戏,可以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符合用户需求。
然而,网络中立性的支持者却担心,如果ISP获得掌控网络流量的权力,将导致垄断和不公平竞争。
他们认为,网络中立性是维护互联网的公平与开放的基石,保证了所有网站和服务在网络上平等对待。
如果网络中立性被打破,大公司和有权势的机构可以通过支付额外费用获得更高的网络带宽,从而打压小公司和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这将对互联网创新和竞争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网络中立性的争论也与言论自由紧密相关。
互联网的兴起为信息传递和自由表达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如果网络中立性遭到破坏,那么这种平台可能会受到巨大的威胁。
ISP可能会限制特定内容的传输速度或完全封锁某些网站,从而对言论自由产生负面影响。
这引发了人们对于网络中立性的关注,以保护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平台的本质。
为了解决这一争议,一些国家已经采取了立法措施来确保网络中立性的原则。
这些措施要求ISP必须平等对待所有的网络流量,不得优先或限制特定的数据传输。
然而,一些人认为这些法规过于武断,可能对ISP的管理和技术创新产生限制。
在这个问题上,寻求平衡是至关重要的。
既要保护网络中立性,维护互联网作为开放平台的特点,又要理解ISP为提供高质量和稳定的网络服务所带来的需求。
互联网技术是否中立的辩论
互联网技术是否中立的辩论互联网技术的中立性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中立性指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不对网络流量进行任何干预或区分对待,无论是来自哪个来源或去往哪个目的地的数据都应该被平等对待。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应用范围的扩大,人们对互联网技术是否中立的争论也变得日益激烈。
支持互联网技术中立性的人认为,互联网应该是一个开放、自由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平等地访问和使用网络上的资源和服务。
如果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开始对网络流量进行区分对待,那么就会出现一种情况,即一些网站或服务可能会被放慢或甚至被屏蔽,这将严重损害互联网的公平性和开放性。
此外,互联网技术的中立性也被认为对创新和竞争至关重要,因为它可以保障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和服务能够平等竞争,而不受到大型互联网公司的不公平竞争行为的影响。
然而,反对互联网技术中立性的人则认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应该有权对网络流量进行管理和优化,以确保网络的稳定和安全。
他们认为,如果不对网络流量进行管理,那么在网络拥堵或遭受网络攻击时,就无法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
此外,一些人还认为,互联网技术的中立性可能会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商业利益造成影响,因为他们可能无法根据用户对网络资源的使用情况来制定不同的收费政策。
在这场争论中,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互联网技术的中立性对于互联网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互联网技术的中立性,我们都应该认识到互联网是一个公共资源,它应该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权利。
因此,我们需要在保障网络稳定和安全的前提下,寻求一种既能保障互联网技术的中立性,又能满足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商业需求的解决方案。
只有这样,互联网才能继续为全球用户提供一个开放、自由的平台,促进信息的自由流通和创新的发展。
谁应为互联网时代的中立行为买单
谁应为互联网时代的中立行为买单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时代的中立行为越来越重要。
中立行为是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处理网络数据时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加入任何阻挠或干涉行为,保持公正和中立的原则。
互联网中立行为是维持互联网开放和公正竞争的重要保障,但谁应为互联网时代的中立行为买单,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为什么需要中立行为?互联网时代,各种信息和资源通过互联网传输,中立行为可以保证网络资源和信息的公平使用,保证互联网参与者间公正的竞争。
互联网中立行为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方面,网络中立行为可以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让所有用户都可以平等地使用网络资源。
另一方面,在维护网络安全和保障用户隐私等方面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中立行为的买单应由谁承担?互联网中立行为的买单是由谁承担呢?大多数人认为应由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来承担。
这是因为,ISP是提供网络接入服务的公司,包括电信运营商、有线宽带运营商、无线网络服务运营商等,这些公司提供的服务都必须遵守中立行为原则,保证互联网开放和公正竞争。
如果ISP不遵循中立行为原则,将可能导致传输网络上的信息被偏袒或干扰,或者造成网络数据流量的不平衡,影响公正竞争和用户体验。
然而,ISP为了实现更高的利润和更好的商业发展,会尝试使用各种手段来限制网络中立行为,例如,将特定服务的流量限制,阻止特定的应用程序,甚至介入数据传输,对某些数据进行限制或者加速,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
这对中立行为造成了威胁,需要有特定的规定和制度来保护中立行为。
应该由谁来制定中立行为规定?既然互联网中立行为是维护公正竞争和用户权益的重要保障,那么应该由谁来制定中立行为规定呢?一般来说,这应该由政府机构来制定和监管,例如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欧盟委员会、NCC(韩国国家电信委员会)等。
政府机构可以起到制定规定、维护公正和监督执行的作用,从而保障互联网中立行为的有效实现。
然而,在一些国家,特别是存在政治因素影响的国家,政府制定的中立行为规定往往受到监管不力、弊端和缺陷等问题困扰。
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的流变及批判以德日的理论和实务为比较基准
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的流变及批判以德日的理论和实务为比较基准一、本文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人类活动的重要场所。
然而,与此网络犯罪也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对网络安全、社会秩序乃至公民个人权益构成了严重威胁。
网络中立帮助行为作为其中的一种重要形态,其可罚性问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均引发了广泛争议。
本文旨在以德日两国的理论和实务为比较基准,深入探究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的流变及批判,以期为我国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本文首先将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内涵和外延。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梳理德日两国在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问题上的理论争议和实务判例,分析两国在该问题上的不同立场和理由。
通过对比分析,本文旨在揭示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以及德日两国在解决这一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
本文还将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的批判进行深入探讨。
一方面,本文将从刑法谦抑性、罪刑法定原则等角度出发,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的合理性进行质疑;另一方面,本文还将结合具体案例,分析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在实践中可能引发的问题,如过度扩大打击面、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等。
本文将在总结德日两国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的未来发展提出展望和建议。
本文认为,在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应充分考虑保障公民个人权益和促进网络空间健康发展的需求,实现刑法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双重功能的平衡。
二、德国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的理论与实务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其在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的理论探讨和实务处理上,呈现出一种严谨而深入的态度。
德国刑法理论界对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进行了深入探讨,其中最为核心的观点是“共犯行为独立性”理论。
该理论认为,即使网络中立帮助行为本身不具有直接违法性,但如果该行为在客观上促进了正犯行为的实施,那么该帮助行为就应当被视为具有独立性,从而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监管与放任美国网络中立制度的立与废——新自由主义视角之下美国网络监管制度研究
监管与放任:美国网络中立制度的立与废——新自由主义视角之下美国网络监管制度研究陈俊妮(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北京30683)摘要:互联网监管与放任之间的冲突不仅在美国,在其他国家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网络中立在263年6月被撤销,这是美国网络监管制度的重大变化,标志着从政府监管开始走向市场放任。
通过立与废的四维度解读发现,网络管制的放任政策深受新自由主义政治经济思想在美国回潮的左右,在新自由主义逻辑之下,关于新闻中立管制的无法可依、监管对互联网市场投资创新发展的阻碍以及对服务提供商利益的削减,都成为抵制监管的借口,导致以网络中立为核心的互联网监管制度在美国走向末路。
如何找到网络自由发展与监管之间、公共利益与市场利益之间的平衡点,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的过程,网络中立在美国的遭遇,证明了大卫•哈维所说的,比起新自由主义所允许的治理体系,还有更为有价值的治理体系有待我们去建立。
关键词:网络中立;新自由主义;互联网监管中图分类号:G226.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44X(2223)62-0671-16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作为一种经济和政治思潮,新自由主义在22世纪72年代作为应对英国经济危机的经济理论出现, 345年弗雷德里希•哈耶克出版《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倡导新自由主义立场,并因此在3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学界对新自由主义的关注,经历了一个长期蛰伏之后的断崖式上升态势。
据P—Quest数据库,题名中包含neolideralism 的英文著作接近726部、英文学术文章超过5万篇。
如果以十年为界,2006年到2216年是新自由主义相关研究剧增的第一个阶段,这一阶段发表的作品占到了总数的33%;到2213—2616年的第二个阶段,发表文章超过4万篇,占到总数的64%o这两个十年构成了新自由主义研究的井喷时期,尤其是2268年的金融危机,大大提升了它在第二个阶段的关注度。
“网络中立”的规制分析
“网络中立”的规制分析作者:李宏博金传梁来源:《中国经贸》2010年第10期摘要:“网络中立”话题在美国引起热议,支持方与反对方各陈其词,围绕着网络管理、政府规制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本文将阐述相关问题并从规制成本、社会福利等角度对“网络中立”进行分析。
关键词:网络中立;规制一、利益之争引发双方博弈人们对“网络中立”(Net Neutrality)一词虽无统一的定义,但普遍认为该词是指每一个接人同一网络的用户应该是平等的,用户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访问网络内容、运行网络应用,一个用户应与其他的用户处于对等的网络地位上并可以在相同等级的网络上互相接触,网络是保持开放性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不应在网络上设置障碍,网络上的信息不应被无理地延迟。
2010年4月初,美国联邦上诉法庭作出裁决,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无权强迫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遵守“网络中立”法规。
在“网络中立”这一话题引起的热议中,支持与反对双方各持己见。
而上诉法庭的判决是对支持网络中立的一方的一次打击。
反对网络中立的一方有包括各大电信公司与有线电视公司在内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网络设备制造厂商,一些提倡自由市场的特殊利益团体,以及共和党人士等。
他们认为“网络中立”是“找麻烦的解决方案”(a solution in search of a problem),这只会带来更多的问题。
他们希望网络管理的问题应该交给市场来处理,不应由政府部门进行过多干预。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认为自己投入大笔资金进行网络建设,但结果似乎永远不能满足用户的带宽需求,而且只能坐视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开发十分占用带宽的应用并赚取高额利润,自己的高额投入却并没有带来更高利润率的回报。
支持一方有大多数网民,包括谷歌、雅虎等在内的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互联网先驱,一些倡导公众知情权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团体,以及民主党人士等。
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支持网络中立。
对于网民来说,他们当然不希望在自己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交过接入费之后还享受不到网络应有的便利。
网络中立性的利弊
网络中立性的利弊:平衡天平的两端在这个数字化时代,网络中立性就像是一位公正的法官,它维护着网络世界的公平与正义。
它是互联网的基石,是保障网络自由与平等的重要原则。
然而,网络中立性也像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其利也有其弊。
那么,网络中立性究竟是如何平衡天平的两端,又是如何成为现代网络世界中争议的焦点呢?首先,让我们来描绘一下网络中立性的利。
网络中立性就像是一位无私的守护者,它确保了网络世界的公平竞争。
在网络中立性的原则下,每个用户都能够平等地访问和使用网络资源,无论他们的地理位置、经济状况或社会地位如何。
这种公平,就像是一片广袤的草原,为所有的生物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然而,网络中立性的重要性远不止于此。
它更像是网络世界的润滑剂,拥有着超乎寻常的效率和效果。
在网络中立性的支持下,我们的电子邮件、网页浏览、视频通话等网络应用得以顺畅进行,仿佛是无形的桥梁,连接起了信息的孤岛,让我们在数字世界中自由地穿梭和交流。
然而,正如一枚硬币有两面,网络中立性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网络中立性可能会限制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在提供网络服务时的创新和投资。
这就需要我们在推动技术进步的同时,也要关注网络中立性的合理调整,确保网络服务提供商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和激励。
此外,网络中立性也面临着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的挑战。
这就需要我们在享受科技带来的便捷和乐趣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自己的网络安全和隐私,让科技真正地服务于人类。
尽管面临挑战,但网络中立性在现代网络架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
它就像是一位拥有神奇魔法的巫师,不断地为我们创造奇迹和惊喜。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相信网络中立性将带给我们一个更加公平、高效的数字未来。
首先,网络中立性将继续推动互联网的发展。
在新的网络中立性原则的支持下,我们可以实现更快速、更高效的数据传输和通信,这将极大地推动互联网的发展。
就像是一位充满智慧的大脑,网络中立性将为我们提供更强大的计算和处理能力,让我们在数字世界中尽情地创造和探索。
网络中立性的利弊
网络中立性的利弊:数字世界的平衡之术在这个数字化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运行的基石。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的增多,网络中立性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网络中立性,就像一位神秘的天平,衡量着网络世界的公平与正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网络中立性的利弊,以及它如何影响我们的数字生活。
首先,让我们用一个生动的比喻来形容网络中立性的作用:它就像一位公正的裁判,用坚定的原则和公正的判断,确保比赛的公平与公正。
传统的网络架构,就像一场没有规则的比赛,各方势力各自为战,争夺利益。
而网络中立性,就像一位公正的裁判,制定规则,确保各方势力公平竞争。
它通过制定和执行网络中立性的原则,保护了用户的权益,促进了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
然而,网络中立性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保护用户权益,它更像是一位智慧的协调者,重新规划网络的利益分配。
想象一下,传统的网络架构就像一个混乱的市场,各方势力争夺利益,导致市场混乱。
而网络中立性,就像一位智慧的协调者,制定规则,确保各方势力公平竞争。
它通过动态的流量管理,实现了网络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为现代企业提供了更高的网络性能和可靠性。
然而,网络中立性在现代基础设施中的作用也引发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
首先,它使得网络变得更加复杂和脆弱。
就像一位高超的魔术师,网络中立性能够创造出令人眼花缭乱的魔法,但也可能因为一瞬间的失误,导致整个舞台的崩溃。
其次,网络中立性的普及也引发了对网络安全的担忧。
随着网络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增加,攻击者可能会找到更多的漏洞和攻击点。
因此,我们需要在享受网络中立性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要时刻保持警惕,保护好自己的网络安全。
除了对网络世界的影响,网络中立性在现代基础设施中的作用也将对产业和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
它将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的发展,使得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智能化和自动化。
比如,通过网络中立性,企业可以实现更高效的数据中心管理,提升数据处理的效率和速度。
城市也可以通过智能交通系统,实现交通的流畅和安全。
再谈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网络中立”
谈判,以求在网速上获得优惠。
Google随后做出了反驳,称自己与网络运营商接触,只是申请在网络运营商的网络当中放置一些自己的私有服务器,当用户访问Google的某些高流量服务时——比如在Youtube观看视频——他们不必进入网络运营商的公共网络,直接通过Google部署的私有网络就能完成数据传输,这样网络运营商也轻松(避免了被Google这种流量大户过度消耗),Google 也可以灵活的配置私有服务器,为用户实现比公共网络最好的用户体验。
显然,“网络中立”已经开始受到动摇,其适用性也遭到时间的质疑。
网络运营商反对“网络中立”的主张并非一无是处,毕竟,“管道化”的威胁困扰着全球所有的网络运营商,没有规则要求微软就只能提供操作系统而不许进入其他市场,也没有规则要求Google一辈子只做搜索不得涉足其他行业,凭什么就要有这么一条规则要求网络运营商永远只能安于流量管道的现状?正值移动互联网方兴未艾,基于无线网络的网络运营商开始筹划改变“纯管道化”的角色定位,Google在去年与法国电信达成合作,以向后者额外付费的方式获取流量的优先级权限,这让“网络中立”进一步孤立于移动互联网之外。
即使抛开保守的欧洲,在美国,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庭于今年年初否决了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关于“网络中立”的一项立法申请,认为此类争端应当交由市场博弈来解决,任何机构不得享有外力介入形式的执法权。
中国相关政策的立场,其实在此时与美国十分接近。
在去年“微信收费”愈演愈烈时,工信部部长苗圩也公开宣称“将市场的交给市场”是最好的平息争论的方法,相信商业智慧有能力在保持竞争的同时磨合出妥协的解决方案。
很快,“微信收费”被迅速搁置,网络运营商们启动了“去电信化”、力做“智能管道”的计划,有的主动进入OT T市场(中国电信和网易合作推出易信产品)、有的设法跻身应用分发的入口领域(中国移动名高举高打一个名为“MM”的移动应用市场)、有的与网络服务商深度合作探讨业务融合的可能性(广东联通与微信合作推出定制流量的套餐业务)。
互联网是中立的辩论赛
互联网是中立的辩论赛
互联网是当今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
部分。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人们对于互联网中立性的讨论也日益增多。
有人认为互联网是中立的,而另一些人则持相反观点。
在这场互联网是中立的辩论赛中,我们将探讨互联网中立性的真实性,并就此展开激烈的辩论。
支持者们认为,互联网应该是中立的,不应该受到任何政治、商业或其他利益
集团的控制。
他们认为,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应该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权利。
在他们看来,互联网中立性是维护公平竞争和言论自由的基础,任何形式的干预都是对这一基础的破坏。
此外,他们还指出,互联网中立性的保护对于创新和经济发展也至关重要。
然而,反对者们则认为,互联网并不是中立的。
他们指出,互联网的运营商和
服务提供商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对互联网进行了控制和干预,例如对特定网站或应用进行限速或封锁。
他们认为,互联网中立性的保护并不现实,因为互联网本身就是由人类所建立和管理的,难以避免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
此外,他们还指出,互联网中立性的维护可能会对网络管理和维护带来困难,甚至对网络安全造成威胁。
在这场激烈的辩论中,双方都提出了一些有力的论据。
然而,无论互联网是否
真的中立,我们都应该认识到,互联网的发展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政治、经济、技术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我们应该积极参与互联网治理的讨论,共同努力为互联网的中立性和公平性做出贡献。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确保互联网能够真正成为一个开放、平等和自由的平台,造福全人类。
网络中立是最重要的
网络中立是最重要的——2010-12-21 16:11来源:互联网周刊作者:姜奇平网络中立从某种意义上说,治理的是富贵病。
它是互联网从应用自由竞争升级到应用与平台业态分离的新阶段产生的新问题。
网络中立是互联网发展到当前阶段的治理要点。
最近一次会议间隙,我拉高新民老先生到外边,就近期互联网热点谈了许久。
我很赞同高老强调的:希望新闻不要炒作,而要围绕行业深层次问题进行思考。
最近一些热点事件,让人们认识到了裁判和规则到位的重要。
但现在看来,光是裁判出场,深层次的问题仍看不到解决的希望,因为没有规则作为依据;而要马上拿出规则,问题又没有舆论想的那么简单。
就此,我专门向高老请教。
高老跟我讲的一个核心,就是“均衡”。
这不是指规则本身,而是指确立规则的原则,要在各种利益间保持平衡。
这正是难点所在。
围绕“均衡”的思想,我回去反复思考,结合自己的判断,试图提炼出“网络中立”这个概念,看能不能对确定治理原则有所启发。
网络中立本来是个电信术语,当前在世界范围内对互联网都开始适用。
就网络中立强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来说,它也算一种利益均衡之道。
尤其对处在当前阶段的互联网,网络中立有特定的意义。
当前阶段的特点,有点象当年自由资本主义,升级为垄断资本主义。
问题集中在,一些运动员从早期竞争中胜出后,开始扮演非中立的裁判的角色。
保护网络核心资源的中立,现在就变得重要起来。
具体到当前的中国互联网服务业,网络中立特指IaaS、PaaS和SaaS中的基础设施中立、平台中立和代码中立。
乱象由此而生,也要由此入手解铃。
基础设施意义上的网络中立在国际上,基础设施上的网络中立,从原来的电信网络中立,发展为互联网络中立。
例如,针对谷歌的“搜索中立”,就是因为搜索引擎成了互联网基础设施、云计算基础设施(IaaS)的一部分。
同样是为了保护互联网行业的创新与活力,给予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力,维持互联网公平、自由、开放的原则以及人人平等(这些也是我们出现混乱后,现在开始追求的目标),欧盟采取的治理抓手,是确立网络中立原则,而不是直接扑上去调解具体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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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以来,“网络中立(NetNeutmlitv)”的话题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网络、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大量报道,并且有政治集团和利益集团参与其中,从业界热点逐渐成为社会热点。
所谓“网络中立”就是保持互联网的自由和开放,所有的互联网用户都可以选择自己想要访问的内容、运行的应用、使用的设备,以及相应的服务提供商,网络平等地传输数据。
当前,不仅在美国这个Inte卜net的发源地,有关“网络中立”的辩论与博弈愈演愈烈,而且在世界其他地方,类似问题也不断出现和尖锐化。
P2P视频业务和voIP等与“网络中立”相关的开放、低价甚至是免费的互联网服务与电信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矛盾鲜明地摆在了各国的政府、行业管制机构以及所有网络与信息服务提供者面前,需要认真思索、不断探究,在网络发展的十字路口上迈好关键一步。
“网络中立"争论的实际起因
随着P2P等耗费大量带宽的应用的逐渐普及,带宽需求急剧增大,运营商需要不断大量投
资、迅速扩容来解决网络拥塞问
题。
而与此同时,运营商却没有
从P2P业务中获得任何收入,反
而要面临VoIP对原有话音业务
的蚕食。
在G009le、Yah00、Skype
等收益大幅度增长的同时,提供
宽带网的电信公司的利润却出
现下降。
2005年11月,美国最大的
本地运营商AT&TCEO爱德华率
先发表言论,想要改变这种状
况,爱德华称,“他们(指互联网
巨头)没有光纤,他们没有线路,
他们什么都没有,他们免费使用
我们的线路,Go091e、Yahoo、Vonage
或其他想要免费使用管道的人
都是疯子”。
2006年年初,Verizon
的副总裁约翰接着声称:“网络
建设者花费了大量的资金建设
和维护网络,Google除了出廉价
的服务器,想要免费搭乘,他们
在享受本应由服务提供商享受
的免费午餐……”。
-很快,美国的
几大地方贝尔运营商和提供
Cablemodem业务的有线电视公司
进行了联合,要建设“分层的互
联网(tieredIntemet)”,要向内容
提供商收取额外费用(premium),
要视互联网业务提供商交费情
况决定传送其内容的质量。
他们
认为,作为过去几年中IP网络的
最主要的投资与建设者,他们需
要应得的投资回报。
宽带运营商
的言论立刻受到了互联网界的
强烈反对,他们提出了“网络中
立”的立法建议,想从法律的层
面要求宽带运营商开放网络,平
等对待所有互联网业务量。
于是
在美国,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
“网络中立”的辩论。
在过去,业务量的增长是平
稳和可以预计的。
但是,由于
VoIP、视频和多媒体的应用,带
宽的需求呈“爆炸”式增长,运营
商扩容压力很大。
例如,AT&T已
经在计划到2010年将骨干网的
带宽扩大到100Gbit/s。
A‘r&T目
前已经把网络升级到40Git/s,但
是带宽很快被耗尽,需要不断扩
容。
在某个PoP点,80个波长的
40Gbit/sDwDN已经用了全部容
量的25%。
不仅如此,而且“电话
业巨头沦为纯粹的宽带销售商”
的危险越来越大。
正如AT&T的
CEO抱怨的:“一些人想让AT&T
作为一个笨重的管道,并要保持
这个管道越来越大”。
因此,
AT&T提出:在“四车道”的高速
路上建设高占用的“第五条车
道”(无质量保障的公路)的想
法。
一'一。